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4年1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請問在這行為是不是WP:POINT破壞

守望者愛孟 於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連續投票發言「烏拉夸克看我不爽,威脅要封禁我,趁我還沒被他封禁,趕緊來給大家投投票。」十次以上,個人認為是違反WP:POINT請他更正。

按兩方的編輯記錄,個人判斷應該是 守望者愛孟 遭到他人舉報破壞(似乎有違反3RR)[1],而在該條目並非第一次,烏拉跨氪 並沒有封禁他,但反而經警告後, 於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連續投票發言上述重覆事項。

  1. 守望者愛孟 應不應該繼續這樣做?
  2. 守望者愛孟 需不需要deltalk這些疑似WP:POINT的行為?

以上問題請大家評論。--❦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06:33 (UTC)

hanteng你不要參與這次事情,本來與你無關,現在烏拉已經封禁了一個無辜的用戶,只是我在維基根基比較深一點,他還不敢亂來而已,至於Hanteng被拼作喊疼一事,我還認為不是人身攻擊,但如果你看這種叫法不喜歡,我們以後可以不這麼叫。--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6:47 (UTC)
這種叫法多位編輯及管理員認為是無禮或人身攻擊已是事實,綽號的叫法是跟着歷史及情境的累積而得,而簡單按去年11月-12月間的兩個連結先[2][3]說明,這不是打「喊疼」二字的打字問題,而是一個不友善升級成人身攻擊的語境(還不計入其他應此受影響的用戶及波及的管理員)。再次請你停止這種不必要的行為。本來新年我現在好好推「來源引用領域」(Citation sphere)及「用戶查核過期資料使用規範」(CU data policies regarding data that is more than three-month old),現在已花了不少時間在處理這種不必要的舊事,實為浪費。--❦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5:42 (UTC)

關於申請維基榮譽的問題

本人處理維基榮譽的申請已經有一段時日,但有一事略有疑問,維基榮譽必須是本人申請嗎?是否允許代他人申請?因為方針中規定「如果發現到其他應該被授與榮譽者,但自己尚未具有授予資格時,亦可以到這裏來提名推薦。」這句話是否暗示或者默認,即使有授予權限的人,也可以代他人申請榮譽?--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1日 (三) 19:34 (UTC)

是的,任何人都可以代他人申請。以前是連代申請也不用的,直接授予榮譽便行,現在不太清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1月2日 (四) 12:20 (UTC)
好的,謝謝。最好規則能有明文說清,那就更好了。--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3日 (五) 03:38 (UTC)

RFCU理據此案是否足夠

Wikipedia:RFCU的方針有點出證據理據的提供,本人提出的案Wikipedia:RFCU#JuneAugust充分提出連結後,反而遭駁回,而另一案同一用戶查核員沒有連結理據反而進行查核,請討論RFCU證據理據的提供充分及必要條件的一般性原則。--❦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04:58 (UTC)

核查員對CU請求負責,更要對被核查的用戶負責。閣下覺得理據充分那只是閣下以為,至少核查員不這麼認為。觀點一致的編輯太多了,新手用戶頁編輯多也是常事,不知道所謂「明確的CU理據」指的是什麼。至於WP:DUCK,我只能說你想多了。閣下寫了這麼久維基,應當對CU的結果有一個大致可靠的判斷。--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4日 (二) 07:44 (UTC)
天天講的全是廢話,吉米核查員之前依據方針對Hanteng進行了3日的合理封禁,他立馬開始報復!另外,請某人自己先檢點以下自己,自己到底用了多少傀儡(包括IP繞過封禁)自己恐怕也數不清了吧?--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2月24日 (二) 11:38 (UTC)
User:JuneAugust並未做出破壞性編輯,可以僅從第二個帳號下手核查,畢竟後者行徑可疑。--脳內補完。◕‿◕。讨论 2013年12月24日 (二) 09:54 (UTC)
我沒有針對Jimmy Xu,讓他人自行評量以下基本疑點:
(?)疑問一:DYK慣例是否在改DKY問句時,至少都會發言,特別是在沒有經過推薦者的同意下?
(?)疑問二:DYK重覆投票的問題不也是CU查核的可能濫用情形之一?,
所以我十分同意 脳內補完 的說法:「第二個帳號下手核查,畢竟後者行徑可疑」,我進一步問,第二個帳號WxFGW2013wxxa 帳號否有高度可疑之處,那麼誰是可能的puppet master?或許真的不是JuneAugust,但正因為不能確定,就有必要從第二個帳號WxFGW2013wxxa 帳號進行CU查核。--❦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2月24日 (二) 12:32 (UTC)
(:)回應:喲,喊疼童靴在大家的幫助下,表達能力突飛猛進,可喜可賀。puppet master嗲。(路過軋鬧忙,飄來,又飄走)--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3年12月24日 (二) 17:10 (UTC)
我覺得不能完全排除是某個打醬油的維基人。如果是這種案例的話,可能不能查,因為是釣魚。不過編輯可疑不可疑本來就是見仁見智的事,請參見hanteng上次被封禁的案例和田中羅密歐被封禁的案例。還有樓上是不是想讓hanteng懷疑你是某人的傀儡。--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2月25日 (三) 03:56 (UTC)
喊糖,輪子又來招惹你了。--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3年12月25日 (三) 04:30 (UTC)
雖然有一點WP:BEAN但是我想總是會有人想到這個的:釣魚很容易。只要找一個開放代理,註冊個號,前期刷編輯數,達到自動確認標準後就去時不時地支持某個人,然後去提CU。如果被提的那人沒用什麼傀儡,那麼也沒損失;如果被提的那人有用傀儡,就算不是濫用,查出來也不好看。多試幾次有時候開放代理的傀儡也可能被判斷為「相似」或者「確認」。再狠一點的話……我就不說了。當然釣魚者也可能會被反咬一口「你以前一直跟這人沒有過節,也沒關注他編輯的領域,怎麼會突然注意到他的傀儡問題」這樣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0:37 (UTC)

解除「烏拉跨氪」之管理員權限

本人在三個月前完成編訂英國國民(海外)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條目,一直相安無事。但近期卻慘遭 Clithering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大肆破壞。本人要求實施全保護,但管理員烏拉跨氪實施全保護的版本卻是慘遭 Clithering 破壞的版本,包庇不肖用戶。

烏拉跨氪錯誤認定這是編輯戰,但即使是「編輯戰」,仍應根據保護方針之「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之條文處理,即是回退至本人在三個月前完成編訂的28742976版本。

因應烏拉跨氪的失當行為,本人謹此提議解除「烏拉跨氪」之管理員權限。 --42.3.161.91留言2013年12月27日 (五) 22:59 (UTC)

管理員保護哪個版本不代表管理員支持該版本的觀點,管理員於編輯戰不需要持任何立場。其職務是阻止編輯戰的繼續,讓參與編輯戰的編輯取得共識。請先去閱讀方針再來討論。--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8日 (六) 02:11 (UTC)

本人在此重申:即使是「編輯戰」,仍應根據保護方針之「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之條文處理,即是回退至所謂「編輯戰」發生前的28742976版本。220.246.161.242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7:41 (UTC)

(:)回應:閣下漏了前一句:「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破壞,侵權,誹謗在世人物等),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這樣就要解除管理員權限也未免小題大作,為什麼不先去管理員討論頁留言?--KevinSET 2013年12月28日 (六) 07:48 (UTC)

(:)回應:當初本人要求實施全保護之時,早已回退破壞。豈料Clithering隨後再次破壞,而本人未及覺察。當前的修訂版本正是由Clithering破壞而成。220.246.161.242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08:20 (UTC)

(※)注意,請見元維基meta.wikimedia:The Wrong Version
The Wrong Version is the version of a page that is protected during an edit war. The Wrong Version is biased, 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 in general. There are no reports of a sysop ever having protected the "right" version.--Znppo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12:36 (UTC)

烏拉跨氪前輩經常處理VIP,基本上拉的仇恨值夠多的了。這種提案只要笑笑就可以了。--廣雅 范 2013年12月28日 (六) 17:56 (UTC)

(+)支持Clithering在條目裏刪除的文字,計有1157位元組之多。有些刪除的部分,根本不是討論頁曾經討論的編輯爭議,如下所述:

  • 重新編譯「高仕文之公民身分制度檢討報告」一欄
  • 「對香港居留權的影響」
  • 「同性民事結合」
  • 「歐洲聯盟法律不適用於英國國民(海外)」及「事件發展」之增補資料

Clithering的行為已經構成破壞,而管理員應該保護正當編輯者的權益。219.79.218.237留言2013年12月28日 (六) 21:09 (UTC)

IP用戶憑什麼認定別人做的修改就是破壞?任何人都無權擁有條目,把持條目才算是破壞行為。Clithering的修改有加入來源,未見「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管理員無理由回退。--天天 (留言) 2013年12月29日 (日) 03:21 (UTC)
有匿名用戶組織"獨腳戲",自己支持自己,又企圖透過引用片面失實的資料,在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隨便鼓動社群封禁他人,別有用心,請各位明鑒。--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12月29日 (日) 10:23 (UTC)

(!)意見:維基百科是公開的百科全書,將IP用戶視之為「二等公民」實屬不當。在互助客棧提議解除「烏拉跨氪」之管理員權限是按照WP:RFDA/A進行的,合理合法。本人倒要反問用戶天天 ,下述四項內容同樣「未見 nationalistic, libellous, inaccurate and a disgrace to Wikipedia」,為何Clithering要刪除:

  • 重新編譯「高仕文之公民身分制度檢討報告」一欄
  • 「對香港居留權的影響」
  • 「同性民事結合」
  • 「歐洲聯盟法律不適用於英國國民(海外)」及「事件發展」之增補資料

116.49.137.215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05:20 (UTC)

(:)回應,我已經在這裏解釋過,你在修改條目的同時,刪去佔條目不少篇幅的內容和參考資料,另外在保留其他原有附註的時候,卻又更改相應部份的內文含義,實有失實之虞。關於您其他新增的問題內容,我已經在條目討論頁逐點列出我的看法,希望您正面回應。最後,IP匿名用戶當然並非「二等」,這類用戶可以在匿名的情況下修改條目內容,缺乏監管,待遇已經是比登錄用戶優厚得多。--Clithering200+ DYK 2014年1月1日 (三) 16:08 (UTC)
(:)回應某IP用戶,我想天天所指的「IP用戶」是代稱閣下,而不是所有的IP用戶--KevinSET 2014年1月1日 (三) 22:06 (UTC)
  • (!)意見:請不要對上述四項目作「有罪推定」而不提供證據。條目裏兩宗法律個案(Kaur 案及孔祥超案)全文共8234位元組皆由本人當年親自研究、編輯而成,因時增補實屬必須。本人是「匿名」用戶,但閣下卻是「匿IP」用戶。「這類用戶可以在匿IP的情況下修改條目內容,缺乏監管,待遇已經是比匿名用戶優厚得多」。42.3.160.35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22:33 (UTC)

(:)回應116.49.137.215

在保護發生內容爭議的頁面時,除非當前的修訂版本含有明顯違反方針的內容(例如破壞,侵權,誹謗在世人物等),管理員通常會保護當前的這個修訂版本。但是有時這樣做會鼓勵故意編輯一個會發生爭議的版本從而引發編輯戰,此時如果有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員可以恢復到這個版本。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持該版本,所以不應該繼續請求回退到另外一個版本。因內容爭議而保護的頁面應當有明確的共識才可以進行修改。
——自維基百科保護方針

您為何一定認為您的版本就是正確的,而他人的(Clithering)就是破壞呢?-- ZLC. Talk 2014年1月1日 (三) 09:25 (UTC)

如果說「〔已登入〕用戶可以在匿IP的情況下修改條目內容,缺乏監管,待遇已經是比匿名用戶優厚得多」,反而正正是因為已登入用戶登入後進行的編輯都在同一個賬戶下,要為自己的編輯行為負責,應該更容易受監管才對吧?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卻使用主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進行編輯的話,則會有使用傀儡的嫌疑。另外,在9月底編輯「英國國民(海外)」條目的是42.3.163.164 (討論頁貢獻whois)42.3.160.181 (討論頁貢獻whois),而在這裏留言的閣下是42.3.161.91 (討論頁貢獻whois),雖然同屬於鄰近的IP段但始終是不同的IP,要指出這些編輯都是來自同一人的話,和已登入用戶的情況相比,應該要難一點吧?-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2:28 (UTC)

重開:關於Wikipedia:用戶查核方針#本地方針中查核擁有或申請IP封禁豁免權的用戶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3年12月#擁有或申請IP封禁豁免權是否可以成為被CU的理由?我提議修改本地方針第3條:「申請此權限的用戶將可能在獲批此權限前被查核所使用的IP以確保用戶使用的IP段目前被封禁,並於持有權限期間被查核以確保權限被合理使用。」最近已有用戶因「經獲授權人士查核確認」「未受到IP封禁影響」被移除IP封禁豁免權,見User talk:AndyHe829User_talk:Byfserag。那麼是不是「我一申請IP封禁豁免權,就等於默認用戶查核員可以隨時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查核我」?我覺得應該加以規範,至少3個月才能定期查核一次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05:07 (UTC)

特色條目在優良條目區域展示

最近大多數特色條目都是在成為優良條目之後很快就參加特色條目評選並通過,加上特色條目輪展需等待的時間比優良條目(已排到3月)要短,使得出現特色條目在首頁展示之後,又在一段時間之後在優良條目區域展示的情況,如秦朝等條目。而有這種類似情況的條目還不少。優質條目能多一些上首頁的機會當然是好事,然而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並不相同,因此出現這種特色條目在優良條目區域展示的情況是否合適,還請社群討論並給出解決方案。--ICOCAで行こか?/なんでやねん! 2014年1月4日 (六) 12:43 (UTC)

按理來說,條目升到FA之後就不屬於GA了,不應該繼續列在GA輪展計劃中,應該從GA輪展計劃中移出才對。—Snorri留言2014年1月4日 (六) 13:35 (UTC)

無奈之下才開這個無聊的討論

看見有的不止一位用戶因所謂「喊錯名字」而被說成是人身攻擊,如將hanteng寫成是「喊疼」,但實際情況是:hanteng這個「拼音」具體到底叫什麼「漢字」其他用戶不一定知道,且有可能在輸入法里拼出來就是「喊疼」二字,這應該不算人身攻擊吧,請問者方面有沒有具體方針,如果沒有的話之前因為做了如上行為而被說是人身攻擊是否應該得到平反呢?--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1日 (三) 07:09 (UTC)

打個名字非得開輸入法?--Jimmy Xu · · 2014年1月1日 (三) 07:28 (UTC)
打字麼,總歸用輸入法的咯。--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1日 (三) 07:32 (UTC)
依我看來,是非常明確的人身攻擊。--Kolyma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11:20 (UTC)
閣下上次的事情還沒自圓其說呢,幾個月來一直迴避在下的疑問,您此次的質詢恕暫時不能回應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1:33 (UTC)
寫錯了刪掉不就行了,況且沒有什麼人會取「喊疼」這種名字的。 囧rz...--byfserag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08:43 (UTC)
這樣,在下用戶名是守望者愛孟,也曾被人屢次說成是「手愛」,但也沒說過屬於人身攻擊,hanteng這個用戶名打字的時候因為不知道具體漢字,自然而然打成了「喊疼」,是否該算作人身攻擊?--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1日 (三) 11:41 (UTC)
直接打原文「Hanteng」不行嗎?如果不知道對方具體的中文名稱(又不會先想到去問的話),為甚麼要隨便選個能配對的漢字詞組呢?喊錯名字可能是無心之失,但叫對名字也是尊重對方的一種基本表達方式吧。在本來能避免錯誤的情況下,想不到有甚麼理由硬要去選個可能出錯的叫法……(要用上輸入法的話,打漢字也不會比打七個英文字母容易多少吧。)也許不算是人身攻擊,不過不太禮貌就是了,如果連問一下對方都不會。-Lif…lon 2014年1月1日 (三) 13:06 (UTC)
「喊疼」也好,「含糖」也好,都是hanteng的漢語輸入法引起的。比如:張二狗,就是家人希望他像貓狗一樣好養活,故取此名,後來名字主人覺得不雅,但又不能違背祖宗意志,用zhangergou替代,大家繼續喊他張二狗就不是熟悉漢語拼音人的錯了。此名的主人自己取hanteng是牛津學歷中國化的體現,大家對其取此名的勇氣非常傾佩。既然原主人也沒有拒絕大家調侃他的名字,管理員莫名其妙的扯人身攻擊,也是閒得蛋疼。莫非管理員覺得自己就是王法了嗎?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含糖童靴介意大家調侃你的名字嗎?--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1月1日 (三) 15:53 (UTC)
對方介不介意是一個問題,自己這樣做是否合乎禮儀是另一個問題。「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是在形容對方的氣量吧?與自己這樣做是否涉及人身攻擊或不禮貌有何關係?-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2:08 (UTC)

這個討論還真是挺無聊的……說下我的見解。如何稱呼一個用戶,按照他的ID來複製粘貼是最不會錯的做法。有時候為了開玩笑會起綽號或省略,當事人如果不介意,那就沒什麼問題。當事人如果介意,並且明確提出不要使用某個稱呼,那就不要繼續使用了。明知道某個用戶反對自己被某個方式稱呼,還一直使用它,是不禮貌的。—Snorri留言2014年1月2日 (四) 04:27 (UTC)

  • 閣下的話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中文維基麼,不少人打字還是習慣用拼音輸入法的,又不想煩,於是在討論中就順手直接拼寫「hanteng」輸入法常常直接顯示就是「喊疼」,又覺得這麼一個幽默的稱呼根本沒啥要緊的,可是部分管理員卻因此警告用戶,更有甚至以此想來封禁與自己有爭議的用戶,這個就不合理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5:07 (UTC)

到底「喊錯名字」是否涉及人身攻擊,和「喊錯名字」是否可以接受是兩個問題。「喊錯名字」最簡單直接的解決辦法就是「喊對名字」,何必解釋一番之後還是執意喊錯呢;喊對的話自然也就不會招人口實,不會有現在這串討論了。-Lif…lon 2014年1月2日 (四) 06:16 (UTC)

  • 同樣是「叫錯」,態度差太多,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2013年12月User_talk:AddisWang#請幫忙勸說,有空多向蘇州君這樣的資深維基人學習。--AddisWang (留言) 2014年1月2日 (四) 06:35 (UTC)
    • 請Addiswang先解釋清楚幾個月來你所迴避的,他人質疑你貪污基金會錢款的事情,謝謝合作!--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7:25 (UTC)
      • 見12月5日AddisWang減少 守望者愛孟 因「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封禁期時的註解:
        • 2014年1月3日 (五) 12:41 Jimmy xu wrk--更改守望者愛孟--的封禁設置,到期時間為1個月(賬戶創建停用、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面)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封禁後於對話頁繼續)
        • 2014年1月2日 (四) 07:40 烏拉跨氪--「守望者愛孟--」(賬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1周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 2013年12月5日 (四) 07:09 AddisWang--更改守望者愛孟--的封禁設置,到期時間為1天7小時(賬戶創建停用) (用戶已承認錯誤,事不過三。再犯請處理的管理員適當加長封禁時間)
        • 2013年12月4日 (三) 10:00 Jimmy xu wrk--「守望者愛孟--」(賬戶創建停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3天 (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
      • 可見 守望者愛孟 最近的人身攻擊行為不是不小心的初犯,而AddisWang當時還是幫他減少封禁期的管理員,現在反過來還無理據的攻擊AddisWang,IEG的經費都要寫報告看成效的,若 守望者愛孟 拿不出具體證據,請不要亂攻擊無辜的用戶。--❦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4日 (六) 01:53 (UTC)
      • 寒蟬效應,再版。--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1月5日 (日) 06:22 (UTC)
  • 請 守望者愛孟 打住吧。關於此詞人身攻擊已波及另一用戶使用傀儡User:喊疼不當,而所謂的「最後通牒式的鎮壓」應該是另外一件疑似違反3RR的事,而 烏拉跨氪 先判是編輯爭議[4],但去警告不要再進行過度回退吧。個人覺得因為這樣子跑去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投十多票挾帶「烏拉夸克看我不爽,威脅要封禁我,趁我還沒被他封禁,趕緊來給大家投投票。」這句括是WP:POINT破壞,另標討論,請 守望者愛孟 冷靜一下吧。--❦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06:42 (UTC)
hanteng你不要當眾撒謊以混淆視聽!烏拉的留言清楚地寫着「請勿再於加入戲謔內容(如未經同意,給其他用戶起惡意綽號)。維基百科旨在成為一部嚴謹的百科全書,加入戲謔內容會被視為破壞及人身攻擊。如閣下繼續類似編輯,就將會被封禁。--烏拉跨氪 2014年1月2日 (四) 03:05 (UTC)」,而我根本沒給人起過什麼惡意綽號!這跟什麼3RR毫無關係!--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4年1月2日 (四) 06:49 (UTC)

整體回應:

  1. 若真的是這種舊事情的話,我想比較完整的來龍去脈在此User:Hanteng/遭人身攻擊記錄,我私底下有跟幾個維基人談過,當時你最早用此詞時我是不是應該要嚴正抗議要你改進,當時我採取的是息事寧人裝做沒看到,但事後像 蘇州宇文宙武 也使用此詞之後,我想這是需要提醒其他用戶不要做此人身攻擊的,所以當你再次於於WP:新條目推薦/候選繼續使用此詞並加大人身攻擊的言語,本人因此而使用deltalk模板[5],我想你當時已接獲充分警告並且管理員也封禁你相當短的時間。在此本人還是希望你冷靜並別誤導你的朋友以為這不是人身攻擊,因為此事Jsjsjs1111濫用傀儡被禁,而用戶coolmanjackey 白開水 看似也被你誤導以為這只是幽默而非人身攻擊。很清楚的是,在已有多次警告並多人因此封禁的事實上,主客觀這是一個人身攻擊而非幽默的事件。
  2. 前些日子我還因其他維基人私底下勸說,前往您的用戶頁面尋求情緒上的緩和及和解,本來打算是若你和你的朋友能對本人維持基本對維基人的一般文明尊重,我可以釋出善意主動刪除User:Hanteng/遭人身攻擊記錄頁面,然而你持續在這議題上不當炒作,再藉此把原不相干的管理員拉下水,實為不友善的行為。這些管理員都曾封禁過我,並非對本人有什麼偏好的特殊待遇。在我個人來看,你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愛孟 已有意無意將原來和你比較好的維基編輯(如Jsjsjs1111及coolmanjackey 白開水)捲入這事中,現在又要將至少有3位管理員們硬是要無辜捲入,實為不當。還請各位路過的維基人節制,不要再升級不必要的衝突及對立。--❦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2日 (四) 14:45 (UTC)

事實後再討論不晚。--❦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3日 (五) 01:13 (UTC)

這個用戶名才最逗。--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5:07 (UTC)

關於CUIP用戶

在元維基上實際是可以查核IP用戶的,比如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11-11上的請求,光這一個頁面就有很多例子了。--byfserag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2:35 (UTC)

@User:Kegns,User:Jimmy xu wrk--byfserag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12:37 (UTC)
好像是可以查,但是不能說確認,最多只能建議封ip。--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5:26 (UTC)

提請另闢「WP:剪貼移動修復請求」頁面

眼看總是有人對須修復剪貼移動的頁面提出合併請求,但其實更應該提出移動請求,因為一來既然是剪貼移動,通常沒有另外須合併的內容,二來修復過程中要做的正正就是刪除目標頁面、移動原頁面到該處,再將目標頁面還原。

英文維基對此則特別設有en:Wikipedia:Cut-and-paste-move repair holding pen一頁,專用作提出及處理須合併編輯歷史的請求。我提議中文維基也仿效,另外建立「WP:剪貼移動修復請求」,一來有助將此類請求集中在同一地方,不再分散於移動及合併請求兩者之間,二來方便擅長於合併編輯歷史的管理員在同一地方處理。英文維基也有en:Template:Histmergeen:Category:Candidates for history merging(建議命名為「Category:須合併編輯歷史的頁面」)可以引入。-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13:03 (UTC)

非管理員結束存廢討論

非管理員用戶User:Yexiaoxing最近以「保留」、「合併」等結束了一些積壓的頁面存廢討論(詳見其用戶貢獻),請問是否恰當?-Lif…lon 2014年1月7日 (二) 13:35 (UTC)

有些還說的過去,比如[6][7]。有些則是明顯的不當,例如[8],有共識巡查員也無權決定保留。有些則是近乎破壞,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擅自終止存廢討論,例如[9]。記得之前講過這個問題,巡查員不該犯這種錯誤。--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22:34 (UTC)
為何不先通知他來此回應呢?--❦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8日 (三) 00:55 (UTC)
已通知。-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06:30 (UTC)
那第一個剪貼移動的雖然提刪者不應該直接請求刪除,但是「請求理由消失」是講不通的。我後來去原頁面掛了個{{move}}請求修復剪貼移動,剛看到User:Lakokat已處理好了。-Lif…lon 2014年1月8日 (三) 07:05 (UTC)

各位好。首先為我的錯誤向各位道歉。我對存廢討論的結束了解不足導致越權處理,查閱有關方針後發現我的確做的不對,為我的行為抱歉。不過我只是想為維基作出一份貢獻,對各位工作造成的不便請見諒。另因近日在學校,未能及時回復。 Xiaoxing YeRe: 2014年1月9日 (四) 14:57 (UTC)

道歉倒不必,當初只是對某幾項存廢討論的結束覺得有點奇怪,所以才提出來問一問。謝謝閣下回應,祝編安。-Lif…lon 2014年1月9日 (四) 15:06 (UTC)

問:關於傀儡帳戶編輯的問題

關於傀儡帳戶編輯,請問三個問題,

  • 使用過傀儡帳號的人的編輯權利問題:用幾個不同帳戶被判定為傀儡帳戶後,是否永遠不能再來註冊編輯了?比如我用了傀儡帳號,是否以後我永遠不能在維基上編輯了? 如果能,怎麼才能?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47 (UTC)
  • 傀儡帳戶編輯過的版本問題:不管是否判定為傀儡帳戶,如果編輯的版本本身有很大改善,例如,「玄武湖」版本間的差異「江南」版本間的差異,明顯有重大改善,為什麼要用舊版本?是否應該用完善後的新版本?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47 (UTC)
    • 如果已經是重大完善的版本,為什麼要回退到前面的版本?又沒有盜版侵權,有沒有爭議等行為。難道僅僅僅為多用了帳號編輯就要撤銷用前面更差的版本?有這方面的條款嗎?或者如果傀儡帳號編輯的內容有問題嗎?內容有問題也可以提出來討論吧?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44 (UTC)
  • 傀儡帳戶的認定問題:還有一個疑惑,傀儡帳戶有的認定錯了,好像是管理員自己在判斷?如果管理員公報私仇怎麼辦,亂認定傀儡帳戶怎麼辦?這些問題,不知道有知道的嗎?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14 (UTC)

關於公報私仇,因為看到User:江南一舟可能被管理員User:MtBell認定為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了,實際認定錯了,剛才提醒已經改過來了。看資料User:MtBell是南京東南大學的,看他的編輯,和南大有衝突,所以凡是有衝突的帳戶是不是他都可以認定到曾經隨便亂編輯的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這個帳戶上去?關於有衝突的方面,校史有關的條目User:MtBell編輯得不少,高校歷史是怎樣造假的? 東南大學 反客為主:奪取校史正統的解釋權。如果存在公報私仇,怎麼解決?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7:35 (UTC)

是否為傀儡又不是管理員說的算的,誰說了都不算,只看CU的結果,IP說話。但是有些情況可以用鴨子 一望而知解釋封禁。User:江南一舟即使不是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的傀儡,也是User:Lepaiap的傀儡,都應該封禁。違反傀儡政策的傀儡帳號會全數封禁,主帳號會根據不同的情況,由管理員決定封禁時間。被永久封禁的主帳號不適合「以新帳號重新開始」。至於南大的問題,那是編輯爭議,與方針無關。--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8日 (三) 17:55 (UTC)
謝謝!這個疑惑解決,回答有幫助。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18:00 (UTC)

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歡迎對號入座。另外請南大就業與出國/十字軍大屠殺注意,所有傀儡認定都由管理員經過CU確認,而我本人並非管理員。--Gilgalad 2014年1月8日 (三) 18:14 (UTC)

如果是這樣算是誤解你。我是看MtBell(討論 | 貢獻) 小 (回退到由Gzhao做出的修訂版本29465131:撤銷永久封禁用戶江南一舟(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的編輯 。 (TW)) 才這樣說的。但那不是一個人的帳號。十字軍大屠殺我剛才查了很多內容,編輯應該是符合事實的,沒看出有什麼破壞,懷疑被管理員迫害,當然也可能有編輯戰違規等行為。具體再查一查。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40 (UTC)

User:更好版本=南大就業與出國=十字軍大屠殺

「User:更好版本/江南首府/江南瞻園」即「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十字軍大屠殺」的證據如下:

--Gilgalad 2014年1月8日 (三) 18:52 (UTC)

  • 你說的這些絕對不是同一個人的帳號。如果有IP記錄可以查。另外,如果能查到並且公佈IP,那麼是否管理員的IP應該和普通網友的IP一樣公佈?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3:55 (UTC)
  • 即便是一個人的帳號,假設曾經出現過違規編輯(有的是開始不懂規則,有的可能是故意....),難道以後就不能遵守規則編輯了?就是刑罰坐牢也有個期限問題吧?況且前面的連結,南京東南大學校史作假也是事實, 你在維基的編輯的很多條目是和那些校史作假有關的條目。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7 (UTC)
1.CU不等於管理員(雖然現在CU都是當管理人員來競選)。
2.CU不允許公佈任何人的登錄IP等信息,只能給出要查證的賬戶之間是否關聯。
3.另外有重新開始的允許,但見WP:傀儡要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5:44 (UTC)
謝謝!去看看重新開始。另外,CU用的軟件程序了?這樣也會不准,前面有的帳號不是的我的都算到我頭上去了。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52 (UTC)

用戶:Wikinu,從2004年4月16日 (五) 07:26 編輯到 2008年6月20日 (五) 07:18,四年多,難道在破壞維基?最近的用戶貢獻,有爭議的是關於基督教聖誕節的,討論:聖誕節 討論:耶誕節。這是不同觀點的衝突,顯然用戶:Wikinu的觀點更正。當然要看維基的方針。比如維基英語版如果按使用得最多的名稱採用,就不會有美國本土人 Native Americans in the United States這樣的條目,只會有 美國印第安人 American Indean in the United States 這樣的條目。這方面很多正式場合都是講究正確觀念的,比如我知道的幾家美國大公司總部那邊發來的年末新年的節日問候,絕對不會Christmas holiday這樣的用詞,只會通稱holiday。維基英語版的方針和中文版似乎有不一致的。不管是哪個版,最好能採用更正確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14 (UTC)

我前面列出了十幾個傀儡賬號,Wikinu只是其中一個,而且也沒有排在醒目的位置。但閣下為什麼單單查Wikinu的編輯記錄,並且單單為Wikinu在某個不起眼的討論頁上的言論辯護?十字軍大屠殺、南大就業與出國閣下?--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07:20 (UTC)
你列的帳號我查了,Wikinu編輯時間最長,所以列出來,而且最近貢獻里和十字軍大屠殺的主題有點交集的就是這個討論頁面。另外,你問這個問題有意義嗎?而且我已經說了兩三次了,你列的幾個帳號不是同一個人,可以查IP,再說使用習慣,民國、西元也是常用使用方式之一,而且也是更正的方式,你怎麼就能認定是一個人了?既然你對這些帳號知道得這麼清楚,那麼請問這些帳號各有什麼破壞?另外再問,你編輯的條目很多是不是和前面列的關於南京東南大學無視南京大學的存在而進行校史造假的連結的條目有關係?如果有,南大有關的帳號你應該迴避吧?帳號問題應該讓其他沒有衝突的管理員來處理吧?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8:03 (UTC)
我跟user:Wikinu沒有交集,而且雖然我曾和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有一些爭議,但你既然說自己不是南大就業與出國,那我跟你也就沒有什麼瓜葛了,你說對不對?而且我也根本沒有參與過對南大就業與出國/十字軍大屠殺的封禁。--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37 (UTC)
你被封是因為你反覆違反傀儡政策、使用侮辱性用戶名、極端言論、在維基進行文宣,和具體條目的爭議沒有關係。如果你承認錯誤並能得到社群諒解,可以用解封後的唯一主賬號和其他用戶就具體條目的編輯進行討論。--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37 (UTC)

想到一個問題,什麼情況下是「破壞」條目?如果立場不同的內容,一個網友自己認為是貢獻,在另一個人不希望看到的人的眼裏可能認為是破壞,反過來也是一樣。所以是否是「破壞」條目不應該單方面認定。至於傀儡帳戶,如果一個人連續用很多帳戶來編輯,一種情況是帳戶被封,不斷被封不斷註冊新賬戶來編輯,那麼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他被剝奪了編輯的權利。在單方面認定「破壞」條目的情況下,又剝奪人註冊帳號編輯發言的權利,這種情況不應該發生吧?是否存在以傀儡帳號為由阻止一個人註冊帳號來編輯、剝奪特定網友編輯權利的情況呢?如果是違規了,應該提示怎麼違規了,就像這裏面很多解答提到的有關規則,這樣好讓網友知道問題在哪裏。還有就是可以採用迴避原則,管理員在有有利益衝突的問題上自動放棄管理員權力,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規則?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2:29 (UTC)

關於是否存在管理員利用特權迫害「十字軍大屠殺」帳號的調查問題

剛才百度了一下「十字軍大屠殺」 [10],很多是維基上的,還有其他網站上的,有的是個人用戶,比如新浪博客:

其中,維基被洋奴控制的博客 和維基有關,有對維基控訴的內容:wikipedia.com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淪為西方基督傳銷邪教的一個推銷場所了 請協助查明維基百科上的唐吉訶德的劍 1j1z2User:1j1z2能否來解釋一下?還提到涉嫌者:User:Shizhao 街燈電箱150號 User:Ws22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4a72350100awcf.html],能否說明一下是什麼情況?「十字軍大屠殺」編輯應該很多是關於基督教的負面內容,存在被基督徒管理員迫害的嫌疑。基督徒因為自己的喜好可能只希望看到關於基督教好的一面的內容,反過來「十字軍大屠殺」帳號這樣的人可能更關注基督教不好的一面的內容,兩個編輯時可能分發生衝突。是否存在迫害,可否調查一下?如果「十字軍大屠殺」帳號違規了,是什麼違規了?有關管理員有沒有濫用權力?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0 (UTC)

十字軍曾經進行大屠殺是歷史事實,基督教的負面也是事實,如果維基不讓真實的情況在百科上記錄,那還有什麼價值?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10 (UTC)

被封禁是因為對其他用戶進行人身攻擊,編輯戰以及濫用傀儡,參考維基百科:持續出沒的破壞者/記錄/User:十字軍大屠殺。另外,維基百科不是宣傳真相的場所一件事百分之百正確也不代表就值得收錄進維基百科。--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5:22 (UTC)
謝謝提供!關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真相的場所,我有不同意見,百科肯定要提供真相的記錄,而且規則裏面也沒說「維基百科不是宣傳真相的場所」,只是說「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顯然更不是宣傳非真相的場所。 --更好版本2014年1月9日 (四) 06:46 (UTC)
無論是否是真相,只要有宣傳意圖,即違反此方針。維基百科不是研究或者宣傳什麼是真相的場所,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正確。一個錯誤的內容,如果支持的可靠文獻相對來說比較多,那麼就應該提到,如果大多數可靠文獻犯這個錯誤,那麼就應該作為主流觀點強調。另外,刪除內容並不代表否認內容的正確性——你在音樂或者地理條目寫1+1=2這樣完全正確的內容一樣會被刪掉。你加入的內容,需要有和文章主題相同的可靠來源證實加入的內容滿足維基百科:內容相關性,而且寫作的方式不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要求的中立語氣和合理篇幅。你可以去搜索一下條目中引用的可靠來源和類似文獻,如果絕大多數提到主題的來源都沒有同時提到你想加入的內容,那麼加入這個內容很可能會被認為是宣傳極少數派或者不相關的觀點。--Skyfiler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1:44 (UTC)
有這兩個規則是不錯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2:40 (UTC)

另外,在維基用戶頁面上看到十字進行大屠殺帳號的投訴,可能有違規的,但如果管理員有編輯優先權的話,可能有關的管理員也有問題。比如破壞條目,誰說了算?管理員有偏見又有特權的話,可能實質上是管理員在破壞條目,而普通網友編輯的好的內容沒法編輯,而反倒普通網友被判定為破壞。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46 (UTC)

就此案來說,問題在來源不可靠,所以管理員並無濫權,請見WP:RSWP:來源考量,博客網站一般來說不可靠。--❦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0:12 (UTC)
「十字軍大屠殺」屬於侮辱性賬號,被封一點都不冤。--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41 (UTC)
十字軍大屠殺的編輯歷史,不夠禮貌可能是有,但侮辱的依據在哪裏?總不能說別人提事實就是侮辱吧?就如南京東南大學校史作假是事實,別人提南京東南大學校史作假難道是對南京東南大學的侮辱嗎?基督徒十字軍、德國納粹發生過大屠殺,別人提十字軍大屠殺、納粹大屠殺,難道是對基督徒、納粹的侮辱嗎?提事實難道是侮辱?如果說侮辱那也是基督徒十字軍、德國納粹這些自取其辱。事實不能說?幹了壞事不能說?能分辨是非嗎?真正冤的是幹壞事的,還是那些被侵害的、被屠殺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32 (UTC)
WP:IU,用戶名不能有宣傳、挑釁等成分。--YFdyh000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01:25 (UTC)
這個用戶名可能是有點。但是這個用戶還有很多用戶名 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Category:%E5%8D%81%E5%AD%97%E8%BB%8D%E5%A4%A7%E5%B1%A0%E6%AE%BA%E7%9A%84%E7%B6%AD%E5%9F%BA%E7%94%A8%E6%88%B6%E5%88%86%E8%BA%AB ,如果都是的話,其他基本上不是這樣的,只不過管理員選了這一個而已。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15 (UTC)

十字軍大屠殺搜到一個頁面,http://en.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Dicting ,英語版用戶,http://en.wikipedia.org/wiki/User:Dicting ,和十字軍大屠殺帳號是同一個人,中文版也被認定為十字軍大屠殺的傀儡帳戶。User_talk:Dicting 記錄了 Shizhao 1j1z2 這兩個用戶的對話,請大家看看。很顯然中文版管理員當時有剝奪Dicting 這個用戶編輯權利的行為。 那麼,是這幾個管理員判定Dicting在破壞條目嗎?是通過什麼程度判定是破壞條目?是單方面判定並且剝奪編輯權利嗎?希望能夠把Dicting以及所有被認定的傀儡帳戶的有的編輯歷史列出來大家判定一下,有沒有所謂的破壞條目。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28 (UTC)

關於管理員利用特權迫害普通網友,管理員權力限制問題

因為迫害不僅存在在宗教問題上,還有其他很多方面,所以如果維基上存在管理員迫害普通網友的問題,比如剝奪編輯權力的問題等等,怎麼限制?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4:57 (UTC)

好像可以向其他管理員複議或行政員投訴,極嚴重可以上報meta。——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5:46 (UTC)
有渠道就行。最好能出現在顯著位置讓人知道。還有傀儡帳號的問題,即使被判定為傀儡帳號了,最好在帳號登錄的時候能有提示,為什麼被判定傀儡帳號,怎樣算違規,後續可以怎麼辦。因為很多人可能對這裏的規則不清楚,而不是故意破壞。我用維基也不少,帳號不少,但很多規則也不清楚。用很多帳號是因為沒想過長期參加維基,屬於偶爾性參加,看到一些條目想編輯的時候就隨手註冊一個帳號編輯,但肯定不是破壞,至少我認為不是。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24 (UTC)
好像沒聽過什麼迫害事件,見得最多是被害妄想,然後自己灰溜溜地跑了,順便說葡萄好酸。——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6:33 (UTC)
這倒是可能。維基做得這麼好,這麼多人參加,應該是很開放的。不過針對某些方面的問題在某段時間支持某方的管理員佔多數,存在壓制是可能的。不過也可能是編輯中出現的技術性問題,應該有可以表述各種立場的。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6:52 (UTC)

@更好版本:以我個人對維基政策的理解,在維基百科有永封的賬號,但未必一定有永封的自然人,相信你能理解其中的區別。但解封是有前提的,該自然人必須承認此前所犯的錯誤,接受有關處罰,保證在處罰期內以及期滿以後不會再犯,並且必須得到整個社群的諒解。以你為例,你必須坦白以前使用過的所有傀儡,並為使用這些傀儡進行其他違規編輯(比如違規宣傳、侮辱性的用戶名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違規行為比如侵權)道歉,承諾永不再犯。如果你能得到維基社群的諒解,可以期待你的主賬號可以解封。以上是我的個人意見,如果其他人認為有關方針政策並不允許你解封,或者認為像你這樣在維基歷史上前無古人的「馬甲大王」不能解封,那我也沒辦法了。--Gilgalad 2014年1月9日 (四) 20:15 (UTC)

違規宣傳,能不能查查南京東南大學有多少造假宣傳?基督徒在維基上有多少造假宣傳?說基督教十字軍大屠殺就是對基督徒的侮辱?說日軍南京大屠殺就是對日軍的侮辱?說南京東南大學校史造假就是對你的侮辱?說的不是事實嗎?User:十字軍大屠殺是否存在管理員迫害現在正在調查,希望大家來說說。歷史貢獻記錄都能查到。另外,我已經說了三四次,這幾個帳號不是同一個人的,你怎麼沒有證據還在這樣說?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40 (UTC)
給臉不要臉。你「十字軍大屠殺」早就被其他用戶懷疑就是「南大就業與出國」:
--Gilgalad 2014年1月10日 (五) 21:37 (UTC)
這些證據能確定是同一個人的帳號?我前面用過的帳號也被確定是某帳號的傀儡用戶,但事實上根本不是。包括回退員的封禁模板的所謂確認,都不是完全符合事實的。如果有維基技術專家,可以過來說說。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57 (UTC)
現在要做的調查是否存在對User:十字軍大屠殺這個帳戶的擁有者存在迫害或者說不公正剝奪編輯權利的問題。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07 (UTC)

Gilgalad在維基上編輯了多少有關南京東南大學無視南京大學的存在而進行校史造假的連結的條目,也可以慢慢找。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7:10 (UTC)

把每一個帳號的編輯歷史列出來,看看是否是對維基的破壞

被封的帳號,用戶貢獻都能查到,建議把每一個帳號的編輯歷史列出來看看,看看是否是對維基的破壞,或者哪些是破壞行為,還是只是單方面認定的所謂破壞行為。涉及的有關管理員和當事人應該更清楚,找出來列在這裏大家討論一下。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0日 (五) 05:46 (UTC)

編輯摘要、用戶名或內容嚴重侮辱性、泄露個人信息或侵權的編輯可能被提請修訂版本削除,從而在編修記錄中不可見。另外,用分身分割貢獻記錄本身被視為不可接受的行為,不一定體現在編修記錄中。Bluedeck 2014年1月10日 (五) 15:56 (UTC)
原來是這樣。不知道是否有這樣的情況。 --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48 (UTC)
User:十字軍大屠殺User:南大就業與出國的傀儡賬號可能有幾百個之多。--Gilgalad 2014年1月10日 (五) 21:45 (UTC)
你依據什麼說這是一個人的帳號?--更好版本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6:48 (UTC)

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

建議引入並在地化適合中文使用習慣的en:WP:dated以解決「至今」「近年來」等寫作問題,個人主張改用{{As_of}}模版附上引用來源為佳,避免原創研究或總結WP:SYN。以下工作區只是本人快速簡翻英文版格式手冊的部份,歡迎大家擴充(直接增修無妨不需簽名)並討論。見本人討論頁中關於能高隧道中「至今」一詞的使用討論。--❦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03:27 (UTC)

工作區-英文版格式手冊速翻

除非是定期更新的時事網頁,避免使用現在將要現代 (除非行文脈絡為歷史), 至今當下近來 (除了在極少數情況下)或六零年代,應改用更精確的字句如於1960年代等。關於未來和當前的事件,則應使用模版{{as of}}產生如「截至2014年1月年  (2014年1月-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的文字或從2010開始等字句來提醒讀者此資訊的時效性及歷史性。

Wikipedia:格式手冊/日期和數字#勿用模稜兩可之時間詞 --達師 - 270 - 456 2014年1月6日 (一) 03:58 (UTC)
我有看到,但這裏列的例子並沒有處理來源時效性的問題。--❦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2:42 (UTC)
這問題討論已在希望技術上能達到系統自動更新日期時間的效果,以免除「每過一年就要手動更改201X年」問題。提出,請各位移駕討論。--能高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9:46 (UTC)

關於不當用戶名的問題

我發現了中文維基百科方針的空白,就是在WP:VIPWP:RFCU里沒有明確提示提報或處理的時候請勿寫入含有明顯攻擊性的用戶名的內容。我認為沒有明確提示的話,會帶來像這樣的麻煩……--Lanwi1(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20:17 (UTC)

那提報這些人怎麼辦?還有,建議你把你的名字列入防仿冒用戶名黑名單上防止破壞者重複註冊。--♥VC XC 2014年1月12日 (日) 20:28 (UTC)
可以參考m:Template:LockHide引入hidename參數--GZWDer留言2014年1月13日 (一) 04:51 (UTC)

Data_retention_guidelines

m:Data_retention_guidelines求大家介紹及關注。--❦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14日 (二) 19:03 (UTC)

Data Retention Guidelines posted

We're happy to announce that the first draft of the new data retention guidelines are now available for your review, feedback, and translation. This draft is the result of a collaboration between many teams within the Foundation, including Analytics, Operations, Platform, Product, and Legal.

As with the other privacy documents, this draft is just that: a draft. We want to hear from you about how we can make it better. As suggested in the discussion about timelines above, we plan to hold the community consultation period for this draft open until 14 February 2014.

Thanks - looking forward to the discussion. —LVilla (WMF) (talk) 21:30, 9 January 2014 (UTC)

問下關於DYK投票的問題

「近期:在推薦日之前修改不間斷超過5天,且5天內創建或進行過重大增訂。重大增訂:擴充原文的2/3以上並至少擴充2000位元組。」那麼在自己用戶頁寫了然後複製到條目裏面算不算?「原創:條目內容不得與其他條目(包括多個條目)或其他條目編輯歷史內容有50%以上的重複。」那麼翻譯英文的條目算不算內容重複?--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07:26 (UTC)

那我就提dyk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3日 (五) 14:04 (UTC)
我寫的Shm-重複居然上了,那看來也不是不可以。--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8日 (三) 02:45 (UTC)
但是像黨派鬥爭這樣的場合,應該還是會被一些人作為反對的理由的吧?--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15日 (三) 03:37 (UTC)

用戶頁的模板自相矛盾,User:Copyangry7fcvc竟然是User:Copyangry7fcvc的傀儡?是不是主帳號還是某某的傀儡?還有,為什麼Category:Whimsbowenfb的維基用戶分身被歸類至Category:Copyangry7fcvc的維基用戶分身

已通知執行的管理員,但該管理員沒有回覆,所以就在這裏提出。--黃居士留言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2日 (日) 03:39 (UTC)

該管理員已經解決問題。--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5日 (三) 14:13 (UTC)

翻譯質量太差,還能上新條目推薦?

條目是元組關係演算。本來直接掛個模板就算了,不來客棧打擾大家,但看到結尾一段竟然叫「引用」……我就不說應該叫什麼了,去查維基百科:版面指南好了,這種翻譯質量還能通過新條目評選??--Gqqnb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06:55 (UTC)

評選時投票者不一定會將條目看仔細,這種情況算很常見,不過這只是新條目推薦而已,問題沒有很大。真正麻煩的是一些明顯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的優良條目,常因重審票數不足而保留資格。--M940504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07:24 (UTC)
我同意本討論的所談的確實是個大問題。但是近期的例子不少,為甚麼拿一個07年的例子出來……--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10:03 (UTC)
因為我是看到這篇條目才發覺有問題的--Gqqnb留言2014年1月17日 (五) 22:38 (UTC)
大家一起動手來改善該條目吧--Wolfch (留言)-歡迎擴充基礎條目 2014年1月20日 (一) 16:43 (UTC)
我認為條目評選應該根據英文維基百科改良,在那裏,新條目推薦、優良條目候選(重審)、特色條目評選是採用討論的方式,而且沒有限期,反而有積壓工作。本站卻是使用投票。不是說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嗎?可惜這句話在本站未達成共識。--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9日 (日) 15:33 (UTC)

關於維基百科:毀損性編輯被強制的嚴重性

請看[13]擾亂竟然是封禁理由?難道這是WP:COMMONSENSE?而維基百科:擾亂則重定向至維基百科:毀損性編輯。更嚴重的是,許多警告模板(如模板:Uw-vandalism3模板:Uw-chat4)都強制不能作出「摧毀性編輯」。但該頁面未達成共識。既然這個頁面是指引,那麼擾亂的定義是什麼?

而方針勝於指引,我不知道有沒有方針能解釋這一點。

基於這個原因,我呼籲各維基人根據英語對應頁完整翻譯內容,讓「毀損性編輯」能成為中文維基百科正式指引。

請大家參與。--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9日 (日) 15:20 (UTC)

的確中文的翻譯非常簡單,沒有細則,本人會近期會看看,抽空完善一下。--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5:01 (UTC)
擾亂理應重定向到WP:POINT,是User:Byfserag堅持定向到損毀性編輯。他的行為已收到警告。--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22日 (三) 14:10 (UTC)

管理員積壓工作

幫忙看下WP:RRD. Bluedeck 2014年1月23日 (四) 03:12 (UTC)

關於全保護和半保護的方針

今天處理了Template:1949年以前上海已撤銷縣級以上行政區的半保護請求。由於編輯戰有一方為自動確認用戶、另一方為IP,因此本人做出了全保護三天的決定。然而,在站外一些地方,有部分用戶對本人的處理結果頗有微詞,並聲稱本人的行為因為沒有給予自動確認用戶在編輯戰中任何額外權利,所以是在「鼓勵」大家不註冊用IP編輯。本人注意到了站外一些人的抱怨和不滿,對此,本人查閱了相關方針指引。

目前,管理員處理「雙方都是自動確認用戶」的編輯戰,必定是全保護,這一點沒有爭議;然而,對於「有一方為IP、另一方為自動確認用戶」的編輯戰類型,方針中只是泛泛地說明「當頁面上發生編輯戰時,通常會臨時全保護該頁面,以迫使發生爭執的各方保持冷靜,在相應的對話頁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後再進行編輯」,並沒有給予特別詳細的規定。而在管理員們日常處理「有一方為IP、另一方為自動確認用戶」編輯戰,習慣上均為全保護(很少發生,但我沒有看見過不是全保護的,涉及破壞除外,也許有漏),並甚少有人質疑過。

我也認同「全保護」為妥當的處理方式,基於如下理由:

  1. 保護頁面是為了「迫使各方冷靜,討論」(WP:保護方針),所以需要暫時限制雙方編輯頁面的權利,從而迫使雙方冷靜討論。然而,在「有一方為IP、另一方為自動確認用戶」的編輯戰情況下,如果只是半保護,則只有一方的編輯權利(IP方)受到限制,自動確認用戶的編輯權利絲毫不受影響,無法起到「迫使雙方冷靜、討論」的作用。
  2. 維基百科目前沒有任何方針指引授予自動確認用戶在編輯戰中擁有比IP用戶更多的權利。自動確認用戶雖然比IP擁有更多功能,但在編輯戰中,則與IP用戶一樣,均受到3RR、編輯戰等方針的約束,當前的頁面保護方針也沒給自動確認用戶和IP區分對待。
  3. 在編輯戰中,只限制一方的編輯權利而不限制另一方,客觀上沒有做到公平對待。保護頁面是要求雙方都冷靜,而不只是單方。

因此,本人提請各位討論。面對「一方為自動確認用戶、另一方為IP」的編輯戰,是否要修訂方針,規定「必須」或「應當」全保護。目前雖然管理員們普遍都這麼做,也甚少有人質疑,但如果能做到「有方針可依」,則可以打消少數人的顧慮。

--♥VC XC 2014年1月24日 (五) 08:44 (UTC)

全保護就對了. 回退不過三原則是一項適用於所有維基人的正式方針。. 為何要給予自動確認用戶在編輯戰中的任何額外權利.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08 (UTC)

cat:字數已超過3000位元組的小作品 又有要命的條目出現

這個頁面今天被列在了這個分類里,按照慣例應該除去小作品模版,但是正文居然才44個字,剩下全是信息框有效和無效參數在那邊擺放着佔據子節數目,根本就是個小作品/小小作品,這可怎麼辦才好。。。。。。Bluedeck 2014年1月15日 (三) 16:13 (UTC)

(:)回應:刪掉那些參數!-- By LNDDYL.(留言2014年1月16日 (四) 14:00 (UTC)
乾脆把這個用3kB定義小作品的規則廢掉吧。--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1月19日 (日) 04:43 (UTC)
可否做到只計算正文字數?{{}}內的文字都不計算之類的(也許是我瞎掰....)- I am Davidzdh. 2014年1月25日 (六) 13:28 (UTC)

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規方針要如何套用在「玉門關」命名爭議?

關於Wikipedia:命名常規方針要如何套用在「玉門關」命名爭議?請參閱以下討論:


引用原話:「官方名稱請見Google搜尋"玉門關瀑布" site:gov.tw,說完了。」(出自User talk:Yumenguan#re

根據金剛不壞立場,他覺得要用「官方」做為正式命名「玉門關瀑布」,各位認為依Wikipedia:命名常規方針是否能符合使用?--玉門關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19:26 (UTC)

提議用戶查核請求的提出必須由自動確認用戶完成

如題,現在存廢討論已是如此,用戶查核這種更嚴肅的事情更該這樣?匿名用戶提的請求目前來看不是在troll就是搭着fishing的邊。--Jimmy Xu 2014年1月19日 (日) 04:40 (UTC)

其實只要提出有關證據,怎麼會不嚴肅?如果非自動確認用戶未提出有關證據,用戶查核員可拒絕請求。我認為應維持允許所有用戶提出請求。--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19日 (日) 15:07 (UTC)
略微支持。增加了人家註冊代理或只用IP來無成本釣魚的難度。--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21日 (二) 01:45 (UTC)
這塊在方針上持支持的態度。但是近期的CU明顯不少傾向性比較嚴重的請求,限制自動確認用戶未必能根本上解決Jimmy Xu的問題。--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22日 (三) 04:26 (UTC)
反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我以前說過的,釣魚其實很容易。--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07:33 (UTC)
我認可. Bluedeck 2014年1月25日 (六) 00:26 (UTC)
(+)支持--Temp3600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7:45 (UTC)
(-)反對,就是因為嚴肅,才需要讓更多人參與以保查核理由正確,請勿剝奪IP用戶反破壞的權利,而且也不見得祇讓自動確認用戶就可以避免troll,另外認同黃居士的意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4年1月26日 (日) 13:58 (UTC)

關於台灣日治時期特色條目被撤銷

對於接近不活躍使用者的我,實在對這結果不能指責什麼,不過在極端驚訝之餘來囉嗦幾句。1.撤銷過程竟然只有草草掛個提示,沒有新增討論段落。2.撤銷前竟然沒有人通知臺灣人社群。3.竟然由4個人決定。4.竟然沒有任何活躍臺灣用戶加入討論。5.竟然沒有任何活躍臺灣用戶參與投票。6.竟然沒有任何臺灣用戶來灌張反對票。

因為最近公忙,加上額外要編輯服務單位的刊物,所以以往強迫自己必定一星期流覽維基一次的頻率,改為較長時間;因此對沒有參與投票感到萬分難過。因為對以往我戮力參與編輯的特色(或優良或DYK)條目都很有感情,現在心情可說是十分沮喪,無戰友之下,加上面對新型態編輯模式(以前去圖書館找的資料或別人編輯的,現在也忘了或無法找到來源)翻案可說難上加難。唉,想到以前熱誠化為灰燼,加上對歲月的流逝感傷,禁不住在子夜裏老淚盈眶。只希望爾後有任何此類消息;若有以前共同編輯、討論甚至拌嘴、吵架的社群朋友看到,捻手發封e-mail給我,即使無力變天,陪着條目死去也比較甘願。--Winertai留言2014年1月23日 (四) 17:17 (UTC)

1月10日掛過提醒,或者真沒多少人留意吧,不過依照程序,已提醒(條目頁),評選2周,齊了。努力吧,以後再衝上去,另社區也要對監視關注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24日 (五) 01:20 (UTC)
條目確實存在着問題而不是無理由的取消,下次可以考慮改善這些問題繼續評選就是了。--脳補。◕‿◕。讨论 2014年1月24日 (五) 03:39 (UTC)

個人建議是改成像英文維基GA等的精審制,這樣比較不會把GA和FA弄成DYK投票的延伸版,如此有問題的地方可以繼續debug,但沒有問題的部份不用動,沒問題還要被找問題的部份就沒有被提的基礎。--❦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1月24日 (五) 09:48 (UTC)

我有時候也會用精審制來評條目,但不參與投票。如Wikipedia:特色條目評選/2003年熱帶風暴亨利。-十四任博士回到TARDIS到同行評審的捷徑 2014年1月30日 (四) 15:52 (UTC)

所謂「移動應保留原字體」提出疑問

這個用戶不斷移動頁面至繁簡標題並說明:「移動應保留原字體」。如[14][15]。根據我的了解,此用戶的意思是,若原標題是簡體/繁體,改標題就應該保持繁簡一致。以中文維基百科的技術來說,若在頁面上方「搜索」一欄或在「[[]]」輸入繁體標題,若頁面標題原文是繁體,而簡體的重定向或重複頁面未建,那麼系統將自動鏈入正確標題。

維基百科:繁簡處理也沒有規定此項。難道是我無知?此用戶的行為是否構成繁簡破壞

求解。--黃居士 (留言 公開 私底下 | 參與專題2014年1月25日 (六) 06:24 (UTC)

如果是移動到一個不同的標題,而與繁簡、地區詞等無關的話,那沒什麼好「繼承」的,移動者寫什麼變體就應該用什麼變體。--Jimmy Xu 2014年1月25日 (六) 06:59 (UTC)
這算是一個中文維基的潛規則,在移動條目時盡可能不要改變條目名所使用的字碼版本,算是繁體與簡體的用戶互相之間的彼此尊重,也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負面觀感。--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5日 (六) 20:53 (UTC)
呵呵。—Snorri留言2014年1月25日 (六) 21:07 (UTC)
我不會打簡體,然後我也不知道簡體的用字習慣,一個不小心弄巧成拙的概率頗高。--KOKUYO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01:08 (UTC)
這應該指的是繁體和繁体這種的移動,如果是換名字就與此無關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26日 (日) 02:53 (UTC)

我認為根本不存在過這種潛規則。--Zhxy 519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1:10 (UTC)

如果因為打不出其他編碼的字體,所以移動時只能換種字碼版本輸入是無妨,但如果有在意這件事的其他用戶事後協助移動到與移動前相同字碼版本的條目名稱下時,能把這種行為當作是繁簡破壞嗎?上面的原題就是在討論這種情況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1:58 (UTC)
且不說這潛規則是否存在並被大部分人遵守,潛規則為何可以凌駕於明文方針之上?繁簡破壞是明文方針,難道你想說為了潛規則就可以違反明文方針?—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2:36 (UTC)
要我說最一勞永逸的方法恐怕就是把所有的條目名都換為台灣或香港的,這樣就不會有紛爭了。—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2:37 (UTC)
大象兄可是多次威脅繁簡分家呢。--Gilgalad 2014年1月26日 (日) 13:50 (UTC)
那個只是說反話,事實上我一直很堅決反對分家。--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4:21 (UTC)
所以討論重點在於定義「怎樣的移動方式才算是繁簡破壞」,並不是主張要無視原本的規則。至於扯啥台灣或香港就更無聊了,繁簡轉換或簡繁轉換根本是同一件事的兩面,如果有某繁體用戶A把原本是簡體的條目名移動到另外一個繁體條目名底下,之後有某簡體用戶B把它又移到同名的簡體版本條目名稱時,我一樣會說這樣的移動到底算不算是繁簡破壞還有討論的空間。--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2:50 (UTC)
我反對這樣的潛規則。實際上這樣的潛規則也沒有認真實行過。我見過許多的簡體條目名移到繁體新名字之後就沒有再移動回來了。有時移動回來還會被人當作是傀儡。繁體用戶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別強求簡體用戶來做到。—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3:56 (UTC)
我也看過很多繁體條目名被移到簡體底下後也沒移回來的,但這又代表什麼了?下次您把條目移回簡體如果遇到阻擾時請通知一聲,縱使我討厭您這種動輒扯分化意識的發言態度,但只要作法符合情理我一樣會支持。--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4:21 (UTC)
你的說法已經說明了這根本不是什麼潛規則。至於什麼分化意識的人身攻擊拜託你還是省省,我只是有一句講一句。—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4:46 (UTC)
無妨。雖說是潛規則,但如果大家覺得連這種基本的彼此尊重都沒必要的話,那就盡量轉碼吧。我只是覺得為了沒必要的觀感問題產生爭執,很不值得,所以至少我自己在移動條目時還是會盡量維持原本的字碼版本(我通常都是利用NoteTA標籤中的內容作為大陸簡體或香港繁體用名的參考,而盡量不自己手動輸入以降低錯誤可能)。--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5:05 (UTC)
你自己怎麼做是你自己的事,別講的好像很高尚一樣,什麼「基本的彼此尊重」的,看着噁心。—Snorri留言2014年1月26日 (日) 15:32 (UTC)
我提出是因為如果有跟我同感的用戶,可以參考這作法,至於沒有建設性沒營養的人身攻擊,就請省省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6日 (日) 17:13 (UTC)
大象兄,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以前臺灣或香港用戶活躍指數較高時所默認;許多體諒對岸用戶的編輯方式,現在隨着用戶比例變化,許多都翻臉不認帳。這種過河拆橋模樣,真令人心寒。另外,我不知道哪時候開始,在社群討論可以講「帝國孫子」、「噁心」,也不知道哪時候開始,未涉討論之管理員可以容忍這些人身攻擊而不制止。--Winertai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00:51 (UTC)
有人要搞爛自己名聲我們也沒辦法阻止他。反正在公開版面上討論事情時的發言往往都是給沒出聲的善意第三人看的,所以只求自己提出的意見能有更多人同意,對於這種只是想要在表面上逞一時口舌之快的人我根本不在意。--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28日 (二) 13:18 (UTC)
同意。--Kolyma留言2014年1月28日 (二) 15:23 (UTC)
求解,爲什麽事實上泅水大象一直很堅決反對分家?-- Mountainninja留言2014年1月30日 (四) 16:19 (UTC)
我說反對分家就是反對分家,旁人有啥好多問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4年1月31日 (五) 15: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