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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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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聯合國總部懸掛的多國國旗
世界國旗地圖(此為實際控制領域,部分爭議區域未標註。南極洲因南極條約凍結目前領土所有權的主張,此圖中南極洲所用旗幟由埃文·湯森設計。)

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徵與標誌,懸掛著的國旗就代表了國家的主權。國旗經常被政府機構懸掛,但通常也可被本國的公民使用。不同的國旗有著不同的樣式,包括不同的長寬比例,甚至不同的形狀。

公用和私人建築物(例如政府企業學校法院)經常懸掛國旗。在某些國家,國旗在民用建築上只在幾個規定的國旗懸掛日懸掛。國旗通常分為陸上用旗海上用旗兩種,各有三種類型,但大多數國家在這幾種類型上採用相同的設計。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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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8世紀民族主義興起後才開始有在民間懸掛國旗的行為。[1]例如英國國旗最初在17世紀作船旗使用,直到1908年才法定確立為國旗。[2]最早以立法形式制訂國旗是在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時開始的。原本沒有確立國旗的國家,如中國,也隨著與世界各國交流的增多而在19世紀末清朝晚期制定了第一面中國國旗;即黃龍旗

大多數歐洲國家在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制定國旗,並且大多建立在先前(大多是中世紀時期)軍事旗幟的基礎上。例如丹麥國旗在1854年正式採用,圖案源自1219年的設計。1889年確定的瑞士國旗源自中世紀時期的伯爾尼軍旗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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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用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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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地上,通常分為民用旗旗幟學協會國際聯盟符號: ),政府用旗)和軍用旗)三種。政府用旗通常限制用於政府機關,而民用旗可以被任何人使用。軍用旗通常被陸海空三軍所使用。

飄揚的美國國旗

大多數國家(例如美國英國)三種陸上旗完全相同。而一些國家,特別是在拉丁美洲,政府用旗和民用旗不盡相同。民用旗通常是簡化後的政府用旗,例如去掉國徽等。 一些國家採用和國旗圖案不同的旗幟作為軍旗。在北歐國旗的燕尾版本經常作為軍旗和船旗,也有時用作國家元首旗幟。菲律賓沒有指定單獨的軍旗,法律上規定國旗在戰爭狀態懸掛時將紅色置於上方,而不是平時的藍色在上方。

海上用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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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不列顛尼亞號在海上懸掛的旗幟,艦尾懸掛皇家海軍船旗,艦首懸掛英國艦首旗

船隻上使用以辨別所屬國籍的旗幟名為船旗。和陸地上類似的是,船旗也具有三種類型:民船旗),政府船旗)和海軍旗)。

一些國家例如美國和加拿大的船旗和國旗完全相同。然而另外一些國家,例如英國和日本使用特別的旗幟作為船旗。大多數國家沒有更為具體的船旗,但英國例外。紅船旗作為民用旗,白船旗作為海軍旗,藍船旗為政府所屬非軍用船隻使用。對於軍艦而言,另需懸掛艦首旗(Jack),通常與國旗圖案相關。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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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系統 旗幟 起源 備註 例子 圖片
泛伊斯蘭色旗 鄂圖曼旗幟 弦月與星星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使用,由於帝國的壯大使得該標誌流傳阿拉伯及北非地區,後為伊斯蘭教國家採用。  土耳其
 突尼西亞
 葛摩
 茅利塔尼亞
 巴基斯坦
泛斯拉夫色旗 俄羅斯國旗 由於俄羅斯協助在巴爾幹半島上同屬於斯拉夫民族的國家獨立,於是該旗多為斯拉夫國家採用。  俄羅斯
 南斯拉夫
 塞爾維亞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捷克
 克羅埃西亞
 波蘭
泛非洲色旗 衣索比亞國旗 綠黃紅三色為主,很多非洲國家採用。由於衣索比亞歷史悠久,而且除二戰外,一直保持主權獨立,所以其旗幟顏色被很多非洲國家採用。  馬利
 幾內亞
 塞內加爾
 幾內亞比索
 剛果共和國
 衣索比亞
泛阿拉伯色旗 漢志王國國旗 該旗為漢志王國發動獨立戰爭時所用旗幟,後為該國國旗。其中紅色代表哈希姆家族、白色代表倭馬亞王朝、黑色代表阿拔斯王朝、綠色代表法蒂瑪王朝。很多阿拉伯國家採用。  約旦
 科威特
 阿聯
 蘇丹
 利比亞
 巴勒斯坦
泛共產主義色旗 蘇聯國旗 紅旗五角星多為共產主義國家的標誌。紅旗源自巴黎公社旗幟,五角星的五隻角分別代表著五大洲。跟錘子與鐮刀一樣,五角星廣泛被各個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的國家和組織所使用作為標誌。(古巴國旗啟用於1902年,古巴革命之後沿用,故與此類旗幟不是相似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韓
 越南
 寮國
 白俄羅斯
 安哥拉
 莫三比克
 蒙古國
 德涅斯特河沿岸
泛中美洲聯邦色旗 中美洲聯邦國旗 藍色代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白色代表和平,很多前中美洲聯邦共和國的成員國採用。  薩爾瓦多
 宏都拉斯
 尼加拉瓜
泛米蘭達色旗 哥倫比亞國旗 該旗為弗朗西斯科·德·米蘭達於南美獨立運動所用的旗幟,其中紅色是南美洲,黃色是西班牙,藍色是海。後為前大哥倫比亞共和國的會員國採用。  哥倫比亞
 委內瑞拉
 厄瓜多
北歐十字旗 丹麥國旗 丹麥曾統一北歐並建立卡爾馬聯盟。北歐諸國多採用北歐十字圖案。(「北歐十字」源於基督教的十字架)  丹麥
 芬蘭
 冰島
 挪威
 瑞典
橫三色旗 荷蘭國旗 該旗為荷蘭獨立戰爭時繪製,取自荷蘭王室家徽中的三色。由於辨識度高且易繪製,為世界上許多國家採用。  盧森堡
 俄羅斯
 保加利亞
 德國
 荷蘭
 匈牙利
縱三色旗 法國國旗 法國大革命後廢除紋章旗幟改用簡單的三色旗,部分國家的國旗亦受其影響。  愛爾蘭
 義大利
 比利時
 羅馬尼亞
 查德
 象牙海岸
 奈及利亞
米字旗 藍船旗 來自英國的民用船旗藍船旗,米字旗則代表前英國殖民地,象徵為大英國協成員。  澳洲
 紐西蘭
 斐濟
 吐瓦魯
 庫克群島
 紐埃

另有一些國家的國旗相似度較高:摩納哥國旗印尼國旗僅在比例上和紅色用色上略有不同,荷蘭國旗盧森堡國旗僅在比例上和藍、紅色用色上不同。羅馬尼亞國旗查德國旗僅在藍色的深度上有所不同。

此外,有一些國家的國旗有類似的制式和圖案設計,但相似度有所差異,譬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旗皆為由五角星紅色旗幟底面組成;僅星星數量不同,而肯亞南蘇丹國旗在色彩上也有一定相似性。

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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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常見的旗幟設計樣式及旗幟示例:

旗幟的基本樣式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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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示例 實例
邊框  斯里蘭卡 格瑞那達 馬爾地夫 蒙特內哥羅
左上角分塊  美國 澳洲 馬來西亞 紐西蘭 多哥 中華民國 東加 賴比瑞亞 薩摩亞 希臘 斐濟
四等分  巴拿馬 多明尼加
希臘十字  瑞士
五月太陽  阿根廷 烏拉圭
對稱十字  喬治亞 英格蘭
斯堪地那維亞十字  丹麥 +  法羅群島 芬蘭 +  奧蘭 冰島 挪威 瑞典
橫三等分  德國 俄羅斯 荷蘭 奧地利 匈牙利 盧森堡
豎三等分  法國 義大利 奈及利亞 比利時 愛爾蘭 秘魯 羅馬尼亞
盾帶  納米比亞 剛果共和國 坦尚尼亞 剛果民主共和國 索羅門群島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千里達及托巴哥
三角  捷克 古巴 約旦 蘇丹 南蘇丹 巴哈馬 菲律賓 巴勒斯坦
Y型  南非 萬那杜
聖安德魯十字  蘇格蘭 牙買加 蒲隆地 阿拉巴馬州
圓形  南韓 日本 帛琉 孟加拉
代表性的事物或象徵  柬埔寨 不丹 斯里蘭卡 黎巴嫩
含有文字、宗教符號元素  沙烏地阿拉伯 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索馬利蘭 伊朗 伊拉克

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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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國旗(沿用1962年以後王國時期的國旗)由兩個三角形組成,為目前全世界唯一非矩形的國旗,亦是唯一縱幅大於橫幅的國旗。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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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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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三高的旗杆所懸掛的重270千克的朝鮮國旗。位於朝鮮板門店附近的和平村,高160米。

懸掛國旗有很多規則,大多數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來確定升掛國旗的辦法。各國有不同的規定,但一般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 當與其他旗幟一起排列時,國旗應當最早升起,最晚降下。國旗還應當處於顯著的位置,置於中心或較高處。列隊舉旗時,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
  • 升國旗時國旗應當升到旗杆頂端,降旗時不能讓旗幟落地。下半旗致哀時,一般先升到杆頂,再降到旗杆的三分之一或一半處;
  • 國家元首出訪時,汽車上應懸掛兩國國旗,駕駛員左手為主方,右手為客方;升掛三國國旗時,主方國旗居中,其他兩國按國名的英文字母排列,順序在前的排在主方國旗的右邊,在後的排左邊。四國或以上國旗並掛,按英文字母從右到左依次排列;
  • 聯合國旗與成員國旗並掛時,應保持同一高度,同一大小。
  • 懸掛不同比例的國旗時,應當儘量使國旗面積大致相同[來源請求]

豎直懸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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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國旗豎直懸掛時只是將旗杆水平放置,但部分國家的國旗在豎直懸掛時有相應的規定。通常是旋轉國旗上的國徽、文字等元素。[3]

一些國家制定了豎直懸掛時的規則:加拿大捷克希臘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南非美國(使用反面)、英國(使用正面)、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正面)

註:斜體代表該政體未被普遍承認為國家,刪除線代表該旗幟已作廢,方框代表該政體已不存在,紅色是因為該政體被非戰爭統一,藍色為政府組織。

一些國家有另外的豎直版設計:奧地利德國匈牙利墨西哥波蘭斯洛伐克柬埔寨多米尼加列支敦斯登朝鮮黑山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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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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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11-10-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6). 
  2. ^ House of Lords Hansard, 14 July 1908, vol 192, col 579–580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Nelson, Phil, Hanging Flags Vertically, Flags of the World, 2005-12-31 [2012-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17) .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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