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2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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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一個國內比較著名的櫥櫃品牌,已與2008年倒閉,算是櫥櫃行業當中,比較有意義的一個品牌,所以還請審核,畢竟這是櫥櫃行業發展中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品牌,謝謝—哈新(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02:49 (UTC)
- 維持刪除:由於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工具,因此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05:06 (UTC)
- 狀態: 暫時恢復,重新提送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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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在無任何人投票的情況下被刪。這座山在《田林縣地名志》、《廣西壯語地名選集 漢文版》中均有專門介紹,符合關注度的標準—Syaunhaj(留言) 2012年6月24日 (日) 02:54 (UTC)
- (!)意見:雖然沒有其他人發表意見,但該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時,其實提送者已經算是表達了一定程度的意見了。不過關注度部份確實可能足夠,可以討論看看。--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03:51 (UTC)
- 有個疑問,Google搜尋「"囊勞" "廣西"」完全找不到關於這座山或是地名,不知能否協助提供更多資料以確認此地名的存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22:27 (UTC)
- Google上沒有,但紙質書上面有。不能只以網絡搜尋做標準吧?-Syaunhaj(留言) 2012年6月30日 (六) 15:03 (UTC)
- 紙本當然是沒問題,只是網路上完全找不到一個地名的狀況我還是第一次碰到;此外,也正好這個發音的關係,會找到一堆其他東西,因此才想多作確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02:32 (UTC)
- 您有沒有電郵之類的其他聯繫方式?我可以將《田林縣地名志》的那一頁的截圖發給您-Syaunhaj(留言) 2012年7月1日 (日) 03:12 (UTC)
- 紙本當然是沒問題,只是網路上完全找不到一個地名的狀況我還是第一次碰到;此外,也正好這個發音的關係,會找到一堆其他東西,因此才想多作確認。--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日 (日) 02:32 (UTC)
- Google上沒有,但紙質書上面有。不能只以網絡搜尋做標準吧?-Syaunhaj(留言) 2012年6月30日 (六) 15:03 (UTC)
- 有個疑問,Google搜尋「"囊勞" "廣西"」完全找不到關於這座山或是地名,不知能否協助提供更多資料以確認此地名的存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22:27 (UTC)
- 暫時恢復,重新提送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02#囊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日 (一) 05:36 (UTC)
[[:]]
- 無效:未說明請求之條目及理由。--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3日 (二) 11:59 (UTC)
- 狀態: 暫時恢復,重新提送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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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 他確實既是物理學家(儘管不是那麼出名)又是藏族信息技術專家,他在青海師範大學的頁面上介紹了他的情況(物理系出身,「1974年11月至今在青海師範大學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長期從事固體物理學、近代物理實驗、普通物理實驗、自科科學概論、傳感器原理等課程的教學及民族教育工作。」)
- 不能僅憑時昭一人的懷疑就斷定作為物理學家的李延福和作為信息技術專家的李延福是兩個人。他的懷疑沒有給出任何根據。誠然存在多個叫做李延福的人,但李延福作為物理學家和信息技術專家卻是同一個人。
- 我不知道時昭在提出懷疑的時候是否看了上面的頁面(這在條目的外部連結或參考文獻中有)就提出了那樣的懷疑,也不知道Alberth是否仔細看到了這些,剛過了兩天就把條目刪除了。我想我們的管理員是不是太疲倦了,條目存廢的核查迷糊了,應該休息幾個月再來繼續工作。
- 我不知道維基百科是靠來源說話還是靠懷疑說話,如果是靠懷疑說話,我可以刪除一切我懷疑的條目嗎?
- 另請注意這篇論文,作者單位是青海師範大學,可見不是「未找到與物理相關的任何論文著作」,也不是「從工作單位看並非同一人」(該文章發表在《河北師範大學學報》,不代表作者在河北師範大學。裡面明確寫着「【作者單位】: 青海省師範大學 」。在這裡友情建議兩位去配一副近視眼鏡^-^)。—58.83.252.144(留言) 2012年6月24日 (日) 18:19 (UTC)
- 感謝你提供資料以確認此人物的資料的正確性,不過此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的理由是「關注度」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但學校網站並不能作為證明關注度的依據,建議您參考Wikipedia:關注度_(人物)和Wikipedia:關注度_(學術),提供合適的資料以確認關注度可以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23:17 (UTC)
- 如果認為關注度不符合要求,請在恢復條目後以關注度為由重新提刪,即時我將努力提供李延福關注度信息。--58.83.252.105(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06:57 (UTC)
- 本來就是以關注度為由提刪的。如有新的關注度來源可在這裡提出--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07:42 (UTC)
- 好的,李延福主要是因為主持了班智達系列軟件和辭典而在社會上被了解的。首先,上面提到的,他在青海師範大學的頁面,並不是普通的學校為教授開的空間,而是一個重大信息技術項目(藏文平台、藏漢機譯等等)的子頁面,李延福作為項目的主持而理應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其次,一些政府網站、新聞網對他和他的項目做了大篇幅的介紹。--58.83.252.167(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0:22 (UTC)
- 此兩連結文章的主題其實都不是這位學者,不過從其中的參考文獻看來,他的著作確實很多,關注度上應該是OK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9日 (五) 02:43 (UTC)
- 好的,李延福主要是因為主持了班智達系列軟件和辭典而在社會上被了解的。首先,上面提到的,他在青海師範大學的頁面,並不是普通的學校為教授開的空間,而是一個重大信息技術項目(藏文平台、藏漢機譯等等)的子頁面,李延福作為項目的主持而理應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其次,一些政府網站、新聞網對他和他的項目做了大篇幅的介紹。--58.83.252.167(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10:22 (UTC)
- 本來就是以關注度為由提刪的。如有新的關注度來源可在這裡提出--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07:42 (UTC)
- 如果認為關注度不符合要求,請在恢復條目後以關注度為由重新提刪,即時我將努力提供李延福關注度信息。--58.83.252.105(留言) 2012年6月25日 (一) 06:57 (UTC)
- 感謝你提供資料以確認此人物的資料的正確性,不過此條目被提送存廢討論的理由是「關注度」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但學校網站並不能作為證明關注度的依據,建議您參考Wikipedia:關注度_(人物)和Wikipedia:關注度_(學術),提供合適的資料以確認關注度可以符合維基百科的要求。--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4日 (日) 23:17 (UTC)
- 暫時恢復,重新提送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04#李延福--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22: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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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理由為:存廢討論通過: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8, 但根本沒有提刪。管理員在搞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5日 (四) 05:52 (UTC)
- 恢復:已由User:Lakokat確認為誤操作並恢復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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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理由為:存廢討論通過: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8, 但根本沒有提刪。管理員在搞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5日 (四) 05:52 (UTC)
- 恢復:已由User:Lakokat確認為誤操作並恢復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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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The school is founded since 1989,and ran until 2009. I request to build a page about this school history.
本 校 為 政 府 開 辦 的 全 日 制 男 女 文 法 中 學 。 由 一 九 九 五 年 九 月 起 , 本 校 開 始 在 中 一 至 中 五 級 全 面 施 行 母 語 教 學 。
本 校 的 前 身 為 戰 前 的 育 才 書 社 , 是 由 伊 利 士 ‧ 嘉 道 理 爵 士 於 一 九 零 零 年 在 廣 州 創 辦 。 當 時 育 才 書 院 的 校 聯 「 育 參 天 地 , 才 貫 中 西 」 及 校 訓 「 勤 有 功 」 仍 沿 用 至 今 。 一 九 七 七 年 香 港 政 府 在 港 島 西 區 續 辦 , 定 名 為 育 才 中 學 ( 西 營 盤 ) 。 後 因 市 區 重 建 , 便 遷 往 沙 田 現 址 。
育 才 中 學 ( 沙 田 )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正 式 啟 用 , 是 一 所 配 合 教 育 署 學 校 重 建 計 劃 而 興 建 的 中 學 。
Useful link http://www.sekst.edu.hk/—Holliechan82(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15:22 (UTC)
- 不知您指的是Sir Ellis Kadoorie Secondary School (Shatin)這個被刪除的條目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16:10 (UTC)
是。我不被准許在WIKI建立關於這所學校的背景資料;它是我的母校,儘管現在已經閉校,也不能就此忘記它對我們多年來的栽培和教育,與抹掉它曾經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Holliechan82(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5日 (四) 22:11加入。
- 恢復:原刪除理由為侵犯版權,已確認來源網頁採「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發布,故無侵權問題,恢復原條目。但因為中文維基百科應使用中文題目,因此將頁面移動至育才中學(沙田)。--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5日 (四) 16: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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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5799實體公司為了更多用戶能了解一些知識而創建的百科。並不是廣告內容,請核實!如違規,請說明。—血雨88(留言) 2012年7月6日 (五) 07:21 (UTC)
- 維持刪除:被刪除的內容大多數都具有廣告性質,由於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工具,因此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8: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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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希望能夠放上此展的資訊,讓大家能夠透過此平台了解更多關於台灣扣件的相關資料。如果你認為我的頁面廣告性質大請您可否告知如何修改? 另外關於侵權方面若我是原創者我是否可以用連結已表示證明呢?—Fastener469(留言) 2012年7月10日 (二) 03:49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之大部分內容皆具有活動宣傳性質,例如:「台灣極具有優越的條件可成為全球的螺絲採購中心」、「在良好的條件之下誠摯邀請國內外螺絲相關業者參展」、「地點適中」、「進而提升國際地位及形象」、「由上述各項利基可知台灣具有各種優越的競爭條件」。這樣屬於官方網頁上的宣傳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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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若認為存在廣告內容,可以進行修改以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申請先恢復頁面以便修改。—Ms.PeGii(留言) 2012年7月10日 (二) 04:19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之內容確實具有宣傳產品的性質,包括「一款革命性產品」、「靈動外形、簡約設計和強大功能」、「給大家帶來無處不在的網際網路樂趣」、「產品賣點」一節、「場景體驗」一節,如此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因此也不適合恢復;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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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絕無使用wikipedia作廣告之用的動機,只想客觀描寫該公司的存在,我們亦願意作任何程度的修改,希望覆核。—Facillia878(留言) 2012年7月9日 (一) 07:45 (UTC)
- 恢復:經重新檢視,刪除前之內容並無過分宣傳之文句,故予已恢復。但仍須提醒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Wikipedia:關注度,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雖然現已恢復內容,但未來仍會由維基百科之社群共同檢視是否符合維基百科的各項方針指引,如仍有用戶覺得不適合存放於維基百科,頁面仍有可能被提送存廢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0日 (二) 06: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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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第一次寫wikipedia,不太熟悉該怎麼做。希望這個改進的版本可以被採納。多謝!—Organconfu(留言) 2012年7月10日 (二) 14:18 (UTC)
天際網tianji.com是一家職業社交網站,其主要用戶群體為職業人士。
天際網由林廷翰於2005年在北京創建。在2009年與全球兩大職業SNS之一的Viadeo合併,成為Viadeo集團全球戰略的的重要組成部分。Viadeo集團是除LinkedIn以外,唯一的一家全球性的職業SNS網站,其戰略定位是歐洲+以中國為核心的成長中國家。[1]
截至到2012年7月,天際網擁有超過1000萬的註冊用戶,其中大多數為中國大陸中高端職業人士。網站有簡體中文和英文兩個版本。[2]
天際網滿足用戶的商業和職業方面的需要,幫助用戶更有效地建立、管理、拓展人際關係網,從而積累職業生涯中最具價值的財富。[3]
另外,像其他職業社交網站一樣,天際網也提供招聘服務。用戶可以完善資料展示職業經歷和特長,並獲得新的職業機會。[4]
- 維持刪除:由於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工具,因此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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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絕對沒有使用wikipedia作廣告之用的動機,只想客觀描寫公司的存在,我們亦願意作任何程度的修改,敬請協助修改覆核,感恩。—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utccpf(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11日 (三) 11:31加入。
- 維持刪除:此條目刪除前的內容中,第一段內容即具有為該組織宣傳的成分,而歷史一節中,絕大部分內容其實都與此組織無關,而之後還有「為臺灣珠寶產業挹注一股生力軍。各項實績如下」這類的用詞都不適合存於維基百科。此外,目前條目內文字複製自貴單位之部落格,而該部落格內容屬於「版權所有」,這樣的內容並不能直接複製至維基百科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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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婉容的花是電視劇《浮沉》中瑞貝卡的扮演者,http://it.yangtse.com/957452/196548802182b.shtml
演員表中也叫婉容,可以的話,請管理員合併到婉容這個詞條下也可以。謝謝!http://baike.soso.com/v54383506.htm—胖胖的果蔬寶寶(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6:13 (UTC)
- 維持刪除:由於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工具,因此具有個人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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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能否恢復我之前貢獻的詞條蘭和,如果覺得不符合要求,我可以修改,但情不要刪除好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西子9999(對話|貢獻)於2012年7月12日 (四) 14:34加入。
- 恢復:原先被刪除的理由為明顯的廣告,查閱編輯歷史後,確認有2012年5月8日 (二) 23:14 的編輯歷史可回退,故予以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2:2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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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為歌手胡夏的首張個人專輯名稱,該條目下將會有此專輯的曲目介紹、曲目作詞作曲製作人等相關資訊、銷售排行榜成績及提名獲獎項目等等,願管理員能覆核此條目。—MrPink 2012年7月12日 (四) 16:59 (UTC)
- 維持刪除:由於此條目過去於2011年11月21日建立時之內容,完全複製自百度百科,依據維基百顆的版權方針,侵犯版權的內容不能放於維基百科。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先了解維基百科版權相關的方針後,在不侵犯他人版權下直接重新建立此條目即可。但也提醒您,如果至張專輯不能符合Wikipedia:關注度_(音樂)的要求,仍可能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建議可以放於胡夏條目中介紹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42 (UTC)
- 維持刪除:由於此條目建立時之內容與新浪樂庫上的介紹文自有相當多相同的地方,這侵犯了新浪網站的版權,依據維基百科的版權方針,侵犯版權的內容不能放於維基百科。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先了解維基百科版權相關的方針後,在不侵犯他人版權下直接重新建立此條目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48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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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我們完全沒有透過此作廣告宣傳之目的,也願意做修改,已經看過G11之解釋,但並不是很了解是哪裡出問題,請協助我們修正應當改變之處,謝謝您。—Lutccpf(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08:30 (UTC)
- 雖然您認為您沒有宣傳的目的,但由於立場和認知不同,您所編寫的資料以其他人的觀點來看,仍然有可能被認為是不適合的。建議您先閱讀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其實對於維基百科而言,最理想的狀態是由一個與「臺灣珠寶藝術學園」完全沒有關係的人來編寫這個條目,會是較為合適的。既然您沒有宣傳的目的,也建議您不用急著現在就在維基百科建立這個條目,等未來這個單位更有名氣後,自然就會有其他人主動來建立這個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2日 (四) 12:39 (UTC)
- 未完成,已重新創建。--Lakokat 2012年7月13日 (五) 03:54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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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新界及來往九龍路線列表是一個有關巴士路線的條目,在維基百科的歷史,此條目曾3次被提出刪除,第一次是條目分拆前(維基百科:刪除投票和請求/2006年6月19日),第二、三次是條目分拆後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3/12、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06,三次刪除條目的討論也被否決,證明此類條目被保留已達成共認,可是在6月6日的頁面存廢討論中,卻有編者只提出了此條目的討論,其後卻通過。本人認為這個結果並不合理,由於此討論只提同系列(香港巴士路線列表系列)條目中的其中一個條目,因此討論並不全面;另外,有編者在此條目被刪除後新增了新界及來往九龍路線列表的條目,該與本條目的性質與同類型條目一致,而與在7月6日存廢討論中亦被保留,因此證明本條目是有被保留的價值,同時,如果本條目不可回復,7月6日及6月6日的討論結果便是前後矛盾、難以解釋。此類列表條目如需刪除,就應整個系列刪除,保留便需全部保留,如只刪除其中一個/一部分或只保留其中一個/一部分,便會引起爭議及嚴重矛盾;就本人的立場,本人要求保留,就編輯角度及7月6日的討論結果,本條目顯然不應被刪除及應被回復。--Curveatoms(留言) 2012年7月13日 (五) 11:17 (UTC)
- 恢復:綜合最近兩次的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06#新界內部及來往九龍路線列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06),共識應為傾向保留此類條目,故恢復條目。--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6:51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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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檔案原來存在於條目「嘉諾撒聖心書院」,於7月13日被其他用戶置換為無效圖片(見此),致使本圖片成為孤立頁面;管理員未待解釋便馬上於7月14日刪除,請恢復。—Wongpong(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10:00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1:15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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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詞條名並非廣告,僅為紀念一群在一起遊戲的人。而事實上「無聊廣播電台」並非盈利性機構,我已最大程度的刪除了可能有廣告嫌疑的詞彙。—49.86.98.93(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10:13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的內容有過多欠缺中立的語句,且此內容同時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A4. 未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並不適合存放於維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2:08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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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覺得這很有歷史意義—101.10.71.43(留言) 2012年7月14日 (六) 21:39 (UTC)
- (:)回應:只有「男性」兩個字太短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7月15日 (日) 13:45 (UTC)
- 維持刪除:被刪除的內容確實過短,完全沒有針對主題作出任何介紹,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12:10 (UTC)
- 本條目先前被刪除的原因為經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5/12#李曉閔之討論,因關注度不足而被刪除,而2012年7月11日新建的內容經比對後,與2012年5月19日被刪除的內容差異不大。如希望恢復條目,可參考Wikipedia:關注度在此列舉出相關資料作為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1日 (三) 06:32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週未獲得回覆,故結束討論,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25 (UTC)
- 狀態: 請求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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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僅一條鏈接侵權。請求刪除鏈接後恢復詞條—60.211.207.157(留言) 2012年7月13日 (五) 11:18 (UTC)
- 請求無效:抱歉未能找到不殺的相關刪除記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7:01 (UTC)
- (※)注意:Alberth2先生,應該是這個繁體命名的不殺才對。--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7月18日 (三) 09:20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 維持刪除:經再次確認,不殺第一版建立的內容中,首段即有侵權文字,因此仍不適合恢復此內容;建議重新建立一個內容未有任何侵權文字的版本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49 (UTC)
- 維持刪除:如果希望解除保護,應至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要求解除保護提出申請,但是先前被刪除的三個版本內容皆屬於明顯之廣告,此類具有宣傳性質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之中,如果希望重建條目,務必避免再次寫入一樣的內容;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7: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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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覆核條目名,無理由。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0日 (五) 09:1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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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分類預期為空吧,怎麼給刪了。—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7月21日 (六) 12:28 (UTC)
- 好像是連{{help me}}一起刪了吧?--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7月21日 (六) 12:29 (UTC)
- 這樣,那關了吧。--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7月21日 (六) 12:31 (UTC)
- 好像是連{{help me}}一起刪了吧?--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7月21日 (六) 12:29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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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以將Wikipedia:刪除紀錄/檔案館的內容放於此頁。—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12日 (四) 15:52 (UTC)
- 看了過去的編輯歷史,其實被刪除的編輯歷史中並沒甚麼內容,有內容的都已經被移動到Wikipedia:刪除紀錄/存檔,建議直接把Wikipedia:刪除紀錄/檔案館移動至Wikipedia:刪除紀錄,並加上到Wikipedia:刪除紀錄/存檔的連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3日 (五) 03:30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週無後續討論,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2日 (日) 02:3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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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為Eternal娘此條目的原作者,但因為貴站用戶無法用英文命名{為了防止混淆或欺詐性使用用戶名「包含不兼容的混合文字」,用戶名「羽翼ZERO」已被禁止使用。請使用其他用戶名。},所以編輯時無法用常用筆名[羽翼ZERO]進行編輯,而改用了全中文用戶名【零之羽翼】。對於版權問題,因為是原創作者,所以編輯時即以認可授予版權了。—零之羽翼(留言) 2012年7月13日 (五) 04:50 (UTC)
- 經了解後,「萌娘百科」的版權是以「知識共享協議3.0版本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by-nc-sa)」發布,但這與維基百科的「CC-BY-SA」並不相容(詳細內容可見Wikipedia:版權信息#引入和使用文字)。此外,刪除前的內容對一個不了解假面騎士的人似乎難以理解,內容也無明確介紹「假面騎士Eternal」是甚麼,這樣的內容可能也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中。--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6日 (一) 06:38 (UTC)
- 維持刪除:已停止討論逾一週,故結束討論,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6:08 (UTC)
- 狀態: 拒絕
要求還原條目:雲南紅豆國際旅行社 HAN留言 2012年7月18日 (三) 10:17 (UTC)
- 請問理由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13:3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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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Hi, I am Regent Cheung. The page that is mentioned here is made up by myself. But there is no advertisement in the post. I am also an Artist of ATV 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E4%BA%9E%E6%B4%B2%E6%98%9F%E5%85%89%E5%A4%A7%E9%81%935 So I hope that the 「重要性」 that Wikipedia needs is there. Please let me know whether the post can be approved. Thanks!—RegentCheung(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3:34 (UTC)
- 覆核理由:你好, 我是Regent Cheung. 那個網頁是我自己寫的. 但是,沒有廣告在裡面的. 我是 <亞洲星光大道5> 中的參賽者 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ki/%E4%BA%9E%E6%B4%B2%E6%98%9F%E5%85%89%E5%A4%A7%E9%81%935 所以, 我希望這個能達到你們的「重要性」. 請讓我知道上述理由是否成立, 把網頁解封. 謝謝! p.s.對不起, 我的中文不是太好, 請見諒!—RegentCheung(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3:34 (UTC)
謝謝! RegentCheung(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17:42 (UTC)
- 維基百科:自傳:「我們強烈不鼓勵你在維基百科中撰寫自傳,除非你的寫作已經被社群中的其他編輯者認可。只有在非常明確的情形下才可以編輯你自己的傳記。--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24日 (二) 07:39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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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5],維基百科向依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釋出內容,而內容一經遞交,亦自會依此等協議無可逆轉而釋出。其實一但發佈後,不論是在維基百科上,還是維基百科外,都是沒有權利要求收回。—2011wp(留言) 2012年7月6日 (五) 05:24 (UTC)
- 依據目前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探討快速刪除之標準 - G10 原作者提出討論中提供的CC FAQ,意思為可以回收自己的授權,但不能要求收回已經被他人演繹始用的作品,因此依據原作者請求刪除第一版編輯歷史是可以的,只是已經存在由他人編輯過的第二版以後的編輯歷史是可以繼續存在。不過,這個問題仍在討論中,或許應該等該討論結束後再來看這條目的問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6日 (五) 07:54 (UTC)
「 | 請注意,共享創意條款是不可撤回的。你不能將一條自己創建的條目提交刪除(善意理由除外)以令其由你自己版權所有而不再依共享創意條款發佈。 | 」 |
--2011wp(留言) 2012年7月19日 (四) 01:28 (UTC)
- 這問題須要與G10一起討論,以目前G10的設計,是默許這種撤回行為,因此建議繼續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探討快速刪除之標準 - G10 原作者提出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03:09 (UTC)
- 維持刪除:客棧的討論最終仍未能獲得新的共識(已被存檔於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探討快速刪除之標準 - G10 原作者提出),因此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00: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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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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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創建該條目與內容屬實,無刪除理由。—Chin Dabid(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05:35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的內容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因此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05:55 (UTC)
電子小說網址: http://chinlover77.blogspot.tw 中文版 http://911copyer.blogspot.tw 英文版—Chin Dabid(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06:11 (UTC)
- 維持刪除:並非「營利」才會有廣告行為,刪除前之內容確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10:5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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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詹長霖系AIM俐鉅創新CEO,使用AIM公司網站為本公司總經理編輯個人信息說明,但我們不清楚如何授權維基百科使用本公司網站信息,故提出該申訴。詳細可與我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116.226.64.122(留言) 2012年7月18日 (三) 03:43 (UTC)
- 由於貴公司網站上有標識「Copyright © 2011-2012 AIM俐鉅創新版權所有」,這樣版權的文字是不能放於維基百科;發布於維基百科的內容必須以「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作為版權許可協議發布內容,簡單的說,就是任何人都可以拿去使用、散佈、修改、甚至商業使用,且不需要再知會原創者。--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8日 (三) 06:17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週未有後續討論,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5日 (三) 10:58 (UTC)
- 遵循方針建立新內容即可。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1 (UTC)
http://wiki.gdrain.workers.dev/zh-tw/%E4%BB%81%E8%81%9E%E5%A0%B1—118.166.209.16(留言) 2012年7月25日 (三) 17:25 (UTC)
- 關注度不足。請提供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4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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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恢復刪除頁面,關注度不夠,但頁面早已列出參考來源期刊,不知為什麼還認為是關注度不夠?—Elitelineind(留言) 2012年7月23日 (一) 02:54 (UTC)
- 先前重建時加入的期刊資料,那幾篇報導主題是台灣參加那三個展覽的訊息,雖然其中提到這家公司也有參展,但並非介紹「漢泰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因此仍不適合作為佐證關注度的來源。因此還需要麻煩您在提供其他資料,最好是以這家公司為主的報導或介紹。--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03:01 (UTC)
參考來源若po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所發行的PDF檔,這樣可以嗎?http://download.taipeitradeshows.com.tw/2012/Medicare/download/20120615_ch.pdf?Elitelineind(留言) 2012年7月23日 (一) 01:41 (UTC)
- 可是這份資料的主題是「台灣國際銀髮族健康照護產業展」,並不是這家公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3日 (一) 10:47 (UTC)
- 無第三方可靠來源。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5日 (三) 17:35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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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做廣告,也沒有廣告信息啊,想簡單介紹一下公司。請覆核!謝謝您!—攜手共進(留言) 2012年7月27日 (五) 07:14 (UTC)
- 維持刪除:內容確實是為該公司作廣告宣傳,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23:54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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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先前曾遭同樣提刪,多數認為應該保留。本次提刪除提刪者之外尚未有人投票。—74.96.6.157(留言) 2012年7月20日 (五) 00:34 (UTC)
- 目前只查相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9#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流放到地獄此次討論紀錄,未查到之前有其他存廢討論,能否提供相關連結作為參考;此外,在存廢討論中,即使只有提送者一人之意見,因為已提送至公開討論的頁面,這仍然是視為「無異議」的有效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2:16 (UTC)
- 方針版以前的討論。--Aoke1989(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8:31 (UTC)
- 先前這個方針的討論中好像也沒討論到刪除或保留的問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4日 (二) 06:12 (UTC)
- 方針版以前的討論。--Aoke1989(留言) 2012年7月22日 (日) 08:31 (UTC)
- 目前只查相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6/29#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流放到地獄此次討論紀錄,未查到之前有其他存廢討論,能否提供相關連結作為參考;此外,在存廢討論中,即使只有提送者一人之意見,因為已提送至公開討論的頁面,這仍然是視為「無異議」的有效共識。--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2:16 (UTC)
- 維持刪除:未能查到先前共識為保留之相關存廢討論紀錄,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29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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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由於人員操作出現幾次失誤,導致了存在了不少作廢的詞條,要求刪除詞條,重新做一個詞條。特意告知一聲,望批准我的申請要求。—60.194.177.250(留言) 2012年7月26日 (四) 03:43 (UTC)
- 抱歉為能找到相關條目,也未能理解您所請求的目的是恢復?還是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03:39 (UTC)
- 維持刪除:未有後續說明,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30 (UTC)
Please restore—ww.buymoreshop.com(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1:42 (UTC)
- (!)意見連帶用戶名及簽名都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2:27 (UTC)
- 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47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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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造成大量用戶頁紅字,清理紅鏈又需修改他人用戶頁,稍不恰當—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15:05 (UTC)
- 恢復:確實存有大量使用頁面,在用戶頁面被移除前,暫先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58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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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來源的條目,看看武漢軌道交通#新城區軌道交通—2011wp(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10:23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1 (UTC)
請回復該條目 謝謝!—124.94.53.63(留言) 2012年8月3日 (五) 12:22 (UTC)
- 維持刪除:內容確實是為該網站進行廣告宣傳,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7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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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具關注度,非不知名人物娃娃國裡的娃娃Queen, 商少真與Art4P的私密Talk三部曲—Nivekin※請留言 2012年6月3日 (日) 10:36 (UTC)
- (+)支持:關注度足夠。--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6月25日 (一) 05:23 (UTC)
- (+)支持:知名人物。--Timbit(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09:08 (UTC)
- 已由User:Ws227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2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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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具關注度,曾經是介紹廣州地鐵列車類條目中最為完善的一個條目,可見其關注度高。且此條目是廣州地鐵列車的重要組成條目之一,希望可以重新覆核,謝謝!—貳班地代 2012年7月18日 (三) 16:29 (UTC)
- 不知能否再此提供一些可以協助佐證具有足夠關注度的資料供大家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19日 (四) 13:52 (UTC)
- 從其條目更新歷史裡,可以看出該條目是一直被重視的。而且從此條目開始,廣州地鐵列車類條目也像雨後春筍般不斷增加。—貳班地代 2012年7月20日 (三)
- 抱歉在維基百顆上的編輯歷史並不適合作為關注度的參考,不知是否有其他媒體的相關報導或是資料介紹可以作為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7:02 (UTC)
- 例如在2003年南方網報導的[6],及2002年新華網新聞報導的德國產首列車空運抵穗[7],由於此列車是世界上第一列利用飛機運送抵達目的地的,在當時也引起不少轟動 [8]。可見此條目在2002~2003年期間是十分受關注的,因此也很有必要去保留。—貳班地代 2012年7月26日 (四) 14:39 (UTC)
- 上面這幾個連結我在台灣都連不到,有沒有其他地方的朋友可以幫忙確認內容?謝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03:37 (UTC)
- 哈,這裡有→世界首趟空運地鐵抵穗 動用世界最大運輸機和組圖:世界首趟空運地鐵車廂安全抵穗,有記者代表了??也可算上具知名度,以上。@assanges ‧ talk | cont | uploads 2012年7月27日 (五) 15:18 (UTC)
- 啊,我懂了。貳班地代兄錯誤使用外部連接代碼了喇。正確網址應為①/②/③。貳班地代兄,外部連接代碼是醬紫用的:[網址(空格)說明],以上。 @assanges~ 2012年7月27日 (五) 15:25 (UTC)
- 哈,這裡有→世界首趟空運地鐵抵穗 動用世界最大運輸機和組圖:世界首趟空運地鐵車廂安全抵穗,有記者代表了??也可算上具知名度,以上。@assanges ‧ talk | cont | uploads 2012年7月27日 (五) 15:18 (UTC)
- 上面這幾個連結我在台灣都連不到,有沒有其他地方的朋友可以幫忙確認內容?謝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03:37 (UTC)
- 例如在2003年南方網報導的[6],及2002年新華網新聞報導的德國產首列車空運抵穗[7],由於此列車是世界上第一列利用飛機運送抵達目的地的,在當時也引起不少轟動 [8]。可見此條目在2002~2003年期間是十分受關注的,因此也很有必要去保留。—貳班地代 2012年7月26日 (四) 14:39 (UTC)
- 抱歉在維基百顆上的編輯歷史並不適合作為關注度的參考,不知是否有其他媒體的相關報導或是資料介紹可以作為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0日 (五) 07:02 (UTC)
- 在所給的鏈接中都沒有找到「廣州地鐵Movia電動車組」這個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0日 (一) 03:04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周無後續回應,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13 (UTC)
- 狀態: 轉送存廢討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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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經已被快速刪除過一次,並被判定為(不是明顯的廣告宣傳內容),予以恢復,煩請告知違規內容,我們會認真檢查並修改,謝謝。—Facillia878(留言) 2012年7月26日 (四) 08:51 (UTC)
- 個人認為內容確實稍稍具有廣告目的,只是不算是非常明顯過份,因此上次予以恢復,並交由關注度程序處理;但這樣的條目可能還是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故這次就交給別的管理員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27日 (五) 23:51 (UTC)
- 覆核理由:請問可否告之令人產生有廣告感覺的字句,增加中立性。任何字句都可以修改,煩請提供專業意見。—Facillia878(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10:02 (UTC)
- 覆核理由:如果沒有特別找出過份或明顯廣告元素,我建議先將條目恢複,好像此條目亦沒有符合快刪的條件,如仍認為不適合,建議送條目到另一處討論?—Facillia878(留言) 2012年8月2日 (四) 16:52 (UTC)
- 暫時恢復:轉送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06#Facess Beauty 斐斐日本毛穴專店)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20 (UTC)
- 狀態: 暫時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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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29+G1速刪。可能應當(►)重定向至灼眼的夏娜角色列表(夏娜我沒看過所以不確定)。要求發回重新討論。—達師 - 218 - 372 2012年8月4日 (六) 16:53 (UTC)
- 暫時恢復:重新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06#黑卡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5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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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恢復被刪除的5個版本。泄漏隱私的不是在Wikipedia:管理員名單,而是在{{Userplace}}。不信你可以看看這2個頁面的歷史版本。--2011wp(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8:33 (UTC)—2011wp(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8:3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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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淨化王子這一欄,是由一個研發團隊做出來了的成品,市場上剛剛上市,對於連接轉引,連接是那團隊官網,對與想說的權威性,知識產權的那個權威,想想發布在其它權威媒體上,想要做出這麼個事件,覺得現在做的太普通,因此就放到官網,給大家監督一下,對此進行商業性質的,不是很贊同,請我給個明確的要求,謝謝,—廖寧(留言) 2012年8月8日 (三) 03:23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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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刪除了侵權內容2.條目內容還需要需要時間補充—Liqingzhao(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11:57 (UTC)
- 此條目為依據Wikipedia:關注度,經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4/29#360雲盤之討論後刪除,如果主張關注度足夠,建議先提出相關佐證資料供大家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3日 (五) 05:49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周未有後續討論,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3:19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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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錯誤使用A4: 趙曾學韞:從香江走來的慈善女皇—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4日 (六) 02:17 (UTC)
- 確實不符合A4,不過提送快速刪除者同時以A4及G11兩個理由提送;審視刪除前之內容,首段敘述為「香港及國際知名傑出慈善家,一生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為善不甘後人,現任及曾出任60多項社會公益機構職務及贊助人,並獲頒授多項國際獎項及勳銜。」而後方僅列出所獲得之榮譽、獎項、職務、公職,應可符合G11明顯廣告性質之內容。因此可能還是不適合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42 (UTC)
- (:)回應只要減了「一生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為善不甘後人」一句便不是明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5日 (日) 04:08 (UTC)
- 已有用戶新建立趙曾學韞,不知仍然希望恢復過去被刪除之歷史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39 (UTC)
- 「後方僅列出所獲得之榮譽、獎項、職務、公職」如沒有侵權也請回復(現版本好像有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7日 (二) 01:46 (UTC)
- 那現在的狀況到底是「處理中」還是「完成」?--范★kira★(o∩_∩o ) 2012年8月8日 (三) 15:59 (UTC)
- 「後方僅列出所獲得之榮譽、獎項、職務、公職」如沒有侵權也請回復(現版本好像有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7日 (二) 01:46 (UTC)
- 已有用戶新建立趙曾學韞,不知仍然希望恢復過去被刪除之歷史嗎?--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2:39 (UTC)
- (:)回應只要減了「一生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為善不甘後人」一句便不是明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5日 (日) 04:08 (UTC)
- 確實不符合A4,不過提送快速刪除者同時以A4及G11兩個理由提送;審視刪除前之內容,首段敘述為「香港及國際知名傑出慈善家,一生熱心慈善公益事業,為善不甘後人,現任及曾出任60多項社會公益機構職務及贊助人,並獲頒授多項國際獎項及勳銜。」而後方僅列出所獲得之榮譽、獎項、職務、公職,應可符合G11明顯廣告性質之內容。因此可能還是不適合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42 (UTC)
- 恢復:恢復,未能確認有侵權,故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3: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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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創立此條目並非為了宣傳。是次聯署行動將是繼「全民行動,反對洗腦,729萬人大遊行」後,學生組織學民思潮又一次引人注目的行動。此活動在社會引起明顯反應(8月5日設置街站的4小時內已收集過萬人簽署),維基百科應該為活動創立條目,正如上述的大遊行。另外,條目被刪除前沒有任何模版警告,是在毫無警告的情況下突然地被刪除。—Tony YKS(留言),於2012年8月6日 (一) 02:40 (UTC)遞交申請,修訂於2012年8月7日 (二) 13:55 (UTC)
- 姑勿論其復還與否。觀乎現況,其行動必彼落而此起。實不應,每辦一活動而撰一文。凡百科,均應紀事而不紊,遂請統整之為一個條目。
- 及此文,紀事過詳,無援他文相印證,猶如廣告,故刪之,實為合理。再察紀錄,可見之合乎速刪程序。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4:49 (UTC)
- 上訴:經過這數天的街站行動,學民思潮收集的簽名越來越多;而學民思潮及義工不斷經歷警方無理查身份證等滋擾,並獲得《蘋果日報》報導,市民對街站行動的關注度開始逐漸提升。本人認為條目應該獲得恢復,最少也應該暫時恢復。另外,本人再次表示,條目在沒有使用者懸掛模版警告下突然被快速刪除,做法完全不合理。根據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指引,快速刪除條目前必須先懸掛相應模版,作出快速刪除警告。條目恢復後,本人務必加入更多資料來源,並請求其他使用者協助改善條目。根據以上補充理由,本人決定提出上訴。──Tony YKS(留言),於香港時間2012年8月10日下午1時05分上訴
- 一 察紀錄,本次刪除全然合符《快速刪除方針》,掛有快速刪除模板,並經管理員審核而後刪除。
- 二 本人樂見閣下承諾會加入其他來源,亦明白閣下意欲敘錄新事。
- 三 然而,正如剛才所言,百科須紀事而不紊。現請君創一臨時頁,其中統整及羅列所有學民思潮舉辦以要求撤回國民教育科之活動與行動。
- 四 如蒙君同意點三所列,本人會恢復是頁歷史,併入點三所創之條目。敬候賜覆。--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5:2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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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9],在線閱讀可看第一頁,第一頁右下角表中提及此車型型號。—達師 - 218 - 372 2012年8月7日 (二) 08:37 (UTC)
- 論文算二次文獻麼?--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8月9日 (四) 01:43 (UTC)
- 論文必須援文相證,遂謂之三級文獻,亦不為過。此非重點,重中之重在此論文有否詳細介紹機組,以符《關注度指引》所求。蓋論以所見,則只有介紹北京地鐵一號線。往後有否論及其機組,則未克參閱。此請君覆。--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5:07 (UTC)
- 這一批條目的問題都是「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型號」,且很多線路有或有過超過一個型號的車輛,沒有型號無法確定標題。該主題可以通過查找「南車四方 北京地鐵1號線」得到來源如[10]、[11]等。--達師 - 218 - 372 2012年8月11日 (六) 16:42 (UTC)
- 察上列來源,均無直述車款,質量稍欠,唯參考其同類條目,則可知此乃通病,無應究之,遂決復還此文,望君多善此文。--J.Wong 2012年8月12日 (日) 04:12 (UTC)
- 這一批條目的問題都是「什麼都有,就是沒有型號」,且很多線路有或有過超過一個型號的車輛,沒有型號無法確定標題。該主題可以通過查找「南車四方 北京地鐵1號線」得到來源如[10]、[11]等。--達師 - 218 - 372 2012年8月11日 (六) 16:4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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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之前內文有侵權,但是我是版權擁有者,已經在原文處進行授權,請查核,謝謝!—Enviorgtw(留言) 2012年8月3日 (五) 04:20 (UTC)
- 由於該頁面下方仍有「Copyright 2008 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All Rights Reserved」之字樣,請待我們進一步確認這樣的訊息是否會相互衝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5 (UTC)
- 因為此兩種宣告相互衝同,建議此頁面也避開「Copyright 2008 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All Rights Reserved」之文字。--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3:21 (UTC)
- 由於該頁面下方仍有「Copyright 2008 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All Rights Reserved」之字樣,請待我們進一步確認這樣的訊息是否會相互衝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4日 (六) 06: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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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尊敬的管理員您好。這個頁面只是單純地介紹wikicomic這個網站,網站本身不含非法內容,頁面本身也無侵權疑慮。—Leeyasuo(留言) 2012年8月5日 (日) 14:13 (UTC)
- 被刪除的條目是因為內容略具有廣告宣傳之內容而遭到快速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3:04 (UTC)
- 甚如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8月13日 (一) 11:12 (UTC)
- 被刪除的條目是因為內容略具有廣告宣傳之內容而遭到快速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6日 (一) 03: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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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對具有廣告性質的內容做出修改—京城(留言) 2012年8月5日 (日) 04:31 (UTC)
- 察最後版本,仍甚如廣告,遂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4:28 (UTC)
- 你們都沒恢復,我怎麼編輯與更改?這就駁回了?—京城(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1:49 (UTC)
- 閣下可再撰該文,當然,若然問題依舊,則會再次刪除。故仍建議閣下先參閱各個相關方針。閣下如須舊版原碼,本人樂意寄予閣下。--J.Wong 2012年8月13日 (一) 11: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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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 Facess Beauty 斐斐日本毛穴專店 已重新上線,請把其公司標志一拼復原。—Lamsiu2011(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2:56 (UTC)
我是565311907h。使用CMCC無線上網,IP地址經常是不確定的,所以請求覆核。
- 等待頁面存廢討論結果。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6日 (一) 09:16 (UTC)
存廢討論已有結果,是為刪除。鑒之,駁回此請。--J.Wong 2012年8月13日 (一) 11:18 (UTC)
- 狀態: 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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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廣州協同醫學研究院頁面的內容沒有廣告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內容。如果有廣告內容請提出來,沒有的話請不要刪除我們的內容。—Heisenaner(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7:39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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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名字不含任何危險成份—Education plus centre(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4:35 (UTC)
- (:)回應對, 用戶名才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4:59 (UTC)
- 原條目內容為宣傳性成分,恕難恢復。--鐵鐵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7:58 (UTC)
- 狀態: 呈請自撤其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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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理由:該頁面驟然被刪除的結果,造成首頁WP:分類索引(以及其他很多鍵入頁面)出現令人難堪的紅字連結。而Special:搜索/公司列表,可以找到至少三十幾個以上以公司列表為條目名稱後綴,若以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7/16所持理由顯然過於牽強,應使此類索引條目進行編修改善。—-- ♬ 士多啤梨 ☺ 2012年8月12日 (日) 06:36 (UTC)- 維基百科之中,一磚一瓦,均為眾人辛勞之成果,絕未應輕言削毀。然而,公示經達一週,仍無甚反對,則應可視其理據為社群所接納。《分類索引》現紅鏈,會否教人難堪,本人無從判斷,以此為由,亦不免牽強。經搜尋所得,維基百科之內,確廣存各類公司列表,然而「公司列表」全紅示人,則證該列表大可改善。若有心人可講述打算何如改善該列表,確可考慮復還,或至少發還存廢議,否則一切皆屬徒然。--J.Wong 2012年8月12日 (日) 08:39 (UTC)
- 對於Wong128hk的意思,在我理解看來並無意見相左或衝突。任何註冊用戶也可依上述搜尋,直接新建立條目,內容以已存在的條目內容為主,而紅字內部鏈結亦應控制在三分之一或更少。當然三大方針等其他遵循準則亦不可免。
有任何好的提議也請不吝指教。-- ♬ 士多啤梨 ☺ 2012年8月13日 (一) 15:29 (UTC)- 準確些,提刪除理由是因為當時頁面上連結着的所有「XX公司列表」已經被刪掉,而這條目亦無存在價值。就算重建,個人認為都可以用分類代替,本人會再次提刪。--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17日 (五) 01:38 (UTC)
- 以分類代替這種的列表。--石(留言) 2012年8月17日 (五) 02:15 (UTC)
- 準確些,提刪除理由是因為當時頁面上連結着的所有「XX公司列表」已經被刪掉,而這條目亦無存在價值。就算重建,個人認為都可以用分類代替,本人會再次提刪。--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17日 (五) 01:38 (UTC)
- 綜合上述,由於編者已自行建立新條目目前不再討論前一版的復還或覆核(原提請人退回申請,新條目討論中),其他敬請移駕至討論頁。-- ♬ 士多啤梨 ☺ 2012年8月17日 (五) 08:44 (UTC)
對不起,我還是wiki新手,不太會使用編輯功能... 有一些侵權的部分,坦白說我也無法徵得原文作者的同意轉載,我很抱歉。 但可以把舊版原碼寄還給我嗎?因為內容中也有我自己改寫的文字還有所編輯的表格 這樣我會比較好再重新撰文,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usarstar(對話|貢獻)於2012年8月18日 (六) 05:21加入。
- 已寄送。--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8月18日 (六) 01:40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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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譚莉英專欄,令廣大網民多方面了解中醫學病症,解除病痛的折磨。—219.76.168.67(留言) 2012年8月9日 (四) 09:03 (UTC)
- 所以?--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5:09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音,遂告無效。--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1:56 (UTC)
- 所以?--J.Wong 2012年8月10日 (五) 05: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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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之前我寫的詞條「掌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與這個頁面http://zhangsou.cn/about.html 版權衝突而被刪,現在已經提供了證據,在這個頁面「公司簡介」欄目下加了「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http://zhangsou.cn 這個網站也是我們公司的一個網站,希望核實並恢復「掌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這個詞條,謝謝!—Ylsteven(留言) 2012年8月10日 (五) 02:18 (UTC)
- (!)意見:該頁面最下方仍有「© 掌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之文字,這樣可能與該宣告衝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0日 (五) 07:09 (UTC)
- 再次請求覆核理由:您好,http://zhangsou.cn 這個網站為我公司網站,自然在http://zhangsou.cn/about.html 這個頁面下會有「© 掌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之文字,不存在與該宣告衝突一事。麻煩幫忙核實,儘快恢復該詞條,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lsteven(對話|貢獻)於 2012年8月16日 (四) 02:31加入。
- 鑒為機構授權,並已澄清兩段版權聲明各自所指,現確認內容再非侵權。唯內容實為廣告,有違其他方針,乃再度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05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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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加入版權許外聲明—伯侯(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12:22 (UTC)
- 未知該聲明,現置於何處?請提供連結。--J.Wong 2012年8月11日 (六) 15:01 (UTC)
- 一週既逾,仍無回音,乃告無效。--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0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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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已盡量修正原文中主觀的字眼,請解除封鎖。—伯侯(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09:40 (UTC)
- 內容實屬廣告,有違方針,遂駁回之。--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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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非廣告,這是育成中心的基本介紹—Sharlene1031(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7:08 (UTC)
- 覆核理由:全文內容為南港生技育成中心所編輯,故與網頁上的內容非常相近。—Sharlene1031(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7:14 (UTC)
- 內容實屬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2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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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像你們所說的有廣告信息—YIXI-sally 2012年8月15日 (三) 01:26 (UTC)
- 鑒之實為泛稱,內容亦僅在簡介此款產品,並非宣傳,遂翻原決,復還之。--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33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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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仍培僑書院第二任校長在位的功績,亦是全校學生對溫校長的印象—Louisewxgfff(留言) 2012年8月12日 (日) 12:40 (UTC)
- 維持刪除:已超過一週未有回覆,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25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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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維基新人,已申請解禁,煩請接受存廢覆核頁面,定將嘗試以中立(非宣傳性)的語調編寫條目,謝謝!徐意晴(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1:48 (UTC)—徐意晴(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1:48 (UTC)
- 恢復:已恢復無明顯宣傳性質之歷史。但由於此條目主題明顯為介紹該公司,故同時移動至在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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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名稱為實際存在之實體公司,並且有實際品牌之商品存在。—111.240.66.90(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5:58 (UTC)
- 覆核理由:向管理員陳述,該標題為台灣環境工程研究所經由專利授權民間機構,合作生產製造銷售的一項天然清潔商品,具有多項檢驗專利,請參照http://sea-herb.com/,該產品在台灣多處大通路已經有銷售,例如和樂家具、快樂連鎖藥局等—Wilson-wen(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7:44 (UTC)
- 覆核理由:該產品係由台灣環境工程研究所授權台灣洋禾籽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權製造之天然環境產品,請參照http://sea-herb.com/,不了解貴單位為何一直不准該頁面建立,此情況為陳述事實,並非有詐騙,欺瞞之嫌,還請協助盡速復原,謝謝—114.34.49.177(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2:41 (UTC)
- 維持刪除:此條目被刪除的原因為內容具有明顯之廣告宣傳性質,這樣的內容並不適合放於維基百科,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8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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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無廣告嫌疑,內容如同維基百科各國其他品牌(Loewe, Lacoste...)一般,純粹為品牌介紹。—111.185.19.34(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18:19 (UTC)
- 覆核理由:內容為品牌介紹,與維基百科其他品牌(Lacoste, Loewe..)一般,並無涉及廣告嫌疑。—Donjose 2011(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18:21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內容確實具有明顯之廣告宣傳性質,顧維持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3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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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八彩屋是已註冊品牌,我們僅是對品牌如實說明,並未有不妥之處。希望管理員能夠重新覆核。—Ggqi2012(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09:02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內容確實具有明顯之廣告宣傳性質,顧維持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3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內容具有明顯之廣告宣傳性質,故不適合恢復。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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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為常見的拼寫錯誤建立指向正確條目的重定向頁,且本身有眾多的鏈入頁面,依據快速刪除守則應保留之。—116.49.135.177(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4:27 (UTC)
- (:)回應 完全不是拼寫錯誤,豈有人打了明德學院還要再加(香港)?鏈入頁面方面,是這幾天加入的吧?[12]--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4:40 (UTC)
- (:)回應:因為美國也有明德學院(en:Middlebury College),中國也有明德學院(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貴州大學明德學院)。116.49.135.177(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5:50 (UTC)
那可以撰寫其他「明德學院」條目,然後把現有明德學院內容移到明德學院(香港)--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7:47 (UTC)- 原來問題是括號用錯了全形,見明德學院 (香港)--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7:48 (UTC)
- 明德學院正受半保護,IP用戶請勿胡亂建立新條目。--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3日 (四) 08:07 (UTC)
- (:)回應:因為美國也有明德學院(en:Middlebury College),中國也有明德學院(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貴州大學明德學院)。116.49.135.177(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5:50 (UTC)
- 維持刪除:由於確實不符合消歧義命名格式,因此符合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R3「消歧義使用括弧或空格錯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52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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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明德學院之本名為「眀徳學院」[13],應恢復此重定向頁。—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5:30 (UTC)
- 第二次覆核理由:烏拉跨氪使用Wikipedia:CSD#G5快刪是違法的,因為被Alberth2刪除的版本是一個重定向頁,被烏拉跨氪刪除的版本是一個模版,條目內容並不一樣且未經存廢討論刪除。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6:57 (UTC)
- (※)注意:此等破壞行為將導致閣下IP被禁封,請自重。--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5:41 (UTC)
- (:)回應:此重定向頁本身在數個月前建立,數個月前刪除,歷史比明德學院條目悠久。那時候明德學院條目還只是剛剛建立,何來破壞?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5:57 (UTC)
- 編輯歷史顯示條目建立於今天。--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6:00 (UTC)
- (:)回應:請看相關刪除紀錄。所謂「建立於今天」,只不過是依法懸掛:
- 編輯歷史顯示條目建立於今天。--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6:00 (UTC)
- (:)回應:此重定向頁本身在數個月前建立,數個月前刪除,歷史比明德學院條目悠久。那時候明德學院條目還只是剛剛建立,何來破壞?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5:57 (UTC)
- (※)注意:此等破壞行為將導致閣下IP被禁封,請自重。--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5:41 (UTC)
本頁已列於存廢覆核,以覆檢本頁相關之存廢決定。請前往了解因由,並參與討論。討論進行時,本頁仍可編輯,唯切勿清空、轉為重定向或移除本模板。 |
請你回到本頁頁頂看看規定。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6:06 (UTC)
- (※)注意:存廢覆核還未有結果的情況下,閣下私自重建條目,這不算破壞什麼才算!--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6:17 (UTC)
- (!)意見有來源的重定向, 應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6:30 (UTC)
- (:)回應:誰會棄楷書,用隸書來搜尋。--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6:34 (UTC)
- (:)回應 那是古字, 不是隸書, 參考文中不過說在「漢代隸書書法中所常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2 (UTC)
- (:)回應:誰會棄楷書,用隸書來搜尋。--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24日 (五) 06:34 (UTC)
- 維持刪除:先前於2012年3月15日刪除的版本是重定向至廣悅堂魯班學校#近況,並非請求中所提及之明德學院,先前被刪除的紀錄並不適合恢復。如果確認眀徳學院適合做為明德學院之重定向頁面,直接建立此重定向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7:59 (UTC)
- (-)反對,這次快速刪除是程序失誤:烏拉跨氪使用Wikipedia:CSD#G5快刪是違法的,因為被Alberth2刪除的版本是一個重定向頁,被烏拉跨氪刪除的版本是一個模版,條目內容並不一樣且未經存廢討論刪除。112.119.79.9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8:36 (UTC)
- 此次快速刪除的理由可能有所不妥,但因為對於已經被刪除的條目其實是不需要特地重新建立頁面加上{{Delrev}}模板的,因為這樣的空白內容對讀者並沒有幫助,只會更加混淆,以此次刪除前的狀況,其實也是適用G1進行快速刪除的,因此此次的刪除依然沒有特地恢復的必要。此外,請不要忘記您提出請求的原本目的為何?爭取恢復今天被刪除的這個沒有實際內容的內容其實並沒有甚麼意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8:43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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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命名方式經討論已是目前共識,因此不再有被保護防止建立的需要。—Iokseng(留言) 2012年8月20日 (一) 07:09 (UTC)
- 已解除保護。--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23:19 (UTC)
- 狀態: 非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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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公眾泳池月票頁面解有關月票起源及使用方法等, 但在未知情況下被提出快速刪除,請重新審核, 謝謝—Samchan212(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8:58 (UTC)
- 由於條目尚未被刪除,不需至此提出,直接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24#公眾泳池月票討論即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9:12 (UTC)
- 狀態: 恢復部分歷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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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覆核理由 您好,我想請問最原始的子辰版本的條目以前管理員是給予通過的,但後續因為添加了公司資訊所以導致刪除嗎?我應該怎麼做可以讓條目通過並且恢復過來呢?或者簡短版本?能的話,希望重新審核,恢復頁面。謝謝管理員^^~~ Shengou1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9:50 (UTC)shengou11—Shengou1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9:50 (UTC)
- 根據過去的歷史紀錄,並未有管理員「通過」任何事情,您指的狀況可能是先前有用戶掛上快速刪除模板,被管理員認為不符合該項快速刪除的標準,但這並不表示管理員做出任何認同。此條目現在2012年7月9日建立之初,確實沒有太過份的宣傳內容,但隨著為此人物宣傳的內容不斷增加,最終被其他用戶認為是宣傳內容過多而提送存廢討論,經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4#子辰之討論後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10:12 (UTC)
- (:)回應如「此條目現在2012年7月9日建立之初,確實沒有太過份的宣傳內容」,那應回退而非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10:17 (UTC)
- 根據過去的歷史紀錄,並未有管理員「通過」任何事情,您指的狀況可能是先前有用戶掛上快速刪除模板,被管理員認為不符合該項快速刪除的標準,但這並不表示管理員做出任何認同。此條目現在2012年7月9日建立之初,確實沒有太過份的宣傳內容,但隨著為此人物宣傳的內容不斷增加,最終被其他用戶認為是宣傳內容過多而提送存廢討論,經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4#子辰之討論後刪除。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10:12 (UTC)
- 請問什麼時候可以退回以前版本呢?我可以做些什麼呢?Shengou11(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11:25 (UTC)shengou11
- 完成:恢復7月9日的六次編輯歷史。--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0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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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是非營利組織,目前也是華人最大的環境資訊平台,其中環境資訊中心已取得國內外環境組織的授權與合作,募集上百位編輯志工參與,累計近3千萬人次的總瀏覽量,每月有超過三十萬人次的瀏覽量。如果在維基百科搜尋"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有19個條目引用與此的資料,搜尋"環境資訊中心",引用有41個條目引用環境資訊中心的資料,希望能盡快回復本頁面的編輯,讓維基百科的資料更加齊全,也更利於相關環境資訊的引用。感謝!—Qmowei(留言) 2012年8月28日 (二) 09:03 (UTC)
- 侵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9日 (三) 02:32 (UTC)
- 維持刪除:因為侵犯版權,於2007年5月3日刪除之版本依然維持刪除;2012年8月28日重建之版本尚未刪除,但依然侵犯版權,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和Wikipedia:捐贈版權材料以了解維基百科的版權方針。--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1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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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條目已經獲得您所提出頁面作者的授權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Jolie/info 可是還是被刪除,我也Jimmy xu wr提出說明,但是還是被刪了,請問可以恢復嗎?謝謝!!—Jame6188(留言) 2012年8月28日 (二) 18:31 (UTC)
- 那頁面明明寫住「摘自 百度百科」……--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9日 (三) 02:31 (UTC)
- 維持刪除:該頁面首段內容與百度百科建立於2011年5月19日之內容完全相同,因此依然侵犯版權,故抱歉無法恢復內容。建議您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以了解維基百科的版權方針,以避免未來辛苦之貢獻再度被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2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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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想問一下,這次刪除是不是因為英文的WIKI里有了Elektrobit?還是因為其他百科上已經有這個詞條,我的內容與他們重複的太多?我如果想建立一個關於這個公司的中文的條目該怎麼才能通過審查呢?如果我直接把英文的Elektrobit 的Wiki內容翻譯過來,會被通過嗎?—211muzi(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7:33 (UTC)
- 您好,被刪除的原因是因為寫得像廣告,建議您可以調整一下遣詞再重新寫。翻譯英文wiki的當然也可以了。--CHEM.is.TRY 2012年8月24日 (五) 07:45 (UTC)
- 維持刪除:未有後續回應,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44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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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頁面的內容和之前被刪除的頁面不同,因為我有把內容更改,而且也有清楚註明來源和參考文獻,所以不應被刪除這個條目,但如果是因為來源的資料不足,我們願意把更有效的來源資料加上條目。—203.145.92.187(留言) 2012年8月24日 (五) 09:22 (UTC)
- 先前Pr'Iñ'Cê被刪除的原因(討論)為關注度不足,但此次重建的Guiltless 樂隊依然未提出可靠的參考來源作為佐證,僅有Yahoo!知識+、自行上傳之Youtube、自身的Blog、自身的Facebook資料,這些仍不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之指引。如果希望恢復此條目,應參考Wikipedia:關注度提出有效之資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4日 (五) 09:42 (UTC)
- 維持刪除:已逾一週未有後續回應,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4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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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個條目是張歌詞專輯名稱,歌曲順序及作曲/詞/編/監等人是固定的,無論任何介紹此專輯的歌曲網站,寫的內容一定是一樣的,而本人所編寫的內容均從官網及專輯內而來,相信各大關於此專輯的歌曲內容的介紹也由此而來,如果問題是出在介紹詞有問題,本人願意修改,請求覆核。--Easyeasy(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0:56 (UTC)—Easyeasy(留言) 2012年8月30日 (四) 00:56 (UTC)--
- 維持刪除:除了專輯中的歌曲,連介紹首段專輯之文字亦相同,這卻時侵犯了其版權。如果未來您仍想建立此條目,建議您務必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以避免未來辛苦的貢獻再次因侵犯版權而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55 (UTC)
- 狀態: 維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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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空白—Jason924tw(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8:46 (UTC)
- (:)回應:要提刪頁面請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依程序進行而不是直接清空,謝謝。--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9:05 (UTC)
- 現在之重定向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7/11#-6之處理結果,如認為連重定向都不應該存在,建議先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進行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10:03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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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4原是我提刪,原因是只有原文。後已有人重寫,管理員可能不察故刪除。在提出後該管理員已回復條目,但另一位管理員又再以G5刪除……各位管理員,在刪條目前能不能先看一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9:14 (UTC)
- 恢復:同時修正先前處理結果。--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10:08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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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獻主會聖馬善樂小學是獻主會小學分校,獻主會小學和獻主會聖馬善樂小學知名度也一樣,為何只刪獻主會聖馬善樂小學?如果在維基百科搜尋"獻主會聖馬善樂小學",有5個條目引用與此的資料。—■白菜■(留言) 2012年8月28日 (二) 09:06 (UTC)
- 建議您參考Wikipedia:關注度,並提供可以佐證其具有足夠關注度的資料供大家參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29日 (三) 23:21 (UTC)
- 維持刪除:已逾一週未有後續回應,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25 (UTC)
Reason:已經找到權威網站證據,如下: 1、《告別純表音說——用漢字六書解析字母文字》:《漢字文化》1998年04期 。 見中國知網: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ZWZ199804006.htm
2、告別純表音說──用漢字六書解析字母文字(續):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HZWZ199903010.htm 中國知網:《漢字文化》1999年第03期
3、字母文字與漢字同構象形論:《北京社會科學》1999年02期。 中國知網: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BJSK902.027.htm
4、字母文字象形論史證鈎沉:《北京社會科學》2000年02期。 見中國知網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BJSK200002026.htm
- (:)回應仍然是作者袁立自己的文章--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7日 (一) 07:33 (UTC)
- 維持刪除:已逾一週未有後續回應,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26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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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內容定義為廣告,被管理員刪除了,但已作出修改,請回復頁面作重新創建之用,謝謝—Needyto(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9:27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之最後內容確實仍為明顯廣告,不適合恢復;同時建議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41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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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求解除全保護,原意是加入對遊戲的資料及理解,但被認為宣傳,希望能解除全保護使我能作出適當修改,謝謝。—路小倫(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2:49 (UTC)
- 維持刪除:由於刪除前之內容確實具有替遊戲宣傳之內容,不適合恢復;同時建議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42 (UTC)
- 狀態: 處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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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了解內容定義為廣告,會作出修改,請回復頁面作重新創建之用,感謝幫忙! 如需要,我把修改後的內容發給管理員看及批准!—Aamichael(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8:49 (UTC)
- 已暫先解除該頁面的保護設定,您可以直接重新建立,但也建議您務必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如果此次重建後仍被社群認為為廣告內容,此頁面將再度被保護,無法再進行編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38 (UTC)
- 還是沒法重新創建, 可否把"阿思達克財經新聞"條目移動至"阿思達克財經網"--Aamichael(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9:35 (UTC)
- 已暫先解除該頁面的保護設定,您可以直接重新建立,但也建議您務必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如果此次重建後仍被社群認為為廣告內容,此頁面將再度被保護,無法再進行編輯。--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38 (UTC)
- 已移動完成。但仍需提醒您,未來擴充內容時,務必避免添加具有宣傳性質之內容,以避免再度遭到提送刪除,此外,也建議您先閱讀關注度指引,如果此主題不能符合此指引的需求,未來仍可能無法長久保留於維基百科。未來您如果仍有任何問題,由於可能與存廢請求無關,您可以繼續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提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11:0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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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一點也不明顯,只是Alberth2個人想法,完全沒有理會別人想法,一個武斷的判斷方式,已又人覺得不是機器,但依然一廂情願!—159rabbit(留言) 2012年9月5日 (四) 09:26 (UTC)
- (:)回應:重新檢視了被刪除的內容,我還是認同其內容幾乎完全是機械翻譯的結果;但由於是我刪除的條目,這項請求就交給其他管理員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11:13 (UTC)
- 無異議,維持刪除。--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9月6日 (四) 11:32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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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有內文皆為賈英華授權,頁面無侵權問題存在—61.62.202.178(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5:03 (UTC)
賈英華先生請在北京的同仁及台北的我為他建立百科條目, 百度百科以建立完全.但維基百科一直說我侵權 我用維基百科上的回覆管理員的資料,請賈先生發一封信給管理員 回復卻是無法確認為本人 建立的條目內容答應授權 本網站(或頁面)的文字允許在CC-BY-SA 3.0授權條款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修改和再使用。 可是我不知道該建立在哪裡? 該如何增加這些字樣 可否請慧的人協助我 或者我該如何做才能證明為侵權呢? 我試過多次真的不知道該怎麼使用!! --61.62.202.178(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5:03 (UTC)yvette0618
- 恢復:授權證明已在OTRS處理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31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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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創辦了高密信息港網站是在中國工信部唯一備案名為高密信息港的網站—高密信息港 2012年9月7日 (五) 07:39 (UTC){高密信息港}
- 維持刪除:除了刪除前之內容略有為網站宣傳之意味,其內容亦為直接複製自其他網站,這樣的內容並不能直接恢復;建議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39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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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條目是參考與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9142026.htm)、搜搜百科等(http://baike.soso.com/v55317598.htm)中国百科网站,且词条内容并没有增加额外的内容,如出现广告宣传内容,还希望您能多多指出,您这样直接删除的做法会对我这样一个热爱维基百科的新手心里产生很大的矛盾,同时也谢谢您的理解!—142.91.215.252(留言) 2012年9月7日 (五) 08:10 (UTC)
- 覆核理由:謝謝您的提醒,我已經把疑似廣告的信息刪除了,希望能在以後的日子裡貢獻出更多的詞條~—110.178.54.15(留言) 2012年9月7日 (五) 08:39 (UTC)
- 維持刪除:重建的版本確實把廣告的內容移除了,但該內容卻是與百度百科上之內容完全相同,這違反了維基百科的版權信息,建議您可以先閱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7日 (五) 08:4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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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敝人是電影「變羊記」的官方工作人員,今天修訂了的相關人物簡介、重要大事等等,卻遭刪除,理由是侵犯「tickets.books.com.tw/progshow/01010001653399 」,但問題是舉證中博客來網站所引用的資料,都是源自「變羊記」官方資料提供,協助販售變羊記的電影票券。如此卻反被判定抄襲?例如人物介紹,皆來自於http://www.theghosttales.com/?cat=8 敝人也為了因應wiki的格式,重新創作、整理文字,其中已經包含了敝人個人創作意念在其中了。例如:重要大事紀錄,皆整理自http://www.theghosttales.com/?cat=3 敝人甚至花費非常多的時間重新撰寫文稿,將事件始末以完整方式撰寫,卻也慘遭刪除。例如:變羊記頁面右側的電影資料框中,敝人修訂了最新工作人員名單、製片單位名單等等,無關呼版權問題,卻也都慘遭刪除。敝人可以提出相關官方授權的舉證,希望可以避免冤枉了wiki使用者,也讓wiki使用者辛苦編寫的血汗,可以被所有人看見。—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3日 (一) 18:30 (UTC)
- 先處理「虎曦氏影業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二) 05:01 (UTC)
- 已於變羊記官方網站http://www.theghosttales.com/ 中的footer版權聲明裡註記可以授權使用,請協助恢復文章,感謝您!—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4日 (一) 10:18 (UTC)
- 概然是「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又如何「可以授權使用」? --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03:00 (UTC)
- 此為著作財產權合理合法範圍,變羊記所有文字素材權利,包含著作權和著作人格權自始皆為虎曦氏所有,所以我們有完全權利受權給任何第三方在受與範圍內合法使用,毫無衝突。如果以您的邏輯,那戲院播出就是違法,dvd販賣是違法,出版社出版電影寫真是違法。版權所有人,才有資格授權,這是很明白的因果關係。請儘速核覆並恢復文章,謝謝。!—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6日 (四) 16:30 (UTC)
- 您是否了解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使用意味着什麼?烏拉跨氪 2012年8月18日 (六) 08:18 (UTC)
- 共享創意是介於「版權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與「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之間,成為「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沒錯, 貴機構的確持有版權,而且有權授予任何人士使用的權利(亦包括收回權利)。如果 貴機構將作品賣予劇院,貴機構仍然保留所有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包括是否允許轉售、播放時期等),出版DVD亦是(如:是否允許在商業場地播放、是否允許複製光碟等)。但是,如果 貴機構將作品授予維基百科使用, 貴機構就只能保留兩個權利:署名、相同方式共用(Attribution-ShareAlike),而 貴機構即放棄了除這兩個權利的其他權利,所以 貴機構並無保留所有權利。如欲查詢,可與就近的維基媒體協會(台灣維基媒體協會)或共享創意分會聯繫(台灣創用CC計畫)。警告:法律聲明-HW論 獻動員令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0 (UTC)
- 如果同意採用維基百科方式授權,會是不可逆轉地釋出版權,貴方不再單獨擁有釋出內容的著作權,任何人都可以用同樣方式轉載、修改、翻譯其中的內容,或者做商業使用,而貴方將無權收回這些權利並不再擁有對釋出內容的最終解釋權。所以還請慎重考慮釋出的內容範圍,最好是明確標明哪一部分的內容是按照CC-BY-SA 3.0協議釋出,哪些內容保留版權。—Snorri(留言) 2012年8月18日 (六) 08:26 (UTC)
- 感謝以上諸君解釋,甚為清楚明白。觀乎呈請回覆,似未明白授權結果若何。鑒之,縱然網站已轉版權聲明,呈請須確認了解及明白授權結果若何。--J.Wong 2012年8月19日 (日) 02:20 (UTC)
- 感謝以上諸位先進提供資訊,小弟獲益良多。經協調,已將footer版權聲明移除,僅保留公司名稱http://www.theghosttales.com/ ,請問是否這樣可以符合規定?若可,煩請核覆復原,謝謝。!—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9日 (四) 04:34 (UTC)
- 必須提醒你, 如改了網站footer版權聲明, 貴網站現有的文字, 圖片甚至影像, 可能不獲版權保障. 其中利害, 請仔細思量-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19日 (日) 12:33 (UTC)
- 感謝以Nivekin提醒,已與團隊討論確認如此修改,謝謝!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19日 (四) 15:21 (UTC)
- 請問是否還有地方不符規定之處?若無,可否儘速協助恢復原修訂之內文?謝謝!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1:58 (UTC)
- 由於舊有版本紀錄已完全刪去,需要有管理員權限方可回服。如有需要,亦可自行在條目上補回, 並在編輯緝摘要中註明版權之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2:20 (UTC)
- 由於不少被刪除的內容,是我在編輯時在wiki編輯介面直接創作編寫的,不是完全複製來自官網的資料...(頭痛),請問要如何求助管理員的幫忙?感激不盡!Terrenceliu(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3:04 (UTC)
- 可以請管理員把之前頁面的內容EMAIL給你再組織。直接找管理員可以到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但可能在這兒貼文他們看到的機會會更快一點--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3:12 (UTC)
- 未看到授權申明,請問寫到了哪裡?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2日 (三) 07:09 (UTC)
- 他是把「虎曦氏影業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這聲明刪除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8:01 (UTC)
- 那這樣並未授權哦。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3日 (四) 07:49 (UTC)
- 但也沒有版權,所以不只是CC, 任何人都可以拿來用, 甚麼規則也不用守……我是這樣理解的, 請指正--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7:58 (UTC)
- 著作權法說的是只要創作出來了,作者就自動擁有版權。所以他不授權,則全部權利保留。更不會是CC了。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3日 (四) 08:01 (UTC)
- 但也沒有版權,所以不只是CC, 任何人都可以拿來用, 甚麼規則也不用守……我是這樣理解的, 請指正--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3日 (四) 07:58 (UTC)
- 那這樣並未授權哦。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3日 (四) 07:49 (UTC)
- 他是把「虎曦氏影業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 Husishi Films Co. All Rights Reserved.」這聲明刪除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2日 (三) 08:01 (UTC)
- 未看到授權申明,請問寫到了哪裡?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2日 (三) 07:09 (UTC)
- 建議您直接在網站下加上「本網站內容允許在CC-BY-SA 3.0協議和GNU自由文檔許可證下使用「應該就可以了--Thewallhut:? 2012年9月2日 (日) 04:31 (UTC)
- 可也,現予復還。--J.Wong 2012年9月8日 (六) 23:43 (UTC)
- 狀態: 復還並按《關注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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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4提刪原因關注度方面沒掛過模版,且全文沒有任何廣告用語,「廣告宣傳頁面」指控不成立。支持刪除者明顯有宗教上的偏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2:35 (UTC)
- 支持刪除者明顯有宗教上的偏見。[來源請求]--CHEM.is.TRY 2012年8月21日 (二) 05:35 (UTC)
- 可能要加「部份」二字,但明顯有人的刪除理由是「附佛外道的廣告宣傳」--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6:24 (UTC)
- 那如果這理由如果只是「廣告宣傳」那就沒問題了?那我(-)反對恢復,下同。--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11:09 (UTC)
- 全文沒有任何廣告用語,「廣告宣傳頁面」指控不成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11:18 (UTC)
- 這叫隱性廣告,不是沒有廣告用語就不是廣告的。如果是明顯廣告早就G11了。--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11:21 (UTC)
- 只是純粹書目的列出。也沒有說是擴世奇書,如何界定是「隱性廣告」?如是客觀描述一件事物,不理主體為何,都不能以廣告視之。如果說是所有與某人有關的事物條目都是其人宣傳,這理由不能接受--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11:23 (UTC)
- 九把刀、吳淡如、王文華、ipad、iphone、iMac、iPod、Keroro軍曹動畫集數列表應該都不含隱性廣告.......。221.120.0.28(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4:21 (UTC)
- 這叫隱性廣告,不是沒有廣告用語就不是廣告的。如果是明顯廣告早就G11了。--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11:21 (UTC)
- 全文沒有任何廣告用語,「廣告宣傳頁面」指控不成立。--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11:18 (UTC)
- 那如果這理由如果只是「廣告宣傳」那就沒問題了?那我(-)反對恢復,下同。--CHEM.is.TRY 2012年9月3日 (一) 11:09 (UTC)
- 可能要加「部份」二字,但明顯有人的刪除理由是「附佛外道的廣告宣傳」--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6:24 (UTC)
- 要等多少天才有肯負責任的管理員來處理呢?--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8日 (六) 15:02 (UTC)
- 一、此文所附來源並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或無詳細、直接介紹該文集,或未正常顯示,或字體過細,無從核證。
- 二、然而,查該文編史,關注度模板乃八月十日懸掛。據《關注度指引》所定,須予足夠時間,至少三十日改善文章。如今,僅僅懸掛四日,就送交存廢議,顯然不符上述指引,乃推翻此以。
- 三、所剩則為廣告一以。觀乎內文,首段實為客觀敘述,指出孰為歷年作品出版社。其後則為文集之書目表,此正可圈可點之處。然而,《刪除守則》明訂,刪除應為最後手段。目下而言,該書目表可以去之,而毋須刪除全文。
- 四、鑒之,准此請,推翻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存廢討論所定,復還此文,並祈,續按《關注度》所定處理。
- 以上。--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00:16 (UTC)
—高密信息港 2012年9月7日 (五) 09:39 (UTC)
- 維持刪除:未提出任何理由,同時移除具有廣告性質之內容。此外,也請務必先閱讀並理解先前建議之方針和指引,否則再多次的請求也是無助於您的目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4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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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恢復至用戶頁子頁以便改進條目,解決致刪問題—Lucia Chen(留言) 2012年9月7日 (五) 10:02 (UTC)
- 維持刪除:由於被刪除的內容確實具有廣告性質,並不適合直接恢復,建議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如果您確信自己可以改進並不會在成為具有廣告性質之內容,直接重新建立即可。但也必須提醒您,如果條目的主題未能達到Wikipedia:關注度的規範,此條目仍然可能無法長期存於維基百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1 (UTC)
- 狀態: 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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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清空,之後以O4速刪。原本包含韓國財閥和韓國銀行列表兩條目。—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2:17 (UTC)
- 依目前快速刪除之準則,此狀況確實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建議直接與清空該分類的用戶討論,以避免未來再度發生相同狀況被提送快速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59 (UTC)
- 維持現狀:未有後續討論,故維持原先的刪除紀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2 (UTC)
- 狀態: 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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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清空,之後以O4速刪。原本包含巴黎CAC40指數。—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8月30日 (四) 02:18 (UTC)
- 依目前快速刪除之準則,此狀況確實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建議直接與清空該分類的用戶討論,以避免未來再度發生相同狀況被提送快速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日 (六) 09:59 (UTC)
- 維持現狀:未有後續討論,故維持原先的刪除紀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9日 (日) 03:53 (UTC)
- 狀態: 復還並按《關注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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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理由同上,本人日前已將條目內所有有宣傳味的句子全刪, 但整個條目仍被刪除—Nivekin※請留言 2012年8月21日 (二) 02:37 (UTC)
- 一、此文所附來源並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均非獨立於主體且詳細而又直接介紹之。
- 二、然而,查該文並未嘗掛有「關注度模板」,實有違上述指引,三十日通知之要求,乃推翻此以。
- 三、所剩則為廣告一以。觀乎內文,實為客觀敘述。類近者,維基之中,可謂俯拾即是,實難明所以。
- 四、鑒之,准此請,推翻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存廢討論所定,復還此文,並祈,續按《關注度》所定處理。
- 以上。--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09:4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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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提供來源 洪淳修的紀錄片之路, 再有《河口人》導演洪淳修:買鐵馬不是真環保—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4:40 (UTC)
- (※)注意:票數大多支持刪除。--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3日 (一) 05:29 (UTC)
- (:)回應 現是有新來源的情況下提出覆核請求--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6:47 (UTC)
- 關注度應是足夠的,(+)支持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10:11 (UTC)
- 呈請及汪汪君所言有理,所援有力,堪證其關注度,乃復還此文。請盡快添加上述來源。--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10:02 (UTC)
- 狀態: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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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台北老爺大酒店是中華民國台北市的五星級飯店,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單 .*酒.*店.* <autoconfirmed>無關,請求恢復資料。維基頁面:http://wiki.gdrain.workers.dev/w/index.php?title=%E5%8F%B0%E5%8C%97%E8%80%81%E7%88%BA%E5%A4%A7%E9%85%92%E5%BA%97&action=edit—Eddie ku(留言) 2012年9月3日 (一) 05:59 (UTC)
- 抱歉看來您的問題與存廢覆核似乎沒有關聯,不知您能否再詳細描述您所遭遇的問題,及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日 (一) 10: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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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非廣告—Jennylouie(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6:26 (UTC)
- 覆核理由:本人日前已將條目內所有有宣傳味的句子全刪, 但整個條目仍被刪除—Jennylouie(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6:39 (UTC)
- 覆核理由:This is not an adv, and I just wanna share the content about this organisation.—Uppernoise(留言) 2012年9月5日 (三) 06:51 (UTC)
- 建議您先閱讀WP:SOAP、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進一步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以避免辛苦建立之內容再次遭到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6日 (四) 07:33 (UTC)
- 確為廣告,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9月9日 (日) 10:47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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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公司在台灣科學教育和生醫教育上做出若干貢獻,並在2012正式由國強儀器更名為錫昌科技。有感於教育使用人員上,並未弄清楚,所以希望能藉此正名。被刪除原因是廣告,實在有些疑惑,像宏碁、友達等廠商在維基百科上,也都能搜尋到相關公司資訊,所以還請管理者明察。—1.160.168.106(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7:29 (UTC)
- 維持刪除:被刪除內容存在宣傳語句,若編寫公司條目,請客觀描述事實,並附上能證明事實的來源。-治癒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07:45 (UTC)
- 狀態: 維持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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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與Battle_Spirits_少年激霸彈 上內容有重複,而且不應另開一頁特別為角色而設。這也對同系列作品不公平。—Chungonion(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2:59 (UTC)
- 維持保留:由於此條目未先經過存廢討論,因此建議先依程序提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0日 (一) 15:07 (UTC)
- 維持刪除:已刪除的版本內容確實具有宣傳之性質,因此已刪除之編輯歷史不再恢復,但也提醒您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場所,如果該主題欠缺關注度,此重建之頁面可能仍無法長久存於維基百科中。--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2日 (三) 17:3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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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一個正常的管理學中的條目—Liu.spain(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0:51 (UTC)
- 鑒於內容有所匱乏,翻譯亦強差人意,遂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9月17日 (一) 11:14 (UTC)
[[:]]
這是一個純粹的科研成果條目,請參看《九江醫學》核心期刊。專業成果發表了。
- 未完成:未指明頁面。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57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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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檔案原來存在於條目「新會商會陳白沙紀念中學」,於9月12日被其他用戶置換為無效圖片(見此),致使本圖片成為孤立頁面;管理員未待解釋便馬上於9月18日刪除,煩請恢復,謝謝。——Wongpong(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3:30 (UTC)
- 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5:58 (UTC)
- 狀態: 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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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臺灣教育專案現存在,SD G15不成立。--石(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5:31 (UTC)
- 恢復:已由User:Alexsh恢復。--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18日 (二) 16:00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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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上水站淪陷丶上水站又淪陷是Yahoo!香港首頁(http://hk.yahoo.com) 熱門榜第一名,搜尋結果均指向光復上水站—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18日 (二) 21:31 (UTC)
- (-)反對,google「上水站淪陷」只有3個結果--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03:47 (UTC)
- (!)意見,兩者不太像條目名,比較像新聞標題。--石(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3:57 (UTC)
- (-)反對,新聞標題--AddisWang (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22:57 (UTC)
- 香港結果(沒有 G F W):Asiaworldcity 2012年9月19日 (三) 13:05 (UTC)
- 請加雙引號再搜索。另外澳大利亞沒有GFW。--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13:36 (UTC)
- 大部分結果是重複的。--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14:37 (UTC)
- 鑒《重定向》並未成為指引,而內容又久未更新,遂借鑒英文維基百科《Redirect》,以資覆核。
- 上述指引「目的」一段明定,重定向,可用相關字為之。「光復上水站」與「上水站淪陷」正好為對,可謂相關之至。無「淪陷」又何來「光復」?
- 再察另一段「刪除理由」,則未見有相違之處,可援以刪之。及後,再有「避免刪除」一段載有相合之文︰「Someone finds them useful. Hint: If someone says they find a redirect useful, they probably do. You might not find it useful—this is not because the other person is being untruthful, but because you browse Wikipedia in different ways.(有用戶認為有用。提示︰當有用戶表示某重定向有用,此或當真。閣下或不見其可用之處,此不在該人言而不實,而在瀏覽方式相異。)」
- 再慮及《刪除守則》所定,應避免提刪重定向,除非瑜不掩瑕。
- 故此,推翻速刪決定,復還「上水站淪陷」。
- 至於「上水站又淪陷」,則實為多餘。按常理,駁回所請。--J.Wong 2012年9月22日 (六) 22:31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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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對內容作修改—Fashionwood(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7:10 (UTC)
- 條目仍在侵權審核,並未刪除。要修改內容,請撰於臨時頁。--J.Wong 2012年9月22日 (六) 22:31 (UTC)
該硬體實際於商業環境存在過
也參加過國際電腦展
此非廣告內容,而是有專利註冊與實際發生存在過的歷史事實
引用與各種內容可以讓使用者補足
在電視節目也有相關報導與內容
內容也經過求證
在各國的確有EfiX USB相關註冊文
加入引用報導與相關內容—AR89465(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8:16 (UTC)
- 查而未獲刪除紀錄,請更正條目名稱。--J.Wong 2012年9月16日 (日) 11:14 (UTC)
無效:仍未提供正確資料,故請求無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5 (UTC)
- 維持刪除:刪除前之內容確實為替特定組織之活動宣傳,由於維基百科並不是宣傳場所,故維持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8 (UTC)
- 狀態: 轉交頁面存廢討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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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本人發表有關名流150(機車)的文章未何被Jimmy Xu執行快速刪除?謝謝—210.69.202.1(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1:09 (UTC)
- 交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9/27#名流150討論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28日 (五) 06:20 (UTC)
- 狀態: 已轉至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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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名流150是一台停產超過15年以上的骨董車,應與產生「存廢討論」的理由「廣告」無涉。這是與台灣民國70年代的社會文化有關的議題,還請諸位維基人明鑑。另外,已經針對強化相關內容、格式與資料引述來源。—Tcjames.yu(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13:51 (UTC)
- 狀態: 維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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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西藏人民議會議員已於2012年9月20日通過更改《西藏流亡憲章》將政治領袖噶倫赤巴的職稱正式修訂為「西藏總理」。[1]維基理應名從主人、尊重事實。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0:37 (UTC)
- ^ 西藏人民議會將噶倫赤巴職銜正式修訂為『西藏總理』, 國際西藏郵報, 2012年9月20日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0:43 (UTC)
- 維持刪除:先前被刪除的原因是該分類內下無條目,因此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O4「空的類別(沒有條目也沒有子類別)。」,建議直接與清空該條目的用戶討論,取得共識後即可直接重建分類。--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0日 (日) 05:27 (UTC)
- 狀態: 非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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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將軍澳體育館被錯誤重定向至將軍澳室內單車場及體育館。將軍澳體育館乃將軍澳游泳池旁之體育館,位於將軍澳運隆路9號,並非將軍澳室內單車場及體育館。—Dezzawong(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9:48 (UTC)
- 未完成:相關意見應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9/27#將軍澳體育館提出並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9月30日 (日) 05: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