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議會普遍被視為民主國家體系的一環,但部分非民主國家也有橡皮圖章或者政治花瓶般的議會。當今世界,議會承受着來自公眾的前所未有的監察和壓力,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扮演越發重要的角色。[1]國會內一般分為執政黨及反對黨,在正常情況下,前者是輔助支持中央政府施政,所以中央政府推出的政策等,通常作出對中央政府有利的發言辯論及投贊成票,期望順利通過所有議案、法案,後者則反之,甚至以任何形式對抗;所以不論前者或後者在議會內的議員人數都非常重要。國會的首長稱為「議長」,之下有「副議長」,其下還會設置各委員會的「主席」、「理事長」、「執行長」、「主任委員」、「總召集人」、「副召集人」等之類的官職,都是由議員互相推選或輪流擔任;通常只有「幹事長」、「總幹事」、「秘書長」、「主任秘書」等之類是由內閣委任來議會處理事務的官員,不是民意代表,所以沒有發言、投票或裁決權,只有審批文件的權限。國會大廈的建築規模,通常代表着議會的權威和尊嚴,象徵主權在民和議會至上。現今許多國家還設有藐視議會罪(Contempt of Congress),以彰顯議會的尊嚴,並懲罰妨礙議會執行公務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