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二十世紀影業
二十世紀影業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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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福斯
[編輯]美國福克斯電影公司在中國打贏域名官司、香港官網、20世紀福斯電影的微博、時光網 - 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二十世紀福斯大概從2004年開始逐步統一使用「福斯」譯名,相關條目及區域用詞對此應作修正。--Justice305(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14:41 (UTC)
- (!)意見:可參照Gundam,官司是法律上的事情,贏了只能說法律上是正確的,沒有任何法律能強制別人必須使用敢達,實際使用中,沒人用=0,中國類似的專利什麼的太多。另,此外本來就上下文自相矛盾。美國福克斯電影公司在中國打贏域名官司(標題) 福斯公司在我國的註冊商標證書證明(內文)。二,FOX能翻譯成福斯 1.所有人名中的FOX都要這麼改麼?2.誰能確認下FOX在大中國區的主管是不是個台灣人?(懷疑是否帶入了自己日常用語的習慣,這太正常不過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09:21 (UTC)
- @Red16:美國公司在兩岸三地取其一名稱統一也不是第一次,例如台灣本來用「狄斯耐」、大陸「迪斯尼」,後來同香港一樣為「迪士尼」;如果只是主事者習慣,那麼官方微博、電影專門網站以及新聞就不會用「福斯」(可用「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搜尋大陸新聞)了,前述香港官網亦是從「霍士」改為「福斯」表記。另外,Gundam是商品名稱,大陸官方用「敢達」有其背景,並不像福斯涉及正名、名從主人問題。--Justice305(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09:55 (UTC)
- 大中國區主管是哪裡人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官方是否認可。相同的例子還有「索尼」(港、臺前稱「新力」)。--Iokseng(留言) 2015年3月30日 (一) 10:25 (UTC)
- (:)回應:索尼?至今仍然有「新索」不知各位以為那個「新」是指什麼呢?另,百度新聞搜索,關鍵字:二十世紀福斯,自己看結果吧(唉…)
- 現今有一個辦法,聯絡FOX官方,讓他們 中宣部-新華社 在人民日報這種地方登個正名公告去,搞定官方,下面問題才不大。
- 不然就像現在這樣,即使你改了,肯定後面編輯戰,現在官媒帶頭還是福克斯
- 補一句,各位還記得,當年 漢城--首爾 的時候,韓國政府是怎麼幹的吧?比照,那樣就行了(假設下,否則你說吧,一邊是時光、豆瓣、樂視,另外一邊是新華網為首的一干官方,最近幾天的事情知道吧,新華社的上級可以直接讓這些網站關門大吉,如果強制用行政命令,你叫福克斯還就只能叫福克斯,不然不給你許可證如何?別忘了你面對的是一個國家。)
- 稍微說點實際的,如果更名了,很多手續都要重做,不如去工商總局查查營業登記更名沒?--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4月3日 (五) 11:55 (UTC)
- 這只是一間公司,與「首爾」的更名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另,國家會管到一家私人企業的名稱嗎?有這種情形也太可怕了吧……重點還是,這間公司到底有無更名,不然在這裡討論還是不會有任何結論的。--Iokseng(留言) 2015年4月4日 (六) 17:28 (UTC)
- 這個神奇的天朝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光更名這一項,就可以吊銷你現在所有的許可證,法人資格主體的名稱都變了。上面有人舉出,法院的公文,注意,是法院的公文,標題福克斯,內文福斯,這算什麼?啊?公文有問題應該去找起草的法院去。
- 更名/正名可以刊登公告/啟事,豆瓣/時光網?官媒一句頂你一百句。既然更名了,工商/稅務總可以查到?政務公開啊。
- 用回FOX如何?避免一切任何麻煩,又會有人說必須中文啊,OK,你們去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5年4月8日 (三) 04:40 (UTC)
- @Red16: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登記名稱是「二十世紀福斯(北京)諮詢有限公司」,中國商標網裡也以「二十世紀福斯」名義申請註冊商標。其實「二十世紀福斯」早在國府時代就使用了,大陸中共建政後既反美帝,當然不會允許美帝片子進來,及至改革開放時,大陸方面已慣稱「福克斯」,因此不單法院,連自己官方微博也是「福克斯」「福斯」兩者並用,現討論福斯公司已逐漸統一名稱,是該名從主人的時候了。--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8日 (三) 06:12 (UTC)
已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調整相關條目。--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8日 (三) 15:35 (UTC)
- (-)反對:大陸媒體仍是福克斯,共識尚未達成,先斬後奏的作風我奉陪到底。--7(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7:22 (UTC)
- @Jarodalien:原來經12天討論,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叫先斬後奏?--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7:29 (UTC)
- 上面給出的幾個鏈接,不知有什麼地方可以證明那是「主人」,第一個新聞的標題就是「福克斯」,下面正文中又有「又譯作二十世紀福克斯電影公司」,微博也能做來源,時光網也叫官方,香港明報今年都還在用二十世紀霍士,一來沒有證明就只有這一個主人,二來也沒有證明命名常規中名從主人高於一切,否則美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也有得打了。--7(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7:39 (UTC)
- @Jarodalien:原來經12天討論,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叫先斬後奏?--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7:29 (UTC)
- @Jarodalien:麻煩看一下二十世紀福斯的引用來源,就算不信官方微博,裡頭2006年福斯家庭娛樂在大陸設據點新聞照片就使用「二十世紀福斯」名稱,公司登記及註冊商標亦同;此外,香港官網難道比香港明報可信度低嗎?所以才確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處理,否則你一套、我一套,媒體又一套,那要方針何用?--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7:47 (UTC)
- 這個例子和精靈寶可夢是一樣的,如果神奇寶貝現在還有很多小孩看並用這個名字那可能就要改動默認顯示了,福克斯也是,但是現在主流還是福克斯。--Qa003qa00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08:50 (UTC)
- @Qa003qa003: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可適用常用(主流)譯名的是作品而非公司機構(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個人或公司機構應照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才是。--Justice305(留言) 2015年4月15日 (三) 11:46 (UTC)
可以這樣嗎?
[編輯]User:Qa003qa003不但移動福斯娛樂集團、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燈影業等條目,還故意在重定向頁編輯不讓人移動,之所以用"福斯"其來有據,在兩岸三地公司登記、簽約活動都用"福斯",ex.二十世紀福斯、福斯國際電視網,且無其它官方譯名情形下是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有異議可以討論,身為助理編輯能用這種手法妨礙別人編輯嗎?這樣要算WP:RL還是WP:PH?--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6日 (五) 15:01 (UTC)
- 故意在重定向頁面編輯是不好的做法。前述用戶User:Qa003qa003在福斯娛樂集團、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燈影業的移動完成後,分別在原頁面進行了插入「<small>小號文字</small>」、插入「* 無序列表項」、以及清空全部內容的編輯,而後將這些編輯回退。由於移動頁面功能的回退操作在重定向頁面被編輯1次後失效,這導致他的移動操作不能被非管理員回退。三次編輯的具體動作不一致,但性質相同,難以用誤操作來解釋,是否是故意為了妨礙異見編輯者回退其移動操作而進行的,希望User:Qa003qa003能夠出面回答。Bluedeck 2015年10月17日 (六) 14:40 (UTC)
- 對的就是故意的, 防止他直接移動過去,大量移動這類條目不通過討論直接移動我不認同,你掛移動請求即可不用在這裡JJYY--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2:56 (UTC)
- 可以算作擾亂。--廣雅 范★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3 (UTC)
- 閣下一竿子的政策更是擾亂,在百度「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和「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的結果差距之大,閣下認為母公司那麼用就可以推論子公司也用這種譯名,我十分反對這種用法,在沒有主流中文用命這個方法是不錯的但是FOX電視台的中文結果說明了兩個譯名使用差距之大,即光電視台方面你無權貶低福克斯電視台的等級,因為官方並沒有明確使用什麼中文譯名。此外你也可以看到有媒體是這樣使用的 。--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7 (UTC)
- 可以算作擾亂。--廣雅 范★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3 (UTC)
- 對的就是故意的, 防止他直接移動過去,大量移動這類條目不通過討論直接移動我不認同,你掛移動請求即可不用在這裡JJYY--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2:56 (UTC)
- 你強烈提議的使用方法請你對每個條目掛模板討論移動,而不是自己再次移動。--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1 (UTC)
- 此外和這家狐狸有關的公司在大陸習慣就是譯名為福克斯,就算你移動也請添加提示內容提及另一種譯名。--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3 (UTC)
- 我在二十世紀福斯討論解釋過了,不能光以媒體那一套來決定,否則要是每一家媒體命名不同,要以哪家為準?若拿慣稱來當反對理由,那台灣是不是可以用"新力"來替代"索尼"其它未在臺有業務之公司?既然人家公司命名取向一致,就應以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處理。--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8日 (日) 14:13 (UTC)
- 謝謝Q君的說明。Q君認為,一開始的福克斯→福斯的移動就是沒有經過充分討論的不合理移動。而自己在經過足夠的溝通後,仍然認為對方會堅持福斯的命名,所以一定會將自己的移動回退。因而出此下策,通過技術手段,落實自己對於本條目正確名稱的理解,是嗎?Bluedeck 2015年10月18日 (日) 15:42 (UTC)
- 大陸用福克斯的仍占壓倒性多數,兩者至少應可並存。--7(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2:10 (UTC)
- 商業單位的自我命名應該優先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決定主條目名,並將廣為使用原則列為輔助並可在內文敘述常用名為何。因此,應該確定一下該集團或旗下子公司是否有任合一家曾在中國大陸註冊登記其相關商標?註冊時使用的中文譯名為什麼?作為對比,該集團在香港與台灣的分公司都是使用「福斯」的中文註冊名(這份官方文件中有提及「香港商福斯國際電視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用名),所以如果要移動的條目名是繁體中文,應該使用「福斯」而不是「福克斯」。--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19日 (一) 06:29 (UTC)
- 使用可靠來源應證的常用原則應該優先於名從主人原則才對吧……--KOKUYO(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8:37 (UTC)
- 請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依常用原則是動漫條目才有的特例,但公司法人並不適用,要慣稱人家啥是個人自由(像我親友還是稱Sony為"新力"),而實際上人家就是用"索尼",不能以常用原則否定公司法人名稱,就像人物條目應以本人名稱而非暱稱或別稱來命名。如果說今天是某集團旗下公司各行其是,究竟要採哪種譯名統合條目尚有討論餘地,然Fox集團沒這種情形。--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6 (UTC)
- 通用原則是應當是優先的原則,大部分上它會跟名從主人符合,但這並不代表名從主人優先於通用原則。最後照你的推論,聖雄甘地、六四事件可以改名了。--KOKUYO(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7 (UTC)
- 請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依常用原則是動漫條目才有的特例,但公司法人並不適用,要慣稱人家啥是個人自由(像我親友還是稱Sony為"新力"),而實際上人家就是用"索尼",不能以常用原則否定公司法人名稱,就像人物條目應以本人名稱而非暱稱或別稱來命名。如果說今天是某集團旗下公司各行其是,究竟要採哪種譯名統合條目尚有討論餘地,然Fox集團沒這種情形。--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6 (UTC)
- 使用可靠來源應證的常用原則應該優先於名從主人原則才對吧……--KOKUYO(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8:37 (UTC)
- 商業單位的自我命名應該優先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決定主條目名,並將廣為使用原則列為輔助並可在內文敘述常用名為何。因此,應該確定一下該集團或旗下子公司是否有任合一家曾在中國大陸註冊登記其相關商標?註冊時使用的中文譯名為什麼?作為對比,該集團在香港與台灣的分公司都是使用「福斯」的中文註冊名(這份官方文件中有提及「香港商福斯國際電視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用名),所以如果要移動的條目名是繁體中文,應該使用「福斯」而不是「福克斯」。--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19日 (一) 06:29 (UTC)
- 問題是甘地本人沒有使用中文名稱啊~當然不適用名從主人;至於六四事件是發生事件之稱謂,是無主體名稱之存在,是要如何名從主人?--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
- 按照現在的命名常規來看,每個規則都不確定順序的,也就是每個主要判斷標準都是平行,只是最後落實時用來背一背書而已。即使根據命名爭議的處理手法,也符合第三條「命名主人,但各地常用不同時,則使用時間優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19 (UTC)
- 注意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其中條件「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才適用,好比假設優步沒有中文官方名稱的話,兩岸三地公司名稱有「宇博」(台)、「霧博」(陸)、「Uber」(港),看哪個時間優先使用或先到先得再行區域用詞轉換。--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
- 時間優先不是以建立實質性條目時的條目名稱優先?這應該是常識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11:28 (UTC)
- 注意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其中條件「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才適用,好比假設優步沒有中文官方名稱的話,兩岸三地公司名稱有「宇博」(台)、「霧博」(陸)、「Uber」(港),看哪個時間優先使用或先到先得再行區域用詞轉換。--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
- 按照現在的命名常規來看,每個規則都不確定順序的,也就是每個主要判斷標準都是平行,只是最後落實時用來背一背書而已。即使根據命名爭議的處理手法,也符合第三條「命名主人,但各地常用不同時,則使用時間優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19 (UTC)
- (!)意見,這裏其實已經出現了兩個很關鍵的點:
- 「福斯」是FOX公司現時所用的中文名稱,而「福克斯」則未曾被FOX用過;
- 「福斯」是台灣常用的中文名稱。
- (按:「福克斯」和「福斯」在港澳地區都不常用)
- 那麼根據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除非可以證明FOX公司自己也有採用「福克斯」,否則條目命名應當使用「福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9日 (一) 12:13 (UTC)
baidu: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49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820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5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34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98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199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7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1500 ---------- goog.hk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200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8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0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2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3000
- 於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根據GoogleTest的精神,使用百度和g.hk測試了一下,發現大部分的「福克斯」的命名常用度比「福斯」高,除了探照燈(百度認為相當,g.hk後者高於較高於前者)。所以某種程度可以認為兩者相等,或者前者高於後者,我認為除了探照燈可以保留「福斯」的前綴,其他應該根據常用原則和時間優先的考慮,改回「前者」。如果測試不對,可以指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
- 測試結果有多少是FOX官方的連結?還有在台灣地區「福克斯」是否遠比「福斯」更常用?上面的結果看不出來。注意一下,只要官方譯名在其中一個地區常用的話,就要優先依「名從主人」原則來處理,即使其他譯名在別的地區比官方譯名常用也不能「先到先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06 (UTC)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371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9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09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3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4000
- 補一個goog.tw的,結論為:除了娛樂集團外,其他反而是「福克斯」常用於「福斯」。首先GoogleTest測試的是就是常用度,是不考究官方的看法(也就是名從主人規則)。而且上面表明,「廣播公司」系列、「20世紀」以「福克斯」常用,符合衝突1,應該移回;「娛樂公司」、「探照燈」是符合衝突2,可以保留移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59 (UTC)
- 還有注意衝突上一章的差異,保留重定向和在正文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3:01 (UTC)
- 怎麼我都看不出「『廣播公司』系列、『20世紀』以『福克斯』常用」是符合衝突1——即「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因為沒找到官方有「福克斯」的譯法,所以至少「福克斯」不符合「名從主人」,衝突1不適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01 (UTC)
- 還有我仔細看了Google的搜尋結果,當中發現不少結果是:(1)簡體一對一轉繁體的頁面、(2)抄襲維基百科的頁面,故此GoogleTest未必能夠作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19 (UTC)
- 那「名從主人」重要,還是「常用原則」重要?我們又不是沒開過不按照官方按常用的先例(口袋妖怪,大陸用字官方是「精靈寶可夢」,但不常用反而名從主人無效),而且對於兩個明明都是地區各常用,就應該遵照創建時間優先,原來用什麼就保持用什麼,除非其前置條件不適合。GoogleTest只考具數量(也就是常用程度),除非質量由於用詞歧義而受影響,至少這裡關鍵用詞已經準確,不會產生詞義差異,用字多對和抄襲並不影響搜索的對常用的判斷。——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
- 口袋妖怪的例子是依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適用日本動漫遊戲作品(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不能與公司法人機構類比。--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07:22 (UTC)
- 機械轉換和抄襲絕對會影響搜索的對常用的判斷,某一地區的人不經加工地直接抄另一地區的文,這情況非常泛濫,Google根本也不懂區分,大陸用語出現在台灣網站這一點也不出奇,反之亦然,自然影響對常用度的判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9:09 (UTC)
- 那「名從主人」重要,還是「常用原則」重要?我們又不是沒開過不按照官方按常用的先例(口袋妖怪,大陸用字官方是「精靈寶可夢」,但不常用反而名從主人無效),而且對於兩個明明都是地區各常用,就應該遵照創建時間優先,原來用什麼就保持用什麼,除非其前置條件不適合。GoogleTest只考具數量(也就是常用程度),除非質量由於用詞歧義而受影響,至少這裡關鍵用詞已經準確,不會產生詞義差異,用字多對和抄襲並不影響搜索的對常用的判斷。——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
條目命名還要考量人家集團公司名稱的一致性,例如鳳凰衛視控股中期報告2013、《星球大戰》電影系列在騰訊平台播放簽約公告,集團母公司都用「21世紀福斯」,其旗下子公司還需要爭哪種譯名嗎?--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05:05 (UTC)
- 但為什麼大陸的常用卻是「21世紀福克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
- 就像我們台灣這邊常用「新力」稱Sony一樣啊~但人家持股或簽約等正式活動就是用「21世紀福斯」--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4 (UTC)
- 但為什麼大陸的常用卻是「21世紀福克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
- 既然大家沒達成共識,根據衝突方案二,也建議先恢復原有命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6 (UTC)
- 都舉出實例以及適用方針,不能只憑認知衝突就驟下沒共識定論。--Justice305(留言)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34 (UTC)
- 贊同電箱君的意見。常用原則雖然是很重要的命名原則,但顯然在遇到公司行號的自稱時,應該調整不同原則間的比重與順位。--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9 (UTC)
- 說了這麼多恢復原狀最省事。--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21日 (三) 06:29 (UTC)
- 要說省事,退出中文維基別來編輯就不會多出這麼多事得討論。還好的是,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22日 (四) 05:37 (UTC)
- 按照大象的邏輯炸掉福克斯更省事什麼都沒有了,然後同理得出毀滅地球更省事,至於這麼說嗎?省事我就說不得啊,要你跑來說要我別玩維基?真佩服你,zhwiki就靠你敢走的人估計有一大批吧233333333。--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9 (UTC)
- (*)提醒:請自重。--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27日 (二) 13:00 (UTC)
- 怎麼?我很克制了,沒爆粗口,用不着你掛個提示顯得你很正確客觀一樣。這是在分散注意力吧,結果就是死纏爛打維持現狀,直接達到移動到台灣使用的譯名目的。--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28日 (三) 02:52 (UTC)
- (*)提醒:請自重。--Gqqnb(留言) 2015年10月29日 (四) 05:14 (UTC)
- (*)提醒:請自重。--Kolyma(留言) 2015年10月27日 (二) 13:00 (UTC)
- 按照大象的邏輯炸掉福克斯更省事什麼都沒有了,然後同理得出毀滅地球更省事,至於這麼說嗎?省事我就說不得啊,要你跑來說要我別玩維基?真佩服你,zhwiki就靠你敢走的人估計有一大批吧233333333。--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9 (UTC)
- 要說省事,退出中文維基別來編輯就不會多出這麼多事得討論。還好的是,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22日 (四) 05:37 (UTC)
- Cwek提出了一個非常不錯的折中方案,就是恢復,你可以說恢復後每個條目單獨討論,但是沒必要在這裡攻擊我,我再次表達一開我開始這麼做的原因,首先以前移動的討論沒有共識,然後305直接移動大量條目,這種有過討論記錄沒結果的要移動就繼續討論而不是一次性移動,好比南昌站的例子(涉及個人因素不多說),就舉個例子加入某一天默多克突然再次重組公司吧現有的FOX電影電視公司和電視台方面分開那咋辦呢?所以我建議恢復先前狀態,再來討論是否移動,如何移動。--Qa003qa003(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2:24 (UTC)
- 贊成以上User:Qa003qa003的建議,反正「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所以每一個都要單獨討論一段時間,討論得出共識最好,討論不出,再每個提投票設法取得多數,來達成強迫少數接受的目標。--7(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6:26 (UTC)
- 7君您的意見跟Qa003qa003完全顛倒,根據該君的觀點,他認為為了省事最好大家都不要廢話,不需討論不需投票,把條目名稱移到Qa003qa003滿意的狀態就是所謂的省事。--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10月28日 (三) 08:15 (UTC)
- 贊成以上User:Qa003qa003的建議,反正「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所以每一個都要單獨討論一段時間,討論得出共識最好,討論不出,再每個提投票設法取得多數,來達成強迫少數接受的目標。--7(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16:26 (UTC)
為什麼改?Talk:二十世紀福斯#二十世紀福斯這個討論完全看不到共識啊。現在在百度搜「二十世紀福斯」都直接認為你打錯了跳「二十世紀福克斯」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15日 (三) 12:12 (UTC)
另參照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1#可以這樣嗎?,福斯對外都用「二十世紀福斯」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那是大陸媒體習慣了改不過來。--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3:30 (UTC)
- 我沒有討論條目命名,無論這個討論的結果為何,現在的條目命名都是符合方針的。限制在大陸用語,如果參照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的精神,常用名稱較名從主人優先,更應該用「20世纪福克斯」。另外就我的理解,我認為您已經同意在大陸「20世紀福克斯」更為常用。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15日 (三) 13:42 (UTC)
- ex.《鼠來寶4:萌在囧途》海報,公司登記、正式新聞稿,甚至也都用在海報上了,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第2點--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況且條目也有解釋及重定向,尚不造成認知問題。--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3:48 (UTC)
- (-)反對: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機構、組織、公司等,如果該機構、組織、公司或其上級機構、組織、公司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稱的,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如東南亞國家聯盟。」但是東南亞國家聯盟自己其實用的是「亚细安」,但不妨礙簡體中文繼續以「東南亞國家聯盟」作為命名,所以20世紀福克斯也應同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18 (UTC)
- 二十世紀福斯在大陸都這樣用,當初迪士尼統一名稱,那台灣這邊是不是也抗拒用"狄斯耐"?--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29 (UTC)
- 台灣怎麼用我不管,我只管大陸最常用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0 (UTC)
- 二十世紀福斯在大陸都這樣用,當初迪士尼統一名稱,那台灣這邊是不是也抗拒用"狄斯耐"?--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29 (UTC)
- (!)意見:最初的命名是「福斯」,當然不用改,但大陸常用的是「福克斯」,所以區域轉換大陸簡體應該用「福克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0 (UTC)
- 麻煩命名衝突方針第2點看一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2 (UTC)
- 現在不是命名衝突,是討論在大陸哪個常用。命名本來就是台灣繁體,沒有異議。命名衝突方針在這裡不適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5 (UTC)
- 不能說習慣了就超越方針之上,人家在中國大陸對外一律使用,這不是「台灣怎麼用我不管,我只管大陸最常用的」,那還需要方針幹嘛,若無命名衝突,那不就是名從主人?--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8 (UTC)
- 人家敵不過群眾,除非人家能逼迫群眾必須用我官方的稱謂,不用就去死,官方變常用,那就另談。否則現在大陸常用就是「福克斯」,而且內文也有足夠的描述說明這個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5日 (三) 14:42 (UTC)
- 而且命名方針不適用於內行文,標題如你所願了,但內容就不一定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5日 (三) 14:44 (UTC)
- 常用名正是命名方針首要,大大超過名從主人。現在只是內文用什麼名稱,不屬於命名衝突範疇,更何況內文也承認大陸最常用的是「福克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43 (UTC)
- 這需要時間改變,例如福斯官方微博前陣子是「20世紀福克斯」並用,現已統一用「20世紀福斯」了。想起最近有個「精靈寶可夢」的官譯,也引起香港那邊反彈。--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57 (UTC)
- 沒錯,是需要時間改變,但什麼時候改變不是我們維基說了算的,而是由人民說了算的。這讓我想到香港中文用詞「英女王/皇」的爭議,儘管官方中文已經使用女王,但民間還是以女皇使用居多,所以現在的香港版本暫時還是會調整為女皇,待到將來可能用女王居多的話就不用調整了。至於寵物小精靈,那也是吃飽了撐的,香港人用什麼,我覺得應該香港人說了算。所以20世紀福克斯的問題也同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5:10 (UTC)
- 需要時間去改變那就等改變了再來改地區詞。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16日 (四) 12:17 (UTC)
- 這需要時間改變,例如福斯官方微博前陣子是「20世紀福克斯」並用,現已統一用「20世紀福斯」了。想起最近有個「精靈寶可夢」的官譯,也引起香港那邊反彈。--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57 (UTC)
- 不能說習慣了就超越方針之上,人家在中國大陸對外一律使用,這不是「台灣怎麼用我不管,我只管大陸最常用的」,那還需要方針幹嘛,若無命名衝突,那不就是名從主人?--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8 (UTC)
- 現在不是命名衝突,是討論在大陸哪個常用。命名本來就是台灣繁體,沒有異議。命名衝突方針在這裡不適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5 (UTC)
- 麻煩命名衝突方針第2點看一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5日 (三) 14:32 (UTC)
- 常用原則優先於名從主人。(說實話,名從主人就不應該存在於命名常規中,結果就是方針自相矛盾,成為各種爭議的根源。)—Chiefwei(論 - 歷) 2016年6月15日 (三) 15:29 (UTC)
- 若是如此,當初Sony統一用「索尼」時,台港也該繼續用「新力」等改變再轉換嗎?這不是如不如我願而是凡事都要有一致的標準,不是單方面喊著習慣不改,還檢討到方針來。--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6日 (四) 13:07 (UTC)
- 正如「索尼」條目所述,使用「新力」的也慢慢更改為「索尼」也是常用和時間改變的表現,如果「新力」到現在在台灣也是常用,也可以保留常用。而且我們也是反映現實,現實大陸「福克斯」,大陸轉換自然先用着「福克斯」,不因為官方一定要用「福斯」而跟隨,除非大陸也慢慢變成用「福斯」,我們也要如實反映,由「福克斯」轉變為「福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6日 (四) 13:46 (UTC)
- 我周遭的人都習慣用「新力」或直接唸英文「Sony」,所以了解也接受在二十世紀福斯條目中予以說明,畢竟慣稱老品牌已久一時要改還不能適應,但個人認為既然編寫維基就該依據方針,若有不足或認知問題再補充敘述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6日 (四) 14:08 (UTC)
- IAR,規則不是死的,用常識,只要對編輯有幫助就可以適當忽略死的規則。而且從規則來,「福克斯」本身在大陸媒體中仍是常用。「新力」如果要說明常用就不應該只是我們身邊,還有媒體。——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7日 (五) 00:46 (UTC)
- 問題是媒體也不代表官方,也非名從主人認可範疇,官方已使用「二十(20)世紀福斯」名稱在大陸公開場合,這是媒體配合問題。索尼條目是2009年索尼統一用名後,約一年就取消索尼與新力的區域用詞轉換,那時台灣這邊還不常用。--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01:03 (UTC)
- 媒體不配合關我們屁事,我們又不是官方的狗,媒體怎樣寫我們就這樣反映罷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7日 (五) 01:50 (UTC)
- 如果台灣那邊還用新力比較多,我不反對加上區域轉換,20世紀福克斯也同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6月17日 (五) 07:19 (UTC)
- 同感,您周遭的人怎麼稱呼Sony並不重要,
我周圍的人還稱呼Sony為大法呢,關鍵是當地的可靠來源如何稱呼。如果當地媒體仍然沒法改口,我不反對加入轉換。 - 英文維基明確規定不必拘泥官方名稱,而應以常用優先。而中文維基的名從主人卻經常打常用原則的臉,以至於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Wikipedia: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這些子規則不得不做出適當修正,請問為什麼不能檢討?—Chiefwei(論 - 歷) 2016年6月17日 (五) 15:14 (UTC)
- 因為中文圈較著重於正名且英文維基並無兩岸三地環境的特殊情形。電子遊戲、日本動漫條目命名常規有其背景,當時正式引進中國大陸作品並不多而多是盜版的權宜作法。現隨著大陸正式引進作品越來越多,用「常用譯名」命名或轉換只會逐漸減少。--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15:55 (UTC)
- 時間是會改變一切,不是我們去做。別拘泥於正名活動。而且大陸作為一個常用源,或者也對於其他地區,某一個非本地作品的興起很多時候就是來源於黑市,結果正市上道了,反而不一定跟隨官方命名。命名常規,常用始終是其核心之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8日 (六) 01:44 (UTC)
- 因為中文圈較著重於正名且英文維基並無兩岸三地環境的特殊情形。電子遊戲、日本動漫條目命名常規有其背景,當時正式引進中國大陸作品並不多而多是盜版的權宜作法。現隨著大陸正式引進作品越來越多,用「常用譯名」命名或轉換只會逐漸減少。--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15:55 (UTC)
- 問題是媒體也不代表官方,也非名從主人認可範疇,官方已使用「二十(20)世紀福斯」名稱在大陸公開場合,這是媒體配合問題。索尼條目是2009年索尼統一用名後,約一年就取消索尼與新力的區域用詞轉換,那時台灣這邊還不常用。--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01:03 (UTC)
- IAR,規則不是死的,用常識,只要對編輯有幫助就可以適當忽略死的規則。而且從規則來,「福克斯」本身在大陸媒體中仍是常用。「新力」如果要說明常用就不應該只是我們身邊,還有媒體。——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7日 (五) 00:46 (UTC)
- 我周遭的人都習慣用「新力」或直接唸英文「Sony」,所以了解也接受在二十世紀福斯條目中予以說明,畢竟慣稱老品牌已久一時要改還不能適應,但個人認為既然編寫維基就該依據方針,若有不足或認知問題再補充敘述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6日 (四) 14:08 (UTC)
- 正如「索尼」條目所述,使用「新力」的也慢慢更改為「索尼」也是常用和時間改變的表現,如果「新力」到現在在台灣也是常用,也可以保留常用。而且我們也是反映現實,現實大陸「福克斯」,大陸轉換自然先用着「福克斯」,不因為官方一定要用「福斯」而跟隨,除非大陸也慢慢變成用「福斯」,我們也要如實反映,由「福克斯」轉變為「福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6日 (四) 13:46 (UTC)
- 若是如此,當初Sony統一用「索尼」時,台港也該繼續用「新力」等改變再轉換嗎?這不是如不如我願而是凡事都要有一致的標準,不是單方面喊著習慣不改,還檢討到方針來。--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6日 (四) 13:07 (UTC)
- (!)意見:其實這樣那大陸用20世紀福克斯,台灣用二十世紀福斯,香港用20世紀霍士就行了,只需說明公司登記名稱即可。-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6年6月18日 (六) 11:52 (UTC)
- 人家集團從21世紀福斯到20世紀福斯以下子公司對外用「福斯」(ex.[1]、[2]、[3]),這可不單只是20世紀福斯或公司登記名稱的問題,前面連結討論有提及。--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2:18 (UTC)
- 公司這樣用和媒體怎樣用是兩回事。正如上面,時間會改變一切,但我們不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9日 (日) 01:59 (UTC)
- 本來想說附連結有討論過就不重覆贅述,重點要考量人家集團的一致性,上面搜尋結果「福斯國際製作(大中華)有限公司」其實在香港只註冊英文名「Fox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s (Greater China) Limited」,但在兩岸三地使用中文名就是「福斯」,在大陸官方備案[4][5]亦同,用習慣處理了20世紀福斯,那其他用「福斯」的關係企業是否也要硬改成「福克斯」而無視其組織上下位架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 沒問題,現在也只針對「20世紀福克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9日 (日) 13:46 (UTC)
- 哪會沒問題?這樣會變成「20世紀福克斯為21世紀福斯旗下公司,福斯國際製作為隸屬20世紀福克斯的公司」,福斯集團有其上下組織關係,所以人家才要使用統一名稱。--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9日 (日) 14:30 (UTC)
- 別拘泥於正名,而且在上次移動爭議,我也表達過「只移動『20世紀福克斯』的,其他可以不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0日 (一) 00:52 (UTC)
- 哪會沒問題?這樣會變成「20世紀福克斯為21世紀福斯旗下公司,福斯國際製作為隸屬20世紀福克斯的公司」,福斯集團有其上下組織關係,所以人家才要使用統一名稱。--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9日 (日) 14:30 (UTC)
- 沒問題,現在也只針對「20世紀福克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9日 (日) 13:46 (UTC)
- 本來想說附連結有討論過就不重覆贅述,重點要考量人家集團的一致性,上面搜尋結果「福斯國際製作(大中華)有限公司」其實在香港只註冊英文名「Fox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s (Greater China) Limited」,但在兩岸三地使用中文名就是「福斯」,在大陸官方備案[4][5]亦同,用習慣處理了20世紀福斯,那其他用「福斯」的關係企業是否也要硬改成「福克斯」而無視其組織上下位架構?--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 公司這樣用和媒體怎樣用是兩回事。正如上面,時間會改變一切,但我們不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19日 (日) 01:59 (UTC)
- 香港用什麼,得看當下香港的可靠來源。—Chiefwei(論 - 歷) 2016年6月18日 (六) 13:30 (UTC)
- 人家集團從21世紀福斯到20世紀福斯以下子公司對外用「福斯」(ex.[1]、[2]、[3]),這可不單只是20世紀福斯或公司登記名稱的問題,前面連結討論有提及。--Justice305(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2:18 (UTC)
- 我曾今反對移動,但是前幾天看了移動迷宮3,是使用「20世紀福斯」這個名字。所以大家不用糾結了。--Qa003qa003(留言) 2018年1月31日 (三) 04:22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二十世紀福斯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foxmovies.com.hk/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909103922/http://www.foxmovies.com.hk/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23:10 (UTC)
提議明確命名常規各項的優先次序
[編輯]- 原標題:想請求管理員澄清
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0:49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在此想請求管理員澄清命名常規中的命名原則(包含使用常用名稱)相對於主要命名慣例(包含名從主人)是否具有優先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12:06 (UTC)
- 請求的原因是這樣的:我認為根據現行命名常規,「二十世紀福斯」並非台灣以外地區的最常用名稱,基於常用名稱規則應該為「福斯」一詞加上轉換;然而Justice305卻認為常用名稱規則並不優先於名從主人規則,並聲稱他移除轉換的編輯有共識支持。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13:35 (UTC)
- 非管理員答:按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3#有關於常用vs正式/全稱尾部「但誠然未見有分主次之意」及之前方針版本,未分主次。之前版本有「命名衝突」章節,方針修訂後是否不怎麼好懂了。--YFdyh000(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13:54 (UTC)
- 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以及數次在201904-1、201904-2及201905溝通過程中敘明。--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2日 (日) 14:00 (UTC)
- 然而我並不認為任何一次的先前討論達成了只使用「二十世紀福斯」的共識,而且小範圍共識不能凌駕於大範圍共識,所以我仍然希望管理員解釋方針,免卻爭議。我的最終目標是修改方針。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6:21 (UTC)
- 命名常規中有說道:「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使用常用名稱屬於其中一個原則,而名從主人則只是慣例,因此使用常用名稱理應優先於名從主人。而且,名從主人的細項也有提到:「當條目描述的主體事物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更改其中文名稱時,如果更名後出現的可靠來源已經普遍使用新的名稱,那麼條目應該更改至新的名稱。」也就是說,如果並沒有出現普遍使用的情況的話,那應該維持使用常用名稱。以上,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06:57 (UTC)
- @Justice305:有何意見?基於管理員對方針的解釋,以及小範圍共識不能凌駕於大範圍共識(方針),我認為應該恢復為「福斯」一詞加上轉換。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7:13 (UTC)
- 大陸、香港(官方FB會隨區域轉換,所以用電影文宣),若一家集團上下數年來對外已普遍使用新的名稱,卻因人們習慣而改動,個人認為這樣處理條目會有問題,就以台灣「索尼」使用狀況好了,SONY site:.tw 約有 15,900,000 項結果、索尼 site:.tw 約有 4,700,000 項結果、新力 site:.tw 約有 972,000 項結果,那台灣這邊也是否要轉換「SONY」?記得香港也是直接用「SONY」居多。另外,命名常規也提到「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的情況:
- 人物:其所工作或隸屬的機構、組織、公司的中文資料中出現他的中文姓名或譯名的,「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
- 一個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日文、越南文、韓文等中文之外的文字資料出現該事物的日文漢字、越南文漢字和韓文漢字等專有的名稱,「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如「阿倍仲麿」等。
- 第一項特例是適用人物方面,例如伊東豊雄,儘管本人強調,但台灣跟大陸出版書籍仍使用「伊東豐雄」較多。第二項特例指的是非中文漢字情形,已有舉例不贅述。公司組織命名中文名稱顯然不歸這兩項特例之內。--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08:53 (UTC)
- 大陸、香港(官方FB會隨區域轉換,所以用電影文宣),若一家集團上下數年來對外已普遍使用新的名稱,卻因人們習慣而改動,個人認為這樣處理條目會有問題,就以台灣「索尼」使用狀況好了,SONY site:.tw 約有 15,900,000 項結果、索尼 site:.tw 約有 4,700,000 項結果、新力 site:.tw 約有 972,000 項結果,那台灣這邊也是否要轉換「SONY」?記得香港也是直接用「SONY」居多。另外,命名常規也提到「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的情況:
- @Justice305:有何意見?基於管理員對方針的解釋,以及小範圍共識不能凌駕於大範圍共識(方針),我認為應該恢復為「福斯」一詞加上轉換。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7:13 (UTC)
- 索尼的情況與FOX不同。索尼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福斯則似乎只有台灣在用,也不認為名從主人的慣例能夠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先前的類似討論也得出了同樣的共識。—AT 2019年6月3日 (一) 09:14 (UTC)
- 但對FOX來說「福斯」也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Talk:二十世紀福斯及條目內列舉官方活動,乃至對外文件,兩岸三地皆使用「福斯」。至於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官方中文名稱處理,是大陸官方譯名vs他國官方譯名的情形,大陸新華社跟別國官方譯名對幹也不是第一天的事,像美方希望用「歐巴馬」,大陸卻堅持要用「奧巴馬」;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希望用「馬哈迪」,大陸堅持用「馬哈蒂爾」,出現兩個官方譯名衝突情形,否則官方譯名理應唯一,而不應出現兩個情形。--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09:35 (UTC)
- 「對FOX來說」與維基沒有關係,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舉例來說,白俄羅斯的官方中文名稱是「白羅斯」,但是全地區皆不常用,結果條目標題仍然維持原狀,精靈寶可夢的情況也類同。FOX以福斯為官方名稱沒有問題,列出說明就好,但是不應該將非常用名稱強加於其他地區上。更甚的是,現在並非要更改條目標題,只是添加地區詞轉換也不行的話,我認為您是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04 (UTC)
- 可看個人處理過條目,官方發布名稱若有區域性,也會尊重並轉換,但FOX事實並非如此,也不像白俄羅斯雷聲大雨點小,個人亦在條目內說明香港、大陸過往名稱,是哪裡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若只以「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一刀切下去連SONY也會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0:24 (UTC)
- 我想說明的是常用名稱仍然優先於名從主人,FOX沒有按照地區劃分中文名稱,不代表您可以阻止其他用戶添加地區詞轉換,這樣的行為沒有任何方針指引作依據。另外,假設SONY也是這樣,那也不構成合理的抗辯依據,而是應該一併修正。—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41 (UTC)
- 方針規範名從主人就是維持條目名稱的情形,若加區域轉換、條目名稱就不是名從主人顯示了。--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0:48 (UTC)
- 名從主人並不是那麼粗暴的,難不成官方中文名是簡體字,所以所有地區都必須簡體?換成繁體就不名從主人啊...沒有這回事的。而且,命名常規本身就是針對條目標題,而不是連各地區的顯示都要管,命名常規亦清楚說明道:「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世界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得用詞根據用戶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而且,從過往的討論可以得知您這樣的行為並沒有任何共識依據,您應該馬上退回自己的編輯至有轉換版本,直至得出共識為止。—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03 (UTC)
- 繁簡轉換是另一方針,怎能跟名從主人混為一談?你所引述的內容Wikipedia:命名常規#各地漢語差異的處理還是會碰上「名從主人」的問題啊~個人在201905,也說明當時討論後修訂版本並非個人所編輯。另外,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連異議者不再堅持,怎會沒有共識?--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1:26 (UTC)
- 我意思是您繁簡不能接受,但是地區詞卻可以?不矛盾嗎?您現在的說法好像就是官方名稱大於一切,大到可以連實際情況、規定都可以忽略。另外,那一部分是指條目標題,而不是說不給轉換啊。最後,異議者未及回應不等於不再堅持吧,要不我ping他們看看?—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33 (UTC)
- 那個討論都擱多久了?三年後最初異議者才回應確認名稱,怎是未及回應?本來不同方針就不能一概而論,拿來做論點不是很奇怪嗎?還有Σανμο充滿挑釁的言語, 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名從主人方針特例不適用公司組織也忽略,把一般轉換情形跟名從主人連結,我還有啥好說的?--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2:20 (UTC)
- 異議者不是只有發起人吧?還有好幾位啊。另外,關於繁簡我再說清楚一些。您說連顯示也要名從主人,對吧?所以所有地區都只能使用一個名稱,這樣理解沒有錯吧?假如,有一組織的官方中文名稱包含簡體字,基於您對名從主人的理解,連顯示必須一樣的情況下,所有地區都只能用簡體字,但是您說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您認為繁簡需要區分開。我的疑問就是為何繁簡要分,而地區詞不用?就像簡體字在台灣並不常用一樣,福斯在其他地區也不常用,前者您說不能混為一談,後者您卻OK,請問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另外,您說S君「充滿挑釁的言語」是指什麼?請明示,亦請停止說「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這種類同地域歧視的言論。而且,當時我並沒有參與相關討論,也沒有參與該條目的編輯,無從得知您所說的「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是什麼意思。最後,我再強調名從主人規定從來沒有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什麼公司組織特例與此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請停止曲解方針。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12:40 (UTC)
- [6][7][8][9],自己看。--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2:56 (UTC)
- 如果您覺得他語氣不好的話,請直接跟他說。況且就算真的如此,也不代表您的編輯沒有問題,而繞過共識的恐怕是您本人。—AT 2019年6月3日 (一) 13:04 (UTC)
- [6][7][8][9],自己看。--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2:56 (UTC)
- 異議者不是只有發起人吧?還有好幾位啊。另外,關於繁簡我再說清楚一些。您說連顯示也要名從主人,對吧?所以所有地區都只能使用一個名稱,這樣理解沒有錯吧?假如,有一組織的官方中文名稱包含簡體字,基於您對名從主人的理解,連顯示必須一樣的情況下,所有地區都只能用簡體字,但是您說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您認為繁簡需要區分開。我的疑問就是為何繁簡要分,而地區詞不用?就像簡體字在台灣並不常用一樣,福斯在其他地區也不常用,前者您說不能混為一談,後者您卻OK,請問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另外,您說S君「充滿挑釁的言語」是指什麼?請明示,亦請停止說「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這種類同地域歧視的言論。而且,當時我並沒有參與相關討論,也沒有參與該條目的編輯,無從得知您所說的「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是什麼意思。最後,我再強調名從主人規定從來沒有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什麼公司組織特例與此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請停止曲解方針。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12:40 (UTC)
- 繁簡轉換是另一方針,怎能跟名從主人混為一談?你所引述的內容Wikipedia:命名常規#各地漢語差異的處理還是會碰上「名從主人」的問題啊~個人在201905,也說明當時討論後修訂版本並非個人所編輯。另外,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連異議者不再堅持,怎會沒有共識?--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1:26 (UTC)
- 名從主人並不是那麼粗暴的,難不成官方中文名是簡體字,所以所有地區都必須簡體?換成繁體就不名從主人啊...沒有這回事的。而且,命名常規本身就是針對條目標題,而不是連各地區的顯示都要管,命名常規亦清楚說明道:「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世界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得用詞根據用戶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而且,從過往的討論可以得知您這樣的行為並沒有任何共識依據,您應該馬上退回自己的編輯至有轉換版本,直至得出共識為止。—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03 (UTC)
- 方針規範名從主人就是維持條目名稱的情形,若加區域轉換、條目名稱就不是名從主人顯示了。--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0:48 (UTC)
- 我想說明的是常用名稱仍然優先於名從主人,FOX沒有按照地區劃分中文名稱,不代表您可以阻止其他用戶添加地區詞轉換,這樣的行為沒有任何方針指引作依據。另外,假設SONY也是這樣,那也不構成合理的抗辯依據,而是應該一併修正。—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41 (UTC)
- 可看個人處理過條目,官方發布名稱若有區域性,也會尊重並轉換,但FOX事實並非如此,也不像白俄羅斯雷聲大雨點小,個人亦在條目內說明香港、大陸過往名稱,是哪裡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若只以「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一刀切下去連SONY也會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10:24 (UTC)
- 「對FOX來說」與維基沒有關係,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舉例來說,白俄羅斯的官方中文名稱是「白羅斯」,但是全地區皆不常用,結果條目標題仍然維持原狀,精靈寶可夢的情況也類同。FOX以福斯為官方名稱沒有問題,列出說明就好,但是不應該將非常用名稱強加於其他地區上。更甚的是,現在並非要更改條目標題,只是添加地區詞轉換也不行的話,我認為您是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04 (UTC)
- 但對FOX來說「福斯」也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Talk:二十世紀福斯及條目內列舉官方活動,乃至對外文件,兩岸三地皆使用「福斯」。至於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官方中文名稱處理,是大陸官方譯名vs他國官方譯名的情形,大陸新華社跟別國官方譯名對幹也不是第一天的事,像美方希望用「歐巴馬」,大陸卻堅持要用「奧巴馬」;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希望用「馬哈迪」,大陸堅持用「馬哈蒂爾」,出現兩個官方譯名衝突情形,否則官方譯名理應唯一,而不應出現兩個情形。--Justice305(留言) 2019年6月3日 (一) 09:35 (UTC)
- 使用常用名稱是「原則」,而名從主人只是「慣例」,所以應該是常用優先?--【和平至上】💬📝 2019年6月3日 (一) 10:08 (UTC)
- 就以上討論,建議修改條文以明確方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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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於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
- 應該放在#命名原則和慣例開頭處。 --達師 - 370 - 608 2019年6月6日 (四) 08:31 (UTC)
- 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13:32 (UTC)
- 新增條文的用字很累贅,能不能再簡潔一些?例如「除了專題另有規定以外,命名原則優先於命名慣例」之類。—AT 2019年6月6日 (四) 14:37 (UTC)
同意此意見;已經更改建議修訂位置。
- 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13:32 (UTC)
- 如果沒人反對的話,我打算三日後對此進行公示。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7日 (五) 11:33 (UTC)
- 現公示七日。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0日 (一) 14:40 (UTC)
(+)贊成心平星辰(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04: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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