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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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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貴春
Charles Chan
大埔民政事務專員
任期
2003年12月8日—2006年2月28日
區議會主席張學明 鄭俊平
前任呂建勳
继任潘太平
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註 1]
任期
1997年4月25日—2000年10月31日
區議會主席鄧寶匡 梁庭
前任葉采芊
继任鍾沛康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陳貴春
Charles Chan Kwai-chun

(1965-10-26) 1965年10月26日59歲)
公民权 英国
 香港
母校香港中文大學
哈佛大学
倫敦大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學院
职业大律師
公務員

陳貴春(英語:Charles Chan Kwai-chun,1965年10月26日),香港大律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曾任香港公務員。他在1989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職政務主任,在2005年12月8日起出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其後因被下屬投訴違反紀律而在2007年1月離職。其後投身法律界,于香港英國獲認許為大律師

早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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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貴春在1965年10月26日出生,及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1]

公務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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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民政事務處張貼的許願樹告示板

陳貴春於1989年加入香港政府,擔任政務主任,先後在衛生福利科政務總署市政總署電訊管理局部門及決策科工作。1997年4月,他在助理工商司任上晉升為高級政務主任,並於4月25日出任九龍城政務專員,接替調往荃灣區葉采芊[2]隨著主權移交,該職務在1997年7月改稱為九龍城民政事務處專員,[3][4]直至2000年11月由鍾沛康接替。[5]九龍城區卸任後,陳貴春返回政府總部擔任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參與了平等機會委員會修訂《性別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等立法工作。[6][7]

在2003年7月,擔任旅遊事務助理專員的陳貴春於立法會財委會解釋「旅遊發展助理訓練計劃」的撥款安排。[8]他此後獲派往美國哈佛大學修讀高層領導發展課程,並於當年12月8日接替呂建勳出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9]出掌大埔區後,陳貴春於2003年12月12日獲委任為官守太平紳士[10]

2005年2月12日,即農曆新年正月初四,其中一棵林村許願樹的部分支幹突然而塌,壓傷了兩名正在許願的市民。[11]陳貴春迅速處理事件,呼籲市民切勿向許願樹擲寶牒,並派承辦商清理樹上的寶牒。[12]

缺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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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時任大埔民政事務助理專員[註 2]分別致函民政事務總署公務員事務局、多名立法會議員大埔區議員,投訴其上司陳貴春工作懶散,屢次在辦公時間缺勤,並詳列缺席時段。陳貴春被發現在兩個半月內至少有八天在無事先請假下缺勤,而且每日嚴重遲到,以及在周六長周末曠工。陳亦被投訴濫用政府車輛作私人用途,包括要求司機接載他由辦公室返回位於九龍擎天半島的寓所,以及處理私人事務、接載其妻子等。事件曝光後,有當區的區議員表示多次在辦公時間在街上遇見陳貴春,而陳也甚少出席議員在週末或假日舉辦的活動。[13][14]

民政事務總署接獲舉報後,初步發現投訴信內容可信,隨即委派副署長展開調查。[註 3][13]陳貴春亦自行提出休假,其大埔民政事務專員職務一度由北區民政事務專員黃漢豪跨區兼署理,[15]直至2006年3月1日方正式由潘太平接替。[16]調查近一年後,公務員事務局在紀律聆訊中裁定陳貴春確有違規,陳貴春遂於2007年1月正式離開政府。[13][14]

法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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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貴春在政府工作期間積極進修,於倫敦大學完成法律學士學位後,於1993年在香港英國獲認許為大律師[17]2001年,陳貴春在民法學王利明的指導下,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完成民商法學碩士課程。[18][19][20]

離開政府後,陳貴春轉投法律界,成為執業大律師,並於2012年加入夏慤大律師事務所,專長包括行政法、憲法、仲裁、商法及公司法。[17]他同時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內地事務常委會委員,[21]以及《建築物條例》第45條所規定的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22]

殊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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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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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96年6月30日前稱為九龍城政務專員
  2. ^ 報導原文指陳貴春是被一名同屬政務職系的下屬舉報,而在大埔民政事務處的編制內,大埔民政事務助理專員是他唯一一名同屬政務職系的下屬。[13]
  3. ^ 報導原文指民政事務總署委派了首長第三級以上官員展開調查。按照民政事務總署編制,兩名由首長級乙級政務官擔任的副署長是該署唯二屬於首長級薪級第三級的官員,故只有副署長能受署長委派。[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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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政府布政司署銓敍科. 香港政府政務職系名錄 一九九二年. 香港: 香港政府. 1992-07-01: 9. 
  2. ^ 新聞公報 | 90年代 | 1997年4月 | 中文版. [2024-12-11]. 
  3. ^ 新聞稿 - 平等機會委員會. www.eoc.org.hk.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6). 
  4. ^ 九龍城區道路安全運動. www.info.gov.hk. [2024-12-12]. 
  5. ^ 新任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www.info.gov.hk. [2024-12-12]. 
  6. ^ 立法會CB(2)1672/00-01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會. 2001-02-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7-12). 
  7. ^ 立法會CB(2)1278/01-02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會. 2002-02-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2-12). 
  8. ^ 立法會FC150/02-03號文件 (PDF). 香港立法會. 2003-07-0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04). 
  9. ^ 新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履新. www.info.gov.hk. [2024-12-12]. 
  10. ^ 第 8764 號公告 太平紳士條例 ( 第 510 章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03, 7 (5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3). 
  11. ^ 梁銘康, 呂凝敏. 【許願樹「塌樹」】重訪退役真樹 05年塌枝重創 養傷至今未復元. 香港01. 2019-02-07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中文(香港)). 
  12. ^ 政府籲勿擲寶牒往許願樹. www.news.gov.hk. [2024-12-12].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民政專員土皇帝政府縱容濫權. 太陽報網頁. 2007-03-02 [2024-12-12]. 
  14. ^ 14.0 14.1 民政專員陳貴春涉蛇王. 東方日報網站. 2005-12-15 [2024-12-12]. 
  15. ^ 大埔區議會. 大埔區議會2006年度第一次會議記錄. 大埔區議會會議記錄. 2006 [202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6). 
  16. ^ 新任大埔民政事務專員履新(附圖). www.info.gov.hk.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02). 
  17. ^ 17.0 17.1 Charles Chan K. C. | Harcourt Chambers. www.harcourtchambers.com. 2019-12-12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美国英语). 
  18. ^ Charles Chan. 陳貴春官方領英專頁. 
  19. ^ Professor Charles CHAN KC | School of Law. www.cityu.edu.hk. [2024-12-12]. 
  20. ^ 香港律師會會刊 (PDF). 香港律師會會刊. 2014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12-12). 
  21. ^ 星島日報.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與內地青年律師法學院學生會面,介紹行業自我監管機制. std.stheadline.com. 2024-07-30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2) (中文(香港)). 
  22. ^ 發展局 (www.devb.gov.hk). 成員名單. 上訴審裁小組,《建築物條例》. [2024-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1) (中文(香港)). 
  23. ^ 太平紳士 (根據《太平紳士條例》(第510章)第3(1)(a)條獲委任的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01-01-19 [2001-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12-06). 
政府职务
前任:
葉采芊
九龍城政務專員
1997年4月25日-1997年6月30日
繼任:
自己
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
前任:
自己
九龍城政務專員
九龍城民政事務專員
1997年7月1日-2000年10月31日
繼任:
鍾沛康
前任:
呂建勳
大埔民政事務專員
2003年12月8日-2006年2月28日
繼任:
潘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