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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應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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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應麒
大明巡抚陕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籍貫直隸真定府獲鹿縣
字號字獻可,號恆山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正月十一日
逝世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
直隸獲鹿縣
配偶娶黄氏,继娶霍氏、武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崔應麒(1544年—1617年),字獻可,號恒山、端軒,直隸真定府獲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隆慶辛未進士,官至河南副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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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经,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六十六名。隆慶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会试三百六十三名,三甲一百四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山西五台,六年调山東潍县,丁憂歸。萬曆六年(1578年)复任河南汲县的知县,颇著官声。七年迁户部主事,十一年升员外郎、郞中,丁憂。十六年复任本部,出知济南府,万历二十年(1592年)六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五月升陕西右参政,二十六年九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九年遷四川右布政使,三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左布政、管遵义兵备,三十三年正月擅受安顺臣降,以开夷衅,被革职回籍听勘。四月复原官,十一月调补陕西左布政使兼按察司副使,三十八年闰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敕遣巡抚陕西等处,次年加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四十一年二月引疾回籍调理。四十五年卒,四月賜祭葬[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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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崔彪;祖父崔鸞;父崔珍,教諭。母范氏[4]。弟應鹏。

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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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鹿城向阳街曾有“恩荣三代坊”。泰山经石峪西侧,有崔应麒草书七律《题晒经石水帘》,刻于万历十九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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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五十六》:万历四十五年四月,予原任陕西巡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崔应麒及妻黄氏、继妻霍氏并祭合葬,并继妻武氏祔葬。应麒北直获鹿人,隆庆辛未进士,历五台、潍县、汲县令,所至俱以惠闻。擢户部,出守济南,为卓异最。累迁四川右藩,播之役与有功焉。复补狭西左,随以副都抚之,晋兵部右侍郎,以养病卒。虽三品未满而曾以军功加俸,与特恩应半全给之例合。 上如礼臣议予之。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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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高尚志
泗州举人
明朝潍县知县
萬曆元年-四年
繼任:
盧耀
江宁举人
前任:
李學詩
明朝濟南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徐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