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同行評審/威廉王子 (格洛斯特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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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王子 (格洛斯特公爵)
[編輯]- 威廉王子 (格洛斯特公爵)(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其他以往記錄請參見條目的討論頁。
- 說明:全篇譯自英文頁面「Prince William, Duke of Gloucester」,期待批評指正。—Ehrijrf(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08:07 (UTC)
- 評審期︰2014年5月26日 08:07 (UTC) 至2014年6月26日 08:07 (UTC)
內容與遣詞
[編輯]- 宮務大臣(Lord Chamberlain)翻譯為張伯倫勳爵,這是一個職位不是一個人名。原文的意思是擔任宮務大臣的多賽特勳爵。Lady Fitzhardinge翻譯為勳爵夫人更佳。「披戴湛藍斗篷的威廉王子,於1698年獲得嘉德勳章」一句的原文意思應該是身披嘉德騎士斗篷的威廉王子。Gz deleted(留言) 2014年6月12日 (四) 12:01 (UTC)
- 「典禮開始之後,格洛斯特一度因為身體不適與病痛而提早離開宴席,但他康復之後,就跑去溫莎大公園進行獵鹿活動,卻不小心被他父親的小聽差馬先男爵給弄傷出血。」Samuel Masham當時既然是page boy,那麼就不太可能已經是貴族。我瀏覽了有關條目,他的男爵爵位是遲至1712年才創設的,所以當其時應該直呼其名。Gz deleted(留言) 2014年6月12日 (四) 12:11 (UTC)
- 文中數次出現「格洛斯特」,如果要稱呼頭銜,應該稱呼其為「格洛斯特公爵」;如果稱呼名字,應稱其為「威廉」。格洛斯特並非能夠直呼的姓名。——User:Gourd 自我批評!團結!就事論事!(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7:55 (UTC)
- 並不同意。以阿瑟·韋爾斯利為例,就多被簡稱為「威靈頓」。不需要每一次都稱其為「威靈頓公爵」。Gz deleted(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4:46 (UTC)
- 「格洛斯特的療效曾令安妮公主與喬治王子出乎意料……」對應的原句是「The effectiveness of Gloucester's treatment having exceeded their expectations……」,我認為這一句還值得商榷。 ——User:Gourd 自我批評!團結!就事論事!(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8:02 (UTC)
格式與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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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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