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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九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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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九齡(15世紀—16世紀),良永西泉浙江嚴州府桐廬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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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四年(1519年),汪九齡舉己卯科順天鄉試。應選授廣東肇慶府推官,平反當地冤獄,聲望日漸壯大,上級讓他代理德慶縣事,清出地方蠹政,調停賑濟,數個月內人民全活;改署高要縣,懲治橫行不法的霍姓惡棍,餘暇時教授諸生,振興地方文藝,又代理肇慶府事,上陳安民十二事以改遷府兵,便利民眾,同時安撫流寇,讓人民安寧。

三年後汪九齡在嘉靖十八年(1539年)考最,陞試南京山西道監察御史[1],每天上奏時政之弊,兩年後上請終養歸鄉,屢次徵召也不復出,有「神隱真人」之稱[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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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一》:(嘉靖十八年十一月)丁巳選授……中書舍人〔饒〕天民、章檗、郭廷冕、胡植,行人陳與旨、舒鵬翼,推官錢應揚、桂榮、葉經、趙應祥、汪九齡、李人龍,知縣翁五倫、陳時、胡汝輔、汪旦、張棐、陸瑚,辦事進士唐臣、徐鶴齡、魏謙吉、張煥、符驗、馮璋,國子監助教黃河俱試監察御史……九齡南京山西道……
  2. ^ 乾隆《桐廬縣志·卷十一·人物一》:汪九齡,字良永,號西泉,坊郭人,正德十一年領鄉薦,授粵東肇郡司寇,平反冤獄,摘伏如神,譽望日隆,當道眷注兩廣,事多檄公訊,會晉康多故,檄公視之;公至芟除蠹政,調停拯濟,不數月而全活者眾,既而視高要,有霍氏子姓倚勢虐民,公繩之以法;暇日進諸生,迪以道藝,人文振起。握郡篆,郡有戎府兵卒,狡橫為民病,公陳安民十二事首,以此言議可改遷,民賴以安。安南負固,下詔征之公度小醜寧,俟觀兵自將向化,未幾果歸琛,會有寇峭聚,公奉檄往撫,各安其所不復為亂。三年考最,擢南京山西道御史,公朝拜官夕奏疏,力陳時政畧無顧忌,越二年告終養歸,嘉靖朝屢徵不出,當時有神隱真人之號,洵知止知足者與。 祀鄉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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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陳蕙
明朝肇慶府推官
嘉靖年間
繼任: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