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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綬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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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綬
大明
籍貫浙江仁和縣
出生弘治十二年己未六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继娶李氏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黃綬(1499年—?),字公佩,號南渠,陝西寧夏中屯衛軍籍,浙江仁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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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二名進士[1][2]。授平阳府推官,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河南道试監察御史,十五年五月实授,同月奉命赴宣大核对钱粮,复除山东道御史,二十五年巡按山东,二十六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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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鎬;祖父黃瑀;父黃淳,曾任典膳。母陳氏。重庆下。弟黄统[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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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張相
明朝平陽府推官
1530年-1536年
繼任:
焦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