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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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影片加入相關指引
鑒於默殺主義汎濫 提議廢除WP:ANM內對未解決提報的自動存檔功能
關於被永久鎖定的用戶曾經的榮譽如何處理
修訂書籍關注度
Wikipedia:格式手冊#地區用詞的格式(指引)
關於wp:srcu的討論
關於傀儡方針的詢問
命名常規(方針) § 括號的使用2
提議新增條目編輯員
論廢除WP:1E
重提調整檔案使用守則
希望確認維基對YouTube/Bilibili/Tiktok等視頻網站作為參考資料的標準
延伸確認權限後續討論 part2
條目標題、內文及重新導向頁面標題中對SARS-CoV-2的變種的稱呼(第四次)
關於歡迎新手列表簽名移除的活躍度門檻
關於推動維基百科: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成為指引的提議
關於快速刪除標準F10
快速刪除標準F10中的「檔案描述的是在世或假定在世人物、仍然存在的建築、室外雕塑或仍然在售的商品,且預計自行拍攝的相片不受他人著作權保護」個人認為存疑。因為某些在世人物(例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李春姬、全成姬)根本不可能取得自由授權文件,只能從朝鮮中央電視台等非自由來源取得文件。其二,某些在世人物的自由文件(如中華民國之陳雅琳,陳文茜)過於老舊,不足以辨別在世人物的相貌。修改F10是否可行?--爬行數碼1903 2021年8月12日 (四) 11:36 (UTC)
- 不一定。如果有任何媒體以自由版權發佈相關人物的肖像,那就能取得自由授權檔案,金正恩是一例。胡耀邦條目的Infobox肖像還是一如既往地年輕。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3日 (五) 03:31 (UTC)
有關快速刪除方針O7條的事宜
「以上」是否包含本數,是否有地區詞差異?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台灣用詞: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 大陸用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
- 香港用詞: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刑期覆核時間表:「10年或以上」
訂定方針的用詞會用到「以上」一詞,例「編輯500次或以上」,我認為「或以上」有贅字,以上就已經包括本數(數學課學到+法律定義),但Hijk910稱香港使用「或以上」一詞,想確定「以上」是否包含本數一事是否有地區詞差異,如有可仿造Template:站台製作模板並使用。--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44 (UTC)
- @Xiplus:香港確實使用「或以上」一詞。香港而言,「以上」可以是含本數的情形(「或以上」),也可以是不含本數的情形。舉一個例子:「10年以上」可含「10年」,也可不含「10年」,而這種理解上的差別會導致起計的年數既可以是10,也可以是11。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48 (UTC)
- 換句話說:「10年以上」可以指「至少10年」,也可以指「至少11年」,但「10年或以上」就只可能指「至少10年」。「10年或以上」的對應英文應該是「10 years or above」。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0 (UTC)
- 我覺得這是大家對於定義不清楚所致使用狀況不一,法律等嚴謹的場合應該就有明確定義。--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52 (UTC)
- 上面引用的兩部民法典都特別為「以上」、「以下」、「以內」進行了定義,那就代表「以上」、「以下」、「以內」等詞彙本來就有理解上的差異,因此我並不認為「以上」的用法存在地區詞差異。我反建議把所有只有「以上」的地方全部替換為「或以上」,畢竟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沒有一個是〈總則編〉或《釋義及通則條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6 (UTC)
- 隨便翻了en幾個方針指引,都使用「at least/至少」一詞,這個詞彙就沒有爭議了吧。--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0 (UTC)
- 這個反而是沒有爭議的,但還是要考慮到語感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4:02 (UTC)
- 編輯500次以上換成編輯至少500次應該是沒問題的,對於任何動詞/量詞這樣替換應該都通順。--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8 (UTC)
- 那這樣替換確實是好的。補充一下:「以下」和「以上」的問題一樣,「以內」則沒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4:12 (UTC)
- 編輯500次以上換成編輯至少500次應該是沒問題的,對於任何動詞/量詞這樣替換應該都通順。--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8 (UTC)
- 這個反而是沒有爭議的,但還是要考慮到語感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4:02 (UTC)
- 隨便翻了en幾個方針指引,都使用「at least/至少」一詞,這個詞彙就沒有爭議了吧。--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00 (UTC)
- 上面引用的兩部民法典都特別為「以上」、「以下」、「以內」進行了定義,那就代表「以上」、「以下」、「以內」等詞彙本來就有理解上的差異,因此我並不認為「以上」的用法存在地區詞差異。我反建議把所有只有「以上」的地方全部替換為「或以上」,畢竟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沒有一個是〈總則編〉或《釋義及通則條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6 (UTC)
- 我覺得這是大家對於定義不清楚所致使用狀況不一,法律等嚴謹的場合應該就有明確定義。--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3:52 (UTC)
- 換句話說:「10年以上」可以指「至少10年」,也可以指「至少11年」,但「10年或以上」就只可能指「至少10年」。「10年或以上」的對應英文應該是「10 years or above」。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3:50 (UTC)
- 提供台灣的國中數學教學綱要供參,第67~69頁,也會使用「以上(含)」、「以下(含)」、「X以上,含X」。-KRF(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4:07 (UTC)
- 我是看過「編輯500次(含)以上」,第一次看到「以上(含)」的用法,不過數學課就有教以上包含本數了(同這份綱要)。--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4:13 (UTC)
在澳門,「以上/下」不含本數,例如澳門土地法第196條:
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的土地者,按被佔用的土地面積,科處以下罰款:
- (一)不足或等於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五萬元至澳門幣十萬元;
- (二)五百平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十五萬元至澳門幣七十五萬元;
- (三)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至二千五百平方米,罰款澳門幣八十萬元至澳門幣一百五十萬元;
- (四)二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罰款澳門幣一百六十萬元至三百萬元。
如果非法佔用剛好等於500平方米,那第(二)項所指的「五百平方米以上」的罰則不適用。如果要包含本數,會寫成「或以上/下」,例如土地法第191條:「擬興建屬特高層(MA級)且由三座或以上的塔樓組成的樓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6日 (五) 04:51 (UTC)
- 大陸用戶。我國法律上的「以上」必定包含本數,但我自己平常用的「以上」包不包含都有,嚴格時會特意強調。結合上述意見,我認為「至少」沒有歧義。--安憶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5:01 (UTC)
- 「及以上」,不知道各地區用戶是否能接受。--東風(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5:09 (UTC)
- 「或以上」跟「及以上」對於台灣跟大陸用語來說都有贅詞,因此還是盡量用「至少」是沒有歧義的。--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5:21 (UTC)
- 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的法律有一定承繼關係,比如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量抄襲了《中華民國刑法》,導致用語雷同;港澳就不大一樣。不同的法律用語不代表存在地區詞差異。「以上」之類字眼有歧義,我想這一點應該哪裡都一樣。Lt2818(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6:37 (UTC)
- (結果成為了本源自英國法律、葡萄牙法律與德國法律的用語之爭……)香港法律沿襲英國法律,屬海洋法系,由於相關法令/條例使用了其他同義詞,因此沒有法令/條例對相關詞彙予以定義(因為沒有使用過相關詞彙,所以不需要定義);澳門法律沿襲葡萄牙法律,中國大陸與臺灣的法律都沿襲德國法律,皆屬大陸法系,但不同大陸法系司法管轄區所使用的法典對同一詞彙的定義不同。由此可以看出,「以上」、「以下」兩詞的歧義應是所有中文使用地區共通的。我可能還要查找一下出自英國法律(印度法律)的新加坡法律有沒有中文譯本。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7:25 (UTC)
- 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的法律有承繼性質[來源請求],比如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量抄襲了《中華民國刑法》,……[來源請求]--DreamerBlue(留言) 2021年8月6日 (五) 08:43 (UTC)
- @Xiplus:既然放到方針版,那我想問一下現行方針指引有「以上」、「以下」的地方有多少處(有表示是否含本數的語句與無表示的分開計算)?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8:42 (UTC)
- 既然這樣那順手修一下目前所有的「X個月」「半年」吧(上邊延伸確認提出的)到時候會不會有一堆方針指引要公示一個字引發的慘案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6日 (五) 08:52 (UTC)
- @Sanmosa:這裡。--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09:22 (UTC)
- @Xiplus:就Xiplus提供的數據,
- 「以上」部:
- 1、5、18、25項已處理,
- 16項的「50%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一半」,
- 17項的「四次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三次」,
- 20項的「七角柱以上」應調整為「底面多於六角的柱體」,
- 21項的「三維以上」應調整為「維度大於三」,
- 23項的「兩份以上」應調整為「多於一份」,
- 其餘各項應將「(?)以上」的格式更改為「至少(?)」的格式。
- 「或以上、及以上」部的3、4、14、22、23、24、27、28、29、30項已處理,其餘各項應將「(?)或以上」或「(?)及以上」的格式更改為「至少(?)」的格式。
- 「以下」部的6、9項的「以下」應調整為「或更低」,其餘各項應將「以下」改為「以內」。
- 「或以下、及以下」部的1、2項的「以下」應調整為「更低級」,3項已處理。
- 「以上」部:
-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01 (UTC)
- 或以上-22:「您也可以把自己加入任何維基人類別」。--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14 (UTC)
- 或以上-23:「如果社群中有自動確認使用者認為緊急解任不妥」,更高權限必定是自動確認,應無一例外。--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15 (UTC)
- 已調整為「如果社群中有任何自動確認使用者(被解任者除外)認為緊急解任不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22 (UTC)
- @Sanmosa:我建議在修改的時候於編輯摘要連結此討論。--Xiplus#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0:26 (UTC)
- @Xiplus:就Xiplus提供的數據,
- (?)疑問:修改是否需要公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羊羊32521(討論|貢獻)於2021年8月6日 (五) 10:35 (UTC)加入。
- 事實性修訂的話應該不用。「以上」部16項的話請參照我在上方的解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38 (UTC)
- @Xiplus:這裏的討論好像有一半都變成討論「以上」這個詞語本身,需不需要split討論串?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1:06 (UTC)
- 這應該算是詞語理解,放條目探討版吧?如果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的解釋:「表示位置、次序或數目等在某一點之上」,使用上也經常是「XXX或以上」,似乎定義上不包括定點本身。——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7日 (六) 11:16 (UTC)
- WP:BOOK里也有類似的詞語可能有歧義:「該書曾經被兩份以上獨立的出版物」,翻看Talk似乎包含本數,煩請一併確認修改。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8月12日 (四) 00:49 (UTC)
- 已留意。暫建議改為「多於一份獨立出版物」。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3日 (五) 03:43 (UTC)
- 已依上述建議調整。如果大家沒其他意見,我將會在日內將「以上」部16項以外的所有擬議調整的項目全部予以調整。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6日 (一) 14:14 (UTC)
- 已留意。暫建議改為「多於一份獨立出版物」。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13日 (五) 03:43 (UTC)
- 本人小學讀的數學課本稱「以上」、「以下」俱含本數,我受其影響在用此二詞時皆俱含本數。--RekishiEJ(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14:32 (UTC)
- 更新:就Xiplus提供的數據,「以上」部、「或以上、及以上」部與「或以下、及以下」部的各項均已處理。「以下」部除第7項因涉及頁面名稱而不修改外,其餘各項均已處理。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6:03 (UTC)
參考資料
- ^ 視乎是併集還是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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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快速刪除位於不恰當命名空間消歧義的準則
再次推動破壞者(LTA)成為名字空間
首批偽名字空間已行月余,我希望推動LTA成為真·名字空間。好處是可以設置所有頁面為NOINDEX,增設頁面查看權限(體現WP:RBI),且不會被其他名字空間的設置檔左右。此外,LTA與Project空間聯繫性不大,沒有維護問題。
至於LTA頁面數量少。竊以為設立名字空間沒有頁面數量門檻。另附先前討論之部分內容:
“ | 如果用戶不可查看的名字空間不會顯示在Special:搜索,我想名字空間多不是個大問題。 | ” |
——User:YFdyh000 |
“ | 本議案可能須分階段討論,要討論的項目有:
等。如具備以上需求,才有必要定為名字空間。 |
” |
——User:A2569875 |
以上。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4月24日 (六) 14:35 (UTC)
- 隨著討論發展,由於確有如此需求,我不反對設LTA為真命名空間。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34 (UTC)
- (1) wgNamespacesToBeSearchedDefault本來就預設條目空間,Wikipedia空間本來就不在列,等於LTA頁面目前就是預設關閉的,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2) 目前所有LTA頁面都透過NOINDEX魔術字來指示爬蟲不索引了,增設命名空間沒有改變現狀。 (3) 可能是好主意,但沒有有效的技術手段達成(安裝擴充功能無望,CSS相當容易繞過...等)--Xiplus#Talk 2021年4月25日 (日) 09:48 (UTC)
- 基於WP:BEANS,應該還是要隱藏一下(((-- Sunny00217 2021年4月25日 (日) 11:44 (UTC)
- 如果僅用CSS,不需增設命名空間也能達到,這樣上方所列的三個需求都不需要增設命名空間了。--Xiplus#Talk 2021年4月26日 (一) 09:21 (UTC)
- 會搜到重新導向頁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6:03 (UTC)
- 實際上也只有那一個例子,整體來說,重新導向應是全部都不索引的。--Xiplus#Talk 2021年5月5日 (三) 01:41 (UTC)
- 基於WP:BEANS,應該還是要隱藏一下(((-- Sunny00217 2021年4月25日 (日) 11:44 (UTC)
- 同Sanmosa意見,如現在確實有此需求,不反對設立,反正設這個沒有WPJ那麼亂XD--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4月26日 (一) 09:12 (UTC)
- @LuciferianThomas:WPJ麻煩的是移動和模板模組處理而已,吧?-- Sunny00217 2021年4月26日 (一) 09:47 (UTC)
- 第三點同Xiplus。要真正實現僅特定用戶組可查看,只能通過後端。在判斷邏輯甚至頁面內容都已經發給前端情況下…是在掩耳盜鈴。--安憶Talk 2021年4月27日 (二) 11:44 (UTC)
- 如果目的在避免普通訪客被記載方式干擾和誤導,而非保密性,掩耳盜鈴未嘗不可。類似,具有權限要求的某些內容(如已刪除版本)或功能(如回退),並不限制其他用戶用別的手段做到。--YFdyh000(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09:56 (UTC)
- 只要求在表面上看不見全放在前端當然沒什麼問題。(另,回退不要後端鑒權嗎?)--安憶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12:40 (UTC)
- js可以實現與回退效果幾乎等價的操作。—-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4月28日 (三) 13:05 (UTC)
- 加個class?--LuciferianThomas • 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22:45 (UTC)
- js可以實現與回退效果幾乎等價的操作。—-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4月28日 (三) 13:05 (UTC)
- 只要求在表面上看不見全放在前端當然沒什麼問題。(另,回退不要後端鑒權嗎?)--安憶Talk 2021年4月28日 (三) 12:40 (UTC)
- 是可以透過LUA寫腳本讓後端不要輸出頁面內容,前端在用JS判斷權限後,再向後台要原始碼以AJAX填入內容。這樣是可以在「使用者檢視頁面」的層面達到權限控制之內容隱藏,但問題是,這個很好破解,任何人只要按下編輯就能從頁面原始碼看到內容,即使頁面被保護了,原始碼也是能夠被所有人閱讀的....(而且想破內容的人只要研究前端發送AJAX的方式照樣能得到內容,即使LUA端寫了加密校驗碼也沒用,Module空間的資訊都是能公開檢視的.....mw:Extension:Lockdown擴展的第一行也有說,不保證其「不會被繞過」...)--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5月19日 (三) 14:12 (UTC)
- 如果目的在避免普通訪客被記載方式干擾和誤導,而非保密性,掩耳盜鈴未嘗不可。類似,具有權限要求的某些內容(如已刪除版本)或功能(如回退),並不限制其他用戶用別的手段做到。--YFdyh000(留言) 2021年4月28日 (三) 09:56 (UTC)
- 如果是追求保密性的話,倒不如放在其他網站及僅容許某些人士瀏覽。使用css和js來避免被瀏覽,尤其是LTA,在個人來看就是自欺欺人。當然如果僅是用來避免普通訪客瀏覽,這不失是個好方法,但意義不大(真的會有普通訪客特地瀏覽LTA頁面嗎?)。--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30日 (五) 18:46 (UTC)
- 我補充一個意見:我認為不需設定LTA頁面的檢視權限,但這並不影響LTA空間的設立必要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1:41 (UTC)
- 可以試試看 如果說明是反破壞用的,維基媒體會不會啟用?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4日 (二) 10:59 (UTC)
- (?)疑問你是指新插件?—-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5月4日 (二) 16:20 (UTC)
- mw:Extension:Lockdown--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5日 (三) 11:18 (UTC)
- 請問您熟悉Phab站嗎,能不能幫忙提一下?--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12日 (三) 04:59 (UTC)
- 有人可以協助評估一下可行性嗎?--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5月27日 (四) 09:31 (UTC)
- 說實話,我覺得可以像SCP2000君一樣,單獨開一個wiki(就像已刪百科)且只對回退員等有反破壞類權限的用戶開放,這從根本上防止了被繞過的問題。--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5月27日 (四) 12:14 (UTC)
- (?)疑問你是指新插件?—- 五歲抬頭雪菲(☎️·☘️) 2021年5月4日 (二) 16:20 (UTC)
有個疑問。假如LTA頁面不對全體自動確認用戶開放,而只對有更高權限的用戶開放,那麼,對於想要申請權限的用戶怎麼考查?之前有人拿LTA建立的條目來考核一個人的巡查員申請。會不會出現死循環的尷尬場景? --Milky·Defer 2021年5月29日 (六) 13:19 (UTC)
- 我想可以第一次申請都是臨時授權,在第二次申請的時候進行這樣的考核。--What color are you, Sibyl System? |歡迎訂閱維貓報! 2021年5月30日 (日) 12:19 (UTC)
- 已經提至phab:T284362,先確定能不能啟用mw:Extension:Lockdown,再討論設立名字空間的可行性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5日 (六) 02:51 (UTC)
“ | AFAICS this extension isn't active on any wiki yet, so it would have to go through https://www.mediawiki.org/wiki/Writing_an_extension_for_deployment. | ” |
——phab:p/Zabe |
- @羊羊32521:wikt:en:AFAICS,據我所知-- Sunny00217 2021年6月6日 (日) 12:12 (UTC)
- 看起來好像是要我們去meta:Tech問問?然後,同時也要跑一遍mw:Writing_an_extension_for_deployment的流程?(我不太確定。)--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6月6日 (日) 14:44 (UTC)
“ | Question answered, hence closing. For future reference, please bring up questions on meta:Tech - thanks a lot! | ” |
——phab:p/Aklapper |
“ | @User:羊羊32521 別想着往zhwiki塞新擴展,那玩意似乎還不是基金會開發的,所以需要測試,塞進去出事了誰負責…… | ” |
——2021年6月6日 (日) 07:08 (UTC) |
- 也許我們應該先試看 能不能 在不啟用擴展的情況下 設立名字空間?--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03:41 (UTC)
- (~)補充:作者已入職WMF。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13:51 (UTC)
- (?)疑問意思是,啟用的機會提高了?—-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6 (UTC)
- DreamerBlue君是擔心說,不是基金會開發的,有壞掉的風險。後來他發現作者是WMF的,所以可能沒有這層考慮了。啟用應該還是要走下面提到的mw:Writing an extension for deployment#Preparing for deployment……(但是首先得有社區共識)--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30日 (三) 05:35 (UTC)
- (?)疑問意思是,啟用的機會提高了?—- [雪菲🐉蛋糕🎂] >梓< [娜娜奇🐰鮮果茶☕](☎️·☘️) 2021年6月27日 (日) 16:06 (UTC)
- 不啟用擴展就沒有設立命名空間的必要性。--Xiplus#Talk 2021年7月17日 (六) 13:23 (UTC)
- @Xiplus:Wikipedia:名字空間:「[項目]名字空間提供了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信息,包括維基百科自身的信息、方針、指引、論述,以及維基人的討論空間『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個人感覺LTA與項目名字空間的聯繫不是很大(比如,並沒有提供有關維基百科內容的信息),而更像是與User空間相似/相反的空間:一個是正常的用戶,一個是來破壞的用戶。--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4:52 (UTC)
- 維基百科的反破壞資訊,怎麼會跟維基百科本身運作沒有關係?--Xiplus#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5:20 (UTC)
- 我個人理解這裡說的是「維基百科本身」。如果說LTA是「維基百科的反破壞信息」,那專題、主題也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編寫/條目有關信息」,Help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的幫助信息」吧……--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6:00 (UTC)
- 專題也是從WP空間拆出去的,WP空間內也有很多幫助資訊,它們都有各自被拆分的原因,如果您想要拆分,那就提出合適的理由,我上上句是總結我已反駁的最初3個理由,上一句是反駁您認為LTA無關於WP。--Xiplus#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6:28 (UTC)
- 我個人理解這裡說的是「維基百科本身」。如果說LTA是「維基百科的反破壞信息」,那專題、主題也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編寫/條目有關信息」,Help可以說是「維基百科的幫助信息」吧……--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6:00 (UTC)
- 維基百科的反破壞資訊,怎麼會跟維基百科本身運作沒有關係?--Xiplus#Talk 2021年7月25日 (日) 15:20 (UTC)
- @Xiplus:Wikipedia:名字空間:「[項目]名字空間提供了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信息,包括維基百科自身的信息、方針、指引、論述,以及維基人的討論空間『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個人感覺LTA與項目名字空間的聯繫不是很大(比如,並沒有提供有關維基百科內容的信息),而更像是與User空間相似/相反的空間:一個是正常的用戶,一個是來破壞的用戶。--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5日 (日) 14:52 (UTC)
- (~)補充:作者已入職WMF。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13:51 (UTC)
- 也許我們應該先試看 能不能 在不啟用擴展的情況下 設立名字空間?--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03:41 (UTC)
- 相較諸位熱心站友,敝人對於命名空間和相關技術工程全然不懂,僅對於限縮LTA頁面閱覽權限,表達個人看法和考量如下:
- 1. 限縮有心參與的熱心用戶行動和參近權限、提高相關頁面近用門檻,除了不利於擴大一般使用者參與,亦恐不利於未來反破壞人員之養成。
- 2. 強化相關頁面之珍稀性,不無可能反倒強化LTA努力破壞之動力以達某種收錄標準(即便他們自己未必能看到內容)。
- 3. 什麼人能看?或者何人為何不能看?是否某種程度限縮對於LTA身分認定、詮釋、判讀之話語權?
- 4. 對於LTA之認知或判讀若成為一種特權,是否可能造成更多弊端?
- 5. 相關頁面之近用須具備特殊權限,其內容難受公眾閱覽公評。
- 6. 在只有少數用戶(比如可能握有特殊站務權限的人員)能便利認知或判定LTA身分的情況下,是否亦有可能容易造成LTA身分誤判,甚而相關頁面淪為社群鬥爭工具?
- 竊以為,持續保持現有頁面之近用和開放性即可,人人皆可閱覽(包括那些LTA們),然而可透過頁面內容編撰、積極利用,使頁面成為益於反破壞之一環。--Kriz Ju(留言) 2021年7月27日 (二) 21:34 (UTC)
- @Kriz Ju:如果下方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能通過,且限制閱覽權限的功能可以部署,您覺得如果把閱覽權限限制在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是否可行?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3日 (二) 14:18 (UTC)
- 個人覺得是值得嘗試用於反破壞和遏制LTA的措施(其他相關複雜討論恕暫未能考量),不過還煩請各位熱心站友之後能多多協助看不到相關頁面的新用戶,不論在他們面對LTA騷擾,或是被判定為LTA需要封禁申訴時。--Kriz Ju(留言) 2021年8月3日 (二) 20:15 (UTC)
- @Xiplus,您怎麼看?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9日 (一) 06:43 (UTC)
- @羊羊32521:我就是覺得限制閱覽權限的功能無望。--Xiplus#Talk 2021年8月9日 (一) 08:23 (UTC)
- @Kriz Ju:如果下方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能通過,且限制閱覽權限的功能可以部署,您覺得如果把閱覽權限限制在 extended confirmed 用戶組是否可行?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3日 (二) 14:18 (UTC)
- 收到回復。
“ | :In theory, yes you can request for it to be enabled. But as it is not enabled on any WMF wiki, it would require going through mw:Writing an extension for deployment#Preparing for deployment, and potentially need some remedial work too. None of that is a quick process, and is not guaranteed that it will result in deployment. | ” |
——Reedy (talk) 2021年6月19日 (六) 04:17 (UTC) |
- DeepL翻譯:從理論上講,你可以要求啟用它。但是,由於它在任何WMF維基上都沒有被啟用,所以需要通過mw:Writing an extension for deployment#Preparing for deployment,而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補救工作。這些都不是一個快速的過程,而且不保證會導致部署。
- 我建議還是先討論設立一個正常的名字空間,再在有共識的情況下申請部署Lockdown(希望這一部分有大佬接盤)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19日 (六) 13:51 (UTC)
- (節刪),不想@別人最後還是@到了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6月20日 (日) 03: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