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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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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星
大明大理寺评事
籍貫大理府太和縣
雲南鶴慶府劍川州民籍
出生嘉靖十九年庚子六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趙氏
出身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羅星(1540年—?),字拱北,號晴岳,雲南鶴慶府劍川州民籍,大理府太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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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雲南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六名,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浙江嘉兴县知县。萬曆四年(1576年)调任泌陽縣,五年升大理寺评事,卒于官。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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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羅五實;祖父羅剛;父羅紋紀。嫡母施氏;生母程氏。永感下。弟羅昴、羅第、羅管[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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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龔勉
明朝嘉兴县知县
隆慶五年-萬曆四年
繼任:
張問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