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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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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Techyan公開其對金牌雄鷹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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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由於新的討論串已經被打開,本討論串將被存檔。請移步。 Stang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40 (UTC)[回覆]

如題。沒有經過頁面的封禁申訴而且是直接解除永封,而且第一次申訴還被其他管理員否決。因此,本人請Techyan君解釋一下您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以及金牌雄鷹的行為為何沒有違反使用條款。本人對「未見違反ToS的行為存在。」的認知是:該頁面被Lanwi1刪除,故普通維基人當然見不到其違反TOS的行為。--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0:21 (UTC)[回覆]

P.S.不要想了,我不是要把Techyan解掉,求一個解釋這麼難嗎?

另外,根據User talk:Wong128hk,Techyan在解封前也沒有說明解封原因,請問原因為何?IAR也要原因的。--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0:24 (UTC)[回覆]
假設您改變主意,要解要等到11-12月呢。--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7月30日 (一) 11:06 (UTC)[回覆]
Techyan這樣無視方針是不是因為過於善忘呢?我惟有希望是如此。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29日 (日) 23:54 (UTC)[回覆]
  1. 我收到的就是這麼多截圖
  2. 好像dqwyy有承諾會給予全部,故此我在作出承諾後當然會刪除。
  3. 我還等著看全局(所有截圖)呢。我認為會出現盲人摸象的情況。請求任何持有所有當時的截圖的人聯絡我
  4. 為何會扯到這麼遠?現在說的是金牌雄鷹的解封而非其他事情。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7月29日 (日) 14:06 (UTC)[回覆]
  • 我本身並沒有想過要公開,但是本人投票的論證的嚴謹性在該截圖要由我公開前一天直接受到候選人的質疑(本人認為新聞報導和本人獲得的資料有關,你質疑新聞變相也是質疑本人收到的截圖的真確性),故此本人當然需要澄清。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站內站外騷擾人在現實中對人身心構成重大傷害",我認為清者自清,而且重點是:給出合理可解釋的說明我當然會樂意撤回。我還在等著那個說明呢。另外給改善了一下排版。--1233( T / C 2018年7月30日 (一) 01:02 (UTC)[回覆]
說了半天,還是沒給出解封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30日 (一) 02:49 (UTC)[回覆]
解封理由留在摘要里了自己看,現在要好好討論下有兩個維基人,台後操作台前對其他維基人付諸人身傷害的問題,台前的就在眼前現在只需要他回答台後操作他的那個是誰。--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1:44 (UTC)[回覆]
請1223回答問題,幕後操作你的那個是誰,沉默是金可不好,沉默換不來金子。--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2:21 (UTC)[回覆]
解封理由非常不明確,並沒能達到溝通的效果,起碼也要說一下為什麼認為沒有違反使用條款,畢竟封禁者是非常明確指出違反的條款,解封時至少應該說一下為什麼不贊成。ffaarr (talk) 2018年7月30日 (一) 15:30 (UTC)[回覆]
眾所周知,WP:OTHERSTUFF是存廢討論中需要避免的理由。「一個條目沒被刪」不意味著「其它與之類似的條目都不需要刪」,可能前者只是沒刪、而不是不要刪,也可能前者和後者僅存的差異足以顛覆存廢討論的結果。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這裡,「請原封禁者將造謠稱WMC與中共有關係者一併封禁」並非合法之解封理由。--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15:37 (UTC)[回覆]
這件事從站外到站內一開始就是有人為造謠攻擊本地社區和特定維基人所引起。只要把嚴重違反傀儡方針的騷擾方針的及人身攻擊和擾亂的(台前表演一個台後操作一個及管理員一個),尤其是台前表演台後操作的兩位三條方針夠永久禁封三次了,違反方針在前的三位及事後響應的一個,只要順序先後按照方針一併嚴格執行他四個。請各位秉公處理,在眾人面前持雙重標不太好。--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0日 (一) 22:39 (UTC)[回覆]
一個用戶是否值得封禁只取決於其自身的行為,與其它用戶是否值得封禁/已被封禁沒有必然的聯繫。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是文明:「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0:02 (UTC)[回覆]
先請問飛賊燕子你的意見可以代表Techyan本人的意見嗎?我認為如果你覺得有其他維基人該封禁而未封禁,應該另開一個段落舉出事例和相應方針來討論並要求封禁。而如果如你所說,你認為情況類似都應該封禁(我認為情況並不相同),在本段落的話題應該是反對解封,不然我不知道你的標準在哪裡。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01:32 (UTC)[回覆]
如果三個嚴重違反方針者不處理,而是等他三個嚴重違反方針的把事情鬧大去處理一個後期被動跟進響應者,這種處事原則有失公允而且明顯的針對性嚴重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3:39 (UTC)[回覆]
正如上方所述,不文明行為就是不文明行為,不會因為「被動跟進」而免除責任。--Antigng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04:11 (UTC)[回覆]
兩個操作傀儡的和一個添油加醋造謠的行為都很文明嗎?如果不是秉持雙重標準,就不會有人跟進進而煮成一鍋粥了是吧!只要求秉公處理不要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3:33 (UTC)[回覆]
再次請求Techyan解釋解封理由,讓其他人猜測你的想法無助於溝通。或者請你出來發個聲說比如飛賊燕子說任何話都能代表你的意見也行,那就可以由飛賊燕子代為解譯和討論。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10:45 (UTC)[回覆]
摘要給你留了解釋了,國語也不是那麼難懂,兩個操作傀儡的一個管理員和一個後期響應的,四個人一起處理最為妥當,請不要秉持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3:29 (UTC)[回覆]
能不能解封重點是前半,也就是是否違反使用條款,理由寫了認為沒有違反,但沒有解釋原因。後半根本是不成立的理由。先不說我認為硬要把情節不同的事情對比(一個是在站內斬釘截鐵說一件沒有根據的事,一個是引用站外的說法並表示不確定實際情況,然後你要指責人操作傀儡請拿證據證明,不然又是惡意攻擊)就算真的發生情節類似的事情,舉個例子,也不能用有人侵了權還可以指責抓侵權的人是惡意攻擊,去護航其他侵權的文章不該刪除。ffaarr (talk) 2018年7月31日 (二) 13:57 (UTC)[回覆]
台後操作台前去站外站內騷擾其他維基人違反了那幾條方針還要別人教?--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7月31日 (二) 16:00 (UTC)[回覆]
雖然討論另一事件是離題,但既然Techyan不出來解釋,這個段落的主要目標也沒辦法達成,我就跟你討論,這不是教不教的問題。現在是我的意見跟你不同,尤其是你要指控他人也應該被永封,當然需要拿具體的理據來說服我,說說那些證據可以證明誰在「台後操作台前去站外站內騷擾其他維基人」?而不是一直反覆類似指控的話但不提出像樣的理據,要討論不是這樣討論的。(當然我還是更建議你直接再重一個段落,把你認為該事件誰應該封禁的原因理據和違反的方針全列出來,我還是會跟你具體討論,也希望更多維基人一起討論)ffaarr (talk) 2018年8月1日 (三) 01:05 (UTC)[回覆]
( ✓ )同意,飛賊請先解釋清楚「兩個操縱傀儡」的是誰?--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1:09 (UTC)[回覆]
台前的這個活的是1223,台後的這個目前不確定,傀儡方針這點寫的很明確。希望1223能確認一下,另外一個管理員添油加醋造謠攻擊的。此外站外站內人身攻擊騷擾人,這點方針寫的更清楚。如果幾位雙重標準的日子過慣了公平公正的日子過不習慣就慢慢習慣吧。只要求秉公處理他幾個,不要針對性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2:35 (UTC)[回覆]
(!)意見:好像跟要求Techyan解釋無關了,要不要考慮新開章節或主題。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日 (三) 02:44 (UTC)[回覆]
1233(不是1223 囧rz……)已經在下面澄清了:

站內的手沒那麼長,要是真去那麼幹了,豈不成了政權了嘛。不過斷章取義帶到站內台後操作去誹謗別人又另當別論了,請1223回答一下幕後操作你的是誰。--飛賊燕子(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23:54 (UTC)
1233。--1233( T / C) 2018年7月31日 (二) 01:38 (UTC)

若閣下仍然懷疑1233系傀儡,請徑直CU,惟須注意不可釣魚。另外若有管理員人身攻擊的請提供連結後上報VIP(希望不是金牌雄鷹那些陳年老帳,沒意思。)--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2:51 (UTC)[回覆]
請1223回答給你截圖指使你站外站內騷擾別人的是誰,請如實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願意把所有責任全部包攬,我依然會要求秉公處理你們幾個。--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08 (UTC)[回覆]
完全不用也用不著,人還是那些人事還是那些事,只要求秉公處理他幾個,不要針對性雙重標準區別對待。--飛賊燕子留言—以上未附上時間的留言於2018年8月1日 (三) 03:02 (UTC)加入。[回覆]
要處理也要走程序啊,要麼CU要麼VIP,總不能來個管理員就隨隨便便封人吧?--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07 (UTC)[回覆]
那就看有沒有人秉公處理了,三個搞事的一個跟進的,同一標準秉公處理絕不偏袒。--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12 (UTC)[回覆]
那還是得先提報啊,不提報怎麼處理?--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17 (UTC)[回覆]
早就有人提報瞭然有人雙重標準,而且他還添油加醋造謠誹謗他人。--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20 (UTC)[回覆]
請提供連結,不然真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3:32 (UTC)[回覆]
你懂不懂沒關係,讓該懂得懂就行。另外請1223回答,指使你站外站內騷擾人的那個究竟是誰?即便你把責任全部包攬,但這並不妨礙秉公處理你們幾個,請1223如實回答。--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4:15 (UTC)[回覆]
  • 首先要知道什麼叫做騷擾:如果要求解釋該些截圖的真確性及解釋為何會出現已經是站外騷擾其他人我也是醉了。我也說了,所有見過我的人都知道1233的操作者只有一個,就是本人。所有人可以保證本人所有的帳號已經公開。另外沒人指使我作出任何行為;就算有人要求我也不會做。--1233( T / C 2018年8月3日 (五) 11:25 (UTC)[回覆]
懂的懂,不懂的還是不懂,結果社群分歧依舊。另幫你@1233,雖然他已經回答過了。--140.180.251.216留言2018年8月1日 (三) 04:26 (UTC)[回覆]
飛賊燕子似乎心裡已有人選?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1日 (三) 04:44 (UTC)[回覆]
嚴格按照方針同一標準處理他幾個有那麼難?厚此薄彼雙重標準的日子過慣了吧!--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2日 (四) 23:24 (UTC)[回覆]
不難(吧)。只是這篇主題並不是:要求資深管理員與藏鏡人(如果真有的話)對自身行為負責。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3日 (五) 01:53 (UTC)[回覆]
依話題題目,本話題只是請求Techyan公開其對金牌雄鷹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而非討論雙重標準的問題。--YouTable 2018年8月3日 (五) 07:45 (UTC)[回覆]
要對他幾個按照先後順序同一標準下秉公執法絕不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2:09 (UTC)[回覆]
當事人還沒出來回應大家就不要臆測了。--Super Wang ~~邀您關注每周翻譯~~ 2018年8月3日 (五) 03:14 (UTC)[回覆]
  • 這個討論根本沒有結果……我不想說誰對誰錯,我只想說:我覺得爭議封禁和雙重標準應該分開討論,一個地方只限討論不走程序解封的事,另一個地方只限談雙重標準的事(開一個新的二級標題或者在這裡開三級標題和現有討論分開),像這樣子不分開明顯只會讓人覺得混亂。--№.N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04:03 (UTC)[回覆]
或者這就是想要的效果,出事就裝忙不回應,然後剩下的人各種游花園,然後就不用追究。基本上每次涉及的都這樣。(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3日 (五) 07:47 (UTC)[回覆]
可能確實還是就事論事好吧。一直以來承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都是一件難事,這一點小至個人,大至國家都是如此……樓上說的可能比我更有道理,我這點考慮得不周到……事實上包括這個討論在內的很多討論說來說去都沒有結果,還不如早點結束算了……--№.N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1:09 (UTC)[回覆]
現在又回想,果然強行分開還是對的。至少我看到這裡討論到雙重標準的部分就覺得很亂,像我這樣的局外人根本不知道人家提雙重標準的到底是在說什麼?具體情況到底是怎麼樣的?倒是這個討論原本討論的話題,意思清晰明確,就算吃瓜的也都知道來龍去脈。可能有些人覺得吃瓜群眾不需要了解這些,但把話說清楚,才更有利於共識的產生,不至於讓這個討論顯得沒有意義,浪費時間。現在已經在下面開了一個分討論串了,不管是不是所謂的「想要的效果」,反正這件事沒看到當事人有更詳細的解釋,或許沒有再討論下去的必要了。--№.N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9:36 (UTC)[回覆]
我的意見很明確,把你還有背後操作你的人,添油加醋造謠的管理員,還有後續跟進的金牌雄鷹,你們四個秉公處理同一標準下一併禁封掉。--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03 (UTC)[回覆]

別理了我開新章節聲明一下吧

@飞贼燕子你看看這裡能否回答你的問題,至於你問我誰要求我做,看完再問,根本沒人要求。--1233( T / C 2018年8月3日 (五) 11:35 (UTC)[回覆]
不能,因為你沒回答背後指使你的是誰,如果你願意全攬下來那是你自己的事,即使按照禁封方針已經足夠不限期封你三遍了。--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17 (UTC)[回覆]
@1233你如果同意的話,我建議找個第三方管理員,把你和添油加醋造謠的管理員及金牌雄鷹這幾個違反方針的,同一標準下一併禁封比較合適。--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3日 (五) 18:27 (UTC)[回覆]
在同一標準下我不會被封禁,我相信這和我一開始的行為有關。使用條款第四條這麼難理解嗎?整個過程只有你們認為我是在抹黑他人(早說了我要求的是解釋,而且由始至終我都是要求解釋截圖發生的事情,只是你們越描越黑,而且我由始至終都沒有任何指控)。我一直要求的是澄清該些截圖。沒有就否認,不清楚就說不清楚,之後會給答案;承認就承認。不要給我說什麼使用條款;再不是開一個特別仲裁委員會囉。多難。另外我說了多少次,沒人要求我做什麼。你特麼想把我封條的話,請直行左轉WP:VIP--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2:26 (UTC)[回覆]
同一標準下你不該禁封別人就該禁封?一併上了VIP的就你幾個特殊?和你一起造謠的管理員為你個人執法你覺的合適否?你這是哪門子的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3:34 (UTC)[回覆]
不要給我說什麼常識、大家都看到的東西,請往VIP列出你認為我做錯啲地方以及其他人(這裡我只代表我自己)有問題的地方。多難?另外什麼叫做雙重標準?你給我好好讀一下使用條款讀一下方針想想究竟是誰把事情弄大的?我由始至終只是要求澄清一下相關截圖的真確性,連指控都沒有就說別人斷章取義?所以說吧,你去VIP或者AN3有多難?--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4:53 (UTC)[回覆]
我覺得為了攻擊某個人就台後指使操作台前站外站內反覆騷擾和造謠攻擊其他維基人對其他維基人造出人身傷害,上述行為嚴格按照方針同一標準處理你們四個一點都不難,難的是適應不了公平公正原則的人過慣了雙重標準的日子罷了。--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5:46 (UTC)[回覆]
公正來說,請往WP:VIP處理。我從來沒有雙重標準。別給我來這一套。早說了要求澄清沒有問題。何時我又造謠攻擊其他人?--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7:05 (UTC)[回覆]
連騷擾的前提還未出現,就別說什麼造謠攻擊其他人了。你給我解釋一下什麼叫做騷擾,解釋一下什麼叫做合理要求解釋。現在是有人在站外表達了憂慮而且該些截圖被你們證實是確實存在的。尊重差異我也不希望看到直接要求黨領導維基百科。您需要懶人包嗎?現在就給你:
  1. 我在站外接獲相關截圖
  2. 我投下了傾向反對票
  3. 我獲悉上新聞了,懷疑和我的來源一樣
  4. Dqwyy君否認該些東西存在,並訴諸法律行動
  5. 我請求他解釋我收到的那幾張截圖是否真的+為何會出現,因為這和我的反對票攸關Special:Permalink/50490828
  6. 炸鍋了
  7. n天後,你們發布了你們的調查
  8. 證實了截圖的確存在,但"只是一小部分"
  9. 然後你說我騷擾+造謠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07:14 (UTC)[回覆]
請如實回答遙控指揮你的這個人是誰,是誰在背後指使你的。--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9:00 (UTC)[回覆]
(!)意見:「飛賊燕子」多日以來在這裡只寫
  • 「當時當時好像還有幾個管理員大呼小叫添油加醋」
  • 「另外有個管理員不但放任別人造謠傷害別人,自己他還跟著添油加醋」
  • 「違反方針在前的三位及事後響應的一個」
  • 「如果三個嚴重違反方針者不處理,而是等他三個嚴重違反方針的把事情鬧大去處理一個後期被動跟進響應者」
  • 「兩個操作傀儡的和一個添油加醋造謠」
  • 「兩個操作傀儡的一個管理員和一個後期響應的」
  • 「另外一個管理員添油加醋造謠攻擊的」
  • 「我依然會要求秉公處理你們幾個」
  • 「三個搞事的一個跟進的」
  • 「嚴格按照方針同一標準處理他幾個有那麼難」
  • 「要對他幾個按照先後順序同一標準下秉公執法絕不雙重標準」
  • 「兩個操縱傀儡騷擾站外站內騷擾和攻擊人的用戶,一個添油加醋造謠誹謗的管理員和一個後續跟進的用戶」
  • 「添油加醋造謠的管理員」
……,
卻沒有指明他們的用戶名,這叫1233如何去回應?我也不知道被飛賊燕子指責「大呼小叫添油加醋」的「幾個管理員」和後面寫的一堆「管理員」、「三位」……究景是哪幾個,就像是謎語。--Mewaqua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8:27 (UTC)[回覆]
很簡單的記錄都在,過去看看記錄不就都知道是誰了嘛。除了1223和這位管理員,至於這個因為看不慣別的維基人而幕後遙控指揮1223站外站內騷擾攻擊他看不慣的這個人下究竟是誰,這還得1223本人回答下。同樣如果1223願意一人包攬,我想這並不妨礙依方針同一標準秉公處理他幾個。--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4日 (六) 08:55 (UTC)[回覆]
  • 無論如何,我說的東西我當然負上最大責任啦。根本沒其他人操作。再不是你私下找監管員CU一下1233的用戶囉。會有傀儡的,但是已經全聲明了(U:1233/Notice)。另外根本沒人控制我。你一直問一個不存在的問題是怎樣?我確實會問其他人我應該如何做。例如那段時間幾天我有親身見過(別忘了,我去了台灣旅行,當時見了其他維基人(包括WMC的用戶))並問了他們在這情況下我應該如何應對。可是沒人能夠操控我作出任何聲明或這任何東西。--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3 (UTC)[回覆]
  • 另外我當然把所有關於我的東西的責任全部包攬下來啦;沒人問我、要求我、及暗示我應該如何做事的。幕後操作這個帳戶的人只有一個,那個人從加入維基後都沒有變過。來一次香港聚會你就應該會見到本人真人了。另外宣傳一下,香港夏聚8月中下旬將會有極高可能性舉辦。--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3 (UTC)[回覆]
因為看不慣其他維基人指使你去站外站內騷擾其他維基人的人究竟是誰請如實回答。--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1:38 (UTC)[回覆]
    • @飞贼燕子我是不知道為什Techyan的問題要你來回答,幾件事情要請你了解:
  1. 拿兩項沒有同質性的違規事件比較之前,必須先說明兩項事件比較的基準和理由。目前為止閣下並沒有提出任何比較基準和理由
  2. 即使兩件相同事件,違規者無權要求「不法之平等性」,違規者沒有權力要求「因為沒有處罰誰,所以我也不能被處罰」,這在台灣算高中公民範圍的基本概念
  3. 指控必須要有證據,今天你指控1233有背後指使者,在對方說明沒有之後,你必須要有新事證出現之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指控,因為你不能證明「他不可能沒有幕後指使者」這點,否則就是虛無指控。
  4. 管理員的行為受方針限制,如果你信任Techyan是個按照方針行事的管理員,那麼請你也趕快呼籲Techyan出來說明理由,理論上應該不會這麼難才對。你不斷用奇怪的觀點擾論討論,反而會讓我們懷疑Techyan是不是拿不出理由。不過如果你真的是想要藉由擾亂討論來干擾我們的檢討,那麼你其實蠻成功的,7/29發起討論到現在,我們幾乎沒有人在關注原事件了,都在回答你那虛無縹緲的問題。---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15 (UTC)[回覆]
理由已經很簡單了,請將他四個按照統一標準一併嚴格按照方針處理,公平公正不要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22 (UTC)[回覆]
參見我說的第二點---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33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台灣維基百科,他三個行為以侵害他人人身為前提,一切應該公平公正嚴格按照維基百科方針來秉公處理。--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3:00 (UTC)[回覆]
這跟台灣維基百科無關,這是常識。這裡每個人都希望問題能秉公處理,但顯然你的作為已經干擾正常程序,且可能違反WP:GAME以及WP:PA,望君克制。---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7:38 (UTC)[回覆]
根本由始至終只是你覺得我選擇性地選擇方針中的隻言片語,請把我提上VIP吧。你的行為和騷擾無異了。--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0:50 (UTC)[回覆]

不能,因為你沒回答背後指使你的是誰

我再說一次,沒有人在背後要求我做什麼。別追問一些不存在的問題,這和之前澳門選舉的澳門獨立議題一樣都是偽命題。--1233( T / C 2018年8月4日 (六) 13:59 (UTC)[回覆]
請回答你說的那個因為看不慣其他維基人而特意斷章取義截圖背後操縱指使你去站外站內騷擾其他維基人的這個幕後人究竟是誰?請你如實回答這個問題。--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27 (UTC)[回覆]
參見我在上面說的第三點---Koala0090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33 (UTC)[回覆]
你還是讓他正確面對事實的好,1223的行為以侵害別人人身為前提。1223和這個管理員和操作1223的人及後來跟進的金牌雄鷹四人秉公處理合情合理,要的是公平公正而非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2:55 (UTC)[回覆]
夠了。
  1. 首先你要證明的是我的目的是為了逼使某人放棄其應有權利,可是由始至終我只是要求澄清。
  2. 其次你要證明我背後有什麼管理員。由始至終根本沒有其他人在本人背後撐腰的前提下根本回答不了你的問題。
  3. 再者你要證明我的確違反了方針。你由始至終並沒有一個嚴謹的推論,只是一直在說我騷擾,侵害別人人身bla bla bla,根本沒有一個推論你又叫我如何回應呢?
  4. 與此同時,我要求Techyan解封和我公開截圖是兩件事,根本兩件事情一直也沒有同質性,你拿來比較的話,你這樣可以說是遊戲不同維基人的信任並且曲解方針。如果你們真的認為我違反了什麼方針你應該往WP:VIP提報並且說明清楚,而非在這裡玩泥漿摔角。
  5. 不得不說的是,由始至終我要求的是解釋,而Techyan根本並沒有出現過。這樣的行為已經在3月的時候出現過了。
  6. 最後,如果你對我不滿的話,請往WP:VIP;你說的"這個管理員和操作"和"操作1233的人"在本人多次解釋的情況下你不聽,已經讓我懷疑你有沒有讀懂WP:GAME的方針。你的行為已經是人格謀殺,而非單純的討論。把四件不能相提並論的事情(如果有的話,但是根本沒有2和3,甚至1的推論根本一直也見不到,讓我懷疑是否真的存在在你的世界,還是只是一個掩護彈)拿出來說已經有問題了。另外請閱讀WP:SANCTIONGAME的分段以及WP:STONEWALL。這也是我把事件丟上AN3/VIP前的最後一次提醒。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4:23 (UTC)[回覆]
只是要求將你們幾個秉公處理不要雙重標準,另外請你回答主要問題,這個因為看不慣別人而指派你去站外站內騷擾別人的這個人是誰,請你如實回答這個問題。--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5:12 (UTC)[回覆]
根本沒有。我一直在如實回答此問題。別再玩了。--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5:53 (UTC)[回覆]
沒有人指派我去站內站外騷擾別人,而且你根本沒有任何來源佐證本人在騷擾別人。--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06:09 (UTC)[回覆]
「飛賊燕子」提到「1223的行為以侵害別人人身為前提」,我就想起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但是很明顯1223的行為不涉及殺人、危害種族、謀殺企圖、威脅殺人信件、導致或會導致生命受危害等的作為、自殺……,冠上「侵害別人人身」之名是用詞不當。--Mewaqua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7:12 (UTC)[回覆]
造謠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尊嚴權,這麼嚴重的行為被輕描淡寫成用詞不當,這是典型的雙重標準。。--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09:47 (UTC)[回覆]
首先論證一下我哪裏有造謠。由始至終原來要求澄清就是造謠。10/10 logic。--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0:22 (UTC)[回覆]
因為看別人不順眼而用斷章取義的截圖站外站內反反覆覆造謠誹謗去騷擾其他維基人,致使他人現實生活和精神上不堪其擾而被迫退出維基百科,這種行為你覺的方針允許你這麼做?--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8月5日 (日) 10:42 (UTC)[回覆]
請給出所有的連結。我根本不知道那件事情上了新聞,我只是在Facebook上獲悉該新聞。另外你仍然未給出"用斷章取義的截圖站外站內反反覆覆造謠誹謗去騷擾其他維基人"的來源。在我根本沒有做上述情況下我當然只需要否認。--1233( T / C 2018年8月5日 (日) 13:39 (UTC)[回覆]


不要離題,這裏是「請求Techyan公開其對金牌雄鷹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

事實上,Lanwi1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7/24#Template:User_金牌雄鷹當中作出刪除的結論都說「未達到需要建立的程度。我認為對金牌雄鷹的封禁不存在明顯問題[3]。--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8月6日 (一) 09:40 (UTC)[回覆]

@Techyan--1233( T / C 2018年8月13日 (一) 08:35 (UTC)[回覆]
@Techyan好文不能沉。不是每次做有爭議的管理員操作都可以這樣消失吧?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20日 (一) 16:40 (UTC)[回覆]
@Techyan,你還是好好地在這裡解釋吧。如果你忙就請不要做一件事情然後又不解釋。這在你的RFDA/2已經說過了。--1233( T / C 2018年8月23日 (四) 08:59 (UTC)[回覆]
CONCERN——C933103(留言) 2018年8月29日 (三) 04:44 (UTC)[回覆]
如投票解任Techyan,我將投支持票。(上次投票好像我也說了這種不做溝通就操作的行為,做管理員顯然是不應該的。這會促使社群分裂。)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8月31日 (五) 15:57 (UTC)[回覆]

是說把Techyan叫出來這麼難嗎

說真的,上一次在解任的時候已經說明了,既然你要這樣做就應該負責任地於遇到質疑時解釋。現在一個多月過去了,我相信當事人也應該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可是真的這麼難解釋嗎?--1233( T / C 2018年9月11日 (二) 09:53 (UTC)[回覆]

然而他又開始活動,名義上是qq請求創建帳號,大概又是民主試驗場重工業和避免不活躍的權限拔除。學霧島聖學個徹底,玩到水過無痕?--117.19.35.86留言2018年9月17日 (一) 14:13 (UTC)[回覆]
說起霧島聖,Antigng對Techyan的提報[6]由Shizhao執行封禁[7]後,迅即被霧島聖作無申訴解封[8][9]這件事,霧島聖都是這樣就過了。--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9月19日 (三) 10:33 (UTC)[回覆]
我不喜歡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1233( T / C 2018年9月28日 (五) 08:07 (UTC)[回覆]
就別再在這兒留言了吧,當事人討論頁肯定是有要其在這兒解釋的留言的,而當事人先前也活躍了一陣。我們算給了人家不少時間和機會去解釋了。另一方面,金牌雄鷹君也經封禁申訴被解封(雖然簽名問題似乎未解決)。既然現在當事人也沒現身解釋,我們還是讓這討論放置個十天讓機器人自動存檔算了吧,雖然不了了之不太好,但我們也不可能做無謂的等待。看這樣子,除非有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例如部分維基人不希望發生的解任提案),人家是不會解釋的。--№.N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1:06 (UTC)[回覆]
@Liu116(...) 吐槽:然而如果您不在此留言,這個討論串會更早存檔的 囧rz……--相信NOIP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9月28日 (五) 12:45 (UTC)[回覆]
1、我是在1233留言三小時後發這留言的,這個差別相對於十天來說不算大;2、你既然在第1點的前提下這樣說的話,相同的話我也可以用在你身上,然後你又用在我身上……所以除非隔的時間足夠長,否則這真的不是好槽點。--№.N留言2018年9月28日 (五) 14:14 (UTC)[回覆]
很可惜,如你所言,除非出現RFDAT/3,我不認為現時Techyan真的會解釋。另外,我認為繼續此討論串對解決此事情有幫助。如果一個維基人進行一個不合理行為而不解釋,早就RFDA了。我不認為利用漏洞的行為是光彩的。--1233( T / C 2018年9月29日 (六) 03:58 (UTC)[回覆]
現在的情況是我們該說的都說了,就差當事人自己現身說法了,對我來說繼續這討論串最合理的理由只有「我們給當事人解釋的時間和機會還不夠多」以及「還有一些對於這討論串來說有意義的事沒說出來」之類,如果不是像這樣比較合理的解釋,我覺得這樣下去沒有意義。所以後面這十天我寧願只看到當事人的回應,否則還是提前存檔算了。--№.N留言2018年9月29日 (六) 04:47 (UTC)[回覆]

本討論串的Sidenote

Sidenote: 本串中多次實施無證據指控他人使用傀儡帳戶的飛賊燕子用戶收到一則警告。這個留言的目的是防止有人誤認為這樣的做法是可以接受或者沒有後果的。致讀者:如果您需要指控,請同時提供證據,否則請明確表明自己沒有證據,而只是出於個人意見的懷疑。無證據的指控構成污衊,維基百科不能接受。Bluedeck 約翰·麥凱恩 2018年9月3日 (一) 20:51 (UTC)[回覆]

  • (!)意見:1223自己說有人給他個截圖讓他去找個自媒體發表一些子虛無有的東西來抹黑其他維基人,但他一直不肯說給他截圖讓他幹的這個人這擺明了是在玩真人傀儡,沒發生過的事情你可以說是推定已經發生的事情你不能過去三天就不認帳。--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33 (UTC)[回覆]
  • 另外因忙於工作不願與你等在無聊的事上做過多無聊的扯皮,所以諸位沒事就不必ping我了。--飛賊燕子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41 (UTC)[回覆]
  • 說了這麼多次,看來是有人出現了理解問題了:有人給我截圖。然後明明是其他人(不是我,我也不知道是誰,我也不知認識任何台灣媒體)把可能是我收到的同一批截圖給了其他台灣媒體,然後就開始抹黑該媒體。我由始至終要求的只是希望dqwyy君澄清該些截圖是否存在然後就說有人玩真人傀儡...
    另外,有人給他個截圖讓他去找個自媒體發表一些子虛無有的東西來抹黑其他維基人[來源請求] 這一句我何時說過? --1233( T / C 2018年9月13日 (四) 13:59 (UTC)[回覆]
  • 話說飛賊燕子君還是維基近衛騎士⋯⋯而且該位用戶叫1233不是1223⋯⋯——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9月15日 (六) 11:12 (UTC)[回覆]
「1223自己說 ... 抹黑其他維基人」,我沒找到他這樣說的句子。「這個人這擺明了是在玩真人傀儡」,這就是個人推測。類似這樣的發言已經導致這名用戶的查封處理,請讀者不要效仿。Bluedeck 2018年9月16日 (日) 14:07 (UTC)[回覆]


題外話

請問此應該在哪裡存檔呢?--1233( T / C 2018年10月9日 (二) 03:57 (UTC)[回覆]

鑑於MCC214已經開了新的話題,同樣是討論Techyan相關事宜,我提議立刻對此討論串存檔。--№.N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00 (UTC)[回覆]
支持,存檔互助客棧存檔吧?--Cohaf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15 (UTC)[回覆]
除了VPO存檔區我想不出其他地方。--№.N留言2018年10月9日 (二) 12:18 (UTC)[回覆]

請求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理由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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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前者(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10月#請求Techyan公開其對金牌雄鷹撤銷封禁的詳細原因以及過程已有,但內容太過偏離主題,故放在此繼續。

至於後者(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此事發生在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10]的同一時間[11],即(2018年7月29日 (日) 00:40 Techyan(對話 | 貢獻)已封鎖140.180.254.142(對話)期限為1年(停用帳號建立) (被濫用的開放代理))。

相信一些人都知道此是李4所用的IP[12],而其本人同意別人替其在其用戶頁加個聲明說是改用IP[13],但就被Techyan説成「被濫用的開放代理」。

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棧請求Techyan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14]的四小時後[15],便被Techyan以「被濫用的開放代理」為由封禁1年,其後其在User_talk:140.180.254.142/存檔的申訴一下子被其他管理員否定Techyan在此頁上的説法。

以上,在此要求Techyan解釋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理由,亦希望其他用戶判定Techyan是否符合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條件當中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和違反Wikipedia:封禁方針#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當中的「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甚至「管理員不應該封禁反對自己的用戶」。--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08 (UTC)[回覆]

鑑於這裡已經開了新的討論串,希望能將原來的討論串立刻存檔。這次再遇上離題的情況,可以考慮deltalk。--№.N留言2018年10月10日 (三) 03:40 (UTC)[回覆]

因為不恰當反饋和溝通這一點,我的心中早就認為他不適任了。現在人也消失不見了,我認為更不適任了。Bluedeck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21 (UTC)[回覆]
Bluedeck,等下個月22日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的聯署吧(因為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條件的最後一條,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結果是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解任投票期結束在2018年5月22日[16]),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間針對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無效。......)。--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38 (UTC)[回覆]
已建立第3次Techyan解任投票的草稿,請參詳。--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2日 (五) 10:50 (UTC)[回覆]
(?)疑問,1.上次解任投票反對票數有多少?為什麼我數的和記錄的好像不一樣?2.有沒有其他程序可以利用?——C933103(留言) 2018年10月12日 (五) 17:24 (UTC)[回覆]
64票,另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11 (UTC)[回覆]
在金牌雄鷹這樣的事情上沒有溝通以及不按既定規則做事本身就已經足以支撐其解任了。然而上次也有足夠的理由了,但失敗了,這次來個第三次解任我看也未必能夠成功,畢竟Techyan這次出事不久之後那個討論串的焦點曾一度被轉到雙重標準那兒去(我也不知道當時飛賊燕子說的具體是啥)。--№.N留言2018年10月13日 (六) 02:20 (UTC)[回覆]
「然而上次也有足夠的理由了,但失敗了」,上次的焦點集中在Jasonnn和Fauzty身上,而非Galaxyharrylion,前兩者長期擾亂和人身攻擊,加上Techyan曾封禁兩人,認為Techyan為維基百科在大陸的推廣和線下活動付出貢獻+勇於作出爭議性操作和不怕遭受批評+支持解任者的不當行為,便成為他/她們支持Techyan續任之原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回覆]
「畢竟Techyan這次出事不久之後那個討論串的焦點曾一度被轉到雙重標準那兒去(我也不知道當時飛賊燕子說的具體是啥)」,Dqwyy暫時退出維基百科的原由與1233的關係,截圖的真實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30 (UTC)[回覆]
多謝補充。其實我覺得其在溝通方面的態度本身就算是足夠支撐的理由了。話說我剛剛看了下第二次解任投票,才發現原來提到他好像說過自己「不承認封禁方針裡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不知道上一個討論串其他人提過了沒)……--№.N留言2018年10月13日 (六) 08:15 (UTC)[回覆]
全文:Wikipedia:申請成為用戶查核員/Techyan#針對最近幾張反對票——論脫褲子放屁在中文維基被升華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員投票時的一些雜感的「另一件事」這裏:「另一件事,就是糊裏糊塗被扣上了頂不善意推定的帽子。這事最開始是對Jasonnn~zhwiki這個用戶的處理問題。出了事之後,我反倒很高興,因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樂見像這樣的用戶打臉。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說法——所謂「聖母」維基人的臉。而事實上,Jasonnn這位用戶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在上面這幾位剛投完反對票後,在英文維基繼續通過ping的方式騷擾其他用戶——跟中文維基上的行徑完全一致,這位仁兄真是靠譜。所以我沒善意推定?不我已經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問題?當然沒有問題了——那些質疑我封禁決定的人里,有好幾個管理員甚至還有一個行政員,至今沒有處理Jasonnn的封禁申訴。我個人不承認封禁方針裏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但那些喊著說這條款現在已經實施生效了的還真就沒就解不解封的問題知會我。我沒有做出預防性封禁:我之前封他是擾亂,現在他胡亂髮起解任討論還是擾亂;我沒有違反善意推定的要求:我沒有對他的行為做出過分的、惡意的解讀;我封他也是正確的:至今沒人給他解封,甚至行政員也是如此。為什麼沒人去解?因為誰都知道如果解了他的封禁,他立馬會在中文維基繼續ping人或者去所有人的用戶討論頁留言,不長記性。(別忘了我封他可不是因為到處留言封的,是擾亂封的。誰都知道不能做出預防性封禁。)在他做出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之前,不應該解禁;而在用戶討論頁里做出承諾之前,誰解封他誰就是在打自己臉。我在這不把事情挑明了講,有幾位上去在反對票里含混地提及幾句,好像真的是我犯了什麼錯一樣——反正外人看不懂。在那投票里扔反對的幾個人一下子就帶著一群不明真相的上去投反對了。估計不少人自己都不知道到我哪裏沒善意推定了。為了防止更多吃瓜群眾誤入歧途,在這裏先說明白,以正視聽。」。--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11:49 (UTC)[回覆]
另關於Techyan封禁140.180.254.142一事,140.180.0.0/16的Techyan封禁日誌,封禁理由同為「被濫用的開放代理」,再看清楚,Techyan封禁和解封是如此兒戲的嗎?外加[17]。--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44 (UTC)[回覆]

這討論是不是持續了兩個半月了但當事人還沒出現?如果中文維基因為程序問題而未能在站內處理的話要不要找行政員?——C933103(留言) 2018年10月17日 (三) 02:00 (UTC)[回覆]

所以當事人是決定不理還是怎樣...這不是好事也不是辦法--1233( T / C 2018年11月2日 (五) 00:48 (UTC)[回覆]
Techyan(閆恩銘@TechyanWP)的TwitterTechyan的用戶貢獻,一個曾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屈原蟲當中投過支持票的管理員[32],為何對此解釋請求置之不理,可能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反對票上一次Techyan解任案的結果就已經解釋了箇中原因,性質大同小異和換湯不換藥的解任原因,做過一次的結果是解任失敗,所以Techyan完全一點都不擔心自己會被解掉,原因在前。--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日 (五) 09:23 (UTC)[回覆]
「任何時候如需彈劾Techyan可以聯繫我聯署。」,Inufuusen(UjuiUjuMandan)隱退和換成IP 122.211.109.58以後,由其作聯署已不太可能,另離聯署期開始還有14天(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條件的最後一條,如果被解任者以前曾被解任失敗(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結果是解任失敗),必須在該次解任投票期結束至少6個月後(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解任投票期結束在2018年5月22日[33]),才可提出新的解任案。其間針對被解任者提出的解任案皆無效。......。即最早只可以由2018年11月22日或以後才可以開始聯署)。--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8日 (四) 10:13 (UTC)[回覆]
另我需要有更多人對此事情發表其自己的立場。--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15日 (四) 09:14 (UTC)[回覆]

回歸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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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到12:00 (UTC+8) ,好了,我要上課了。--1233( T / C 2018年11月22日 (四) 07:49 (UTC)[回覆]
聯署一萬次結果都是一樣的,請不要浪費維基百科資源。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08:27 (UTC)[回覆]
@Emergency Rescue已建立Draft: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10001次假的--仍然相信友誼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28 (UTC)[回覆]
幹得漂亮!另外,我打算推一下聯署案進行。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3:34 (UTC)[回覆]
謝謝您--140.180.249.178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9:30 (UTC)[回覆]

正式啟動對Techyan的RFDA/3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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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作為聯署發起人,我正式啟動對Techyan的解任程序(RFDA/3),雖然照現時可見的情況來看,個人對Techyan的RFDA/3的通過機會不太樂觀,但個人作為此討論串的發起者,對於Techyan在RFDA/2後的行為不能苟同,而Techyan在此討論串和此討論串進行期間,對別人長期數個月要求其作合理的解釋請求選擇性不作回應,縱使其曾在站內活躍,而且更在屈原蟲的RFA上投下支持票[35],加上Techyan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和封禁140.180.254.142的做法存在問題,綜合上述理據,Techyan不再適合擔任管理員,投票資格詳見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方針,如要參與聯署請在下方參與。--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14 (UTC)[回覆]

註:聯署期間至正式投票之前不設反對票。--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34 (UTC)[回覆]

Draft: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建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3日 (五) 10:22 (UTC)[回覆]

聯署成功,已移動Draft至正式計劃頁面。--1233( T / C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42 (UTC)[回覆]

聯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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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范同學和Zhxy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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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沒上維基,回頭經別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不僅僅被掛貴賓室還榮幸地上了RFCU,在下真是倍感光榮啊。我來甄選一下最近逛客棧看到的幾個發言:

special:diff/51684419

半開玩笑地說一句:線下社群推廣應該禁止。自己都不能理解或者遵守社群共識,然後自己繁殖大量後代,後代對社群共識沒興趣,社群之外另立社群,人際關係大於實質能力,這不是對社群的破壞是什麼?(開玩笑的部分是「線下社群推廣應該禁止」,其餘不是開玩笑。) ——inufuusen

其實這話還不是一個編輯完成的,犬風船朋友還在後面加了兩筆編輯來強調到底哪裡是在開玩笑哪裡不是。提到繁殖後代再配上狗,我自己產生不了太好的聯想。

再來看看標榜正義的MCC214同學在我說話之前的發言:

霧島聖的做法乃Techyan有樣學樣的主因,要提請兩個都一起做。

兩個人連著一起罵,現在他們兩個都還能忍住也是不錯。MCC214同學我得在這裡指出來你明確的玻璃心問題,的確如客棧下面的那位朋友所言,自己看看全客棧deltalk用得最多的是誰。我剛發的這個言論(因確有不妥,再這就不貼了),無意嘲諷了一下范同學,結果你自己上來刪了,刪也好,連個deltalk都不留,天天讓別人看方針,還請您自己遵守。我不認為我剛剛在互助客棧上的發言算什麼人身攻擊,要說攻擊,也不過是把站外隱私拿到站內說了而已,講實話不叫誹謗,洩露不該洩露的隱私才是我犯的問題。我也感謝一下shizhao這次秉公行事,這次是我腦子一熱說錯了話。有道理大家好好講,我先前幾次忘了刪簽名里大家說「誹謗」的東西,AT給解封之後刪了就是,大家都是得相互指正的嘛。

從管理員的操作來看,我說的後半句話是不構成人身攻擊的:而MCC214的做法乃中文維基小學生甚囂塵上的主因。MCC同學你說我人身攻擊可以,但是別當我的面搞雙重標準。犬風船被封,都不是因為他上面說的這句話,但是就我自己感覺,他上面這話比我說的尺度大多了。你說這話可以,我說就不行,這是沒道理的。我也給你發個警告,違反討論頁指引,在你頭上算一筆。

另外我再說一下Zhxy,我一出來就火急火燎地直接丟去元維基上搞查核,本地討論都不用,連往用戶討論頁上送模板的步驟都跳了過去,搞得監管員直接給駁回了,也不知道本地討論是拿來幹什麼的,誰都往元維基上丟讓監管員看看中文維基CU任務量有多大也好。反正中文維基CU叫人拔了本來就夠丟人的了,再丟點也無所謂。我看有幾個人一直以來也都是半休眠的帳號,時不時出來詐屍一把,投票過程中步調一致,我一聽說這事本來也準備丟元維基CU上查一下的,後來一想我不能帶頭GAME,就算了。反正你要查我和那人就查,是不是傀儡你們沒數但我有數。結果元維基上被駁回了,本地討論也沒見動靜,我也不知道到底在元維基上兜一圈是幹什麼。莫不是那監管員被WMC收買了?

本來想插在你們上面的討論最末尾的,結果一看討論直接關了,只能在這另起一段。話說MCC不僅deltalk用得多,關討論也不少,真不知道中文維基那幾個行政員平時不出來關討論,管理員除權除不了只能賦權,留著有什麼意義。要我看行政員也乾脆拔了吧,中文維基直接改名巨嬰維基,平時幹活都讓元維基來護著好了。

--黑暗雄鷹 2018年11月25日 (日) 10:13 (UTC)[回覆]

關於李4所用的普林斯頓IP

[編輯]
  • 給你們看點好玩的。
    NetRange:       140.180.0.0 - 140.180.255.255
    CIDR:           140.180.0.0/16
    NetName:        PU-DORMNET
    NetHandle:      NET-140-180-0-0-1
    Parent:         NET140 (NET-140-0-0-0-0)
    NetType:        Direct Assignment
    OriginAS:       
    Organizati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NU)
    RegDate:        1990-05-15
    Updated:        2011-06-21
    Ref:            https://rdap.arin.net/registry/ip/140.180.0.0
    
    OrgName:        Princeton University
    OrgId:          PRNU
    Address:        Offic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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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DORMNET,嗯。
    順帶說一句,李四最近使用了140.180.247.51這個IP位址,反向解析是nat-oitwireless-outside-vapornet3-h-39.princeton.edu。wireless,嗯,據咱自己分析,應該是普林斯頓大學校園宿舍區開放Wi-Fi。說白了,按照Schoolblock封禁了沒毛病,理由選錯了。何況某些人去年12月還在同一個段上被查出來濫用多重帳號呢,這才不到一年啊。--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1月26日 (一) 01:15 (UTC)[回覆]
  • 先贊一下本段沒有離題。Schoolblock:」因為頻繁的破壞……」請問我用這個IP進行了哪些破壞?至於Dormnet是否開放,請見[37]倒數第二點,需要學校帳號才能註冊。另外學校規定自有學校管理,閣下不用操心。--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7日 (二) 04:06 (UTC)[回覆]
貴校114514名學生和職員又不說中文,咋知道你在這扯普林斯屯的虎皮拉貴校(IP)的大纛幹這種事……--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7 (UTC)[回覆]

Tiger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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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看過您的回應之後,我有一個問題:關於金牌雄鷹案,您指出了封禁理由及期限的不當,也解釋了解封的判斷依據。若站在現在回頭看過去,當時您自己的操作上,是否有可改進之處?如有,是哪些?(這只是一個提問,請其他用戶不要就此展開討論,感謝)--Tiger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10:46 (UTC)[回覆]

有是當然有的。我承認我當時有意氣用事的問題,否則解封的時候自帶的日誌也不會這麼寫。溝通是必要的,而日誌是最底線的溝通。另外,我也在反思到底應不應該為了MCC214一個人而耽誤幾個月的時間不出來說話。社群總體的信任與「互煮」相比可能還是前者重要。--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2:57 (UTC)[回覆]

既然在站外聯繫過當事人,並以此決定解封,那麼讓當事人開一個封禁申訴,自己在解封理由中簡單說明判斷理由,應該並不困難。至於意氣用事,我不理解的是,當時封禁已經五天,且經過一個溝通的過程,按理說這時(不論是誰)情緒應該穩定才對。當然,我相信這樣追問當時的細節意義已經不大,而且一些用戶對於您主要的不滿也不在這個解封上,而是被質疑的時候不出來說話。您所言,因為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其實出來回應就直接讓這句話無法施行了。至於互煮的擔心,既然都上客棧了,面對的就是大部分人,而非一個MCC214。一篇合理的解釋,我想也足夠大多數人做出合理的判斷了。我想說的就這些吧。

至少站在您的角度上,這次被質疑的操作能講通。但是這幾個月來的做法實在有可改之處,而且還是第二次出現類似的情況(按我的理解,希望沒錯)。願意果斷處理棘手問題的管理員當然是好,但至少這個的解封之前,複雜爭議還沒有出現。要說沒人願意碰的棘手站務,積壓的存廢覆核和存廢討論恐怕是更麻煩呢。祝好,也期待您推廣維基百科的新貢獻。--Tiger留言2018年12月1日 (六) 02:40 (UTC)[回覆]

關於Techyan就此解任投票所作出的答辯,有以下數點想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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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李4進行封禁申訴的時候,我本來準備次日給他解封,但是次日正好出門,等安頓下來之後MCC214就出來了,因此我也不太方便做什麼動作。」,相關的討論串在10月9日才開啓,明顯和Techyan的解釋不符。
  2. 「對金牌雄鷹的解封決定,一方面是我個人不認同以基金會使用條款(Terms of Service)為理由,由本地社群選舉出的管理員進行封禁從操作上的合理性,且我認為直接處以無限期封禁「量刑」過重;另一方面,是我在線下與金牌雄鷹當面進行了溝通,認為他的態度符合繼續參與維基百科社群貢獻的要求,可以解封。基金會有一些適用於全域的政策,諸如一部分用戶查核方針、隱私要求等。這些要求一直都在本地以與其他方針、指引一樣的方式,由本地的志願者(包括普通用戶、管理員、行政員等)執行。但最起碼就我個人印象而言,依照「使用條款」由本地用戶執行決策尚屬首次。在開創先例之前,理應需要更嚴謹的討論;或應該直接引述「誹謗」等相關的方針,而不要畫蛇添足,把「使用條款」牽扯進來。簡而言之:在封禁依據的適用上存在瑕疵。」,當時Techyan無申訴解封金牌雄鷹的理由是「未見違反ToS的行為存在。如有,請原封禁者將造謠稱WMC與中共有關係者一併封禁,不要偏袒」,摒除前句,我想問封禁金牌雄鷹和WMC與中共有甚麼關係呢?
  3. 「這次彈劾案由MCC214推動。他曾多次在站內外明示或暗示於上次彈劾案的半年之後,「一定」會對我發起第二次彈劾」,「再加之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我更沒有理由在最開始浪費時間和口舌跟在社群中處於極少數,不達自己「目的」不罷休的人詭辯。在時間和精力有限的情況下,我會儘可能把空閒用在解決更緊迫、更有效的問題上(寫給新手看的教程、維持翻牆工具的穩定、分享自己編輯和參加活動的見聞之類),而不是我估計各位自己看了都厭倦的「互煮」上。我可以很輕鬆地花一晚時間來寫完這樣一篇回應,而不是天天惦記站內那幾個討論串」,您出來就不會有這次解任案(因為您出來之後就不符「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如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結果一樣,即使我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也好),和誰在詭辯,是本人嗎?再者自己亦承認了「我承認我在有意識地「逃避」有關討論」了。
  4. 「另外,我當時也希望在有管理員出面處理李4的封禁申訴前,能倒逼李4註冊帳號(最起碼對社群來說,註冊帳號再發言總不是件壞事)」,李4不用註冊帳號,因為李4怕Techayn在其註冊帳號之後,再發生如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2017/12#李4的事件(Victorza被封),以濫用SOCK為由封禁。
  5. 「對於李4所使用的普林斯頓大學IP進行封禁也是如此。他在站內的一部分發言屬於擾亂,基於schoolblock等封禁完全可以。他不使用新帳號,而是濫用IP發言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擾亂。」,Schoolblock指「因為頻繁的破壞(編輯記錄),管理員已經封禁閣下學校、圖書館、教育機構,或是您所在的單位等的IP位址以防止進行匿名編輯。」[38],試問李4的IP有頻繁的破壞維基百科嗎?而李4的IP只是叫Techyan出來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而已[39][40]......。
  6. 「儘管在得知封禁理由時,我就不認同以使用條款為由來實施封禁,但當時沒有立刻解封,而是等待了五天時間。封禁的目的不是懲罰用戶。當能確定當事者足夠冷靜時,沒有理由不予解封。」,Techyan當Wikipedia:封禁方針#有爭議的封禁不存在嗎?而早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用戶查核員/Techyan#針對最近幾張反對票——論脫褲子放屁在中文維基被升華的全新高度;以及再看Manchiu行政員投票時的一些雜感Techyan就說了「另一件事,就是糊裏糊塗被扣上了頂不善意推定的帽子。這事最開始是對Jasonnn~zhwiki這個用戶的處理問題。出了事之後,我反倒很高興,因為正如我在telegram里所述,我很樂見像這樣的用戶打臉。打的是那些——按照Outlookxp的說法——所謂「聖母」維基人的臉。而事實上,Jasonnn這位用戶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在上面這幾位剛投完反對票後,在英文維基繼續通過ping的方式騷擾其他用戶——跟中文維基上的行徑完全一致,這位仁兄真是靠譜。所以我沒善意推定?不我已經很善意了。所以我的封禁存在問題?當然沒有問題了——那些質疑我封禁決定的人里,有好幾個管理員甚至還有一個行政員,至今沒有處理Jasonnn的封禁申訴。我個人不承認封禁方針裏面有關解封需要實現知會實施封禁的管理員的條款,......」當中的粗字就已解釋了Techyan為何經常作無申訴解封的原因。

以上,對Techyan的答辯不滿意,故維持自己最初的意見。--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8日 (三) 11:23 (UTC)[回覆]


對同一事物的意見相左是沒辦法解決的。在這裡我挑幾條自己認為比較有意思的來回應。第一條:最早的討論是在李4一個IP的用戶討論頁開始的。第二條:這個問題我不太好回答,建議你重新反覆閱讀解封日誌,另外詳細情況可詢其他維基人,或者參見你自己曾經的發言。第三條: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發起解任案。如果當事人一出面回應就沒法發起彈劾案的話,那麼不管誰都沒法彈劾下去了。--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15 (UTC)[回覆]

李4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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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擾亂,這帽子扣的……我哪條發言擾亂了?當時一個字都沒提擾亂,現在倒想起來了?誰提點的?人家封禁都是預防破壞,你倒好,秋後算帳嘛!--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1:16 (UTC)[回覆]

正在回答。--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4:12 (UTC)[回覆]

趁機提醒一下你自己「寧可放過一千不可錯殺一個」的原則,以及「不是明顯違反使用條款」(我不認同金牌雄鷹屬於這類,但先按下不表)就不應封禁的實踐。--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4:57 (UTC)[回覆]
我如果想不好怎麼圓的話還能回答?--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回覆]
如果您認為User:金牌雄鷹/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重大醜聞/製造虛假CU結論事件沒有違反ToS,那為何您要説「如有,請原封禁者將造謠稱WMC與中共有關係者一併封禁,不要偏袒」這句呢?封禁金牌雄鷹和WMC與中共又有甚麼關係呢?--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30日 (五) 07:07 (UTC)[回覆]

まっすろな未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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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WP:BLOCK:「若該封禁為無限期封禁,反對該封禁的管理員須嚴謹處理,並先使用所有可行方法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如果一個封禁決定有明顯的錯誤,而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又不在線,你可以解除該封禁。但務必解封之前通知實施封禁的管理員並在互助客棧其他區進行說明。」查User talk: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21WP: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8年7月,閣下似乎沒有通知User:Wong128hk,又沒有在互助客棧說明解封原因。請問閣下為何沒有遵從方針內的指示? - まっすろな未來 2018年11月28日 (三) 12:04 (UTC)[回覆]

同上段MCC2114留言中的第6點,封禁方針當中的這一條款沒有得到社群共識。儘管這一條款寫於封禁方針之內,但社群曾先後數次討論這一具體條款的實施問題,最後沒有定論。私以為,維基百科無論從五大支柱、善意推定等基本方針、指引中的精神是寬容:對破壞者不手軟的同時,對真正有心貢獻的人應該是仁慈的。剝奪編輯權限對非純破壞用戶來說是嚴肅的問題,會嚴重打擊一些編者編輯的信心。當其他管理員對某一封禁存在質疑時,即意味著這次封禁本身的合理性不能保證,此時應該本著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的原則,來信任編者;就是否應該封禁某一用戶存疑時,我們應該傾向不予封禁。用簡單的話說,解封不合理的封禁不需要什麼理由。--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08 (UTC)[回覆]

另外補充一下。「無討論解封」並不像一些人鼓吹的一樣總會導致社群衝突。大多數時候「無討論解封」的封禁案本來就是存在爭議的,而其中爭議較小的大多和平解決,沒有引發大的衝突,沒能引起社群的注意,造成了倖存者偏差,再加之一些人的鼓吹,給外人一種「無討論解封」會導致社群分裂的問題。導致社群紛爭的不是「無討論解封」,而是被封禁者和封禁案本身。封禁案存在爭議是很常見的,給貼上「無討論解封」的標籤客觀上有助於支持封禁該用戶的人。與其讓被封禁者跟實施封禁的管理員、其他維基人和其他管理員在被封禁者的討論頁上爭論,不如直接解封,反倒還能讓當事人繼續出來做些有意義的貢獻。解封的管理員意氣用事是一個問題;但是封禁的管理員因為種種原因(比如自己參與了這個討論、與被封禁者意見不一致)意氣用事,在被封禁者用戶頁上死纏爛打的事是另一個嚴重的問題。後者的案例在中文維基不是沒有發生過。這也就是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的重要性。--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24 (UTC)[回覆]

From the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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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不是管理員選舉,正常來說不應該問問題,可是在抱了一肚子疑惑看你的答辯後,我反而仍然解不了以下的問題:

  1. 為何在撤銷封禁前後不通知User:Wong128hk/和他討論?
  2. 先不評論你為何對李4 IP的封禁原因,可是為何一開始不使用Schoolblock?
個人不想罵人或者什麼的,但是一位行政員根據使用條款block人本來就是不尋常的事情,可是本人不接受你對事情的淡化。我更不解的是,你在上一次的解任案時明顯已經知悉有不少用戶對你不滿時仍不能謹慎做事,面對質疑,是要硬生生開一個RFDA才能逼人解釋事情嗎(雖然這次和我無關,I am just a clerk)?

--1233( T / C 2018年11月28日 (三) 18:37 (UTC)[回覆]

You are just a clerk? The most ridiculous thing I've ever heard of, I would argue. --云间守望 2018年11月30日 (五) 05:34 (UTC)[回覆]
這裡是RFDA的行政東西。--1233( T / C 2018年12月9日 (日) 18:17 (UTC)[回覆]

Bluedeck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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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Techyan:請問如果沒有本次解任事件,你是否會回應這些查封解除操作的理由?Bluedeck 2018年11月28日 (三) 22:04 (UTC)[回覆]

因為我感覺你沒太把話說清楚,我來假設你的問題是「如果沒有這次解任投票逼你出來,你是否還會回應解封金牌雄鷹一事」。如果我的理解有誤,還請你重新提問。

我在答辯里已經表明,如果一直追著不放的不是MCC214,而是其他人;或MCC214沒有放言一定要在半年之後開彈劾,我從最開始就會出來回應金牌雄鷹的問題,從一開始就不會涉及到解任投票。解任投票應該是因管理員做錯了事,才發起的;但是本次解任投票的發起者本末倒置:單純為了彈劾才挑起事端,將簡單問題擴大化。我不否認在上次彈劾案中自己出現的、承認的問題;我也不否認這次彈劾案中指出來的問題,但就這次解任投票本身,無論是我,還是很多其他維基人,都指出了在最初發起這一投票時動機不純的問題。

我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不是為了把鍋甩給別人。只是Bluedeck的問題挑明了問本次解任投票的過失,因此才這樣作答。請不要過度解讀。

--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3:38 (UTC)[回覆]

解任投票成立的前提條件除了7張聯署之外還有「溝通無效」。如果你及時出面澄清,這個投票一開始就會被宣布無效。你故意不回應質疑才是又一次進入解任投票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發起者或者任何別的人。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12月2日 (日) 05:29 (UTC)[回覆]
「溝通無效」,即溝通無法達到有效。閆就算真的出面澄清,這群擾亂的(指MCC214等維基小學生)壓根不聽閆的,加真的不知內情的——溝通有效,怎麼可能呢?這樣看來,就算真的溝通,又有個?用?--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回覆]
諷刺的是,其被封禁的原因同樣都是因為擾亂。--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4:20 (UTC)[回覆]
順帶,咱一直履行一個原則:不是把「他媽的」「傻屄」「卵」這種話都{{redacted}}了就是文明。只是真的看不慣一群人口中倫理道德、邏輯推理,背後干的又是外人想來比***還骯髒的事情。嘴長在你們頭裡,不是拿來給你們幹這種事情嘀。--痛心疾首留言2018年12月2日 (日) 10:05 (UTC)[回覆]
結論是Techyan根本不出面澄清,兩次站內有活動後的ping與站外的呼叫都不理。MCC說必RFDA與第一次詢問原因的間隔差3個月。起頭根本不是MCC,還想把原因歸咎到MCC身上?連溝通都沒有也能知道溝通會無效?,當行政員不存在嗎?還是維基只剩你所謂的擾亂小學生?--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2月2日 (日) 14:12 (UTC)[回覆]
小學生,即香港所說的小學雞,泛指一切行為及思想幼稚、心智未成熟、經常撩事鬥非和到處生事的人,與小朋友同義。類似於中國大陸形容他人幼稚的詞語「小學生」,延伸為指一個不論年紀多大的人,行為及說話的方面都有如小學生,都有機會被冠為「小學雞/小學生」,大多數用戶指責他人時,只要與對方意見不合或雙方有私怨,便亂指對方為「小學雞/小學生」。--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5日 (三) 10:02 (UTC)[回覆]
你想多了。不管Techyan回應什麼內容,MCC214,或者你,或者別的什麼人一定會在2018年11月23日提出罷免聯署的。這個事件是時間線的收束,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正如同許顯純不管汪文言給出什麼樣的供詞,他都會根據上層的心意將他在1625年弄死一樣。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4:00 (UTC)[回覆]
我不覺得您所提及的用戶會連這解任條件的先決要求也不懂,不怕被告擾亂和遊戲維基麼?建議上面的先讀了Shizhao在客棧的解任討論和其RFDA/8的結果再說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5:43 (UTC)[回覆]
我看最應該被提報擾亂的就是你。打什麼Siumai打了一年多,Siumai這條「惡龍」沒看出來怎麼破壞中文維基,光看到你這個「勇者」今天噴火燒山城,明天吐水灌麥田,吵吵個聯署吵吵了半年除了拉上6個支持票(兩個還跑路了),1年時間一個條目也沒寫,掛上一片「擁護共產黨」「支持PRC」的用戶框,轉過頭來倒打一耙嚷嚷用簡體字的竟然和自己不是一條心,良心大大的壞了。,我要是紅皮白鑫(這不是別字)都不用麻煩特科動手,自己跳黃浦江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6:09 (UTC)[回覆]
您當行政員不存在嗎?您們除了說擾亂和遊戲維基還有甚麼?連誹謗、人身攻擊、反文明和不遵守禮儀都做齊的話,那中文維基的五大支柱註定完全崩潰,再者,如此人是書生的話,我不相信您的投票意向不會反過來,雖然我會看書生的行為就是了。--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6:59 (UTC)[回覆]
中文維基支柱崩不崩潰又不是你我說了算,反正我從來沒罵過寫繁體字的人,您要是不信自己慢慢找。(對了,「您」字最好後邊不要加「們」,否則有疊床架屋之嫌。)Shizhao的前七次罷免時候我都沒怎麼參與維基,就不用勞心揣測我的想法了。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7:10 (UTC)[回覆]
但部分用戶有保T除書生和有使五大支柱崩潰的傾向就是了,詳見今年在客棧的書生解任討論,再者支持中共不代表就要支持T,T是受社群信任才選上的,理應對方針指引嚴格遵守,但我看不出T有在嚴格遵守方針指引。--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3日 (一) 17:21 (UTC)[回覆]
支持中共的人可干不出來連《毛澤東選集》正文第一頁第一句話都能當耳旁風的事兒。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4日 (二) 03:51 (UTC)[回覆]
(?)疑問「誰是我們的敵人?」?--YouTable 2018年12月29日 (六) 14:46 (UTC)[回覆]
這還真要看他回應什麼內容,但現在只能觀測到無回應以後的時間線,你也沒辦法真的觀測到有回應後的時間線,你心裡就覺得某些人有機會就要搞Techyan。我只針對這「爭議操作後千呼萬喚也始不出來」的行為。我也不敢置信第一次就是無回應被RFDA,第二次不是檢討改進,而是想著反正也會被RFDA乾脆一開始就不要回應。這心態合適嗎?我認為不。--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2月3日 (一) 05:55 (UTC)[回覆]
我不憚以任何惡意揣測一個將所有簡體字用戶當成敵人的紅皮白鑫。昔年染指逐元祐,今日焚屋作道光。惟願小鷹不上島,東風卷進太平洋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06:30 (UTC)[回覆]
開了聯署又怎樣,「當行政員不存在嗎?」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12月3日 (一) 07:11 (UTC)[回覆]
以貴站行政員的作用,我只能當他們不存在,對不住了。--云间守望 2018年12月7日 (五) 03:13 (UTC)[回覆]
麻煩WQL詳閱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條件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的「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一遍。--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7日 (五) 07:15 (UTC)[回覆]

離題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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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曲解本人意願,已由Techyan(留言)於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MCC214 "Techyan ':' "? 您是在幫techyan回答嗎?請問您是techyan還是techyan兒子?(...) 吐槽就算是兒子也不能幫他回答吧?--LabMem No.SHJJ Contact Me 2018年11月29日 (四) 10:53 (UTC)[回覆]
上面的代入是以Techyan的答辯理由綜合出來的結論。--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1:00 (UTC)[回覆]
bluedeck的問題我先晚點回答,在此我摘錄一下我早些時候答辯內容的原話。在外面已經有人對MCC214的表達能力提出了質疑,我也來質疑一下你的閱讀理解能力。
並且我上面的理據並非「在幾個月後的今天才適用,在我剛解封金牌雄鷹的時候不適用」,我當然可以早出來解釋
學業壓力是我不太願意活躍在站內解釋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我只要出面回應,討論勢必會沒完沒了;另外要不然我也沒有太多時間搭在維基百科上。再加之MCC214揚言無論如何都會發起提二次彈劾案,我更沒有理由在最開始浪費時間和口舌跟在社群中處於極少數,不達自己「目的」不罷休的人詭辯。
識得唔識得啊?我今天用了次deltalk,算得罪了你一下。--Techyan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5:43 (UTC)[回覆]
上面我說的六條質疑已經發表了我對您答辯的意見,如您要強行說我本人的言行是詭辯,隨您,反正已經有30多人相信您說的「詭辯」了,還有,請自己想想看為何上次有30多人反對您被續任,今次暫時有10多人反對您被續任?--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12 (UTC)[回覆]
@Techyan我仍然時不時地用自己一直以來基於有關要求控制的傀儡帳號進行編輯[來源請求]。—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2:51 (UTC)[回覆]
他在上次解任投票前後已經表達過「絕對不會按照方針要求在解封前與施加封禁的管理員溝通」的意思了。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11月29日 (四) 04:34 (UTC)[回覆]
正確些來說應該是指Techyan的CU員選舉[41]。--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08:24 (UTC)[回覆]
我覺得Bluedeck這個問題沒必要問了,這幾個月解沒解釋,什麼時候出來解釋的,大家都看在眼裡。--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6:21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李4於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他原話自己說的就是特地等到投票開始才出來的,而要等到投票開始才出來回復是因為這投票是MCC發動的,如果MCC沒故意挑事的話直接在最開始就出來了--黑暗雄鷹 2018年11月29日 (四) 16:48 (UTC)[回覆]
相關討論串存在有四個月時間,最先由1233開的,我只是將此和李4事件重開一條串來說,請您在發表言論前,看一看討論串再說吧。--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1月29日 (四) 18:23 (UTC)[回覆]

Techyan上面的解釋,恰恰證實了MCC的推斷:不太可能 不太可能--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8:44 (UTC)[回覆]

這位普林斯頓大學的同學,我建議你好好學習一下邏輯謬誤。你我都在猜techyan的意思,我根據上下文給了個理解,你上下文也不看也不引用也不分析直接給了個結論,貴校如果都這水平的話那我找時間也申請看看好了--黑暗雄鷹 2018年11月29日 (四) 23:36 (UTC)[回覆]
等等,既然「如果MCC沒故意挑事的話直接在最開始就出來了」,那麼MCC從一開始的討論到最後的解任都有參與,就和我說的不謀而合了。對了,如果要給我校貢獻申請費的話熱烈歡迎!--140.180.247.51留言2018年11月30日 (五) 01:31 (UTC)[回覆]

拉票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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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yan這次投票拉了多少票?(1)—john doe 120talk2018年11月29日 (四) 09:21 (UTC)[回覆]

關於犬風船的傀儡賬戶UjuiUjuMandan+IP行為與MCC214對犬風船IP行為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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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已確認為傀儡的IP擾亂,已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2018年11月30日 (五) 07: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已確認為傀儡的IP擾亂,已由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2018年11月30日 (五) 07:2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 鄙人從來沒有組織過、也並未計劃組織什麼打狗隊或者踩氣球幫之類,這類高帽子恕不接受。螺釘為了鄙人仗義執言而被關小屋,鄙人公開(而非選擇私下)向他表達感激,是尊重螺釘,也尊重維基每一位同仁。況且鄙人竊以為,維基百科尚且能做到容忍編輯之間坦誠公開的致謝吧。至於我提請閣下VIP長達三輪、螺釘替我提請VIP一次(把他捲入),這四輪提請均沒有得到管理員的處理;但MCC214隻提請一次就能做到如此長久,鄙人驚嘆程度,應甚於閣下數倍。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05:01 (UTC)[回覆]

用戶對此解任投票的建議和夢蝶葬花的簽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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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Jimmy的腳本核對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表達立場的用戶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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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腳本走很難嗎?令,我正在考試期。--1233( T / C 2018年12月5日 (三) 16:40 (UTC)[回覆]

發起人被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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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MCC因人身攻擊,已被禁封7天。如果他的禁封令此次投票無效是他自作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38.7.160對話)於2018年12月9日 (日) 14:06 (UTC)加入。[回覆]

此次解任投票可能會問聯署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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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何要將Techyan的解任投票上綫?

答:

  1. 金牌雄鷹創建的User:金牌雄鷹/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重大醜聞/製造虛假CU結論事件被管理員定性為誹謗而被管理員永久封禁,但Techyan在金牌雄鷹被封禁後所作出的封禁申訴被Aoke1989拒絕的情況之下[68]),便對金牌雄鷹作無申訴解封[69](由聯署人提報上WP:AIV[70]前已被多次警告[71])。
  2. 李4同意別人替其在其用戶頁加個聲明說是改用IP[72],但就被Techyan説成「被濫用的開放代理」,而此封禁在其在客棧請求Techyan解釋自己對截圖的技術分析為何與第三方專業人士的分析有出入[73]的四小時後[74]發生,而此IP是有人解封而不是沒有人解封,Techyan隨意封禁和解封,封了又解[75],如同遊戲規則。

問:誰人是此次解任投票的推手?

答:硫酸銅=CuSO4=User:CopperSulfate[76]

問:為何只有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是有過投票的?

答: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1次Jasonnn擾亂,宣告無效了。

問:聯署發起人和組織有關係?

答:聯署發起人不是WMC的成員,亦不是WUGC和WUGHK或任何組織的人。

問:為何聯署發起人一直要去將Techyan解掉?

答:聯署發起人對Techyan的為人和在站內的行為太清楚了。

問:在此次解任投票當中支持和反對一方均有鐵票成分?

答:沒有鐵票那是騙您的,如反對一方就有WMC鐵票[77]

問:為何兩次解任投票都是反對一方佔多數[78]

答:看Techyan的背景[79]

問:如果沒有因聯署發起人挑起的繁簡之爭,那Techyan的解任投票也許會成功?

答:想都別想,解了Techyan是WUGC的最終目的,WUGC就是黨爭最終的贏家,WMC絕對不會讓此事發生的。

問:聯署發起人發動此次解任投票的目的?

答:結束黨爭,讓社群運作重回正軌和使方針指引重新得到有效執行。

問:為何兩次解任投票的第一天都是反對一方投最多票的一天[80]

答:一天定結果,支持一方投多少也沒用。

問:如果再有解任投票,那也許會成功?

答:聯署一萬次結果都是一樣的[81]

問:為何聯署發起人認為Jimmy的腳本核對已在Techyan解任投票表達立場的用戶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自動計算器有問題?

答:不是今時今日的事情,早在上次的解任投票,有人已就此問題發表過意見[82][83][84],另見User_talk:金牌雄鷹#相關投票為何我劃了無效User:MCC214/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3次:已投票者是否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

以上。--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2月4日 (二) 11:55 (UTC)[回覆]

Techyan就此解任投票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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