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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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海关,为清朝始设负责对外贸易实务的行政官署,前身始设于漳州,后改迁设于福州。闽海关下辖福建省内数十个口岸。在晚清时期,有清政府名义形式上依存的闽海关(通常称之为“常关”),还有由外国控制的闽海关(“洋关”或“新关”)。关址设在现福州市仓山区泛船浦,其后这里一直是闽海关的关址。
历史
[编辑]背景
[编辑]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始设于漳州府,由福州将军兼管。例在南台、厦门、泉州、涵江、安海、铜山、石玛、闽安、酒屿、沙埕、福宁、白石司、刘五店、云霄、诏安、旧镇、枫亭、江口港、尾渡等口岸征税。五虎门进口之船,在闽安镇纳税;出口之船,在南台纳税。每年额征税银七万三千五百四十九两有奇,赢余十一万三千两。凡商船出洋及进口各货,按斤科税者为多,亦有按匹、件、条、把、筒、块而科税者,各因其物分别贵贱而征收。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停止闽海关征税事宜,海舶进出口均集中广州府,由粤海关征税。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改设闽海关于福州府,依旧归福州将军管理。[1]
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十四日,成立闽海关税务司公署。隶属于海关总税务司署,在名义上受福州口岸海关监督节制。为示区别,清政府所设立的海关称为常关,由福州将军兼管道旧闽海关仅在形式上依存,只征收海关所在地25公里以内的往来船只贸易税。此后,清朝闽海关的税称之为“常税”。闽海关税务总司设立后,根据总税务司的政策,设立税务部。该部门由税务司兼任领导,负责检查船舶和征收关税,管理海关的行政事务,并在福州府长乐县营前设立办事处。
咸丰十一年(1861年)八月十七日,由外国控制下的闽海关称之为“洋关”或“新关”,关址设在福州府闽县泛船浦,其后这里一直是受闽海关的关址。
同治七年(1868年),设立海务部,由巡工司领导,负责管理船舶进出港口及港内外的灯塔、浮筒等助航设备;后来改部门还监管气象测录,码头仓库和船只检疫等项目业务。同时,各口岸还设立船厅。洋关设立后,洋税务司便控制了闽海关行政管理大权。此后的海关税以课征轮船贸易为主,征收量较大,占口岸贸易的大部分,此后,海关税也被称之为洋税。
光绪三十年(1904年),福州海关的税务部设立总务课,随著时间的推移,闽海关机构和相关制度日渐完善,各个管理机构和管理部门都建立完备。
民国十六年(1927年),福州海关理船厅改为港务课,负责人称之为港务长。
民国十七年(1928年),设立关区于:营前、涵江、海口、秀屿分卡,三江口、谭头建分所。
民国二十年(1931年),随著船舶运输业快速发展,福州海关成立民船管理处。在之后的几年,闽海关的分支机构变化较大。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日本占领厦门、汕头后。这两地的海关所属分卡由闽海关代管。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六月二十七日,关区内各分卡有八都、仙游、罗源、上杭、浦城、漳州、闽安、竹岐等。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派人员接管闽海关。 [2]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十月厦门战役后,闽海关厦门口由厦门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后成为厦门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