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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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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是人类为区分个体,给每个个体给定的特定名称符号,是通过语言文字資訊区别人群个体差异的标志。由于有了人名,人类才能正常有序的交往,因此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人名是在语言产生以后才出现的。各个民族对人的命名都有很多习惯,这种习惯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影響,一个人的名字通常都有一定的含义;另外一些研究指稱,一個人的姓名可能會對其行為與抉擇造成影響[1],相關內容可見姓名字母效应一文。

盡管一些研究認為,所有的人類文化都有人名,使用人名是普世文化通則之一,但有些研究指出,一些孤立的族群,像是祕魯亞馬遜叢林地區的馬基更加人(Machiguenga),可能就不使用人名,不過馬基更加人可能使用暱稱,但他們通常用親屬稱謂來稱呼彼此,而他們可能用帶有生平訊息的話語來辨別不同的親人,像例如說「我那個曾經跌入河中的姊妹」;另外在需要時,馬基更加人可能會使用西班牙語的姓名[2][3]

根據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和第8條,兒童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之權利,締約國必須保證兒童的姓名權利不受侵害。

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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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翻譯時,保持原序。人名的構成順序,應尊重原名序(本地語呈現的原初順序)。人名結構的順序,應按當地習俗真實的順序以當地語言書寫。東方序西方序,衹是用於解釋原名序屬於哪種方式結構的,通常是產生在翻譯時才會考慮的本地化問題,但建議尊重本人時應按原序翻譯,若與本地習慣的姓名順序有異則注明即可。國際化的當代,與原序不同的翻譯屬於拙劣翻譯,畫蛇添足,添亂,譯者應予以摒棄。注意翻譯的精準明確簡略唯一性,過細引申時切莫忘記前提條件而導致紊亂甚至反義。

翻譯方式:

  1. 順序稱呼譯詞:首名(first name),中名(middle name),末名(last name)。
  2. 結構性質譯詞:姓氏(family name);名(forename,有本名,父名,教名等);字;號等。
  • 首名(first name):細化解釋,東方序中為姓(family name),西方序中為名(given name)。
  • 末名(last name):細化解釋,東方序中為名(given name),西方序中為姓(family name)。

二、翻譯時,建議原序。但應注意人名組成有東西方的差別,必要時予以注名姓氏

東方序為先姓後名,主要在東亞、非洲部分地區、匈牙利使用,西方序為先名後姓,主要在西歐、美洲、澳大利亞、新西蘭使用。

東亞地區人名使用拉丁字母書寫時,或使用西方序,即改為先名後姓;或保持東方序不變,但將姓氏用大寫字母以示區別。姓氏用大寫字母書寫意義較明確,不易造成混淆,世界語便使用這一方式。歷史人物通常保持東方序,例如毛澤東在英文中寫作Mao Zedong。知名人物,如體育明星等亦保持東方序,例如姚明劉翔在英文中寫作Yao Ming、Liu Xiang。

西方人名翻譯為中文後,若直接使用音譯,則通常保持西方序不變,如查理·卓別林;若起東方名字,則用東方序,如李約瑟

日语人名翻譯除中韓越等漢字文化圈國家採用東方序排列外,其餘語言要按照西方序或東方序排列仍有爭議[4][5][6][7][8]

匈牙利雖地处欧洲,但匈牙利人名却使用先姓后名的东方序,因此较复杂。匈牙利人名转写成西方序人名语言的时候,改为西方序;匈牙利人名翻译为中文、日文等东方序人名语言的时候,依然保持东方序,但有时由于是由西方语言媒体与文章翻译而来,东方文字译者可能无法分辨其为匈牙利人名,而遵从西方语言文章的人名顺序,翻译为西方序。例如 Petőfi Sándor裴多菲)转写为英文为 Sándor PetőfiSandor Petofi ,译为中文为裴多菲·山多尔,也有少数从英文翻译的译为桑多尔·裴多菲。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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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國家或地區對於人名選擇設有法規限制[9]。例如:

  • 中文人名羅馬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要求按原序拼音拼寫,譯名要保持和原名順序結構上的一致性,不能打亂原始姓名的前後順序,歷史名人的習慣譯法除外[1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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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19-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8). 
  2. ^ Snell, Wayne W. (1964). Kinship relations in Machiguenga, pp. 17-25.
  3. ^ Johnson, Allen W. Families of the forest: the Matsigenka Indians of the Peruvian Amaz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pp. 9-10. Retrieved from Google Books on April 1, 2012. ISBN 978-0-520-23242-6.
  4. ^ 山謬. 「Shinzo」、「Abe」誰在前?日本呼籲修改英文譯名順序. 地球圖輯隊 (地球圖輯隊). 2020-03-26. 文化 [2023-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2) (中文(臺灣)). 
  5. ^ 經濟學人. 安倍晉三不是晉三安倍 日本姓名小革命,不再跟著西方走. 天下雜誌 (天下雜誌). 2020-01-07. 國際 > 亞洲 [2023-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0) (中文(臺灣)).  Editors list列表中的|first1=缺少|last1= (帮助)
  6. ^ 黃紫緹. 一錘定音!英譯「先姓後名」 日本官方文件先行. 台灣英文新聞 (台灣英文新聞). 2019-09-06 (中文(臺灣)). 
  7. ^ 陳子煒. 日本姓名排序再倒轉,「脫亞入歐」後回歸傳統. 香港01. 2019-09-16 [2023-03-19] (中文(香港)). 
  8. ^ 深海星. 再见,晋三安倍!日本人念名字要“脱欧入亚”. 新民晚报. 2019-09-08 [2023-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9) (中文(中国大陆)). 
  9. ^ 12 countries where the government regulates what you can name your child. Washington Post. [2017-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8). 
  10. ^ 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PDF).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10-31 [2023-12-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02). 

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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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籍秀琴. 《姓氏·名字·称谓》. 中国历史文化知识丛书. 大象出版社. 1997. ISBN 7534720109. 

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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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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