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可供查證/存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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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有可靠来源呢?不需要
因为书是知识的源泉?
其实所谓知识的源泉根本不是书,因为世上本无书无字,所有书都由前人的大脑创作,人脑才是知识的源泉。所以书是知识的源泉这句话本身就是个错误。不能迷恋书而忽视自己的大脑。
书是前人思考的结果,但不是结局。
创作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过程。所有的语言、文字,以及它们构成的知识都是这样无中生有的,通过人的大脑的思维活动创作的,然后才记录编撰成书。
迷恋所谓权威的创作结果,只会断送现在还活着的人的思维能力;
这个世界本来有权威吗?没有。因为他们用自己的脑袋思考并用文字记录下来了
仅仅是使用已有的来源,人类就会停留在已知的基础上,思考并和那些权威一样用文字保存下来,人类才有创新,才会发展、进步。
歪钩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15:43 (UTC)
- •创作基本上不是“无中生有”的过程,而是对其它事物的参考、借鉴,或结合。只是对某事物的命名,才有可能是“无中生有”。书籍等来源,并非认知的源泉,而只是载体形式。提供来源,并非“迷恋所谓权威”。虽然每个人都可以自己的头脑与思维而创作,但并非所有创作都会被他人接受。正如进化论中的遗传变异与自然选择。社会也有一个群体性选择的过程。个人面对社会上现存的认知,不是选择所有并去一一验证,通常只是选择较多人所接受的认知。当然,这样虽然节省了验证的精力,却也容易以讹传讹。维基百科是一个社会性事物,需要大量用户的参与,只能选择社会上较多人所接受的事物,也就是依据来源。来源成其为来源,是因为被社会上一定数量的人所接受。个人若要主张自己的创作,其实可以通过维基百科以外的途径,如博客等。--W587l(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08:37 (UTC)
大腦的中立性可疑。 朗哥(留言) 2016年8月9日 (二) 02:11 (UTC)
是否句句都要有來源?
「是否句句都要有來源?」這個議題是牽涉到維基百科編輯活動的根本問題,鑑於長期以來社群的認知分歧,因此我希望做一次徹底的討論。目前,這個議題只在中文維基百科內討論,但由於各維基百科的編輯活動互相影響(最常見的活動例如翻譯其他維基百科的條目),因此這個問題將來可能在元維基上提出來討論。
以下請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1:57 (UTC)
- (!)意見:我個人認為,除了引用的文字本應註明來源之外,被其他編輯者「有理據地質疑」的描述也需要補充來源。
以今日特色條目葛量洪為例,內文即非句句都有來源。若有人「無理據地質疑」某些無來源的語句顯然亦是不合理的。--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1:57 (UTC)
- 你都明知吾系条条都系特色,仲要提特色?呢个讨论简直无厘头。如果按照“句句都要有來源”,维基百科都不用再开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3:09 (UTC)
- 請勿人身攻擊。--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8:36 (UTC)
- 你都明知吾系条条都系特色,仲要提特色?呢个讨论简直无厘头。如果按照“句句都要有來源”,维基百科都不用再开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3:09 (UTC)
(!)意見我認為這樣的討論充滿陷阱且沒必要。因為在此語意不清且「充滿負面暗示」的標題下,「是否句句都要有來源」可能置換成「他人質疑來源是否合理?」,再簡化成「他人質疑來源會出現:無理據地質疑來源」,最後總結替換成「因為這些無理據來源,所以不必句句都要有來源」的討論結果。然後這個巧飾迂迴討論獲得的共識與「可供查證」方針不符。終了,由於這討論,「可供查證」「不可原創研究」衍伸出來的模板、方針都會因此變得不合理甚至被推上廢止程序。--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3:22 (UTC)
- 請注意善意推定。--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8:36 (UTC)
- 句句都有来源是最理想和最缜密的编辑方式。这应该是被鼓励的,而不是被批判的。维基的根本方针之一的“可供查证”即是对这方面的明确指示。我认为这方面实在是没有质疑的必要,要是可质疑,那就是质疑维基整个的编辑方式。虽然现在很多条目并没有达到句句都有来源,但要肯定的是,句句都有来源是编辑条目在可供查证方面的最终目标。不要因低标准的条目多,而怀疑高标准的条目是否应该存在。乌拉跨氪 2011年9月7日 (三) 04:40 (UTC)
- 我覺得「句句都有來源」是將「可供查證」方針實行得最徹底的情況,當然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句子可以不用附上來源,也就是所謂的眾所皆知的普遍事實之類的,但如果有來源的話還是附上比較好。而就算不用作到句句都有來源的情況,至少也要作到大多數的段落都要有來源,不過一些相關數據或是引用他人發言等相當需要附上來源以佐證的資料,則應該都要附上來源。--祥龍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5:32 (UTC)
- 針對祥龍的說法,我想補充一點,當有A編輯者使用FACT模版央請B編輯者(或其他編輯者)將B編輯者自認為眾所皆知的普遍事實段落標出來源,或使用{{unreferenced}}表示該條目太多「非眾所皆知的普遍事實」時,如果A編輯者動機顯而易見是善意且恰當者,B編輯者或其他編輯者最好是提供其必要提供來源。當然,並不是每個人每次都有那麼大雅量來樂意這麼做(包含我),但如果因不樂意做,就否定這模板必須或者質疑「可供查證」方針,個人是認為稍微偏頗了點。--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0:36 (UTC)
- 綜上意見,問題點就明確了,即何處需要來源、何處不需要,各人判斷標準不一,於是就產生了認知上的爭執。因此我認為,除了引用之外,撰寫時某敘述需不需要來源可由撰寫者各自判斷,而其他編輯者當然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質疑為什麼該敘述沒有來源,但質疑時應有合理的理據說明為什麼該敘述需要補充來源。--百楽兎 2011年9月7日 (三) 08:36 (UTC)
你都明知我不会人身攻击你了。我觉得与其吹毛求疵地追求完美的来源,不如考虑一下善用fact模板,看到什么地方就点一下。至于什么是真的没有来源,我相信你我心中有杆秤。—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9:18 (UTC)
- 很遺憾,我的意見被百樂兔扣上「請注意善意推定」的帽子,不過大家可以比照百樂兔的結論跟我上述發表的擔憂,看看兩者是否有勾稽牽連意思;尤其是百樂兔延伸出的「質疑時應有合理的理據說明為什麼該敘述需要補充來源。」這句話。另外,我完全反對強制「要求補充來源者」必須「應有合理理據」的但書,也相當遺憾百樂兔把「某敘述需不需要標上來源註記可由撰寫者各自判斷」之極為平常;且已成為現下編輯的慣例跟「某敘述需不需要來源可由撰寫者各自判斷」混為一談。--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0:10 (UTC)
- 「句句皆有來源」無庸置疑為最終目標,當然維基百科精神就是容許不那麼完美的條目能暫時呈現,由他人持續修改精進,故此一敘述並不會造成維基百科條目的不足。當發現某句話無來源的時候,就應致力尋求可靠來源以補足此數不足,並非回過頭來放寬此一終極標準。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因為「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絕不容許以共識修正的支柱。--Reke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0:13 (UTC)
- 贊同Reke兄的灼見。另外我想補充一點,請社群慎防有人將「句句皆有來源」、「改寫」、「抄襲」、「標上來源」、「需要來源」混起來打烏賊戰。--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0:19 (UTC)
- 有些来源比较广泛的像“1+1=2”“碳是原子序数为6的元素”这样应该是不用来源吧。--202.153.93.50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01 (UTC)
- 单纯的数字处理不需要来源。“碳是原子序数为6的元素”的来源很难找吗?乌拉跨氪 2011年9月7日 (三) 14:21 (UTC)
- 您都說「來源比較廣泛」了,那附個來源不難吧?是說,也沒有哪個條目沒事會寫「1+1=2」的。如果是做為條目內容的舉例,也應該是參考資料上有相似的算式,而作者做不改變原意的替換,這樣子當然還是有來源的。--Reke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47 (UTC)
- 单纯的数字处理不需要来源。“碳是原子序数为6的元素”的来源很难找吗?乌拉跨氪 2011年9月7日 (三) 14:21 (UTC)
- 有些来源比较广泛的像“1+1=2”“碳是原子序数为6的元素”这样应该是不用来源吧。--202.153.93.50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01 (UTC)
- 那麼,Πrate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加入疑似個人意見的文句是否需要附上資料來源?
- 「中文維基百科上還有許多熱衷漫畫、動畫、電子遊戲與電視節目等次文化的參與者(但未必是御宅族或宅男),這類參與者所撰寫的次文化類的條目內容經常是事無大小、鉅細靡遺。」
- 「但管理員疏於管理事務及未得社群共識而動用管理權限的情況依然屢見不鮮」
- 「一些管理員任憑自己單方面的看法便動用封禁(禁止用戶編輯)等管理權限。例如單方面認定某些用戶的行為是擾亂、破壞便封禁用戶,或單方面認定某些用戶是傀儡帳號便處以永久封禁……等等,引起許多用戶不滿與批評,造成了用戶與管理員的紛爭。」
- --Mewaqua 2011年9月7日 (三) 14:25 (UTC)
- 當然需要。--Reke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47 (UTC)
- 拜托,就事论事好不好,老是要歪楼。乌拉跨氪 2011年9月7日 (三) 15:41 (UTC)
- (×)抗議歪楼,百乐兔很萌的,你们不要黑他。小结一下我自己的意思,就是说这么小的问题其实不需要太吹毛求疵。如果硬要找来源,很多明星的条目都不过关。—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6:16 (UTC)
- 參看Talk:中文维基百科#請Shizhao出來討論。--Mewaqua 2011年9月7日 (三) 16:21 (UTC)
- 呵呵,Mewaqua揹「歪樓」、「黑他」的黑鍋了,那段敘述其實就是百樂兔討論的起心動念處。--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0:06 (UTC)
- 以上兩位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烏拉跨氪君如果不能參透本質,那麼這討論本身開了也無用。--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42 (UTC)
- 是说,有人准备依次为依据,责难别人?乌拉跨氪 2011年9月10日 (六) 08:17 (UTC)
- 從下方討論的進行方式來看,烏拉跨氪君應該已可看出,此次討論發起人倒不一定是責難,不過至少是意圖組合兩個無交集的議題到一起,達成其目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9:26 (UTC)
- 請勿惡意推定。--百楽兎 2011年10月4日 (二) 07:18 (UTC)
- 我堅決不認為你的行為正當。--Zhxy 51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13 (UTC)
- 再次強調,請勿惡意推定。--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1:39 (UTC)
- 請勿惡意推定。--百楽兎 2011年10月4日 (二) 07:18 (UTC)
- 從下方討論的進行方式來看,烏拉跨氪君應該已可看出,此次討論發起人倒不一定是責難,不過至少是意圖組合兩個無交集的議題到一起,達成其目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9:26 (UTC)
- 是说,有人准备依次为依据,责难别人?乌拉跨氪 2011年9月10日 (六) 08:17 (UTC)
- 以上兩位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烏拉跨氪君如果不能參透本質,那麼這討論本身開了也無用。--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42 (UTC)
- 呵呵,Mewaqua揹「歪樓」、「黑他」的黑鍋了,那段敘述其實就是百樂兔討論的起心動念處。--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0:06 (UTC)
- 拜托,就事论事好不好,老是要歪楼。乌拉跨氪 2011年9月7日 (三) 15:41 (UTC)
- 當然需要。--Reke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47 (UTC)
虞海說過,對新人要寬容,善意推定為先。百樂兔先生or女士,你已經不是新人,還要別人如何手把手教你該怎麼做嗎?--Zhxy 519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14:09 (UTC)
第一小分段
- 綜觀以上意見,「句句皆要有來源」及「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是否為各位的共識?--百楽兎 2011年9月8日 (四) 02:08 (UTC)
- 算是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2:21 (UTC)
- 我覺得不是說不需要理由,而是既然對某一沒有來源敘述提出質疑這件事本身就是「覺得這段敘述有問題,是否為編者的原創研究或是蓄意惡搞」,也可能是「覺得該段需要有可靠來源來佐證背書」。簡而言之,提出質疑這件事本身就具有動機理由,不用刻意再強制要求一定要具體說明理由。--祥龍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2:23 (UTC)
- 同意祥龍見解。質疑沒有來源本身就具有理由(或者說「可供查證」方針就給予了充分理由),不需要另外找理由,也沒有不需要理由的問題。--Reke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3:07 (UTC)
- 請注意維基所有共識及方針都是出自於「善意」,所有方針或共識若牽涉到「闡釋其他觀點」或報復性的「你怎樣搞我,我就怎樣搞你」非善意心念就另當別論。基於此,本人堅持反對:有人為了「闡釋個人觀點」或持「報復心態」依照此「句句皆要有來源」或「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兩共識,不顧浪費維基資源地;短時間來個「玉石俱焚」地普遍大量添加要求來源模板;也請社群防範此編輯行為。因為「句句皆要有來源」不等同「句句皆要標上來源」,而「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的基本出發點是出自「善意」。--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03:53 (UTC)
- 綜合以上意見,質疑可以被理解為「覺得這段敘述有問題,是否為編者的原創研究或是蓄意惡搞」或「覺得該段需要有可靠來源來佐證背書」,也可以被理解為「報復心態」。這樣全憑大家自由心證的兩極化理解顯然已有了衝突。所以我覺得把質疑理由說出來,大家就事論事不是比較好嗎?--百楽兎 2011年9月8日 (四) 09:23 (UTC)
- 說出來的理由也不等於真正的理由,社群不會蒙昧到看不出是正常編輯還是惡意的騷擾。如果遭到懷疑再溝通即可,無需庸人自擾。--Reke (留言) 2011年9月8日 (四) 10:47 (UTC)
- 如果有因為報復的情形而濫用fact模版之類的工具,某個角度來說可視同是種破壞,發生時再提出來接受公評就是了。但是為了這種狀況特別去制訂一些平常用不上的規則,竊以為有點畫蛇添足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8日 (四) 13:35 (UTC)
- 也就是說,如果雙方發生爭執時,處理方法是提出來公開討論,而非由管理員單方面判定囉?--百楽兎 2011年9月9日 (五) 04:20 (UTC)
- 請不要逕自加入別人沒說過的事情,試圖偷渡別的議題進來。目前共識只說明「基於善意的要求來源不需另外湊理由」,以及「惡意胡亂要求來源的行為,在有爭議時個案處置」,並沒有說明管理員不得判定。
- 如果您想另外開出「判定應由社群或管理員進行」這個問題,本人的意見是管理員得到社群的信任,其中也意味著管理員的判斷能力可以被社群信賴,除非某項處置社群有一定數量的質疑,否則應交由管理員處置即可,以節省時間和增進效率。--Reke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08:38 (UTC)
- 你的意見和維基百科關於管理員行事方針不符。--百楽兎 2011年9月14日 (三) 04:46 (UTC)
- 感謝Reke兄的執言。我也不記得我的發言中有提到過任何跟管理員有關的意見,為何要把每種議題都導到那種方向去,不覺得煩嗎?—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9日 (五) 18:43 (UTC)
- 泅水大象的話「如果有因為報復的情形而濫用fact模版之類的工具,某個角度來說可視同是種破壞,發生時再提出來接受公評就是了。」裡沒寫「管理員」3個字,但提到了「破壞」和「公評」。維基方針說處理「破壞」要向管理員請求,所以我把這個事情的處理和管理員連起來,看起來並沒有「逕自加入別人沒說過的事情,試圖偷渡別的議題進來。」的問題。--百楽兎 2011年9月14日 (三) 04:46 (UTC)
- 這種拐彎抹角的聯想,除了一定要把所有的事都跟管理員扯上關係之外,我看不出還有什麼其他的必要性。很抱歉,我當初發言時完全無意提及管理員的權責範圍問題,所以您的發言就是種偷渡,是逕自加入我從沒說過的事情。—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15日 (四) 18:22 (UTC)
- 我怎能知道你心裡想什麼呢?我只能從你字面去合理解讀。如果對他人語意的合理解讀叫偷渡,想來大家都天天偷渡了,呵呵。你應該也是你這種邏輯下的偷渡慣犯哩。不然,請你重新說明你的這句話「某個角度來說可視同是種破壞,發生時再提出來接受公評就是了。」,讓我「無偷渡」地理解你的心。--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1 (UTC)
- 這種發言已經讓我無法對你善意推定。我認為你這就是在重犯人身攻擊。「慣犯」--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2:55 (UTC)
- 請勿斷章取義。針對泅水大象對「偷渡」的定義和指控:「我當初發言時完全無意提及管理員的權責範圍問題,所以您的發言就是種偷渡,是逕自加入我從沒說過的事情。」而回覆「我怎能知道你心裡想什麼呢?我只能從你字面去合理解讀。如果對他人語意的合理解讀叫偷渡,想來大家都天天偷渡了,呵呵。你應該也是你這種邏輯下的偷渡慣犯哩。」請檢討你自己為了針對我而犯的斷章取義錯誤。--百楽兎 2011年9月24日 (六) 06:55 (UTC)
- 指控指控,你總指控什麽?維基人到這裡是編輯,不是被人當犯人審。誰要讓你坐牢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8:30 (UTC)
- 請勿斷章取義。針對泅水大象對「偷渡」的定義和指控:「我當初發言時完全無意提及管理員的權責範圍問題,所以您的發言就是種偷渡,是逕自加入我從沒說過的事情。」而回覆「我怎能知道你心裡想什麼呢?我只能從你字面去合理解讀。如果對他人語意的合理解讀叫偷渡,想來大家都天天偷渡了,呵呵。你應該也是你這種邏輯下的偷渡慣犯哩。」請檢討你自己為了針對我而犯的斷章取義錯誤。--百楽兎 2011年9月24日 (六) 06:55 (UTC)
- 這種發言已經讓我無法對你善意推定。我認為你這就是在重犯人身攻擊。「慣犯」--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2:55 (UTC)
- 我怎能知道你心裡想什麼呢?我只能從你字面去合理解讀。如果對他人語意的合理解讀叫偷渡,想來大家都天天偷渡了,呵呵。你應該也是你這種邏輯下的偷渡慣犯哩。不然,請你重新說明你的這句話「某個角度來說可視同是種破壞,發生時再提出來接受公評就是了。」,讓我「無偷渡」地理解你的心。--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1 (UTC)
- 這種拐彎抹角的聯想,除了一定要把所有的事都跟管理員扯上關係之外,我看不出還有什麼其他的必要性。很抱歉,我當初發言時完全無意提及管理員的權責範圍問題,所以您的發言就是種偷渡,是逕自加入我從沒說過的事情。—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9月15日 (四) 18:22 (UTC)
比起怀疑他人的行径,我们更需要的是怀疑条目的真相。—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9日 (五) 15:49 (UTC)
- 支持补充尽可能翔实的来源是我们做编辑的一个方向,但并非对条目有此强制要求。特别是对新手而言,须循序引导,免其因怠于或惧于编辑之艰,最终反为一群泛泛言论之辈。—Walter Grassroot 2011年9月9日 (五) 16:58 (UTC)
- 與其將精力浪費在這裡,倒不如花時間編輯條目最為實際,我說的不對嗎?--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9月10日 (六) 05:08 (UTC)
- 如果你不想討論你可以不參與,但請不要否定他人進行討論。這個討論涉及了每個人的編輯如何進行。如果大家不能有共識,編輯認知不同就會產生衝突。--百楽兎 2011年9月14日 (三) 04:46 (UTC)
- 人家自己都說你在牽扯人家沒有說的東西,你連個反省都沒有,還在這裡多說什麼?本來很多共識就是先有衝突才會坐下來談,哪有幾個你這種邏輯?--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06:03 (UTC)
- 人家說了什麼,怎說我無中生有?請你注意看了討論內容再發言,同時反省一下你自己。--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25 (UTC)
- 人家自己都說你在牽扯人家沒有說的東西,你連個反省都沒有,還在這裡多說什麼?本來很多共識就是先有衝突才會坐下來談,哪有幾個你這種邏輯?--Zhxy 519 (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06:03 (UTC)
- 如果你不想討論你可以不參與,但請不要否定他人進行討論。這個討論涉及了每個人的編輯如何進行。如果大家不能有共識,編輯認知不同就會產生衝突。--百楽兎 2011年9月14日 (三) 04:46 (UTC)
- 不对,与其将精力浪费在这里,不如躺在床上睡多几个小时,可能还可以发发春梦。—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0日 (六) 05:25 (UTC)
第二小分段
由於本討論的參與者一直不夠多,以上討論者所言未能確認是社群共識。如果能確認是社群共識,我希望能進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的修改。因為以上討論者所言之「句句皆要有來源」並不合乎現行的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亦不完全合於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所暗示的質疑原則。--百楽兎 2011年9月15日 (四) 07:04 (UTC)
- 我不認同此上述討論等同社群共識,此為一個重要的修改,若只有百樂免和數名維基人之間之討論,變為共識並不合理。我認為Wikipedia:可供查證的內容已足夠,不用另行申述句句要有來源:一、這增加許多編輯上煩惱,尤其一些既定或已知事實,例如狗是屬動物門,若強加來源證明,反而更為無稽;二、嚴重影響維基百科的可讀性。;三、在每句都加上注釋,這與占士威爾士提出,越有可疑就需更多來源證明,原意上有別;四、把每句都要有來源納入方針,或會與其他現行方針和守則有所衝突或矛盾。--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1年9月16日 (五) 04:22 (UTC)
- (+)同意尊見,因此我已盡量讓本討論能受到關注,只是沒有效果。--百楽兎 2011年9月16日 (五) 08:05 (UTC)
- (:)回應,的確最近維基社群比較冷清,再多看數天,若沒有提出新建議,再確認共識是否不遲。-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1年9月16日 (五) 15:22 (UTC)
- 我懷疑你有沒有看上面的討論。「句句都有來源」跟「每句都要有注釋」是兩回事,相同來源且連續的十句話只加一個註釋,就是「句句都有來源」,但是沒有「每句都加上注釋」。另外狗是屬動物這種事情,在一些生物類的書籍上可以找到,沒那麼難,不用強加來源證明。--Reke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6:59 (UTC)
- (:)回應,的確最近維基社群比較冷清,再多看數天,若沒有提出新建議,再確認共識是否不遲。-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1年9月16日 (五) 15:22 (UTC)
- (+)同意尊見,因此我已盡量讓本討論能受到關注,只是沒有效果。--百楽兎 2011年9月16日 (五) 08:05 (UTC)
另外請百楽兎說明你到底想要幾個人才叫「多」。本討論不算第二分段已經至少有9個活躍者參與其中:你、我、Winertai、烏拉、Edo、大象、Zhxy、祥龍、WG,跟許多客棧討論比起來算很多了。社群的數量無邊無際,不知道想要多少人出聲你老大才會滿意地承認此為「共識」。--Reke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7:03 (UTC)
- 請注意討論文明。我已說如果以上討論已能確認是共識,那麼我建議修改方針。各位的意見明顯和現行方針不合。請再閱讀本討論及方針一次。
或者你可以宣布以上討論是共識了?我是不行,我沒這種權力。--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13 (UTC) - 至少「評論/批評」、「負面內容」應該要有符合方針的資料來源支持,條目頁面不是供用戶發表個人意見、評論或散播傳言的地方。--Mewaqua 2011年9月17日 (六) 09:05 (UTC)
- 个人在此明确表示,其实我不知道百乐兔你打算说什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13:45 (UTC)
- 那我重複一次:「如果能確認是社群共識,我希望能進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的修改。因為以上討論者所言之「句句皆要有來源」並不合乎現行的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亦不完全合於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所暗示的質疑原則。」--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13 (UTC)
- 根據「Wikipedia:可供查證」現時版本的「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如果有可能損害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留在條目中」,你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加入的個人意見可被刪除而無需提供其它刪除理由。--Mewaqua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1 (UTC)
- 我一向不寫個人意見,只記錄發生過的事件。沒發生過的我從來不會自己生出來。何處是你認為是我的個人意見,請你明示吧。(順便請你移駕至條目討論頁討論。)--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6 (UTC)
- 那就改為「你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加入的無資料來源支持的批評可被刪除而無需提供其它刪除理由」。--Mewaqua 2011年9月22日 (四) 05:53 (UTC)
- 我都說我沒有寫個人意見了,還說是我的批評。同時再次請你移駕至條目討論頁討論,而不是在這個討論串。--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56 (UTC)
- 那就改為「你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加入的無資料來源支持的批評可被刪除而無需提供其它刪除理由」。--Mewaqua 2011年9月22日 (四) 05:53 (UTC)
- 我一向不寫個人意見,只記錄發生過的事件。沒發生過的我從來不會自己生出來。何處是你認為是我的個人意見,請你明示吧。(順便請你移駕至條目討論頁討論。)--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6 (UTC)
- 根據「Wikipedia:可供查證」現時版本的「無資料來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如果有可能損害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留在條目中」,你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加入的個人意見可被刪除而無需提供其它刪除理由。--Mewaqua 2011年9月22日 (四) 05:41 (UTC)
- 那我重複一次:「如果能確認是社群共識,我希望能進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的修改。因為以上討論者所言之「句句皆要有來源」並不合乎現行的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亦不完全合於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所暗示的質疑原則。」--百楽兎 2011年9月22日 (四) 05:13 (UTC)
- 个人在此明确表示,其实我不知道百乐兔你打算说什么。—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18日 (日) 13:45 (UTC)
(:)回應被我稍早發言料中了,您果真最後會將話題引申到「這個討論獲得的共識與「可供查證」方針不符。」不過還是請問您,除了您,誰贊同「句句皆要有來源」不合乎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還是這只是您的推理及建議?若這只是您的建議,個人以為沒有任何進行方針修改的必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23日 (五) 02:15 (UTC)
- 這個共識與「可供查證」我看不出有何不符,請百樂兔明示並且確認這個「不符」是大家共識認為不符,而不是百樂兔大法官的釋憲覺得不符。--Reke (留言) 2011年9月23日 (五) 10:00 (UTC)
- 很抱歉,我不是大法官,請注意不要扣帽子,此屬人身攻擊。--百楽兎 2011年9月24日 (六) 07:16 (UTC)
- 我以為大法官這個職位位高權重,原來其實是一種有攻擊意味的言語,我真是對不起諸位大法官啊,太看得起你們了(?!)--Reke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12:15 (UTC)
- 你這句話及這個邏輯你自己要記得哩。--百楽兎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2:27 (UTC)
- 我以為大法官這個職位位高權重,原來其實是一種有攻擊意味的言語,我真是對不起諸位大法官啊,太看得起你們了(?!)--Reke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12:15 (UTC)
- 我看了半天,觉得“句句都有來源”的确不符合方针或指引,但究竟是在哪里推导出“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这句话有问题?于是我再想了一下,“句句都有来源”针对的是内容,“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针对的是行为,这两者不存在直接关系。而且句句未必都有来源,并不等于我们就不能无条件地去质疑没有来源的内容,且根据维基可查证的方针,质疑这种内容我实在是想不到有什么问题。说白了,我还是看不懂。其实我并不想再回答此系列问题,可就是周五了,就回答一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3日 (五) 11:00 (UTC)
- 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明示了來源請求的標的:「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都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並非如以上各位所言“句句都有來源”,而不問被質疑的內容是什麼。既然請求來源要斟酌是什麼樣的內容被質疑,質疑的理由就自然有其重要性,而且由該方針的文脈可知方針中是有維基百科「就事論事」原則的(此原則亦同時散見於其他方針與指示)。例如「可以移除任何缺乏來源的內容(特別是受合理質疑且確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即可知方針暗示了“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時提出合理的質疑理由是較好的”,因此我說「『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亦不完全合於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所暗示的質疑原則。」
如果能確認“句句都有來源”和“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共識,我建議修改該方針,明文寫進去。--百楽兎 2011年9月24日 (六) 07:16 (UTC)- 以上A跟B的因果對錯以及「就事論事」共通原則,個人以為都是您的推論。您的修改方針建議要成立,務必要讓社群認同您的推論。--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8:48 (UTC)
- 那你的以為錯了,因為「就事論事」共通原則不是我個人的推論,而是維基百科的基本原則,包含在五大支柱之內。--百楽兎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2:27 (UTC)
- PLUS ONE—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9:02 (UTC)
- +2。再講一次,請百樂兔確認這個「不符」是大家共識認為不符,而不是只有你百樂兔覺得不符。--Reke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12:26 (UTC)
- 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明示了來源請求的標的,而非你們所稱的“句句都有來源”。白紙黑字,你們要否認,我還能說什麼呢?我也說,如果你們所說的能確認是社群共識,那就明文寫進去方針。明文寫的,大家都不用再爭辯,這樣不是最好不過?--百楽兎 (留言) 2011年9月26日 (一) 02:27 (UTC)
- +2。再講一次,請百樂兔確認這個「不符」是大家共識認為不符,而不是只有你百樂兔覺得不符。--Reke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12:26 (UTC)
- 以上A跟B的因果對錯以及「就事論事」共通原則,個人以為都是您的推論。您的修改方針建議要成立,務必要讓社群認同您的推論。--Winertai (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8:48 (UTC)
- 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明示了來源請求的標的:「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都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並非如以上各位所言“句句都有來源”,而不問被質疑的內容是什麼。既然請求來源要斟酌是什麼樣的內容被質疑,質疑的理由就自然有其重要性,而且由該方針的文脈可知方針中是有維基百科「就事論事」原則的(此原則亦同時散見於其他方針與指示)。例如「可以移除任何缺乏來源的內容(特別是受合理質疑且確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即可知方針暗示了“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時提出合理的質疑理由是較好的”,因此我說「『質疑沒有來源的敘述並不需要理由』亦不完全合於現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方針所暗示的質疑原則。」
- 很抱歉,我不是大法官,請注意不要扣帽子,此屬人身攻擊。--百楽兎 2011年9月24日 (六) 07:16 (UTC)
- 貌似跟这个讨论一样阿。没办法,维基热爱{{unreferenced}}的人的势力太强大了。Wyang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12:11 (UTC)
- 勢力強大沒關係,有共識就寫進方針裡去,大家不用爭論。--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6:25 (UTC)
- 倘若真的要求「句句都要有來源」,豈非「走火入魔」;而且這樣的條目全篇充斥著中括號,看起來也頗不舒服。在下認為維基應該有個讀者標準程度的設定,讓條目撰寫者在衡量是否該引用來源時,能夠有所依據。我看過大英百科簡明版中文本,感覺上是以中等程度高中畢業生為對象而撰寫,建議維基也可以參照。也就是說:如果是中等程度高中畢業生該知道的,就不必加來源;其餘的再加上來源。
- 百楽兎君這一波的幾個提案都頗能切中維基問題,值得再三省思。-Kolyma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3:17 (UTC)
- 我寫過數個每句都有來源的條目,並沒有全篇充斥中括號的情事。每份資料會引用到的段落都是算集中的,所以標註的時候大抵上是數個句子標註一次就好。甚至一章三個段落,也只有三到五個中括號就可以解決,標註的技巧拙劣不太應該成為大開方便門的準則。
- 同時「中等程度高中畢業生該知道的」本身會很有問題,因為每個地方的 中學生「應該」知道什麼是有所不同的。台灣的中學生都明白「十大建設」的一些背景(其實小學生就明白了),如果因為這樣就不標註來源,中國大陸、香港、澳 門、新馬等地的讀者讀該類條目時如何得知條目內容是正是誤?另外每個時間畢業的中學生理解的知識也大不相同,例如台灣一地中學畢業者對「台灣史」的知識, 在1980年代以前入學者所知道的史事就相對較少,1980年代後期以後入學者知道的較多,如是究竟何者該標註、何者不該?
- 我覺得可能因為我的專長在史地、人文、流行娛樂這類條目,而這類條目 一但有一點點考據不嚴謹,就會出問題,所以更重視這點。因為複雜的意識形態往往使撰寫者在寫作時偷渡己身見解,而這方面的錯誤又不如數理類1+1=3這類 的錯誤容易被指出;另一方面,人文學科的教育又容易受到政治目的左右,因此常識往往昧於事實或是偏向一方(例如早年台灣中學生對中國疆域「常識」是秋海 棠、東北有九省、海南島是特別行政區)。一旦偷開方便之門,就會有人假借「常識」這等難以考據之名義,為其偷渡的資料抗辯。由於方針是一體適用,忽略掉人 文條目「常識」的不可靠性與地域性,後果會不堪設想。--Reke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3:53 (UTC)
- 有些敘述是難以只用一個來源來統括的,那麼就會出現一連串無可避免的註解記號。註解記號的數量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為什麼」要註解。如果你的主張只是因為擔心各人不盡相同的「常識」成為你所謂的「偷渡」工具,那麼實體書籍是很好的偷渡工具,尤其是在只看來源有無而不問內容虛實的風氣下。--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14日 (五) 02:52 (UTC)
- 昨天看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其中提到美国历史学家诺维克慨叹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主张团体、不同的意识形态下对历史的客观性诠释都不相同,并悲哀的说,“历史这一行业已经不复存在”,并且引用《士师记》中的话说:“那时期,以色列还没有君王,人人随自己的意思行事。”萨义德随后说道,构成客观现实的共识已经正在消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4:18 (UTC)
- ·任何人都不是上帝,不可能绝对地、全方面地了解以往某事物。也就是说,历史的客观诠释,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诺维克的概叹,是很正常的。任何时期,社会中某一个人或群体,都是以自身所处的环境及需要来理解并选择社会信息,包括历史。比如,美国1929年大萧条至二战结束期间,政府干预经济使不少人受益,于是大政府主义大行其道。但这种“不相同”,只是持有不同观点的群体的数量上的差异及其变化。某一观点,或许会消亡。但若干年后,或许因为有人看到以前的信息,或遇到相关的社会环境而重新兴起。比如,当前的欧美,举债福利导致债台高筑难以为继、央行刺激经济难以推动社会需求,民众反而质疑大政府主义。共识,并非要求社会所有人都持某一观点。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是某种数量的社会群体持有某一观点。也就是说,没有绝对的“正确”。维基百科没有将“共识”列入“方针”,只是要求“可供查证”与“非原创研究”。这就是说,可以将各自具有来源的不同观点作为内容。“中立的观点”只是要求表达方式的中立,而非内容。--W587l(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10:03 (UTC)
- 昨天看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其中提到美国历史学家诺维克慨叹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主张团体、不同的意识形态下对历史的客观性诠释都不相同,并悲哀的说,“历史这一行业已经不复存在”,并且引用《士师记》中的话说:“那时期,以色列还没有君王,人人随自己的意思行事。”萨义德随后说道,构成客观现实的共识已经正在消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3日 (四) 04:18 (UTC)
第三小分段
這個歧見關係到維基百科編輯活動的根本,我們是要繼續擱置下去,還是要得一個共識出來?--百楽兎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8:35 (UTC)
- •“句句都要有来源”。即使其中部分内容,若没有来源,就无法查证,进而无法实现“不可原创研究”。但并不一定每句都需要标示来源。如果若干句相互连贯,且来源都位于某书籍同一页面,或同一网页,应当独立段落并在其后标示来源。善意推定,只能用于新人或特殊情况。否则,大量存在缺乏来源的内容,如何确定是否“善意”?如何实现“不可原创研究”?“不可原创研究”,本身就是为了避免无穷无尽的纷争。--W587l(留言) 2013年8月28日 (三) 09:16 (UTC)
看了上面的幾段言論,我建議大家反思一下:當這個世界還沒有文字的時候,知識從何而來?我們的前輩是如何構建文字、知識的?當一個開創者沒有任何來源可供支持時,他們是如何做事的?
中文通過畫來提取符號來描述這個世界,這就是象形文字,那麼由沒有符號到有符號的這個無中生有的過程,我們就叫做創造;文字創造出來以後,我們的前輩把生活的實踐經驗歸納、總結、出來,這就叫知識。
前輩們只是使用自己的大腦去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而已。我們沒有經歷創造的過程,作為依賴前人創造的後人,不願意去反思幾個為什麼,卻天真的迷信“句句都需要來源”,這是一種懶惰,更是一種自卑。
句句都是他人思考好了,你只需要引用,沒有就滿世界的搜索,搜不到就是錯誤的。那麼很遺憾,你喪失了一項人類最基本的能力。至少你不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只有人云亦云的惰性和卑微。歪钩(留言) 2012年3月27日 (二) 17:03 (UTC)
要得個共識。 朗哥(留言) 2016年8月9日 (二) 02:13 (UTC)
在举证的责任一节第三段,为了达到让其他编者了解质疑某一句话的来源的目的,在移除的同时写一个编辑摘要不行吗?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1月15日 (四) 10:57 (UTC)
举证的责任已經與免责声明產生衝突了,這兩者是矛盾的,維基百科怎會變成這樣子呢?一個叫人編輯要有舉證责任,另一個卻說是不保證訊息正確無誤,這什麼和什麼?--36.232.223.146(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14:55 (UTC)
- 两者的主体不同,举证的责任是维基人与维基人之间的,而免责声明是维基人与维基百科之间的。舉證责任是由可供查证延伸而来,无矛盾一说。乌拉跨氪 2012年11月15日 (四) 15:03 (UTC)
- 举证不就是列举证据吗?列举了证据并不能保证正确。这有什么矛盾的?--李Lee凡其Fanchy 2013年1月9日 (三) 12:52 (UTC)
请问一下,个人用户页的内容也必须 可供查证 吗?
个人页面多半人自我介绍,当然是找不到书籍、网站来查证了。如果在用户页里出现大量无法查证的内容,会被移除吗?
Chen9007(留言) 2013年3月29日 (五) 03:44 (UTC)
- 这个方针只要对正规条目的编写起要求……--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3月29日 (五) 04:00 (UTC):
- 恩恩。那就是说,个人页面可以随意了吧?Chen9007(留言) 2013年3月29日 (五) 05:32 (UTC)
豆瓣可否作为可靠来源?
之前不了解IMdB,也听说IMDb比豆瓣强,现在IMDb不被墙了,在之前查资料的时候用了几次,发现也有很多地方像豆瓣一样不准确。考虑到之前翻译过以豆瓣为参考来源的英文维基条目,还有IMDb在各语言维基百科上普遍作为可靠来源,私以为豆瓣可以同样起到参考作用,不知诸位如何看?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18日 (日) 20:01 (UTC)
-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只需要问一下自己:任何网民是否只需注册一下账户或甚至无需注册,即可无障碍地在该网站发表任何内容?如果答案为“是的”,通常而言即不可靠。--耶叶爷♥VC XC 2013年8月18日 (日) 20:06 (UTC)
- 豆瓣什麼的是不可靠來源,不過電影cast、staff,專輯tracklist信息什麼的一般不會太關心數據是怎麼來的,因為電影/專輯上本身就有,編輯也不會抄個錯的上去;我覺得最低限度是可以參考豆瓣,然後試試能不能找到可靠來源,而不要直接引用。--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8月19日 (一) 01:09 (UTC)
- 看你参考的是什么内容了。如果是电影介绍,演职员表等,问题应该不大,因为那主要是豆瓣员工弄得(虽然用户也可以修改,但会经过豆瓣的审核),如果是影评,那么基本属于UGC内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8月19日 (一) 01:13 (UTC)
- 其實電影介紹什麽的也有用戶參與啊,我自己就寫過。。--淺藍雪❉ 2013年8月20日 (二) 04:16 (UTC)
- 看你参考的是什么内容了。如果是电影介绍,演职员表等,问题应该不大,因为那主要是豆瓣员工弄得(虽然用户也可以修改,但会经过豆瓣的审核),如果是影评,那么基本属于UGC内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8月19日 (一) 01:13 (UTC)
- 雖說是自媒體,但如果是西方的電影IMDB通常被視為是可靠來源,是因為該網站名氣夠大關注度高,電影公司乃至於演員本身經常會持續注意負責把關資料正確性的問題。我不止一次看過一些演員在訪談時提及他們發現自己的IMDB資料有誤之後進行了修正與澄清,這就表示他們有在注意自己的IMDB對應頁面。相比之下豆瓣這種中文網站恐怕就不會具有類似的持續校正效果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8月20日 (二) 04:34 (UTC)
- 这是不是间接说明IMDb的谬误还是比较常见的? 囧rz...--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22日 (四) 21:00 (UTC)
- 呃,可能还是国外的网站给人的感觉比较可信吧。 囧rz...缩进了太多要拉回去的那个模板是什么来自?--印天胤の留言と书信 2013年8月28日 (三) 14:06 (UTC)
- 这是不是间接说明IMDb的谬误还是比较常见的? 囧rz...--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8月22日 (四) 21:00 (UTC)
- 雖說是自媒體,但如果是西方的電影IMDB通常被視為是可靠來源,是因為該網站名氣夠大關注度高,電影公司乃至於演員本身經常會持續注意負責把關資料正確性的問題。我不止一次看過一些演員在訪談時提及他們發現自己的IMDB資料有誤之後進行了修正與澄清,這就表示他們有在注意自己的IMDB對應頁面。相比之下豆瓣這種中文網站恐怕就不會具有類似的持續校正效果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8月20日 (二) 04:34 (UTC)
未經討論的方針編輯
紅色鏈接被摘除, 如有疑問可以討論或回退 Bluedeck 2013年9月26日 (四) 00:47 (UTC)
這様算不算打廣告
今天上午有數個條目加了參考書籍,不過不是腳註,沒有頁數,因此不知是否真的可支持內容,有趣的是數個條目參考書籍的作者都是同一個人,查詢作者的結果在此,不知大家認為這個算不算是打廣告?--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4年3月26日 (三) 16:39 (UTC)
- (!)意見:参考书籍的作用是说明条目内容的可查证性。如果没法说明参考书籍对增加条目内容的可查证性有何帮助,那么将其移除也很合理。—Snorri(留言) 2014年3月26日 (三) 17:08 (UTC)
- 打廣告不無可能
- 但查了一下,該書應為在台灣的大學使用及評價不錯的參考書
- 台灣該書流通率高,由露天二手可推論[1]所以打廣告可能性較低
- 唯內容-來源的對映任何編輯可以提出疑問,必要時加可疑模版
- 其實所有條目的內容應該是各個來源的「爭勝區」,比來源的可靠性及品質,要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的大學教科書也是可以
- 「打廣告」不如說是「各來源機構含GLAM是否受到維基社群使用」
- 引用格式和連結的選擇若不要google books,可改更為非商業的
- 同理,所有維基百科內的URL需要有統計工具去看是否過份商業化,Google Books雖不如我上提的網站,但至少比博客來、當當網有多一點正當性。
- 雖說商業出版是主流,找一個公正權威的中介資訊提供者如worldcat或台灣全國圖書網(台湾 国图网),是維基來源考量必要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27日 (四) 02:29 (UTC)
- 台湾国图书网?不怕编辑们又掐起来?192.54.222.11(留言) 2014年3月27日 (四) 16:05 (UTC)
- 台灣全國圖書網,你看慢點行不行?--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4年3月27日 (四) 16:08 (UTC)
- 最后一个bullet:到底是我眼花还是你眼花?192.54.222.11(留言) 2014年3月27日 (四) 21:55 (UTC)
- 原来不允许手滑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8日 (五) 00:25 (UTC)
- 帮修,国家图书馆 (中华民国)国家图书馆(简称为国图),断词「台湾 国图网」亦可。西朝鲜亦有[4][5]。--192.163.255.125(留言) 2014年3月28日 (五) 00:48 (UTC)
- 原来不允许手滑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8日 (五) 00:25 (UTC)
- 最后一个bullet:到底是我眼花还是你眼花?192.54.222.11(留言) 2014年3月27日 (四) 21:55 (UTC)
- 台灣全國圖書網,你看慢點行不行?--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4年3月27日 (四) 16:08 (UTC)
不好意思打錯了,重點意思我想大家都清楚,至於IP用戶疑為破壞用戶Wikipedia:VIP#192.54.222.11,且被特定編輯用來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請回歸此討論串的主題。--❦‽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3月28日 (五) 12: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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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目关键或重要之处,无来源之表述内容应当格删勿论!--凤白(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0: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