旃陀羅
外观
旃荼羅(梵語:चांडाल,caṇḍāla或cāṇḍālá,拉丁文一般转写形式 Chandala),舊譯為旃陀羅[1],印度族群之一,在印度教種姓制度中,被認為是最低種姓,被認為是不可接觸的賤民(dalita)。主要工作是處理人類及動物屍體,擔任劊子手或屠夫。
在印度,使用印度-雅利安语支的族群,都以旃荼羅這個名稱來稱呼賤民階級。在北印度,旃荼羅被等同於第五種種姓,是最低階級。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北方邦、比哈尔邦等地,仍有稱為旃荼羅的族群。
歷史記載
[编辑]在佛教記載中,旃荼羅(caṇḍāla)意為“惡人”[2],世稱為煮狗者(巴利語:sopāka,梵語:śva-pāka)[3],是不列入瓦爾那制度內的賤民之一[4]。
東晉高僧法显曾經遊歷天竺,其遊記《佛国记》中記載:“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5],旃荼羅只能居住村外,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
參考條目
[编辑]註釋
[编辑]- ^ 唐·慧琳《一切经音义》旃荼罗 梵语也 上之然反次宅加反正梵音云奴雅反经文作荼音不切也 古云旃陀罗皆讹略也
- ^ 《十誦律·九十波夜提法》:「旃陀羅種,應學斷人手足耳鼻頭,持著木上擔死人出城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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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誦律·醫藥法》:「是時飢餓,乞求難得,諸貧賤人,象子、馬子、牛子、客燒死人人、除糞人,皆殺狗噉。……汝等若至貴人邊,若貴人來看汝,若聞沙門釋子噉狗肉,則棄捨汝去,汝如旃陀羅。」
《大毘婆沙論》:「云何住不律儀者?謂:有十二種不律儀家,一、屠羊,二、屠鷄,三、屠猪,四、捕鳥,五、捕魚,六、遊獵,七、作賊,八、魁膾,九、縛龍,十、守獄,十一、煮狗,十二、婆具履迦。……煮狗者,謂栴茶羅等諸穢惡人。婆具履迦者,謂:有傍生名婆具羅,即是蟒類,恒於曠野吞食商侶,有人專能殺之,取商侶價,以自活命,由此故名婆具履迦。有說:罝弶名婆具羅,有人為活命故,恒設罝弶,取諸眾生,故名婆具履迦。有說:獵主名婆具履迦。」 - ^
《四分律·九十單提法》:「
- 卑者,旃陀羅種,除糞種,竹師種,車師種。
- 卑姓者,拘湊,拘尸婆蘇晝,迦葉,阿提利夜,婆羅墮。若本非卑姓,習卑伎術,即是卑姓。
- 卑業者,販賣猪羊,殺牛,放鷹鷂,獵人、網魚,作賊、捕賊者,守城、知刑獄。
- 卑伎者,鍛作,木作,瓦陶作,皮韋作,剃髮作,簸箕作。」
《雜阿含經·一一四七經》:「爾時,世尊而說偈言:……惡劫老病死,常磨迮眾生,四種大族姓,栴陀羅獵師,在家及出家,持戒犯戒者,一切皆磨迮,無能救護者。」 - ^ 章巽. 法显传校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