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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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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镕(1749年—1826年),原名咸吉,字亦陶,号奕岩,又号悦研江苏苏州府长洲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左侍郎。清史稿有传[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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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镕来自苏州长洲宋氏家族,为清初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宋德宜玄孙。曾伯祖宋骏业;曾祖宋大业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祖父宋寿图;父宋英玉。母为王鸿绪王图炯次女。从兄宋铣[2]

宋镕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辛卯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十七年(1772年)壬辰科二甲第十八名进士。授内阁中书,四十五年(1780年)任江西乡试副考官,四十七年(1782年)升翰林院侍读。留京期间充文渊阁检阅、四库全书馆分校官、复校官、方略馆总校官[a]京察一等,四十九年(1784年)任广东廉州府知府,五十年(1785年)任雷琼道,五十四年(1789年)正月调陕西潼商道,七月丁父忧,五十七年(1792年)服阕,起为安徽宁池太广道,五十九年(1794年)升安徽按察使,任内发生太和县刘之协在豫皖鄂等地发动白莲教起事,刘之协被捕后逃逸,六十年(1795年)宋镕因疏纵要犯,原应罢职,乾隆帝开恩改为留任[1][2]

嘉庆十年(1805年)调贵州按察使,十一年(1806年)入京觐见,以母亲老迈奏请留京任职,获恩准,改太仆寺少卿。十二年(1807年)迁顺天府府尹,十五年(1810年)五月升兵部右侍郎,八月改吏部右侍郎,十二月改刑部右侍郎。十七年(1812年)改刑部左侍郎,诰授通奉大夫,晋封荣禄大夫。十八年(1813年)因在顺天府府尹任内,失察林清天理教传教,宋镕自请交部议处,原应罢职,嘉庆帝开恩改为留任。十九年(1814年)丁母忧,期间直隶总督那彦成奏请追查处罚天理教案失察历任官员,宋镕被罚缴白银一万两,二十五年(1820年)御史石承藻等参奏候补知府王树勋(法号明心)于乾隆年间在北京广惠寺假托佛法结交京城官员,后还俗捐官之事[3],经审查,宋镕与明心和尚相识,并曾赠银五十两,但未受戒。宋镕因知情未报,被降级处理,二十二年(1817年)改鸿胪寺卿,二十四年(1819年)以原品阶致仕,道光六年(1826年)卒[1][2]

据《艺舟双楫》和《畊砚田斋笔记》等书记录,宋镕工诗与画,善写梅花。包世臣称宋镕行书为逸品上[4][5]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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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英玉有三子,宋镕为次子。兄宋镜张凤孙女,弟宋铦蒋耀宗女。还有姐妹三人:长嫁王继声(宋镕母王太夫人侄);次嫁蒋耀宗侄蒋廷瓒;三嫁苏州洞庭席赓。宋镕夫人为邹云城女,侧室洪氏与金氏。有七子二女[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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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史馆本《宋镕列传》中未记入宋镕早期留京参加四库馆等文职工作。此条谨按其家谱列表辑入。该记录没有给出对应时间,仅将其列在“历内阁中书、侍读”之后,而又列于“(乾隆)庚子科江西乡试副考官”前。另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首2“缮校诸臣职名”记录为“文渊阁检阅内阁侍读臣宋镕”,可知宋镕在参与各馆文职期间,已是“内阁侍读”身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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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宋鎔列傳(清國史館本). 国立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检索系统. 国史大臣列传次编卷96. 
  2. ^ 2.0 2.1 2.2 2.3 (清)宋廷玑等. 《長洲宋氏世譜》[12卷,首末各1卷]. 道光甲申(1824). 
  3. ^ 廖吉广&周勇军. 嘉慶年間“和尚太守”王樹勳的宦海浮沉. 中华文史网. 2017-12-15. 
  4. ^ 包世臣. 卷五•論書•國朝書品•逸品上十五人•宋鎔行書. 藝舟雙楫. 
  5. ^ 俞建华 编. 七畫•宋鎔. 中國美術家人名辭典(修訂本).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9: 页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