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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汶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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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汶萊關係
雙方在世界的位置

汶萊

中華民國
代表機構
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駐汶萊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代表
代表 謝愛清[1]
Ms. Sia Ai Ching
代表 史亞平 大使[註 1][5]

中華民國—汶萊關係馬來語Hubungan Brunei–Republik China),是指中華民國汶萊和平之國(又稱汶萊達魯薩蘭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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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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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國家表示非聯合國會員國汶萊當時尚未獨立,因此不能對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一案參與投票,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2005年10月,汶萊華文報紙英语Media of Brunei包括《聯合日報》、《詩華日報》、《國際時報》以及《星洲日報》原擬刊登中華民國國慶特刊,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力施壓下,最後受總部指示不刊登特刊。[6]

2010年,簽署仲裁合作協議,提供經貿交流的法律架構。[7]

人員互訪(2000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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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經濟部長林信義、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博志、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朱建一、[8][9]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7]、高雄市長陳菊[10]、彰化縣長魏明谷[11]

汶萊:宮廷大臣吳景進[12]、經濟發展委員會代理主席王德望[13]

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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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9月27日,中華民國在汶萊首都斯里巴卡旺設立駐汶萊遠東貿易文化中心(Far East Trade and Cultural Center, B. S. Begawan, Brunei Darussalam)。1996年7月1日,更名為駐汶萊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Brunei Darussalam)。2006年3月17日,辦事處暫停運作。2007年3月1日,正式復館,全面恢復辦理各項領事業務(包括簽證護照及文件證明等)及僑務等事務。[14][15][5]

2000年6月,汶萊派資深移民官在臺辦理簽證業務。2002年9月12日,雙方簽署汶萊在台設處協定。10月8日,汶萊在中華民國首都台北設立汶萊-臺灣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並經汶萊政府授權辦理簽證業務。[16][17]2011年,中文更名為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英文名稱不變。[18]2020年,復更名為駐台汶萊貿易旅遊代表處(Brunei Darussalam Trade and Tourism Office in Taipei)。[1]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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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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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19]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至汶萊 年增減 排名 自汶萊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401,325,171 70.445% 60 12,873,117 7.268% 116 388,452,054 73.838% 43
2019 168,330,529 58.056% 71 11,895,785 7.592% 120 156,434,744 59.729% 55
2020 213,696,832 26.951% 69 57,683,231 384.905% 79 156,013,601 0.269% 57
2021 173,153,482 18.972% 77 24,378,411 57.737% 99 148,775,071 4.640% 64
2022 51,065,189 70.509% 107 28,969,840 18.834% 103 22,095,349 85.148% 99
2023 290,875,823 469.617% 66 12,737,715 56.031% 118 278,138,108 1,158.808% 54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汶萊的前10大項目為:含糖或香料與未含酒精飲料;經表面處理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塑料製供輸送或包裝貨物之製品、塑膠製瓶塞蓋子與其他栓塞體;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食物調製品纸板纤维素纖維素紙英语Cellulose fiber所製之箱、盒、匣與其他包裝容器;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碟片磁带固態非揮發性儲存裝置智慧卡與其他錄音或錄製之媒體;自行車或機動車輛用之電氣照明或信號設備;多元羧酸及其鹵化物过氧化物过氧酸,其鹵化磺化硝化或亞硝化衍生物等。[20]

自汶萊進口的前10大項目為:石油氣與其他氣態碳氫化合物;非環醇及其鹵化、磺化、硝化或亞硝化衍生物;環烴甲殼類動物;食物調製品;、膠狀硫;鐵屬廢料、重熔用廢鋼鐵鑄錠英语Ingot美容化粧用品保養品;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機動車輛所用之零件與附件等。[21]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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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統計,截至2023年6月,臺商赴汶萊總投資金額約1億美元,計有63件。主要從事水產養殖生物製藥、食品經銷、房地产旅宿業等;汶萊赴臺灣總投資金額約2.83億美元,計有149件。[22][23]

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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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30日,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國經協會)與汶萊工商總會於汶萊舉辦第2屆中汶經濟合作會議,此後因故中止。[22]

2013年10月26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帶領台灣廠商參加汶萊首屆「2013年東協博覽會」,有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杜拜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菲律賓泰國緬甸柬埔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當地業者參展,中華民國為最大參展國,共計有30家廠商展出。[24]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汶萊大使館要求主辦單位將中華民國展館名稱從「臺灣館」(Taiwan Pavilion)改為「臺灣企業館」(Taiwan Enterprises Pavilion);另要求汶萊英文報紙英语Media of Brunei將刊登在其廣告頁的「Taiwan Pavilion」更名為「Taiwan Booth」(臺灣攤位)。但中華民國最終仍堅持保有展館名稱。[25]

2014年6月25日,中華民國外交部委託外貿協會組團參加汶萊年度最大規模商展「2014年東協消費展」,台灣館為最大參展國,共計有17家廠商展出。[2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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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在汶萊的主要臺商組織為汶萊臺灣商會,會員約34家,其他則有汶萊留臺同學會,在該國無臺灣金融分支機構[27][23]

汶萊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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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前,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烈嶼鄉(俗稱小金門)等地的縣民開始一個拉一個到汶萊經商,居住在汶萊的七萬華人中,有八成都是金門縣烈嶼鄉鄉民,遂形成所謂的福建金門幫。

汶萊華人當中,有前往台灣發展的吳尊,曾為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成員之一。

截至2023年,在汶萊的臺僑有100多人,大多來自金門縣,主要從事批發零售贸易建筑業。[23]

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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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文件
日期 簽署 備註
1991年8月30日 《交換航權協定》 [22]
2010年 仲裁合作協議》 [7]
2022年2月22日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與汶萊全國商工總會合作備忘錄 [22]
2022年2月24日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與汶萊全國商工總會合作備忘錄》 [22]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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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汶萊可以落地簽證
汶萊護照汶萊國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Brunei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可以免簽證。(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國民可以落地簽證的方式入境汶萊,停留最多14天。汶萊政府實施外籍人士電子入境登記措施(E-Arrival Card registration,非簽證或通行證),過境無須辦理。另由於全球M痘疫情擴散,入境前皆需使用手機應用程式「BruHealth」填寫健康申報表。[28][29]

持有汶萊護照汶萊國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Brunei則可以免簽證的方式入境中華民國(機船組人員不適用),須備妥旅館訂房紀錄、在臺聯絡人資訊及適當財力證明以供查驗。停留最多14天,期限至2025年7月31日。[30]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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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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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8月,兩國簽署通航協定。[31]汶萊皇家航空於1996年8月15日首航台北中正國際機場(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32]2004年11月,停止定期航班,改為包機方式營運。[33]2018年12月3日,恢復定期航班,以A320neo執飛,每周3航班往返。[34]

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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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有直航班機,雙邊航班來往的城市如下:

 中華民國  汶萊
台北 斯里巴卡旺汶萊皇家航空

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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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汶萊超過12個月的外籍人士,均須通過筆試及路試後方可申領駕駛執照[35]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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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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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駐臺外國機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01).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3-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31). 
  6. ^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國大陸阻撓我國際空間事例(94年10月至12月事例).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6年1月19日 [2018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7. ^ 7.0 7.1 7.2 《中華民國99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7). 
  8. ^ 《中華民國89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9. ^ 公眾外交協調會. 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十二屆部長級年會訂本(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在汶萊斯里巴加灣市舉行,我國將由經濟部長林信義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博志共同率團出席。.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0年11月10日 [2020年6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1月5日). 
  10. ^ 《中華民國102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3-01). 
  11. ^ 《中華民國104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30). 
  12. ^ 《中華民國98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13. ^ 《中華民國97年外交年鑑》〈第五章 外交大事日誌〉. 中華民國外交部. 
  14. ^ 《中華民國80年外交年鑑》〈附錄十一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4-02-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2-02). 
  15. ^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6-12-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12-20). 
  16. ^ 《中華民國91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7). 
  17.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汶萊政府在台設立「汶萊-台灣貿易旅遊代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2年10月29日 [2022年6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年6月18日). 
  18. ^ 《中華民國100年外交年鑑》〈附錄十二、各國駐華機構暨國際組織名錄〉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20.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4-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07). 
  21.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2. ^ 22.0 22.1 22.2 22.3 22.4 雙一組東協一科. 汶萊(Brunei Darussalam)經貿檔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3年7月27日 [2024年6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年6月5日). 
  23. ^ 23.0 23.1 23.2 汶萊投資環境簡介 (PDF).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 2023年9月 [2024-06-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6-05). 
  24. ^ 汶萊「2013年東協博覽會」台灣參展團亮麗登場. 經貿透視網. 2013年10月30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8月6日). 
  25. ^ 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國大陸阻撓我國際空間事例(102年事例)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1-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28). 
  26. ^ 貿協組團赴汶萊參展,積極行銷MIT及開拓穆斯林市場. 經貿透視網. 2014年6月30日 [2020年9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8月6日). 
  27. ^ 汶萊基本資料表.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4-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07). 
  28.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9. ^ 落地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30. ^ 免簽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4-06-04. 
  31. ^ 《中華民國90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1). 
  32. ^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4). 
  33. ^ 《中華民國93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13). 
  34. ^ 魏妤庭. 汶萊皇家航空重返台灣 12月起每周3班桃園直飛. 聯合新聞網. 2018年8月7日 [2018年11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9日). 
  35. ^ 生活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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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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