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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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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包含中華民國外交部派駐邦交國、非邦交國、區域組織國際組織之機構。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派駐港澳地區之機構,則按照《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準用駐外機構的規範。前述駐外機構亦統稱為駐外單位駐外館處外館

截至2024年11月,共有115間駐外機構,其中包含12間大使館與1間總領事館,以及大陸委員會的駐港駐澳辦事處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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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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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职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其后的1月11、17和19日,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三次发表对外宣言,吁求各国予以外交承认,但直至南北議和结束,袁世凯于1912年3月10日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并无任何国家承认南京临时政府[1]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东交民巷的各国外交使团尽管与其往来频繁,但迟迟不肯给予公开承认。直到1913年4月8日,巴西才成为首个宣布承认北京临时政府的国家。其后,秘鲁于4月9日,美国墨西哥古巴于5月2日宣布承认北京临时政府。1913年10月6日,袁世凱經過選舉成為首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北洋政府正式成立,英国日本俄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匈牙利葡萄牙荷兰比利时丹麦西班牙瑞典13个国家宣布承认新政府,清朝政府派驻各国的全部外交代表机构正式为中华民国政府所继承[2]

台灣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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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由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利之關係,政府首都南京遷移至臺灣臺北。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中國」席次的合法代表前,當時為中國席次代表的中華民國代表憤而離席,最終聯合國中國席次由北京代表「取代」臺北代表,即《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加上1979年起美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不再正式承認中華民國,此後中華民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外交政策而逐漸失去國際上大部分國家的正式承認,而成为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目前與12個國家有大使級的官方外交關係,其中有11個國家是聯合國成員國以及1個觀察員國

中華民國爲與非邦交國家保持政治、經貿交流,因而設立非正式外交代表機構,其首長仍由中華民國外交部派駐,負責事務相當於邦交國大使館領事館所有業務,包括發放護照、簽證及民間援助、貿易、文化和經濟交流等業務,駐外機構名稱為「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或辦事處。相對的大部份國家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台北保持設立代表處;目前有設立駐外大使館與代表機構的國家和組織共有71國(含比利時兼駐欧盟,但不包括世界贸易组织[3],以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别行政区[4][5]。「代表處」的地位类似於大使館[註 1],「辦事處」則类似于領事館。

為配合組織改造,依中華民國立法院於2012年1月20日通過、經總統令公布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範外交部和其他中央政府部會駐外機構組織編制,並自9月1日開始將駐外人員之行政職稱統一以正式官銜訂定,駐外機構(大使館與代表處)之館長均稱大使,解決原先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人員職稱複雜、容易混淆的問題。[註 2]

由於香港、澳門兩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之特殊情況,法理上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故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駐港澳代表處的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而非中華民國外交部

駐外機構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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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9]

  • 大使館、代表處:派駐大使和公使。
  • 代表團:派駐常任代表和副代表。
  • 總領事館、領事館和辦事處:派駐總領事和領事;副總領事和副領事。
  中华民国实际统治区域
  设有中华民国大使馆的国家
  设有中华民国代表機構的国家和地区
  已裁撤代表機構的國家和地區(此代表機構未包括大使館)

大使館及總領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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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館長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伯利兹 貝里斯市 中華民國駐貝里斯大使館 大使徐儷文 雙邊關係
 危地马拉 瓜地馬拉市 中華民國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張俊菲  哥斯达黎加
 多米尼加
 薩爾瓦多
 洪都拉斯
 尼加拉瓜
 巴拿马
雙邊關係
 海地 佩蒂翁維爾 中華民國駐海地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胡正浩 雙邊關係
 巴拉圭 亞松森 中華民國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韓志正 雙邊關係
東方市 中華民國駐東方市總領事館 總領事張俊彬
 圣基茨和尼维斯 巴士底 中華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大使館 大使林昭宏  安地卡及巴布達
 牙买加
 安圭拉
 英屬維爾京群島
 开曼群岛
 蒙特塞拉特
 圣尤斯特歇斯
 萨巴
 荷屬聖馬丁
 法属圣马丁
 圣巴泰勒米
雙邊關係
 圣卢西亚 格羅艾勒特 中華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 大使蘇瑩君
已宣誓、待赴任
 巴巴多斯
 多米尼克
 马提尼克
 瓜德罗普
雙邊關係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金石城 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 大使范惠君  格瑞那達
 圭亚那
 苏里南
 千里達及托巴哥
雙邊關係
大洋洲
 马绍尔群岛 馬久羅 中華民國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夏季昌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雙邊關係
 帛琉 柯羅 中華民國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 大使黎倩儀 雙邊關係
 图瓦卢 富納富提 中華民國駐吐瓦魯國大使館 大使林東亨 雙邊關係
歐洲
 聖座[註 3] 羅馬[註 4] 中華民國駐教廷大使館 特任大使:李世明  馬爾他騎士團 雙邊關係
非洲
 斯威士兰 墨巴本 中華民國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大使梁洪昇  莫桑比克 雙邊關係

代表處及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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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部明定代表處設大使、公使(對外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稱處長、副處長)。[註 2]

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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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國家或地區 所在城市 外交或辦事機構 負責人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香港 香港 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註 5] 處長從缺  巴基斯坦 雙邊關係
 澳門 澳門 駐澳門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註 5] 處長從缺 雙邊關係
 巴林 麥納瑪 駐巴林臺北貿易辦事處 大使陳龍錦 雙邊關係
 汶萊 斯里巴卡旺市 駐汶萊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史亞平 雙邊關係
 印度 新德里 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大使葛葆萱  孟加拉国
 不丹
 尼泊尔
雙邊關係
清奈 駐清奈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俊郎  馬爾地夫
 斯里蘭卡
孟買 駐孟買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張均宇
 印度尼西亞 雅加達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 大使洪振榮
已宣誓、待赴任
 东帝汶 雙邊關係
泗水 駐泗水臺北經濟貿易辦事處 總領事邱陳煜
 以色列 臺拉維夫 駐臺拉維夫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李雅萍  巴勒斯坦 雙邊關係
 日本 東京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逸洋 雙邊關係
福岡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福岡分處 總領事陳銘俊
那霸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 總領事王瑞豐
大阪 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洪英傑
札幌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 總領事粘信士
橫濱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橫濱分處 總領事張淑玲
 约旦 安曼 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楊心怡  埃及
 伊拉克
 黎巴嫩
 利比亞
 叙利亚
雙邊關係
 科威特 科威特城 駐科威特王國臺北商務代表處 公使譚國定  卡塔尔 雙邊關係
 马来西亚 吉隆坡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葉非比  巴基斯坦 雙邊關係
 蒙古国 烏蘭巴托 駐烏蘭巴托臺北貿易經濟代表處 公使王凱右 雙邊關係
 緬甸 仰光 駐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周中興 雙邊關係
 阿曼 馬斯喀特 駐阿曼王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吳清泉 雙邊關係
 菲律賓 馬尼拉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周民淦 雙邊關係
 韩国 首爾 駐韓國台北代表部 大使梁光中 雙邊關係
釜山 駐韓國臺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 總領事郭承凱
 新加坡 新加坡 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童振源  朝鲜 雙邊關係
 泰國 曼谷 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特任大使張俊福  孟加拉国 雙邊關係
 沙烏地阿拉伯 利雅德 駐沙烏地阿拉伯王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公使:張治平  阿富汗
 吉布提
 衣索比亞
 巴基斯坦
 卡塔尔
 南蘇丹
 苏丹
 葉門
雙邊關係
 阿联酋 杜拜 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 總領事:陳俊吉  厄立特里亚
 伊朗
 索马里
雙邊關係
 越南 河內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特任大使石瑞琦
已免職、仍在任
候任:劉世忠
 老挝 雙邊關係
胡志明市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韓國耀  柬埔寨
 土耳其 安卡拉 駐安卡拉臺北經濟文化代表團 大使黃志揚  格鲁吉亚
 北賽普勒斯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雙邊關係

大洋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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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澳大利亞 坎培拉 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徐佑典 雙邊關係
布里斯本 駐布里斯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范厚祿
墨爾本 駐墨爾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呂明澤
雪梨 駐雪梨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吳正偉
 斐济 蘇瓦 駐斐濟臺北商務辦事處 大使周進發  基里巴斯
 瑙鲁
 汤加
 瓦努阿图
 萨摩亚
 新喀里多尼亞
 法屬玻里尼西亞
 瓦利斯和富图纳
雙邊關係
 新西兰 威靈頓 駐紐西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歐江安  庫克群島
 纽埃
雙邊關係
奧克蘭 駐奧克蘭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詠韶  法屬玻里尼西亞
 巴布亚新几内亚 摩斯比港 駐巴布亞紐幾內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王北平  所罗门群岛 雙邊關係

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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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國家或組織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奥地利 維也納 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劉玄詠
已宣誓、待赴任
 克罗地亚
 斯洛維尼亞
雙邊關係
 比利时
 欧洲联盟
布魯塞爾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淳  布隆迪
 喀麦隆
 刚果民主共和国
 刚果共和国
 加彭
 盧森堡
 卢旺达
雙邊關係
雙邊關係
 捷克 布拉格 駐捷克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柯良叡 雙邊關係
 丹麦 哥本哈根 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大使鄭榮俊  格陵兰
 法罗群岛
 冰島
雙邊關係
 芬兰 赫爾辛基 駐芬蘭臺北代表處 公使張秀禎 雙邊關係
 法國 巴黎 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郝培芝  阿尔及利亚
 安道尔
 布隆迪
 贝宁
 布吉納法索
 中非
 乍得
 刚果共和国
 喀麦隆
 科摩罗
 科特迪瓦[註 6]
 加彭
 几内亚
 利比亞
 摩洛哥
 马里
 摩納哥
 毛里塔尼亚
 尼日尔
 卢旺达
 塞内加尔
 多哥
 突尼西亞
 留尼汪
 马约特
 法属圭亚那
雙邊關係
普羅旺斯 駐普羅旺斯臺北辦事處 總領事沈真宏  阿尔及利亚
 安道尔
 贝宁
 乍得
 刚果共和国
 加彭
 摩洛哥
 摩納哥
 毛里塔尼亚
 塞内加尔
 多哥
 突尼西亞
 德国 柏林 駐德國台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謝志偉 雙邊關係
慕尼黑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慕尼黑辦事處 總領事趙彥清
漢堡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漢堡辦事處 總領事陳槱順
法蘭克福 駐德國臺北代表處法蘭克福辦事處 總領事:黃瑞坤
 希腊 雅典 駐希臘臺北代表處 代理:許中維  保加利亚
 賽普勒斯
雙邊關係
 匈牙利 布達佩斯 駐匈牙利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劉世忠
已免職、仍在任
 波黑
 科索沃
 蒙特內哥羅
 羅馬尼亞
 塞爾維亞
雙邊關係
 爱尔兰 都柏林 駐愛爾蘭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楊子葆 雙邊關係
 義大利 羅馬 駐義大利臺北代表處 大使蔡允中  阿尔巴尼亚
 馬爾他
 北馬其頓
 圣马力诺
雙邊關係
米蘭 駐米蘭臺北辦事處 總領事林讚南
 拉脫維亞 里加 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 大使李憲章  爱沙尼亚 雙邊關係
 立陶宛 維爾紐斯 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 大使王雪虹 雙邊關係
 荷蘭 海牙 駐荷蘭台北代表處 代表待定  库拉索
 博奈尔
 阿鲁巴
雙邊關係
 波蘭 華沙 駐波蘭臺北代表處 代理:胡韻芳
候任大使:劉永健
 烏克蘭 雙邊關係
 葡萄牙 里斯本 駐葡萄牙臺北經濟文化中心 代表待定  亚速尔
 馬德拉
 佛得角
 几内亚比绍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雙邊關係
 俄羅斯 莫斯科 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公使羅靜如 獨立國協國家
 格鲁吉亚
 烏克蘭[註 7]
雙邊關係
 斯洛伐克 布拉提斯拉瓦 駐斯洛伐克臺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李南陽  羅馬尼亞 雙邊關係
 西班牙 馬德里 駐西班牙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代理:葉長春  赤道几内亚 雙邊關係
 瑞典 斯德哥爾摩 駐瑞典台北代表團 大使谷瑞生  挪威 雙邊關係
 英国 倫敦 駐英國台北代表處 特任大使姚金祥  根西行政區
 澤西
 英屬維爾京群島
 开曼群岛
 福克蘭群島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加纳
 塞拉利昂
 塞舌尔
雙邊關係
愛丁堡 駐英國台北代表處愛丁堡辦事處 總領事:丁志華  马恩岛
 瑞士 伯恩 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特任大使黃偉峰  列支敦斯登
瑞士 瑞士德語、義語區
雙邊關係
日內瓦 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 總領事待定 瑞士 瑞士法語區
世界貿易組織 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註 8] 特任常任代表羅昌發

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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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
國家或政權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科特迪瓦 阿必尚 駐象牙海岸臺北代表處 公使辛繼志 雙邊關係
 奈及利亞 拉哥斯 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 公使劉翼平  贝宁
 布吉納法索
 喀麦隆
 科特迪瓦[註 6]
 冈比亚
 加纳
 利比里亚
 塞拉利昂
雙邊關係
 索馬利蘭 哈爾格薩 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 大使羅震華  吉布提
 衣索比亞
 肯尼亚
 乌干达
雙邊關係
 南非 普利托利亞 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 大使廖文哲  安哥拉
 布隆迪
 博茨瓦纳
 科摩罗
 厄立特里亚
 肯尼亚
 賴索托
 马达加斯加
 模里西斯
 马拉维
 卢旺达
 塞舌尔
 索马里
 坦桑尼亚
 乌干达
 尚比亞
 辛巴威
雙邊關係
開普敦 駐開普敦臺北聯絡辦事處 總領事:陳瑩莉  纳米比亚

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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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國家 所在城市 外交機構 外交人員 兼轄國家或屬地 網頁 雙邊關係
 阿根廷 布宜諾斯艾利斯 駐阿根廷台北商務文化辦事處 大使謝妙宏  乌拉圭 雙邊關係
 巴西 巴西利亞 駐巴西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廖志賢 雙邊關係
聖保羅 駐聖保羅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馮光中
 加拿大 渥太華 駐加拿大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大使曾厚仁 雙邊關係
多倫多 駐多倫多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錦玲
溫哥華 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劉立欣
蒙特婁 駐蒙特婁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陳珮瑩  圣皮埃尔和密克隆
 智利 聖地牙哥 駐智利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劉聿綺  福克蘭群島 雙邊關係
 哥伦比亚 波哥大 駐哥倫比亞臺北商務辦事處 公使桂志芸  古巴
 巴拿马
 委內瑞拉
雙邊關係
 厄瓜多尔 基多 臺北駐厄瓜多商務處 公使廖鴻達 雙邊關係
 墨西哥 墨西哥城 駐墨西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大使鄭正勇 雙邊關係
 秘魯 利馬 駐秘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公使張幼慈  玻利维亚 雙邊關係
 美国 華盛頓特區 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特任大使俞大㵢 雙邊關係
洛杉磯 駐洛杉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紀欽耀
亞特蘭大 駐亞特蘭大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王翼龍
波士頓 駐波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廖朝宏
芝加哥 駐芝加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類延峰
休士頓 駐休士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蕭伊芳
丹佛 駐丹佛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黃世昌
邁阿密 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周啟宇  巴哈马
 多米尼加
 波多黎各
 美屬維爾京群島
 百慕大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紐約 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李志強
舊金山 駐舊金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賴銘琪
西雅圖 駐西雅圖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甄國清
檀香山 駐檀香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林暉程  美属萨摩亚
 巴尔米拉环礁
關島 駐關島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總領事:劉嘉平  北马里亚纳群岛 雙邊關係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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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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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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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部分駐外機構名稱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
  2. ^ 2.0 2.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6][7]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8]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3. ^ 亦即教廷梵蒂岡
  4. ^ 實際上在義大利羅馬。地圖示意:[1]
  5. ^ 5.0 5.1 大陸委員會主管
  6. ^ 6.0 6.1 駐象牙海岸臺北代表處暫不辦理領務與兼轄國家,領務由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駐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臺北貿易辦事處辦理。
  7. ^ 僅兼轄領務[10]
  8. ^ 英文名稱:Permanent Mission of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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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朱皓. 论南京临时政府的外交承认.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 (1): 34–37. 
  2. ^ 李新总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编. 中华民国史·第一卷(1894-1912). 2011. ISBN 978-7-101-08001-8. 
  3. ^ 駐外館處.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8-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2). 
  4. ^ 香港辦事處.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2023-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5. ^ 澳門辦事處. 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 [2023-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6.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 (新闻稿).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7. ^ 陳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訊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8.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華民國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9.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law.moj.gov.tw. [2018-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5). 
  10. ^ 駐外館處.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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