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香港法
其他簡稱 | 保護香港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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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为禁止向香港警察商业出口特定的非致命人群管制用品、防御物品及服务,以及其它目的。 |
立法机构 | 第第116届屆美国国会 |
立法历程 | |
立法机构 | 第116屆美国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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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人群控制技術法》(英語: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簡稱《保護香港法》(PROTECT Hong Kong Act),是一條在美國國會提出的法案[1]。其旨在禁止商業出口某些非致命人群管制設備到香港,不論是為香港紀律部隊提供防暴裝備及服務,抑或出於其他目的[2]。法案由麻省民主黨議員吉姆·麥克高文、新澤西州共和黨議員克里斯·史密斯和加利福尼亞州民主黨議員羅·肯納發起[3],並已於2019年10月15日在眾議院獲得一致通過。而參議院於2019年11月19日一致通過性質相同的《禁止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給香港警方法案》(A bill to prohibit the commercial export of covered munitions items to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s
內容
[编辑]保護香港法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警方出口所謂的「非致命」人群控制物品,例如催淚彈及橡膠子彈,並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報告,詳細列明在法案頒布之前的五年中,所有向香港出口防暴設備和彈藥的公司[3]。
法條內容提及,這些人群控制設備被香港警察在「不必要及不成比例」地使用於大型的和平集會中[2]。史密斯稱,國會必須阻止出口予香港政府的商品流動,至直至明確地知道這些美國商品沒有用來「打壓香港的自由民眾」之止[3]。
背景
[编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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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眾抗爭行動 系列條目 |
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的抗議活動中,香港警察使用多種低致命人群控制武器,例如水炮車、催淚彈、橡膠子彈、海綿彈、布袋彈、警棍、胡椒噴霧、胡椒彈,以及相關的彈藥發射器[2]。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蜜雪兒·巴舍萊發表聲明,人權理事會已檢視可信證據,證實香港執法人員使用「低致命武器」時違反國際標準及規範,包括《聯合國執法人員行為守則》和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槍械的基本原則[7]。專員敦促港府立即調查相關事件以確保執法人員遵守武力指引,又指有需要時亦應修改武力指引[2][7]。
立法過程
[编辑]美国国会所認可通過之香港相關重要文件 基於《美国宪法》之權力分立政府權限 | |||
制訂 | 1992年 | 《美國-香港政策法》 | 參議院提出 |
制訂 | 2019年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 參議院提出 |
制訂 | 2019年 | 《保護香港法》 | 參議院提出 |
制訂 | 2020年 | 《香港自治法》 | 眾議院提出 |
2019年7月5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白宮「我們人民」聯署網站促請美國禁止出口人群管制設備到香港,防止侵犯人權[8][9]。聯署於8月4日達到10萬人目標[9]。
2019年9月10日,議員吉姆·麥克高文代表他自己及克里斯·史密斯和羅·肯納两位议员向眾議院提出法案[2][10]。9月14日,羣眾於白宮聯署網站促請美國政府通過《保護香港法案》,而聯署於10月14日達到10萬人目標[11]。10月15日,美國眾議院口头表决通過法案[1][12]。《經濟學人》智庫分析稱,相信這份法案會在2019年底之前成為真正的法律[1]。
2019年10月24日,傑夫·默克利等12名參議員向參議院提出另一項《禁止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給香港警方法案》,該法案與《保護香港法案》內容類似,但法案加入一年後失效的日落條款,而且沒有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報告。[13]
2019年11月19日,參議院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禁止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給香港警方法案》(S.271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4]。11月20日,眾議院以417票贊成、0票反對壓倒性通過同一法案[15],該法案被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文本於11月21日由國會大樓送往白宮[16],由總統特朗普於11月27日簽署生效[6]。
被制裁對象的反應
[编辑]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舉行傳媒茶敘稱,認為法案對警方沒有影響,更表明考慮使用比橡膠彈及布袋彈威力更大的木彈來應對「暴徒」。會向東歐和中國內地等地入口武備。[17]
後續發展
[编辑]2020年6月29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布,由於中國政府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實施《港區國安法》[18],鑑於實際上北京已在香港推行一國一制,美國也必須如此,即日起禁止美國的防衛裝備出口到香港[18],並將採取對中國同樣的措施,限制美國的國防及軍民兩用技術出口至香港。因此即使《保護香港法案》原定一年後失效的日落條款期滿,美國對香港警隊的鎮壓裝備禁運仍將持續執行,而且禁運範圍延伸到包括各式槍械和彈藥在內的國防用品[19]。同年7月,加拿大[20]、澳洲[21]、英國[22]、紐西蘭及歐盟27國[23],亦先後宣布限制向香港出口用於鎮壓、國防及軍民兩用的裝備。
參見
[编辑]外部連結
[编辑]- 議員克里斯·史密斯提出的法案全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白宮聯署 - Hongkongers urge Congress to pass the Protect Hong Kong Ac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美國國會涉華涉港四項法案細節引北京不滿. BBC. 2019-10-16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1).
- ^ 2.0 2.1 2.2 2.3 2.4 "PROTECT Hong Kong Act (PDF). mcgovern. 2019-09-09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01).
- ^ 3.0 3.1 3.2 US lawmakers introduce bill to stop tear gas sales to Hong Kong. 南華早報. 2019-09-11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8).
- ^ 跨黨派議員見證佩洛西簽港人權法 遞交特朗普簽署. 眾新聞. 2019-11-22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中國抨擊美國企圖「搞亂香港」. BBC. 2019-11-29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6.0 6.1 川普簽「守護香港兩法」:中國港府同步暴怒...但不反擊?. 聯合報. 2019-11-28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 ^ 7.0 7.1 晚報: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指港警武力違反國際標準. 端傳媒. 2019-08-13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8).
- ^ I launched the WhiteHouse Petition. 黃之鋒. 2019-08-01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 ^ 9.0 9.1 Petition calling for the suspension of crowd control equipment exports to Hong Kong. prevent human rights abuses. We the People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8).
- ^ McGovern, James P. Text - H.R.4270 - 116th Congress (2019-2020): 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 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 www.congress.gov. 2019-09-10 [2019-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8).
- ^ Hongkongers urge Congress to pass the Protect Hong Kong Act. We the People. 2019-09-14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1).
- ^ 美众院无异议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及其它涉港法案. 美国之音. 2019-10-16 [2019-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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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參院通過法案 禁止出口軍用品給香港警方. 中央社.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 ^ 美眾院通過參院版香港人權法案 下一步送川普簽署. 中央社. 2019-11-21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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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0 18.1 華府終止防衛裝備出口香港 同時限制國防及軍民兩用技術出口. RFA. 2020-06-29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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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拿大禁出口敏感軍備到港 暫停與港引渡條約. 香港經濟日報. 2020-07-04 [2020-07-31].
- ^ 澳洲延長港畢業生及工作簽證5年 可申居權. 明報. 2020-07-10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0).
- ^ 英國暫緩執行與香港引渡協議 將香港納入武器禁運範圍. 香港電台. 2020-07-21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 ^ 歐盟27國同意限制對香港輸出敏感科技. 香港電台. 2020-07-29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