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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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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宣告無效!
請勿作任何投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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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署期: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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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我不滿意書生對以上證據的回覆,而書生表示近期無力作進一步回應,即等同溝通無效,現徵集7個聯署人。-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回覆]

聯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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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署提出者-Coeko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7:58 (UTC)[回覆]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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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可參與客棧中的討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28 (UTC)[回覆]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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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任投票無效,理由如下:

  1. 先前的討論仍在進行中,違反方針中「在發起投票前應先經過充分的討論、再三確認」
  2. 部分事由早已在先前的相關討論中被多數討論者反駁,其中已有「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之處。
  3. 缺乏有效溝通,提出連署者未與先前討論中的反駁意見討論,直接將被反駁的內容當作連署理由,違反方針中「應該盡量溝通」。

基於以上三點違反解任方針,認定本次連署和投票無效。-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2日 (日) 08:32 (UTC)[回覆]

抗議及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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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6月12日 (日) 08:44 (UTC)[回覆]

要解任,一些維基人已經與書生充分討論,不過發起人不滿意這個討論結果;被多數討論者反駁,不應該視為「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因為這些證據都是事實,反對者有權在投票上體現他們的看法;方針只要求「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盡量溝通」,並無要求與反對者溝通。-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47 (UTC)[回覆]
粗體非回應,請明確表示此議案的濫提、違規在那。-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8:51 (UTC)[回覆]

兩個意見:

  • 討論未存檔,請待討論存檔後再提出。
  • 罷免提出的多個理由本來就在解決中。以機器人為例,部分違規機器人不屬shizhao自有,且shizhao作為管理員,有權因私事短期離開不處理社區事務

XXX-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5 (UTC)[回覆]

那麼討論存檔後,又會有某些人說這個是陳舊討論不反映現實了...另外,違規機器人不屬Shizhao自有,那麼是誰的?請給證據。離開不處理社區事務,分分鐘等同拒絕溝通呢...不代表YYY人意見-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09:48 (UTC)[回覆]

起碼我沒有說過陳舊,你也可以在社區討論中強調「我在等存檔」。違規機器人請你指出具體是哪個?我記得sz-irobot好像已經說明在等待覆核了。至於離開,我上面已經跟你說過,管理員不是公務員,無義務24小時陪著你。以上問題並非只有shizhao可以處理(除非shizhao自己強調機器人反對覆核,這個管理員無法阻止他,你可以以此理由提出不信任動議),你可以找其它管理員討論處理該問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4 (UTC)[回覆]
同意部份觀點,talkindexbot沒有申請機器人權限是違反機器人方針「機器人必須先獲得許可」,而書生的回應是這是特意不申請的..在笑。我同意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這個問題,但我無法保證任何關於解任的事情會立即結束,我相信某些人可能會再發起案件,這個我不能控制。我仍然繼續反對Mys_721tx第三項違規原因。-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19 (UTC)[回覆]
那請HW及其它發起罷免的維基用戶說明,到底目前還有多少個機器人存疑?並請指明機器人用戶的名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0:27 (UTC)[回覆]
@Edouardlicn如果一年都沒有存檔或者部分存檔,是否證據就都無效了?5條證據存疑還是不存疑,那些存疑應該交由社區公決,如果書生有理,支持解任的不會過半。如果還擔心過半,他就不羞愧嗎?何必阻撓程序?--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2:54 (UTC)[回覆]
  1. User:Sz-iwbot:機器人的確可以超出運行範圍,WP:BOT「但是絕對不能用來進行有爭議的編輯。如果你打算超出社群的支持範圍來運行bot,請注意相關的討論頁上不要出現反對的聲音」,顯然該機器人的用戶討論頁出現反對聲音。
  2. User:TalkindexbotWP:BOT「4.使用機器人必須被批准」該機器人沒有申請權限,可以視為未獲批准,除非能夠給出一個社群共識連結。
  3. User:67.205.51.222WP:SOCK「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如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迷惑他人或違反了上述原則,亦可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註冊用戶在未登錄情況下進行編輯,其IP位址亦會被視為另一個賬戶。故如果您因無心之失登出並作出編輯,您可聯繫管理員或擁有監督權限的用戶以避免被誤會。」機器人應該登入後編輯,不應該以IP編輯,目前該IP被封禁了三個月。
以上回應E君之見,並不代表所有解任聯署人的立場-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0:35 (UTC)[回覆]

已就此機器人相關活動的看法在方針版提出意見。我相信HW不會同意為了拯救正義而毀滅世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1:53 (UTC)[回覆]

就看看這個討論得出的結果是甚麼,才看看我會採取甚麼行動。-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2日 (日) 12:40 (UTC)[回覆]
看看那書生何時又再被提出第7次滾蛋蛋提案--某君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5:28 (UTC)[回覆]
既然你們想罷免Shizhao,為什麼不把其他犯事的管理員找出來?這對他以及整個維基社群公平嗎?--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6月13日 (一) 15:5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