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油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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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討論和名字
[編輯]- 建議移動至溢油。—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23:37 (UTC)
- (:)回應:溢油光看字面,只有油滿出來的意思。使用油外洩可以指說明全事件的發生的過程,我覺得比較好。--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5 (UTC)
還有用google檢索,溢油可能不常使用。--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5 (UTC)
- Google 溢油。油外洩是個很生硬的翻譯詞彙。—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8 (UTC)
- (:)回應:我覺得很好啊,怎麼說是生硬呢?再說油外洩也有文章使用,不能算是翻譯詞彙。--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0:04 (UTC)
油外洩是最常見的名字嗎?我覺得「原油洩漏」比較常見?—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53 (UTC)
- 一般根據油的種類稱為「原油外洩」、「重油外洩」或者「潤滑油外洩」,的確較少使用「油外洩」一詞,感覺比較生硬。不如稱作「泄油」或「油污洩漏」。——全麥麵包 (請張嘴) 2012年5月10日 (四) 04:19 (UTC)
油外洩的定義
[編輯]「對於油外洩之具體構成要素尚無一定的詳細定義。比較可信的說法則是根據台灣地區的法律」這句話有什麼根據?台灣法律是所有法律中對油外洩規定的最詳細可信的法律之一嗎?有原創研究的嫌疑。—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48 (UTC)
- (:)回應,閣下使用原創研究的字眼,有打擊編寫者士氣的嫌疑。我認為它是比較可信的,在檢索中文法律中,這是目前有參考價值的文書,畢竟有政府的制度、作業程序。如果閣下認為這沒有根據,最好提出讓人信服的東西。--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2:04 (UTC)
- (:)回應:如果你認為我在打擊士氣的話,我對此感到抱歉。還是說說我的看法和建議:如果只有中文法律的支持的話,那麼只能算是地域中心的看法,因為顯然還有各類英美歐洲法律沒有考慮。至於「比較可信」的說法,則應該註明有什麼人認為、與哪些法律相比是「比較可信」的,否則只有一個法案以及編者對此「認為是『比較可信』」的說法的話,實在是有原創研究的嫌疑。如果只能查到中文法律的話,不妨將所能查到的涉及油外洩的定義的條文都列出來,包括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而不必要再說明哪個比較具體可信。—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1: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