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4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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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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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存在將近十年的興趣團體,對台灣地區威士忌品飲文化有極大貢獻,也是中文地區最大的品飲團體,對中文世界了解台灣品飲文化及歷史極為重要,同時也沒有任何營利性質,此品飲集團所辦理品酒活動及多,可以給予後進者發展方向及活動規劃參考,懇請予以保留—Wang142(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2:23 (UTC)
-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台灣最具有公信力的威士忌品飲社團,並不是拿來做推廣或商業用途利用—Crazykitty622(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3:30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7月1日 (二) 04:39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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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依据事实编辑,并无夸大宣传内容,禾香板作为新型人造板,参数优于其他板材,兼具不释放甲醛、节能环保的特性,符合市场需求,是未来板材发展的方向,理应通过—TheWind010(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5:25 (UTC)
- 在这里还发广告?--广雅 范★ 2014年7月2日 (三) 06:5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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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有内容均符合要求。仅因此理由删档--“(×)删除,缺乏关注度--百無一用是書生”,反映了在此条目上,相关“管理员”武断,滥用编辑权,伤害基本的维基自由精神。要求重新审核。—Zjwjs(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11:18 (UTC)
- 未完成: 所有内容均不符合要求。-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11: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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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應移動至教科書的食譜,而非徹底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6月29日 (日) 13:40 (UTC)
- 麻食麵、懶豆花、楚旺燒灌腸、踏豆餅︰未見其誌,請正其題。
- 油脆︰內容匱乏,未宜遷動,駁回。
- 皮渣︰已遷於彼,毋用重複,駁回。--J.Wong 2014年7月1日 (二) 04:36 (UTC)
- 無誌應是正簡之異所致,已正題。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日 (三) 12:29 (UTC)
- 麻食麵、懶豆花、楚旺燒灌腸、踏豆餅︰內容匱乏,未宜遷動,駁回。--J.Wong 2014年7月2日 (三) 22: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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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为操作失误导致误删要求,现在,请求管理员保我恢得数据,谢谢—Chuxue175(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08:47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7月3日 (四) 12:30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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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这个是人物百科,没有任何外链和广告。
2、该词条有对应的参考资料,另外也有搜狗百科。http://baike.sogou.com/v74910436.htm—Handylee87(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4:54 (UTC)
- 个人宣传。--广雅 范★ 2014年7月4日 (五) 07:52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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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中华民国条目正处于保护之中,所以我在其讨论页中使用{{editprotected}}请求管理员进行修改,遭速删的页面乃为此生成的相关页面,是为配合{{editprotected}}的patch参数使用的。—凝(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8:05 (UTC)
- 提请时页面未被删除;
- 您未在此页面修改任何内容,patch参数其实没用;
- 编辑请求我已处理。--广雅 范★ 2014年7月4日 (五) 08:08 (UTC)
- (:)回應感謝,請求處理了就好。=、=
我只能說一切發生的太快了。范先生請求處理時,該patch頁面已經被另一位維基用戶操控的機器人誤刪,隨後在我留言給遭從者後、提請時頁面被恢復了。--凝(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8:30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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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的原创概念—58.246.134.30(留言) 2014年7月4日 (五) 09:23 (UTC)
- 确认为广告。--Lanwi1(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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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仅仅列举了模块功能,难道是因为维基百科和百度的问题不让写。。我从百度页面的红色链接手机百度链接来的。正好我手机里有这个软件—Waeping(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0:39 (UTC)
- 那么应该写些什么呢,不适合写入辞典。有示例词条吗?Waeping(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1:10 (UTC)
- 航海世纪,众神之战写的都很简单,和英文维基百科Voyage Century Online差的很多Waeping(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11:46 (UTC)
- 確為廣告,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6:1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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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巡查到条目源明子时发现需要这个分类,感觉完全是正常的分类,不明白被删除的理由。见Category:1040年代逝世。多谢关注。—Kou Dou 2014年7月6日 (日) 07:52 (UTC)
- 此類當初確無屬,唯今既弗然,乃還。--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8:34 (UTC)
- 如此甚好,有勞。--Kou Dou 2014年7月6日 (日) 10:5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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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面屬於火影忍者裡的其中一位角色,可以合併至木叶村忍者列表,提案者應以盡量保留內容為原則,將其合併至木叶村忍者列表,而不是完全刪除。建議將頁面原有的內容合併至木叶村忍者列表。—森仔(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5:11 (UTC)
- 可,唯恕未諳此道,或請代勞。--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6:17 (UTC)
- 頁面原本內容在那裡能看見? 或請供頁面歷史鍵接以合併。--森仔(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7:39 (UTC)
- 請備電郵。--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8:1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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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来这个页面就不应该被删除,因为被替换成封禁模板之前有用户自己编写的用户页。应该恢复后回退到相应版本。—GZWDer(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4:1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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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理由同上,应该恢复被错误删除的版本。下次管理员解封时应该看看用户页历史记录。—GZWDer(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4:1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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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理由同上,应该恢复被错误删除的版本。—GZWDer(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4:18 (UTC)
- 未完成,没有被错误删除的版本。--Lanwi1(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6:04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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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存廢討論中給出的網頁(第二手來源),該網頁不足以作為關注度的證明嗎?
- 在審查提刪後的觀察期間又增加了很多註解資料作為佐證
- 討論頁中也有維基人提出『關注度足。如認為條目寫得不好,應維護而不是刪除。』, 而且維護是要長期,而非短期
- 如果以上均可證明有關注度也是有用條目,敬請復還該頁面,謝謝—Bugsung(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1:19 (UTC)
-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加上條目內容皆為廣告等宣傳內容,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因此無法在此同意您的條目覆核請求,本次請求維持原判。--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7月7日 (一) 17:11 (UTC)
信息是从疙瘩网络著名媒体的新闻稿中摘录,不存在广告成分,介绍都是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写的
请对新闻进行核查
- (:)回應 「新闻稿中摘录……」,一是侵權,二新闻稿都是官方語調,免不了廣告宣傳性質。--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7:31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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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客观事实,有权威参考。为啥百科一些管理喜欢掩耳盗铃呢?—175.168.83.160(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8: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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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本人当时不甚明了版权等问题合理解决方式,造成该词条被删除。但作为现代教育的重要范畴,该词条确实有必要独立存在。恳请管理现在恢复该词条页面,本人重新编写词条内容,定会符合维基百科相关要求。谢谢!—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2:28 (UTC)
- 未见授权,故无法恢复。您可直接重建无侵权页面。--广雅 范★ 2014年7月8日 (二) 14:26 (UTC)
- 谢谢管理关注!随后本人将先后重建主体间性教育、劳动商品论、剩余价值哲学等无侵权页面。请诸君监督!--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8:43 (UTC)
- 该条目并未以通俗易懂语言组织,让人不知所云,而且除了引言,很多皆直接复制自别的网站。建议作者可以改成如下句子:
**等这样的解释句子。(只是举例子,内容不一定符合原意)--脳補。◕‿◕。讨论 2014年7月9日 (三) 15:44 (UTC)主体间性教育是针对非主体性教育和个人主体性教育提出来的教育思想。它是一种哲学理论,是教育学中为了实现教育的目标而把学生看作主体,……
- 谢谢脳補建议!随后本人即尝试改写。--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3:36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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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真实的,不是广告—Yuneryunzhidi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9:42 (UTC)
-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加上條目內容皆為廣告等宣傳內容,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因此無法在此同意您的條目覆核請求,本次請求維持原判。--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7月11日 (五) 10:30 (UTC)
- 狀態: 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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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次此條目的存廢討論於2013年3月通過,並重定向至NMB48,然而此人在這一年間知名度已經有所提升,也獲得了不同的報道關注,例如有此人退出組合後再度回歸的報道:[1][2](2013年10-11月);被取消升格的報道:[3](2014年2月);演出電視劇的報道:[4][5](2014年5月);成為唱片封面照片主角的報道:[6]、而這個還附有個人介紹:[7](2014年7月),故相信此人現在的知名度和關注度已經符合標準,因而請求推翻上一次存廢討論結果,允許另立新文。—lssrn45 | talk 2014年7月8日 (二) 16:10 (UTC)
- (+)支持,同上理據。—AT 2014年7月8日 (二) 16:21 (UTC)
- (+)支持,已見有效來源。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9日 (三) 04:34 (UTC)
- (+)支持, 同上Tiensing(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7:33 (UTC)
- 依照WP:NOR、WP:V等方針以及依照關注度指引的說明,一個條目至少加入兩個參考文獻,推翻上次存廢討論的理據。--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7月11日 (五) 10:43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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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游耀光的小編salra1013(留言) ,期間一直很用心在編輯,因為我是百科的菜鳥,若編的不好,或是有侵權,也請管理員多多包涵與幫忙修改,修改後都有留意刪除不該編輯的內容,在編輯的同時都是訪問過游耀光本人與台灣電視公司才編輯而成的內容, 如果編的內容有不妥,都是對於百科不了解,請大家協助幫忙,不是接刪除它就了事了,這樣不但沒有意義,更無疑是對一個維基新人澆了一盆冷水salra1013(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8:58 (UTC)
- 未见能推翻讨论的新的理据。--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1:50 (UTC)
- 广雅 范請問要有什麼推翻討論的新的理據??我真的不是很清楚,我只求如果我編的不好可以請求管理員協助修改,不是直接將它刪除salra1013(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21:11 (UTC)
- 请阅读我们的删除方针。新手需要做的事情应该是了解规则。另请不要擅自更改处理结果。--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3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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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临时页面中的所有内容,都直接出自我自己的语言表述,意思应用内容都已经标明出处。不知违反哪一条快速删除规则而被快速删除?请复核!—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0:33 (UTC)
- 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1:47 (UTC)
- 2014年7月11日 (五) 02:46 Lanwi1(讨论 | 贡献)删除页面主体间性教育/temp (G16: 临时页面依然侵权) 这是删除日志,请查看!--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3:40 (UTC)
- 请重新开启一个请求。另,请留意标题是否为繁体。--广雅 范★ 2014年7月11日 (五) 17:16 (UTC)
- 删除日志--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7:20 (UTC)
- 已按广雅 范与Lanwi1两位管理意见重新提出请求,请复核为盼!谢谢!--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3:42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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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完全按照wiki中其他公司类条目编写,删除了所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广告宣传的语句,为何依旧被当做广告宣传而删除?—Lslwins(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0:56 (UTC)
- 因为仍然存在宣传语句。--广雅 范★ 2014年7月12日 (六) 04:3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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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次提刪理由是廣告;今次應不是廣告,關注度也沒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4:19 (UTC)
- (:)回應这次作者提供的两个链接[8][9]都是来自新华网,但是均注明:来源互联网,除此之外还能找到[10],仍然是注明“本文系转载自网络”。此三者内容极度类似,经查证,都是来自[11]这一不可靠网站。怀疑这些都是这个人作的自我宣传。@Nivekin:--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6:31 (UTC)
- (:)回應 那應先進行關注度提刪而不是速刪,似乎不合G5--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8:28 (UTC)
- 转为关注度处理。--广雅 范★ 2014年7月12日 (六) 04:41 (UTC)
- (:)回應 那應先進行關注度提刪而不是速刪,似乎不合G5--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8:2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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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closing admin 未执行社群共识—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2:54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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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按照管理意见重新提出复核请求--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3:04 (UTC)
- 非侵权,但可能仍不符合收录标准。--广雅 范★ 2014年7月12日 (六) 04:47 (UTC)
- 谢谢管理复核通过!我会修改完善达到条目要求。--Sjjc123(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5:0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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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存廢討論中給出的網頁,以另外再連上的網站作為支撐,該網頁不足以作為知名度證明嗎?
- 如是者,希望可以貼一份到個人用戶子頁面,否則,希望復還該頁。———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6:10 (UTC)
- 的確未符《關注度指引》「可靠」要求。據《存廢覆核方針》,復還至用戶子頁乃用以改善條目,現唯一可行,乃電郵最後版本予君。--J.Wong 2014年6月25日 (三) 08:19 (UTC)
- 可以貼上pastebin嗎?——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5:41 (UTC)
- 君所指何處?--J.Wong 2014年6月27日 (五) 18:50 (UTC)
- http://pastebin.com/ ——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19:51 (UTC)
- 電郵較佳。--J.Wong 2014年6月28日 (六) 15:13 (UTC)
- zhwpc93310320140630@maildrop.cc ——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30日 (一) 15:50 (UTC)
- 已遣。--J.Wong 2014年7月1日 (二) 03:52 (UTC)
- [12] 沒收到…——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10:15 (UTC)
- 確已遣函,君或需另備郵箱。--J.Wong 2014年7月1日 (二) 11:00 (UTC)
- c933103(a)yandex.com 這個呢?——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12 (UTC)
- 已遣。--J.W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5:19 (UTC)
- 狀態: 改處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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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次存廢討論時提出之來源(ライトノベル「花咲けるエリアルフォース」発売!)實為新聞稿/業配文,理論上不合格。目前仍未有其他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8:08 (UTC)
- (-)反对。來源請求 → 「實為新聞稿/業配文」。請說明「AKB通信」與該書的作者或出版商有哪些關連。--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03 (UTC)
- (:)回應 這種發售預告,是由出版商發送新聞稿予各大媒體刊登,連售價都寫出來了。依存廢討論以往慣例及通用關注度的條例,不當作合格關注度來源。請參考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8#香港專業護理學會之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7:41 (UTC)
- 1.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依普通法原則判案的法庭。2. 不同意if「寫出售價」then「新聞稿/業配文」的斷定,例如大澳天利苑入場費64萬 房委會:質素如一般居屋。--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0:46 (UTC)
- 一句「依存廢討論以往慣例」真是好笑,你以為這裡是法庭耶?一來以前參與存廢討論的人不多(現在也不多),二來除了你之外也不見到有誰會有哪麼多時間、精力和閒情逸緻把存廢討論當成案例研究,連廿一個月前的某次提刪都瞭如指掌,儼然如「維基資深大律師」的樣子,結果就是激化矛盾,別人本來不想參與的討論,就是怕被你當成案例繼而產生骨牌效應而不得不理。--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1:36 (UTC)
- 當日就是我力主應當成合格來源而被否決--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2:25 (UTC)
- 「結論正確、理由不符」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關於「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條目,東方日報的報道不支持關注度的理由應該用「關於該機構的介紹不夠長」
,就如同詳細介紹《綻放花朵的飛行兵器》的報道不一定支持杉井光的關注度。另外關注度指引不能凌駕常識,否則用報章風月版的文章就可以建立一大堆性工作者的條目,又或者用飲食版文章建立一大堆食肆條目了,但是把關注度指引定得太嚴又會殃及池魚。--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3:47 (UTC)- 原來「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有「作家、編輯或攝影師曾經出版書籍、影集,作品印數不少於5,000」。--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5:40 (UTC)
- 「結論正確、理由不符」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關於「香港專業護理學會」條目,東方日報的報道不支持關注度的理由應該用「關於該機構的介紹不夠長」
- 當日就是我力主應當成合格來源而被否決--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2:25 (UTC)
- 一句「依存廢討論以往慣例」真是好笑,你以為這裡是法庭耶?一來以前參與存廢討論的人不多(現在也不多),二來除了你之外也不見到有誰會有哪麼多時間、精力和閒情逸緻把存廢討論當成案例研究,連廿一個月前的某次提刪都瞭如指掌,儼然如「維基資深大律師」的樣子,結果就是激化矛盾,別人本來不想參與的討論,就是怕被你當成案例繼而產生骨牌效應而不得不理。--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1:36 (UTC)
- 1.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依普通法原則判案的法庭。2. 不同意if「寫出售價」then「新聞稿/業配文」的斷定,例如大澳天利苑入場費64萬 房委會:質素如一般居屋。--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0:46 (UTC)
- (:)回應 這種發售預告,是由出版商發送新聞稿予各大媒體刊登,連售價都寫出來了。依存廢討論以往慣例及通用關注度的條例,不當作合格關注度來源。請參考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8#香港專業護理學會之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7:41 (UTC)
- (+)支持根据WP:BOOK的要求,需要“被两份以上独立的出版物作为主题介绍”,且“这些出版物至少要对该书籍有所评论,而不是单纯的简介该书籍。”我想四句话无论如何也不算深入介绍吧,更不可能“有所评论”。--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24 (UTC)
- {{subst:#ifeq:{{{通用關注度}}}|合格|滿足|{{subst:#ifeq:{{{書籍關注度}}}|合格|滿足|不滿足}}}}。 --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38 (UTC)
- (:)回應WP:GNG:“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来源”,可靠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依赖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一个来源四句话的介绍如何符合GNG?--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50 (UTC)
- {{subst:#ifeq:{{{通用關注度}}}|合格|滿足|{{subst:#ifeq:{{{書籍關注度}}}|合格|滿足|不滿足}}}}。 --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38 (UTC)
- (-)反对根據WP:FAILN:「如果一個主題所需的來自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麼就不宜以缺乏關注度為由刪除條目」。眼下已有一個來源,加上這部作品尚未完結,應該不宜以關注度為由刪除。-Sega7131(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40 (UTC)
- (:)回應“仅仅声称某主题具备关注度是不足够的,必须为这一声称提供证据。”如何证明“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50 (UTC)
- (:)回應:注意Sega7131說的是此條目尚有找到來源的可能。既然是可能,而不是必然,您還要求什麼證據呢?應該是您提供不可能找到來源的證據。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9日 (三) 04:32 (UTC)
- (:)回應 「提供不可能找到來源的證據」 = 羅素的茶壺/隱形粉紅獨角獸,任何一個關注度問題的條目都可以用這理由反駁?--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5:28 (UTC)
- (:)回應:當然不是任何關注度問題的條目都可以用這理由反駁,但我會指出此條目有「找到來源的可能性」,理由就如我上面寫的:1.已有一個網路來源。2.作品並未完結。所以我相信它很有可能存在還沒找到的來源,當然,這理由能不能讓人相信它的可能性,那就是見仁見智了-Sega71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6:37 (UTC)
- (:)回應 難道真的去找來源是不成的?--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6:40 (UTC)
- (:)回應Nivekin:我想Sega7131的意思是應抱持觀望態度,既然在日後(可能是作品完結後)找到來源的機會不低(理由如Sega7131所述),則應暫時保留,待塵埃落定後再看有沒有來源而定其去留。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9日 (三) 06:56 (UTC)
- (:)回應 最後手段是當作無共識保留,放回模版,日後再議。--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7:09 (UTC)
- (:)回應Nivekin:我想Sega7131的意思是應抱持觀望態度,既然在日後(可能是作品完結後)找到來源的機會不低(理由如Sega7131所述),則應暫時保留,待塵埃落定後再看有沒有來源而定其去留。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9日 (三) 06:56 (UTC)
- (:)回應 難道真的去找來源是不成的?--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6:40 (UTC)
- (:)回應:當然不是任何關注度問題的條目都可以用這理由反駁,但我會指出此條目有「找到來源的可能性」,理由就如我上面寫的:1.已有一個網路來源。2.作品並未完結。所以我相信它很有可能存在還沒找到的來源,當然,這理由能不能讓人相信它的可能性,那就是見仁見智了-Sega71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6:37 (UTC)
- (:)回應 「提供不可能找到來源的證據」 = 羅素的茶壺/隱形粉紅獨角獸,任何一個關注度問題的條目都可以用這理由反駁?--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5:28 (UTC)
- (:)回應:注意Sega7131說的是此條目尚有找到來源的可能。既然是可能,而不是必然,您還要求什麼證據呢?應該是您提供不可能找到來源的證據。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9日 (三) 04:32 (UTC)
- (:)回應“仅仅声称某主题具备关注度是不足够的,必须为这一声称提供证据。”如何证明“有效介紹仍有被找到的可能。”--180.155.72.174(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50 (UTC)
- (-)反对。來源請求 → 「實為新聞稿/業配文」。請說明「AKB通信」與該書的作者或出版商有哪些關連。--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03 (UTC)
- 此文乃發於小學館,並非獨立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所定。是故呈請所言有理,乃翻原決,並改處無共識。唯慮及主留者眾,並力言有可能尋得所需來源,乃應《關注度通用指引》,許期三個月,屆十月中旬,時而再思是否復議其去留。--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6:31 (UTC)
- 狀態: 允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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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他曾發行個人專輯《Another Me》,並獲政府承認的銷量認證與相關報導[13]、[14]、[15],應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能獨立成條—Tom...........(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2:40 (UTC)
- (:)回應Wikipedia:MUSIC#音乐家与音乐团体第二点,“在任一国家的音乐排行榜中曾经出现”,试问阁下列出的是韩国的音乐排行榜么?@Tombus20032000:--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2:49 (UTC)
- (:)回應:是韓國官方認可的音樂銷量榜——Gaon Chart--Tom...........(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3:26 (UTC)
- (+)支持:WP:MUSIC+en:Kim_Sung-kyu--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3:43 (UTC)
- 符《人物收錄準則》,允另文錄之。--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7:2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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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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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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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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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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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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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很多維基關於未來,精確至千年的條目都是到此為此,往後的預測事件則敘於《遙遠未來的時間線》,我站可作參考,第11千年或以後的條目才不予建立。—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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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其內容未如英文版,未宜復還,請重撰之。後當別論。--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8:01 (UTC)
仍請暫時復還,我可於1周內完成擴充。下同。若超越小小作品,應可復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3日 (日) 08:3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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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應獲獨立條目。—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內容匱乏,未宜分拆,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0: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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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參見英語條目,此時期已有關注度,應獲獨立條目。—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59 (UTC)
- 內容匱乏,未宜分拆,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0:4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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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注度:泰國門戶網站介紹——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21 (UTC)———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21 (UTC)
- (:)回應情节简介,未有评论。@C933103:--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48 (UTC)
- 建議併入作者條目——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1:26 (UTC)
- C933103君,該文亦僅有情節及人物介紹,似亦無可受併。--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7:13 (UTC)
- ok——C933103(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1: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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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條目有添加相關來源,電視劇的主演也已經陸續公布。—Donna2126(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3:23 (UTC)
- Donna2126君,請問該劇是否已經開拍?--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7:35 (UTC)
- (:)回應:還沒開拍,2014年10月18日播出,韓劇通常在播出前1至2個月開拍。電視劇條目常會有人早早就把它創建,我只是不希望花了時間找資料補充內容又被刪除,另外這部戲在網路上也有被翻譯為《摩登農夫》或是《現代農民》,也可以依這名字找到相關資訊。現在這條目又被重複創建了。—Donna2126(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0:00 (UTC)
- 建議開拍以後再撰條目,香港無綫電視台所拍劇集其文亦循此道。--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1:13 (UTC)
- (:)回應:我認為這不是駁回的理由,更何況我有加入參考來源。那現在此條目又被創建,何不再將它刪除?交響情人夢最終樂章 (韓國電視劇)、未生這也沒開拍要不要刪除?Donna2126(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1:58 (UTC)
- 切記各文相異,未應並而論其存廢。難道閣下確如是想?該劇既未開拍,試問又有幾多內容可錄?現時只要求開拍以後再撰,又非禁止為之。難道稍候數月亦困難如此?--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2:19 (UTC)
- (:)回應:還沒開拍,2014年10月18日播出,韓劇通常在播出前1至2個月開拍。電視劇條目常會有人早早就把它創建,我只是不希望花了時間找資料補充內容又被刪除,另外這部戲在網路上也有被翻譯為《摩登農夫》或是《現代農民》,也可以依這名字找到相關資訊。現在這條目又被重複創建了。—Donna2126(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0:0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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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續上,技術問題須分拆列出。—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6月28日 (六) 09:26 (UTC)
- 擱置待續,以免提案過量,分散討論。--J.Wong 2014年6月28日 (六) 16:17 (UTC)
- 上列諸項既無所爭議,復還。
- 腓立比書2章、腓立比書1章︰請正其題。--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6:36 (UTC)
- 正簡之異所致,已正題。另上一串覆核案亦無爭議,可否保留那些條目?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7日 (一) 09:14 (UTC)
- professorjohnas君,是故英文版亦僅留有「腓立比書」以作介紹,而非分章分節,是否仍續作此請?--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5:44 (UTC)
- 若條目字數多於200字,仍可續作此請,謝謝。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3日 (日) 07:59 (UTC)
- 腓立比书2章︰既還。
- 腓立比书1章︰是文內容匱乏,恕卻所請。--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2:38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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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条目系海口国家高新区人才建设特区所需要,已在百度百科、搜搜百科、互动百科、和讯百科先后创建条目成功,本条目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创建,也按照相关要求,注明了材料出处!望贵站能允与覆核,并将条目创建完成。海口国家高新区工作人员奉上!—Gxrctq(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2:30 (UTC)
- 侵权及宣传。--广雅 范★ 2014年7月14日 (一) 03:4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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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歷史悠久」不是保留理由;若沒有共識應作「無共識保留」並留下關注度模版。—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7:25 (UTC)
- 不是有共识么?--广雅 范★ 2014年7月12日 (六) 04:52 (UTC)
- (:)回應 只有一個不是理由的保留及兩個沒有理由的保留,如何算是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4:14 (UTC)
- 改无共识。--广雅 范★ 2014年7月14日 (一) 05:57 (UTC)
- (:)回應 只有一個不是理由的保留及兩個沒有理由的保留,如何算是共識?--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4:14 (UTC)
- 不是有共识么?--广雅 范★ 2014年7月12日 (六) 04:5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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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未有刪除共識,7保留6刪除。且,該條目並無惡作劇或者詆毀或者人身攻擊等不當內容,該刪除行為違反WP:刪除守則。在下認為這個條目刪除完全是管理員濫權,如果管理員不按照方針和共識回復,這個官司我會一直打下去!— 上海灘悍將雖陣亡 守望者精神永不滅 2014年7月4日 (五) 14:00 (UTC)
- 翻查《私隱政策》、《基金會生者傳記決議》、《生者傳記方針》及《禁止騷擾方針》,確未見違規之處。其中關聯則早已公布於其用戶頁,更甚乃關聯得其承認,是故亦難言有侵犯私隱之處。唯存廢討論主刪方所言亦有道理,文中來源確未盡符《可供查證方針》及《可靠來源指引》,亦虞未符《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而《凡例》有定未應照本宣科及盲從程序。如是者,請列來源以證其關注度,以免徒以程序之行。--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5:57 (UTC)
- 若对于关注度有疑问,那就如存废讨论中多名用户所述,条目应当暂时保留,先挂关注度模板,验证关注度,若关注度果真不足,待关注度模板放置30日后按程序提删。--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07:02 (UTC)
- 既言,無謂徒程序之行,無謂復還數週,然後又再刪除,無謂之甚,徒費人力物力。現今得證,亦可免日後再度提刪。君,請列來源。--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07:35 (UTC)
- 感谢阁下回复及处理,条目非在下主编,记得原版本已经有多个来源,阁下觉得还需要怎样的来源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10:11 (UTC)
- 惜當中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所要求,全為一次文獻,有欠獨立。--J.Wong 2014年7月6日 (日) 11:57 (UTC)
- @Wong128hk:十分感谢阁下的耐心,[16],这个可以吗?或者[17]、[18]。--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4:02 (UTC)
- 某文也提及另外幾位用戶,如果廖某可以,其他幾位也可以照辦煮碗寫成獨立條目了,此例一開,以後不想見到自己被寫成條目就千萬不要接受媒體訪問,否則可能被視為比渡邊麻友更有獨立關注度。--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6:01 (UTC)
- 我觉得仅仅以廖先生在维基的知名度,就足够上条目了。只是M君大佬这么说了,在下尊重最后裁决,只是依旧对当时删除程序的合规性表示质疑。--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0:38 (UTC)
- 中华爱国阵线君,來源一及來源二均未詳而紹之,其題均非該用戶,來源三更似乎不着邊際。若無其他來源,則恕駁回此請。--J.W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5:14 (UTC)
- 那在下尊重您的決定,雖然在下和不少維基人一樣均認為該條目足夠關注度。--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4日 (一) 13:33 (UTC)
- 中华爱国阵线君,來源一及來源二均未詳而紹之,其題均非該用戶,來源三更似乎不着邊際。若無其他來源,則恕駁回此請。--J.W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5:14 (UTC)
- 我觉得仅仅以廖先生在维基的知名度,就足够上条目了。只是M君大佬这么说了,在下尊重最后裁决,只是依旧对当时删除程序的合规性表示质疑。--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0:38 (UTC)
- 某文也提及另外幾位用戶,如果廖某可以,其他幾位也可以照辦煮碗寫成獨立條目了,此例一開,以後不想見到自己被寫成條目就千萬不要接受媒體訪問,否則可能被視為比渡邊麻友更有獨立關注度。--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6:0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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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tfboys组合中的王俊凯个人wiki页面被删,可否恢复,组合中的其他两人均有个人页面,但王俊凯的被删了。谢谢!>—Midamiabc(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8:37 (UTC)
- 許兩度速刪之決,翻存廢議所決,蓋該版並非明顯廣告,而出道時日長短亦無關其存廢。謹此。--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1:07 (UTC)
- (!)意見 掛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3:31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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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编辑出现错误,恳请通过—云商帮(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09:02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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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创建的新词条内容来自于英文版维基百科词条“Norco Bicycle”,完全尊重原文,一字一句翻译,以此来扩充中文版维基百科的内容,并没有参考和引用某些特定网页的文字,某些事实情况的确无法避免。请管理员复核,认真查看英文版维基百科的内容后,再给我审议。—诺客(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5:23 (UTC)
- 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4年7月18日 (五) 06:2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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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词条被D3快速删除,d3是“包括明显的错误信息、明显的恶作剧、信息明显错误的图片,以及清理移动破坏时留下的重定向。“而我创建的词条并不符合此信息,可能有所不符合维基百科的全部要求,但是也全部列明双方的微博、官网说明等做完整参考,并没有过于偏袒,我认为没有过于严重的问题,故提请存废复核。—Yt1117(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8:04 (UTC)
- 第一次听说有「D3」理由……条目将走关注度程序,请在30天内列出能证明其关注度的可靠来源。现在看不惯9bishi了我会乱说?--广雅 范★ 2014年7月20日 (日) 12:2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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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删除错误,确定恢复条目内容—Ansonacz(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8:12 (UTC)
- 檢查條目歷史發現您清空條目的全文,因此其他用戶將條目掛上快速刪除模板G10,依照GFDL以及CC-BY-SA 3.0授權協議,您一旦清除您所創建的條目內容就視同您放棄整個條目的編輯權,除非有其他人進行編輯就不可收回。如果您要求回復條目的內容,我們會將條目的內容恢復到清空前的版本,請問您確定要恢復條目的內容?--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7月7日 (一) 17:23 (UTC)
- 候覆良久,仍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8:38 (UTC)
- 狀態: 予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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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他曾發行兩張(日語)個人專輯《你的聲音》(キミの聲)(Junho releases PV for his Japanese solo debut song "Kimi no Koe")與《FEEL》(2PM′s Junho Hits No. 1 on Japan′s Oricon Chart with ′Feel′)(JUNHO(From 2PM)『自身の内面に迫った本音トークが炸裂☆アーティストとして成長した今の姿に迫る!』-ORICON STYLE(日本個人專訪)),與主演電影《天眼跟蹤》(2PM Junho to Make Movie Debut Opposite Jung Woo Sung, Han Hyo Joo in ‘Surveillance’),應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能獨立成條—Tom...........(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3:39 (UTC)
- 符《人物收錄準則》,遂翻原決,允另文錄之。--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8: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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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來源[19]以「曾治豪」作標題,可見報導主體是他本人而非其父,而內文亦已達有效介紹。另「選秀節目5名不入」不代表沒有關注度,《維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音樂家與音樂團體》第13條:「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上述報導已證明此人有「其他關注度」,亦即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應予收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07 (UTC)
(:)回應勉强合格,但通用指引要求多方来源,请再找1/2个合格来源--222.178.119.233(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9:26 (UTC)
- 來源符《關注度通用指引》,乃還。--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04 (UTC)
- 狀態: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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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20][21],足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20 (UTC)
- 此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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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22],足證關注度。注意,來源雖為網誌,但該網誌實際上是《中國時報》的內容。—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20 (UTC)
- (:)回應 维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音樂家與音樂團體:「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31 (UTC)
- Nivekin:上述報導已證明此人有「其他關注度」,亦即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應予收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2 (UTC)
- 「其他關注度」指「非選秀節目參賽者的關注度」吧?不然只是廢話。下同。(下面陳曼青的來源似乎可接受)--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4 (UTC)
- 請參考维基百科讨论:關注度 (音樂)#建議提高歌手關注度門檻之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02 (UTC)
- Nivekin:請提供已通過的指引或方針,那討論無明顯共識。上述報導證明此人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請反駁這點。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7:44 (UTC)
- (:)回應 那次就是修改成「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的討論,請參考其中之原則。主要論點是參賽者只有短期(參賽期)的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8:26 (UTC)
- Nivekin:言下之意,是如果參賽者五甲不入,即使獲知名傳媒廣泛報導,也不可得本站收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6日 (三) 10:28 (UTC)
- (:)回應 那次就是修改成「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的討論,請參考其中之原則。主要論點是參賽者只有短期(參賽期)的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8:26 (UTC)
- Nivekin:請提供已通過的指引或方針,那討論無明顯共識。上述報導證明此人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請反駁這點。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7:44 (UTC)
- Nivekin:上述報導已證明此人有「其他關注度」,亦即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應予收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2 (UTC)
- (:)回應 维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音樂家與音樂團體:「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31 (UTC)
(:)回應通用关注度指引指出,对一个主题短时间,突发式的报道不足以证明主题的关注度,尤其是BLP条目,如只有一件事而出名,即为BLP1E--222.178.119.233(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9:21 (UTC)
- (:)回應:〈WP:BLP1E〉:「某人雖曾被維基百科中關於較大主題的條目提及,但在實質上他的生活仍然保持低調,我們應當避免為此類人物撰寫條目。如果可靠來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而且假若該人物在被報道後仍然保持低調或基本保持低調,那麼為其撰寫一篇獨立的傳記是缺乏理據的。」然而此人參加了廣為人知的歌唱比賽,已是公眾人物,生活絕不低調。這不同於因一般交通意外或謀殺案等事件而在短期內受關注的人物。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9日 (六) 09:43 (UTC)
- (:)回應如果“此人參加了廣為人知的歌唱比賽,已是公眾人物,生活絕不低調”,为什么会缺乏媒体报道?--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05:58 (UTC)
- 該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其題不在此人,而在比賽前後所見所聞,而上述反對亦言之有理,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4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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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23],足證關注度。注意,來源雖為網誌,但該網誌實際上是《中國時報》的內容。—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20 (UTC)
- (:)回應 维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音樂家與音樂團體:「選秀節目只收錄前五名參賽者,五名後除非具有其他關注度,否則一般不予收錄。」--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31 (UTC)
- 來源之直擊比賽前後狀況者,並未足以證明關注度並非曇花一現,斷未可視之為《關注度(音樂)指引》上述引文之其他關注度。鑒之,駁回。--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52 (UTC)
- 狀態: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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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24][25][26],足證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6:20 (UTC)
- 符《關注度指引》,乃還。--J.Wong 2014年7月21日 (一) 04:10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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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阁下,您好,U.A.U是一个品牌,我们很希望能够收录进去,所以在编制的时候必然少不了介绍,但介绍的语句用词我们已经很注意,并且尽量用简单扼要的形式来解释U.A.U。请再次看看我们编制的词条,如果您觉得哪些地方是明显广告性质的,恳请您明确指出,非常感谢您!辛苦了!—Simayloos(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4:14 (UTC)
- 全文皆广告。另,不知您这么想要其收录的理由。--广雅 范★ 2014年7月21日 (一) 05:28 (UTC)
- 收录进来的理由有很多,只是您说全文皆广告这个我们不知如何修改好,是否有类似的案例可以参考下,谢谢您!辛苦了!—Simayloos 2014年7月21日 (星期一) 08:36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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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套书是我私人藏品,中国国家图书馆有藏全套,相关介绍都是从书中来,我没有看到广告及侵权的内容。请提及删除者明示出来—Moyuanzhai(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4:36 (UTC)
- 非DRV 范畴。--广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03:3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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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27][28][29][30]。—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8:36 (UTC)
- (-)反对均非有效介绍。--114.81.255.40(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23:43 (UTC)
- 反對有理,確未符《關注度指引》,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2日 (二) 11:3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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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廣告—象藏工作室(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14:43 (UTC)
- 未完成:广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15:18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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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以G16(临时页面依然侵权)被删除,但不知如何侵权。此临时页面内容与原页面内容极不相同,虽被提疑似侵权,但不符快速删除。—太虚乎(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0:54 (UTC)
- 已确认为侵权。只是把格式改了一下而已。--广雅 范★ 2014年7月22日 (二) 16:5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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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文华学院的标志,合理使用,被人篡改原页面导致图像失去链接。现已复原链接。—Howchou(留言) 2014年7月23日 (三) 18:0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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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續上,技術問題須分拆列出。—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6月28日 (六) 09:26 (UTC)
- 擱置待續,以免提案過量,討論分散。--J.Wong 2014年6月28日 (六) 16:20 (UTC)
- 均尋無其誌,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8: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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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个词条选用的是搜狐和浙江在线的文章,是可以查证的。—Yangyang0916(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08:56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4: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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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模板早在7/7日刪除[31]--Cbliu(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13:39 (UTC)
- 有組足夠的關注度[32][33][34][35][36]--CBLIU-☎talk☎ 2014年7月22日 (二) 05:56 (UTC)
- 駁回,確為廣告。--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4:4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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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多個語言版本日向秋,也擁有關注度,並且是重要角色之一。—日月星辰(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22:37 (UTC)
(-)反对WP:OTHERCRAP--114.81.255.41(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5:45 (UTC)
- 起碼應併入〈Keroro軍曹角色列表〉,而非草率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9日 (六) 09:48 (UTC)
- 內容匱乏,無可併合,亦無援據,證其關注度,駁回。--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4: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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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覆核請求的駁回之據是模板有違〈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然而該指引在本站仍屬草案,由英文維基翻譯而來,尚未經詳細討論,援引恐過於草率。諷刺的是,奉該文為正式指引的英語維基,卻容許此模板存在(見en:Template:Human-powered vehicles)。最初的存廢討論亦無足夠刪除理據,若「收錄標準不明」即可刪除,恐怕本站過半模板也不可存在。試問「啟蒙時代的著名人物」、「納粹黨的主要人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事件」和「市場營銷的基本概念」有客觀、確實且可供查證的標準嗎?—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0日 (日) 04:49 (UTC)
- 鑒於一、並無新據,有違本例;二、本地並無同類方針,援他山者以為參考,恐無不可,亦非草率,僅在力求客觀;三、眾皆獨特,非可並而論之,否納;四、無可靠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6: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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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覆核請求的駁回之據是模板有違〈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然而該指引在本站仍屬草案,由英文維基翻譯而來,尚未經詳細討論,援引恐過於草率。諷刺的是,奉該文為正式指引的英語維基,卻容許此模板存在(見en:Template:Jmyth navbox long)。最初的存廢討論亦無足夠刪除理據,若「收錄標準不明」即可刪除,恐怕本站過半模板也不可存在。試問「啟蒙時代的著名人物」、「納粹黨的主要人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事件」和「市場營銷的基本概念」有客觀、確實且可供查證的標準嗎?—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0日 (日) 04:49 (UTC)
- 鑒於一、並無新據,有違本例;二、本地並無同類方針,援他山者以為參考,恐無不可,亦非草率,僅在力求客觀;三、眾皆獨特,非可並而論之,否納;四、無可靠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乃駁回所請。建議代之以分類。--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6: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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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覆核請求的駁回之據是模板有違〈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然而該指引在本站仍屬草案,由英文維基翻譯而來,尚未經詳細討論,援引恐過於草率。諷刺的是,奉該文為正式指引的英語維基,卻容許此模板存在(見en:Template:Cryptozoology)。最初的存廢討論亦無足夠刪除理據,若「收錄標準不明」即可刪除,恐怕本站過半模板也不可存在。試問「啟蒙時代的著名人物」、「納粹黨的主要人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事件」和「市場營銷的基本概念」有客觀、確實且可供查證的標準嗎?—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0日 (日) 04:49 (UTC)
- 鑒於一、並無新據,有違本例;二、本地並無同類方針,援他山者以為參考,恐無不可,亦非草率,僅在力求客觀;三、眾皆獨特,非可並而論之,否納;四、無可靠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6: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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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没有基于方针/指引的 Keep !vote—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4:13 (UTC)
- 未見即去之理,而提刪其時掛模亦未足三十日。如是者,則應續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3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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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员您好,我恳请诸位复核此条目,您给出"明显且拙劣的机器翻译"的删除理由我实在无法接受,请务必再次审核,不胜感激.—IsoaSFlus(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23:23 (UTC)
- 冀可復還,有英文版本,我可協助完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1日 (一) 07:29 (UTC)
- 並非盡為劣譯,乃還,唯末段亟需改善。--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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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词条未达成共识前被删故提请存废复核。—Yt1117(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8:04 (UTC)
即使无法恢复,也烦请将删除内容发送给我,我考虑合并至其他词条Yt1117(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0:38 (UTC)
- 共識明顯,此去合理,駁回所請。欲取既刪者,請備電郵。--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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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请问为什么被删除吗?如果怀疑真实性的话,我可以提供几个网址,您请看下。
http://event.hrsalon.org/iactivity/viewnews251b1892fc1755.html http://www.amazon.cn/%E6%88%91%E6%98%AF%E8%B0%81-%E5%85%B6%E5%AE%9E%E4%BA%BA%E6%AF%94%E4%BD%A0%E6%83%B3%E8%B1%A1%E7%9A%84%E8%A6%81%E7%AE%80%E5%8D%95-%E5%BC%A0%E5%BF%86%E5%8D%9A/dp/B00FWK6WUA/ref=sr_1_1?ie=UTF8&qid=1405924653&sr=8-1&keywords=%E6%88%91%E6%98%AF%E8%B0%81+%E5%BC%A0%E5%BF%86%E5%8D%9A http://www.amazon.cn/%E8%B5%A2%E5%AE%B6%E6%80%9D%E7%BB%B4-%E4%BC%81%E4%B8%9A%E5%AE%B6%E4%B8%AA%E6%80%A7%E5%8C%96%E6%88%90%E5%8A%9F%E4%B9%8B%E8%B7%AF-%E5%BC%A0%E5%BF%86%E5%8D%9A/dp/B0011C5QZA/ref=sr_1_3?ie=UTF8&qid=1405924668&sr=8-3&keywords=%E8%B5%A2%E5%AE%B6%E6%80%9D%E7%BB%B4 http://www.docin.com/p-610923696.html 但因为怕涉及广告,很多参考资料都没有放上去。—Gftalent(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6:40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50 (UTC)
- 狀態: 予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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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5/15#卡比獸。本次存廢討論支持保留者有4人,而合併票加上刪除票有3人,再加上保留方有附上來源,為何管理員認定此條目需要合併?—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6:26 (UTC)
- 既已有來源,則無必併兼,乃予另文錄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5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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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目前看来,环中网站应是一个���派新闻网站,其对六四民运人士、港台民主派较为不满,但这不应成为将其定义为虚假网站的理由。此前,似乎有人恶意将链接篡改为环中网站,若据此便认为环中网站自身在“打广告”,未免有失偏颇,望慎重考量!—爱国打桩机(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9:15 (UTC)
- 此网站虽有广告嫌疑,但维基应给予中立态度,此条本身应该无问题,建议立即复还。-边缘o^-^o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9:21 (UTC)
- 非明顯廣告,復還。--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9:1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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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照自己文字表達做修改,無版權問題 Stanly0329(留言)stanly0329—Stanly0329(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1:01 (UTC)
- 存廢議未竣,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9: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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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係公眾人物,目前擔任中華民國高雄市議員乙職,為求維基百科健全,懇請准予申請]—Losekisssu6(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8:39 (UTC)
- (:)回應WP:BIO指出,“国家、省、州级的重要政治人物”或“传媒有广泛报道的政治人物”阁下能否提供符合此两者的证据?@Losekisssu6:--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05:52 (UTC)
- (:)回應可是WP:BIO也有指出: 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那麼該按那準則行事? 囧rz... 楓子大好も※找我請按這裏 2014年7月25日 (五) 10:50 (UTC)
- (:)回應那就需要满足WP:GNG,多方、独立、可靠来源深入介绍。--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12:21 (UTC)
- 查其內文,確為廣告,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9: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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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續原覆核請求,已正題。最初的存廢討論無足夠刪除理據,若「收錄標準不明」即可刪除,恐怕本站過半模板也不可存在。試問「啟蒙時代的著名人物」、「納粹黨的主要人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事件」和「市場營銷的基本概念」有客觀、確實且可供查證的標準嗎?—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0日 (日) 04:49 (UTC)
- 參考英文版《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所列準則,該模均未見符。況亦未符《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眾皆獨特,未可並而論之,否納。亦已有「體育運動列表」。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6:22 (UTC)
- J.Wong:閣下引述的英文版《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的第一節有述:「It is neither improper nor uncommon to simultaneously have a category, a list, and a navigation template which all cover the same topic. These redundant systems of organizing information are considered to be complementary, not inappropriately duplicative. Furthermore, arguing that a category duplicates a list (or vice versa) at a deletion discussion is not a valid reason for deletion and should be avoided」(按:粗體為本人加上),因此「已有〈體育運動列表〉」並非合理的駁回理由。其餘反駁請見以上「Template:語言音韻學」的回應。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10:03 (UTC)
- 狀態: 予另文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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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来该站为广州地铁车站之一,目前该站正在建设中。—Nissangeniss(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06:54 (UTC)
- 既大為改善,該站亦已動工,乃予另文錄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25 (UTC)
- (※)注意 若回復請在條目討論頁標記--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2:4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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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个人页面,之前自己提请删除多次。现请求恢复所有版本为可见状态。—综合征与一万年(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2:05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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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为了方便更多人能直观的了解到这个公司的简介及相关信息!谢谢!—潮喵(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9:02 (UTC)
- 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09:0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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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现在武当山才拜会完张道长—Hbszf888999(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42 (UTC)
- 所以?--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41 (UTC)
- 囧rz...--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鵝毛 禮輕情意重 2014年7月22日 (二) 13:2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3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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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希望取回之前编辑的词条,并删去有广告性质的内容。—SEI02(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18 (UTC)
- SEI02君,請備電郵。--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9:0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33 (UTC)
- 狀態: 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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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根據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2/04的討論結果,以上頁面應獲(○)保留。—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2日 (六) 14:45 (UTC)
- 該等確無內容,符《快速刪除守則》款A1或G1,駁回。--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07:46 (UTC)
- 原來如此。仍請暫時復還,我可於1周內完成擴充。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3日 (日) 08:03 (UTC)
- 承君所諾,今許期兩週,屆七月二十,時再論去留。--J.Wong 2014年7月13日 (日) 12:02 (UTC)
- 2037年及2044年又被速刪,請復還之。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6日 (三) 10:27 (UTC)
- 既還之。存廢案已結。--J.Wong 2014年7月20日 (日) 18:45 (UTC)
- 鑒有其礙,乃續期一週,屆七月廿七。--J.Wong 2014年7月21日 (一) 05:32 (UTC)
- 已悉數擴充。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1日 (一) 09:02 (UTC)
- 2041年、2042年、2043年、2044年︰仍待擴展,未知君是否仍有意善之?
- 2031年、2034年、2037年、2039年、2040年︰可矣,悉留。--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3:57 (UTC)
- 君若無意善之,則本人或會去之,敬請注意。--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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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之決完全沒有理據,提刪者仍未回答我的疑問,理據含糊。—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09:52 (UTC)
- 未符準則之四,無對應條目,則何以知何謂歷代醫家,亦無來源以證其言,駁回所請。亦請參閱《避免地域中心方針》。--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4 (UTC)
- J.Wong:對應條目在此。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3:02 (UTC)
- 何以立此表?何為其據?--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0 (UTC)
- J.Wong:這是列表的問題,模板一向沒有如同對條目般嚴格的來源要求,例子請見我在「Template:歷代醫家」的回應。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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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台北展演場地(live house)介紹—Lois199212(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0:08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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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我昨天创建的条目没有成功,显示有打广告的嫌疑。事情是这样的,我创建新条目是发现咱们维基百科并没有这个条目,目的是知识的普及,并未想打广告。在创建条目的时候,我是参考了咱们危机百科现有的两个条目:戴尔Latitude和HP EliteBook编写的,网址已附上,麻烦审阅,谢谢。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Dell_Latitude 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HP_EliteBook—Zhuxinying(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03:07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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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中配音員的收錄條件,MyTV海女第18集中的觀眾有8500人以上,而其配音當中的主角,可以於片尾的主角配音員表中看到她是演出第一主角。—369aio(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0:19 (UTC)
- 所言有理,復還。--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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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中配音員的收錄條件,演出聽見你的聲音第二女主角,可於TVB周刊第882期到886中查證,同時她為第6期無綫電視配音藝員訓練班宣傳片的演出者。而且相比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24時的內容,而相當不同。—369aio(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0:35 (UTC)
- 所言有理,復還。--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29 (UTC)
Template:鳩谷藩主、Template:下野富田藩主、Template:作手藩主、Template:山川藩主、Template:臼井藩主、Template:近江高島藩主、Template:雲出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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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達成共識下被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3日 (三) 03:59 (UTC)
- (!)意見:您所提出的Template:鳩谷藩主、Template:下野富田藩主、Template:作手藩主、Template:山川藩主、Template:臼井藩主、Template:近江高島藩主、Template:雲出藩主沒有刪除紀錄--林勇智 2014年7月26日 (六) 10:13 (UTC)
- 存廢議主刪者有理,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9:29 (UTC)
- J.Wong:希望閣下可依方針或指引指出主刪方如何有理,使得其理據可以超越共識,以免有失中立。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06:43 (UTC)
- 該模確實無法達導航之用,又何必強留?--J.Wong 2014年7月28日 (一) 13:14 (UTC)
- J.Wong:保留原因我已在存廢討論詳細闡明,望明察。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13:28 (UTC)
- 文內資訊模板已載有相關連結,再添此模,豈非多餘。--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11 (UTC)
- J.Wong:不可相提並論。例如〈阿部正次〉內的資訊模板以該人為主體,列出其職位(「武藏國鳩之谷藩主→上總國大多喜藩主→相模國小田原藩主→武藏國岩槻藩主」),「鳩谷藩主」模板則以藩為主體,列出其所有藩主及廢藩後的領地歸屬(「轉封至上總國大多喜藩,廢藩。領地變成天領。」),這項資訊是資訊模沒有,亦不應有述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8 (UTC)
- 您所說的資訊應該是寫在條目內,而不是濫用模板去堆砌一些散碎資料。—AT 2014年7月29日 (二) 18:02 (UTC)
- J.Wong:不可相提並論。例如〈阿部正次〉內的資訊模板以該人為主體,列出其職位(「武藏國鳩之谷藩主→上總國大多喜藩主→相模國小田原藩主→武藏國岩槻藩主」),「鳩谷藩主」模板則以藩為主體,列出其所有藩主及廢藩後的領地歸屬(「轉封至上總國大多喜藩,廢藩。領地變成天領。」),這項資訊是資訊模沒有,亦不應有述的。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8 (UTC)
- 您這個比較不合適。上面刪除的全部都是只有一任藩主,以一個名為XX藩主的模板來說,完全沒有發揮導航作用,其他藩主模板至少有兩任藩主或以上,這樣才具備作為XX藩主模板的導航作用。我所謂的單一是只有一任藩主的模板,這樣的訊息放在藩主條目或藩條目本身已經足夠,無必要濫用資源創建一個無導航性質的模板。—AT 2014年7月30日 (三) 07:40 (UTC)
- AT:我們這些觀點已重覆了很多次,再繼續下去也沒意思。總之我認為保留這些模板會使條目更方便易用,因讀者只需看一看模板便清楚廢藩後的領地歸屬,從而快速獲導航至繼承的行政區條目。管理員最後接不接納我的觀點,就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了。:( 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0日 (三) 15:4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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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该条目于2014年06月15日被提删,之前提删的时候说是广告内容,但是在下没有任何广告的意思,求正确解释。望恢复,谢谢。—— 坟前的丁香花 卍 请给我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5:01 (UTC)
- 建議閣下重撰此文,切記取平衡於簡介軟件發展歷程及其功能。--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2: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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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為一香港藝術家之個人資料>—LIZXT(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11:35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2: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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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原創研究,分類亦未可代替,刪除判決從何而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12:56 (UTC)
- 既核,無所新據則駁回之以《存廢覆核方針》。請援新據。--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4:10 (UTC)
- J.Wong:根據英文版〈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即使分類與模板描述同一主題,也未必是重覆,因此部份刪除理據消失。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10:15 (UTC)
- 同例,亦有定導航模板準則有四,其集而未符此等者,列表或分類則當為更佳之選。--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36 (UTC)
- J.Wong:您最愛引用的英文指引是這樣說的:「Good templates generally follow some of these guidelines: ... If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does not meet these tests, that indicates that the articles are loosely related, and a list or category may be more appropriate.」從我自行加粗的字眼可見,這五項(非四項)準則只是編撰好模板的參考標準,未明您為何奉之為金科玉律,要求模板符合所有準則,否則一概不得保留。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2:54 (UTC)
- 見「Template:历代医家」。--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3: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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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覆核請求的駁回之據是模板有違〈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然而該指引在本站仍屬草案,由英文維基翻譯而來,尚未經詳細討論,援引恐過於草率。諷刺的是,奉該文為正式指引的英語維基,卻容許此模板存在(見en:Template:Language phonologies)。最初的存廢討論亦無足夠刪除理據,若「收錄標準不明」即可刪除,恐怕本站過半模板也不可存在。試問「啟蒙時代的著名人物」、「納粹黨的主要人物」、「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要事件」和「市場營銷的基本概念」有客觀、確實且可供查證的標準嗎?—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0日 (日) 04:49 (UTC)
- 鑒於一、並無新據,有違本例;二、本地並無同類方針,援他山者以為參考,恐無不可,亦非草率,僅在力求客觀;三、眾皆獨特,非可並而論之,否納;四、無可靠來源,未符《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五、存廢議主刪方有理,該模名未符實,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6:02 (UTC)
- J.Wong,請問怎樣的來源才可算作模板的「可靠來源」?閣下若舉例說明之,我可嘗試尋找。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06:36 (UTC)
- J.Wong:(~)補充:的確「眾皆獨特」,然而閣下可否闡釋此等模板與我上述舉出的各模板有何異致,使後者可立,前者不可?否則,恐怕造成雙重標準,令同類存廢爭議無日無之。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06:53 (UTC)
- 本模名不符實,恐無復還之理。
- 請援來源以證其餘收錄及分類準則,或闡明其符四準則之處。
- 既言各有所異,此不予評。所秉持者,準則有四,今昔俱然。君若以為不公不滿,請交互助客棧,立本地之準,時必遵必循。--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1:50 (UTC)
- J.Wong:英文版模板收錄的條目有〈阿布哈茲語音
韻系學〉、〈南非語音韻系學〉、〈埃及阿拉伯語音韻系學〉等等,全屬「語言音韻學」的範疇,此模亦當類似,非「名不符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2:23 (UTC) - 惜此模匪然,其連「阿布哈茲語」,所述迥異。--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7 (UTC)
- J.Wong:回復後,自可修改。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9 (UTC)
- Professorjohnas君︰問題在本地無對應條目,如「阿布哈茲語音韻學」,又何須此模呢?--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1:20 (UTC)
- J.Wong:英文版模板收錄的條目有〈阿布哈茲語音
J.Wong:總之,因「無收錄標準」而濫刪模板,是本站極不健康的現象,這應歸咎於某些編者把準則實施得過份嚴格,到了忽略常識和讀者需要的地步。這些模板使讀者可快速看到很多相關條目,是為方便而設的,與「參見」部份有同樣目的,難道編者須找甚麼可靠來源來支持他們在「參見」中加入某些條目的原因?!實在不明為何要把導航模板當嚴肅的學術論文看待!社群也無共識要這樣做,否則我們應該很難在條目中看到導航模板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2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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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續上,技術問題須分拆列出。—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6月28日 (六) 09:26 (UTC)
- 擱置待續,以免提案過量,討論分散。--J.Wong 2014年6月28日 (六) 16:22 (UTC)
- 均尋無其誌,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3:2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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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續上,技術問題須分拆列出。—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6月28日 (六) 09:26 (UTC)
- 擱置待續,以免提案過量,討論分散。--J.Wong 2014年6月28日 (六) 16:23 (UTC)
- 创世纪28章、创世纪27章、创世纪26章、创世纪25章、创世纪24章、创世纪23章︰內容匱乏,駁回。
- 创世纪22章、创世纪21章︰無所爭議,乃還。--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08:10 (UTC)
- 狀態: 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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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LIVAC 漢語共時語料庫是非牟利提供給研究人員使用的數據庫,同是語料庫所被維基接納的條目包括: Brown Corpu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rown_Corpus ; Corpus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English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rpus_of_Contemporary_American_English 等等.—Livac(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3:29 (UTC)
-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因此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因此無法在此同意您的條目覆核請求,本次請求維持原判。--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8月2日 (六) 08:47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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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來源[37](《康熙來了》專訪)。—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5日 (二) 08:30 (UTC)
(-)反对单一来源,且专访记录是一手来源--114.81.255.41(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23:48 (UTC)
- (:)回應:單一來源只需掛模板:單一來源;一手來源不一定不可證關注度,《康熙來了》這個知名節目便是例外。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8日 (五) 12:51 (UTC)
- 所援來源似乎無關乎此人,未知何以證?有請釋之。—J.Wong 2014年7月22日 (二) 11:31 (UTC)
- J.Wong:請看,短片約第22分鐘開始是此人的專訪。曾受著名節目專訪,足證此人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10:11 (UTC)
- (:)回應“一手來源不一定不可證關注度”是你的WP:POV,WP:GNG“必须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3:20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0:28 (UTC)
- J.Wong:請看,短片約第22分鐘開始是此人的專訪。曾受著名節目專訪,足證此人關注度。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10:1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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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台灣知名演員—Rayhan761217(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7:40 (UTC)
- 請援來源以證之符《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8:54 (UTC)
- 復還。--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2: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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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演出:
- 《幽靈媽媽搜查線》的高橋陽樹
- 《刀劍神域》的哲德思
- 《辯魔師》的海神往紗馳
- 《向銀河開球》的久保田俊也
- 《愛與夢飛翔》的相葉弦太
- 等等。—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0日 (三) 04:55 (UTC)
- (:)回應 請提出證明,官網也可--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9:35 (UTC)
- http://artiste.tvb.com/main/artistedetail/chanshingkong TVB網頁內配音藝員陳成港的資料--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17 (UTC)
- http://dubpark.acg.hk/dubdb/?s=%E9%99%B3%E6%88%90%E6%B8%AF 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 - 陳成港的配音作品--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17 (UTC)
- TVB網頁沒有作品;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只是愛好者網。難道配音員真的找不到可靠來源,只靠配音迷去用耳朵聽?--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53 (UTC)
- TVB網頁內所有配音員的頁面都有沒配音作品吧!因為TVB根本不尊重配音員,甚少會在劇集加上配音員的名字!如果一定要以TVB這類官方資料才能認證,很對不起!相信找遍全世界都不會找到!我再沒辦法了,管理員你就維持廢存決定吧!--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4:10 (UTC)
- 不一定是官方,但要可靠。如TVB周刊劇情介紹又或是片尾有沒有列出配音員?若完全找不到,我很好奇大家如何認定那一位配音員配甚麼角色?只靠耳朵聽?--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2:36 (UTC)
- 甚少劇集TVB會在周刊及節目寫明配音員的,所以很多時都靠配音迷自己憑聲音辨別,有時配音員自己會在個人facebook/微博提到自己配演了什麼角色。這個覆核不成功也不打緊吧,謝謝你,辛苦了!--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14:03 (UTC)
- 不一定是官方,但要可靠。如TVB周刊劇情介紹又或是片尾有沒有列出配音員?若完全找不到,我很好奇大家如何認定那一位配音員配甚麼角色?只靠耳朵聽?--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02:36 (UTC)
- TVB網頁內所有配音員的頁面都有沒配音作品吧!因為TVB根本不尊重配音員,甚少會在劇集加上配音員的名字!如果一定要以TVB這類官方資料才能認證,很對不起!相信找遍全世界都不會找到!我再沒辦法了,管理員你就維持廢存決定吧!--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4:10 (UTC)
- TVB網頁沒有作品;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只是愛好者網。難道配音員真的找不到可靠來源,只靠配音迷去用耳朵聽?--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53 (UTC)
- 請列出此人曾聲演何等主角或主要配角,以資處理。上列者似非主角或主要配角。--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2:18 (UTC)
- 其實不多,主要配角有 最強名醫第二季 - 高泉賢也(敦士 演), 及J2人氣節目叢林的法則馬達加斯加篇聲演韓國人氣男團2AM的鄭珍雲,叢林的法則馬達加斯加篇在mytv粵語配音版本(http://mytv.tvb.com/variety/lawofjungle2/183098) 每集平均有超過一萬二千人觀看。如不能附合條件我不會勉強的,那就維持就存廢決定,我會明白的!謝謝!--202.140.75.80(留言) 2014年7月31日 (四) 13:52 (UTC)
- 未符《人物收錄準則》而又未有來源,駁回。--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2:04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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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介绍玛尔钦圣泉,是个地名来的,为何被删除呢?—大树无疆(留言) 2014年8月2日 (六) 15:07 (UTC)
- 现时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4年8月2日 (六) 15:0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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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WP:BIO,演出《黑名單》的主角Tom Keen。—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0日 (三) 04:55 (UTC)
- (?)疑問 大家如何得知他演出《黑名單》的主角Tom Keen?--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09:33 (UTC)
- 有個收錄TVB節目配音名單網站叫很有代表性,叫"材與不材之間",已有超過8萬人瀏覽,但不知為何不能加相關網址在此,希望你可以在google搜尋"黑名單The Blacklist 材與不材之間",第一個結個便是了,內裡的黑名單配音名單條目有記載鄧志堅是主角Tom Keen的配音員。而我們多位配音迷也能分辯TVB配音員的聲音,所以知道鄧志堅是配主角Tom Keen。 --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12 (UTC)
- 另外,現在j2熱播中的韓國綜藝節目叢林的法則,鄧志堅是節目內韓國知名男團MBLAQ隊員Mir的配音員,這個節目的粵語配音版本在mytv每集有超過六千人重溫,相信有不少網民有興建知道Mir的配音員是誰。--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12 (UTC)
- http://dubpark.acg.hk/dubdb/?s=%E9%84%A7%E5%BF%97%E5%A0%85 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 - 鄧志堅的配音作品,他也有配音演出知名動畫進擊的巨人,數碼暴龍,魔奇少年等--Trueheinam(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23 (UTC)
- 算可靠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2:54 (UTC)
- 符《人物收錄準則》,復還。--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2:06 (UTC)
- (?)疑問 除一個不知可靠度的網站及網民耳朵,是否仍應有可靠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2:52 (UTC)
- 关注度声明当然需要可靠来源验证。“一個不知可靠度的網站及網民耳朵”岂不是违反了WP:NRVE?@Wong128hk:--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15:14 (UTC)
- 此文無違《關注度指引》及《人物收錄準則》,僅在未符《證可供查方針》,然而後者並無賦權可藉此削去內容,除非損及他人或機構聲譽。《刪除守則》亦不鼓勵,而建議多予時間改進。請悉。--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1:07 (UTC)
- 但若是無可供查證明合人物收錄準則呢?總不成有人聲稱某人為那幾個角色配過音便合格吧?之前印尼IP的搗亂配音員條目便是一例。--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3:15 (UTC)
- (?)疑問 除一個不知可靠度的網站及網民耳朵,是否仍應有可靠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1日 (五) 02:5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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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请问为什么一个在google play上线的正规app会认定为广告。我又不是他们公司的,自己发现的新APP,主观查找的资料去添加介绍,文案中立,并有证可查,目的仅为供更多用户查询并了解,请问这有何不可?为何说我是广告,莫名其妙啊。我中间哪里涉及了不合适的内容或违规了??? (另外,不太会用维基百科,还想请问怎么找回之前好不容易编辑好的内容?文字都去哪儿了。。。。放眼一看全是代码,看不懂啊,怎么操作到底。。。求助—LareinaLareina(留言) 2014年8月3日 (日) 10:28 (UTC)
- 未完成:广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9:5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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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这个条目是否需要授权书?我无法将JPG.格式的授权书插入进来,请问如何将这个图片发给您?望回复,谢谢艾司科(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7:02 (UTC)—艾司科(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7:02 (UTC)
- 未完成:不需要,广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09:5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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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近日有不少關於上水游泳池的報導[40][41][42][43],請予以復還以便擴充。—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4日 (一) 02:29 (UTC)
- Endose 未有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10-12月#.E4.B8.8A.E6.B0.B4.E6.B8.B8.E6.B3.B3.E6.B1.A0相异之处。@SiuMai:--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14:23 (UTC)
- (:)回應 多了中港矛盾的角度可寫。--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4日 (一) 21:46 (UTC)
- (!)意見 不如先取舊有內容擴充了才創建--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3:16 (UTC)
- 時間上沒有多大的分別。--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5日 (二) 06:30 (UTC)
- (!)意見 不如先取舊有內容擴充了才創建--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03:16 (UTC)
- (:)回應 多了中港矛盾的角度可寫。--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4日 (一) 21:46 (UTC)
- Endose 未有与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3年10-12月#.E4.B8.8A.E6.B0.B4.E6.B8.B8.E6.B3.B3.E6.B1.A0相异之处。@SiuMai:--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4日 (一) 14:23 (UTC)
- 該等主題均非泳池本身,而在中港矛盾,未符《關注度指引》,駁回。--J.Wong 2014年8月5日 (二) 09:08 (UTC)
- 狀態: 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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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僅僅的兩票均認為應該刪除,管理員在未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卻決定予以保留,望複查。謝謝。—AT 2014年7月31日 (四) 04:44 (UTC)
- AT君,本人不諳生物分類紀錄之法,請問此審合否慣例或主題要求?實見英文版亦錄有其種。--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2:50 (UTC)
- 我對生物分類法亦沒有研究,但是以前曾經在維基整理生物分類,從中得知「目>亞目>科>亞科>屬」這樣的階級,因此如果科以下種數太多的話,置於亞科或再下一級的屬應該是可以的,不過重點在於鲫属雖然在鯉科之下,但是不代表鲫属等同鯉科,而鲫属亦非單種屬,鯉科更不是單種科,因此我不認為這樣的重定向符合事實。其他事項,請對生物分類學有研究的用戶補充,謝謝。—AT 2014年7月31日 (四) 13:09 (UTC)
- AT:閣下可否抽空把en:Carassius翻譯至鲫属?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32 (UTC)
- 由於對生物學全無研究,我不認為自己能夠勝任如此專業的工作。抱歉。—AT 2014年7月31日 (四) 14:19 (UTC)
- AT君、Professorjohnas君︰《刪除守則》有定,重定向之刪削者,當可免則免。而「鯉科」若有段曰「鯽屬」,則此渡亦無礙閱讀,亦未惹混亂,實無違於《刪除守則》及英文版《重定向指引》。反之,則去之合則,蓋兩者確非等同,頓為無理。故此,該審是否合則,該等內容削之是否合理,是為去留關鍵。而參考英文版,似乎該段去之無理,未知兩位意見如何?--J.Wong 2014年8月2日 (六) 12:28 (UTC)
- 將淺藍雪移去的內容與英文維基比較,可以看到英文維基列出的絕大部份均是「屬」,而淺藍雪移去的部份則是「種」佔的比例較多。按照生物分類法,屬應比種要高一級,因此我認為其移去相關內容的做法並無不妥。另外,盡管鯽屬是鯉科下的一個屬,但是鯉科屬的數目不少,屬與屬之間的外形可謂差天共地,而鯉科有十個亞科以上,因此將鯽屬重定向至鯉科,顯然是不準確,況且我認為像諸如亞科等跨語言數量稍低的條目也能創建的話,像超過數十項跨語言項目的鯽屬,相信對生物學有研究的用斥在重定向被刪除後不久便會發現,將其創建,並且加以改善。謝謝。—AT 2014年8月3日 (日) 05:4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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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絕對不是商業廣告或宣傳,因為該員本身亦是WHO之醫生與委員,此技術對全人類將發揮無私之貢獻!—Solomon 2014年8月5日 (二) 08:34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8月5日 (二) 09:1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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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顯影劑與造影劑/對比劑通用, 但英文該是contrast medium. 英文Radiocontrast agent是放射性造影劑, 是顯影劑的其中一種.—24.34.144.151(留言) 2014年7月16日 (三) 20:05 (UTC)
- (:)回應 那個...此條目是因版權問題而被查封, 而你的理由好像往錯的方向跑了。楓子大好も※找我請按這裏 2014年7月22日 (二) 15:10 (UTC)
- 未明所以,有請釐清。--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4:5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8月5日 (二) 09:1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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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為 EXO 成員的「朴燦烈」有個人條目,EXO 其他10名成員卻沒有,所以想為其他 EXO 成員建立新條目,由黃子韜開始。—W8ag8st(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03:22 (UTC)
- W8ag8st:(+)支持,(&)建議閣下找尋可證明此人有獨立於EXO的關注度的報導,例如關於其個人演藝事業(與EXO無關)的報導,以增加成功率。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17日 (四) 15:19 (UTC)
- 請援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4年7月27日 (日) 05:03 (UTC)
- @Professorjohnas:--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6:3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8月5日 (二) 09:13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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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代表勤能教育公司进行词条编辑,公司所提交文本皆有授权等文件,还望大家支持—Lunbei(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1:21 (UTC)
- 非DRV请求。--广雅 范★ 2014年8月6日 (三) 05:5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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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達成共識下被草率刪除。主刪方理據只有「無確定標準」一項,但已被我駁回。即使我的論據存有庇漏,但未有人提出合理的反對原因,實在不明刪除之決從何而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8日 (一) 09:18 (UTC)
- 未符準則之四,無對應條目,則何以知何謂歷代醫家,亦無來源以證其言,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2 (UTC)
- J.Wong:對應條目在此,如同〈模板:儒學〉對應〈儒家〉。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2:42 (UTC)
- 此則不明其所以然。孟子尚有拜入孔門,所以屬其儒家,當毋須論。既曰為門,孰為首?何以屬入此門?文中無述,有請指教。--J.Wong 2014年7月29日 (二) 13:06 (UTC)
- J.Wong:這正是雙重標準。不知何時起本站對模板有如此不合常理的嚴格收錄標準?請看儒學模板中的「當代儒學」,未知熊十力、梁漱溟、馬一浮等人有否拜入孔門?若沒有,他們又何以成為「當代儒學」的「學者」?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5 (UTC)
- 君所言未嘗無理,似門檻有所提高,不過並非盡悖於常理,亦未見該共識有違方針或指引,更未見確切新據,證明當中有明顯紕漏,其他同類模板若何並非有力之據,並未能反映共識或慣例,故此難言翻決或發還。至於門檻是否確有提高,或終應若何,則非本處可理。--J.Wong 2014年7月31日 (四) 11:52 (UTC)
- J.Wong:這正是雙重標準。不知何時起本站對模板有如此不合常理的嚴格收錄標準?請看儒學模板中的「當代儒學」,未知熊十力、梁漱溟、馬一浮等人有否拜入孔門?若沒有,他們又何以成為「當代儒學」的「學者」?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29日 (二) 13:15 (UTC)
J.Wong:總之,因「無收錄標準」而濫刪模板,是本站極不健康的現象,這應歸咎於某些編者把準則實施得過份嚴格,到了忽略常識和讀者需要的地步。這些模板使讀者可快速看到很多相關條目,是為方便而設的,與「參見」部份有同樣目的,難道編者須找甚麼可靠來源來支持他們在「參見」中加入某些條目的原因?!實在不明為何要把導航模板當嚴肅的學術論文看待!社群也無共識要這樣做,否則我們應該很難在條目中看到導航模板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7月31日 (四) 13:25 (UTC)
閣下請勿忽視存廢議所得結論已經是共識,應予遵循。翻決則須更大共識或例外,唯均未見所需。--J.Wong 2014年8月1日 (五) 09:43 (UTC)
- J.Wong:未知可否考慮以酌情為由,暫時復還,並轉至存廢討論,以達成更合乎常識的共識?我以為,如此裁決有助於改進維基百科。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8月6日 (三) 07:33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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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内容真实—Ywl1125(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8:50 (UTC)
- 纯粹广告。--广雅 范★ 2014年8月6日 (三) 11:3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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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英語維基已有足夠來源支持。—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無論什麼時候也要保持樂觀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8月5日 (二) 10:09 (UTC)
- (!)意見虽然有来源支撑,但此人出名的唯一原因是他的案件被媒体报道过,而非其本身有异于常人之处,符合WP:BLP1E的条件,不宜保留。
“如果可靠来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语境中提及该人物,而且假若该人物在被报道后仍然保持低调或基本保持低调,那么为其撰写一篇独立的传记是缺乏理据的。”
@Good afternoon:--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5日 (二) 10:17 (UTC)
- 觀乎英文版內容,難言事件單一,非如主刪方所言,來源亦足,乃翻原決,復還。--J.Wong 2014年8月6日 (三) 16: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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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邱立偉有多部動畫作品,包括金鐘獎、金穗獎,獲得許多重要及最高獎項,許多媒體均有報導。可以google此人。在連結中可以看到更多理由。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sourceid=chrome-psyapi2&ion=1&espv=&ie=UTF-8&q=%E9%82%B1%E7%AB%8B%E5%81%89—Lister2014(留言) 2014年8月6日 (三) 08:10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8月6日 (三) 16:45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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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善寧會乃屬香港的非牟利性組織,創建維基頁面只是希望可以有更多人知悉我們的工作,並不涉及廣告宣傳,希望閣下可支持慈善工作,謝謝。—Hospicecarehk(留言) 2014年8月7日 (四) 09:21 (UTC)
- 世间一般把「有更多人知悉我们的工作」称作「宣传」。--广雅 范★ 2014年8月7日 (四) 12:20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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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个地方真的有啊。。。—大树无疆(留言) 2014年8月2日 (六) 15:17 (UTC)
- 同上。--广雅 范★ 2014年8月2日 (六) 15:20 (UTC)
- 存在被删除的页面警告。理由G11广告--Waeping(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2:15 (UTC)
- 同上。--广雅 范★ 2014年8月2日 (六) 15:2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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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好意思,因第一次使用維基百科創建條目,尚未編輯完成便先點選保存編輯,導致收到頁面刪除通告,陳虹伯為台灣知名音樂創作人!有多項經歷及創作作品!請求再次編輯!感謝!—36.231.118.207(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10:01 (UTC)
- 尚未删除,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6。--Kuailong™ 2014年8月8日 (五) 15:20 (UTC)
- 雖然沒有被刪除,但我已經無法再編輯了!是什麼原因呢?請求開啟權限,重新編輯!36.231.115.89(留言) 2014年8月11日 (一) 10:39 (UTC)
- 页面未受保护,请您在编辑的时候不要试图顺带删除提删模板即可。--Kuailong™ 2014年8月11日 (一) 14:53 (UTC)
- 狀態: 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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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请问哪部分涉及广告?我仔细检查过,前面的理论介绍部分应该还是中立的,主要是后面的成功案例给人感觉涉及广告。如果删除了这部分案例,是否可以审核通过呢?另外,该理论上海GFT咨询原创研发的,之前由于理论尚不成熟,第三方机构的介绍较少,并没有涉及理论的系统介绍。且因为该理论名称之前并没有统一,直至最近才统一改成T+潜能技术,所以之前在一些第三方机构的介绍涉及到:GFT、GFT思维模型、GFT人才思维模型、GFT思维模式测评、GFT理论、人才思维模型等,其实都是同一个理论,即T+潜能技术。相关网址:http://www.hroot.com/contents/76/239558.html http://www.trainingmag.com.cn/Article/Articledetail/489268918803.aspx http://wr.cccv.cn/gftalent/dyn2007810151957480.shtm http://manage.org.cn/article/200712/54934.html http://gftalent.com/T+.asp?id=17—Gftalent(留言) 2014年8月11日 (一) 08:36 (UTC)
- 拒绝。后面案例明显是宣传,前面的广告文案气味也很浓。您的账号意图在下不去多揣测,只请您重新审视何为中立客观,再考虑是否重写。--Kuailong™ 2014年8月11日 (一) 14:5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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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以錯誤的理由速刪,現請求恢復頁面。—Iokseng(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09:1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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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以錯誤的理由速刪又重建,現請求恢復原頁面。—Iokseng(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09:12 (UTC)
- 已恢复。他这是在干什么…… --Kuailong™ 2014年8月12日 (二) 10:4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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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该重定向页2014年8月8日 (五) 02:25被快速删除,但该页存废正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讨论中,是否删除尚存争议,应等待讨论结果,而不应被快速删除。快速删除的管理员并没有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的相关讨论,也没有关闭该讨论,其快速删除和提删讨论没有关系,这样就快速删除是不合程序的。而又有管理员以条目已被快速删除为由关闭存废讨论(这一次和这一次),这实际上是在循环论证,以一个本来就不合程序的快速删除来关闭一个正在进行的删除讨论,这些管理员没有一个看过删除的实际讨论的,就根据自己的偏见认为该重定向页应快速删除,如此傲慢和狭隘的管理员实在令人震惊!—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06:54 (UTC)
- (!)意見:
如果某一问题没有可能被某一程序接受(原意为“在地狱中雪球存在的可能”),那么就没有必要继续走完所有程序。——维基百科:雪球法则
- 阁下以为,这个rfd进行下去结果是保留还是删除?@Pengyanan:@Kuailong:@NigelSoft:@Thomas.Lu:--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14:44 (UTC)
- 我不是半仙或者巫师,不会预测未来,如果有管理员大人认为这个rfd讨论已经有共识,那请堂堂正正地以存在共识为由关闭讨论,而不是以“没有证据证明是炫富女”这个根本站不住脚的的理由通过快速删除程序来结束正常的rfd讨论。--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20:06 (UTC)
- 没有哪里规定说AFD的条目不可以同时提速删,事实上阁下自己去翻过去的记录,这样的情况常有发生。更何况现在AFD的结果也可见共识。本人避嫌不对此请求做处理,请其他管理员裁决。--Kuailong™ 2014年8月8日 (五) 15:14 (UTC)
- 快速删除的理由是“没有证据证明是炫富女”,请问这条理由从哪个角度站得住脚?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那些主张删除的人也只是说“炫富女”一词负面,还没人公然说“炫富女”不是事实的。凭这么一个根本就站不住脚的理由能快速删除?如果哪位管理员大人认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已经获得共识,就请以获得共识为由光明正大地关闭那个讨论,我立马闭嘴。--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18:23 (UTC)
- 快速刪除之所以名為快速刪除,即其符合準則則即可去之,而毋須等待其他程序。此乃慣例,而英文版《刪除守則》亦載有此律,毋庸置疑。中文版亦當更新以應慣例。
- 論英文版《重定向指引.刪除原因》,此渡符其款三。茲亦符《破壞方針》及《快速刪除守則》。
- 又,此乃消歧義。《消歧義指引》有定,消歧義詞當為事物本質或所屬範疇。炫富女,則顯然不符此則。
- 《中立方針》訂曰標題當保持中立,以使內容亦然。重定向亦應符此道。維基百科僅須直述事實,而毋須逕而闡釋評論,世事自有公論。
- 鑒茲,駁回所請。請勿逕而復啟存廢議。--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07:18 (UTC)
- 補充一句,存廢議共識亦成,勸勿自欺欺人。--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07:21 (UTC)
- 请大人您看看《重定向指引.刪除原因》款三是什么:“冒犯性的重定向。例如将“乔·布劳格是个废柴”重定向到“乔·布劳格”(除非“乔·布劳格是个废柴”在条目中有论述),或者将“乔·布劳格”重定向到“废柴”,就属于冒犯性的重定向”。再请大人您看看郭美美 (网络人物),看看里面多少次提到了她是“炫富女”!《重定向指引.刪除原因》款三明确说如果“乔·布劳格是个废柴”在条目中有论述,那“乔·布劳格是个废柴”也可重定向到“乔·布劳格”!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说的明明是条目标题应避免其内容存在争议,可谁对该人是炫富女的事实存在争议?!“炫富女”究竟是事实还是评论?大人您搞清楚了吗?您要是觉得那是破坏烦请您去郭美美 (网络人物)里把“炫富”都删掉!到底谁在自欺欺人!您以为拽一些文言文就可以掩盖您理由的荒谬了?!可笑之极!大人您在这里写了这么多,却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惜字如金,简简单单“快速删除”四个字了事!我对您关闭讨论已经回退,我不再要求存废复核,只请您去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再次关闭讨论,但这次请您要总结共识,给出您的理由,把您的长篇大论贴到那里,好让后人看看大人您是怎么论证和结案的!--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9:07 (UTC)
- pengyanan君:請論於此。本處正作此用。君既然不承認該重向定有意冒犯,不過似乎無人附議,則請解釋該重定向何以可符合《重定向》首段所載用途?簡稱?--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09:57 (UTC)
- 君亦請回應《消歧義指引》所定。--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10:05 (UTC)
- 大人,郭美美 (炫富女)并非特别创建的重定向页,因此不必符合Wikipedia:重定向首段的要求,因为它是因页面移动重命名而来,它只需不符合Wikipedia:重定向所载明的删除标准,就不应被删除,当年郭美美 (炫富女)是怎么来的,我想大人您经验丰富,而且我也相信您看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5#郭美美 (炫富女)的全部讨论,自然知道郭美美 (炫富女)该条重定向页产生的前因后果,概言之,它是对郭美美这个人物做消歧义处理而来的,它和郭美美 (中国)一样,都难以找到对应的Wikipedia:重定向首段要求,也不需要找到,我也不明白大人为什么让我找到。如果大人认为郭美美 (中国)符合Wikipedia:重定向首段的某项要求,那郭美美 (炫富女)也必然符合同项要求。而且,郭美美 (炫富女)根本不是消歧义页,而是重定向页,郭美美 (炫富女)自诞生之日起从来就没有成为过消歧义页,为何大人认为它是消歧义页(请问歧义项是什么?),认为需要符合消歧义指引,小人我甚为不解,大人怎能和编辑维基条目不足500次的User:Thomas.Lu持相同观点,小人我着实百思不得其解,完全无解。--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10:11 (UTC)
- 此頁須要易名,乃由於立題有誤。故此,就算重定向乃移動而成,亦須符合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否則就應刪之以速刪守則·重定向錯名,而非續留之。另外,頁面之所以需要添加額外定語以消歧義,乃因為現有同名條目。此題正為消歧義頁一部份,是故受限於《消歧義指引》。現請君解釋。--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11:00 (UTC)
- (:)回應:@Wong128hk:大人,回复晚了,不是小人我有意怠慢您,而是2014年8月10日 (日) 11:42管理员范大人把我封禁(“账户创建停用”)了“卅一小时”,他在编辑摘要里给出的理由是“擾亂”,虽然他并未指出我哪次编辑构成了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中所说的哪种“扰乱”,我也猜不出他的意思是什么,但想来管理员大人执法向来言简意赅,从来不需要给出具体解释,小人我也不敢追问,自认鱼肉也就是了。现在我回复您2天前的提问。首先,我说过了,请问郭美美 (中国)符合是否符合“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如果符合某条用途,假设它为X吧,那郭美美 (炫富女)也必然符合这个X(比如“简称”、“别名”、“同义词”、“相关文字”等等)。要是大人您竟然认为郭美美 (中国)也不符合任何“重定向首段所述用途”,那请大人您提删它,或者快速删除好了。其次,至于消歧义方式,Wjaqua在2011年6月30日 (四) 02:27把郭美美 (商人)移动到郭美美 (炫富女)时,就在编辑摘要中给出了解释:“此人不一定是商人,她因炫富而出名,因此这个说明更加确切”。他说的完全在理,“炫富女”完全符合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中的“基本性质”或“所属的范畴”,众所周知,郭美美之所以知名的主要原因就是“炫富”,这和在某人后面加上(乒乓球运动员)消歧义是一样的,纵使该人现在已经退役不再是乒乓球运动员,但如果该人以乒乓球运动员知名,那以(乒乓球运动员)消歧义就完全合乎规则,郭美美最近的赌球、性交易等丑闻虽然与“炫富”不同,但作为历史上确定无疑存在的郭美美爆红的事实原因,郭美美 (炫富女)作为重定向页完全没有任何问题。--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1:2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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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與『異類教育』無關,因本人玩過這遊戲,發現此公司提供獨有和創新的遊戲服務,所以希望維基百科能收納這知識內容。因我在維基百科看看另外一間類似的密室遊戲『逃出香港』能夠成為維基知識,而這個也應該可以成為吧!如我創建的內容有任何廣告成份,請幫忙删除!因我只在網上找尋出有關內容而復製而成的,謝謝—Yipbilly910(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02:19 (UTC)
- 已被重建并送交存废讨论。--Kuailong™ 2014年8月12日 (二) 11:01 (UTC)
真有其石,之前没有弄明白如何上传图片,所以无法作证。现在图片已经上传上共享。
- 「只在網上找尋出有關內容而復製而成的」侵權 [44]--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2:48 (UTC)
- 狀態: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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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知道被刪除的原因是?—Starbiz(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4:29 (UTC)
- 存废讨论通过。--广雅 范★ 2014年8月13日 (三) 05:42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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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首先本棋的创作发明迄今2年多;第二虽然在wiki百科瞧不上的百度贴吧发布和举办几次线上网友对弈活动,但获得相当好评,本想贴出线上对弈地址,但由于wiki自动屏蔽百度贴吧地址,但线上比赛确实属实,并非不可靠的杜撰;第三作为一款中国人自行设计的新棋变体,中文wiki有理由支持收录,Outlookxp编辑n多外国人的设计,难道要厚彼薄此,崇洋媚外;第四棋类条目本就不多请手下留情。完—Paul Schoen(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0:16 (UTC)
- @Hongshaw:条目还在存废讨论中,建议您去那边发表意见(注意到您使用的是简体中文,如果您进不去存废讨论,可以参考这里的访问方法,或是请一名维基人帮助您发表意见。)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13日 (三) 10:28 (UTC)
- 不看编辑提示者没必要理会。毕。--广雅 范★ 2014年8月13日 (三) 10:32 (UTC)
- 这留言真是各种呵呵。--Kuailong™ 2014年8月13日 (三) 13:44 (UTC)
- @Hongshaw:条目还在存废讨论中,建议您去那边发表意见(注意到您使用的是简体中文,如果您进不去存废讨论,可以参考这里的访问方法,或是请一名维基人帮助您发表意见。)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8月13日 (三) 10:2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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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湖南地方戏剧资源库是文化部的立项课题,得到了湖南省政府的支持,湖南省图书馆具体承建,现已建设十年,初具规模。湖南地方戏剧资源库的所有资源为公益性、全免费的。为了让更多的用户免费享受到这一资源,在贵平台上做这个词条,由于初次做百科,不清楚哪种方式是符合要求的,也不太理解驳回词条的理由“有广告嫌疑”,自我理解这是个纯公益的事情,不存在任何广告嫌疑。 请管理员帮助答疑解惑。谢谢!—Connie7788(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2:16 (UTC)
- 請管理員檢查湖南地方戏剧多媒体资源库--Nivekin※請留言 2014年8月12日 (二) 12:50 (UTC)
- 拒绝。公益/免费不等于无广告嫌疑,阁下的目的很清楚表明是要进行广告宣传。--Kuailong™ 2014年8月13日 (三) 15:3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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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Admire ( le Grand )(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2:41 (UTC)
- Speedy close - No valid reasons.--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4:59 (UTC)
- 时间久远,未提出复核理由。--Kuailong™ 2014年8月13日 (三) 15: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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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词条主题“Origin重外智库”为重庆地区一著名学生团体,故建立词条不存在广告的嫌疑,新华网等知名媒体均有对其的报道[45]
經過對資料的篩選,第二次修改时剔除了词条中巡视员阁下提出的不符合規範(疑似宣傳性質、缺乏中立性)的内容,並在詞條頁面下方附上了資料的來源。
望請复核!—Cqwjs(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13:50 (UTC) Cqwjs(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13:50 (UTC)Cqwjs
- 符合G11,维持删除。--Kuailong™ 2014年8月14日 (四) 14:5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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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如果被正式删除,我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重新编写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Tangdongyi(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14:22 (UTC)
- 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广雅 范★ 2014年8月16日 (六) 07:15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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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virglass词条完全是企业百科词条编辑,并不存在广告内容,希望能够重新审核通过,谢谢!—Cnx56(留言) 2014年8月15日 (五) 03:21 (UTC)
- 广告或宣传。--广雅 范★ 2014年8月16日 (六) 07:16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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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请高抬贵手帮忙恢复下,内容主要是讲述恒荣钟表一些真实发展历程,可能本人对维基百科编辑不太了解会有格式不对的地方请给予改正。谢谢—恒荣钟表 www.hrclock.cn 2014年8月16日 (六) 01:18 (UTC)
- 未发现日志。--广雅 范★ 2014年8月16日 (六) 07:1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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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个条目有其他的应用,请协助删除广告,我将上线新内容—Aruru(留言) 2014年8月19日 (二) 07:58 (UTC)
- 删除操作无问题。--Kuailong™ 2014年8月19日 (二) 18:3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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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不是私人廣告,只是想讓更多人了解私人包機是甚麼樣的一個內容,主要是做些什麼的,謝謝。—Ivysocute(留言) 2014年8月19日 (二) 06:03 (UTC)
- 删除版本除了公司信息外,未见“想讓更多人了解私人包機”的内容。--Kuailong™ 2014年8月19日 (二) 18:3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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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不知道在哪些方面触及维基百科的条例,如果可以的话,请您将触及的内容发至yuecheng.chen@vc.cn,十分感谢—114.66.64.2(留言) 2014年8月18日 (一) 09:1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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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对这个游戏比较感兴趣,但是在这里却找不到它的词条,所以我想自己编写一个词条,向大家介绍这个游戏。>—迷茫者(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02:42 (UTC)
- 是否汝等是人是狼,网页游戏知名不够有广告嫌疑,以线下桌面游戏写如何狼人 (桌面游戏)--Waeping(留言) 2014年8月10日 (日) 02:25 (UTC)
- 現題似非君所指,請正其題。--J.Wong 2014年8月10日 (日) 06:3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3:46 (UTC)
- 狀態: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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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中国作家富豪榜中,我吃西红柿两次登上网络作家排行榜,2008-2012版税2,100万元,2013年版税1,300万元。扬州作家六年“拦”金3400万 连续两次荣登富豪榜—Waeping(留言) 2014年8月9日 (六) 08:19 (UTC)
- 符《關注度通用指引》,乃還。--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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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姜抗生是著名古琴家,关于他的所有资料来源于公开出版物《高山流水:常州音乐名家》第196-201页,出版社: 方志出版社; 第1版 (2010年8月1日)平装: 274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802388116,条形码: 9787802388116。—Jiezi001(留言) 2014年8月11日 (一) 02:49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0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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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宋伊人在中国内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经参与过国内知名电视台《天天向上》《非常了得》以及《普法栏目剧》节目的制作与演出。其新浪微博认证信息为华视影视演员,平时在国内也拍摄一些写真,比较知名的有《脑残儿》、《致青春》系列校服照以及霾等。而且,其也曾参演了MV《花茶错了地方》以及《分手以后做朋友》。关于维基百科内容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均来自于国内一些比较知名的网站。此外,国内最大中文百科百科已有词条对其有比较详细的描述,360百科、互动百科等亦有相关的介绍。本词条仅是国内一位比较知名的网络红人所作的介绍,根本谈不上广告。
参考内容: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8482141.htm?fr=aladdin
-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ireine
- 纪实摄影:致青春 http://news.xinhuanet.com/foto/2013-05/14/c_124710433.htm
- 《花插错了地方》 http://ent.163.com/13/0911/07/98FOAV6G00031H0O.html
- 童颜萌妹子扮鬼脸玩转校园不失清新范 http://edu.takungpao.com/q/2013/0808/1333201_11.html
- 《普法栏目剧》 20131026 十字街头 - 无证驾驶 http://news.cntv.cn/2013/10/26/VIDE1382797800126803.shtml
- 互动百科 http://www.baike.com/wiki/宋伊人
—宋达亦(留言) 2014年8月11日 (一) 12:23 (UTC)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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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其非個人宣傳,吳文豹教授在中醫骨傷科學術界非常有地位,我們認為有必要為他建一個條目。請核準並恢復條目。謝謝!—吳雨(留言) 2014年8月11日 (一) 12:44 (UTC) 吳教授資料:http://www.rzzjk.com/healthy-show.asp?ID=1033
- http://www.nmptuinainstitute.org/?p=989
-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xMTUyNDI0.html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08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4年8月12日 (二) 14:43 (UTC)加入的。
- 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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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懂為何會被刪除,可以參考官網—Atana goodwin(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06:35 (UTC)
- 日志: 2014年8月13日 (三) 06:19 W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删除页面一片丹心蒲公英 (G3: 明显的恶作剧)
- 为什么条目名和内文“純金的地”没关系?--Kuailong™ 2014年8月13日 (三) 12:18 (UTC)
- 駁回,速刪無誤。--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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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执手控制风撑是门窗行业推出的门窗五金件技术,有多种解决方案,一个共同特点是用执手的扳动带动门窗扇防风阻尼的产生。—Tangdongyi(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7:21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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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并未加入广告内容,只是纯粹介绍一项数据库技术。—Sequoiadb(留言) 2014年8月14日 (四) 06:42 (UTC)
- 速刪無誤,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4: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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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一個藝人歌手,希望能創建一個頁面,但發現此名稱被保護,亦無法新增,麻煩解除保護,以利新增項目!謝謝—Hh3168(留言) 2014年8月19日 (二) 04:03 (UTC)
- 非覆核案,請撰於用戶頁子頁,然後交管理員審核,結。--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0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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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个词条为新出现的科技型洗衣机概念,为方便更多人理解这个新产品,并未牵涉到版权侵犯问题,请准许通过。—初芷花开(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3:32 (UTC)
- 仍值版權驗證,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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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李清和大師為台灣知名書法大師,親力親為推廣中華文化,本條目非廣告宣傳,為了是發揚中國流傳五千年文化,此位書法大師更創立專利書法:御書體字,創辦中國書法館,而創館理念是{和平}{貢獻}{傳承},我們認為需要在維基百科建立這樣的條目以達到文字揚善和平全世界!懇請新增此條目!附帶一提,如果這樣算是廣告宣傳,維基百科上面有許多藝人明星資料是不是也是宣傳呢?還有如果我新增的條目有任何問題,在下也懇請管理員給我正確指導,感謝!—Ningnew77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5:02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語調亦未盡客觀,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49 (UTC)
- 别的都不说,光是标题就已经不合规则了。--Kuail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5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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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東喜珠寶館為台灣貴重珠寶品牌,無任何宣傳廣告之嫌,新增條目目的為全球獨創"御書體文字珠寶"主要【宣揚中國創新御書體書法文化】,若此條目是廣告,那維基百科所有珠寶品牌理應刪除頁面,試問管理員對於我們所新增的條目"刪除準則"為何?—Ningnew77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3:42 (UTC)
- 確為廣告,未符《收錄準則》,駁回。--J.Wong 2014年8月21日 (四) 00:0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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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删者未获提删资格且重复投票。—彭鹏(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12:42 (UTC)
- Endorse close afd讨论的目标是达成共识。谁投票、几票赞成、几票反对无关痛痒,因为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提删者未获提删资格且重复投票”不是drv理由。
- 以下列举afd中的各种意见:
- “1. 只因一次事件而受关注的人物条目;即WP:BLP1E 2. “生者条目删除守则”如果整篇条目在整体上质量低劣,其主要包含的争议内容都是无来源或少来源的,那么就有必要首先删除整篇条目,然后再进行讨论;即WP:BLPDEL”
- “如何不是WP:BLP1E?如果没有“2014年7月24日那件事”,谁会记得他?”
- “不符合人物关注度,即使有后续报道也应该归类到事件文章里,而不是人名文章。”
- 合并:自由时报相关争议列表。
- 显然在这里,共识为:“此人符合WP:BLP1E,不宜收录。”@彭鹏:--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8日 (五) 14:15 (UTC)
- 彭鹏君,僅此未足以翻決,請君亦回應主刪方所援。--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3:51 (UTC)
- 删留随意,只觉至少应判此次提删无效,再由具备提删资格的用户提删方合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则。——彭鹏(留言) 2014年8月21日 (四) 12:20 (UTC)
- 呈請,觀乎此案,雖提案者資歷未足,然而無違既定提報程序,時間亦足,與者亦意見一致,君既無反駁,則恕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8月23日 (六) 04:55 (UTC)
- 以下列举afd中的各种意见: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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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小心删了—116.22.151.80(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4:07 (UTC)
- 无有效理由。--广雅 范★ 2014年8月23日 (六) 15:48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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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修改此页面,这个对我很重要。该删除修改的,能否请给标示,谢谢—Qingmt(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1:56 (UTC)
- 未见删除日志。--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3:58 (UTC)
温良恭(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2:4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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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於 標靶藥物治療新條目一事, 我在維基百科上填寫的內容均出於原著, 也就是我多年前編寫的網站, 當時沒想到能在維基百科上增加此重要條目,
基於, 台灣最早引進標靶藥物的事實必須登載於維基百科之上, 原因有三 一. 我是癌患者,帶病求醫的過程就活了我自己. 二.我癒後過了10年,至今我也用相同的方法幫助癌患者,這是實證醫學的一環. 三.我依循台灣的法令設立公司為的就是合法進口標靶藥物, 我能夠幫助更多人,這也是維基百科存在並被廣大的需求的因素, 我不打廣告, 我在病患當中口耳相傳一個接著一個的幫助癌患者, 台灣有保險的機制, 所以對抗癌症有保險給付. 我重申, 我運用我的知識,經驗,依循法律途徑進口抗癌藥物, 標靶藥物癌症治療 我寫的是歷史. 我寫的是抗癌, 非放射線化學治療一途, 標靶藥物能讓癌患者依然保有生活機能. 這是人權的一環.—Maier's 2014年8月26日 (二) 08:40 (UTC) Maier's
- 未完成,请了解维基百科的收录原则,改善写作方式。广告宣传删除操作无误。--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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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13#毛东东8月13日就提删,但毛东东条目根本没挂上提删模板,编者无法知道该条目处于提删状态,我是删了之后才知道有这个提删讨论,这是不符合提删程序的。而且即使在没多少人参与的情况下,讨论结果也是“合并”,理应将内容合并到毛新宇后保留毛东东作为重定向页,而不应该删除页面,管理员将其删除是违反共识的。我已恢复该页作为毛新宇的重定向页,希望管理员恢复该页面的历史版本,保留此重定向。—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8:00 (UTC)
- 已由Aoke1989完成。--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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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沈向然老师是上海著名的民居绘画专业画家,可从网站新闻中可以查阅。且百科并没有任何广告信息,只是一个办过画展的时间表,由于本人第一次书写百科,可能很多文法上有很多不足,请如发现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请告诉我,能让我修改,谢谢—龙人建设集团(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01:0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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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恢復莫名其妙的刪除,並提醒管理員user:Wing不要以莫名的理由刪除條目。—Iokseng(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1:3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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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為台灣少數獲得世界認可的品牌公司,目前以營運20餘年之久,創辦人劉耕源先生更獲得世界級CEO的殊榮,貫徹理念,並定期捐贈許多善款回饋社會,初次使用wiki 請管理員多包容,此條目絕非廣告任何用途,純粹對少數的台灣之光有所記錄與褒貶,若有任何用字或用詞不當,請管理員多包容並予以指正。讓台灣之光們有個得以讓大家回顧的公正記錄。謝謝您
—Baker0169(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7:48 (UTC)
- 删除理由是侵犯版权。--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6:4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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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维基百科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网站,同时我也知道维基百科非常的严格的。请问如果出现问题,可以整改嘛,感谢感谢您。—Learnice201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0:57 (UTC)
- 拒绝请求,明显广告宣传。--Wcam(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2:2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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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经讨论就删除此模板。我认为此删除存在争议,故在此提出。何谓“强制转换”?是指“-{zh-hans:你好吗;zh-hant:我不好}-”这样的转换标签吗?这样的转换标签很麻烦,放在条目的话,一个一个放会使源代码不美观而且很麻烦,若使用转换NoteTA模板,则太多余了。总之,在没有讨论之共识之前,请管理员发还再议。—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5:20 (UTC)
- @Chiefwei:来看看。--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7:13 (UTC)
- 存废讨论页面除提删者并无其他意见,且恢复理据充分,予以恢复。—Chiefwei(论 - 编 - 历) 2014年8月30日 (六) 13:39 (UTC)
- @Chiefwei:可否请管理员再恢复其文档页面Template:里/doc?--124.197.102.166(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5:0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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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G16删除,但已经得到版权授权。文章授权 且已经注明支持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另外我不认为与中共口调一致就需删除,质量问题或许可以修正。Yt111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7:19 (UTC)
- 你那篇文章本來就是抄的,而且百度也不允許Ccby3.0--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20日 (三) 07:54 (UTC)
- 百度经验中写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而规定中写明仅为给予百度一份可任意更改的权利。另外烦请指出此文章那部分抄袭至阁下所指的文章Yt111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9:17 (UTC)
- 笑尿。你說原創就原創了?按你的邏輯,我把《灼眼的夏娜》複製下來發表也可以說是我寫的了?![52]知道大陸google被牆了,隨便挑一句內文,你自己看多少一樣的結果。就算版權過關,內容也肯定要刪掉,所以,建議閣下不要浪費我和管理員的時間了。說句過了點的話,閣下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是負的。如果說得含蓄一點,就是好心辦壞事。--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20日 (三) 10:05 (UTC)
- 我的文章大多是直接引用法规、法律和相关文件这些东西虽然不是公有领域,但也不能说是侵权吧
- 笑尿。你說原創就原創了?按你的邏輯,我把《灼眼的夏娜》複製下來發表也可以說是我寫的了?![52]知道大陸google被牆了,隨便挑一句內文,你自己看多少一樣的結果。就算版權過關,內容也肯定要刪掉,所以,建議閣下不要浪費我和管理員的時間了。說句過了點的話,閣下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是負的。如果說得含蓄一點,就是好心辦壞事。--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8月20日 (三) 10:05 (UTC)
- 百度经验中写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而规定中写明仅为给予百度一份可任意更改的权利。另外烦请指出此文章那部分抄袭至阁下所指的文章Yt111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9:17 (UTC)
我只是写一句总结的话语
- “中国的网络游戏内容审查上,一直存在多个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网络游戏光盘的内容审批则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而国产网络游戏的内容又分别要通过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审批备案。2009年版署明令叫停的《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却得到文化部的一纸通行证。此外,文化部还曾专门召开通气会,强调网络游戏不是出版物,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该信号随后遭到版署方面的回应,后者以净化网络环境为理由,对200多款游戏进行审查,关掉了45款境外网络游戏”
以下是各个网站的文章(包括您指我抄袭的文章,这些网站均互相转载)
- “在中国的游戏内容审查上,一直存在多个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网络游戏光盘的内容审批则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而国产网络游戏的内容又分别要通过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审批备案。2009年《魔兽世界》的资料片《巫妖王之怒》因为行政审查原因导致停服,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维权之争。玩家“性感玉米”制作的《网瘾大战》,借助魔兽世界的代理权变更事件,刻画出“萌化大神”和“板书大神”之间水火不容的内部纷争,生动地暗示了两个部门之间的矛盾,与业务交叉引起的积弊。事件也从游戏领域延展成为社会新闻的热点话题。”
- 这不能算自己的话?那我改了这句?话说我知道阁下认为內容也肯定要刪掉,但是阁下貌似没权利定夺吧?相比閣下您對維基百科肯定是非常有用,缺您不可,所有的词条(不知道维基如何称呼)都是由您定夺咯Yt111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0:41 (UTC)
- 然后是这段
原文
- “国务院在中央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称,取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职能。这意味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间的审查之争暂告一段落,或将为同属电子出版物的电子游戏出版松绑。[4]意味者若合作出版只需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批,而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的说明,只需交至“上海市文广”审批即可,而上海市委对微软、索尼的大力支持,甚至进行文广集团重组来大力扶植。因此可能审批相对宽松。[5]而腾讯网援引消息人士的话透露,文化部已经确定按游戏暴力级别进行分级的方案,并计划将于明年试行。[6] 而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根据广电规定“申请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出版、传播的内容,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7],并规定在20天内答复。但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此项审批应该仍由上海文广负责,可能会导致冲突。”
百度到的文章(包括您指我抄袭的文章,这些网站均互相转载)
- “国务院今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称,取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职能。这意味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之间的审查之争暂告一段落,或将为同属电子出版物的电子游戏出版松绑。在中国的游戏内容审查上,一直存在多个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批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
- 剩下的只是法规了,我把和别的文章相同两句话改完就行?那我去建temp了,然后希望我即使肯定被删掉也要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是負的情况下存废讨论哦Yt1117(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0:52 (UTC)
- 已经重新更改,但可能重新申请,已经更改所谓的侵权文字,烦请再百度或谷歌一下,找不到的话就麻烦閣下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是正的的阁下申请存废讨论吧2014年8月20日 (三) 11:19 (UTC)
- 正值存廢議,本案擱置待續。--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7:57 (UTC)
- 既遷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游戏管理制度」,結。--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26 (UTC)
- 狀態: 復還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書生刪除條目時似乎沒有考慮於存廢討論中提出的關注度佐證—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21日 (四) 15:05 (UTC)
- 下面Aoke1989不是也反驳了关注度“佐证”了嘛。--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11 (UTC)
- 懷疑Aoke1989根本沒有打開過那「佐证」。請參考這節錄:「……當中位於啟業邨、現時開辦約廿班的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近兩年向政府申請的維修費已達二百萬元,擬搬遷到彩雲道有三十班班房的新校舍……教育局建校組提交觀塘區議會的文件指出,浸信宣道會呂明才小學現有校舍欠缺一些基本設施,如小組教學室、會議室、醫療室及更衣室等,雖然校舍樓齡只有廿六年,但校內洗手間的鹹水管在本學年已有八次爆喉紀錄,外牆紙皮石亦大幅剝落,要為學校改善校舍設施,重置校舍是唯一途徑……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在興建新小學校舍可改善現有學校學生的學習環境,提升教育質素,亦可為入住新校舍坐落的新發展區居民提供教育服務。」--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8月27日 (三) 04:31 (UTC)
- 下面Aoke1989不是也反驳了关注度“佐证”了嘛。--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11 (UTC)
- 文之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一項,無關乎來源所紹主題數量,而在有否直接而深入講述主題。是故,翻其決並予復還。--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4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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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天主教凤翔教区的李镜峰主教在中国和普世的天主教会内知名度都很高,也是少数忠贞罗马同时受中国政府认可的正权主教,经常与西安的李笃安主教和上海的已故主教金鲁贤一起被提及,尤其是他们都在2005年得到教宗本笃十六世邀请参加主教大会,但因中国政府组绕而无法前行。李镜峰也是中国教会内少有的拉丁文专家,并亲自编写了拉丁文/中文对照的罗马弥撒经书。烦请复核。如果当初删除的理由,如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2/22#李鏡峰 是因为原来条目“连哪个教区都没说”,那是条目写得不够全面,而不是李镜峰助教本人的知名度问题,实属无辜。恳请复核该条目的存废;条目恢复后,我和其他教内朋友们很乐意在原有条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写和修订。非常感谢!—Anthony Fok(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9:24 (UTC)
- (:)回應请列出来源@Anthony Fok:--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9:34 (UTC)
- (:)回應:感谢您的提醒。以下是一些关于李镜峰主教的报道,和他的著作或翻译作品:
- Thavis, John. Pope names four mainland Chinese bishops to October synod. Vatican City: Catholic News Service. 2005-09-08 [2014-08-26].
Bishop Luke Li Jingfeng of Fengxiang, who has been a leader of one of China's strongest clandestine Catholic communities. The bishop, believed to be 85, has been arrested at least once by Chinese authorities in recent years.
- 教宗邀請的四位中國大陸主教無法赴羅馬. 天亞社. 2005-10-04 [2014-08-26].
陝西省鳳翔教區李鏡峰主教九月卅日對天亞社說,雖然政府至今尚未批准他去羅馬,他仍抱有一線希望,因為他是四人之中最可能出去的一個。 // 他認為,教廷不承認中國的天主教愛國會和中國天主教主教團,所以沒有通過它們向主教發出邀請。但這位八十三歲的主教強調:「那怕這次我們失敗了,不能去,教宗都絕對不可以讓步。」
- 李镜峰主教. 圣教礼仪的神圣与尊严不可侵犯. 信德网. 2012-07-25 [2014-08-26].
- 陈良德神父. 走出弥撒圣祭的误区(一) (第28期(总第499期)). 信德报. 2012年8月2日 [2014-08-26].
前几天,拜读李镜峰主教的“圣教礼仪的神圣与尊严不可侵犯”(此文详见信德网,编者注)一文,感慨颇多。首先,在当今自由主义泛滥的时代,很高兴看到九旬高龄的李主教仍然坚守自己的神圣职责。……其次,与李主教有同感。正如他在文中所提到的:“世俗主义与自由主义正侵蚀着教会心脏”。看看今天的礼仪,尤其是弥撒礼仪成为个别神父的杰作。
- 陕西省凤翔教区的主教李镜峰致函教皇本笃十六世. 自由亞洲電台. 2012-10-19 [2014-08-26].
- Mgr. Lucas Li, 90-year-old Bishop from Feng Xiang, urges to follow the teachings of the Apostolic Letter Porta Fidei to intensely live the Year of Faith. 2012-07-12.
- 梵蒂冈世界主教会议宣读李镜峰主教的信函. 法国国际广播集团. 2012-10-17 [2014-08-26].
- Speciale, Alessandro. Synod's words of comfort for Chinese bishop. 2012-10-25 [2014-08-26] (英語).
- 世界主教會議感受中國主教精神上參與. 天亞社. 2012-10-26 [2014-08-26].
- Synod's Letter to Bishop Lucas Ly Jingfeng of China: "We Know that the Suffering, the Prayers and Joy of being a Christian in China". Vatican City: Zenit.org. 2012-10-23 [2014-08-26].
- 天主教凤翔教区:信光书屋:罗列了李镜峰主教所著作、翻译和编辑的图书,包括:
- Parvum Missále Tridentínum 1962 Siníce Explicátum 《便攜拉漢對照 脫利騰拉丁彌撒經書》。陝西:天主教鳳翔教區,2012。
- 《图解拉丁语课本》:这本拉丁语课本是李镜峰主教花费近两年时间编写而成的。
- 《天主教教理简编》:李镜峰主教翻译
- 俄咏弥撒《颂谢词》:由李镜峰主教翻译、整理、编著而成。
- Thavis, John. Pope names four mainland Chinese bishops to October synod. Vatican City: Catholic News Service. 2005-09-08 [2014-08-26].
—Anthony Fok(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10:53 (UTC)
- 都2009年的删除了。建议直接重建。--Kuailong™ 2014年8月27日 (三) 04:01 (UTC)
- (:)回應:@Kuailong 你好,谢谢你的建议,我就着手重建李镜峰主教的页面了。 :-) —Anthony Fok(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6:29 (UTC)
- (※)注意恢复历史记录--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1:11 (UTC)
- 符《人物收錄指引》,復還。--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7:50 (UTC)
- 狀態: 另文錄之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韓國SHINee組合主唱金鐘鉉,雖未曾發行個人專輯,但以下理由應符合《人物收錄準則》能獨立成條:
一、擔任MBCFM4U廣播電台《藍色之夜》DJ [1]。(現任,2014年2月8日起至今)
二、曾為IU、孫淡妃、李泰民以及其自身組合SHINee作詞作曲(IU正規三輯收錄曲《憂鬱時鐘》作詞作曲 [2]、孫淡妃數位單曲《Red Candle》作詞作曲 [3]、李泰民迷你一輯收錄曲《Pretty Boy》作詞 [4]、SHINee 迷你二輯ROMEO主打曲《Juliette》作詞、正規三輯合輯The Misconceptions Of Us主打曲《Selene 6.23》作詞,等若干首作詞)`
三、知名影集主題曲演唱者:城市獵人主題曲《So Goodbye》(Gaon音源週榜進榜五週最高28,月榜59。[5])
四、個人關注度:推特跟隨者105萬[6] 曾在13年12月15日更改頭像支持同性戀者,[7]並曾上榜Naver同日14點熱門話題一位,顯現其個人關注度足夠。(附圖)
en:Kim Jonghyun—如夢般虛幻(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7:19 (UTC)
- (+)支持WP:MUSIC#2#10--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51 (UTC)
- (+)支持,尤其作為電台dj與作曲作詞人這一點有強烈證據印證個人關注度--Tom...........(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14:13 (UTC)
- 只是被改成重定向,未被删除。--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7:16 (UTC)
- (?)疑問:所以管理員是否允許此條目另文錄之?合併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02#.E9.87.91.E9.90.98.E9.89.89的存廢討論結果,若要將存廢討論決定合併的條目再度獨立,根據以往的慣例是需要管理員允許才能執行的,一般用戶未經管理員允許不可取消合併,這與條目是否有被刪除沒太大的關係。--M94050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7:56 (UTC)
- 哪个人说"需要管理员允许才能执行的"? Be WP:BOLD!@M940504:--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9:01 (UTC)
- Talk:李俊昊:「如有更新資料及來源,須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請勿自行回復--Nivekin」,未經管理員允許就會變成這樣--M94050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0:44 (UTC)
- 问题是现在共识是此人有关注度,你也看到了。无需管理员评论。--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2:59 (UTC)
- 那請管理員至少把狀態改為"完成"吧。--M94050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5:21 (UTC)
- 另文錄之。存廢議所得結果,當須經覆核而廢,或另立新共識代之,而非逕自翻之,以免徒惹爭議,制度蕩然。請悉。附︰BOLD非這樣用。--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8:02 (UTC)
- 问题是现在共识是此人有关注度,你也看到了。无需管理员评论。--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2:59 (UTC)
- Talk:李俊昊:「如有更新資料及來源,須到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請勿自行回復--Nivekin」,未經管理員允許就會變成這樣--M94050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0:44 (UTC)
- 哪个人说"需要管理员允许才能执行的"? Be WP:BOLD!@M940504:--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9:01 (UTC)
- (?)疑問:所以管理員是否允許此條目另文錄之?合併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02#.E9.87.91.E9.90.98.E9.89.89的存廢討論結果,若要將存廢討論決定合併的條目再度獨立,根據以往的慣例是需要管理員允許才能執行的,一般用戶未經管理員允許不可取消合併,這與條目是否有被刪除沒太大的關係。--M940504(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7:56 (UTC)
- 只是被改成重定向,未被删除。--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7:16 (UTC)
- ^ http://www.imbc.com/broad/radio/fm4u/bluenight
- ^ http://music.naver.com/album/index.nhn?albumId=397932
- ^ http://music.naver.com/album/index.nhn?albumId=409251
- ^ http://music.naver.com/album/index.nhn?albumId=447207
- ^ http://gaonchart.co.kr/chart/digital.php?f_chart_kind_cd=T&f_month=06&f_year=2011&f_type=month
- ^ https://twitter.com/realjonghyun90
- ^ http://kpopn.com/2013/12/16/203626/
- 狀態: 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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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聖朝鼎盛萬年青只是和萬年青 (小說)重复,应该合并,而非删除。聖朝鼎盛萬年青在遭到侵权提删后,原作者在聖朝鼎盛萬年青/temp写了新的版本,该版本若不侵权,应该在移动到聖朝鼎盛萬年青后再合并到萬年青 (小說),而不应删除聖朝鼎盛萬年青/temp页面,这是不尊重编者编辑的行为。相关讨论,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8/07#聖朝鼎盛萬年青/temp。—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18日 (一) 07:53 (UTC)
- Pengyanan君所言甚是,確應併兼至「萬年青 (小說)」。--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5:22 (UTC)
- @Wong128hk:请问那为什么还不恢复呢?--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21日 (四) 13:33 (UTC)
- @Wong128hk:为何管理员都不作为呢?这是一种习惯吗?--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1:12 (UTC)
- 为何还没人管呢?--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8:18 (UTC)
- 復還並併入「萬年青 (小說)」。--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16 (UTC)
- @Wong128hk:首先感谢您合并,但唯一遗憾的是您把页面历史也合并了,这在中文维基似乎很常见,就是把原来两个平行发展的页面的历史合并,而不是复制粘贴合并,这在英文维基是不允许的(见en:Wikipedia:How to fix cut-and-paste moves#Parallel versions),英文维基只有在A页面是复制粘贴于B页面时,才把A和B的编辑历史合并,而如果A和B的编辑历史互相独立,那么即使合并A和B,也不会合并页面历史,而是用剪切粘贴方式合并。我觉得英文维基此做法非常合理,但中文维基对此似乎并不知晓,我也知道改变中文维基的做法很难,对此只能深表遗憾。--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8: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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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12刪除!目前已有主持 多部電影 戲劇作品! 有足夠關注度—Zenk0113(留言) 2014年8月18日 (一) 17:48 (UTC)
- @Zenk0113:来源?--114.81.255.40(留言) 2014年8月19日 (二) 08:10 (UTC)(不在上海的180.172.239.231)
链入頁面 Zenk0113(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04:21 (UTC)
- Zenk0113︰請列所主持或參與節目。--J.Wong 2014年8月20日 (三) 16:06 (UTC)
主持
戲劇
- 2008年《翻滾吧!蛋炒飯》飾演討債的人。
- 2008年《無敵珊寶妹》飾演乘客。
- 2008年《我的億萬麵包》飾演阿珠。
- 2009年《愛就宅一起》飾演小白。
- 2010年《一閃一閃亮晶晶》飾演范正芬。
- 2010年《呼叫大明星》飾演秀娜。
- 2013年《終極一班2》飾演阿雞師。
- 2013年《終極一班3》飾演阿雞師。
- 2014年《喜歡一個人》飾演林寶珠。
電影
- 2013年《瑪德2號》飾演隔壁老娘。
- Endorse close 全是小角色--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3:22 (UTC)
- 符合在世人物關注度要求 Zenk0113(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4:23 (UTC)
- 哪个角色是主要角色?@Zenk0113:--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06:03 (UTC)
- 駁回,未符《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17 (UTC)
- 該藝人出道以主持節目為主!主持已符合人物收錄準則! 另外根據關注度要求人物條目並非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 Zenk0113(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6:51 (UTC)
- 該藝人所主持的節目也曾入圍金鐘獎項。 2014年8月31日 (日) 16:59 (UTC)
- 慮及此人現在或曾經主持旅遊節目之極為受歡迎者,其況堪比主要演員及主播,乃酌情處之,翻其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0:0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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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并没有打广告,只是简单说明一下网站的结构,希望管理员复查,可能是加了出处链接才被删,如果是这样管理员可以把链接删除就可以,不要把全词条给删了。谢谢,望能恢复词条—Mmtubar(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8:55 (UTC)
- 拒绝请求,广告宣传内容,符合快速删除标准。--Wcam(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12:3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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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免费公共的DNS,没有广告嫌疑—Mjxwl(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3:32 (UTC)
- 拒绝,明显广告。--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8:0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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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大量電視動畫,OVA、OAD及 動畫電影公佈預定於2015年上映—58.176.114.35(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7:16 (UTC)
- 被删除版本的确符合G1,完全没内容,阁下可以建新版丰富内容。--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8:1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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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事实清楚,参照百度百科等多处新闻源—Winnet2013(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8:17 (UTC)
- 删除理由是侵犯版权。--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15:4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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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其為潁川陳之一支,於福建長樂為大姓望族,應可載入潁川陳之一脈。「潁川陳」為已建立之頁面。—小澄(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5:11 (UTC)
- @Kenjiyokiya:请列明来源([53])--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02:06 (UTC)
- kenjiyokiya答:僅先列一簡單說明來源於後,具體實物其族人撰《玉溪陳氏譜》、建「玉溪陳氏祠」、族人神主及墓碑上刻「玉溪」,觀陳氏之墓多刻「潁川」,以明其遠源,若為玉溪陳氏一支則刻「玉溪」,以明支脈近源。此「玉溪」已非單純地名,而為支脈名,如「玉溪陳氏祠」已為「玉溪陳氏+祠」,非「玉溪+陳氏+祠」,馬祖資訊網頁面→http://www.matsu.idv.tw/print.php?f=206&t=120079&p=1
- 一般而言,此类条目用作消歧义页,换言之,只要该氏有足够多的名人,就可以写一个条目,例如陇西李氏 河东柳氏。但是,玉溪陈氏并不满足这一条件。况且家谱、祠堂、网络论坛这样的来源,独立性与可靠性都无法满足维基百科的可供查证标准。更进一步,可能违背了“维基百科不是家谱”的方针。(-)反对--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07:10 (UTC)
- 未见足够理由推翻之前存废讨论。--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15:4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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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創建時沒注意到此條目曾兩度被提刪除,經其他編輯提醒,應提出覆核。我不曉得之前寫過什麼,寫的人物是不是同一位,提刪的理由是什麼,內容為我自行編寫,有提供新聞媒體引註。在此提出覆核請求。—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7:01 (UTC)
- 已完成,条目内容符合关注度要求。--Wcam(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20:08 (UTC)
- 无必要复核。删除不是给条目添上永久的禁令。--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23:1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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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刪的理由是什麼,內容為我自行編寫,有提供新聞媒體引註。在此提出覆核請求。—Wnn212(留言) 2014年9月5日 (五) 03:37 (UTC)
- 未完成:广告,广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5日 (五) 05:3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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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没有任何侵权,均为个人原创—穿越秦直道(留言) 2014年9月5日 (五) 16:29 (UTC)
- 请先搞清楚什么叫“百科全书”。--Kuailong™ 2014年9月5日 (五) 18:35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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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的词条只是人物一些介绍,不存在广告成分,符合你们的要求。请给于通过!—Q463134616(留言) 2014年9月5日 (五) 02:43 (UTC)
- 文章语调的确有宣传之嫌,请改用中立的语调。--Kuailong™ 2014年9月5日 (五) 18:3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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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真实的人,我会不断更新补充内容的—114.216.22.30(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4:52 (UTC)
- 这跟是不是真实的人没有关系。请查阅维基百科的收录标准,--Kuailong™ 2014年9月8日 (一) 17:04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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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内容是客观、真实的;2.可修改措词,不应一删了之。—150.255.120.136(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8:26 (UTC)
- 搜索了一下该人物,知名度等存疑。--Kuailong™ 2014年9月8日 (一) 17:0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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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海美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一个准备上市的化妆品品牌百科词条—Mandy1991216(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03:57 (UTC)
- 请注意观点中立,无宣传语气和关注度。您的条目显然具有明显的宣传语气。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4:09 (UTC)
- 拒绝,明显广告。--Lanwi1(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05:27 (UTC)
- 请注意观点中立,无宣传语气和关注度。您的条目显然具有明显的宣传语气。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4:0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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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非直接轉載桃園航空城網站資料,而是嘗試用中文說明航空城真正的意義—Soulyung(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2:30 (UTC)
- 未完成:抄袭。-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0:4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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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觉得作为盛大游戏的前CEO,应该有一个wiki页面,为什么要删掉呢?原因可以讲清楚一点吗?—Dante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0:06 (UTC)
- 请重新编写,列明来源,避免宣传语调,注意遵守生者传记方针。--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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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创建时没注意到此条目曾两度被提删除,经其他编辑提醒,应提出复核。我不晓得为什么会被删除,提删的理由是什么,内容为我自行编写,有提供新闻媒体即(北京丛书网及第十四届中国少年作家杯官方网)引注。在此提出复核请求,敬请复核为盼,您辛苦了谢谢!!—110.102.64.35(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7:03 (UTC)
- 条目内容过多使用受版权保护文字,移交侵权讨论7日后被删除。条目内容不予恢复,请重新编写。--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1: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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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已经写好详细资料,完善词条。—Tianzhengkai(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5:44 (UTC)
美力台灣並非是收益性質的廣告活動, 他是一個偏鄉播映3D電影的活動。 可至youtube搜尋本項活動: https://www.youtube.com/results?search_query=%E7%BE%8E%E5%8A%9B%E5%8F%B0%E7%81%A3 或是參照點燈、或ted演講,其實我們都可以發現他只是一個公益活動,現在也仍努力進行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oFzPLM8W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bovScYm3as
另外,原條目底下報紙與雜誌的參考資料,可驗證此活動確實存在~
- 原条目无实际内容,请重新编写。--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1: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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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词条在百度百科,360百科,互动百科都通过了,为什么维基百科不能?给的删除理由都是那么不充分,随便一句什么广告就删除了?—Kelly52068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2:50 (UTC)
- 未完成:广告。-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7: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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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政治经济学中的新概念,在探讨中国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中将用到—LUOJIE387030(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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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这是历史研究中关于中国辛亥革命以来历史的解读的重要思路—LUOJIE387030(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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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维基管理员您好:这篇这品是边琼2009年发表于《少年博览》7·8下月刊之作,荣获2012年中国散文作家论坛征文大赛一等奖,之所以编辑这个词条是因为喜欢这个未成年边琼的文字,于维基同仁共同分享,尽微薄之力,我不知为什么会侵权,疑似来源也无法打开,实事求是没有加任何负面编辑,望维基管理员朋友进一步核实,谢谢!—122.76.12.129(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1:38 (UTC)
- 未完成,《美之剪影》条目不存在,关于美之剪影条目侵权讨论,请前往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Wcam(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3: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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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重新编辑—LOVHO(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7:08 (UTC)
- 请重新编写,注意关注度和生者传记方针。欲索取条目最後版本,請備妥電郵。--Wcam(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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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重新補上資料來源,請重新審查一次—Flysky83526(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4:57 (UTC)
- 请重新编写,注意关注度和生者传记方针。欲索取条目最後版本,請備妥電郵。--Wcam(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3: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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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路線為台中市公車的路線
目前持續在經營中 為仁友客運公司經營路線之一 在八月被不明人士刪除 不知原因為何 造成查詢公車資訊上的困擾 請求恢復該頁面—Qaz991024(留言) 2014年8月21日 (四) 04:04 (UTC)
(!)意見:前次存廢討論是以關注度不足而刪除,已尋獲來源可證明關注度,若恢復條目則可盡快補充來源。近期附上來源重新創建條目,遭善意人士基於善意快速刪除,望盡速覆核條目或恢復近日創建新條目。--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4:01 (UTC)
- Endorse close - 作为速删提名人,感觉“尋獲來源”均只能支持“
丰原客运仁友客運”的关注度。@Tuen415:--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4:20 (UTC) - (+)支持: Grjgt893u34(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1:44 (UTC)
- 關豐原客運什麼事,你把尋獲來源數完再報告吧。--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5:51 (UTC)
- 阁下给出的来源都是
丰原客运仁友客運十几条线路的开通/变更等例行信息,根本没有关于主题的深入介绍@Tuen415:--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1:07 (UTC)
- 阁下给出的来源都是
- (+)支持:不符合速刪的條件,頂多冠上關注度後再提刪討論,支持回復。--福克大叔(留言) 2014年8月22日 (五) 18:18 (UTC)
- (?)疑問阁下看过速删前的页面么?拉票不是光彩的行为User_talk:Fcuk1203#.E5.8F.B0.E4.B8.AD.E5.B8.82.E5.85.AC.E8.BB.8A105.E8.B7.AF--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1:07 (UTC)
(:)回應:抹黑別人拉票才是不光彩的行為。單純的用戶間討論跟拉票何關?多一點人進來討論不是合乎維基百科開放的概念嗎?如果Fcuk1203進來表示贊成速刪你也只是心中竊笑,出現跟你不同意見就這樣,真是值得借鏡的挨批。能上新聞已經很難得了,不用拿酸人的標準速刪條目還理直氣壯,再多找幾個人像時昭Nivekin討論無妨。--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4:25 (UTC)
- “能上新聞已經很難得了”?关键在于来源的深入程度。本人又没有提报台中市公车152路,因为有十几篇报道的主题是该线路。但台中市公车105路不是这种情况。--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7:34 (UTC)
- 先覆核,再討論,這邊討論沒什麼效用。--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4:17 (UTC)
- 參見暫存版--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16:06 (UTC)
- 果然所有的来源都只是支持仁友客运的关注度,多谢找到原文!--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8:35 (UTC)
- 文章所附來源確未符《關注度指引》,請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翻存廢議所決。另,未見速刪紀錄。--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37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1: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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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怎么在维基百科搜索不到此人,请编辑创建此人词条—220.175.195.118(留言) 2014年8月24日 (日) 08:59 (UTC)
- 依照上次的存廢討論理由是「疑似個人宣傳」,因此編者之間達成共識後管理員刪除條目,如果您認為這條目並非個人宣傳並且有其他的來源佐證這條目,請提出兩個符合三大內容方針WP:NPOV、WP:NOR、WP:V的參考文獻,謝謝。--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8月24日 (日) 17:43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1:4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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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與內容一致,若無特殊問題,請一視同仁看待。—Grjgt893u34(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1:39 (UTC)
Grjgt893u34(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1:39 (UTC)
- Comment@Grjgt893u34: EN:WP:OTHERSTUFFEXIST EN:WP:MILL--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08:33 (UTC)
- 意見:不是otherstuffexist是thesamestuff--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6日 (二) 16:10 (UTC)
- 先覆核,再討論。您挨批的個人意見不應具執行效力。--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2:23 (UTC)
- 拜托先看一下en:WP:DRV是怎样进行的再发表评论……当然,任何人,包括管理员的“個人意見都不應具執行效力”,但是我希望通过讨论能够达成共识,而后者才是应当被执行的。--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2:29 (UTC)
- 問題是這裡什麼都沒有,怎麼討論呢?暫時覆核了,拿頁面上的東西討論,有問題再刪除或合併。--Tuen415(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5:06 (UTC)
- 见user:Grjgt893u34/TCBUS105--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6:02 (UTC)
- 擱置,待「台中市巴士105路」案有所結果。--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6:54 (UTC)
- 上案無所結果,乃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1: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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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要有3个歧义项就可以建消歧义页 ,更何况望京 (消歧义)原有歧义项超过了3个(望京、望京街道、望京乡、望京站 (地铁)、望京站 (铁路),还可以加上望京路),而且并非先有望京顶部的Template:Dablink再有人画蛇添足创建消歧义页,而是这个消歧义页创建在先(该消歧义页原采用平等消歧义,标题就是望京,后来有人为把望京 (地区)移到望京而把该消歧义页删了,没有将其移动到望京 (消歧义),其历史版本可能可以在望京中找到),不能用后加dablink这种形式删除早已存在的消歧义页。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0/31#望京 (消歧义)讨论时,由于当时https也无法使用,我身为不会翻墙的大陆人士没参与讨论,提删者以车站无消歧义必要,举了北京和北京站的例子,但该例子明显不当,望京是个很小的区域,和北京无法相比,对北京生活的人来说,望京地区和望京站是明显构成可以混淆的歧义项的。而且就算删掉车站名,歧义项也达到3个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8月25日 (一) 11:06 (UTC)
- 兩者均未見違於《消歧義指引》,請達師君回應。--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7:38 (UTC)
- 本人不认为“望京站”可以与“望京”构成消歧义。对于居住在北京的人来说望京只是一个地名而已,更具体一点是一个韩国人很多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地铁站或者一条路,介绍相关的车站或者道路完全应当纳入望京的正文而非以消歧义的形式呈现;相关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相信提到阜成门、西单、魏公村、上地、回龙观、天通苑,或者换个地方,上海的陆家嘴,香港的中环,即使是拥有世界最繁忙同名车站的东京新宿,如果不是在有关的语境下,也没人会直接认为是车站吧?
- 因此,楼主所提大量条目中仅望京和两个行政区划具备消歧义的价值。由于“望京”较其他两个义项常用得多,因此将其定为主条目我想是没有问题的。而消歧义的方式上,消歧义指引亦提供了otheruseslist和about等链接多义项的选项,因此以“3个歧义项就可以建消歧义页”至少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理由——更何况对于需要访问两个行政区划条目的人来说,这样可以少点一次链接。
-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有效的歧义项仅3个,其余歧义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本人已经摆了大量的例子,也无意再多说。而对于消歧义的方式,因此存在不建立消歧义页面的可能性,在不会显著占据版面的情况下,以dablink系模板代替消歧义页更方便于需要查询相关条目的读者;这一问题我认为存在讨论的空间。
- 以上。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日 (一) 11:38 (UTC)
- @hat600:就算只有3个歧义项,那么究竟是采用建立消歧义页还是采用otheruselist/about等页面顶部hatnotes来消歧义,并没有一个优先项,但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消歧义页建立在先,就不应该删除消歧义页而采用其他hatnotes方式,否则是对先前编者编辑的不尊重。请管理员尊重先到先得原则。若您的做法得到认可,大量消歧义页都可以被删除,被主条目hotnotes取代,这是您所意欲的?或者您要在社区里建立共识,以后主条目消歧义页(不含平等消歧义页)的歧义项必须超过3个,否则就要被删除?还有,当年您在我反对您删除页面后,在编辑摘要里写“好,我陪你玩”,请问,谁在跟您玩?您把我的意见或做法看做是跟您玩?您那样说是否符合维基礼仪?--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0:58 (UTC)
- WP:DPAGES:“我们弹性处理消歧义页;而且其实我们应该要避免编写消歧义页。”本人认为和短小的消歧义页面相比,主条目的顶注更有利于读者的阅读。这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不是没有优劣之分的选项,不应当适用先到先得的规定。本人将此视为个案,而如若有人将其推广,大量消歧义被删,只要对于读者是有利的,本人乐见其成,消歧义毕竟不是条目,只是辅助性质的页面而已。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2日 (二) 07:51 (UTC)
- @hat600: 除非您找到有政策说“非平等消歧义页的歧义项必须超过三个,违者必须删除”,否则您的个案没有任何政策支持。3个歧义项足以构成一个歧义页,您自己不想写可以不写,但不能强加于人作为删除他人贡献的利器。所谓“更好的解决方案”只是您的个人意见,有多少人支持您的这个所谓“更好的解决方案”?没有维基方针支持,您的个人意见怎能超越先到先得原则?还有,烦请您回答一下,您当年说的“好,我陪你玩”究竟符不符合维基礼仪?--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8:49 (UTC)
- 方针已经写了“弹性处理”,必然找不到您说的“必须删除”,而“避免编写”已经反映了方针的意图。在您的留言中我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证明该方案不更好的实质性意见。本人将不再回应,请J.Wong君做最后决断,本人不会反对。与本页面无关的问题请到相关的地方讨论。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3:39 (UTC)
- @hat600:“避免编写消歧义页”不是“删除已存在的消歧义页”,“避免”是指“使不发生”(见汉典释义),而非“消除已发生的”。“避免编写”是指如原页面顶端已经有hatnotes作为消歧义,则避免编写新的消歧义页,但此处消歧义页建立在先(原本望京就是消歧义页,是阁下一删了之而把望京 (地区)移至望京,而且可能一直也没恢复原望京消歧义页的历史编辑),就应尊重“先到先得”原则,没有理由删除这个完全符合消歧义方针的消歧义页。如果这个存废复核请求被驳回,那么我有理由认为维基社群已建立先例:消歧义凡可以用页面顶端hatnotes表示的,都应删除已存在的消歧义页。鄙人没别的本事,只是专注于重定向页和消歧义页,并且是十足的守法主义者,今后自当遵循先例,提删可用主条目hatnotes代替的消歧义页,以贯彻您这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员乐见其成的玩法,了却您的心愿。--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5:32 (UTC)
- 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0:29 (UTC)
- @Jimmy Xu:您搞错了,我并不是为了阐释我的观点而故意发起我反对的主张,恰恰相反,我上面已经清楚阐释了,本人是严格的守法主义者,维基的指引和方针我都会认真遵从,如果这次复核申请被驳回,我会诚心接受此次复核所建立的先例,以后会依照执行,这和您上面引用的方针完全无关。我认真对待维基社群所建立的例,特别是关于消歧义页的惯例,因为我专注于编辑消歧义页,当然会把维基的先例作为我未来行为的指南。如果建立了一个先例,却又不让执行,岂不让人无所适从?那么以后若碰到同样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请您帮忙解答。--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2:36 (UTC)
- Nothing is in stone。--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2:49 (UTC)
- @Jimmy Xu:我哪里说过惯例都是一成不变的?正因为惯例会有更新,所以如果这次驳回我的申请,我当然将不再阻抗,并执行此次形成的先例,而且那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员已经明确表明,“如若有人将其推广,大量消歧义被删”,他会“乐见其成”,那么我做让他高兴的事又何谈“扰乱”?如果哪一天社群重新讨论这个议题,并再次改变惯例,我当然也会遵照执行,难道这不是应有之义?惯例当然会变,但我们只能根据当下的惯例行事,直到新的共识形成,惯例改变为止。--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2:58 (UTC)
- The same is true whenever a discussion is held for a deletion. Each such discussion is determined individually, and its outcome does not automatically mean others will be handled identically.--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3:23 (UTC)
- @Jimmy Xu:是啊,所以我只是会提删,交由社区讨论,而不是直接删除啊,况且我哪有管理员才有的删除权限啊,您担心什么呢?我把这个复核决定当做先例是我的个人看法,我没有强迫他人接受我个人看法的任何特权,同样,别人也无权强迫我接受该复核决定不是先例的看法,最终结果由个案讨论决定,难道不是吗(您反复给的这个文章也只是个essay,只是某些编者的看法而已)?每个人提删条目都是遵循自己对删除标准的理解,比如什么叫广告,什么叫无知名度,等等,别人可以不同意他的标准,所以提删投票就会有的通过、有的驳回啊。那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员明确引用了“Wikipedia:消歧义”中“避免编写消歧义页”的话,这可属于维基編輯指南啊,如果本次复核申请被驳回,那我就承认他对“避免编写消歧义页”这一指南的理解是对的,我的理解是错的,那我根据我对这一指南的新理解来提删条目,难道有任何问题吗?我遵循的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是在该个案决定中阐释的对Wikipedia:消歧义相关指南的理解,以后提删过程中很可能会有其他人对这个指南有不同的理解,但那是其他人的事儿,有什么理由阻止我接受该复核决定所产生的理解?我又没把我的理解强加给任何人。--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4:07 (UTC)
- The same is true whenever a discussion is held for a deletion. Each such discussion is determined individually, and its outcome does not automatically mean others will be handled identically.--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3:23 (UTC)
- @Jimmy Xu:我哪里说过惯例都是一成不变的?正因为惯例会有更新,所以如果这次驳回我的申请,我当然将不再阻抗,并执行此次形成的先例,而且那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员已经明确表明,“如若有人将其推广,大量消歧义被删”,他会“乐见其成”,那么我做让他高兴的事又何谈“扰乱”?如果哪一天社群重新讨论这个议题,并再次改变惯例,我当然也会遵照执行,难道这不是应有之义?惯例当然会变,但我们只能根据当下的惯例行事,直到新的共识形成,惯例改变为止。--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2:58 (UTC)
- Nothing is in stone。--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2:49 (UTC)
- @Jimmy Xu:您搞错了,我并不是为了阐释我的观点而故意发起我反对的主张,恰恰相反,我上面已经清楚阐释了,本人是严格的守法主义者,维基的指引和方针我都会认真遵从,如果这次复核申请被驳回,我会诚心接受此次复核所建立的先例,以后会依照执行,这和您上面引用的方针完全无关。我认真对待维基社群所建立的例,特别是关于消歧义页的惯例,因为我专注于编辑消歧义页,当然会把维基的先例作为我未来行为的指南。如果建立了一个先例,却又不让执行,岂不让人无所适从?那么以后若碰到同样问题,究竟该如何处理?请您帮忙解答。--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2:36 (UTC)
- 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Jimmy Xu 论 2014年9月4日 (四) 00:29 (UTC)
- @hat600:“避免编写消歧义页”不是“删除已存在的消歧义页”,“避免”是指“使不发生”(见汉典释义),而非“消除已发生的”。“避免编写”是指如原页面顶端已经有hatnotes作为消歧义,则避免编写新的消歧义页,但此处消歧义页建立在先(原本望京就是消歧义页,是阁下一删了之而把望京 (地区)移至望京,而且可能一直也没恢复原望京消歧义页的历史编辑),就应尊重“先到先得”原则,没有理由删除这个完全符合消歧义方针的消歧义页。如果这个存废复核请求被驳回,那么我有理由认为维基社群已建立先例:消歧义凡可以用页面顶端hatnotes表示的,都应删除已存在的消歧义页。鄙人没别的本事,只是专注于重定向页和消歧义页,并且是十足的守法主义者,今后自当遵循先例,提删可用主条目hatnotes代替的消歧义页,以贯彻您这位“好,我陪你玩”管理员乐见其成的玩法,了却您的心愿。--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5:32 (UTC)
- 方针已经写了“弹性处理”,必然找不到您说的“必须删除”,而“避免编写”已经反映了方针的意图。在您的留言中我没有看到任何可以证明该方案不更好的实质性意见。本人将不再回应,请J.Wong君做最后决断,本人不会反对。与本页面无关的问题请到相关的地方讨论。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3日 (三) 03:39 (UTC)
- @hat600: 除非您找到有政策说“非平等消歧义页的歧义项必须超过三个,违者必须删除”,否则您的个案没有任何政策支持。3个歧义项足以构成一个歧义页,您自己不想写可以不写,但不能强加于人作为删除他人贡献的利器。所谓“更好的解决方案”只是您的个人意见,有多少人支持您的这个所谓“更好的解决方案”?没有维基方针支持,您的个人意见怎能超越先到先得原则?还有,烦请您回答一下,您当年说的“好,我陪你玩”究竟符不符合维基礼仪?--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8:49 (UTC)
- WP:DPAGES:“我们弹性处理消歧义页;而且其实我们应该要避免编写消歧义页。”本人认为和短小的消歧义页面相比,主条目的顶注更有利于读者的阅读。这是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不是没有优劣之分的选项,不应当适用先到先得的规定。本人将此视为个案,而如若有人将其推广,大量消歧义被删,只要对于读者是有利的,本人乐见其成,消歧义毕竟不是条目,只是辅助性质的页面而已。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2日 (二) 07:51 (UTC)
- @hat600:就算只有3个歧义项,那么究竟是采用建立消歧义页还是采用otheruselist/about等页面顶部hatnotes来消歧义,并没有一个优先项,但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消歧义页建立在先,就不应该删除消歧义页而采用其他hatnotes方式,否则是对先前编者编辑的不尊重。请管理员尊重先到先得原则。若您的做法得到认可,大量消歧义页都可以被删除,被主条目hotnotes取代,这是您所意欲的?或者您要在社区里建立共识,以后主条目消歧义页(不含平等消歧义页)的歧义项必须超过3个,否则就要被删除?还有,当年您在我反对您删除页面后,在编辑摘要里写“好,我陪你玩”,请问,谁在跟您玩?您把我的意见或做法看做是跟您玩?您那样说是否符合维基礼仪?--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0:58 (UTC)
- relist 首先,我并没有在XfD中看到共识。其次,新用户提出了合理的反驳理据。如果存废讨论进行时,该用户能够参与,那么结果很可能会不同。因此,建议重新送交存废讨论。--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7:48 (UTC)
- 有鑒於兩者均無違於《消歧義指引》,上述者亦見可議之處,而該存廢議亦未有明顯共識,又作者聲稱未能參與其中,確有礙共識得成,乃決暫且復還,並發還再議。--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2: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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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條目有3個鏈入頁面,也擁有相關新聞連結,關注度應不算太差。不至於到速刪標準。
- [55]—220.141.91.105(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1:55 (UTC)
- (:)回應WP:BIO“国家、省、州级的重要政治人物”或“传媒有广泛报道的政治人物”都没有满足。况且两篇报道的主题都不是其本人。(这一点英文维基的要求比中文松,英文维基上人口超过十万的市长也可被认为具有关注度,但中文维基不是这样)--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2:16 (UTC)
- 如果十万人的话,中国大陆轻轻松松啊。--Kuailong™ 2014年8月29日 (五) 16:51 (UTC)
- 兩者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請另覓來源。--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8:1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2: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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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歌唱比賽而出道、且活躍於駐唱歌壇的歌手,精進歌藝並擅於詮釋法式香頌,加入可圈藝術爵士樂團,成為各大活動廠商邀請歌手,尤其活躍於精品品牌活動中,出席如PIAGET(伯爵錶)、Vacheron Constantin(江詩丹頓) 、Montblanc(萬寶龍)、Jaeger-lecoultre(積家錶) 等各大品牌活動。也積極參與各項大活動並獲得獎項,如:新絲路模特兒大賽最佳人氣獎,彰化葡萄公主第五名,並赴新加坡宣傳台灣水果。
固定駐唱地點:MARQUEE,君悅飯店Cheers bar,香格里拉大飯店(遠企)李白居及蓮花Live house。
近期也發表不少文章見於各大報,常引發討論,如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新活水雜誌,天下雜誌等,並有聯合報不定期專欄:心晴筆記。 著名文章:遠離桃花源(聯合報),我的歐洲家庭給我的震撼教育(天下雜誌: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612) 經營肥貓夫人。羅晴的部落格:http://christineloching.pixnet.net/blog 。上述已證明此人有「其他關注度」,應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因此應予收錄。—Tina00400(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4:14 (UTC)
- 請證明其符《人物收錄準則》或提交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4年8月31日 (日) 18: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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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連結應可證明,請明鑑,謝謝!--Tina00400(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2:19 (UTC)
- 抱歉,唯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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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書生無視討論共識,且結案時沒有標明保留原因。—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1日 (一) 02:22 (UTC)
- @Shizhao--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8:13 (UTC)
- 很明显是常用错字啊,见[70],[71](进入后可能需要点击一下“全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2日 (二) 00:38 (UTC)
- 真的是「常用」的錯字嗎?要麼所有大字開頭或名稱中有大字的條目都要建立重定向了,如:太堡礁、太英博物館、恆太集團、北京太學等。XD--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2日 (二) 07:55 (UTC)
- (:)回應這是受到太平洋影響,你指出的沒有其他詞語影響,不可相提並論。Asdfugil(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2:51 (UTC)Asdfugil
- 兩者相差十萬八千里,請問如何影響?如果真的受影響,是否要建立「太洋洲」。--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2日 (二) 13:22 (UTC)
- 建立錯字的重定向無須知道如何影響,只需知道是否有影響。看看這個資料庫,連中央研究院都使用這一個錯別字了,除非你認為中央研究院是由一群學習漢字的日本小孩組成的。--M940504(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6:20 (UTC)
- (~)補充:大的注音符號是「ㄉㄚˋ」,太的注音符號是「ㄊㄞˋ」。大千式鍵盤上ㄉ與ㄊ的按鍵位置是相鄰的,而ㄚ與ㄞ的位置也是相鄰的,使用注音輸入法盲打時確實可能造成筆誤。--M940504(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6:32 (UTC)
- 我就認為這種錯根本不值得用重定向去做,你說「常見」筆誤還說得過,竟說「常用」,真是積非成是?即使據「常見」一點,也是過分濫用,亦無助於使用者學習,「太」和「大」寫混我小時候也經常錯,但這是必要去用重定向照顧的麼?
,要不要或許正如上面所說那些重定向也是必要的?其實所有的話存廢討論已述,就我也想不到竟然得出保留結論。上面中央研究院例子,看看緊接下面的分布地圖,魷魚分布點當是印度洋及太平洋,是中央研究院誤將「平」寫了作「西」,而非你想表示平常得漢語使用者都會隨便錯的化「大」為「太」。如果仍覺得「太西洋」、「大平洋」這種是很必要留在維基讓用家們一起錯,那告訴我太西洋要指向哪個洋才對!輸入法觀點更是無法認同,這麼多種輸入法,有機會誤打的字這麼多,難道這些只要有人創建,通通都可以因而保留成為重定向?-Eartheater(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7:36 (UTC)- (+)支持M940504(-)反对Eartheater--百無一用是書生(☎) 2014年9月5日 (五) 11:12 (UTC)
- 我就認為這種錯根本不值得用重定向去做,你說「常見」筆誤還說得過,竟說「常用」,真是積非成是?即使據「常見」一點,也是過分濫用,亦無助於使用者學習,「太」和「大」寫混我小時候也經常錯,但這是必要去用重定向照顧的麼?
- 兩者相差十萬八千里,請問如何影響?如果真的受影響,是否要建立「太洋洲」。--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9月2日 (二) 13:22 (UTC)
- 囧rz...,上面看來很喜歡書生的簽名喔,但這樣做好像有點問題。--Eartheater(留言) 2014年9月5日 (五) 11:41 (UTC)
(:)回應@Bluedeck:--Asdfugil(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05:22 (UTC)
- 嗯,谢谢您合作。Bluedeck 2014年9月9日 (二) 05:29 (UTC)
- 符《重定向》,確為常見別字,而《刪除守則》亦不鼓勵刪除重定向,又重定向已有正字作用,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3:2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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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手工翻译比机械翻译多很多—Linice43322684(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8:00 (UTC)
- 翻譯粗糙,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4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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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原创,参考2009年《少年博览》7·8下月刊编辑,不存在侵权行为,望进一步核实。谢谢!—122.76.12.31(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4:28 (UTC)
- 仍值版權審核,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43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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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有一票中立一票刪除,當中刪除一票完全沒有附上理由,而投刪除票者,竟與執行刪除決定的管理員是同一人。這一模板的刪除在我看來是百無一用是書生一人說了算,沒有要徹底刪除模板的共識。這次決定,直接導致一名編者的離開(見《用戶:萵苣筍/關於退出中文維基百科的宣告》)。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4日 (四) 13:27 (UTC)—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4日 (四) 13:27 (UTC)
- @Professorjohnas:原XfD在哪里?--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3:40 (UTC)
- 在這裏。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4日 (四) 13:44 (UTC)
- 未见共识……很想知道模版内容是什么。--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4:20 (UTC)
- 在這裏。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4日 (四) 13:44 (UTC)
- 历史版本早已获移动至微观经济学相关主题列表。--Jimmy Xu 论 2014年9月5日 (五) 01:20 (UTC)
- 這正是荒謬之處。哪裏有把模板當成列表的做法?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09:00 (UTC)
- 況且,那討論有一票中立(實為拆分)和一票刪除,甚麼共識也沒有達成。請問把模板當作列表的決定從何而來?@Jimmy Xu: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1:50 (UTC)
- 實在不明白為何列表可以代替模板,有哪條指引這樣說嗎?這完全是無來由的草率決定!請諸位讀一讀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指引。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1:57 (UTC)
- 另,現有相同功能的模板微觀經濟學。復還時,請把兩者合併,如有拆分需要,可容後討論。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5日 (五) 12:04 (UTC)
@Jimmy Xu:希望閣下可答覆。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7日 (日) 06:51 (UTC)
- @Jimmy Xu:您作了裁決,就是這則請求的負責人,請解答我的疑問,謝謝。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13日 (六) 05:25 (UTC)
- 前述之移动非为根据删除投票和请求结果做出,亦无需接受存废复核管辖。请阁下与执行移动之维基人讨论解决,或提交移动请求。--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2 (UTC)
- @Jimmy Xu:您作了裁決,就是這則請求的負責人,請解答我的疑問,謝謝。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13日 (六) 05:25 (UTC)
- 狀態: 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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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來源[72]。雖仍未足成獨立條目,但應合併至香城 (虛構城市)#著名市民,而非直接刪除。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2日 (二) 16:43 (UTC)
- (+)支持,WP:GNG“如果可查证的事实和内容无法由多方来源提供支持,那么将它们并入另一篇条目中可能更为适宜。”现在是这种情况。--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3:23 (UTC)
- 呈請,未嘗不可併兼,唯請君相助。--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3:37 (UTC)
- 如何相助?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5 (UTC)
- 請君協助合併,本人可電郵原碼予君。--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5: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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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合乎质量标准”不是删除页面的理由,Panzer VI-II提删存在编辑战打击报复。裴淑英参考资料足够,关注度足够,没有不可以存在的理由。—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19 (UTC)
- 姑勿論是否報復,主刪方所言未嘗無理,而上辭亦理據有欠,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09 (UTC)
- 史书收录的人物,明明有关注度,完全符合维基的标准,请问什么叫“未尝无理”?不能让人信服。——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42 (UTC)
- 請君回應主刪方所言。--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41 (UTC)
- 史书收录的人物,明明有关注度,完全符合维基的标准,请问什么叫“未尝无理”?不能让人信服。——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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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删者没有给出提删的理由,该人物关注度足够且充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19 (UTC)
- (:)回應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下同。--Nivekin※請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2:37 (UTC)
- 理據欠奉,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12 (UTC)
- 你的驳回理据让人不信服,什么叫理据欠奉?——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46 (UTC)
- 請問如何充分?--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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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提删者没有给出提删的理由,该人物关注度足够且充分—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41 (UTC)
- 理據欠奉,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13 (UTC)
- 你的驳回理据让人不信服,什么叫理据欠奉?——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46 (UTC)
- 請問如何充分?--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44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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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知道为什么给我删掉了,我没有广告灌水—171.223.145.29(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7:2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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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条目删除讨论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0/04#观念史。首先,该条目提删时未通知创建者,也就是鄙人,我当时并不知晓有此提删,没能参与讨论,直至很久很久以后才发现这个条目居然以“主題關注度不足”为由删掉了。根据Wikipedia:关注度的规定,“我们更应该考虑该主题真否真的很可能拥有关注度。谨记每一篇维基百科条目都没有最终版本,条目的关注度应该由现时存在的来源决定,而不是由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决定”。观念史对应的是en:History of ideas,有多达20个维基百科语言版本,其关注度不言自明,以“主题关注度不足”为由提删实属不当。该条目提删讨论参与者只有两人,其中只有Withclear一人要求删除,其理由是“內容貧乏”,但如只是内容贫乏,只要不是小小作品,并不能成为删除理由。而观念史条目长度应该足够超过小小作品,如内容不足,或缺少参考来源,应挂Template:Expand和Template:Unreferenced,而不应径行删除。提删讨论中还有一位IP用户210.6.97.212,其未表明立场,只是说“意見:詳見Talk:观念史。因Talk:观念史已遭删除,无从知晓他的意见是什么。因此,观念史条目的删除违反程序(未通知创建人)、提删理由不成立(不构成“关注度不足”)、讨论者理由不成立(“内容贫乏”不足以成为删除理由),特申请复核。如恢复条目,我定会将其扩充至与en:History of ideas长度相当。—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4:49 (UTC)
- 內容確實匱乏,建議直接擴展。--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57 (UTC)
- @Wong128hk:我只知道如果内容贫乏到小小作品的程度,可以删除,但如果长于小小作品,仅仅“内容贫乏”就可以删除吗?“内容贫乏”标准何其模糊?是不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都可以算“内容贫乏”?请问您能否给出维基政策依据,规定应该删除长度超过小小作品但“内容贫乏”的条目?观念史只是小作品,而非内容贫乏到应该删除。Wikipedia:删除守则#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中明确写明,对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应当“扩充内容”,不应删除。况且,该提删讨论根本未通知创建人,严重违反程序,就此一条,就当重新交付提删讨论。 --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4 (UTC)
- 尊重用户的声明算不算礼仪的一部分?(笑)--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4日 (日) 05:19 (UTC)
- 阁下是把本人用户页2009年12月16日以来所有留言者(包括阁下本人)都当作不符合礼仪的人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27 (UTC)
- 真命题的否命题不一定为真。--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4日 (日) 05:40 (UTC)
- 既然留言和不留言都符合礼仪,为何要偏偏选择其中一个违反提删程序的选项?--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04 (UTC)
- 真命题的否命题不一定为真。--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4日 (日) 05:40 (UTC)
- 阁下是把本人用户页2009年12月16日以来所有留言者(包括阁下本人)都当作不符合礼仪的人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27 (UTC)
- 尊重用户的声明算不算礼仪的一部分?(笑)--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4日 (日) 05:19 (UTC)
- @Wong128hk:我只知道如果内容贫乏到小小作品的程度,可以删除,但如果长于小小作品,仅仅“内容贫乏”就可以删除吗?“内容贫乏”标准何其模糊?是不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都可以算“内容贫乏”?请问您能否给出维基政策依据,规定应该删除长度超过小小作品但“内容贫乏”的条目?观念史只是小作品,而非内容贫乏到应该删除。Wikipedia:删除守则#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中明确写明,对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应当“扩充内容”,不应删除。况且,该提删讨论根本未通知创建人,严重违反程序,就此一条,就当重新交付提删讨论。 --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4 (UTC)
- 內容為詞匯定義,有違《收錄準則.非詞典》,而字數則僅僅高於小小作品標準,內容空泛,言而無物。發還而未見結果會變,無謂矣,亦有違《維基百科釋義.莫官僚》。--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5:39 (UTC)
- @Wong128hk: 首先,如该条只有词典释义,则应将内容移到维基词典,而非删除。其次,我说了,发还我一定会立刻大规模改进,说到做到,而若不发还,实在令鄙人心寒,也无意重建条目。而且,我强调的是本提删未通知创建人,违反提删程序,即使观念史真的“內容空泛,言而無物”,但如果当时通知,我当然有机会将条目改进,但却因我无法参与讨论,导致条目没有改进就被删除了,这种违反提删程序的删除应该被撤销。en:Wikipedia:Deletion review列举了“提删讨论中有实质性程序错误”(if there was a substantive procedural error(s) in the deletion discussion...)应予复核。因此观念史应当在通知创建人的情况下重新交付提删讨论,如果新提删讨论期间仍然未获改善,阁下自然可以再次将其删除,那时自然没人会再说三道四。--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04 (UTC)
- 閣下提案至此,本人處理並核證,難道此非「覆核」?或許本人愚魯,未知英文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有規定就此必須發還再議。君既承諾改善條目,大幅擴展該文,如是又何須再經存廢議呢,誠費時失事。現請閣下重撰,然後本人則必會復還其史。而如閣下需要原碼,斯列於下,以助重撰。
- 「观念史是对人类观念随着时间的演变而表现、保持和变迁的历史,通常被认为是思想史的姐妹学科。研究观念史,通常要研究哲学史和文学史。」
- 而若然君以為應當匯入維基詞典,本人亦願效勞。--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27 (UTC)
- @Wong128hk:我已“重撰”,请您履行诺言“復還其史”,恢复观念史的历史版本以及Talk:观念史(以便知道210.6.97.212究竟说了什么),谢谢。--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10:17 (UTC)
- 既還。--J.Wong 2014年9月15日 (一) 00:46 (UTC)
- 狀態: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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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无法编辑深圳市红叶杰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词条 >—红叶帝国(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8:25 (UTC)
- 格式无效。--广雅 范★ 2014年9月15日 (一) 11:2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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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P:PROF第一点@Shizhao:@Aoke1989:—114.81.255.37(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0:17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15 (UTC)
- 以学习活动为中心的教学设计理论: 教学设计理论的新探索 被引用118次。见WP:PROF:最常见满足标准一的方式是检视该学者的学术研究是否被高度引用。这可能是有数篇被高度引用的学术发表,或在大量的学术发表中有显著的引用率。--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14:44 (UTC)
- 鑒於此人所發論文為所引用而其量非鮮,符《關注度(學者)》款一,且存廢議無人附議,共識不穩,乃酌情翻決,並復還之。--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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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 , 康揚輔具就市佔率而言的確是台灣輪椅的領導品牌 , 內容是就客觀事實描寫 , 並未誇大宣傳。請問遭到快速刪除的理由是? 另外請問被刪除的項目是哪些? 再麻煩撥冗回覆 , 辛苦了謝謝!—康揚輔具 Karma Medical(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07:55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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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一个楼盘的资料信息—辣手丶判官(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7:59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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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员: 我是第一次写维基百科词条。我尝试介绍一本对年轻人就业有着极大帮助的新书《老鹰爱小鸡丛书 时间看得见》。 但是,我发现我刚刚写作的词条被认为是广告,并且要求删除。 我不明白:这个词条为什么算做广告,请您给我指点; 另外,我更加希望您告诉我:在维基百科中,怎样去介绍一本新书,才不至于有广告的嫌疑。我的电子信箱:puck128@163.com 谢谢您! William john—William john(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5:15 (UTC)
- 確為廣告,駁回。--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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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從記錄來看是因為重編曾被刪除的標題所以又被刪除,如果可以的話請告知第一次刪除的理由,以便改進。—122.121.36.126(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0:33 (UTC)
- 关注度过期。--广雅 范★ 2014年9月15日 (一) 11:39 (UTC)
- 如果可以,希望能提供具體的改進方向,例如說需要補充什麼資料之類的。—122.121.36.126(留言)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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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每個新人都經過沒有知名度的階段,難道沒正知名度就成為要删除別人辛苦建立的一切理由嗎?而且本人在討論存廢時,亦同時有加入其他有關他的報導和專訪的連結,甚至是有關TVB《今日VIP》的訪問,所以懇請恢復此條目,又或是有甚麼更改建議可以通知教導,本人是首次使用維基編輯有關資訊,也深信維基上下各人都是有心人,希望各位能幫助本人重建信心,謝謝>—Cat Chan(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4:34 (UTC)
- 的确可以成为删除理由。--广雅 范★ 2014年9月15日 (一) 08:04 (UTC)
-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定下的基準是甚麼...何謂值得留下?何謂要將之廢除?自己是首次使用維基百科編寫...一名新手嘗試很努力的創建,也因應有關人士的回應而盡力加入可靠的資訊連結來証明消息是否正確。本人並沒有視維基為一種宣傳工具,只是單純想到,當有人想尋找某人的資料時,能夠從維基百科中找到有關方面的資訊。我一再懇請,只希望能夠恢復『袁鎮業』這一個條目,謝謝。。—Cat Chan(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一) 12:49 (UTC)
- 是这样的:我们不能为所有刚出道的艺人建立条目,因为我们无法证明他们中的所有人都最终会出名。如果这个条目是刚选上的美国总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之后他会得到大量介绍。然而,袁镇业不是这种情况。牢记删除不是给某主题添上永久的禁令,只是目前该条目得了无药可救的绝症。只要阁下能够找到多方独立可靠来源的深入介绍,即可重撰。--114.81.255.41(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05:32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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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自己G10,但我是将想转移到游戏机入华(2014),结果2014被A5了,能不能恢复或直接帮我转移到游戏机入华(2014)?Yt1117(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1:01 (UTC)
- 用速删规避AFD?请按照存废讨论意见修改条目,否则在下会按存废讨论通过处理,重新删除条目。--Kuail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5:50 (UTC)
- @Kuailong:游戏机入华存废说的是题目有歧义,然后让我补充,我不想补充,所以我要转移到游戏机入华(2014)有问题么Yt1117(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08:49 (UTC)
- 用速删规避AFD?请按照存废讨论意见修改条目,否则在下会按存废讨论通过处理,重新删除条目。--Kuail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5:50 (UTC)
- 已由 Jimmy Xu 执行 AFD 删除,复核理据无效。--Kuailong™ 2014年9月19日 (五) 12:39 (UTC)
:@Kuailong:存废尚未达成对“游艺机等不等于游戏机”的共识。在这种情况下删除,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游艺机不等于游戏机那么应该保留,而且没有达成共识的话,就可以这样删除?管理员可以做这个?我感觉这才是可笑的地方,提请其他管理员或阁下复核。Yt1117(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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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纯粹介绍网站的免费服务,不涉及商业。—安全国民(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2:38 (UTC)
- 明显广告宣传。维基百科不参考百度百科等网站。--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4: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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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刪除之理由為缺乏關注度,但原條目有附多項來源。且依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中收錄標準包含電視或電影(觀眾不少於5,000人)之重要配角。其中條目人物古理德為電視刺蝟男孩之重要配角(資料來源: 刺蝟男孩海報), 此外條目人物古理德入圍今年電視金鐘獎之戲劇節目男配角獎 (資料來源: 103年電視金鐘獎入圍名單)。此兩項來源應足證關注度。—Ysri11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3:17 (UTC)
- 《人物收錄準則》訂曰需為多部影視作品之重要配角,而非一部。又,文內所載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3:1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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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1.203.48.36(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6:35 (UTC)
- 速刪無誤,駁回。--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3: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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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在管理员指导之下重新修改了词条,因为拿不准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规则,到这里来预先请求审核,以免写出不合规则的条款、再度违反维基原则。—William john(留言) 2014年9月21日 (日) 02:02 (UTC)
一、我最新做出的老鹰爱小鸡的词条:
《老鹰爱小鸡》是中国大陆学者张海鹰的一部讲述职场方法的丛书。
这部丛书,讲述了年轻人从寻找工作,到进入职场之后所应该知道的职场常识,以及进入职场之后所应该掌握的主要工作方法、技能等。
《老鹰爱小鸡丛书》第一册《时间看得见》。讲述了求职准备过程中写求职信、面试、实习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初入职场要读懂组织职责以及“职场第二规则”并去执行,作者还提出了处理职场中上级、平级、下级关系的主要方法。作者采用自己在多种不同行业工作的真实故事讲述职场工作方法,成为这本书的一个鲜明特点。
注释:百度百科《老鹰爱小鸡》
二、管理员Lanwi1给我的留言指导,我根据这个指导对原词条做了较大的修改
下次创建老鹰爱小鸡词条时请仔细阅读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维基百科不参考百度百科等网站。广告宣传问题是大陆新手的常见问题。您可以参考其他书籍类条目创建,例如《蜀山的少年》。祝编安!--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9日 (五) 17:13 (UTC)
三、《蜀山的少年》词条原文,它让我了解了维基的客观原则
蜀山的少年[编辑] 《蜀山的少年》是中国大陆女作家“夏生”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品。故事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架空世界,故事的主角们是一群在“蜀山”的学武的剑童。他们在这个架空的世界里学习、成长,共同经历了阴谋、友情以及朦胧的爱情。因其“读者视角”、“视觉化写作”及“轻松阅读”、“插画丰富”等特性,常被认作是一部典型的轻小说,也是中国大陆有史以来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轻小说。
四、真心希望各位管理员审核之后继续给我提出修改意见,以便我继续修改。
William john
- 閣下請重撰於子頁,並垂詢於管理員或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區,本處恕不受理。謹記多閱其他同類文章及方針指引如《收錄準則》、《關注度指引》等。--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3:58 (UTC)
- 狀態: 已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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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索要最后代码,使用User:Cwek/工作室/尤美接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20日 (六) 07:31 (UTC)
- 直接恢复 +移动不留重定向便可。--114.81.255.4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9:40 (UTC)
- 據《存廢覆核方針》,暫還於子頁乃用以解決致刪問題,現致刪者乃缺乏來源,遂請遞交來源。--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3:18 (UTC)
- 只根据向管理员请求索取最后代码,不涉及来源问题,如果不能恢复至子夜暂存,请改发邮件。——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9月21日 (日) 03:22 (UTC)
- 此則可矣,已遣。--J.Wong 2014年9月21日 (日) 04:0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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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有建設性的討論。—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21日 (日) 09:01 (UTC)
- 已處理,結。--J.Wong 2014年9月22日 (一) 09:0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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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使用。—GZWDer(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05:16 (UTC)
- 有鑒於條目內含有「中國聯合航空公司」詳細介紹,而「中國聯合航空公司」亦重定向至該文,又可預期無自由圖像,符版權協議,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4年9月22日 (一) 09:4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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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从属原创,有来源亦是获奖作品,望进一步核实,谢谢!!—122.76.14.162(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01:48 (UTC)
- 其內容類同於所列網頁,確為侵權,乃駁回所請。--J.Wong 2014年9月23日 (二) 02:04 (UTC)
- 狀態: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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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国内最大的海淘导购和返利网站—14.104.14.216(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07:31 (UTC)
- 无有效理由。--广雅 范★ 2014年9月23日 (二) 08:4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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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给我最后版本到邮箱就可以谢谢,不过还是要碎碎念几句:存废尚未达成对“游艺机等不等于游戏机”的共识。在这种情况被管理员删除,这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游艺机不等于游戏机那么应该保留,而且没有达成共识的话,就可以这样删除?管理员可以做这个?我感觉这是十分可笑的地方。Yt1117(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4:17 (UTC)
- 已遣。存廢議共識既成,未見遺漏之處。--J.Wong 2014年9月23日 (二) 16: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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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黑币—Kate1004(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18:15 (UTC)
名称 黑币 对于黑币被废除我很理解!这是一个同比特币一样的虚拟货币,是真实存在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Kate1004(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25日 (四) 02:15加入。
- 駁回,確為廣告,有違《收錄準則》。--J.W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20:3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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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魔键是目前市面上新出来的高科技产品,很多人只知道魔键是个产品,却不知道具体是干嘛的。我在此编辑关于魔键的词条,我不认为自己违反了规则—魔键(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03:1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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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除了正文短小(不足50字)之外,条目不存在其他问题,且有德语、英语等9种外文版本,恢复页面有助于维基人继续照外文版本扩充—122.228.114.16(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05:2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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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以告诉我创建的条目中哪些内容与人重复了以便我可以修改—Ecolgreen(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05:14 (UTC)
- 仍值版權審核,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0:1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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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为什么删掉我的收集的词语列表呢?里面的词是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收集回来的。熬了一个通宵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维基有些规定要求我还不太明白了解。有人说没链接,我就马上加了连接。有人说链接不行,我刚想修改。就有人把我id给屏蔽一个星期,连事先一个通知警告也没有。今天刚回来又发现词条给删了,又是没通知没理由。请给我恢复词条。链接不行我还可以修改。里面的词,都是有根有据的。2014年9月24日 (三) 24:12 (UTC)
- 还有,我不明白烤鳥蛋这样一个词条都能留下来。为什么一个同志相关词语列表你们就容不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名猿(對話|貢獻)加入。
- 那为什么还有香港網絡語言列表、臺灣網路語言列表、中国大陆网络语言列表这样的列表会存在呢?2014年9月25日 00:35:41
- 每頁均獨特,無謂牽連。主刪方所言未嘗無理,閣下須援據反駁。此頁,本人會遷之於維基詞典,還望繼續擴充。--J.W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18:29 (UTC)
- 見WIKT:ZH:附录:同性戀詞彙--J.W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21:56 (UTC)
- 作為管理員,閣下將內容全數照搬維基詞典,請問是否等同贊成或允許參考百度百科、維基自我參考和原創研究(什麼㚻星、㚻者、㚻片等)?--瓜皮仔@Canton 2014年9月25日 (四) 07:55 (UTC)
- 非也,然而來源質量以至上述諸項問題並非無可改善,而該頁亦適合維基詞典,遷於詞典而再作改善,既無違於兩地方針,亦令編者努力不至付諸流水,向隅收場,本人深信此乃多贏之策,請悉並祈見諒。放心,本人會著手改善該頁,以合規則。--J.Wo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0:25 (UTC)
- @瓜皮仔首先,作为管理员,我写什么,你删什么。无论什么词条。请问你是不是在搞针对,滥用私权啊。百度百科那里不知是何人照搬我写的东西。不是我搬过去的。请你搞清楚状况再说话。还有,那个词语列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大多数词汇是有根有据的,并不是你所谓的參考百度百科、維基自我參考。至于你觉得(什麼㚻星、㚻者、㚻片等)那几个词是原創研究,你大可删掉这几个词。你先是屏蔽我的ID一星期。然后赶在我解封之前、来不及修改的情况下删了我编写的词条。请问你配做一个管理员吗??--名猿 2014年9月25日 (四) 20:09:16 (UTC)
- 維基多少用戶,覺得別人針對你未免太自視過高。其他地方是不是你寫的我不管,反正方針就是這樣。至於原創研究,本人及其他用戶已多次警告,唯閣下一於置若罔聞,我行我素,多次有系統性地破壞,封禁乃必要。你說趕在你解封前刪,不好意思,執行刪除的管理員不是我,且其他維基人同樣可以提刪,這與管理員權限無關,就算閣下當時未處於封禁狀態也不代表就能保留在百科,本頁的複檢已證實這一點。--瓜皮仔@Canton 2014年9月25日 (四) 12:29 (UTC)
- 你不管其他地方是不是我写的,那你跑来我页面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呢?维基那么多用户,你老针对我。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闲。没有收到所谓的多次“警告”,本人只收到一条留言,要求提供来源。我收集的词条,我当然是觉得行的才放上去的,其他人(包括你@瓜皮仔)觉得哪个词不行你可以修改啊。我,还是维基百科禁止你修改了吗?没有马上修改就叫“置若罔聞,我行我素”了吗??里面几个词不入你法眼,你就一竿子打翻一条船。你以为管理员是城管呐,人家暴力执法你暴力管理啊??你以为维基百科是百度粤语贴吧呐,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删帖呐???--名猿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21:18:28
- @J.你好,首先感谢你把页面迁到维基词典。之前是有人提出词条没有参考来源,我匆忙之下才引用维基的内部链接的。那时候还不知道维基自我参考是不行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修改有效的参考来源。还有删掉瓜皮佬他认为原创研究的那几个词。能够恢复词条同志相关词语列表吗?我只不过是想仿照香港網絡語言列表、臺灣網路語言列表、中国大陆网络语言列表这样的列表,收集整理出一个同志相关词语列表,把有关同志的词汇都集中详细地整理在一起。方便大家阅读研究。前面有维基人提议使用分类功能,但维基百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地收集所有的对应条目。比如在网络上人们同性恋、gay、les、同志等词语是并列使用的,但维基百科可能会把这好几个词给合并在了一块。收集一个列表简单明了,一目了然。里面绝大部分的词汇都是大家在网络上搜索得到。都是有来源的。请你通情一下--名猿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21:50:03
- 《收錄準則.非詞典.毋結集》定曰本站不收定義列表或內鏈集,恕難效勞。至於上述列表亦可能有違方針,僅在有否提刪而已。--J.W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1: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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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有建設性的討論。—Ilovesnsdsnsdsnsd(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15:34 (UTC)
- 不明所以。--J.W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1: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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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参考资料里的不合格链接已经删除,词条被说宣传广告,请明确告知哪里有宣传的痕迹,谢谢—Happynoon2008(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3:40 (UTC)
- 条目已重建并在AFD讨论中,拒绝请求。--Kuail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9:3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