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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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殺指故意殺害大量人類的行為,發起者可以單獨行動或有組織行動,通常屠殺與政府、戰爭犯罪或暴行相關,[來源請求]嚴重的屠殺事件常稱為大屠殺。
什麼事件能構成大屠殺沒有確切的定義,許多國際組織提出了反人類罪的正式定義,但其中包括了沒有導致死亡的迫害和虐待事件[1]。相反,屠殺不一定構成反人類罪[2]。與屠殺近似的詞語還有戰爭罪、大規模殺害、法外處決等。
定義
[編輯]屠殺下的一個定義是:「屠殺是指在同一地點殺害五人或以上的罪行,並且受害人沒有防衛能力。」[3]除非用做比喻,否則屠殺一詞一般不用於針對戰鬥人員的行為,但對戰俘進行的有預謀的大量殺戮卻被認為是一種屠殺。
1982年,Robert Melson在討論亞美尼亞大屠殺時,將其定義為「蓄意地殺害大量在實施者面前沒有自衛能力的人群……屠殺的動機不一定是理性的……大規模殺人可以有很多種原因,包括聽信虛假的傳聞……或者政治動機……它應該與犯罪和因為精神疾病的大規模殺人有所分別……作為政治團體,實施者當然可以包括國家政府,但也可以包含非國家行為」。[4]
與此相似,1999年Mark Levene在嘗試歸類歷史中的屠殺時,將它定義為由一個群體所實施的,針對無法自衛的受害人群的,使用過度的武力的殺人行為。他將一些大規模執行死刑排除在外,要求它必須具備「道德上不可接受」這一條件。[5]
近代以前
[編輯]中國與中亞
[編輯]在戰國時期的長平之戰中,秦國將領白起坑殺了四十萬趙國降卒。秦末項羽屠城的記錄,《史記·項羽本紀》記載項羽六次大屠殺:第一次襄城屠城,第二次城陽大屠殺,第三次新安大屠殺,第四次咸陽大屠殺,第五次破齊大屠殺,坑殺田榮降卒。第六次在外黃時,有一個十三歲少年勸說項羽不要屠城,項羽同意。東漢光武帝劉秀的下屬吳漢曾屠成都被劉秀詔書責罵。曹魏魏太祖曹操也曾經有過大量屠殺。[a]
在北魏與後燕的參合陂之戰中,魏軍坑殺了數萬俘虜。在北魏末年的河陰之變中,權臣爾朱榮殺北魏君臣三千多人。在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亂中,侯景在攻占建康及三吳地區的過程中大肆燒殺搶掠,造成建康地區「千里煙絕,人跡罕見,白骨成聚,如丘隴焉」《南史·侯景傳》。
唐高祖李淵,曾於武德二年五月二十日,派秦王李世民自晉州還攻河東郡,屬下司農卿宇文穎、車騎將軍常何屠夏縣(今山西夏縣)[6]。五代後周世宗曾下令屠殺,陸游《南唐書》記載:「周兵死傷亦甚眾,世宗怒,盡屠城中居民,焚其室廬。」
唐朝晚期,高駢、畢師鐸、孫儒等割據軍閥在揚州數次攻圍殺戮,導致「城中遺民才數百家」。經過這次大破壞後,過了一兩百年的北宋中期,揚州還未恢復至隋朝及唐朝時期的盛況[7]。
波斯學者志費尼所著《世界征服者史》記載:蒙古軍在每次攻城前,成吉思汗「先使人喻其主來降,其喻降語頗簡略,而殿以是語云:『設汝不降,將來之結果僅有上帝知之。』」但據《多桑蒙古史》記載,不少主動投降的城邦,依然要遭受被蒙古軍屠城的厄運:「蒙古兵多用詐術,不惜為種種然諾,誘敵開城,城民之過於輕信開城乞降者,蒙古兵則盡屠之。雖先發重誓,許城民不死,亦然。凡大城皆不免於破壞,居民雖自動乞降,出城迎求蒙古兵之悲憫者,仍不免於被屠殺。蓋蒙古兵不欲後路有居民,而使其有後顧之憂也。」,只留下工匠與俊美男女兒童供其利用與玩樂。陳志平:《中華通史》。1215年,成吉思汗攻陷金國中都(北京),對城中居民展開長達一個月之久的屠殺,超過100萬人殞命,又縱火焚城,幾乎徹底毀滅了這座城市[8],元好問的胞兄元好古也因此遇難。1219年,成吉思汗攻打花剌子模帝國時,為報復訛答剌守將海兒汗亦納勒術下令部下殺死被亦納勒術指為間諜的蒙古成吉思汗派遣去的穆斯林商人四百五十人,所攻占的城池盡數屠城,即使面對已經投降的康里,也照樣屠殺。在進行屠殺之前,鐵木真向他們宣布說:「你們必須知道,你們都犯了滔天大罪,所以必須加以懲罰。你們一定會問,我有什麼證據,證明你們犯罪。我告訴你們,我就是上天的災禍,如果你們沒有犯罪,上天為什麼派我來屠殺你們?」(《中國人史綱·第二十六章》)。1221年,蒙古第一次西征,對撒馬爾罕進行了瘋狂屠殺,超過100萬人殞命。成吉思汗攻打巴米揚,其愛孫中箭身亡,城破,下令將城中居民全部殺光。拔都率軍第二次西征,於1238年攻入基輔、1240年攻入莫斯科,每殺一人割一耳,共割二十七萬隻耳。1227年,鐵木真死於六盤山。出於報復,蒙古將西夏末帝李睍殺害。《元史》列傳第七:「城破,帝欲盡坑之,察罕言百姓無辜,止罪三十六人。進攻靈州,夏人以十萬眾赴援,帝親與戰,大敗之。還次六盤,夏主堅守中興,帝遣察罕入城,諭以禍福。眾方議降,會帝崩,諸將擒夏主殺之,複議屠中興,察罕力諫止之,馳入,安集遺民。」。1231年,拖雷引兵攻掠四川漢中地區,大肆屠殺居民。1256年,旭烈兀奉蒙哥命討伐木剌夷,共攻克大小堡壘數百個,皆屠殺。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達,大屠巴格達居民超過9萬人。
蒙元史學家傑克•威澤弗德(Jack Weatherford)指出成吉思汗允許民眾自由地傳播有關他或蒙古人的最壞的和最難以令人置信的傳聞,當時成吉思汗意識到,傳播恐怖的最好方式不是通過士兵的行為,而是通過文人的筆。蒙古人操縱宣傳的機器並且經常誇大戰爭中的死亡人數,意圖散播恐懼。他亦指出:「儘管蒙古軍隊實行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殺戮,並幾乎是將死亡當作一種政策,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還將死亡當作是製造恐怖的一種思考方式,但他們卻以一種影響重大而又令人吃驚的方式,脫離了那個時代的普通慣例。蒙古人並不實施嚴刑拷打、毀傷肢體或使人殘廢。在那個時代,戰爭通常是以一種恐怖的形態來進行的,而且同時代的其他統治者,通過公開拷打或駭人聽聞的斷肢毀體方式,使用原始而又野蠻的策略,向民眾灌輸恐怖和驚悸……從中國到歐洲,文明世界的統治者和宗教領袖都依憑這些駭人聽聞的手段,通過恐怖來統治自己的民眾,通過驚駭來打擊敵人的信心。」;「與同時代文明軍隊的恐怖行為相比較,蒙古人並不是通過兇猛而又殘忍的行為來引起恐怖的,而是由於他們快速而又有效的征服,以及他們似乎完全輕視富人和有權勢者的生命而引起恐怖。」;「與傳播的恐怖傳聞相比較,起初向蒙古人投降的那些城市,得到了寬大而又仁慈的對待,於是那些城市居民就天真地懷疑起蒙古人的能力。投降之後,很多城市起初都忠順地服從,而一旦蒙古人離開他們的國家,他們就馬上反叛。由於蒙古人僅留下少數幾位官員進行管理,而且又沒有駐紮小部隊留守城市,居民們誤以為蒙古人的撤退是虛弱的表現,並且想當然地以為蒙古主力部隊將再也不會原路返回。對於這些城市,蒙古人是毫不留情的;他們迅速返回叛亂的地方,並徹底地摧毀它們。一個被徹底毀滅的城市是無法再次叛亂的。」[9]
明末清初時亦發生了多起屠殺事件,清朝軍隊、明朝軍隊(包括南明政權)、農民武裝(如張獻忠)等多方勢力均參與了屠殺,再加上自然災害和疾病(尤其是鼠疫)的流行,均造成了人口的下降。清軍在江南的屠城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明軍在揚州被清軍屠城之前亦曾經多次在城外劫殺。西方傳教士亦記載了農民軍屠殺的情況:「殘殺之後,成都為之一空。除少數官員外,別無居民。荒涼慘象,不忍矚目。(張)獻忠剿滅成都後,命令各鄉鎮村民移居成都」。順治七年(1650年)尚可喜、耿繼茂「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浮屠真修曾受紫衣之賜,號紫衣僧者,募役購薪聚胔於東門外焚之,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里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番禺縣人王鳴雷寫祭文描述當日情狀:「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飢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邱。便房已朽,項門未枯。欲奪其妻,先殺其夫;男多於女,野火模糊。羸老就戮,少者為奴;老多於少,野火轆轤。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10]明朝將領張應昌、熊文燦、孫傳庭等人在鎮壓農民軍時亦有濫殺無辜和屠城,當中亦有大量殺害平民,取人頭冒功的行為:「朝廷勤限平城,而行間殺良民報功,生靈日塗炭」[11][12][13]。
1644年,張獻忠陷成都,張獻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過後每日殺百餘人以樹威。歐洲傳教士利類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聖教入川記》記載,張獻忠每日殺一二百,為時一年又五個月,累計殺人十萬,亦不算多。清軍來到後,張獻忠在大軍逃離成都前,對成都實行屠殺,從老百姓到軍隊家屬(老弱病殘)再到他部隊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後連早期跟隨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剮殺之列,剮殺後製成醃肉以充軍糧,據《蜀破鏡》記載,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經過堂前,張喚子未應,即下令殺之。第二天晨起後悔,責問妻妾們昨晚為何不救,又下令將諸妻妾以及殺幼子的刀斧手悉數殺死。張獻忠學朱元璋剝人皮,「先施於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鄉紳,又次及本營將升。凡所剝人皮,滲以石灰,實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夾道纍纍,列千百人,遙望如送葬俑」。
清代的白蓮教起義,1786年人口3億9110萬人,起義失敗後,人口為2億7566萬人,共損失了1億1千萬人口。白蓮教起義軍在歷時九年多的戰鬥中,佔據或攻破州縣達二百零四個,抗擊了清政府從十六個省徵調來的大批軍隊,殲滅了大量清軍,擊斃副將以下將弁四百餘名,提鎮等一二品大員二十餘名,清政府耗費軍費二億兩,相當於四年的財政收入。這次起義使清朝元氣大傷,此後清朝的統治逐漸走向衰落。
太平天國起義,洪秀全領導太平天國起義,義軍在起義後的六年中犧牲4千餘人;然而內訌中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韋昌輝殺害楊秀清及親信 6 千餘人,兩個月總共殺了文武官員2萬人。後來又利用石達開來天京靖難,凌遲處死韋昌輝,將其屍體寸磔,割成許多塊,每塊皆二寸,掛在各處醒目的柵欄處,標上「北奸肉,只准看不準取」的字樣。「洪楊之變」導致了十幾萬人被殺。1864年曾國藩率湘軍攻入天京後,縱火殺掠,太平天國強盛時,南京最多有100萬人,到了1875年光緒帝登基時,南京依然人口不足50萬。太平天國爆發(1851年)前夕中國人口約4.3億,太平天國滅亡(1864年)後,人口約2.3億人。
咸豐八年(1858年)四月,湘軍李續賓部攻破江西九江,屠殺城中近二萬軍民,事後李表示「設有脅從之民,必早投誠,設計逸出」[14]。咸豐十一年(1861年)八月,湘軍曾國藩弟曾國荃部攻破安徽安慶,屠殺數萬軍民。趙烈文表示:「殺賊凡一萬餘人,男子髻齔以上皆死……婦女萬餘俱為掠出」,「軍興以來,蕩滌未有如此之酷者矣」[15]。同治三年(1864年)五月,曾國荃部攻陷天京,又施展殺戒,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創所所長郭廷以在其所著《近代中國史綱》引趙烈文《能靜居日記》記載曾國荃率湘軍攻入南京城後的情景:「湘軍『貪掠奪,頗亂伍。中軍各勇留營者皆去搜括』,……『沿街死屍十之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滿二、三歲者亦被戳以為戲,匍匐道上。婦女四十歲以下者一人俱無(均被虜),老者負傷或十餘刀,數十刀,哀號之聲達於四方。』凡此均為曾國荃幕友趙烈文目睹所記,總計死者約二、三十萬人。」[16][17][18][19][20]。譚嗣同則記載:「一破城,見人即殺,見屋即燒,子女玉帛掃數入於湘軍,而金陵遂永窮矣。至今,父老言之,猶深憤恨」。[21]
近代
[編輯]中國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大規模的屠殺事件主要包括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肅反運動、反右運動、1959年藏區騷亂、三年大饑荒中的暴力事件、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六四事件等。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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