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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同行评审/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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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期︰2009年1月3日至2009年2月3日

内容与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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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条目内的学术成份、遣词造句、翻译精确性、完成度及连贯性等一概与内容有关的要点
(:)回应,谢谢指正。能否整篇仔细看过?特别是那个第一次就职演说部分。那个我翻得很惭愧,抄经济学人中文版加修改的。很不到味,没能把演说的力道透出来。--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3日 (六) 18:32 (UTC)[回复]
  • 我把引言部分做了些修饰。但是我把"pack the Supreme Court"这句话留了下来。虽然我不通美国史,但是若去读过会发现“撵走最高法院”这个翻译实有问题,意义刚好相反。罗斯福其实是想把支持新政理念的大法官塞进最高法院来改变比例,使支持者变多数,而不是要撵走什么人或什么组织。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建议译者不能只是单纯把原文翻成中文,而是要把所有相关条目与参考文献都读过,甚至还要去自己去找其它的参考资料。另外,我一直觉得,“他与其妻埃莉诺·罗斯福,仍旧是美国现代自由主义的试金石”或许翻成“他与妻子埃莉诺·罗斯福为美国现代自由主义立下典范”会比较顺畅。
本文部分还是有很多英文与中文顺序差异的问题要修饰,例如“罗斯福和露西间仍保持了正式书信来往,但他们也没有去看对方一直到1941年。”此外,中文的副词语尾助词应是“地”,“的”则是形容词语尾助词(参见副词)。-- Marcus Hsu  talk  2009年1月4日 (日) 04:56 (UTC)[回复]
(:)回应,那篇我也仔细看过,因为看过才翻成“撵走”。我一开始打算用“最高法院改组法案”,可是那个是后来的学者为了“文雅”两字起见下的说法,徐兄也知道美国人大众比较直接,在他们的国会才会改成“Judiciary Reorganization Bill”这种经过修过的辞,民间一般都用比较易记的词。撵走是因为当初这些大法官们共和党占多数,国会已经是民主党天下,所以几个救急法案被弄成违宪才会让罗斯福出此下策。翻成“撵走最高法院”的原因还有一点,假设当年罗斯福不用这种威逼的政治手段,那新政因为法案未过失败,这些是否造成共和党或者保守民主党人对其指责?换句话说,共和党与保守民主党员一方面要叫罗斯福弄些法案救救大众,一方面又叫他不能做这不能做那(绑手绑脚),而错了都是罗斯福的错 (又要马儿好又要马而不吃草) 。我从该条目上下文得知罗斯福的个性不会那样屈服 (对纳粹德国、几次大选、瘫痪残障等等都证明他个性除刚毅外外加强势),所以才会有撵走“不支持法案通过的法官一事”。至于试金石改成典范,这个我挺同意,马上改。--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12:34 (UTC)[回复]
关于这点可能要请对美国史有研究的人来回复,我目前查到的资料都并没有“撵走”之意,反而比较接近是“塞满”的意思。换成一般通俗口语的讲法,罗斯福是打算增加许多大法官以便把法院塞到爆之意。-- Marcus Hsu  talk  2009年1月4日 (日) 15:07 (UTC)[回复]
我也同意“撵走”一词并不适合,与英文原意确有出入,查文中有用“打发走”这个字眼,个人认为比较确切。--ClitheringMMIX 2009年1月4日 (日) 18:25 (UTC)[回复]
(:)回应,同意。改成“打发走”。诸位对罗斯福第一次就职演说部分翻译能否给点意见?多谢多谢。--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4日 (日) 18:35 (UTC)[回复]

格式与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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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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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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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别章节有些太琐碎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月22日 (四) 09:25 (UTC)[回复]
  • 有 些地方的语句需要修改以符合中文习惯。例如,“罗斯福坚持其立场,但是在愤怒的退伍军人与参议员休伊·皮尔斯·朗结盟,并通过一个巨大红利法案压过罗斯福 的否决权后遭遇挫败”,“遭遇挫败”的到底是罗斯福还是愤怒的退伍军人?如果是前者,建议改为“虽然罗斯福坚持其立场,但是愤怒的退伍军人还是让罗斯福遭 到了挫败,他们与参议员休伊·皮尔斯·朗结盟,并促使国会通过一个巨大红利法案而压过了总统的否决权。”;另外,什么是“巨大红利法案”,它对愤怒的退伍 军人和罗斯福有什么影响?—Webridge传音入密 2009年1月23日 (五) 07:26 (UTC)[回复]
(:)回应, 感谢您的意见与修改,原文“Protests erupted, led by the Veterans of Foreign Wars. Roosevelt held his ground, but when the angry veterans formed a coalition with Senator Huey Long and passed a huge bonus bill over his veto, he was defeated.”。巨大红利法案并未解释。敝人认为,如果该章节在这里岔开深入去讨论那件事的话,原本已经很长的论点就不是聚焦在罗斯福本人一生经历 上。请两位如有进一步意见到上面的同行评审链结提供修改意见。谢谢。--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7:54 (UTC)[回复]
你可以将我的意见移动到同行评审。我之所以提出巨大红利法案的问题,是因为语句的逻辑关系,巨大红利法案的通过和罗斯福遭到了挫败并没有直接联系,可能的解释是巨大红利法案的通过否定了罗斯福所坚持的立场,但又是如何否定的呢。当然,这可能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Webridge传音入密 2009年1月23日 (五) 08:12 (UTC)[回复]
(:)回应,敝人觉得,当初作者群写这段的用意是,并不是所有在新政所提出的方案都全盘通过。他们只是稍稍提一下罗斯福受阻的议案背景。那个巨大红利法案指的是甚么要考证不是很容易,敝人去翻过 Huey Long 的资料,跟他的 Share Our Wealth 演说有关,但原文意思只是“理念相同而结盟”(Share Our Wealth演说里头其中一项诉求是老兵欠下的债要求由国家偿还,罗斯福认为那是接近共产主义的做法),并不是 Huey Long 主推的。另外该法案的主角海外退伍军人协会的参考资料,并没有特别去提这件事。--Zanhsieh (留言) 2009年1月23日 (五) 08: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