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委员会[编辑]
外观
中华民国(汪精卫政权)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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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乡委员会 | |
清鄉委員會(日语)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41年 |
机构驻地 | 中华民国南京市 |
机构首长 | 委员长:汪精卫(1941-1943) 副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1941-1943) |
上级机构 | 南京国民政府 |
影像资料 | |
汪精卫政权对清乡运动的宣传照片 |
清乡委员会是汪精卫政权为清乡运动而成立的专门机构,1941年至1943年间设立。
历史
[编辑]抗日战争期间,于1941年起,日军与汪精卫政权开始在江、浙、皖等地进行清乡运动。为此目的,1941年3月开始筹备设立清乡委员会。同年5月22日,清乡委员会正式成立,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兼任委员长,会址设在南京的马台街。同时公布的《清乡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清乡委员会为清乡最高指挥机关,对清乡地区军事事宜,有权制定法规、分布命令。
清乡委员会下设第一(管理事务、文书、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队与清乡警察)、第四处(管理社会福利),并设有民众训练、特种教育、经济设计、地方行政研究、招抚整编等委员会及其他机构,后由于地方机构的权力被清乡委员会夺走,造成政权内部各种矛盾。
1943年5月最高国防会议决定将清乡委员会撤销,清乡事务改由行政院与地方政府管理。[1][2][3]
成员
[编辑]清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包括:[4]
- 委员长:汪兆铭
- 副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
- 委员:陈群、梅思平、杨揆一、鲍文樾、任援道、赵正平、李圣五、林柏生、丁默邨、李士群、高冠吾、罗君强、岑德广、陈春圃、赵毓松、沈尔乔、傅式说
- 秘书长:李士群
- 副秘书长:汪曼云、唐生明
- 秘书主任:曹滂
- 会计长:何廷桢
- 第一处处长:陈光中;副处长:汪莹
- 第二处处长:余百鲁;副处长:张炳康
- 第三处处长:唐生明;副处长:成铁侠
- 第四处处长:彭年;副处长:曹慎修
- 驻苏州办事处处长:李士群;副处长:唐生明
- 总参议:周隆庠
- 参谋团团长:唐生明
- 地方行政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仲寰
- 民众训练委员会主任委员:戴英夫
- 经济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慧
- 特种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仲寰
- 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冯节
- 招抚整编委员会主任委员:唐生明
- 政治工作团团长:袁殊
- 和平义勇总队总队长:马啸天
- 清乡警察总队总队长:宗志强
- 封锁总办事处处长:张北生
- 清乡干部训练所所长:李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