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历史
荆州是楚文化的发源地,自从楚国建都自此,乃兵家必争之地,多个政权曾在此建立政权。
东周时期
[编辑]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建都于郢城,又称纪南城,位于现今荆州古城北四公里处。
公元前9世纪初叶,周夷王年间,楚国君熊渠封长子熊无康为句亶王,句亶国地理位置即后来的郢都一带。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
秦汉时期
[编辑]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县。秦末楚汉相争,项羽立其部将共敖为临江王,都于江陵。敖死,其子共尉嗣。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使将军刘贾及太尉卢绾击杀共尉,临江国除,复于江陵置南郡,分江陵县,置郢县。汉景帝时,先后封其子刘阏及刘荣于江陵为临江王,阏、荣死,国除,复为南郡。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东汉建初三年(公元78年),汉章帝徙其弟钜鹿王刘恭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复为南郡。
三国时期
[编辑]荆州在三国时期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军事战略地位。东汉末年荆州为荆州牧刘表管辖,之后为曹操,孙权与刘备互相攻伐并轮流占据,并留下了刘备借荆州与关羽大意失荆州等脍炙人口的典故。
两晋时期
[编辑]晋平吴,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辖属荆州刺史部。东晋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内设云中县、九原县、定襄县、宕渠县、广牧县、新丰县6个侨县,并设新兴郡统辖,这些侨郡、侨县的位置大致在当时江陵县东部即现在江陵县、沙市区岑河镇及潜江市西部龙湾镇、张金镇一带地区。东晋时荆州刺史治所,初犹迁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徙,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
南北朝时期
[编辑]齐中兴元年(501年)3月,齐和帝萧宝融在江陵建都,自立为帝,史称西齐。552年11月梁元帝萧绎即帝位于江陵,554年11月西魏发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杀,梁都江陵3年而国除。后梁宣帝大定元年/西魏恭帝二年(555年)正月,萧?在江陵称帝,改元大定,史称后梁,西魏设江陵总管府监督。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隋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8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十一年(592年),省安兴县入广牧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大业十四年(618年),萧?后裔铣称梁帝,徙都江陵,是为隋后梁。唐武德四年(621年),萧铣降唐。
唐、五代、宋时期
[编辑]唐、五代、宋属江陵府。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增置州县均归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元明时期
[编辑]元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除;永乐元年(1403年)辽王府自辽东广宁(今辽宁北镇县)迁于此,隆庆三年(1569年)除;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据江陵,惠王常润出逃,王府遂废。
清时期
[编辑]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江陵置湖北驻防将军府,是为全国十三大将军府之一。
民国时期
[编辑]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属荆宜施鹤道。1914年,改为荆南道,江陵属之。1915年,属荆宜道。1927年,又属省辖。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36年,改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34年(1945年)随日军投降而瓦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内均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区、乡政权。当时,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江陵县政府同驻荆州城。
近代行政区划变更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专区。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
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 1985年9月10日,江陵县的1乡(锣场乡)13村(锣场乡的8个村、郢东乡的4个村和岑河乡的1个村),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1.4万余划归沙市。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复国函[1994]99号(节选):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沙市区北京路。荆沙市新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1998年降级为县)。荆州地区在1994年与原沙市市合并后,短时间内名称为荆沙市,后更名为荆州市。原荆州地区除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县、石首县、松滋县外,辖天门县、潜江县、沔阳县(后更名仙桃县)、洪湖县、京山县、钟祥县。1994年之后,天门县、潜江县、仙桃县分别撤县建市,并脱离荆州市管辖,京山县与钟祥县则划归邻近的荆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