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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郡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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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郡中國古代的

建置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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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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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秦國河東郡,郡安邑(今山西夏縣一帶)。

西漢時,河東郡為三河之一,屬司隸校尉部,領安邑、大陽、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陰、聞喜、濩澤、端氏、臨汾、垣、皮氏、長脩、平陽、襄陵、彘、楊、北屈、蒲子、絳、狐讘、騏二十四縣。王莽時,改河東郡為兆陽郡東漢初,復為河東郡,省左邑、長脩、狐讘、騏四縣。漢順帝陽嘉二年(133年),改彘縣為永安縣。[1][2]

魏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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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時分平陽、楊、端氏、永安、蒲子、襄陵、絳、濩澤、臨汾、北屈、皮氏諸縣置平陽郡晉武帝太康中,河東郡領安邑、聞喜、垣、汾陽、大陽、猗氏、解、蒲坂、河北九縣。[3]

十六國時期,河東郡先後為前趙後趙冉魏前燕前秦西燕後秦的領土。晉安帝義熙十三年(417年),劉裕北伐時收復了河東郡,兩年後又被北魏攻佔。[4]

北朝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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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太武帝神䴥元年(428年),置雍州,河東郡改屬雍州。延和元年(432年),改雍州為泰州北魏時,聞喜縣改屬南太平郡,汾陽縣改屬龍門郡,分河東郡之安邑、河北、太陽三縣置河北郡北魏孝文帝太和元年(477年),析置安定縣。太和十一年(487年),分解縣為南解、北解二縣。太和中,罷泰州。東魏孝静帝天平初,復置泰州,東垣縣改屬新安郡[5]西魏文帝大統三年(537年),攻佔河東郡,廢泰州。[6][7]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於河東郡置蒲州[8]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河東郡,其地屬蒲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蒲州为河東郡。河東郡領十縣:河東、桑泉、汾陰、龍門、芮城、安邑、夏、河北、猗氏、虞鄉。[9]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河東郡為蒲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改蒲州為河東郡。河東郡領八縣:河東、桑泉、解、猗氏、虞鄉、永樂、寶鼎、聞喜。天寶十三載(754年),改桑泉縣為臨晉縣。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河東郡為蒲州。[10]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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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河東郡有236896戶,962912口。[1]
  • 漢桓帝永壽二年(156年),河東郡有93543戶,570803口。[2]
  • 晉武帝太康三年(282年),河東郡有42500戶。[3]
  •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河東郡(僑)有2423戶,10487口。[11]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河東郡有157078戶。[9]
  • 唐玄宗天寶十三載(754年),河東郡有70800戶,469213口。[10]

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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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守(—前1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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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太守(前148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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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陽大尹(9年—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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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太守(23年—2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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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相(222年—2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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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太守(225年—5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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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郡守(557年—5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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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郡太守(607年—6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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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郡太守(742年—7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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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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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河東國(222年—2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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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東國(222年—225年)
代數 封爵 姓名 在位時間 備註
1 河東王 曹霖 222年—225年 魏文帝第五子
徙封馆陶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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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引文獻及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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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漢書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2. ^ 2.0 2.1 《後漢書 志第十九 郡國一》
  3. ^ 3.0 3.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4. ^ 4.0 4.1 《宋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八》
  5. ^ 《魏書 卷一百六中 地形志二中第六》
  6. ^ 6.0 6.1 6.2 6.3 《周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二十七》
  7. ^ 《魏書 卷一百六下 地形志二下第七》
  8. ^ 《周書 卷四 帝紀第四》
  9. ^ 9.0 9.1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10. ^ 10.0 10.1 《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1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rk2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12. ^ 《史記 卷七十九 范睢蔡澤列傳第十九》
  13. ^ 《漢書 卷三十七 季布欒布田叔傳第七》
  14. ^ 14.0 14.1 14.2 14.3 《漢書 卷十九下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15. ^ 《漢書 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16. ^ 《漢書 卷七十八 蕭望之傳第四十八》
  17. ^ 17.0 17.1 《後漢書 卷十六 鄧寇列傳第六》
  18. ^ 《後漢書 卷三十三 朱馮虞鄭周列傳第二十三》
  19. ^ 《後漢書 卷六十六 陳王列傳第五十六》
  20. ^ 《三國志 卷二十四 魏書二十四 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裴註引《楚國先賢傳》
  21. ^ 21.0 21.1 《後漢書 卷六十四 延史盧趙列傳第五十四》
  22. ^ 《後漢書 卷十九 耿弇列傳第九》
  23. ^ 《後漢書 卷七十八 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24. ^ 24.0 24.1 《後漢書 卷七十二 董卓列傳第六十二》
  25. ^ 《宋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26. ^ 《三國志 卷十三 魏書十三 鍾繇華歆王朗傳第十三》
  27. ^ 27.0 27.1 27.2 《三國志 卷十六 魏書十六 任蘇杜鄭倉傳第十六》
  28. ^ 《三國志 卷二十三 魏書二十三 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
  29. ^ 《三國志 卷二十七 魏書二十七 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裴註引《別傳》
  30. ^ 《晉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十三》
  31. ^ 《晉書 卷五十一 列傳第二十一》
  32. ^ 《晉書 卷四十 列傳第十》
  33. ^ 《三國志 卷二十八 魏書二十八 王毌丘諸葛鄧鍾傳第二十八》裴註引荀綽《冀州記》
  34. ^ 《晉書 卷六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35. ^ 《晉書 卷六十 列傳第三十》
  36. ^ 《晉書 卷五 帝紀第五》
  37. ^ 《晉書 卷九十 列傳第六十》
  38. ^ 38.0 38.1 《晉書 卷六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39. ^ 《晉書 卷一百七 載記第七》
  40. ^ 40.0 40.1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41. ^ 《晉書 卷一百十七 載記第十七》
  42. ^ 42.0 42.1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43. ^ 《宋書 卷二 本紀第二》
  44. ^ 《宋書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一》
  45. ^ 《宋書 卷九十五 列傳第五十五》
  46. ^ 46.0 46.1 46.2 46.3 《魏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
  47.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48. ^ 48.0 48.1 《魏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49. ^ 《周書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十》
  50. ^ 50.0 50.1 《魏書 卷五十七 列傳第四十五》
  51. ^ 《魏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四十》
  52. ^ 《魏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七》
  53. ^ 《魏書 卷六十一 列傳第四十九》
  54. ^ 《周書 卷二十五 列傳第十七》
  55. ^ 《周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九》
  56. ^ 《周書 卷三十二 列傳第二十四》
  57. ^ 《周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九》
  58. ^ 《隋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59. ^ 《舊唐書 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第六十三》
  60. ^ 《舊唐書 卷一百八十七下 列傳第一百三十七下》
  61. ^ 《舊唐書 卷九 本紀第九》
  62. ^ 《舊唐書 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63. ^ 《唐刺史考全编》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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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先謙,漢書補注,中華書局影印虛受堂本
  2. 王先謙,後漢書集解,中華書局影印虛受堂本
  3. 晉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4. 隋書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5. 舊唐書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6.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簡化字版),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
  7. 譚其驤等,1990,《中國歷史地圖集》(正體字版),臺北:曉園出版社
  8. 周振鶴,1987,《西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9. 李曉傑,1999,《東漢政區地理》,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
  10. 周振鶴,2006,《漢書地理志匯釋》,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