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立法院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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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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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管辖 | 中華民國 | ||||
任期 | 1948年5月17日 | -1993年1月31日||||
选举 | 194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
政府 | 中國國民黨 | ||||
在野党 | |||||
基本資訊 | |||||
院長 | |||||
副院長 | |||||
秘書長 |
第1屆立法院是中華民國行憲後的首屆立法院,由全國50個省市及地方選出。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原應自1948年5月起至1951年5月止,但因國府遷台,中華民國政府為維持其法統,該屆立法委員在無法源依據的情形下繼續行使職權,經釋字第31號解釋事後追認,嗣又依《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舉行了6次增額補選,直到1991年修憲後,才終於在1993年正式解散,故又被謔稱為“萬年國會”。[1][2]
第1屆立法院任期長達近半世紀,經歷90個正常會期及2次的臨時會,共有10任的立法院院長。
沿革
[编辑]法定六期
[编辑]- 194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選出第一屆委員[1],委員們於5月8日自行集會於南京市國民大會堂,並選舉孫科與陳立夫為立法院院長、立法院副院長。中國共產黨拒絕參與選舉,政黨僅有中國國民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獲得席次。
- 1948年,第一會期、第二會期,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增加為21個。[2]
- 1949年,第三會期、第四會期,於南京、廣州召開。[1][2]部分委員對離寧至穗召開持不同意見。[3]:825月,龍文治赴廣州報到,被暗殺於廣州。
- 1950年,立法院隨國府遷臺,立委陸續抵達臺北,達到法定人數,第五會期、第六會期於臺灣臺北中山堂召開。修正《立法院組織法》,將常設委員會整併為12個。[1][2]
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院,由一屆立委續行立法權
[编辑]- 1950年12月,由蔣中正政府主導、陳誠內閣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隔年2月,第七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1年7月,召開第一次臨時會。9月24日,中國國民黨成立立法委員黨部。[5]:27
- 1952年4月,陳誠內閣再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7月召開第二次臨時會。隔年2月,第九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3年4月,陳誠內閣三度建議總統諮商立法院,由第一屆立委繼續行使立法權。[4]9月,蔣中正批准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續行職權[6]:大事年表VIII,12月,立院通過修改國大開議法定人數,減為三分之一。[7]:1內政部長黃季陸於立院表示,修訂國大開議人數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無影響。[8]:1隔年2月,第十一會期於臺北召開。
釋字第31號解釋,未能選出次屆委員集會前,應仍以第1屆委員行使職權
[编辑]- 1954年,陳誠內閣函請司法院解釋立委任期。[4]司法院作出釋字第31號解釋,[4]立法院得以成為長期不改選的萬年國會。[9][10]2月,第十三會期於臺北召開。
- 1957年,行政院提撥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房產為立法院新址。
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院區
[编辑]- 1960年,立法院遷入臺北市中山南路1號房舍。[11]
- 1962年,新建立法院議場竣工啟用。
- 1969年,依該年3月修訂之臨時條款第5條及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從臺北市及臺灣省增選11席委員。國民黨獲8席,無黨3席。
依臨時條款定期增額選舉
[编辑]- 1972年,依該年3月修訂之臨時條款第6條及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由總統遴選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出共51席增額委員。此後增額立委每三年改選。[11]
- 197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二次增額委員52位。[11]
- 1978年12月原訂進行第三次增額立委選舉,選前遭到蔣經國總統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一項,下令延期舉行。因短期內無法開放選舉,黨外人士由議會路線轉向群眾路線,隔年於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 198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三次增額委員97位。[11]國民黨獲79席,黨外聯誼會7席。
- 1983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四次增額委員98位。[11]國民黨獲83席,黨外聯誼會5席。
- 1983年,群賢樓竣工啟用。
- 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依臨時條款選出第五次增額委員100位。[11]國民黨獲79席,民進黨第一次參選,獲12席。
- 第七十九會期,1987年2月2日,民進黨籍委員組成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 1988年3月,院會首度流會。4月,院會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朱高正攀上主席臺,對劉闊才揮拳。[12]中國國民黨籍增額委員組成集思早餐會。
- 1989年,由李登輝政府主導、俞國華內閣提案的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自願退職條例三讀通過。立法院成立立法諮詢中心。
- 1989年,依臨時條款進行第六次增額選舉,民主進步黨獲21席。第八十五會期起,在野黨首度跨過15席連署提案門檻。
- 1990年,中國國民黨籍增額委員組成新國民黨連線。同年,立法院向中華救助總會洽借大樓作為青島會館,後被稱為青島一館。[13]
資深委員全數退職,由1989年選出委員行使立法權
[编辑]- 1991年5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
- 1991年底,1948年及1969年選出的第1屆資深立法委員全數退職。此被視為李登輝推動寧靜革命的一部分。
- 1992年,院會通過「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14],此時黨團尚無法律地位。[15]:124通過修訂立法院組織法。國民黨立委黨部改組為國民黨立院黨團。
- 1992年8月,國會觀察基金會成立。
- 1992年12月,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行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出161席新委員。
- 1993年1月,通過修訂立法院組織法,將12個常設委員會整併為10個,同年10月公布施行。
立法委員
[编辑]會期 | 1 | 2 | 3 | 4 | 5 | 6 | 7-24 | 25-44 | 45-50 | 51-56 | 57-66 | 67-72 | 73-78 | 79-84 | 85-88 | 89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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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948 | 1949 | 1950 | 1951-1959 | 1960-1969 | 1970-1972 | 1973-1975 | 1976-1980 | 1981-1983 | 1984-1986 | 1987-1989 | 1990、1991 | 1992 | ||||
立法委員 選出年份 |
1948年 (法定任期) |
1948年 (延長任期、萬年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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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增選、萬年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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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 (第一次增額) |
1975年 (第二次增額) |
1980年 (第三次增額) |
1983年 (第四次增額) |
1986年 (第五次增額) |
1989年 (第六次增額) | ||||||||||||
集會地點 | 南京市 | 廣州市 | 臺北市 | ||||||||||||||
國民大會堂 | 市政府禮堂 | 中山堂 | 現址 |
另見
[编辑]前任: 首屆 |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1948年5月5日-1993年1月31日 |
繼任: 第二屆立法院 |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1.3 羅俊強.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國史館館訊》第5期 (國史館). 2010-12-01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0).
-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 ^ 楊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碩士论文). 國立政治大學. 2008.
- ^ 賴昭呈. 《台灣政治反對運動:歷史與組織分析(1947-198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5.
- ^ 本報訊. 修正國大組織法第八條 立院委會審查通過 國大開議人數減為三分之一. 中央日報. 1953-12-24.
- ^ 本報訊. 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法富有彈性立法周密 修訂國大開議人數 仍無任何影響. 中央日報. 1953-12-24.
-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9).
- ^ 游凱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
-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網站.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2).
- ^ 華視.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華視. 2016-03-28 [2020-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 ^ 陳鈺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 ^ 蔡墩銘,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編.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資訊.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 ^ 胡文棟.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會科學學報》第14期 (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 2006-11.[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