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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talk:臺中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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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條目的分類處理原由[编辑]

最近有某維基用戶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我看見有人用他獨門分類法去對條目分類該怎辦?因為認為我獨創的分類方法而指責本人。

我直接說明分類原因,
比如東大路 (台中市)

原本的分類狀態

[[Category:臺中市街道]]
[[Category:西屯區|D東]]

我修改的

[[Category:臺中市街道|D東]]
[[Category:西屯區|路]]

  1. 基於台中市各區條目分類下的條目數越來越多,為了整理區分類,又沒有達到如「分類:大里區下的里條目需直接增設一個分類:大里區行政區劃」或「分類:中正區 (臺北市)下的分類: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直接新增一個「區道路分類」來整理區分類下的條目。故直接將道路條目下的區分類後,直接加上相關字(路),此法在很多分類下的有此作法(如:分類: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或行政院下所屬部門的分類)。
  2. user:Phillena當時的作法是直接將關於此分類問題的所有台中市道路條目,全部取消此分類法(一樣沒有經過討論,或在編輯時 做出說明原因),涉及的道路條目多達近百個,如果需要在每一個條目編輯裡都做出說明,那是我偷懶沒有謹慎處理。
  3. 而關於[[Category:臺中市街道|D東]]的分類,只是發現沒有後面那個英文的道路條目,順道幫忙補上而已。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01:49 (UTC)[回复]

我看見有人用他獨門分類法去對條目分類該怎辦?[编辑]

分類依照通用拼音漢語拼音去做,難道不是嗎?怎有人把XX路條目分類成路?
比如東大路 (台中市)

我改的

[[Category:臺中市街道]]
[[Category:西屯區|D東]]

被某一位改的

[[Category:臺中市街道|D東]]
[[Category:西屯區|路]]

怪的是會將Category:臺中市街道套用在「D東」,卻將Category:西屯區改成「路」,其實之前有跟他說過,不過他回應是「一切依維基準則,維護處理。」請問,我不明白是為何獨獨是台中市的XX路條目才被他用他自己發明的分類方法去分類,而且怪的是卻沒把Category:臺中市街道改成「路」,反而是改成「D東」,一個條目的分類還有搞兩種制度?這是那門子的分類方式?分類方式就這幾種:通用拼音(或漢語拼音)、筆劃數、部首,我很懷疑此人觸犯WP:條目的所有權。--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6:50 (UTC)[回复]

我本來已經對他的編輯逐一回退,但想想也不是辦法,所以我目前先臨時停止,既然我事先已經與他溝通過,他就是有他那一套,有沒有理我是沒與他相爭,就只好求各位想個辦法解套,我很好奇地在想一個問題,這種獨門分類法若是真與WP:條目的所有權脫離不關係,想必誰也奈何不了吧?封禁也不會為這種事去封!--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6:55 (UTC)[回复]

我忘了說,有做過分類的編輯可能會明白,在變更成D東,這目的是為了在西屯區分類頁面上看見東大路 (台中市)第一個字「東」,「東」字通用拼音或漢語拼音都是「D」,在分類頁面顯示上就會在A、B、C、D排下來,於是東大路 (台中市)就會放在C的後面,這就是為何我強調不要用自創分類,刻意將全部的路將分類排在一起,若每一個都使用這做法就會因為他編輯而在西屯區呈現:

--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7:08 (UTC)[回复]

不是,應該把後面的全部除掉,然後等。卍田卐JC1 2013年1月12日 (六) 07:55 (UTC)[回复]
刪除就有問題,系統會自動按照條目字首去排序。--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08:07 (UTC)[回复]
那只是暫時的,目前系統開發者正在進行可依照各地區不同拼音習慣選擇不同排序原則的功能開發。大致看了上面的爭議內容,我覺得搞錯分類習慣的是Phillena君您,不是那個某位用戶。--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2日 (六) 09:03 (UTC)[回复]
(:)回應:不是!您搞錯了。拼音並不是問題,我對通用拼音、漢語拼音沒有意見,而是那位用戶刻意用「路」去分類有意見,這個「路」不是使用通用拼音,也不是使用漢語拼音,而是完完整整只放一個字「路」去分類,這麼說懂了嗎?怎會反而是我採取拼音是我壞習慣?難不成要像東大路 (台中市),將[[:Category:西屯區|路]]要去掉「路」字,讓它直接顯示條目字首「東」字去排序嗎?我以為是大家懶,所以都不加,於是很多條目的分類都變成是以字首為排序。--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12:12 (UTC)[回复]
「路」那個分類標示方式是早期很常見的按功能分類標籤,嚴格來說應該是從日文維基傳過來的標籤方式。雖然中文維基沒有相關的說明,但在中文維基分類中的排序原則還是一團亂的狀況下,這種分類方式有時還比較有邏輯。因為西屯區的分類裡面收錄的東西種類很多,可能有道路,可能是建築物,或是各種設施,所以在道路條目中加入「路」會把同類型的條目聚集在一起。相反的,「台中市街道」分類裡面的條目全都是道路,此時再加上次標籤「路」根本毫無意義(跟分類本身的作用重複了)。我雖然對於這種分類標籤的方式不表示絕對的贊同或反對,但是我看得懂那位用戶之所以這樣標示的理由,而且在中文維基上其實有不少人是有在使用此標籤規則的。所以如果覺得此標籤方式不妥當,Phillena君您可以針對分類標籤方式本身提出意見進行討論,但隨便將這種事情升級到指責用戶霸佔條目或甚至啥封禁不封禁的問題,不只沒能將討論維持在議題本身,反而暴露出您自己對中文維基的運作還不熟悉就亂放砲的草率。勇敢提出問題進行討論是不錯,但是再伸出手指指責別人之前,麻煩請先確認一下您自己已經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好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2日 (六) 12:59 (UTC)[回复]
我說這位大哥!您講的這麼嚴重,好像是我惹惱您什麼似的,您可不可以告訴我,您是在發那門子的脾氣?您看看您留那番話。--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07 (UTC)[回复]
請問這位大哥!我有炮到您嗎?還是我指責到您?發脾氣之前也要搞清楚吧--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12 (UTC)[回复]
這本來只是個編輯爭議而已,動輒祭出封禁不封禁這類議題把事情講得很嚴重的應該是您自己吧?這種程度要讓我發脾氣還早得很,我只是不想對發言前不先確定是不是自己搞錯、動輒就指責別人的人太客氣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3日 (日) 08:18 (UTC)[回复]
請恕我不才,對於我的無知,自身感到慚愧,所以您不用對我太客氣,因為我決定放棄這一塊有爭議的工作。--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41 (UTC)[回复]
您說的好,此事本該封禁的人是我,是我沒有資格給您發脾氣,這是我的不是之處,我知道我接下來該做什麼了。--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43 (UTC)[回复]
您真的是沒事討罵挨,開口閉口都是封禁,您到底有沒有搞清楚過維基百科的封禁是做什麼用的?是這麼輕率就可以拿出來用的工具嗎?封禁是避免破壞的工具而不是懲罰用的手段,這點請先銘記在心,事情就好解決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3日 (日) 08:57 (UTC)[回复]
若您裡覺得痛快,那就給您罵吧!我只不過是想順著您意讓您消氣,既然我說什麼您都覺得氣,那我明白我該怎麼做讓您不氣了。--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9:11 (UTC)[回复]
閣下似乎沒有重要到需要浪費我的好心情在您身上,請別自捧過頭了。我只是路過看不過這種對維基百科的運作與規則還不熟悉就四處亂放箭的言行,多嘴幾句而已,到底是聽不聽得進去是您個人的造化,對我根本沒有半點影響。我只能說以您目前與人溝通的方式,不僅對於自己參與維基百科的順利與否毫無幫助,反而會處處樹敵讓自己的想法更難傳達到其他人身上並且獲得支持。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人,所以到底是其他人毫無理由對您亂發脾氣,還是有其他的原因?請好好想一想。剩下的,就盡在不言中。--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3日 (日) 10:28 (UTC)[回复]
是是是,我自己不要臉,我自捧過頭了,我向您對不起,是對您沒有什麼影響,是我的溝通方式對維基百科沒幫助,使得您勞駕於此,這是我的過錯,我處處與人樹敵也是我的過錯,我再次向您對不起。--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0:33 (UTC)[回复]
放个“路”字以后会坏掉。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9:04 (UTC)[回复]
(:)回應:怎麼個壞法?--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12:13 (UTC)[回复]
标题不会显示个“路”字,而是(比如)“路”字的拼音“L”。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16:36 (UTC)[回复]
目前大部分的條目都掛有DEFAULTSORT模板,它的存在其實也會影響自動排序的功效。但是,既然可設定的自動排序功能還沒正式啟用,暫時還沒有影響吧?等新機制啟用之後我相信得花上一段時間重新整理目前的分類系統,到時再來處理這個還不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2日 (六) 17:03 (UTC)[回复]
到時再來處理這個還不遲?但對方那位自稱是「大叔」就不是這麼想,我做的編輯,他二話不說就立刻回退,我不知道這位大叔這麼急著想用他自己獨門分類法是做什麼?別人更動就會被回退掉,似乎這番舉動要告訴別人不准更動他的獨門分類。--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04 (UTC)[回复]
既然您能理解他的做法,我也無話可說。所以我刪除自己留話。--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31 (UTC)[回复]
那位用戶的溝通方式有錯,但他使用的分類方式並不是其獨門作法,而是常用分類標籤方式之一。所以您是否想過您的編輯方式看在別人眼中,其實也是種破壞?--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3日 (日) 08:18 (UTC)[回复]
若是想把路名集中在一起,應該是在西屯區和臺中市街道下開一個子分類「西屯區街道」比較好。--203.203.36.153留言2013年1月12日 (六) 14:42 (UTC)[回复]
分類是橫向搜尋工具,有時條目不夠多時把分類拆太細,反而減損了橫向搜尋的效果(一個裡面只有兩三個條目的分類,根本沒啥橫向搜尋的作用),所以這種分類標籤基本上只是條目數量不夠多時的輔助工具。--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2日 (六) 17:00 (UTC)[回复]

我看既然有人已經對我行為按捺不住,我也該理應送禮才是。本著不惹事,只想處理編輯站務,我見有人已經說明他能理解對方使用「路」字在分類頁面裡為條目排序,雖然沒有公開說認同或支持,我也大致可以理解,於是接下來,無論這種分類排序是否因為我個人問題,或者是分類排序本身有問題,我只知道這些已無意義,因為我覺得我不去碰這塊分類站務,就會沒事了。否則就會給人有話柄,落得某人不知何來的脾氣被人臭罵一頓。--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08:19 (UTC)[回复]

也没这么严重吧,我觉得大象的意思大概是多问“为什么”比直接指责更好。话说回来,大叔的处理方式还是比较有问题便是,一般我回退可能产生争议的编辑时都会说明理由...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1月13日 (日) 10:28 (UTC)[回复]
Cravix兄所言的確是正解,果然是旁觀者清。--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3日 (日) 10:36 (UTC)[回复]
不!我把話收回(刪除線部分)。我應該反求諸己才是,泅水大象™說的一點也沒錯,我理當不將自己問題加諸於維基百科,這樣才能對維基百科有所幫助,我想出唯一解決方法就是……。--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13日 (日) 10:39 (UTC)[回复]
(:)回應:我就一次做出說明。我直接說明分類原因
  1. 基於台中市各區條目分類下的條目數越來越多,為了整理區分類,又沒有達到如「分類:大里區下的里條目需直接增設一個分類:大里區行政區劃」或「分類:中正區 (臺北市)下的分類: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直接新增一個「區道路分類」來整理區分類下的條目。故直接將道路條目下的區分類後,直接加上相關字(路),此法在很多分類下的有此作法(如:分類: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或行政院下所屬部門的分類)。
  2. Phillena當時的作法是直接將關於此分類問題的所有台中市道路條目,全部取消此分類法(一樣沒有經過討論,或在編輯時 做出說明原因),涉及的道路條目多達近百個,如果需要在每一個條目編輯裡都做出說明,那是我偷懶沒有謹慎處理。
  3. 而關於[[Category:臺中市街道|D東]]的分類,只是發現沒有後面那個英文的道路條目,順道幫忙補上而已。
  4. Phillena來這討論前,已先在本人的討論頁質疑我的作法;來這討論後,應該已理解我的作法並道歉。
    並不在意事情經過,但是道歉後 那些再次被修改的道路條目,卻未被回復回原本樣子,難道最後還是要我自己去改回來嗎?大家都是要上課、上班、吃飯、睡覺的,特別花時間去處理維基編寫以外的事情, 也是很累的 :(
  5. 如果本人的講法、作法,讓其他維基用戶不滿意或不開心,現在此至上萬分歉意,我也只是個普通人,並非完美無缺點的。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02:20 (UTC)[回复]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02:01 (UTC)[回复]

(:)回應:才有人講過P君,怎連閣下也學P君?彼此指責來指責去,這對事情有什麼幫助?做事要成熟些,既然人家都道歉了,也在用戶頁公告不再插手了,過去的事就該放手才是,而不是繞圈子在互相指責彼此的問題。閣下若不想改,可以選擇不去改,大家都是志願來這編輯,別講的一副您受委屈就跑來這抱怨,您這行為與P君又有何差別呢?閣下參與編輯時間都比P君這麼久了,我想您應該知道面對什麼情況該做什麼事說什麼話。--36.232.220.214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14:48 (UTC)[回复]
閣下既然已在Category talk:臺中市街道另開討論,試問何不將這裡討論移動過去?明知這裡有討論而沒統一在此發表,反而您卻將相同留言分批留於這裡以及Category talk:臺中市街道,此舉的目的為何?不都是一樣討論同件事嗎?我感到很驚訝的是資深用戶居然會這麼做,希望請您將Category talk:臺中市街道所開的討論移除,同件事討論不用分批留話。--36.232.220.214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14:57 (UTC)[回复]
請問這位IP用戶,
  1. 哪ㄧ句是針對人的指責,不過是多抱怨了「被變更的條目,難道不能幫忙修回來」就是指責嗎?
  2. 同樣的問題,請問您有違反什麼維基規定不能兩邊討論?
  3. 我是被質疑的當事人,來這裡提出說明就是您說的「做事不成熟」嗎?--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4日 (一) 16:22 (UTC)[回复]
那位36.232起頭的IP用戶是喜歡在其他人的討論中插話、想要興風作浪享受吵架樂趣的慣犯,建議您不予理會悶壞他才是上策。--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月14日 (一) 18:12 (UTC)[回复]
了解。--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1月15日 (二) 05:2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