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村
吉野村是台灣日治時期第一個官營的日本移民村,位於台灣花蓮港廳直隸花蓮港區原七腳川社之居住地( 後屬吉野庄,現花蓮縣吉安鄉),初期共有移民61戶、295人,多來自四國德島縣吉野川沿岸,故名「吉野村」。
沿革
[编辑]明治43年(1910年)2月9日,荳蘭移民指導所成立於花蓮港廳蓮鄉荳蘭社,由總督府招募日本德島縣的9戶農民至七腳川,為模範移民的開端。同年又招募52戶275人入住七腳川原野,至明治44年(1911年),正式命名為吉野村[1][2][3]。
分為宮前(吉安、太昌、慶豐、北安)、清水(福興、稻香)、草分(永興)三個部落,面積共1260甲,南北長與東西寬皆約6公里。草分聚落在吉野村最南邊,為公共設施集中處,該移民村成立之後,陸續建立吉野圳、吉野神社、真言宗吉野布教所(現 慶修院)、吉野村尋常高等小學校(現 吉安國小)、醫療所等公共設施,在大正末年,已規模完備。[3]大正8年(1919年)時約有327戶共1694人;其中含宮前部落135戶、清水部落125戶、草分部落67戶。[4]至1933年時,全村則約有300戶、1318人。[2]
1945年日治時期結束後,移民村結束,日籍移民全數返鄉。吉野改名為吉安,吉野村所留農地,多於公地放領後成為耕地。吉野村的移民返鄉後組成「吉野會」,懷念故鄉台灣。
耕地與宅地區劃
[编辑]吉野村規劃採折衷式集村,兼採散村與集村的優點,耕地面積以每戶專農人數為基準,配予水年一甲五分,旱田三甲及宅地一分五厘。吉野村宮前與清水聚落,每戶宅地約9.3至9.49厘,而草分聚落宅地略大約15.3厘(約450坪),住宅的面積不到20坪,但住宅周圍空地頗大,多種植果樹蔬菜與防風林。移民的住屋建築費由官方補助一半,初期多採日本杉木加上茅草屋頂,因容易遭蟲蛀毀。自大正3年(1914年)以後建材多採阿里山之紅檜,坪數約15至17坪,平均造價約390多圓[1]。
教育
[编辑]吉野高等尋常高等小學校
[编辑]成立於明治44年(1911年)二月,於荳蘭移民指導所內設臨時校舍,旋即遭原住民焚毀,後建新校舍 ,大正元年(1912年)又遭颱風吹垮。移民村中於小學校尋常科畢業後,進入高等科就讀者相當有限 ,而高等科畢業後升學者一個也沒[1]。移民村住民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失學者亦不少。
宗教
[编辑]移民的信仰以佛教為多,其中又以淨土真宗本願寺派為多數[1]。吉野神社以每年6月8日為祈年祭,祭典結束村民即於神社演奏神樂,舞獅與角力大賽。
水路
[编辑]灌溉水路包括吉野圳與宮前圳,排水路則有吉野排水路和支線等。[4]吉野村所在之地下水位極低不易鑿井,飲水乃由山腳下之泉水以水管引入[1]。
組織設施
[编辑]吉野村之社會組織
[编辑]- 吉野村居住民會 : 維護公共設施與衛生消防。
- 吉野禁酒會 : 成立於大正5年(1916年)
- 水車組合 : 利用吉野圳分水路落差以帶動水車磨坊,碾製白米與麵粉。
- 殖產組合
- 青年會 : 於農閑進行補習教育與協同耕作。
- 報德會
東部種馬所
[编辑]昭和11年(1936年),東部種馬所於吉野村設立[1]。
爭議
[编辑]矢內原忠雄於其著作《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描述日本政府於台灣統治時期,並不像西方國家對待其殖民地會用極端手段,沒收原住民土地或強制分割共用地的政策,可是實際上,東部移民村都有侵占原住民土地的狀況,而吉野村的土地更是典型的利用七腳川事件,強迫遷移原住民而獲得來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