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敦 (清朝)
拉布敦(满语:ᠯᠠᠪᡩᡠ᠋ᠨ,穆麟德轉寫:labdun,?—1750年),董鄂氏,原属滿洲鑲紅旗人,后入滿洲正黃旗,清朝將領。其先祖對齊巴顏,於努爾哈赤攻打杭佳城時與弟阿蘭珠率領他們的董鄂部部眾來歸[1][2]。父親錫勒達事奉康熙帝,自讚禮郎累次升遷至吏部尚書。拉布敦為他的第六子[3]。
生平
[编辑]拉布敦天生有神力,能拉十力的弓,左右手皆能射。工讀詩文,學習外國語言。康熙年間,承襲叔祖勒爾圖三等阿達哈哈番的世襲職位。雍正帝在位時,拉布敦跟從傅爾丹征討準噶爾,戰於和通呼爾哈諾爾;又跟從策淩征討準噶爾,戰於額爾德尼昭。兩戰皆有所斬馘,授職世管佐領。雍正帝命軍中舉薦驍勇之士,拉布敦得到舉薦,賜孔雀翎。乾隆元年(1736年),累遷升為正紅旗滿洲副都統。乾隆八年(1743年),再次征討準噶爾,授職參贊大臣,出北路。乾隆九年(1744年),授職定邊左副將軍。當年冬天,拉布敦上疏言:“厄魯特宰桑額勒慎等內牧布爾吉推河,烏梁海得木齊札木禪內牧布延圖河源。布爾吉推河在阿爾台山梁外,布延圖河源在阿爾台山梁內,距卡倫不遠,已闉坐卡侍衛等嚴防。”乾隆十年冬天,拉布敦再上疏言:“烏梁海得木齊烏爾巴齊等避雪,內牧黃加書魯克,距卡倫不遠。託爾和烏蘭、布延圖、哈瑪爾沙海諸卡倫外,皆有準噶爾人踪跡,仍闉坐卡侍衛等嚴防。”再次被召還京師,授職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復出署古北口提督[4]。
乾隆十三年(1748年),駐藏副都統傅清應當輪換,命拉布敦前往取代。乾隆十四年(1749年),朝廷召還拉布敦,以紀山代替他,授職工部侍郎。同年年未,乾隆帝徵召紀山還朝,復命拉布敦赴藏。乾隆十五年(1750年),授職左都御史。尋與傅清合謀誅殺西藏郡王珠爾默特那木札勒,被其餘黨羅蔔藏札什圍攻城樓,拉布敦挾刃躍下樓,擊殺數十人,自剖其腹而死。乾隆帝聽聞後,贈一等伯爵位、賜黃金、入祀賢良祠,待遇與一同殉國的傅清相同。乾隆帝又命以拉布敦之族升級隸屬上三旗的滿洲正黃旗,諡號為壯果。
拉布敦之子隆保,以侍衛襲封為子爵。其後因誤班而被奪官,爵位去除[5]。
參考
[编辑]- ^ 《清史稿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九十九 拉布敦傳》:其先對齊巴顏,於太祖時率所部來歸,
- ^ 《清史稿 卷二百二十六 列傳十三 阿蘭珠傳》:父阿格巴顏,與其兄對齊巴顏並為屯長。太祖攻杭佳城,守城者為阿格巴顏妻父,令助守,阿格巴顏不可,曰:“以德誅亂,宜也。吾安能助亂而拒有德乎?”尋與對齊巴顏各率所屬歸太祖。旗制定,隸滿洲鑲紅旗。對齊巴顏子噶爾瑚濟、阿蘭珠皆授牛錄額真,分轄所屬。
- ^ 《清史稿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九十九 拉布敦傳》:父錫勒達事聖祖,自讚禮郎累遷吏部尚書。……拉布敦,其第六子也。
- ^ 《清史稿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九十九 拉布敦傳》:生有力,能彎十力弓,左右射。工詩文,習外國語言。康熙間,襲叔祖勒爾圖三等阿達哈哈番世職。雍正朝,從傅爾丹討準噶爾,戰於和通呼爾哈諾爾;又從策淩討準噶爾,戰於額爾德尼昭:皆有所斬馘,授世管佐領。上命軍中舉驍勇之士,拉布敦與焉,賜孔雀翎。乾隆初,累遷正紅旗滿洲副都統。八年,复討準噶爾,授參贊大臣,出北路。九年,授定邊左副將軍。其冬,疏言:“厄魯特宰桑額勒慎等內牧布爾吉推河,烏梁海得木齊札木禪內牧布延圖河源。布爾吉推河在阿爾台山梁外,布延圖河源在阿爾台山梁內,距卡倫不遠,已闉坐卡侍衛等嚴防。”十年冬,疏言:“烏梁海得木齊烏爾巴齊等避雪,內牧黃加書魯克,距卡倫不遠。託爾和烏蘭、布延圖、哈瑪爾沙海諸卡倫外,皆有準噶爾人踪跡,仍闉坐卡侍衛等嚴防。”尋召還京師,授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復出署古北口提督。
- ^ 《清史稿 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九十九 拉布敦傳》:十三年,駐藏副都統傅清當代,命拉布敦往。十四年,召還,以紀山代,授工部侍郎。未終歲,上徵紀山還,復命赴藏。十五年,授左都御史。尋與傅清謀誅珠爾默特那木札勒,其黨羅蔔藏札什圍樓,拉布敦挾刃躍下樓,擊殺數十人,自剖其腹死。上聞,贈爵、賜金、立祠如傅清。命以拉布敦之族升隸正黃旗,諡壯果。子隆保,以侍衛襲子爵。誤班奪官,爵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