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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乡委员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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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汪精卫政权)政府机构
清乡委员会
清鄉委員會(日语)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41年
机构驻地 中华民国南京市
机构首长委员长:汪精卫(1941-1943)
副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1941-1943)
上级机构南京国民政府
影像资料

汪精卫政权对清乡运动的宣传照片

清乡委员会汪精卫政权清乡运动而成立的专门机构,1941年至1943年间设立。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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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期间,于1941年起,日军与汪精卫政权开始在江、浙、皖等地进行清乡运动。为此目的,1941年3月开始筹备设立清乡委员会。同年5月22日,清乡委员会正式成立,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兼任委员长,会址设在南京的马台街。同时公布的《清乡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清乡委员会为清乡最高指挥机关,对清乡地区军事事宜,有权制定法规、分布命令。

清乡委员会下设第一(管理事务、文书、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队与清乡警察)、第四处(管理社会福利),并设有民众训练、特种教育、经济设计、地方行政研究、招抚整编等委员会及其他机构,后由于地方机构的权力被清乡委员会夺走,造成政权内部各种矛盾。

1943年5月最高国防会议决定将清乡委员会撤销,清乡事务改由行政院与地方政府管理。[1][2][3]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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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包括:[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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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林代昭. 《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 重庆出版社. 1988. 
  2. ^ 安慧. 《梦幻石头城:汪伪国民政府实录》. 团结出版社. 2005. 
  3. ^ 章绍嗣. 《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 武汉出版社. 1995. 
  4. ^ 刘国铭.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军政职官人物志》. 春秋出版社.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