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瑞
段祺瑞 段启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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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执政 | |
任期 1924年11月24日—1926年4月20日 | |
前任 | 黄郛(大总统,国务院摄行) |
继任 | 胡惟德(国务院摄行) |
中华民国边防督办 | |
任期 1919年7月21日—1920年7月19日 | |
前任 | (自己,参战督办) |
继任 | (职务裁撤) |
中华民国参战督办 | |
任期 1917年12月18日—1919年7月21日 | |
前任 | (职务设立) |
继任 | (改任边防督办) |
讨逆军总司令 | |
任期 1917年7月3日—1917年7月16日 | |
前任 | (职务设立) |
继任 | (职务裁撤) |
中华民国参谋总长 | |
任期 1916年3月23日—1916年4月23日 | |
前任 | 冯国璋(未就任) 唐在礼(代理) |
继任 | 王士珍 |
中华民国国务总理 | |
任期 1913年5月1日—1913年7月31日 (陆军总长代理) | |
前任 | 赵秉钧 |
继任 | 熊希龄 |
任期 1916年4月22日—1917年5月23日 (第8任国务卿、第9任国务总理) | |
前任 | 徐世昌(国务卿) |
继任 | 伍廷芳(代理) |
任期 1917年7月14日—1917年11月22日 (第11任,正任) | |
前任 | 江朝宗(代理) |
继任 | 汪大燮(代理) |
任期 1918年3月23日—1918年10月10日 (第13任,正任) | |
前任 | 钱能训(代理) |
继任 | 钱能训(代理) |
湖北省都督 | |
任期 1913年12月19日—1914年2月1日 | |
前任 | 黎元洪 |
继任 | 段芝贵 |
河南省都督 | |
任期 1914年2月13日—1914年4月3日 | |
前任 | 张镇芳 |
继任 | 田文烈 |
大清湖广总督 (未就任) | |
任期 1911年11月17日—1912年2月12日 | |
前任 | 段芝贵(未就任) |
继任 | (清朝灭亡) |
大清江北提督 | |
任期 1910年12月18日—1911年10月23日 | |
前任 | 雷震春 |
继任 | 杨慕时 |
保定陆军军官学堂督办 | |
任期 1906年5月8日—1910年12月18日 | |
前任 | 冯国璋 |
继任 | 赵理泰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字 | 芝泉 |
号 | 正道居士 |
出生 | 1865年3月6日 同治四年二月初九 大清安徽省庐州府六安县 |
逝世 | 1936年11月2日(71岁) 民国二十九年九月十九 上海法租界盛宣怀公馆 |
死因 | 胃溃疡 |
墓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万安公墓西部陵区 |
籍贯 | 江西省 饶州府 |
国籍 | 大清(1865—1912) 中華民國(1912—1928) 中華民國(1928—1936) |
政党 | 皖系 安福俱乐部(安福系) |
配偶 | 吴氏 张佩蘅 |
儿女 | 段宏业(子) 段宏范(子) 段宏淑(女) 段宏彬(女) 段宏巽(女) 段宏筠(女) 段宏荃(女) |
父母 | 段从文(父) 范氏(母) |
学历 | 北洋武备学堂 普鲁士军官学校 |
著作 | 《训练操法详析图说》 《段祺瑞等要求共和电》 《乞共和第二电》 《正道居集》 |
宗教信仰 | 佛教 |
获奖 | 二品花翎(1902年) 奋勇巴图鲁(1902年) 头品顶戴(1910年) 建威上将军(1914年授予) |
军事背景 | |
服役 | 清末新军(1885—1912) 北洋陆军(1912—1926) |
军衔 | 陆军上将(1912年授予) |
参战 | 甲午战争(1895年) 与义和团之战(1900年) 辛亥革命(1911年) 府院之争(1916年) 护法运动(1917年) 张勋复辟(1917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7年) 外蒙古撤销自治(1919年) 直皖战争(1920年) 三一八惨案(1926年)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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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祺瑞(1865年3月6日—1936年11月2日),原名启瑞,字芝泉,安徽六安人,祖籍江西饒州,中华民国政治家,历任參謀總長、國務卿、國務總理、臨時執政。在任期間,反對帝制、總統制,再造共和,提倡責任內閣制,主張武力統一中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带领中国成为战胜国,加入国际联盟,并迫使外蒙古撤治。下野後隱居天津和上海,1936年病逝。著有《正道居集》。
生平
[编辑]早年
[编辑]段氏祖籍江西饒州,明末遷英山,清初遷安徽壽縣,清末再遷安徽六安。祖父段佩,屬李鴻章組建的淮軍,以軍功累提督,授振威將軍,曾殺當地土豪劉楠、劉樞,與劉家結怨。父段從文,在鄉務農,母范氏。[1]
幼年及入伍
[编辑]1865年(同治四年),段祺瑞生於安徽六安太平集,為段佩長孫。[1]
1868年,段佩在外,劉家尋仇,父母攜段祺瑞避安徽壽州。1870年,段佩回鄉,聲勢浩大,全家遷合肥西鄉,置田百餘畝。[1]
1872年,段佩駐江蘇宿遷,統領劉銘傳軍馬隊三營,他把段祺瑞接到身邊,送私塾讀書,又為段氏定下姻親,女方為宿遷舉人吳懋偉的女兒。[1]
1878年,段佩卒於任所,段祺瑞轉學合肥西鄉,一年多後因貧輟學。[1]
1881年,段祺瑞隻身投奔族叔、威海某營管帶段從德,補軍營哨書。[1]
1882年,父親在探訪回家途中遭劫殺,不久破案,兇手伏誅。次年,母親悲傷過度去世。段祺瑞將父母合葬於合肥西鄉。[1]
學習經歷
[编辑]1885年,李鴻章在天津紫竹林創辦武備學堂,楊宗濂為總辦,段祺瑞以優異成績考入砲科一期。在天津,段祺瑞學習兵法、地形、軍器、砲台、算法、測繪、國文等課程,「力學不倦,每屆學校試驗,輒冠其儕輩,與王士珍等齊名於時。」還修好從德國進口的管退炮瞄準器,受學校器重。1886年,段祺瑞赴合肥與吳氏完婚。[1]李鴻章至武備學堂考察,其他學生連射六砲都未中浮靶,段祺瑞每發必中。李鴻章又問了一些試題,段祺瑞對答如流,李鴻章歎:熟知軍事,俾易造就,是一個可用之材![2]
1887年,以最優等從天津武備學堂畢業,分配旅順砲台監修。次年生子宏業。冬,李鴻章奏派天津武備學堂畢業生赴德意志帝國,第一批共五人,名單初呈時未有段祺瑞名,李鴻章予以修改。[2]另一說段祺瑞考取第一名。[1]另外四人為:商德全、吳鼎元、滕毓藻、孔慶塘。
1889年春,五人抵柏林,在普魯士軍官學校學理論與操練,之後到埃森市克虜伯兵工廠實習。弗里茨·克虜伯與李鴻章交好,曾親往梅噴射擊場授課。次年春,光緒帝特使洪春偕弗里茨探望留學生,五人操演各式口徑的大炮,十分成功。其他四人先行回國,段祺瑞繼續學習彈殼加工、銑磨來福線、灌製優等鋼技術,以及火砲構造、保養等課程。冬,回國。[2]
回國初期
[编辑]段祺瑞入稟李鴻章,李審視一番他的辮子,和顏悅色地說:你的責任是報效國家而不是剪辮子。段祺瑞感到慚愧,因為他很想剪掉。[2]先任天津機器製造局委員,1891年改任威海隨營武備學堂教習。
1895年,日軍圍困威海衛,段祺瑞帶學生搬運砲彈,又操作大砲與日軍激戰。[2]
中年
[编辑]清朝
[编辑]結交袁世凱
[编辑]甲午戰爭大清慘敗,劉坤一、張之洞等舉薦浙江溫處道袁世凱練兵,光緒帝下令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新軍採德國建制,按德軍教條訓練,裝備全由德國進口。袁世凱又從淮軍、天津武備學堂和李鴻章等處選拔一批軍官,段祺瑞主管砲兵,又任砲兵學堂監督。[1]
1898年,段祺瑞升敘加銜。12月,袁世凱新軍編入武衛軍,改稱武衛右軍,由北洋大臣、直隸總督榮祿節制。冬,榮祿派段祺瑞等赴日本觀操。回國後編纂《訓練操法詳析圖說》。[1]
光緒廿六年二月,袁世凱任山東巡撫鎮壓義和團,段祺瑞隨往。次年吳氏病逝於濟南。袁世凱將表姪女張佩蘅許配給段。張佩蘅幼年喪父,由袁世凱夫婦養大,其祖母即袁世凱之姑母。袁世凱又請段總辦隨營學堂。蕭縣徐樹錚投奔段氏,拜為記室。1902年,袁世凱奏段氏總辦學堂卓有成效,鎮壓廣宗、威縣義和團有功,遂賞戴花翎、加奮勇巴圖魯。[1]
訓練新軍
[编辑]1903年10月,清政府決定設立練兵處,統轄新軍訓練,同年12月袁世凱兼任練兵處會辦大臣,因袁世凱推薦,段祺瑞升任練兵處軍令司正使、加副都統銜。此時段祺瑞与冯国璋、王士珍並称为「北洋三杰」,段被稱為「北洋之虎」[3]。1904年,段祺瑞兼任常備軍第三鎮翼長署理;1905年2月正式升任新军陆军第四镇统制,驻军天津马厂,同年進行的河間秋操演習段祺瑞擔任北軍總統。
1906年,段祺瑞改任陸軍第三鎮统制兼北洋武備學堂督理,1906年3月被任命為福建省汀洲鎮總兵,段祺瑞南下赴任。5月8日,陸軍行營軍官學堂在保定成立,段祺瑞任督辦[4]:27。段祺瑞在北洋軍系影響力是基於他長期主掌軍隊訓練及養成,新軍逐漸編練成形的同時,段祺瑞也逐漸在軍隊中植入屬於他專屬的倫理性影響力。
1909年1月2日,袁世凯一度失勢,遭清政府下令“着即开缺,回籍养疴”,袁世凯臨別前將北京私宅赠与段祺瑞。段祺瑞則在同年12月回任陆军第六镇统制。
1910年5月25日,清廷以段祺瑞督办北洋陆军学务有功,赏头品顶戴。12月18日加侍郎衔,外放任江北提督,驻江苏淮安清江浦,负责本地治安。
共和雙電
[编辑]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清政府重新啟用袁世凱,袁世凱將段祺瑞召回北京,10月25日段祺瑞升任清军第二军軍統;第二軍隨後開拔南下與第一軍(軍統馮國璋)一同清剿革命黨,清廷增封段祺瑞為湖廣總督。由於袁世凱與革命黨間持續進行談判,南下清軍並未盡全力掃除武漢當地之敵;待11月13日袁世凱擔任內閣總理大臣取得職權後,段祺瑞除湖廣總督之位外會辦撫剿事宜;由於馮國璋攻克武漢三鎮進度過順,11月28日袁世凱任命段祺瑞調任第一軍軍統,第二军軍統換由馮國璋擔任。12月5日,段祺瑞下令第一軍退出漢陽,開始進行南北議和,革命軍黃興、孫文等同意,倘能促使宣統退位,可由袁世凱擔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1912年1月26日,在袁世凱授意下,段祺瑞等北洋軍五十位將領聯名發布徐樹錚起草的《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5],向隆裕太后逼宮,不久,段祺瑞又發表《乞共和第二電》[5],直接挑明「謹率全軍將士入京,與王公剖陳利害」,直接以武力恐嚇隆裕太后,隆裕于2月12日颁降懿旨,接受優待條件,溥儀退位,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中華民國
[编辑]袁段反目
[编辑]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出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段祺瑞同時出任陸軍總長。
1913年7月,段祺瑞代理國務總理,組成段祺瑞臨時內閣,調兵鎮壓二次革命;12月陸軍總長一職由周自齊接任。此後又署理湖北都督兼領河南都督,鎮壓白朗起義。
1914年2月,袁世凱段祺瑞召回北京述職,其湖北都督由段芝貴、河南都督在4月由田文烈接任;1914年5月,袁世凱增設海陸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試圖收回由陸軍部主控的軍權,段祺瑞擔任陸軍總長;段祺瑞因不滿這個調任,在陸軍總長一職任內主要業務都由親信徐樹錚定奪。6月30日,段祺瑞獲授建威上將軍,兼管理將軍府事務[6]。11月,日本軍隊占領青島,段祺瑞主張與日本决一死戰。此後,袁世凱與段祺瑞的不和日趨浮上檯面。
1915年5月“二十一条”签订后,段祺瑞告病辭職,赴西山养病,8月29日,袁世凱批准他辭去陸軍總長一職,由王士珍接任,但仍留管理將軍府事務及統率辦事處辦事員[7]。袁世凯在1915年底推行洪憲帝制時,段表示不拥护帝制。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被迫取消帝制,恢復共和制,23日,委任段祺瑞為參謀總長[8],4月22日,改任國務卿[9]。
府院之爭
[编辑]6月6日,袁世凱病逝,7日,黎元洪接任大總統,段祺瑞依舊擔任國務總理,但二人對政事處理方向不同,21日,段祺瑞提出辭職,雖然段祺瑞同意留任[10],府院之間不和,由此而起。8月,總統府秘書長丁世嶧與國務院秘書長徐樹錚互爭事權,段祺瑞又再辭職,雖然段很快便被勸回[11],但兩方互鬥,沒有停息。段祺瑞成為北洋政府內皖系的領袖。
1917年5月,段祺瑞因對德國宣戰一事,與國會鬧翻,督軍團又從旁慫恿,要求解散國會,迫使大總統黎元洪于23日將段祺瑞免職[12],引發由张勳领导的溥儀復辟。復辟歷時十二日後即被段于天津馬廠誓師镇压。
戰敗下野
[编辑]虽然溥仪复辟失败,但黎元洪拒绝复总統任,只得由馮國璋继任;段祺瑞无意重开国会,使孙文等革命党人有借口在广州发起护法运动,南北因此分裂,馮、段二人对于统一中国的方式,意見相阻,发生第二次府院之争。1917年8月14日,中国对德國及奧匈帝國宣戰,正式加入一战,並派華工到歐洲,及換取列強对中國如大國的待遇。9月下旬,湘南护法战争爆发,段祺瑞派兵入湖南讨伐护法军。11月14日,北军总司令王汝贤和副司令范国璋二人突然通电全国,要求停战,段祺瑞大吃一惊,11月22日,他辞去了总理职务[13]。为要安抚段祺瑞皖系军阀,12月18日,馮国璋任命段为督办参战事务[14]。
1918年3月18日,北军夺回湖南岳州,主战派士氣大振,翌日(19日),曹锟等二十多人联名请段祺瑞出山[15],段便于23日复职總理[16]。同年10月10日,馮國璋大总统的任期屆满,安福国会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段表面與馮國璋約定共同下野[註 1],但持續透過安福系在幕後操縱政權。1920年7月直皖战争爆發,皖軍戰敗被擊潰。皖系勢力自此被完全瓦解,段亦隨即徹底失勢下野,退隐天津並甚少過問政事。
晚年
[编辑]南北和議
[编辑]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发动甲子兵变,推翻大总统曹錕,先邀请孙中山北上,后与奉系妥协,请段祺瑞出山,出任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國家元首。段祺瑞被推為「臨時執政」,稱「外崇國信」,承認一切不平條約繼續有效[18]:43。針對孫中山主張召開國民會議,段祺瑞宣佈召開善後會議,只限各省首領、各省區長官、有功勳及特殊資望者,不包括人民代表[18]:43。
1925年4月24日,段祺瑞正式下取消法統令,废除斷續運行12年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由中華民國臨時參政院替代之。
隱居天津
[编辑]1926年3月18日,发生北洋政府镇压北京学生运动的三·一八惨案,同年4月9日被鹿鍾麟驱逐,避入東交民巷法使館。後聯奉軍不成,20日下野返天津日租界隱居,作寓公潛心禮佛,自号“正道居士”。
1928年7月3日蔣抵北平後,聽聞段祺瑞之安福系在天津活動之說,乃以學生身分致書段氏,勸其愛惜令名:「弟子蔣介石謹致敬於芝泉夫子座前,而問起居……中正與先生別垂二十三年,知先生或憶當年弟子中有蔣志清其人者。此二十三年中,先生幾度秉國大政,備極喧赫;而中正始終追隨先總理,奔走革命,致力撲滅奉先生為領袖之北洋軍閥,歷盡艱苦,而未嘗偶一修音問者公也。今燕雲收復,北伐即告完成,中正身臨舊都,未遑寧處,上書敬候居者私也。公私之間,截然有鴻溝在。……中正對於先生已往翊贊共和之勳績,深知尊重,無敢或忘;並深願先生愛惜令名,善用勳望,以固革命之基,而奠共和之實,使天下後世皆知先生救國愛民之真誠,而不終為奸邪宵小之所誤,是則公私之幸也。語曰:君子愛人以德。輒敢以弟子之私,布其誠悃,惟希鑒察。」[19]:161-162
移居上海
[编辑]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就多次到天津日本租界区秘密会晤溥仪、郑孝胥、段祺瑞、吴佩孚等人,欲在东三省和华北地区扶植代理人。[20]
1932年,据阎锡山日记,段祺瑞使人来访,欲出兵平津攻打张学良,掌权华北以对抗国民政府:“合肥(即段祺瑞)使人来云:北方军人均一致倒张,倒后段可收回东省,北方另成政府以抗南,只俟公一诺。余答曰:未闻内乱愈张而外患能息者。日,大国也,不可测度,请段公勿受其欺。此为四月间事。五月间复专使来云……七月下旬,复由王军长寄语云:外交、内部均已办妥,拟入宋哲元军中,效马厂誓师法,通电抗日驱张,只得公一诺即行发动。余曰:外患已成,国固不幸,然负咎有人,段公此举,恐以救国之心,蒙乱国之责。”[20]
1933年1月,日軍攻占山海關,華北情勢危急,蔣恐段祺瑞為日人利用,乃請交通銀行董事長錢新之作為特使,持其親筆函赴天津,往見段氏,邀請南下;段氏亦恐遭日人劫持,經思考後決定接受,於1月21日凌晨離開天津南下,1月22日抵達南京,蔣親自於下關碼頭迎接[19]:162。1月23日,蔣復陪同段氏往謁中山陵,向孫致意,並「與之暢談辛亥年要求共和通電以前之歷史」,謂:「此老骨格與精神,求之當世不可多得也」,午夜蔣送段氏登車赴上海定居[19]:162。2月段祺瑞移居上海,其宅邸位于法租界霞飞路(今淮海中路)的盛宣怀公馆;日后该公馆先后成为日本國驻沪领事馆、日本国驻沪总领事官邸,旁边为上海图书馆,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在其附近。
对于段祺瑞的悬崖勒马,国民政府财政部每月支付2万元的巨款,用以维持段祺瑞及其家人旧属的生活。[20]1935年,段被任命為国民政府委员,但没有就职。
逝世
[编辑]1936年11月2日,段氏於上海病逝[19]:162,享年71歲。遺囑:[21]
“ |
余年已七十有余,一朝怛化,揆诸生寄死归之理,一切无所萦怀。惟我瞻四方,蹙国万里,民穷财尽,实所痛心!生平不喜多言,往日曲突徒薪之谋,国人或不尽省记,今则本识途之验,为将死之鸣,愿我国人静听而力行焉!则余生虽死犹生,九原瞑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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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3日,蔣致電中央,以其「贊成共和與再造之功,殊不可沒」、「實為元勳」,建議國葬,指示軍事委員會及軍政部派員協助治喪;又親撰輓聯。[19]:162
褒恤令:[22]
前臨時執政段祺瑞,持躬廉介,謀國公忠。辛亥倡率各軍贊助共和,功在民國。及袁氏僭號,潔身引退,力維正義,節概凜然。嗣值復辟變作,誓師馬廠,迅遏逆氛,卒能重奠邦基,鞏固政體,殊功碩望,薄海同欽。茲聞在滬溘逝,老成凋謝,惋悼實深,應即予以國葬,並發給治喪費一萬元。生平事蹟,存備宣付史館。用示國家篤念耆勳之至意。此令!
中華民國行政院
蔣審視此令後,又說:「段氏對於國家確有不沒之功,於己之師生關係尤無任哀悼也。」[19]:162
段氏葬於萬安公墓。
歷代內閣
[编辑]1916年段祺瑞第一次内阁
[编辑]1916年4月23日成立。国务總理段祺瑞,外交總長陸徵祥(后由曹汝霖兼署),內務總長王揖唐,財政總長孫寶琦,陸軍總長段祺瑞兼,海军总长刘冠雄,司法总长章宗祥,教育總長張國淦,農商總長金邦平,交通總長曹汝霖(大半由梁士詒決定),參謀總長王士珍,審計院長莊蘊寬。1916年6月30日改组,1917年5月23日因府院之争结束。
国务总理段祺瑞,外交總長唐紹儀(唐未到前由陳錦濤兼署,9月唐抵达,因督军团通电反对,旋即辞职,伍廷芳接任),內務總長許世英,財政總長陳錦濤,陸軍總長段祺瑞(兼任),海軍總長程璧光,司法總長張耀曾(張耀曾未到前由張國淦兼署),教育總長孫洪伊(次长吳闓生代理,范源濂继任总长,孫洪伊改任內務總長,原內務總長許世英改任交通總長),農商總長張國淦,交通總長汪大燮。
1917年段祺瑞第二次内阁
[编辑]1917年7月17日成立,11月22日因第二次府院之争结束。国务总理段祺瑞、外交總長汪大燮、內務總長湯化龍、財政總長梁啟超、陸軍總長段祺瑞兼、海軍總長劉冠雄、司法總長林長民、教育總長范源濂,農商總長張國淦、交通總長曹汝霖。
1918年段祺瑞第三次内阁
[编辑]1918年3月29日成立,12月13日因新国会(安福国会)成立结束。国务总理段祺瑞、外交總長陸徵祥、內務總長錢能訓、財政總長曹汝霖兼,陸軍總長段芝貴、海軍總長劉冠雄、司法總長朱深、教育總長傅增湘、農商總長田文烈、交通總長曹汝霖、机密院院长曹泾沅。
西原借款
[编辑]西原借款為1917年至1918年间段祺瑞政府和日本签订的一系列公开和秘密借款的总称。
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后,为推行“武力统一”政策,镇压孙中山倡导的护法运动,以中國權利為抵押品,向日本大量借款。1917-1918年,段祺瑞共向日本借款5亿日元。其中由西原龟三与段祺瑞政府的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商办议定的有吉会铁路、满蒙四铁路、吉林、黑龙江两省的森林和金矿、有线电信、参战、交通银行等八项借款,共计1.45亿日元。
通过这一借款,段祺瑞把中国山东和东北地区的铁路、矿产、森林等权益大量抵押给日本。
西原借款所得款項,日後用於財政性支出占65.22%,軍費占總支出占25.40%。
中日协定
[编辑]1918年5月16日,日本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靳云鹏,在北京秘密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日又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与日本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日本在战争期间可以进驻中国境内;日军在中国境外作战时,中国应派兵声援;作战期间,两国互相供给军器和军需品。
通过“协定”,日本派出大批军队进入中国东北,此時沙俄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東線對上德國處於苦戰狀態,於是日本迅速取代了沙俄在东三省的戰略地位,中国東北面临沦为日本殖民地的局面。
六不总理
[编辑]段祺瑞是当时少有的人品高尚的廉洁官员。他一生做人信条是“不抽、不喝、不嫖、不赌、不贪、不占”,人称“六不总理”。当时,达官贵人多有三妻六妾,段祺瑞的第四位姨太太貌美且知礼,段祺瑞很喜欢。但得知她已经有了意中人之后,段祺瑞便忍痛割爱,成全她和意中人的婚事。段祺瑞让姨太出嫁的事,在当时民国社会传为佳话,此外,段祺瑞一生没有房产,从来不收礼,晚年保持气节,拒绝与日本军部合作。其人格与作风,是中国政治中的一股清流[23]。
評價
[编辑]- 1918年3月,段祺瑞復任總理時,有評論說:「段氏頭腦簡單,目光不遠,固盡人而知之;然此外段氏尚有極大之病,卽止以包圍其左右之二三人爲人物。蓋彼以爲全國之人物止有徐樹錚、吳光新等,此外,彼概無所感觸。自此點言之,謂段氏爲澈頭澈尾之軍人,甚爲妥當;謂澈頭澈尾之非政治家,亦極妥當……或謂其最大之病在好好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殊不知彼實不知何爲好何爲惡,蓋一單純渾朴之人也。以上所言,指其短處,然尚有長處 —— 卽有肝膽、重言諾、肯負責。此三長處雖不足掩其短,然求諸全中國露頭角之人物,無一可以比肩。」[24]
- 段祺瑞因致电要求清帝退位、抵制洪宪帝制和讨伐張勳復辟这三件事,有“三造共和”的美誉。梁启超评价段祺瑞:“其人短处固所不免,然不顾一身利害,为国家勇于负责,举国中恐无人能比。”吴佩孚:“天下无公,正未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奠国著奇功,大好河山归再造;时局至此,皆误在今日不和,明日不战,忧民成痼疾,中流砥柱失元勋。”[25]
- 1924年,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段祺瑞被推为中華民國临时执政。1926年,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聯合發動學生抗議,北京軍警鎮壓请愿学生,造成“三·一八惨案”,旋被冯玉祥赶下台。“三一八”惨案发生后,有说法认为段祺瑞随即赶到现场,向死者长跪不起,并决定终身食素,至死都没有违背这一决定。根據當時新聞檔案,段祺瑞根本没有去“三一八”惨案现场,也没有出现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26],並且段政府称示威学生为“暴徒”[27]。有回忆者称段祺瑞在三一八之后在家中也吃荤,在其他场合吃素只是与信佛有关[28]。
著作
[编辑]段祺瑞晚年喜好吟詠,有《正道居詩》、《正道居詩續集》、《正道居感世集》、《正道居感世續集》等,後合編為《正道居集》,計有文八篇,詩三十五題五十四篇。
香港學者陳煒舜積數年之力,在《正道居集》的基礎上補輯逸作,包括文(聯、頌)三十二篇、詩十題十篇,集合近三十位青年學人撰寫解題、註釋,附以〈剪影集錦〉與〈公文電報選輯〉,編成《段祺瑞正道居詩文註解》(臺北:萬卷樓,2020年3月)[29]。
影視作品
[编辑]参见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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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鲁建. 段祺瑞旧居(图). 天津日报. 2023-04-18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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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段間之感情,本極落落,七日就職以來,彼此相見不過四次,無怪隔閡之深。二十一日段氏旣提出辭職書,遣人向黃陂致意,辭氣甚爲决絕,翌日黃坡堅邀段氏入府午飯,有徐菊人、湯濟武在座,黃陂竭力周旋,段氏之意已回,遂允月內暫不言去,退後復經徐等再三慰解,段乃提出『軍國大事旣由國務院負責,元首應端拱受成』一語,以爲承諾留職之附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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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以聲望素著,中外信仰者,非公莫屬……伏維我公再造共和,功在民國……際此一髮千鈞,寧忍坐視不救?錕等已互相約定,我公如允任揆席,則同人等誓當一致,共扶危局……論情論事,皆當俯就,伏乞准如所請,惠然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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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本源. 《三一八惨案始末记》. 1926.
- ^ 王楚卿. 《段祺瑞公馆见闻》. 《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
- ^ 民國大軍閥著作罕有結集──《段祺瑞正道居詩文註解》後記. 灼見名家. [2020年] (中文(臺灣)).
来源
[编辑]- 书籍
- 吴廷燮:《合肥段公年谱》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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