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立东华大学美仑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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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并条目的建议
[编辑]- (-)反对:虽然已并校,但不同校区,合并前亦有不同沿革历史(校长 校名 校友 教授)。维基条目也存在许多校区条目(如,国立交通大学光复校区、国立交通大学博爱校区、国立交通大学竹北校区、国立交通大学台北校区、国立交通大学台南校区、国立台中科技大学中护校区、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麦觉理大学市中心校区等等)--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6:47 (UTC)
关于并校前后相关条目撰写标准的讨论
[编辑]这个议题是由于国立清华大学与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并校所引发的编辑问题,我认为有必要讨论并校前后的条目撰写标准,以避免如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的内容归属问题。
- (:)回应,已经将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和国立花莲教育大学分成两条目--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4:43 (UTC)
- @葉又嘉:刚刚@淡月抄回退编辑,我复原了。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4日 (五) 01:33 (UTC)
目前最大的争议点就是,A校并入B校后,A校是否原名保留撰写A校成立到并校前的历史,并校后另案撰写,还是移动到B校校区条目承接原有学校的内容?请大家就这个议题进行讨论,欢迎@KOKUYO、Sika247963、克勞棣、Vincent8026、福克大叔一起讨论。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17 (UTC)
*(!)意见,分开来写--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3:23 (UTC)
- 这要看情况吧。如果是完全合并,那就合并到之后的校区条目或学校条目。如果是部分合并,那就分开写(应该还是看官方怎么承接这些历史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日 (三) 13:27 (UTC)
- (!)意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前身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前身北京医科大学)为参考,国立新竹教育大学成为重订向,条目名是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3:31 (UTC)
- @葉又嘉、Shizhao:这就出现问题了:假设A校和B校都有丰富的历史,而A校完全并入B校之后,A校条目名称变成B校X校区,内容全部承接A校条目,这也无可厚非;但直到某一天,B校X校区内的所有系所全部搬到B校校本部,B校X校区改成B校Y园区,而内容全部都是A校的历史,这我是感觉非常奇怪;我所提到的就是国立东华大学创新研究园区的状况。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35 (UTC)
- 另引用KOKUYO在之前的意见供参:
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36 (UTC)
- (:)回应,这就有点麻烦了,如果竹教只是变成一个清华一个院,只需改成竹教学院,问题是它分成两个院,用校区来命名,但似乎竹教部分系所之后要搬回本部,此校区有其他用途,似乎分成两个条目较合适,但之前类似的条目是否比照办理?--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3:45 (UTC)
- 我是认为必须比照办理就是,但是在之前的讨论有不同意见,尤其现在台湾教育部大力喊并校,之后这种并校案一定不减反增,有必要制订规范。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2日 (三) 13:49 (UTC)
- 并校问题个人认为还是个案解决,尽量以可靠来源/官方说法为准。大体思路是有完全承接关系的合并,否则分开写(但估计总有各种特例)。如这次的案例,如果确实是“它分成两个院,用校区来命名,但似乎竹教部分系所之后要搬回本部,此校区有其他用途”,似乎分开写比较合适(不了解状况,不敢贸然下定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日 (三) 13:55 (UTC)
- (:)回应竹师原先有三个院,理学院裁掉,只留一个硕士班进清大理学院、原教育学院+原人文社会艺术学院的两个系+清大学科所 = 竹师教育学院、原人文社会艺术学院只剩下两个系,改称艺术学院,简单的说竹师教育学院几乎承接了竹教大剩馀的科系,艺术学院承接两个科系。Vincent8026(留言) 2016年11月3日 (四) 05:01 (UTC)
- (:)回应我参阅了合校计画书,清大向政府要了一块紧贴原本清大校区的地,计画盖成南校区将竹师教育学院迁入,而靠市中心的南大校区则移作他用,也就是说依照地址来改条目名称显然会有问题。Vincent8026(留言) 2016年11月3日 (四) 05:05 (UTC)
- 或者参考港铁,其中一个结束描述,说明已经合并至另一条目,新条目继续描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3日 (四) 00:22 (UTC)
- 感觉这只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不值得鼓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日 (四) 03:47 (UTC)
- 把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当作是一个历史上存在过、但已消失的学校的条目也没有多勤奋吧?-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11月3日 (四) 06:10 (UTC)
- 感觉这只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不值得鼓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日 (四) 03:47 (UTC)
- 我认同书生所说的应该照个案处理,同时过程应考虑学校、分校、学院、院区之间主体的差异;若直接移动条目名称,其实就只是为了方便的权宜之计。实际上,也大可在既有已经消失的学校(讲述学校存在脉络中的历史发展、校园环境、学术进程、学生生活、机关变化、学校影响)外,凭借参考来源另外撰写南大校区条目(专门介绍该块地的划分发展、建筑环境、使用情况)。就如我之前所说,校地规画(依照使用功能划分的地理区块)与学校运作(基本上具有独立行政、教学、研究、影响的机关)本身就是不同脉络的东西,如果没有真正修改条文脉络(这里的修改绝对不是把校名改成校区,而是要对整体进行内容布局的重整),直接移动条目只是显得粗糙。--KOKUYO(留言) 2016年11月3日 (四) 06:20 (UTC)
竹教大与清华南大校区两者。知识的本质与范围不同,肯定是基本定义有别的两个条目。--Jasonzhuocn(留言) 2016年11月3日 (四) 09:37 (UTC)
- 高雄县市合并时的问题与这个问题相当类似,在下认为作为被消灭的高雄县或国立新竹教育大学,可将合并前的内容固定,而后续新增的历史则编入国立清华大学的条目中。-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6年11月3日 (四) 10:15 (UTC)
- 这里要区分的是,到底是学校消失了,还是改名了,还是合并了,或者还是拆分了?处理方式应当是不同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日 (四) 13:02 (UTC)
我是认为被并校的学校,除非关注度与可靠来源非常不足,或是很明确地承接原学校的历史,否则应当要保留。就国立东华大学与和国立清华大学的案例来看,这两个并校案的被并学校关注度与可靠来源足够,而且并非完全承接被并学校的历史(由校区使用用途变更就可以知道),因此我认为应当拆分。台湾杉 在此发言 (会客室) 2016年11月4日 (五) 02:00 (UTC)
后续意见
[编辑]我是东华的在校生,我念的系所是当年并校时跟著花教大陪嫁过来的,虽然历经了整并,但好歹系所名称也算是有保留下来,说说我在东华见到的实际情形。 众所周知,东华与花教大在2008年并校,随即展开行政单位与学院系所的整并,2011年底又将原位于美仑校区(原花教大校区)的所有行政单位及学院系所全数迁入寿丰校区,两校的整并大至上是完成了。其中,花教大在并校前原有人社、艺术、理学及教育等四学院,并校后,花教大人社院并入东华人社院、花教大理学院部份系所并入东华理工学院、部份系所则与东华自然所新组环境学院,只有教育及艺术两学院被保留下来。今年10月,东华的花师教育学院(也就是原花教大教育学院)举行了六十九周年院庆,邀请了往昔师校、师专及师院时代的校友返校庆祝。不知是教院有意还是并校后自然发展的结果,总之,现在校内呈现的是花师教育学院已经成为花教大的历史承继者,以往花教大的校友若是返校怀念母校,也是去教院,或是由教院出面办理(花教)校友回娘家的活动,反观其他一起从花教大陪嫁过来的系所都被忽略了,音乐教育系的校友返校不是去现在的音乐系而是去教院、数理教育系的校友返校不是去数学系,而是去教院,就连当初教院要冠上花师这个饰名,也是部份花教、花师校友争取的结果。总之,如果要论是谁承继了花教、花师的历史,看上去是国立东华大学,但实际上是花师教育学院。花教大已经消失了,分成现今两个条目(花教大、东华创新园区),我认为十分没有意义,更何况,交大是交大、竹教是竹教,各校有各校适合的做法,怎么会因为竹教并给清华就来改东华与花教这边的内容?难道嘉大还要再拆一个嘉义师院的条目出来吗?现在的东华创新园区除了租借给校外单位,基本上已经没有再发展了,未来除非教育部或东华的高层对美仑校区另有打算,不然照现况继续下去,东华创新园区这个条目的存在意义,就跟我新建一个国立东华大学体育场的条目的道理差不多,内容极其空洞,且既然已经并校,干脆就把花教大这个条目也消除,让花教大的历史回归东华,就像嘉大这样;如果诸位觉得憋扭,我觉得顶多保留花教大这个条目,并把属于花教及花师的历史都保留在花教大这个条目,东华创新园区的条目则可以删除,反正这个园区也没有甚么发展了,未来也很难新增甚么内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34.208.38.65(对话|贡献)于2016年12月11日 (日) 06:00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