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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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針:交通條目
與其你刪我1條路線,我又建你1條路線,你又刪我1條,我又建1條,有沒有好的辦法?--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0:26 (UTC)
- 閣下要是能將公交線路匯總成若干個條目,絕對沒人會提刪。--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0:36 (UTC)
?--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0:38 (UTC)
- 1.寫成列表(儘可能精簡);2.為線路條目尋找關注度(不是自身一次來源,如公司資料,資料庫,而是二次來源,如開通報道、特別的並得到關注的介紹);3.移步到wikia,學香港建一個巴士大典,WP沒能力收容這種條目,要怪就怪關注度(或者儘快確立公交線路的特定關注度指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4日 (五) 01:17 (UTC)
- (!)意見台灣地區的也是一樣,公車路線每每都會被新條目審查提刪以"無關注度"為由;當然另外一個是可以先建"總表"再另建新條目.當然google上也可以查到相對的公車路線資料,只是百科之本意就是在關注度之下留下更多整理過的資料不是嗎? 另外,台灣地區現有4碼代號的客運車路線,如果是跟公車比起來,客運車的班次是少了一些,只是也還沒有看到熱心的朋友把這些客運路線建上獨立條目.
- 另外,至於公車/客運的條目內容是要簡詳,或是再由內文再連到其他相關網站,也是另一個可以思考的地方.
- Bugsung(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3:13 (UTC)
- 連外文的會被當廣告哦。——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4日 (五) 09:24 (UTC)
- (!)意見那希望有人幫我建個像香港巴典之類的--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3:48 (UTC)
- 你可以在自己用戶頁下面寫一些,一般沒人管的。--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7:26 (UTC)
- 弄個用戶分頁出來寫就可以當暫存編輯計畫的地方。--—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7月4日 (五) 07:49 (UTC)
- 你可以在自己用戶頁下面寫一些,一般沒人管的。--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7:26 (UTC)
- 連外文的會被當廣告哦。——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4日 (五) 09:24 (UTC)
- (!)意見wikivoyage似乎收錄公交條目。@Qazwsaedx:--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3:07 (UTC)
- (!)意見台灣地區的也是一樣,公車路線每每都會被新條目審查提刪以"無關注度"為由;當然另外一個是可以先建"總表"再另建新條目.當然google上也可以查到相對的公車路線資料,只是百科之本意就是在關注度之下留下更多整理過的資料不是嗎? 另外,台灣地區現有4碼代號的客運車路線,如果是跟公車比起來,客運車的班次是少了一些,只是也還沒有看到熱心的朋友把這些客運路線建上獨立條目.
關注度:配音員
之前在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中加入配音員時,有一點好像大家都遺漏了。比方說一齣電影中為主角配音的配音員目前規則是合關注度條件的,但如果這電影賣給三四線電視台,再重新配音後,那幫該台配音的員工是否也具關注度?實際例子請參見蘇裕邦及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蘇裕邦--Nivekin※請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07:06 (UTC)
- 重點是「三、四線電視台」的定義為何? 有人覺得是有線電影台這類由朝loop到晚的頻道、有些人眼中是Disney Channel、AXN、Animax、索尼娛樂台這樣各個收費電視供應商都能轉播的頻道,也有人覺得有線第一台這類變相免費頻道也是「三、四線」。換在台灣這種幾乎人人都裝了第四台(有線電視)的地方又如何?不是所有地方都是地上波電視作主導,然後收費電視作支流的。假如要為這些定下死線,把「有線電影台」視為三、四線,那麼台灣的東森電影台也算是「三、四線」了啊,因為東森是各個有線電視供應商(業者)都可以轉播的頻道,而且電影台還不是主頻。很多頻道都沒有公開收視資料,難以從任何客觀方法來分析,而且連亞視這種2011年至今的短短三年間收視率居然能由5點跌至1點的電視台也乎合關注度(因為1點也有不少人),就更難服眾。
- 另外,此配音員在無綫電視的外判配音的節目中有出現,所以其實不屬此範疇。--Beterc(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3:03 (UTC)
- (?)疑問難道找不到多方來源的報道麼?--180.155.69.97(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3:40 (UTC)
- 大多數配音員都缺乏媒體報道和關注(而且似乎有些人覺得配音員這個行業,好像人人都符合關注度一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24日 (二) 06:21 (UTC)
- 一般除非配音演員配的太差,否則沒什麼人去關注過吧?而且我是原著派。--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1:14 (UTC)
- 大多數配音員都缺乏媒體報道和關注(而且似乎有些人覺得配音員這個行業,好像人人都符合關注度一樣....)--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24日 (二) 06:21 (UTC)
- 除非是原配,不然建議還是有第三方媒體報導過再寫吧?不然出處難尋。-P1ayer(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52 (UTC)
有關Template:Pathnav
Template:Pathnav自創建之始即說明不應用在條目命名空間,但一直都在這樣用,直到去年在被帶出這問題但沒多少討論後有管理員強制在條目命名空間不顯示此模板並以一直被濫用為由全保護為止而不再出現在條目內。(見Templat Talk和History)是否應該刪去條目空間的Pathnav還是修改該模板的用法呢?——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4:18 (UTC)
有關Template:Pathnav
Template:Pathnav自創建之始即說明不應用在條目命名空間,但一直都在這樣用,直到去年在被帶出這問題但沒多少討論後有管理員強制在條目命名空間不顯示此模板並以一直被濫用為由全保護為止而不再出現在條目內。(見Templat Talk和History)是否應該刪去條目空間的Pathnav還是修改該模板的用法呢?——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4:18 (UTC)
為避免ACG條目總是遭到大量無理提刪,ACG條目是否該定立明確標準?
看到諸多ACG條目又躺槍了[1],覺得應該定立ACG條目的寫入標準,維基百科不應該自己打自己啊。--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2:14 (UTC)
(:)回應不是有WP:FICTION麼?@中華愛國陣線:--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3:23 (UTC)
- 但是怎麼感覺ACG條目總是被另眼相看。--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3:27 (UTC)
- 標準早已確定,只是很多ACG條目都未能符合標準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3:36 (UTC)
- 抱歉,在下對於閣下提刪這些條目感到十分不解,不少遊戲玩家據聞有幾百萬,不該被刪的。--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6:04 (UTC)
- 標準早已確定,只是很多ACG條目都未能符合標準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3:36 (UTC)
- 但是怎麼感覺ACG條目總是被另眼相看。--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3:27 (UTC)
- ACG類作品使用通用關注度?然後ACG類作品的單項事物可以適用虛擬事物關注度,但這個關注度還是草案(我認為問題是怎樣做這部分的善後處理,刪除還是向上合併)。提出問題不是問題,問題是怎樣解決問題。但可惜總有人反陳年帳以顯示自己的能耐,但處理不了又想一筆勾銷,踢跑不干。——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5:58 (UTC)
- ACG類作品根據定義,可以歸入虛擬事物關注度。——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6:01 (UTC)
- 或者找個契機重新開始虛擬事物關注度的指引化討論。因為這個關注度包括了作品及作品設定的人事物,需要分開處理。我覺得可以根據這個幾個point來重新調整過:
- 作品可以參照書籍關注度(因為同樣針對作品類)來制定關注程度。
- 作品事物現有商定的基本沒異議,但對如果不符合時,優先考慮的操作,是向上合併(如主體條目)、重定向、刪除?
- 列表問題,我認為列表是主題條目受限於內容篇幅的情況的分割延伸,應該與主體條目的關注度並存。所以這一類因篇幅而分割的列表不適宜單獨討論關注度。而篇幅大小可以根據WP:NOT的在描述劇情的情況下作非資料庫羅列的描述(這個另提,因為關注度是評價條目建立而非條目內容)。對於單項事物下的列表,先考慮事物本身的關注度,如果不符,就按照事物處理向上合併;符合的話,列表按延伸列表來處理。
大概就是這樣,有人願意討論這個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6:13 (UTC)
- (?)疑問不明白問題在哪裡?漫畫自然要符合WP:BOOK,虛構事物要符合WP:FICTION,哪一種ACGN事物無明確標準?@中華愛國陣線:--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7:02 (UTC)
- 漫畫不能適用書籍關注度。虛擬事物關注度已經說明了適用於虛擬作品及虛擬作品內的虛擬事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8:33 (UTC)
- PS.虛擬事物關注度是草案,用不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8:35 (UTC)
- 說穿了,其實是為保留條目而更改準則。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7:21 (UTC)
- 當時是以保留條目為原則。
- 說穿了,其實是為保留條目而更改準則。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7:21 (UTC)
- 並且我並沒有因為為了保留而修改規則,我也是保留現有的評判標準,問題是怎樣去處理,而不是一刪了事。一刪了事還不如不碰免得手更髒。——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8:33 (UTC)
- 何須將所有指引推倒重來?不適合維基的文章應該怎樣處理,一早已經有慣常的做法,看不到為何要為ACG另立準則。--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6:41 (UTC)
- 有慣例,但不明確,容易引起爭議,將其定下來好定奪。而且書籍關注度剛好吧C剔出使用範圍,而AG沒相應特定條引,虛擬事物指引剛好可以覆蓋三者的判斷。其實並不是另立,只是大家都說不準又不想亂進這趟渾水。(因為大部分這些條目就是在通用關注度(09年正式指引化)之前就出現,如果用新法管舊例,會引起很大的處理量和爭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8:33 (UTC)
- 不符合關注度要求只是問題的一部份,條目內容不適合維基百科(例如與現實世界毫無關連或遊戲攻略等內容)亦需要處理(既然不適合,處理方法不外乎整篇或局部刪除)。--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8:56 (UTC)
- 明顯的攻略可以處理,但與現實無關就不一定好處理,因為可以說與與劇情相關,這個不受處理範圍之內。還有一出問題就要往整體刪除處理也太一刀切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9日 (三) 09:09 (UTC)
- 是否與劇情相關要視乎篇幅,重點在於「精簡的概述」,過度詳盡的內容可以放心刪除。--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9:22 (UTC)
- 從實際情況來看,ACG愛好者寧願費力令一個處於關注度底線的ACG條目通過AFD也不願意按照質量標準改善(補充現實影響、精簡情節、合併/重定向)條目。--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0:07 (UTC)
- 是否與劇情相關要視乎篇幅,重點在於「精簡的概述」,過度詳盡的內容可以放心刪除。--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9日 (三) 09:22 (UTC)
- 7月8日被提刪的那一推遊戲條目頂多是局部刪除罷了,我實在看不出有全部刪除的必要,若將那些條目全部內容都刪除有違WP:刪除。--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6:50 (UTC)
- 任何條目都可能被加入侵權或不合適的內容,但因此而刪除整個條目也太誇張了。
- 拿遊戲攻略舉例,有時會有人在一些條目加入《神魔之塔》這遊戲的攻略資訊,例如俠客、薩魯曼,那是否也能像樓主的例子那樣以「遊戲攻略」為由直接提刪?。碰到編輯爭議可以在討論頁留言,或是提報到WP:PT、甚至WP:VIP。何必全部都刪?要刪後重建又有誰會重建?重建完後又被加入疑似「遊戲攻略」的內容是否又要刪掉變紅鏈?--Boc 2014年7月10日 (四) 18:29 (UTC)
對WP:NOTNEWS的理解,以及關於對XXXX年XX月中國列表頁面的存廢討論
近日,User:中華愛國陣線(原名User:張岩11)提刪了一批中華人民共和國編年史列表頁面。
- User:中華愛國陣線表示,這些頁面「不是百科內容,亂七八糟的東西,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不是資料堆積處」,「這種條目建立起來就是用來黑中國(中共)的」,支持對相關頁面進行刪除。
- User:180.172.239.231在討論中提及WP:五大支柱,但對其所記載的內容是否符合WP:EVENT表示懷疑。
- User:Chiefwei表示「WP:NOTNEWS早已載明此類內容應該寫在維基新聞」,支持對相關頁面進行刪除。
對XXXX年XX月中國之類的新聞集錦類頁面,是否與WP:NOTNEWS相違背?是否需要將這些內容從條目空間移動到Portal空間(或Template空間),作為Portal:中國大陸新聞動態(或Template:中國大陸新聞動態/Itn)的子頁,或者直接刪除?--DukeAnt(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9:45 (UTC)
- 維基百科其實不僅僅包括了百科,還有很多年鑑性質的內容也是收錄範圍。只是很多這類條目缺乏維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0日 (四) 02:00 (UTC)
- 這類條目頂多就是將當年當月發生的一些大事的主條目連結加進去而已,例如en:2013 in China--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5:36 (UTC)
- 所以本人的觀點是做成符合WP:EVENT事件的列表/摘要--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9:39 (UTC)
- 如果是按照英文版en:2013 in China那樣就沒有問題,現在的條目就是個新聞集錦。而且有些新聞關注度存疑,收錄標準是什麼?—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7月11日 (五) 02:45 (UTC)
- 這類條目頂多就是將當年當月發生的一些大事的主條目連結加進去而已,例如en:2013 in China--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5:36 (UTC)
File Mover 權限討論
en:Wikipedia:File mover,應否將此權限應用至中文維基百科?--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11日 (五) 02:20 (UTC)
- 不知shizhao還是L大說的:「連命名規則都沒有,有屁用」(意譯,大致是這樣)。需要建立命名規則,還有授權於誰,還有移動後的善後。(好像C區移動後有機器人區清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1日 (五) 03:55 (UTC)
- 也該有個命名規則了吧。在英文維基找到en:WP:IUP#NAME和en:WP:FNC兩個對應的規則。基本上也就是說了命名應該具有描述性質,而不是 File:截圖28948903.jpg 等等。
- 同時還給出了File Mover使用的幾種情形:
- 上傳者請求;
- 從無意義文件名改為描述性用戶名;
- 修改誤導性文件名;
- 將生物圖片名稱從通用名改為學名;
- 修改明顯的筆誤;
- 統一同一系列圖片命名,方便模板使用;
- 修改近似可能造成歧義的命名;
- 修改負面性、冒犯性的命名。
感覺這些方面已經比較完備,可以直接借鑑。倒是涉及到中文文件名的命名問題值得討論。 以上。--Kuail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8:16 (UTC)
- 中文文件名好像沒有問題。現在問題是,這個功能常用不?因為能移動文件的是管理員,這項業務並不太常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3日 (日) 10:04 (UTC)
有關「中華愛國陣線」(原張岩11)的簽名問題
大家知道,守望者已經是被永久封禁的。先不談該用戶被永封沒有,光是此用戶的簽名就涉嫌觸發多項方針: 先看一看該用戶的簽名
且不談後者是對封禁決定的抵觸,光是WP:假冒簽名就有一條:
“ | 維基百科:假冒簽名:篡改簽名代碼使其與另一名用戶的簽名極為相似也可能算作一種冒充的行為。 | ” |
- 另外,此用戶有可能是守望者的真人傀儡也說不定。或者是他換了一個IP來搗亂。這樣的話,屬於越過封禁。守望者也不是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
- 以上,--220.166.212.243(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14:45 (UTC) 請社羣討論。
樓主偷偷摸摸弄個IP來騷擾,就證明了其說辭是站不住腳的
上面的閣下如果真的有理,就不怕登入後正大光明提出意見,這樣子偷偷摸摸弄個IP來說話,就已經證明自己的話站不住腳了,若懷疑傀儡,請大大方方提交CU,若懷疑破壞,請大大方方提交VIP,不管到了哪裡,故意用匿名IP騷擾都只能證明閣下的話是上不了台面的。「維基百科:假冒簽名:篡改簽名代碼使其與另一名用戶的簽名極為相似也可能算作一種冒充的行為。」方針如此,請看清,首先必須是篡改代碼,我並未篡改,其次,僅僅是「可能看做冒充」,在下顯然不是冒充,若User:守望者愛孟對在下使用該簽名有任何不滿,在下當尊重其意願,停止使用。據觀察,守望者是不會開什麼傀儡的,即使使用IP編輯發言也會註明(「那是我守望者的留言」等等)。更多偷偷摸摸匿名的無意義的質詢恕不回應,謝謝!--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4日 (五) 23:39 (UTC)
- 訴諸人身。還幾乎完全重複谷詩詩事件中守望者的態度。本人不是傀儡。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7月5日 (六) 03:52 (UTC)
- 突然鬼鬼祟祟冒出個馬甲(匿名IP)說些根本不著邊際的算什麼嘛。歪個樓,看了達師您的留言,發現您在上海市FAN第二次中的表演好精彩!堪稱一絕!以後我要大規模吐槽就借用您那句:「一下將使狂轟濫炸,請注意躲避」,您不介意吧,呵呵。--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5日 (六) 04:27 (UTC)
對了,忘了說,昨天在下剛剛再次提請了廖漢騰條目的存廢覆核請求,45分鐘後,這個使用繁體中文的老鳥IP來騷擾在下
- 狀態: 新申請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未有刪除共識,7保留6刪除[2]。且,該條目並無惡作劇或者詆毀或者人身攻擊等不當內容,該刪除行為違反WP:刪除守則。在下認為這個條目刪除完全是管理員濫權,如果管理員不按照方針和共識回復,這個官司我會一直打下去!—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4日 (五) 14:00 (UTC)
- 之前一次存廢覆核請求討論在此[3]。
- 大家怎麼看?是否該保留此條目?--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5日 (六) 00:13 (UTC)
- 何來7保留?選擇性失明?--Dragoon17cc(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2:50 (UTC)
- @Dragoon17cc:看連接,(○)快速保留2票,(○)保留1票,(○)暫時保留4票,一共傾向保留的是7票。--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5日 (六) 03:11 (UTC)
- 何來7保留?選擇性失明?--Dragoon17cc(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2:50 (UTC)
投票不可以代替討論--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8:54 (UTC)
- WP:頁面存廢討論根本沒有(○)暫時保留這種票,設計這個模版的到底在想什麼?--113.52.126.156(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4:20 (UTC)
- 暫時保留票較常用在關注度或小小作品的條目上,因為這類條目有掛模板30日後再提刪的制度。--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1:28 (UTC)
- 個人認為應該廢除(○)暫時保留,改以擴充後保留票代替。--—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7月6日 (日) 11:07 (UTC)
- 其實說到底投票不能代替討論,設計一些對應"Weak keep"、"Strong delete"的模版也是可以的,更無必要廢除(○)暫時保留--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9:18 (UTC)
- 我說的是WP:頁面存廢討論#投票與討論的規則裡本來就是沒有(○)暫時保留這種票可以投,要保留的話只可以用(○)保留或(○)快速保留。--113.52.126.17(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6:19 (UTC)
- 個人認為應該廢除(○)暫時保留,改以擴充後保留票代替。--—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7月6日 (日) 11:07 (UTC)
- 暫時保留票較常用在關注度或小小作品的條目上,因為這類條目有掛模板30日後再提刪的制度。--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1:28 (UTC)
- (!)意見 管理員在刪除的理由上應有誤,但正如存廢覆核中所言,現回復等30天後關注度模版到期再刪,不如現在就提供合格來源,以免費事。--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9:38 (UTC)
- 請留意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而且條目被刪前的來源大多是廖某自己發表的文章,不能支持關注度。--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13 (UTC)
- 能想出建立維持廖漢騰條目的人士我毫不打算善意推定。--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1:06 (UTC)
- 呵呵!樓上和廖漢騰博士關係真鐵啊!Ps:條目不是我建的,但我知道是誰,不過呢,您就慢慢猜吧!吊個胃口,此人是和你們一伙人中的部分人關係很好的人!--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2:03 (UTC)
- 能想出這種沒常識的做法,「你們一伙人」才真是給中文維基百科造成困擾啊。--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2:21 (UTC)
- 帽子扣得挺快啊,原來你「能」代表中文維基百科啊!難怪,你和新人講話一直一副居高臨下的口氣,只不過維基裡面牛逼哄哄的人現實中往往。。。扯遠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刪除程序有問題,至於誰建立這個條目出於什麼目的則不影響刪除程序不合規這個結論。--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2:28 (UTC)
- 我只對造成中文維基百科困擾的人不恭不敬。建立動機一旦不純,如上方Mewaqua所示,直接刪除也不為過。--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2:35 (UTC)
- 動機純不純這個不是閣下訂立的,況且,編輯維基的,也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純動機」,維基人編輯維基百科大多數是因為能夠享受到樂趣,這個找您的說法,嚴格來講也叫「動機不純」了。這個條目您提刪是您的權力,但理由不對,條目內容的確不是你所謂的「惡作劇」。--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3:07 (UTC)
- 不管你還是別的跟hanteng發生爭執的人,你們平時編輯時對參考文獻的處理確實沒出過大問題。這種在參考文獻的大節上就沒法立足的寫法,真是你知道的作者的話,那就是惡作劇無疑。--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6:55 (UTC)
- 關於Mewaqua所言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這根本不能成為理由,畢竟這已經開了前例,比如許瑜真條目所記載的個人資料就打破了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規範,而且許瑜真條目還能保存到現在這麼久,可見得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並非是絕對遵守的隱私權,甚至於不會被認為是侵犯隱私權,否則許瑜真條目所記載的個人資料也就老早被刪掉了,這完全可以說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並沒有太大的效力來維護隱私權,若認為有效力的話,那也請麻煩一視同仁地將許瑜真比照廖漢騰處理,以具體行動來證明才具公信,謝謝。--114.26.148.4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7:34 (UTC)
- 參考文獻--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8:04 (UTC)
- 參考文獻與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有何關連?還是你不是在對我說?因為我說的不是在討論參考文獻,而是針對隱私權與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做討論。--114.26.148.4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8:51 (UTC)
- Zhxy519上來就毫無根據地把條目創建者定性為與Hanteng爭執過的人,也就是其把編寫廖漢騰條目沒有根據地惡意推定為是創建者的惡作劇。既然如此,也就不用說什麼了。--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23:39 (UTC)
- 低劣的參考文獻就證實了屬於騷擾性張貼個人資料。你也不過毫無根據就說我「名聲真的不咋地」。--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5:21 (UTC)
- 翻舊帳?閣下貌似選擇性失憶啊,「閉上嘴一邊呆著去吧」,這是您原話,故,在下並非毫無根據地說。--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3日 (日) 02:46 (UTC)
- 懷恨報復而已,曷不真走開。--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9:19 (UTC)
- 翻舊帳?閣下貌似選擇性失憶啊,「閉上嘴一邊呆著去吧」,這是您原話,故,在下並非毫無根據地說。--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3日 (日) 02:46 (UTC)
- 低劣的參考文獻就證實了屬於騷擾性張貼個人資料。你也不過毫無根據就說我「名聲真的不咋地」。--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5:21 (UTC)
- 參考文獻--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8:04 (UTC)
- 關於Mewaqua所言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這根本不能成為理由,畢竟這已經開了前例,比如許瑜真條目所記載的個人資料就打破了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規範,而且許瑜真條目還能保存到現在這麼久,可見得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並非是絕對遵守的隱私權,甚至於不會被認為是侵犯隱私權,否則許瑜真條目所記載的個人資料也就老早被刪掉了,這完全可以說Wikipedia:騷擾#張貼個人資料並沒有太大的效力來維護隱私權,若認為有效力的話,那也請麻煩一視同仁地將許瑜真比照廖漢騰處理,以具體行動來證明才具公信,謝謝。--114.26.148.4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7:34 (UTC)
- 不管你還是別的跟hanteng發生爭執的人,你們平時編輯時對參考文獻的處理確實沒出過大問題。這種在參考文獻的大節上就沒法立足的寫法,真是你知道的作者的話,那就是惡作劇無疑。--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6:55 (UTC)
- 動機純不純這個不是閣下訂立的,況且,編輯維基的,也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純動機」,維基人編輯維基百科大多數是因為能夠享受到樂趣,這個找您的說法,嚴格來講也叫「動機不純」了。這個條目您提刪是您的權力,但理由不對,條目內容的確不是你所謂的「惡作劇」。--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3:07 (UTC)
- 我只對造成中文維基百科困擾的人不恭不敬。建立動機一旦不純,如上方Mewaqua所示,直接刪除也不為過。--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2:35 (UTC)
- 帽子扣得挺快啊,原來你「能」代表中文維基百科啊!難怪,你和新人講話一直一副居高臨下的口氣,只不過維基裡面牛逼哄哄的人現實中往往。。。扯遠了,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刪除程序有問題,至於誰建立這個條目出於什麼目的則不影響刪除程序不合規這個結論。--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2:28 (UTC)
- 能想出這種沒常識的做法,「你們一伙人」才真是給中文維基百科造成困擾啊。--Zhxy 519(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2:21 (UTC)
- 呵呵!樓上和廖漢騰博士關係真鐵啊!Ps:條目不是我建的,但我知道是誰,不過呢,您就慢慢猜吧!吊個胃口,此人是和你們一伙人中的部分人關係很好的人!-- 深圳羅湖東 霸氣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2:03 (UTC)
建議將優良和特色條目也分成原創和翻譯兩個類別,並且分開評選
近幾個月來,社群共識已明顯期望大力支持原創,並且很為原創和翻譯條目只能得到同等待遇不平。從獎項的設立和廢止,以及投票的「支持原創」上都可以體現出來,這是個很好的發展方向。
但還是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問題,例如最近有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參加優良條目評選,由於優良條目標準中,並沒有分為原創和翻譯兩大類別,導致對原創類條目非常不公平,例如主編認為維基百科雖然內容要有來源,但並不是每一句都要有,有一些是可以沒有的,因為這是原創,編輯起來比翻譯要辛苦得多,找來源也需要花大量精力,非常麻煩。但在下這種如幾位主要編輯及資深人士認為只會翻譯沒用條目之輩卻總是要以條目內容沒有來源投反對票,否定他人成果、成績、價值。而且這樣的條目內容,也非常重要,關注度非常高,所以不應該忍受在下這樣的找碴。還有主編認為,在下不但投反對票,而且還把他人已經當選優良的條目提出重審,理由也總是沒有來源,所作所為成了極壞的榜樣。
所以我建議,將優良和特色條目分成原創和翻譯兩個類別,分開評選,原創類的條目應用不同的評選標準,主要可以根據條目重要性、點擊率、與華人世界的關聯程度來進行評選,只會翻譯條目的用戶不得參與投票,或是不得投反對票。同時當選的條目在首頁的展出時間也應該加以調整,如優良條目(可改稱原創優良條目,或是超彈動優良條目)從現有的一天,提高到7天;特色條目(也可改稱原創特色條目,或是超彈動特色條目)則從一天提高到之前有管理員說過的一個月。這樣,既可以避免原創條目的辛苦編輯受到翻譯條目的不辛苦編輯的無理刁難,又可以大力鼓勵原創,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整體特色和水平。無論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這都是一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好事,期望大家能夠支持並達成共識,從此實行。--6+(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0:19 (UTC)
- (:)回應沒有明確的界限。根據英文條目來源重寫算哪一種?--180.155.69.97(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1:47 (UTC)
- 強烈(-)反對,「有一些是可以沒有的,因為這是原創」這點我不很同意,英文本身都能憑自己找來源去原創,為甚麼中文的原創內容可以沒有來源?您要原創也都是按手上已有的資料去原創,而不是憑自己的思想記憶去原創(Wikipedia:非原創研究),而且有心去寫好條目本來就不應該嫌麻煩找來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6月25日 (三) 11:57 (UTC)
- 沒這必要去分成「原創」和「翻譯」,若是如此,會使其他用戶添加巡查負擔,粉忙的!我建議維持現況還比較好。--Jisiko11(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2:23 (UTC)
- (-)反對:既有原創內容又有部分翻譯怎麼算?--西安兵馬俑※留言簿 2014年6月25日 (三) 12:57 (UTC)
- 上者論述正確,這樣會影響到評分標準,當然啦,既有原創內容又有部分翻譯,就會難以計算,望請6+三思。--Jisiko11(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3:13 (UTC)
- (+)同意User:西安兵馬俑的話,不解決這問題,實在無法支持劉君的提議。--凡(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4:50 (UTC)
- (-)反對:將原創和翻譯條目區別對待,讓人忍不住想起繁簡分家。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4年6月25日 (三) 15:34 (UTC)
- 說明:根據之前有用戶的提議,並且一提議就已經成為獎勵共識的規定,原創內容超過50%就可以算原創條目。同時Wikipedia:優良條目評選/提名區#紅印花加蓋暫作郵票主編Chinuan12623的看法:我應不會再對你所疑作修正,你讓我感覺做白工,我不會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陸軍官校"多少人要我提優,甚至幫忙提,我都婉謝,因為很都是事實存在,只因無來源,反對者會挑剔,為推優而踢除事實,反讓需調閱或運用之人損失,是沒必要的。論集郵,聽你綜上應是門外漢,有很多朋友跟我說這條目讓他在百度、互動、台灣百科中找到很多沒有的資料,我會提,更是感謝Ebay5678的大力協編,你可能不懂拍賣,不管是公開或通信拍賣,有些買售人會要求保密,甚未報導。你說"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聲張那是不是更應該保密?"我舉一實例,"紅印花原票九方連"是現今存世最大方連,有若干人親見,且也鑑真製集,擁者要求個資保密,票也未陳展過,哪來的"來源"佐證,但能因此,我就不撰入,等同說沒這票之存在嗎?此條目引用來源甚多,我不會因為你挑刺,來否定它應具推優資格,他的存在,至少在我認為絕對比你那上百篇翻譯推優推特的任何一篇來的用心、有價值,爾後查閱率或也來的多,前述-我不會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希望你也是,劃票與否是你自由,我尊重;我也再次重申,肯定閣下編輯能力,不是要你不要翻譯條目,而是希望也能多兼具"創建"更多新條目。你我已浪費太多討論資源,我不再回應你話。,KOKUYO 你不出現,很多人都忘了你我以往激辯的歷史,你的論點和6+完全一致,你會投此反票在我看來一點都不意外,但希望你是從頭到尾看完討論內容才投下的票。我集郵40年,很可惜找不到此來源,也可能我不夠仔細找,我寫到條目是善意提醒的常識,哪天你上台北亞太、蟠龍、遠東集郵社買了一張壹、貳百萬的紅印花貴票,用我方式驗出了真偽,再來感謝我,順便再問老闆有無此之書報"來源",有的話煩請補述。,有二個人去買貳百萬元的紅印花貴票,一個沉先生看了維基百科也相信是現在集郵界的檢判方式,他沒買到僞票,好險。一個住高雄的柯先生跑到台北也要買,別人告訴他維基百科有教檢驗方式,他說,那是原創,沒來源,我不會信,還徹底反對那條目,並要他刪那檢驗論點,結果發了二百萬元買張僞票。好了,你我習性熟透了,不再跟你談了。他在總結中表示:維基百科之條目"內容"是要有來源,但不是規定"每句話或段"都要有來源,否則推薦新條目不會說至少要有一個來源。此條目現有6+、KOKUYO據此,動輒反對票與原創加身,我前"陸軍官校"條目婉謝他人推優,就是不願事實存在的東西,只因沒來源,要推優,要來刪除,"黃埔十道菜、黃埔情歌"你能找到"可靠"來源?"黃埔十道菜"還矇上建立條目,這些是黃埔校友常思索資料,能砍嗎?"紅印花原票九方連"都已鑑真製集,就因藏者低調未展而無來源,我能說瞎沒這東西,在條目中說謊-紅印票原票存世最大是"六方連"。我本身收二張紅印花貴票,發了三百多萬,要不是依條目中的集郵界之檢判方式,我敢買嗎?不要以為集郵社與拍賣場不會收到為票,這事就發生也報導過,但他沒報導如何鑑出僞票。我若要依6+及KOKUYO質疑原創無來源說,我簡單一鍵就刪,還懶跟你囉唆,但這一刪,要真有欲藏紅票之人未知此要領而購僞票,那不損失幾百萬。我執意留6+及KOKUYO質疑的原創無來源說換來二張反對票,如能讓維基社群有此集紅票雅號者,而減損上百萬元之風險那又何妨。考慮到這樣的情況有大量的支持,那麼做為社群共識,應該不是太離譜。我希望這能成為共識,將來自己也不用因為投票反對,到處得罪人。--6+(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16:47 (UTC)
- (!)意見:太長不看,更惶論一大堆加粗的看了晃眼。另外,能不能不要將特定條目的爭執帶到方針版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6月26日 (四) 03:41 (UTC)
- 差點被這長篇大論的說法所暈眩,感覺這些話帶來許多諷刺……--☜躍(留言) ☞DC12論 2014年6月26日 (四) 10:15 (UTC)
- (!)意見,很好,表示(+)支持。Gz deleted(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6:40 (UTC)
- 又不是真正的投票,雖然不鼓勵不講理由但是可以的,所以不用這樣標籤吧。--113.52.126.159(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4:46 (UTC)
- 英文維基百科就沒這問題。即便寫中華文化的條目也沒幾條是譯中文的。一般的條目都可以自動判定為原創。中文維基百科對於翻譯和原創確實極不平等。比如獎勵,分「原創獎」,「翻譯獎」本來就是歧視性的,一般一個名字空間相當於對應一個獎,比如文件——攝影獎,模板——編輯獎,WP——站務獎,可是主名字空間的貢獻居然對應兩個獎。——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04:28 (UTC)
- (:)回應,沒有吧,File對應兩個(繪圖、攝影)啊?WP也對應好幾個,技術、站務、服務、設計、推廣、指導,反而最重要的主空間只有編輯(編輯獎跟模板無關吧)、原創、翻譯三個。好啦其實有另外設計特殊貢獻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6月28日 (六) 11:35 (UTC)
- (-)反對,條目並非專家獎之類的個人榮譽,對於條目的評選有統一的標準即可,以編寫來源區分實在是畫蛇添足。這樣發展下去,以後是不是要再分出「原創條目」和「翻譯條目」兩個名字空間?此外,這種區分的實際操作性也不強。--Yvtou(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06:13 (UTC)
- (-)反對,雖然在獎項上我當初是支持分出原創專家跟大師,但那是因為獎項是給予個人,是一種鼓勵和獎勵,因此為了鼓勵多原創才弄那個獎;但這次這個是在講條目,條目並不會因為它是原創還是翻譯就影響它本身的品質,我反而主張,在參加條目候選時,主編應該避免講出這是翻譯條目,導致很多人(含我)都不認真看條目,因為認為英文維基已經幫忙審過了...完全一視同仁才是最公平的,現在反其道而行甚至要拆分出原創GA,這我不能苟同。--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6月28日 (六) 11:29 (UTC)
- 樓主消消火。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6月28日 (六) 12:28 (UTC)
- (-)反對,--A. S 2014年6月28日 (六) 16:54 (UTC)
- (-)反對,多舊魚。(非針對LZ)--CHEM.is.TRY 2014年6月28日 (六) 21:36 (UTC)
- 都不知搞這個出來是幹什麼的,一個條目可以同時含有翻譯內容和自己原作的內容,那當然也要一視同仁,明顯地沒有需要亦不可行分開做兩個評選。--113.52.126.8(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16:20 (UTC)
- 表示(+)支持。原因同是「英文維基已經幫忙審過了,導致很多人都不認真看條目」...
而在下(!)意見是6+與其要分割GA、FA評選,倒不如擴大Wikipedia:模仿專題/英文維基特色條目的權力,使其能獨立評選GA、FA,其評選標準可與現有GA、FA評選不一致,(因為英文維基里已經幫我們把來源充足這一項給審過了,而我們只要注意字詞通順等方面),這樣可以節省人力物力 --Htmlzycq(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6:21 (UTC)
- (-)反對。現在的評選規則都沒甚麼人認真在審,弄得更複雜,分數拿不到,擋到人了,很多人會跳腳的。而且,就是有人說過,不是那麼多人有時間每天在中文維基上閱讀這些條目,所以,更不應該要求投票前的詳細審讀,直接贊成,皆大歡喜。-cobrachen(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6:14 (UTC)
- (-)反對,很難界定翻譯和原創--Leon3289(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4:25 (UTC)
- (+)支持,原創這些是高級的工作,具有創造性,就好象文學創作之類的,翻譯只是低級的工作,機械、重複,就等於搬運金字塔石塊的奴隸。我們維基百科過往一直讓兩者混雜在一起,不對,現在應該將兩者區分開來。參見en:Liberal arts education。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1:17 (UTC)
- (-)反對,個人認為不應當將條目本身區分開,不過應當加強對原創條目編寫者的獎勵—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4年7月10日 (四) 08:48 (UTC)之前加入的。
- (-)反對,個人認為翻譯作品也有成為特色條目等價值, 語言這東西有時候是不能直譯的, 能用中文打出來不代表也能具有英文版的質素, 是否能夠把其內容傳譯出來也是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因此具有成為特色條目要素的 "翻譯" 條目也該和 "原創" 一視同仁接受同樣的榮譽。楓子大好も※找我請按這裏 2014年7月19日 (六) 16:48 (UTC)
- (-)反對:應該一視同仁。--幽靈巴尼(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00:33 (UTC)
台灣 進修留學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4年7月20日 (日)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再要求全面終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的條目創建權及IP用戶編輯權
非自動確認用戶的條目創建權
先旨聲明,本人淡出中文維基百科已久,且經驗尚淺,唯對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十分不滿,因此有感而發。
根據本人的巡查經驗,一般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也完全不需要速刪(G10和G13另計),頂多也是要掛維護模板。但維基百科:IP用戶都是人已指出大多數的破壞(80%)是由IP用戶造成的,本人巡查時發現的廣告條目幾乎都是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IP用戶一般不會打廣告),而惡意創建條目或測試性編輯大多是IP用戶作出,加上看見坦克君關於偽造條目及zh-yue:有用戶提出全面終止IP用戶編輯權的討論,本人實在認為如全面終止非自動確認用戶的條目創建權,定必會減低巡查員負擔及減少破壞,亦能迫使新手先認識維基百科才創建條目,百利而無一害。
以上為本人愚見,特此提出。--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6日 (六) 16:01 (UTC)
- (+)支持(!)意見應調查一下普遍情況下非自動確認用戶的貢獻新條目的情況再作決定,以免損失大量積極的貢獻者。另外註冊用戶也可以通過反覆編輯自己的用戶頁再等待七天成為自動確認用戶…--Tigerzeng(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22:48 (UTC)
- @Tigerzeng:積極貢獻者大多是自動確認用戶。--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3:26 (UTC)
- (-)反對,那個只是論述,闡述的是個人觀點。那個統計是2007年的,針對的是英文維基百科。至於靠編輯用戶頁刷編輯數,這樣的提議更是嚴重不妥,與其如此還不如降低自動確認所要求的編輯數。--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0:41 (UTC)
- @Hwangjinghai:他只是說笑罷了。--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3:26 (UTC)
- (:)回應我的意思是如果以自動確認為界定的話就會導致註冊之後反覆編輯用戶頁刷編輯數獲得自動確認的情況,反而無法達到目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註冊還是很容易的。--Tigerzeng(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2:44 (UTC)
- 抱歉,我的理解力低了。其實我們可以把自動確認要求的編輯數降為0。--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2:13 (UTC)
- (-)反對,理由見下--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8:07 (UTC)
IP用戶編輯權
其實本人是想要求全面終止IP用戶編輯權的。本人絕對反對維基百科:IP用戶都是人,也絕對歧視IP用戶。測試性編輯大多是IP用戶作出,他們參與討論亦令人難以追蹤。要貢獻,何不光明正大開個帳號?特此提出。--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3:26 (UTC)
- (:)回應請閣下先到英文維基提出此要求。在那裡ip用戶不可以創建條目,但可以撰寫draft,甚至可以參與WP:AFD,從未有「IP用戶無編輯權」一說。--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3:47 (UTC)
- 本人在中文維基貢獻,當然在中文維基提出此要求,怎會到英文維基?--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3:59 (UTC)
- 倒不如提議重新考慮是否再開放IP用戶創建頁面的限制。——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7日 (日) 04:11 (UTC)
- @cwek:現在IP用戶不是可以創建頁面的嗎?--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4:13 (UTC)
- 倒不如提議重新考慮是否再開放IP用戶創建頁面的限制。——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7日 (日) 04:11 (UTC)
- (-)反對維基百科:IP使用者都是人--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5:46 (UTC)
- 本人(-)反對此論述,亦不當IP使用者是人。--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6:12 (UTC)
- 意思是說,連英文維基這樣的限制,不覺得很過分麼?「根據本人的巡查經驗,一般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也完全不需要速刪。」但實際情況呢?很多註冊用戶創建的頁面都要被掛{{notability}}提刪。比起這些需要全體維基人為之尋找來源(而往往又找不到)的「新條目」,速刪條目的危害性都沒有這麼大。看看WP:NP中的條目,有多少是註冊用戶創建的?絕大多數。其中的道路/公交/演員部分,很多都是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Carrotkit:--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6:23 (UTC)
- 閣下是IP用戶,當然反對全面終止IP用戶編輯權吧。--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7:59 (UTC)
- 當然!--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8:07 (UTC)
- 利益衝突?!--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8:35 (UTC)
- 作為註冊用戶,提出此要求同樣可能是存在WP:COI--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8:37 (UTC)
- 利益衝突?!--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8:35 (UTC)
- 當然!--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8:07 (UTC)
- 閣下是IP用戶,當然反對全面終止IP用戶編輯權吧。--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7:59 (UTC)
- 意思是說,連英文維基這樣的限制,不覺得很過分麼?「根據本人的巡查經驗,一般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也完全不需要速刪。」但實際情況呢?很多註冊用戶創建的頁面都要被掛{{notability}}提刪。比起這些需要全體維基人為之尋找來源(而往往又找不到)的「新條目」,速刪條目的危害性都沒有這麼大。看看WP:NP中的條目,有多少是註冊用戶創建的?絕大多數。其中的道路/公交/演員部分,很多都是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Carrotkit:--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6:23 (UTC)
- 本人(-)反對此論述,亦不當IP使用者是人。--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7日 (日) 06:12 (UTC)
- (+)支持;未註冊用戶的小破壞編輯已經造成所有用戶的困擾。-- 喵虎※Like Lemon +1 2014年7月27日 (日) 08:46 (UTC)
- 維基百科越來越不自由,呵呵。
- free isn't free,pig.——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28日 (一) 00:50 (UTC)
- (!)意見一般來說,只有準備大規模地,有計劃地參與WP的用戶才會打算註冊一個帳號,有些ip用戶也許是好奇,也許是想修改錯別字之類的,就覺得沒必要註冊帳號了。這些情況應當考慮。--Tigerzeng(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2:52 (UTC)
- (!)意見支持條目創建權可以提高,但反對禁止IP用戶編輯權,不能以任何方法禁止任何使用者編輯。♠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7月27日 (日) 13:27 (UTC)
- (!)意見,在下對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的條目同樣「十分不滿」,但為此而取消IP用戶的條目創建權有些因噎廢食,引入英文的draft機制倒是不錯的辦法。
最後附上一張(-)反對票好了--Htmlzycq(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6:55 (UTC)- 看來在下的(-)反對票投的不夠醒目啊,樓下又有朋友要把標準提高到50個DYK,這是要逼一批人離開wiki啊!?建議在這裡投「反對票」的朋友們現在開始都以IP用戶的身份創建條目,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IP用戶都是人」。--Htmlzycq(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5:33 (UTC)
- 「以IP用戶的身份創建條目」 -> 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7:29 (UTC)
- 看來在下的(-)反對票投的不夠醒目啊,樓下又有朋友要把標準提高到50個DYK,這是要逼一批人離開wiki啊!?建議在這裡投「反對票」的朋友們現在開始都以IP用戶的身份創建條目,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IP用戶都是人」。--Htmlzycq(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5:33 (UTC)
- (+)支持,下一步要禁止沒有50個DYK或者是1個GA的用戶創建條目。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18:50 (UTC)
- 50DYK也太困難了...--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2:57 (UTC)
- (:)回應,研究發現大部分已有50個DYK或者是一個GA的用戶創建條目符合方針指引的比例極高,接近100%。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25 (UTC)
- (:)回應@Gz deleted:下面有人好像說要FA哦。請問你有FA嗎?--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5:01 (UTC)
- (:)回應,研究發現大部分已有50個DYK或者是一個GA的用戶創建條目符合方針指引的比例極高,接近100%。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25 (UTC)
- 50DYK也太困難了...--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2:57 (UTC)
- (-)反對:用戶有登入與否的自由,搞破壞的註冊用戶亦大有人在,維基絕對不應歧視IP用戶,抹殺了他們多年來的貢獻。--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7月28日 (一) 01:57 (UTC)
- 但要貢獻的話何不光明正大開個帳戶?--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2:57 (UTC)
- {@Qui cherche trouve、Dgihmvks:如退一步改為禁止IP用戶參與討論權,兩位覺得如何?--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7:38 (UTC)
- 這不無窮迴圈了?要創建條目必須要有50個DYK或者是1個GA,但要有50個DYK或者是1個GA必須要創建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8日 (一) 02:00 (UTC)
- 提升別人創建的條目即可。不過,禁止沒有寫出特色條目的人創建條目,並禁止他們申請巡查權等權限,似乎更為合理--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2:13 (UTC)
- 要有FA好像也太嚴格了。--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0 (UTC)
- 呵呵,我也沒FA。不過,您覺得選FA真很難麼?--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2 (UTC)
- 舉證責任在你。是你要向我們證明「貢獻的話為什麼需要光明正大開個帳戶」。相關討論en:Wikipedia:Village_pump_(idea_lab)#Anonymous_page_creation--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7 (UTC)
- 不一定要創建條目才可以有50個DYK或者是一個GA,擴充現有條目都可以做到這一點。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25 (UTC)
- 舉證責任在你。是你要向我們證明「貢獻的話為什麼需要光明正大開個帳戶」。相關討論en:Wikipedia:Village_pump_(idea_lab)#Anonymous_page_creation--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7 (UTC)
- 呵呵,我也沒FA。不過,您覺得選FA真很難麼?--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2 (UTC)
- 要有FA好像也太嚴格了。--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3:00 (UTC)
- 提升別人創建的條目即可。不過,禁止沒有寫出特色條目的人創建條目,並禁止他們申請巡查權等權限,似乎更為合理--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2:13 (UTC)
- 這不無窮迴圈了?要創建條目必須要有50個DYK或者是1個GA,但要有50個DYK或者是1個GA必須要創建條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8日 (一) 02:00 (UTC)
- (-)反對,倒行逆施,有破壞就靠巡查(自動確認用戶以上的都可以做,只是巡查標記是否可標註這一點不一樣)。因自身能力問題而限制他人,倒真是個「破壞自由」。--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8日 (一) 02:11 (UTC)
- 因噎廢食。—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7月28日 (一) 03:25 (UTC)
- (!)意見:個人對非自動確認用戶創建條目非常感冒,建議成為自動確認用戶後,方可創建新條目,以免造成其他用戶的負擔!至於禁止ip用戶編輯權,個人投反對票。--首醫女張德㊣奏本 2014年7月28日 (一) 05:58 (UTC)
- (!)意見:50DYK或FA好像也太嚴格了,一些技術高手如L大大好像也沒FA的...--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8日 (一) 07:29 (UTC)
- (-)反對,Wikipedia:IP用戶都是人。--Zetifree(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9:59 (UTC)
- 我是IP,我當然(-)反對。--113.52.126.154(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4:23 (UTC)
- 無意冒犯,恕在下(-)反對。--Kou Dou 2014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 強烈(-)反對,太過分了。--116.23.201.1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4:34 (UTC)
- (-)反對:Wikipedia:IP用戶都是人,IP用戶不是都有問題的。--Lanwi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4:35 (UTC)
- (-)反對:提升創建要求無日無之--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4:59 (UTC)
- (-)反對:這個議題簡直是不可理喻,明顯是要把IP用戶趕盡殺絕的節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2.40.138.85(對話|貢獻)於2014年7月28日 (一) 15:15 (UTC)加入。
- 強烈(-)反對(-)反對(-)反對(-)反對:Wikipedia:IP用戶都是人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9日 (二) 03:18 (UTC)
- 你想取消這方針?
“ | 如果有規則妨礙你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請忽略該規則。 | ” |
——Wikipedia:忽略所有規則 |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9日 (二) 03:23 (UTC)
- (-)反對:這提議完全不能接受,只看到IP者的破壞, 卻看不見從IP用戶的貢獻。--Eartheater(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7:12 (UTC)
- 你想取消這方針?
“ | 維基百科根據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下開放版權,所有人均可自由地發佈、連結和編輯維基百科的內容。基於這個原則,您所貢獻的所有內容均開放給社群內所有用戶編輯和發佈。所以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請不要提交有版權的作品,否則管理員可能會封禁您的帳戶。 | ” |
——Wikipedia:五大支柱 |
“ | 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號召禁制或抵制 | ” |
——維基百科:文明 |
“ | 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侮辱或對其他不同種族、族群、信仰、性取向、……等用戶的污衊。例如:你這個XXX教徒只會搞襲擊。
|
” |
——維基百科:文明 |
“ | 保持匿名是你的權利。但有好幾種方式依然可以識別你,即使你不想這樣。 | ” |
——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是匿名的 |
“ | 新用戶點擊「編輯本頁」按鈕看是否真的可以編輯頁面,於是寫入一些東西試驗。這不是破壞!與之相反,對這些人要熱情鼓勵,引導他們至沙盒(例如:使用test模板),使他們能繼續練習。 | ” |
——Wikipedia:破壞 |
“ | 對新手,請相信人性本善。儒家古語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就算犯了錯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還是真正想要為維基百科付出和貢獻的。要耐心引導,並給他們改進的機會。 | ” |
——Wikipedia:不要傷害新手 |
“ | 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 | ” |
——維基百科:NPOV |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0:31 (UTC)
“ | 我以前始終不理解為什麼居然還有人反對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現在我終於知道了原因。那些反對者的理由雖然五花八門,但大部分可以歸為三個原因:一、擔心會有更多破壞。二、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三、註冊帳號並不難。
現在我要告訴大家,這三個反對原因都是站不住腳的。
除了這三個理由之外,還有「近期發現有人會不定期提刪ip用戶的對話頁」、「中文wiki內容少完全是因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無聊的內容和編輯戰上」等反對理由,更是荒唐至極。 |
” |
——User:Symplectopedia |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0:39 (UTC)
- 要貢獻,何不光明正大開個帳號?--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9日 (二) 10:49 (UTC)
- 為什麼必須要有維基帳號才可以貢獻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1 (UTC)
- 那為什麼不開個帳號?--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6 (UTC)
- 那為什麼必須要有維基帳號才可以貢獻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8 (UTC)
- 請回答為什麼不開個帳號?--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9 (UTC)
- 難道要改一個錯別字也要有帳號嗎? 根據你所說的事情你已經觸犯了Wikipedia:不要傷害新手Wikipedia:破壞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是匿名的維基百科:文明,你是不是打算做一言論審查維基百科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1:04 (UTC)
- 本人何時有破壞?恕不回應無理指控。--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1:09 (UTC)
- 本人何時有破壞?恕不回應無理指控。--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1:09 (UTC)
- 難道要改一個錯別字也要有帳號嗎? 根據你所說的事情你已經觸犯了Wikipedia:不要傷害新手Wikipedia:破壞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是匿名的維基百科:文明,你是不是打算做一言論審查維基百科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1:04 (UTC)
- 請回答為什麼不開個帳號?--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9 (UTC)
- 那為什麼必須要有維基帳號才可以貢獻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8 (UTC)
- 那為什麼不開個帳號?--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29日 (二) 10:56 (UTC)
“ | 對新手,請相信人性本善。儒家古語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就算犯了錯誤,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還是真正想要為維基百科付出和貢獻的。要耐心引導,並給他們改進的機會。 | ” |
——Wikipedia:不要傷害新手 |
“ | 保持匿名是你的權利。但有好幾種方式依然可以識別你,即使你不想這樣。 | ” |
——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是匿名的 |
“ | 新用戶點擊「編輯本頁」按鈕看是否真的可以編輯頁面,於是寫入一些東西試驗。這不是破壞!與之相反,對這些人要熱情鼓勵,引導他們至沙盒(例如:使用test模板),使他們能繼續練習。 | ” |
——Wikipedia:破壞 |
“ | 相當嚴重的不文明行為:號召禁制或抵制 | ” |
——維基百科:文明 |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29日 (二) 11:13 (UTC)
- (-)反對:不是每位維基人編輯條目時都使用自己的電腦。使用公用電腦時,不登入而直接進行編輯是為了避免帳號被盜用的必要行為,畢竟公用電腦總是比較容易有木馬病毒之類的東西。--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3:30 (UTC)
- (?)疑問32064129User:M940504與117.151.2.16為同一人?--Sinaskn(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9:19 (UTC)
- (:)回應:117.151.2.16是北京的IP,我一直都在台灣,不知117.151.2.16這麼做的目的為何。--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3:28 (UTC)
- (?)疑問32064129User:M940504與117.151.2.16為同一人?--Sinaskn(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9:19 (UTC)
- (-)反對維基百科:IP使用者都是人--117.151.2.16(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5:42 (UTC)
- (-)反對。愚蠢透頂的提案,這是在謀殺維基百科。--Gilgalad 2014年7月29日 (二) 16:09 (UTC)
- (-)反對、註冊新帳號、成為自動確認用戶很容易,這提案根本於事無補。作貢獻的IP用戶也很多,說他們不是人也太可笑了,樓主是永遠都在登入狀態不成?--Boc 2014年7月29日 (二) 18:08 (UTC)
- (!)意見:有時情況的發生並非完全在於IP用戶的問題,即便像我(見Talk:臺灣大道市政大樓)程序上合乎方針指引,以及在動機目的都是基於合理的理由與善意編輯,假如註冊用戶本身只一昧站在自己立場去看待IP用戶的意見,自然是無法理解IP用戶的編輯行為,當然會引發誤解是在破壞,甚至於有部分註冊用戶先入為主的印象,也是會使事情發生一開始就造成彼此間溝通障礙,因而造成爭吵,希望註冊用戶們別一竿子打翻,將責任全推給IP用戶,即使將IP用戶編輯權給封鎖,這問題自然會轉嫁到新註冊用戶身上,依然不會有幫助,還是請你們這些註冊用戶已經頗有資歷的,多拿出點擔當來,是該你們的問題就該面對。--114.38.177.56(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8:22 (UTC)
-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 | 方針指引行不通,就要依靠全面來禁止來維持秩序。 | ” |
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5:08 (UTC)
請求關閉此討論
這個討論明顯是POV,沒有繼續必要,請求關閉。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30日 (三) 04:05 (UTC)
- 請提出"明顯是POV"的證據。--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6:52 (UTC)
- (×)快速刪除NPOV:
“ | 斷言事實,包括關於觀點的事實——但切勿斷言觀點本身 | ” |
——維基百科:NPOV |
證據:
“ | 本人絕對反對維基百科:IP用戶都是人, 絕對歧視IP用戶 | ” |
——打擊破壞者 |
-- 9shi本人強烈反對Wikipedia:IP用戶不是人,維基言論審查化以及絕對反對歧視IP用戶。 2014年7月30日 (三) 07:50 (UTC)
- POV:這個討論明顯是提案人的個人觀點,幾乎所有人都反對,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故請求關閉,不要浪費維基資源。相信提案人提出此議案處於善意目的,在此致謝。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30日 (三) 09:05 (UTC)
- 基於「維基民主派」不肯接受任何限制「維基人權」的建設性提案,本人宣佈對關閉此討論沒有意見,謹此感謝所有支持的維基人。--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30日 (三) 09:10 (UTC)
- POV:這個討論明顯是提案人的個人觀點,幾乎所有人都反對,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故請求關閉,不要浪費維基資源。相信提案人提出此議案處於善意目的,在此致謝。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7月30日 (三) 09:05 (UTC)
- 請求關閉。--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7:53 (UTC)
- 反對關閉討論!Gz deleted(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5:10 (UTC)
- 討論發起用戶已支持關閉討論。--誰說IP 用戶不是人?(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5:39 (UTC)
- 不是支持,是沒有意見。--打擊破壞者!IP用戶不是人! 2014年7月30日 (三) 15:46 (UTC)
- (!)意見@Carrotkit:笑話!刮別人鬍子前,自己也不照照鏡子!你這巡查員建了一堆小小作品,一個月寫50個字很容易,可是你卻放任它們被刪除,你有些條目甚至是被速刪的。對你只准州官放火的心態表示強烈鄙視!--219.84.185.222(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23:28 (UTC)
擴充命名常規
因為我看到我的世界條目命名有爭議,所以我才提出這個建議。
建議: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必須三條都符合),則必須使用外文名條目名稱。
1.有可靠來源稱官方無譯名。
2.外文名使用率和譯名相當,或外文名使用率比譯名高。
3.外文名可以用普通的鍵盤直接輸入。 --Ssaz 12(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10:15 (UTC)
- 現有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電子遊戲)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外文名稱在中文下比中文更為通用時可以用外文名稱,但目前看來我的世界並不滿足這一條件。—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7月15日 (二) 13:53 (UTC)
- 我週遭是Minecraft講的比較多,不知其他維基人周遭都怎講♠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7月21日 (一) 15:55 (UTC)
- 目前Minecraft確實沒有官譯,但官方沒有聲明它沒有官譯,或是將其正名等行動,基本上我認為第一條就不符合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討論)加入。 2014年7月25日 (五) 16:26 (UTC)
- 我感覺習慣性說MC,個人習慣不能說明總體譯名,但是minecraft在官方商店啊、論壇啊、討論區一般也都直呼其原名,故根據其介紹頁,不妨直呼其名。--脳補。◕‿◕。讨论 2014年7月26日 (六) 08:20 (UTC)
旨在減少新用戶因不明方針而寫出不合格條目現象的建議
建議在歡迎詞中加入WP:創建條目精靈的加粗鏈接。另外,當非自動確認用戶編輯時,可以出現WP:創建條目精靈的鏈接。如果有這個作爲指引的話,相信新手犯錯誤的機率會小得多。-- シャナ™蜜瓜包 ❂購買點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5日 (五) 09:31 (UTC)
- 唉,其實如果IP用戶及非自動確認用戶不能創建條目就好了;不過閣下的建議也不錯。其實強迫非自動確認用戶以創建條目精靈編輯也可以考慮,可惜技術上不太可行。--打擊破壞者! 2014年7月25日 (五) 09:39 (UTC)
我在維基兩年多,到今天都沒用過創建精靈……情何以堪啊!!--Kou Dou 2014年7月26日 (六) 17:07 (UTC)
請教:文件的來源問題
- 之前我上傳了一個文件文件:Sans Soleil.jpg,目前以無來源被提刪。其實我是從英文版得到的這個文件。這裡想請教一下,文件的來源必須是網頁嗎?在網頁上我也找到少數幾張海報,但對電影元素的表現不及英文版傳的這張。這張海報的來源,有可能是直接掃描,但是網上找不到--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02:42 (UTC)
- 中文對於文件來源的要求太過嚴苛,必須提供網頁,英文維基能接受的語句描述在這裡都不行,個人覺得沒有必要。—Chiefwei(檢 - 論 - 編 - 歷) 2014年7月29日 (二) 02:24 (UTC)
編者能否刪除自己貢獻的內容?
最近Gz deleted在茅茅起義、東印度公司治下的印度、軒尼詩 (香港總督)、阿道夫·梯也爾、特雷比亞河戰役、黑暗之心、維多利亞時代女性等條目中大量刪除自己先前的貢獻,在某些條目編輯摘要里他給出的理由是「還沒有完全翻譯完畢 所以刪去半成品」,但其實他刪除的部分已經相當完善,只是對應的英文條目的有些章節尚未翻譯,請問他能否以這種理由刪除自己的貢獻?根據Wikipedia:版權資訊:「您將永遠無法撤回您在這裡所發表的CC BY-SA 3.0版本」,因此編者對自己的貢獻無權撤銷,他刪除自己的內容和刪除他人的內容應該有相同的依據,如果能夠以翻譯未完成為由刪除自己的貢獻,那應該同樣能夠以此為由刪除他人的貢獻,而中文維基百科有幾個條目是所謂「完善」的?我特意說明一下,有人可能會援引Wikipedia:快速刪除守則中「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一人(對條目內容無實際修改的除外)」這一條快速刪除標準,主張原作者可以在條目中刪除自己貢獻的部分,但是,這一條快速刪除標準中明確提出「提請須出於善意,及附有合理原因」,也就是說,即使原作者提請刪除,也需要有合理理由,在我看來,這裡的合理理由也就是符合一般刪除程序的標準(比如無關注度),只是原作者提刪可以適用快速刪除程序,不必再經討論刪除程序。如果大家覺得Gz deleted刪除自己的貢獻是合理的,我就不再阻礙他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27 (UTC)
- 你把內容再放進去就成了。他的貢獻已屬公有領域,對他來說已沒有所有權的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36 (UTC)
- 問題是他一再回退,請參看各條目編輯歷史。--Pengyanan(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40 (UTC)
- 既然他沒有特權,即是一般普通的編輯爭議--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54 (UTC)
- 中華愛國陣線又回退了我的編輯,這種無理大規模刪除內容是一種破壞,我對其再次回退不受回退不過三的限制。--Pengyanan(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3:35 (UTC)
- 既然他沒有特權,即是一般普通的編輯爭議--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54 (UTC)
- 問題是他一再回退,請參看各條目編輯歷史。--Pengyanan(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10:40 (UTC)
- 如果他日後譯完會把內容還回去的話,理他做甚麼...--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4:50 (UTC)
提議撤銷G10給予原作者對條目提出刪除之權利
對於條目而言,我個人想不出有什麼理由或適用什麼情況,原作者高興提刪就提刪,應該主張G10隻適用於自己用戶頁或用戶子頁,不可用於條目、重定向頁,原因是原作者一旦將條目散布於維基百科,這行為等於原作者同意將著作權、條目所有權皆歸由維基百科擁有,不可逆行將自己創建的條目刪之,即便是自己惡作劇亂創條目,或是亂七八糟不像百科的內容,也還是得由別人審查來提刪,否則我還不知道G10規定:「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一人(對條目內容無實際修改的除外;提請須出於善意,及附有合理原因)」,這有什麼可以給原作者有這權利胡亂提刪?--114.26.147.98(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5:02 (UTC)
- 一樣有空子可以鑽:G2,原作者把東西都當成是測試不就行了嘛……113.52.126.163(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5:12 (UTC)
- 是覺得不用改啦,目前的附有合理原因,就靠管理員維護的EQ了♠小威♥·★來杯咖啡★ 2014年7月21日 (一) 16:04 (UTC)
- 提請需出於善意且附有合理原因,這點要求已經足夠。如果有需要借鑑已刪除版本,或者就是想看一看已刪除的條目長什麼樣,給任何管理員留言,可以拿到不違反版權和生者傳記方針的已刪除版本。Bluedeck 2014年7月22日 (二) 03:09 (UTC)
- 如果G10只適用於自己用戶頁或用戶子頁,倒不如將G10廢除,因為已有O1: 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22日 (二) 11:07 (UTC)
- 提請需出於善意且附有合理原因,這點要求已經足夠。如果有需要借鑑已刪除版本,或者就是想看一看已刪除的條目長什麼樣,給任何管理員留言,可以拿到不違反版權和生者傳記方針的已刪除版本。Bluedeck 2014年7月22日 (二) 03:09 (UTC)
保留G10,給予創建者自己刪除條目的權利。廢除G10,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而且有時候看到其他人創建的條目標題不當,移動之後留下來的標題並不適合作為重定向頁,這時候絕對需要G10。--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12:40 (UTC)
- 移動之後留下來的標題,除非是「明顯筆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可用R3,否則應提至存廢討論。你認為標題不當,其他人未必同意,而事實上那標題也非移動者所創。--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2:4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