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天長斷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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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長斷崖曾於2016年5月20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座位於臺灣花蓮縣秀林鄉的斷崖上擁有全臺最長也是唯一的大理岩隧道?
- 天長斷崖條目由Eric850130(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Eric850130(討論 | 貢獻),屬於「Geography」類型,提名於2016年5月13日 14:51 (UTC)。
- (!)意見:文中發現來源可疑,如果真有這文獻,按時間背景(條目是寫1976年)而言,文獻裡介紹應該是會寫「臺灣省公路局」,但是作者卻在條目裡介紹是寫成「交通部公路總局」,所以我才懷疑作者是在這來源裡面所列出處直接複製貼上,也就是沒有實際查閱到這文獻的內容。至於另一文獻《逐路臺灣: 你所不知道的公路傳奇》,作者有沒有查閱其內容,這我就不敢說了,只是有這懷疑才會引人聯想。--1.170.215.110(留言) 2016年5月13日 (五) 18:07 (UTC)
- (:)回應有關第一個來源,我確實是直接參照別的條目的內容撰寫,如果我的撰寫內容有問題,代表另一個條目也有問題。至於第二個來源《逐路臺灣: 你所不知道的公路傳奇》,您懷疑的話,我可以拍我購買書本的照片給您證實,謝謝指教。Eric Deng(留言) 2016年5月14日 (六) 08:59 (UTC)
- 你解釋這麼多,不就等於說你沒查閱《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就算你拍照給我看了,不等於你有查閱,這是二回事,而且翻拍會有觸犯著作權之虞,我想官方機關或圖書館對於《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是不會讓你翻拍,你又怎可能買得到;就算你買了,不見得你有查閱,這是二回事,就像XX迷那些人會花錢買來是放著收藏,不見得是買來去使用。此外,我很納悶的是你都能答覆第一個來源,對第二個來源做答覆時,你卻不知道把我話看到哪去,請問我哪一句話有說懷疑《逐路臺灣: 你所不知道的公路傳奇》?是心虛才這樣說嗎?
- 然而,你說你寫的條目是參照別的條目的內容去撰寫,然後現在才牽拖到你所謂「別的條目」,無論另一個條目是不是有問題,終究回歸到你寫的「天長斷崖」條目,因為《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是你引用的,除非你現在DYK的條目就是你所說「另一個條目」,而不是天長斷崖,那麼我就與你討論另一個條目的問題。
- 我提出的懷疑很簡單,只是查不到《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就算我用圖書館搜尋引擎去找,我已經有排除括號,再用關鍵字搜尋,依然查不到有這文獻,連公路總局圖書室我都查不到,我只差沒打電話去找圖書人員詢問,請問你說我該怎麼查,我當然只好找你幫忙查一查,只看你願不願意去改善條目。我現在提出另一可能的假設,可能《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名稱是錯的,最壞的假設就是這文獻是不存在。
- 從我改寫之前的上一版本來看,其內容是作者所寫,別人想知道有沒有根據文獻去寫,除非是自己去實地找出《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去查閱所引用之內容,否則永遠只是在懷疑,只有作者自己知道有沒有根據文獻去寫,這呼應之前我懷疑而說:「按時間背景(條目是寫1976年)而言,文獻裡介紹應該是會寫臺灣省公路局,但是作者卻在條目裡介紹是寫成交通部公路總局。」
- 建議,作者既然肯花錢去買《逐路臺灣: 你所不知道的公路傳奇》這文獻,怎不將金錢轉換成正確心態,老實地去找出《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文獻查閱,將其引用之內容寫進條目裡,這不是很好嗎?--1.170.214.68(留言) 2016年5月16日 (一) 15:02 (UTC)
- (:)回應您在第一次留言中便很指明的表示「懷疑」了,今天我針對閣下的懷疑表示我能夠證明,卻被您認為我是心虛,這我無法理解。另,因最初相關文獻找不到,才會直接引用其他條目的參考文獻,這點是我的疏忽,我接受並改善,第一次回應中的並不是牽拖,而是告知,如果我參照的文獻有問題,那表示另一個條目的文獻也是有問題,還請他人多多注意或進行改善。
- 而您所提及尋找能夠證明該文獻的資料,我並不是毫無做為,我也有詢問過認識的友人,前往高雄總圖查詢,但與該文獻同名之資料也是無所獲而作罷,目前先把該來源移除,待有時間尋找其餘來源再補上並修正。這邊是否可以表面「我的心態」呢?您的建議確實是我編撰的問題所在,我虛心接受,往後會改進,並表示感謝,但我無法找到的文獻也是無可奈何。Eric Deng(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01:29 (UTC)
- (:)回應我是有表示懷疑,但我是懷疑《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誰知道你把我話看成哪去了,是你自己選擇要欲蓋彌彰地去證明,1976年的文獻你是想去哪買?放在圖書館還會給你拍嗎?如果這樣不叫心虛,那我也無法理解你,因為我看見是你連我提出的懷疑都搞不清楚。
- 你口口聲聲說另一個條目的文獻有問題,為何不反省是你自己沒盡查閱之責,直接引用別的條目所寫去寫進天長斷崖條目裡,這做法本來就不妥的,否則怎會引人懷疑查不到《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然後你現在將全部問題都歸咎於你所謂「另一個條目」,看來你絲毫是不願意改善你寫天長斷崖條目的樣子,這也請他人多多注意或進行改善。但是,我可沒說你毫無做為,你願不願意改善是看你的態度而論,這是二回事,起碼讓人看見你有心要做,做不做是你自己決定,有沒有做是你自己知道,別人根本無從評論你是否有做為或無做為,然而我只是就我查不到才提出此懷疑,這與你有沒有做為是二回事。
- 你將這筆來源給移除,請問這是證明你查不到《霧社銅門新線中部橫貫公路(霧社-銅門)踏查報告》這文獻,還是說你有查過,證明這文獻是不存在,這你並沒有說,反而這做法是更不妥,因為你已經寫進去,只光移除來源,內容保留著,那麼我只好使用來源請求這模板,也就是說,這問題根本沒解決,你只是表面上藉移除來源做到有解決的假象。--1.170.215.84(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8:3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另外(!)意見:能否加入地圖,至少是OpenStreetMap的截圖,說明斷崖位置,和清水斷崖是什麼關係?--哪位維基人能夠一下打死五個? 2016年5月15日 (日) 05:14 (UTC)
- (+)支持:達標。--№.N(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05:2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Dragoon17cc(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07:4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6年5月18日 (三) 17:43 (UTC)
- (*)提醒:致各位投票者,此條目並未符合標準,對於作者所寫這段介紹有關「新建三條新橫貫公路」、「台14線霧社銅門段」的歷史,其內容與來源都有問題,經溝通後,作者僅移除來源,現在因缺乏來源的情況下,使得當前版本是內容可疑。--1.170.215.84(留言) 2016年5月18日 (三) 18:49 (UTC)
- (+)支持,符合標準。--🍌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5月18日 (三) 23:51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感謝貢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0日 (五) 03:34 (UTC)
- 完成:對內容可疑之處已經完成改善。--1.170.209.112(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16:29 (UTC)
- 我沒有查到十二項建設裡「新建三條橫貫公路」與天長斷崖有什麼關係,所以先行移除。若日後有人查到,請他自行添加其內容,並附上來源即可。--1.170.209.112(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16: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