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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玺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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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玺
大明
籍贯安庆府太湖县
字号字天章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正德二年(1507年)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周玺(?—1507年),字天章直隶庐州卫(今安徽省合肥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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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进士[1][2],授吏科给事中。累升至礼科都给事中。周玺为人慷慨好言,明武宗即位初期,周玺请求毁去新建的寺庙道观,并逐法王、真人,停止道士所做的祈祷礼仪,并追论太监齐玄炼丹浪费财政的罪过。不久,因为连时下雨,其与同僚弹劾侍郎李温、太监苗逵等人。同年九月,因星变,再弹劾李温与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熊翀、李温、金泽等人被罢免。当时武宗派遣太监韦兴镇守郧阳,周玺上疏反对。之后又与同官请求改正时政弊病,没有得到批准[3]

正德元年(1506年),周玺再次上疏,弹劾大臣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此后上疏指责武宗荒乱时政,御史何天衢等亦赞同其言。奏折抵达礼部,礼部尚书张昇请求采纳其建议。武宗虽然不加以责怪,但仍然不采纳。次年,周玺升任顺天府府丞。因其屡次进谏,得罪刘瑾等人。当时,武宗命周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卫都指挥杨玉勘察近县皇庄,杨玉为刘瑾党羽,周玺对其辞色无假,与其交往只用牒文。杨玉奏其侮慢皇帝亲使,刘瑾于是矫旨逮下诏狱并严刑拷打,周玺以此致死。三年后,刘瑾被诛,朝廷诏复其官赐祭,体恤家人。嘉靖初年,录用其一子为官[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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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荣一;祖父周彦高;父周鉴,义官。嫡母胡氏;生母李氏[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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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周玺,字天章,庐州卫人。弘治九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三迁礼科都给事中。慷慨好言事。武宗初即位,请毁新立寺观,屏逐法王、真人,停止醮事,并论前中官齐玄炼丹糜金罪。顷之,以久雨,偕同官劾侍郎李温、太监苗逵。九月,以星变,复劾温及尚书崔志端、熊翀、贾斌,都御史金泽、徐源等,翀、温、泽因是罢。帝遣中官韦兴守郧阳,玺力言不可。寻复偕同官言:“迩者聪明日蔽,膏泽未施。讲学一暴而十寒,诏令朝更而夕改。员方革复留,镇监撤还更遣。解户困于交收,盐政坏于陈乞。厚戚畹而驾帖频颁,私近习而帑藏不核。不可不亟为厘正。”不听。”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正德元年复应诏陈八事,中劾大寮贾斌等十一人,中官李兴等三人,勋戚张懋等七人,边将朱廷、解端、李稽等三人。未几,言:“陛下即位以来,鹰犬之好,糜费日甚。如是不已,则酒色游观,便佞邪僻,凡可以悦耳目荡心志者,将无所不至。光禄上供,视旧十增七八,新政已尔,何以克终。”御史何天衢等亦以为言。章下礼部,尚书张昇请从之。帝虽不加谴,不能用也。明年擢顺天府丞。玺论谏深切,率与中官抵牾,刘瑾等积不能堪。至是,命玺与监丞张淮、侍郎张缙、都御史张鸾、锦衣都指挥杨玉勘近县皇庄。玉,瑾党,三人皆下之。玺辞色无假,且公移与玉止牒文。玉奏玺侮慢敕使,瑾即矫旨逮下诏狱,搒掠死。瑾诛,诏复官赐祭,恤其家。嘉靖初,录一子。”
  5. ^ 《国朝献征录》75卷,685:顺天府丞周玺传 周玺,字天章,弘治丙辰举进士。除吏科给事中。时孝皇优容直言,玺抗疏有关国体切民隐者,多见采纳。转工科,寻擢礼科都谏。迨武宗初服,逆瑾擅权,恶玺直,乃陞顺天府丞,实则抑之也。未几,同锦衣指挥杨玉勘事。赤县杨玉者,瑾之党也。众见玉皆低首,玺独与抗辞,色不少假借。事竣,瑾嗾玉诬玺篾视近臣,遂矫制付诏狱,极其拷掠,身无完肤,弗少屈。曰:吾死不足惜,使忠义畏愞,可惜耳!瑾闻益憾之,使削籍,夺其敕命,寻卒于京邸。越三年,瑾伏诛,国是既明,用言官,议还其官,遣守臣谕祭,并复其家。世宗继统,诏录先朝守正被害之臣,当道首以玺言,遣官加恤,典有抑郁未伸遽焉沦没之句。荫叙其嗣。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