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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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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鎔(1749年—1826年),原名咸吉,字亦陶,號奕岩,又號悅研江蘇蘇州府長洲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左侍郎。清史稿有傳[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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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鎔來自蘇州長洲宋氏家族,為清初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宋德宜玄孫。曾伯祖宋駿業;曾祖宋大業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祖父宋壽圖;父宋英玉。母為王鴻緒王圖炯次女。從兄宋銑[2]

宋鎔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舉人,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科二甲第十八名進士。授內閣中書,四十五年(1780年)任江西鄉試副考官,四十七年(1782年)升翰林院侍讀。留京期間充文淵閣檢閱、四庫全書館分校官、複校官、方略館總校官[a]京察一等,四十九年(1784年)任廣東廉州府知府,五十年(1785年)任雷瓊道,五十四年(1789年)正月調陝西潼商道,七月丁父憂,五十七年(1792年)服闋,起為安徽寧池太廣道,五十九年(1794年)升安徽按察使,任內發生太和縣劉之協在豫皖鄂等地發動白蓮教起事,劉之協被捕後逃逸,六十年(1795年)宋鎔因疏縱要犯,原應罷職,乾隆帝開恩改為留任[1][2]

嘉慶十年(1805年)調貴州按察使,十一年(1806年)入京覲見,以母親老邁奏請留京任職,獲恩准,改太僕寺少卿。十二年(1807年)遷順天府府尹,十五年(1810年)五月升兵部右侍郎,八月改吏部右侍郎,十二月改刑部右侍郎。十七年(1812年)改刑部左侍郎,誥授通奉大夫,晉封榮祿大夫。十八年(1813年)因在順天府府尹任內,失察林清天理教傳教,宋鎔自請交部議處,原應罷職,嘉慶帝開恩改為留任。十九年(1814年)丁母憂,期間直隸總督那彥成奏請追查處罰天理教案失察歷任官員,宋鎔被罰繳白銀一萬兩,二十五年(1820年)御史石承藻等參奏候補知府王樹勳(法號明心)於乾隆年間在北京廣惠寺假托佛法結交京城官員,後還俗捐官之事[3],經審查,宋鎔與明心和尚相識,並曾贈銀五十兩,但未受戒。宋鎔因知情未報,被降級處理,二十二年(1817年)改鴻臚寺卿,二十四年(1819年)以原品階致仕,道光六年(1826年)卒[1][2]

據《藝舟雙楫》和《畊硯田齋筆記》等書記錄,宋鎔工詩與畫,善寫梅花。包世臣稱宋鎔行書為逸品上[4][5]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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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玉有三子,宋鎔為次子。兄宋鏡張鳳孫女,弟宋銛蔣耀宗女。還有姐妹三人:長嫁王繼聲(宋鎔母王太夫人侄);次嫁蔣耀宗侄蔣廷瓚;三嫁蘇州洞庭席賡。宋鎔夫人為鄒云城女,側室洪氏與金氏。有七子二女[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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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史館本《宋鎔列傳》中未記入宋鎔早期留京參加四庫館等文職工作。此條謹按其家譜列表輯入。該記錄沒有給出對應時間,僅將其列在“歷內閣中書、侍讀”之後,而又列於“(乾隆)庚子科江西鄉試副考官”前。另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首2“繕校諸臣職名”記錄為“文淵閣檢閱內閣侍讀臣宋鎔”,可知宋鎔在參與各館文職期間,已是“內閣侍讀”身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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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宋鎔列傳(清國史館本). 國立故宮博物院清代檔案檢索系統. 國史大臣列傳次編卷96. 
  2. ^ 2.0 2.1 2.2 2.3 (清)宋廷璣等. 《長洲宋氏世譜》[12卷,首末各1卷]. 道光甲申(1824). 
  3. ^ 廖吉廣&周勇軍. 嘉慶年間“和尚太守”王樹勳的宦海浮沉. 中華文史網. 2017-12-15. 
  4. ^ 包世臣. 卷五•論書•國朝書品•逸品上十五人•宋鎔行書. 藝舟雙楫. 
  5. ^ 俞建華 編. 七畫•宋鎔. 中國美術家人名辭典(修訂本). 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 2009: 頁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