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惟一 (万历进士)
外观
张惟一(16世纪?—1645年),字允之,河南归德府睢州人[1],明朝、南明]官员。
生平
[编辑]张惟一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的进士,初授山西临汾县知县,天启五年擢任工科给事中。天启年间他上书关口事宜和登莱巡抚文武不和,希望使巡抚调职;同时又指出关口六个弊病。明熹宗说:“你的言论切中要害。”五年十月转为礼科右给事中;因与大理寺正许志吉互相攻击,六年八月改任吏科左给事中[1],七年获曹钦程推荐主考浙江乡试,以殿工加升太常寺少卿。崇祯帝继位,以阉党罢官。他和许定国为女儿亲,弘光元年(1645年)许定国杀害高杰,马士英起用张惟一招揽;他打算让许定国上疏认罪,但不成功。不久朝廷追赠高杰,但诏书长期不能下达,他南走时被李翔云误认为张缙彦而被杀[2]。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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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廷玉 |
明朝临汾县知县 万历四十四年-四十六年 1616年-1618年 |
继任: 刘四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