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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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3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 潘嘉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宝林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伍晃荣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等等
- 恶作剧编辑,加入不实内容。
- 发现人:Silvermetals(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16:05 (UTC)
- 处理: 封禁3日。--Lanwi1(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16:49 (UTC)
- [[天津市 山西省 ..............]]
- SPAD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1日 (一) 07:00 (UTC)
- 处理: 封禁一周--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7:56 (UTC)
Venicechen1990031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广告用户,
警告无效,建议立即禁封。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6:22 (UTC)
- 处理:用户主动沟通,有待观察。--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8:05 (UTC)
Injureldy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广告用户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7:31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3:01 (UTC)
- 阿拉伯国家联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恶作剧式编辑,警告后无收敛
- 发现人: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4年9月1日 (一) 13:59 (UTC)
- 处理: 封禁3日。--Wcam(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24 (UTC)
- 尤里·勃列日涅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明明可以自行移回的情况下添加删除模板导致无法直接移回,多此一举,浪费社群和管理员精力,已涉嫌Wikipedia:扰乱(类似情况发生于塔拉斯·舍甫琴科)。其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受波及条目中承认跟踪本人编辑贡献,十分无礼,更有甚者辱骂本人“下品”、“贱”,违反Wikipedia:善意推定、Wikipedia:礼仪和Wikipedia:文明等方针指引,本人已多次提醒,其却屡教不改。鉴于其已是老资格用户,特提请社群明察,还本人公道。
- 发现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0:52 (UTC)
- 处理:
- 苏州宇文宙武在本人提示下执意对另一条斯拉夫人物条目从二名法移动到三名法,他是明知道移动必定会惹来争议都不愿意先讨论后编辑,加上其破坏性的移动的历史,令人无法对其善意推断。巡查其贡献历史属必要手段,方针指引并无禁止亦不能被诬蔑为“跟踪”。-- 同舟(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03 (UTC)
- 之前有用户Ianbu因为我和他在朝鲜类条目上的争执,说出“那你以后不用来编辑了,你的编辑我会有异议”的话,后来果然我编辑什么他就回退什么,涉嫌跟踪,因而被管理员广雅范认定为破坏,后又被另一个管理员乌拉封禁(可参见2013年6月22日前后我们四个人的贡献和对话)。阁下有这种趋势,请好自为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58 (UTC)
- 我就是为了避免编辑(移动)战而宁可提删都不回退你的移动,因为参考你的华丽贡献历史这种标题之争一般都会演变为回退战。-- 同舟(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34 (UTC)
- 上次斯拉夫人命名规则制定后我就再也没有因为类似情况而引发移动战了,阁下的反射弧是否过长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2:42 (UTC)
- (-)反对。提报理据断章取义,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请注意@苏州宇文宙武:的条目移动,同舟说的是俗语“先撩者贱”,意思是指首先做出引起争执的行为的人不对,苏州就只抽出中间一个“贱”字来做提报理据。 --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05 (UTC)
- 阁下不必因为被提报者也是香港人而维护他,我又不是不知道“先撩者贱”什么意思,就算这是俗语,但也有字面的意思,难道他不是骂我是先撩者,不是骂我贱?我不知道用“贱”骂人除了贬义还有褒义或者中性的意思。就算这不是,那“下品”又如何说?——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32 (UTC)
- 如果要说我是维护某人,就是维护真心写条目的人,而不是维护用“人肉机器人”方式大规模把别人主编的条目改成有争议的用字、格式、名称等的人,与同舟是否香港人完全无关。--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43 (UTC)
- 维基是人人有份编辑的,又不是个人所有的,至于争议与否要社群评判,不是个别人说了算的,这里又不是百度。另外,阁下为什么对“贱”、“下品”的贬义避而不谈呢?——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1:52 (UTC)
- 此例一开,岂不是以后“先撩者贱”之类的许多成语、俗语、俚语都不可以在中文维基百科使用?抑或你有特权可以用它们批评别人但是别人不可以用?你在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Ws227/第2次是这样回应我的:“请勿断章取义,我说的是“选择性失明”不是“失明”,[16],我不认为新华社用这个词是所谓对西方媒体的“不文明的”“攻击”,不过是严厉的批评而已。”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双重标准?--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08 (UTC)
- 我不认为这种带有明显人身攻击的所谓“俗语”可以存在于这里。你认为“贱”和“失明”是同一级别的批评么?一个是对人格的侮辱,一个是对事实的陈述,不要告诉我你连这个也分不清。另外,我在这里提报又不是提报你,自有管理员做出判断,你起什么劲?——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2:14 (UTC)
- 1. 我不认为使用俗语“先撩者贱”是人身攻击。2. 至于“我在这里提报又不是提报你,自有管理员做出判断,你起什么劲?”,起初他们……。--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23 (UTC)
- 呵呵,把我当成对别人政治迫害了。行啊,光在这里耍嘴皮子有什么意思,让管理员判断吧,我也已经通知好几个管理员了,就是你所谓的“拉票”。——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3日 (三) 02:32 (UTC)
- Wikipedia:关注度/提报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参见下条。可能是3RR,但不知道是不是纠正简单破坏
- 发现人:GZWDer(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1:30 (UTC)
囧rz...--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34 (UTC) 123.235.28.130 移除关注度记录项以及模板 ,并没进行改善,因而回退,应不属于3RR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2:02 (UTC)
- 处理:
- (!)意见回退所谓“破坏”而已……要是人手足够绝对不会3RR--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39 (UTC)
- Wikipedia:关注度/提报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移除关注度记录项,可能与Labstore有关
- 发现人:GZWDer(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1:29 (UTC)
- 处理:
- 应该是User:Labstore……此ipSpecial:用户贡献/140.246.93.195与彼ipSpecial:用户贡献/123.235.28.130地理位置均显示为山东青岛。不过本人十分敬佩User:Labstore,禁封后坚持写条目的能有几人?--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53 (UTC)
-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9/03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不按维基相关规则胡乱提删条目,且与其他用户吵架。请求赎罪
- 发现人:我什么都不懂(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7:06 (UTC)
- 处理:
- 没有人会怪罪阁下。牢记WP:AGF。--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55 (UTC)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vandalism]]
- vandalism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12 (UTC)
- 处理: 封禁两周--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14:40 (UTC)
Wgl41998762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甘肃西部贵金属 西部贵金属西贵银]]
- 广告用户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17 (UTC)
- 处理:警告后暂无动作。--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14:41 (UTC)
- 文雨非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编辑该人物之琐事 屡劝不听 甚至以ip用户持续编辑(可见编辑历史) 之前已申请半保护两周 但两周后依然故我
- 发现人:Zenk0113(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5:14 (UTC)
- 处理:
- User:DGideas/antiad/test/1/1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见[1],在请求多次被拒绝后仍然反复提交侵权和请求删除他人的用户页子页,理由并不充分。--2thuriel(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7:12 (UTC)
- 发现人:2thuriel(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7:12 (UTC)
- 处理:
- 水溶性安全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SPAM
- 发现人:Temp3600(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8:38 (UTC)
- 处理: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Wcam(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19:19 (UTC)
- 2008年西藏骚乱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按照个人意志胡乱添加非中立内容,且胡乱移动到非常用名词,被管理员User:Shizhao多次回退,且User:飞贼燕子警告[2]后仍屡教不改,继续打移动战和编辑战。念其已非初犯,故提请社群讨论处理。
- 发现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4日 (四) 01:56 (UTC)
- 不意外苏的*举报*,请注意[3],User:飞贼燕子和User:Shizhao的回退删除了有来源的内容及命名外,还误置来源和内容的对应,理应以“加入不实内容”视为破坏,想要封我的第三方管理员请先读diff,避免不当封禁或造成特定管理员包庇特定用户的印象。--❦‽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4日 (四) 16:13 (UTC)
- 为避免不必要冲突,但又要顾及修正降低内容品质的错误,本人就先不回退苏的跟踪回退破坏(删除有来源内容并使来源-内容对映错误)。以此案测试管理员是否就事论事还是应人转弯。--❦‽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4日 (四) 16:26 (UTC)
- 在Google 开放群族的公开讨论:[6]--❦‽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4:58 (UTC)
- 处理:
- 民主与独裁指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持续加入不实内容,滥用维护模板但未能在讨论页进行实质讨论。本人除了在该条目讨论页讨论外,亦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TotallyDisputed模版的使用寻问该模板的意义和使用时机,确认本人判断无误,本人也已提醒该用户[7],然而该用户仍继续滥用维护模板[8],其行为已形成扰乱并挑起编辑战。--❦‽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14 (UTC)
- 发现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14 (UTC)
- 处理:
- (!)意见:简直是恶人先告状,本来这模板加着好久都没有人动,你一来就动什么意思?还倒打一耙。——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9月5日 (五) 15:18 (UTC)
- (!)意见:请管理员简单查证:
- 苏的版本是否含有错误资讯,由Jessechi做出的编辑[9]:把台湾说成是“民粹,文官(18%)、在野党批斗执政党(无所不用其极,无理变成有理,理盲滥情)”;
- 原始资料集在[10],可点选excel档查阅台湾2008的资料,看看该资料是否有“民粹,文官”的分类或编码,是否有Jessechi做出的编辑“在野党批斗执政党(无所不用其极,无理变成有理,理盲滥情)”;
-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TotallyDisputed模版的使用的使用时机讨论,主要是正确反映可靠来源内容,而不是维基编辑自认为正确的内容;
- 以上可知本人的编辑为反破坏,而苏的版本实为破坏者的帮凶,不处理实为纵容其行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35 (UTC)
- [11],侮辱维基人。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06 (UTC)
- 处理: 陈旧报告用户最后破坏距今已有25天。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Lanwi1(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11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游戏审查制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加入编辑战提示后仍然回退,而且怀疑是飞贼燕子的人肉傀儡。
- 发现人:Yt1117(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4:28 (UTC)
- 处理: 拒绝,加入提示之后应自己先主动停止,另无法判定人肉傀儡。--Kuailong™ 2014年9月6日 (六) 17:23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游戏审查制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 编辑战 违反 3RR 编辑摘要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54 (UTC)
- 处理:
- 未超过3次,而且一直是在飞贼燕子恶意破坏且不听劝告一直回退。Yt1117(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56 (UTC)
- 之后继续回退,已过3RR, 封禁31小时。--Kuailong™ 2014年9月6日 (六) 17:24 (UTC)
- 纯破坏IP用户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7:00 (UTC)
- 处理:
- 桃园县私立新兴高级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明显的破坏行为、污辱特定地域民众、污辱该学校
- 发现人:Aotfs2013(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9:13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9:24 (UTC)
- 康煌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 添加宣传资料 警告无效
- 发现人:Kovl(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20:15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22:15 (UTC)
- H:CONNECT 、方继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散布宣传/广告, 已警告,无功效,疑似恶意
- 发现人: Wolffy.C跟我去环校跑雪梨及奖牌·手册·扣分 2014年9月8日 (一) 08:18 (UTC)
- 处理:
- 淘宝十一周年庆典活动是真的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扰乱,已由其他用户警告
- 发现人: Wolffy.C跟我去环校跑雪梨及奖牌·手册·扣分 2014年9月8日 (一) 09:19 (UTC)
- 处理:不限期封禁--Kegns(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09:24 (UTC)
- User talk:9shi(编辑|主题|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破坏,不听劝告,不文明[1],该IP用户破坏编辑战时的最后编辑并不于17时,该IP用户人身攻击时的编辑于17时,本人于23时才警告人身攻击,而早前5次4im警告是于破坏编辑战时进行,第一次4im时已超过5次破坏。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09 (UTC)
- 处理: 拒绝,未违规。--Lanwi1(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0:44 (UTC)
- 本人已签署和平约章,相信是非自有公论,因此不予致评。--Carrotkit ~ 签署和平约章,不介入纷争 2014年9月8日 (一) 10:11 (UTC)
- 本人也希望管理员能够公平公正处理!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21 (UTC)
(!)意见 该IP用户破坏:
- 2014年9月3日 (三) 19:34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0 个字节)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641)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9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0 个字节)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565)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3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0 个字节)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503)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6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0 个字节) (-1,714) . . (撤销9shi(讨论)的版本32540400)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8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6 个字节) (-1,708)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753)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4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0 个字节) (-1,714)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560)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7:24 123.235.28.130 (对话) . . (96,913 个字节) (-1,711) . . (撤销180.172.239.231(讨论)的版本32539560)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7:08 123.235.28.130 (对话) . . (98,624 个字节) (-1,091) . . (→12日)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7:01 123.235.28.130 (对话) . . (98,001 个字节) (-1,714) . . (→5日)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6:57 123.235.28.130 (对话) . . (99,715 个字节) (-165) . . (→3日) (撤销)
- 2014年9月7日 (日) 17:57 (差异 | 历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撤销大虾番(讨论)的版本32583391)
- 2014年9月7日 (日) 17:54 (差异 | 历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页面内容被替换为:'天灭XXXXXXXXXXXXXXXX!')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7 (差异 | 历史) . . (-46) . . K228/225、K226/227次列车 (标签:delete、模板被删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6 (差异 | 历史) . . (-46) . . K629/630次列车 (标签:delete、模板被删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5 (差异 | 历史) . . (-46) . . 日本赤十字社台湾支部 (标签:delete、模板被删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29 (差异 | 历史) . . (-46) . . 千九公主 (标签:delete、模板被删除)
- 2014年8月26日 (二) 19:57 (差异 | 历史) . . (-46) . . 沈阳地铁DKZ17型电动车组 (标签:delete、模板被删除)
- 2014年8月26日 (二) 19:47 (差异 | 历史) . . (-46) . . 4301/4302次列车 (标delete、模板被删除)
本人警告:
- 2014年9月7日 (日) 23:11 9shi (对话 | 贡献) . . (4,305 个字节) (+677) . . (层级4im:针对特定用户的人身攻击。 (TW)) (还原 2 次编辑 | 撤销)
- 2014年9月7日 (日) 23:10 9shi (对话 | 贡献) 小 . . (3,628 个字节) (+3,577) . . (回退123.235.28.130 (讨论)做出的 1 次编辑,到由大虾番做出的前一个修订版本。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32 9shi (对话 | 贡献) . . (3,628 个字节)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对话 | 贡献) . . (2,968 个字节)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对话 | 贡献) 小 . . (2,308 个字节) (+2,308) . . (回退123.235.28.130 (对话页)的编辑,移除非建设性编辑 (HG))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5 9shi (对话 | 贡献) . . (2,308 个字节) (+660)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9 9shi (对话 | 贡献) . . (1,648 个字节) (+583) . . (层级4im:清空页面、移除内容或模板。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0 9shi (对话 | 贡献) . . (1,065 个字节) (+689) . . (层级4im:破坏。 (TW)) (撤销)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6 9shi (对话 | 贡献) 小 . . (376 个字节) (+376) . . (回退123.235.28.130 (对话页)的编辑,移除非建设性编辑 (HG)) (撤销)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0 (UTC)
(※)注意请管理员注意早前该用户对IP用户进行号召禁制或抵制--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4 (UTC)
- @9shi:这个山东省青岛市联通的IP地址123.235.28.130是长期破坏者Labstore所使用,警告对这个死不认错的长期破坏者起不了作用。--Lanwi1(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1:14 (UTC)
- @Lanwi1:明白并理解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1:16 (UTC)
- 妙健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重复创建此条目,散发广告
- 发现人: Wolffy.C跟我去环校跑雪梨及奖牌·手册·扣分 2014年9月9日 (二) 08:52 (UTC)
- 处理:
- 蜘蛛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散布宣传/广告, 已警告,无效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9日 (二) 02:11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09:14 (UTC)
- [12],真正以人的身体进行的攻击。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0:11 (UTC)
- 处理:
- (!)意见:难不成你对工人有偏见?打个工有啥可怕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总比寄食他人,饔飧不继强。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2:18 (UTC)
- [13]、[14]、[15]、[16]、[17]
- 人身攻击、辱骂
- 发现人:Symplectopedia(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6:2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Jimmy Xu执行 封禁一周--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3:21 (UTC)
- (!)意见:维基百科什么时候成了3D肉蒲团的放映厅?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2:11 (UTC)
Chargepndb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广告用户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7:56 (UTC)
- 处理:
- 文心崇德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台湾各捷运系统相关条目,与先前曾遭封禁之User:114.47.148.118行为类似,怀疑为同一人所为。
- 发现人:tajvano(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1:31 (UTC)
- 处理: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04 (UTC)
- 特雷西·麦格克雷迪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编辑战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10日 (三) 11:48 (UTC)
- 处理:全部 封禁1日--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10 (UTC)
- 不当用户名,貌似有讥讽之意。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1:43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 Bluedeck 2014年9月11日 (四) 02:35 (UTC)
- ALL edit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AD,破坏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11日 (四) 08:37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Wcam(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4:27 (UTC)
Thisisgod198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东华三院张明添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大量添加未附有可靠来源的内容,对本人作出法律威胁,警告没有效,建议永封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11日 (四) 15:27 (UTC)
- 处理:
Jsjsjs11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二次人身攻击: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
- 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6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UTC)
- 陈美凤 (台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80.204.252.223和120.107.155.63破坏陈美凤 (台湾)条目。
- 发现人:Ma191908(留言)
- 处理: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4年9月12日 (五) 16:02 (UTC)之前加入的。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编辑|主题|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严重的人身攻击:我真觉得,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
- 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 四脚亭车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根据“四脚亭车站”的修订历史显示,该用户为编辑战参与者,理应避嫌,否则我有理举报他动用管理员权力是有“滥权”行为。--1.170.211.64(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8:50 (UTC)
- 发现人:1.170.211.64(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8:50 (UTC)
- 处理:已由范解除了保护。--Kuailong™ 2014年9月12日 (五) 19:07 (UTC)
- 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回退不过三
- 发现人:Khaosmon(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5:35 (UTC)
- 处理:
- LoveLive!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AKB0048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光之美少女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以及其他仍在调查中受影响的条目
- 日前有人反映LoveLive!的条目被加入了并不属于官方所发出的内容,没有来源,且没有任何真实性。深入追查后发现,此人早于2012年时以另一身份-Turn10555在网络上发布众多有关其他动漫的错误消息,情报以及维基百科的条目。其编辑倾向疑似台湾文学人物破坏者。
- 发现人:Tsuna Lu(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7:59 (UTC)
- 处理:
- [[台中捷运、模板:台中捷运路线]]
- 此君无视政府主管机关(台中市政府)将台铁捷运红线 (台中)纳入台中捷运定义范围之事实([19]),固执己见坚持将有关台铁捷运红线任何叙述从台中捷运页面与模板完全移除([20]),已构成对条目的破坏,恳请阁下将此编辑者封禁,感激不尽。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31 (UTC)
- (-)反对:台铁捷运是捷运?我直接寄信给交通局,问“台铁捷运算是真正的捷运吗”好不好?在桃园捷运公司、高雄捷运公司也曾把它纳入范畴,但他根本上就不是捷运是政府机关全部都承认的,无须辩驳了。另早有人为了避免争议另立台铁捷运及台中市快捷巴士条目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45 (UTC)
- 该君甚至连这样参考来源完整的客观引述([21])都容不下去了,甚至不容许台中捷运页面出现“台铁捷运红线”六字,这对于重视资讯完整性与多元观点的维基百科是一大损伤(何况市政府观点是重要观点);请管理员大人明鉴。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0:48 (UTC)
- (:)回应:台铁捷运红线是由交通部负责的,一点都不关捷运工程处的事,您查一下好吗?您是维基新手吗?破坏应该直接去破坏者提报页面提报,怎么会直接向特定管理员提出?而维基百科亦无阶级之分,何来管理员“大人”一词之说?--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2 (UTC)
- (:)回应:再来您连国家制定的大众捷运法都不采信了,您从何立场来认为台铁捷运红线属于捷运?更不用说您以为台铁捷运红线的主管机关是台中市政府这种荒谬的认知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6 (UTC)
- 台铁捷运的主管机关确实不是台中市政府,但是台中捷运的主管机关就是市政府。这个条目讲的是台中捷运,理当以台中捷运主管机关的观点为主。您的观点没有举出任何来源可考,若有来源,亦可在条目上与市政府的观点并列,而非打压与你意见相左之观点的呈现。我的采认立场就是台中市政府。{市政府“认为”台铁捷运红线属于台中捷运}这句话是一个事实,就好比{中华民国政府“认为”中华民国领土范围涵盖台湾与大陆]也是事实,应被写入条目中。本讨论串已从User talk:shizhao转贴至wp:当前的破坏。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发现人: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处理:
- 使徒行者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于使用者页面发出警告后,仍然屡次滥用版权理由胡乱删除属于公有领域的页面内容。
- 发现人:History Expert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0 (UTC)
- 处理:非破坏,剧情介绍部分疑似侵权。--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4 (UTC)
2014年9月10日 (三) 05:27 Pktlaurence(讨论 | 贡献 | 封禁) 小 . . (13,142字节) (+1,019) . . (這段劇情介紹在很多網站都能找到,包括這個:http://www.ihktv.com/line-walker.html/3。可見其屬於公有領域。)
这完全是对版权规定的误读,请阁下在无更好证据时不要继续加入疑似侵权文字。--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8 (UTC)
- 圣言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添加原创研究,并疑似攻击他人,可能需要删除修订版本。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9月13日 (六) 13:35 (UTC)
- 处理:页面已由Outlookxp保护。--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54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万梓良中的修订版本32544108,于2014年9月3日 (三) 16:28编辑,已警告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订版本32544308,于2014年9月3日 (三) 16:46编辑,已警告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订版本32544345,于2014年9月3日 (三) 16:51编辑,已警告
- 万梓良中的修订版本32544108,于2014年9月3日 (三) 16:28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订版本32544308,于2014年9月3日 (三) 16:46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14日 (日) 05:33 (UTC)
- 处理: 封禁两周,屡犯。--Kuail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18:41 (UTC)
- 大寮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台湾捷运系统及电视剧相关条目,怀疑与先前连串IP用户破坏为同一人所为。
- 发现人:tajvano(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19:32 (UTC)
- 处理:
Jsjsjs11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案]]
- 前二次人身攻击: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员处理: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UTC)。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说条目是垃圾,怎么有人自己对号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闻乐见--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 (日) 19:25 (UTC)。我倒很想知道这次管理员又会怎样处理。
- 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5:14 (UTC)
- 处理: 用户已获警告。--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5日 (一) 06:04 (UTC)
- 这个提报毫无意义。罢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压“维稳”之举,目的是吓阻用户站出来投(+)支持。所以双方行为无所谓,关键看你是否站错队,这时候,不看谁有道理,只看谁拳头硬。125.39.18.22(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7:27 (UTC)
Chûng-koe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建国路、西藏路、文化路、新城乡、大马路、民权路、民族路]]
- 在许多条目中将“台湾”改为“中国台湾省”,或将当代叙述中的“中华民国”改为“中国”,或将中国大陆与台湾分开叙述的内容归并至“中国”。(请看[22]、[23]、[24]、[25]、[26]、[27]、[28])所做编辑大多数没有建设性
- 发现人:122.90.83.29(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7:58 (UTC)
- 处理: 陈旧报告用户最后破坏距今已有2个月。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广雅 范★ 2014年9月15日 (一) 08:13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懒人包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第一篇条目因早年内容编排的缺陷由〈中国-新加坡关系〉更名。按照其他同类条目的惯例,该条目应同时叙述中国历代与条目中叙述的另一个外国往来的历史,但该人连续破坏上述条目。并认为中国历代与新加坡交往的历史应该在〈中华民国-新加坡关系〉(民国目前主要领土在台湾)讲述。此举已违反WP:RL。
- 上述用户尚有篡改第二篇条目的正确资料。两篇条目均已由管理员鉴定为有争议,并实行全保护。
- 发现人:--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9月15日 (一) 14:09 (UTC)
- 处理:
- 内湖保护区反慈济开发事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根据“内湖保护区反慈济开发事件”的修订历史,该用户破坏行为已是累犯,而且该用户在最近一笔编辑是藉“内容扩充”来行破坏之举,由此可知该用户是故意的破坏。
- 发现人:111.252.237.36(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6:57 (UTC)
- 处理:
- (~)补充:根据该用户编辑纪录可知“慈济基金会”的修订历史、“内湖保护区守护联盟”的修订历史也都有做出相同的破坏行为,而且是累犯。--111.252.237.36(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7:09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人过于激动,该条目宜冷静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代表整个中国,虽然现在世人普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但这条目主要是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加坡之间的双边外交关系,那就应该按条目名称,重新撰写,望裁判员明察。
- 发现人:wsxcde(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22:35 (UTC)
- 处理:
-wsxcde(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22:35 (UTC)
- [[当前的破坏]]
- 胡乱的诬告
- 发现人:Chûng-koet(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3 (UTC)
- 处理: 拒绝。--广雅 范★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5 (UTC)
- LoveLive!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AKB0048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光之美少女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以及其他仍在调查中受影响的条目
- 日前有人反映LoveLive!的条目被加入了并不属于官方所发出的内容,没有来源,且没有任何真实性。深入追查后发现,此人早于2012年时以另一身份-Turn10555在网络上发布众多有关其他动漫的错误情报以及维基百科的条目。其编辑倾向疑似台湾文学人物破坏者。
- 【问题】来路不明的部落格,似乎在发布假情报 @光之美少女 系列 哈啦板 - 巴哈姆特
- LoveLive!:修订间的差异(原始版本和User:Turn10250的修改版本)
- 发现人:Tsuna Lu(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0:58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广雅 范★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7 (UTC)
- Talk:张益唐(编辑|主题|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造谣。可参见该用户在孪生素数、孪生素数猜想等页面的编辑。
- 发现人:Lucho(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2:35 (UTC)
- 处理:
Aa1004864340(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广告用户,屡次创建相同的广告宣传条目
- 发现人:xinzi2010 (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4:47 (UTC)
- 处理:
用户已获警告--Kuailong™ 2014年9月16日 (二) 15:28 (UTC)
Chûng-koe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新城乡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将台湾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累犯。
- 发现人:Iokseng(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1:44 (UTC)
- 处理: 封禁3日--Kuailong™ 2014年9月16日 (二) 15:35 (UTC)
Andreiausdeutschland(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汉服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连日来多次随意地在在没有合理理由加上在没有经过讨论下将数个月前的旧版本还原,此举动以致在数个月期间里增添的大量有效参考资料被无理地删除,而且本人早已多次在编辑摘要和讨论页(1)(2)指出[旧版本里有大部分内容早已被转移至独立页面,不须要重复内容]以及[大量有效参考资料被对方删除]等问题,可是对方依然一直拒绝交流讨论并无视一切对话机会,这种我行我素且一意孤行的态度,明显不尊重其他编辑者。
- 发现人: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2:53 (UTC)
- 处理:
User:No1lovesu 连日来多次在没有合理理由加上没有经过讨论下将版本肆意改动,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而我只是这么久第一次将汉服条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举报说连日来我多次随意改动,可见此人居心不良。随意撒谎。—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对话|贡献)加入。
从本人的编辑记录可见,本人在编辑时都会习惯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参考出处,依照正规的编辑手法去编写,在编写条目时亦只会考虑资料内容,而不会跟某些编辑者一样加入大量个人研究、政治立场(例如从“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并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态度编辑条目,亦不明白何谓客观)或者个人见解;此外,本人所删除或改动的部分内容都是属于没有正规参考出处和涉及个人研究的内容,做法合规,亦似乎无须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无故地将数月前的历史版本还原,这种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参考资料被删除,对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删除大量有效参考资料的这种无理行为完全没有讨论的意愿,而且从他回复大量早已被转移至其他独立页面的内容的行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关条目的编辑历史,而是随意地在历史记录中亦出自己个人喜欢(23楼第3层)的版本。另外,从有关条目的编辑摘要/编辑记录中可见,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约半个月期间多次拒绝接受讨论并无理地随意删除其他编辑者的有效参考资料。--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以前我看汉服条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观,只不过最近几天刚刚发现你经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据你的活动状态可以知道,你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你不仅篡改汉服,还篡改剃发易服,等等很多条目。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根据我的动态大家可以看得出来,谁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条目。我并不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篡改行动,因为我很忙,而你随时随刻都在网上更改条目。并且可以把汉服运动与新唐人结合,给别人一个误解就是汉服是新唐人法轮功掀起的,导致不明真相的人误以为汉服就是法轮功,而反对汉服运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对话|贡献)加入。
- 将关注此用户,暂不处理,请互相沟通。--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3 (UTC)
你是不是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现在讨论的主题无关,建议阁下别扯开话题和别胡乱标签,尊重事实。本人再提醒阁下一次,本人在编辑时已经“提供大量有效参考出处,依照正规的编辑手法去编写,在编写条目时亦只会考虑资料内容,而不会跟某些编辑者一样加入大量个人研究、政治立场或者个人见解(例如阁下)”,因此,阁下指责本人所谓“肆意篡改”条目根本毫无道理,因为本人所编写的内容都是搬运自参考资料,新唐人对“汉服”的定义与汉服运动一致,亦同样有宣传和资助发扬“汉服”的行为,如果阁下有不满,那就请自行向有关资料的编辑者/相关学者/作者/组织者提出异议,谢谢合作。另外阁下胡乱标签他人身份、隔屏鉴证、胡乱妄想猜测有的没的等等行为,明显并非一名中立客观的编辑者应有的态度,“公正客观”的阁下应该考虑是否继续留在维基编写条目,还有,并不是跟阁下自己的见解和个人想法不一的资料和文献都是被“篡改”的。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8 (UTC)
- 汉服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No1lovesu连日来多次在没有合理理由加上没有经过讨论下将版本肆意改动,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而我只是这么久第一次将汉服条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举报说连日来我多次随意改动,可见此人居心不良。随意撒谎。请查看他的记录,每天都在上面,只要一有人恢复原来版本,他就肆意更改,并且将他政治化,企图掀起舆论战,影响恶劣。并且恶意举报他人。而且没有跟别人商量,别人跟他商量的时候,他拒绝商量,并且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恶意举报别人,导致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号被冻结,我今天也是刚刚正好在上网,看到邮箱有提醒,才知道他都是在背后搞小动作。
- 发现人:Andreiausdeutschland(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03 (UTC)
- 处理:@Andreiausdeutschland:你恢复的版本为什么还有跨语言链接?多久之前的版本了?--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15 (UTC)
@Kuailong:那是为了恢复早期的版本,因为早期版本没有被政治化,最初的版本比较单纯,不涉及舆论战,而且讲解的比较全面和公正客观。—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对话|贡献)加入。
从本人的编辑记录可见,本人在编辑时都会习惯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参考出处,依照正规的编辑手法去编写,在编写条目时亦只会考虑资料内容,而不会跟某些编辑者一样加入大量个人研究、政治立场(例如从“将纯粹的汉服与法轮功等政治议题划为等号”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并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态度编辑条目,亦不明白何谓客观)或者个人见解;此外,本人所删除或改动的部分内容都是属于没有正规参考出处和涉及个人研究的内容,做法合规,亦似乎无须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无故地将数月前的历史版本还原,这种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参考资料被删除,对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删除大量有效参考资料的这种无理行为完全没有讨论的意愿,而且从他回复大量早已被转移至其他独立页面的内容的行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关条目的编辑历史,[而是随意地在历史记录中选出自己个人喜欢(23楼第3层)的版本。]
另外,从有关条目的编辑摘要/编辑记录中可见,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约半个月期间多次拒绝接受讨论并无理地随意删除其他编辑者的有效参考资料。--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此外,从有关页面的讨论页可见,本人非常乐意的与其他编辑者商量,参与了多次和长时期的交流讨论,反而是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从来都没有出现在讨论页,似乎“拒绝商量”和随意撒谎的正正就是喜欢‘杀人者喊救命’的Andrei自己。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我说过了,因为我只是普通观众,并不是从事这方面的更改,我是看到你半个月前随意改动条目,所以才申请账号并且把它改回去的,而且我都是尊重原版,并没有更改一个字,只是单纯的恢复他,而且因为最新接触这方面,所以并不知道有讨论区这一块,而你经常随意改动各个跟汉服有关的条目,目的性很明显。—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对话|贡献)于2014年9月17日 (三) 03:51加入。
- 编辑摘要不能算合适的沟通方式,最简单最直接的是去对方讨论页留言。--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 User:Andreiausdeutschland回退至的版本是“User:五鹿充宗”于2013年1月18日 (五) 07:01的修订[29]。--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8 (UTC)
- 是说怎么这个名字这么眼熟。--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42 (UTC)
@Kuailong:以前我看汉服条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观,只不过最近几天刚刚发现他经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据他的活动状态可以知道,他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他不仅篡改汉服,还篡改剃发易服,汉服运动等等很多条目。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根据我的动态大家可以看得出来,谁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条目。我并不是专门从事这方面的篡改行动,因为我很忙,而他随时随刻都在网上更改条目。并且可以把汉服运动与新唐人结合,给别人一个误解就是汉服是新唐人法轮功掀起的,导致不明真相的人误以为汉服就是法轮功,而反对汉服运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对话|贡献)加入。
- 阁下所指是“近年来有团体……”一段吗?为何不对该部分进行删改。--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 将关注此用户,暂不处理,请互相沟通。--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2 (UTC)
因为我是新手,所以不敢随意更改任何一个字,只是单纯恢复原来版本,而他的早期版本,大概半个月前,都是跟法轮功有关,后来经过其他人的改正后才慢慢改回来的
阁下是不是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现在讨论的主题无关,建议阁下别扯开话题和别胡乱标签他人,保持客观,尊重事实。本人再提醒阁下一次,本人在编辑时“提供大量有效参考出处,依照正规的编辑手法去编写,在编写条目时亦只会考虑资料内容,而不会跟某些编辑者一样加入大量个人研究、政治立场或者个人见解(例如阁下)”,因此,阁下指责本人肆意篡改条目根本毫无道理,因为本人所编写的内容都是搬运自参考资料,新唐人对“汉服”的定义与汉服运动一致,亦同样有宣传和资助发扬“汉服”的行为,如果阁下有不满,那就请自行向有关资料的编辑者/相关学者/作者/组织者提出异议,谢谢合作。另外阁下胡乱标签他人身份、隔屏鉴证、胡乱妄想猜测有的没的等等行为,明显并非一名中立客观的编辑者应有的态度,应该考虑是否继续留在维基编写条目。
另外,本人在西藏独立运动(加上新疆独立运动)等相关条目都有为数不少的编辑记录,当中增添的内容绝大部分都是"挺中"的,阁下喜欢随意猜测他人的“目的性”胡乱标签鉴证,不妨“公正客观”的阁下也告诉本人,本人此举的“目的性”是什么。亦提醒阁下,跟阁下自己的见解和个人想法不一的资料和文献不一定都是被“篡改”的。--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6 (UTC)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0 (UTC)
- 编辑贡献皆为虚假讯息,配偶栏及出生年份等破坏。
- 发现人:Kanno(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5 (UTC)
- 处理:炎亚纶的出生年份本来就有争议,见讨论页。--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4:33 (UTC)
- 主要是不断的修改配偶栏,田馥甄的编辑全属不实内容。Kanno(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6:13 (UTC)
- 用户查核确认为User:Dhhxkds的傀儡
- 发现人:E8xE8(805) 2014年9月17日 (三) 05:28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6:21 (UTC)
- 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mysze123 一望而知
- 发现人:Byfserag(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13:12 (UTC)
- 处理:经由WP:DUCK发现该用户符合傀儡账号的特点如WP:PANICVOTE、WP:TIPPING、WP:CIRCUM、WP:PRECOCIOUS、WP:XS、WP:AGAIN、WP:OCUSE、WP:GEOSOCK、WP:SIM等关联性,因此判定为使用傀儡账号,故 不限期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9月17日 (三) 14:52 (UTC)
- 广告用户,连续创建相同的广告宣传条目
- 发现人:xinzi2010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9:04 (UTC)
- 处理: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Wcam(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1:56 (UTC)
- 使徒行者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持续添加不实信息,视作破坏。
- 发现人: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14年9月18日 (四) 15:03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Kuail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58 (UTC)
- PPR管技巧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VOA
- 发现人: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4年9月20日 (六) 02:34 (UTC)
- 处理: 封禁两星期。--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3:01 (UTC)
- 微信广告打印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VOA
- 发现人: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4年9月20日 (六) 02:33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3:01 (UTC)
- 多个与由该用户上传的档案有关的档案页面,而这些档案都被提交存废讨论,例如File:Einstein brain - T.Harvey.png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File:Kim Jong-un.jpg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等
- 在存废讨论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多次无故移除该等页面中的提删模板,经多次提醒警告后仍然继续(该等留言都被该用户移除,即表示该用户并非不知情或不知规则)
- 发现人: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4年9月20日 (六) 06:16 (UTC)
- 处理: 封禁三日。--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9:57 (UTC)
Ryanyik200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使徒行者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加入明显和该条目(电视节目)无关,不符事实,带有色情隐喻的字眼。
- 发现人:Allen Uhomist(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4:41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5:58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黑马 (歌曲)中的修订版本32565831,于2014年9月5日 (五) 17:51编辑,已警告
- 黑马 (歌曲)中的修订版本32565841,于2014年9月5日 (五) 17:54编辑,已警告
- 黑马 (歌曲)中的修订版本32565874,于2014年9月5日 (五) 18:03编辑,已警告
- 黑马 (歌曲)中的修订版本32565831,于2014年9月5日 (五) 17:51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黑马 (歌曲)中的修订版本32565841,于2014年9月5日 (五) 17:54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2日 (一) 20:26 (UTC)
- 处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2014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的修订版本32568055,于2014年9月6日 (六) 01:59编辑,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的修订版本32568101,于2014年9月6日 (六) 02:05编辑,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的修订版本32568055,于2014年9月6日 (六) 01:59编辑,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的修订版本32568101,于2014年9月6日 (六) 02:05编辑,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台风季中的修订版本32568463,于2014年9月6日 (六) 02:43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2日 (一) 21:53 (UTC)
- 处理:
James85898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订版本32570507,于2014年9月6日 (六) 06:02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订版本32570507,于2014年9月6日 (六) 06:02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订版本32570561,于2014年9月6日 (六) 06:08编辑,已警告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订版本32570561,于2014年9月6日 (六) 06:08编辑,已警告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订版本32570631,于2014年9月6日 (六) 06:17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00:06 (UTC)
- 处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斩!赤红之瞳中的修订版本32573748,于2014年9月6日 (六) 12:03编辑,已警告
- 斩!赤红之瞳中的修订版本32573964,于2014年9月6日 (六) 12:27编辑,已警告
- 斩!赤红之瞳中的修订版本32573994,于2014年9月6日 (六) 12:31编辑,已警告
- 斩!赤红之瞳中的修订版本32574021,于2014年9月6日 (六) 12:35编辑,已警告
- 斩!赤红之瞳中的修订版本32574045,于2014年9月6日 (六) 12:37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3日 (二) 08:22 (UTC)
- 处理:
Qwe87687687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那不是广告,那是根据权威媒体报道善意介绍右佐匹克隆有益健康睡眠的作用
220.13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此网段ip长期扰乱。例子包括:针对单一用户滥挂模版[30][31][32](与用户:Jessechi疑似WP:COI)滥提报[33][34]。繁简破坏[35]疑似滥用傀儡或代理服务器,见这个交叉编辑。([36][37])建议封禁整个网段。
- 发现人: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4:29 (UTC)
- 处理:
Macro_System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用户页及条目页面广告,为宣传用户
- 发现人:南瓜(留言 | 贡献) 2014年9月23日 (二) 15:35 (UTC)
- 处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订版本32584778,于2014年9月7日 (日) 12:34编辑,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订版本32584788,于2014年9月7日 (日) 12:35编辑,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订版本32584793,于2014年9月7日 (日) 12:36编辑,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订版本32584800,于2014年9月7日 (日) 12:37编辑,已警告
- 牡丹 (消歧义)中的修订版本32584833,于2014年9月7日 (日) 12:40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7:05 (UTC)
- 处理:Liangent-bot怎么最近都在提报近20天前的可疑编辑 @Liangent--Kegns(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7:25 (UTC)
- 多个条目破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可见该用户的贡献记录,于大量条目进行原创研究和加入无来源佐证内容。原本在下警告了之,但后来查询其编辑记录发现受影响条目数量很多,而之前已经有用户警告过,因而举报。
- 发现人:维基纠错员(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04:38 (UTC)
- 处理: 将关注此用户。--Kuailong™ 2014年9月24日 (三) 05:42 (UTC)
- Windows 9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该条目中以修正笔误为由,在该条目上毁损性编辑
- 发现人: 9shi 2014年9月25日 (四) 15:23 (UTC)
- 处理:
- 人身攻击 [38]
- 发现人: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16:16 (UTC)
- 处理:
- 并无针对特定人士,而是做出特定行为的用户账号,按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要求用户账号自清或宣告,避免违反使用条款。本人已不是第一次要求他人注意COI在此被告状,先前从未因此而遭封禁,现在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也已明文白底黑字,请旁观者自律。--❦‽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6:24 (UTC)
- 仅散发广告之用户
- 发现人: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26日 (五) 12:57 (UTC)
- 处理:
- 大雄的秘密道具博物馆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删改条目内容
- 发现人: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9月26日 (五) 14:54 (UTC)
- 处理:
7MBDN193TC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襄阳少儿舞蹈欣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WP:VOA
- 发现人: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4年9月26日 (五) 18:06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Kuail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9:29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 人身攻击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发现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处理: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 人身攻击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发现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处理: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第二局所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微互动为绕开封禁而使用IP继续破坏, 一望而知。
- 发现人: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4年9月27日 (六) 02:08 (UTC)
- 处理:
Patrickcjq(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腾飞Ascendas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M58477804一望而知的傀儡,与同用户傀儡User:Patchenjiaqi创建相同广告条目。
- 发现人:思域无疆大道 事体 机器 2014年9月27日 (六) 13:51 (UTC)
- 处理:永久封禁。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18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Leon119 不愿意接受讨论,而且在24小时内四次将大量个人研究和个人观点写入有关维基页面并且删除大量有效参考资料。
- 发现人: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16:04 (UTC)
- 处理:
如果“……完全是两码事”这句“原参考资料内的个人色彩强烈的语句”会令阁下反感的话,那么阁下为什么会认为把‘把汉族塑造成杂种民族’‘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篡改’‘更可笑的是’这种个人研究和个人见解写入维基是没问题的呢,而且我根本没有说过那些“个人研究和个人观点”是你首先写入的,阁下多次将有关内容重新写入,这可是事实;将大量有效资料出处删除,不论阁下是恢复至谁的编辑版本,也同样是事实。而且“人人权利平等的国家主义在以少数民族为利益的民族政策取向前遇到了巨大阻力。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的教育政策也造就了一大批把持民族政策和民族研究的少数民族学者和官员。”这些话根本就不是本人写的,阁下似乎有点不在状态。我认为阁下在贼喊抓贼,搞双重标准。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16:22 (UTC)
- 3RR, 封禁31小时--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7:16 (UTC)
Horacecho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中国大陆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该条目中以修正笔误为由,在该条目上留下辱骂性的字眼,并带有恐吓、威胁的字串。
- [39]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38 (UTC)
- 发现人:东东 2014年9月25日 (四) 14:42 (UTC)
- 处理: 封禁5日--Wcam(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1:20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理删除他人发言,并分别使用账户及退出登陆两种编辑方式进行编辑战逃避监察,构成非登录状态误导他人。
- 发现人: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2:08 (UTC)
- 处理: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32807278进行不实人身攻击,关于个人年纪及所属组织都是不实攻击,若管理员要实据才能判断请私信通知,若不处理,那么我只能deltalk以反破坏,不受3RR限制。若有不同意见请通知。--❦‽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59 (UTC)
- 张贴个人资料之骚扰,而就发言内容是带有年龄岐视的恶意,按维基百科:骚扰应“被立即封禁”。观察是否会选择性执法。--❦‽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2:48 (UTC)
- 发现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59 (UTC)
- 处理: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 人身攻击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发现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处理:
- 呵呵,廖汉腾你说别人收钱编辑就是“合理怀疑”,别人要你说清楚你和达赖集团的关系就是“人身攻击”?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7.136.39.213(对话|贡献)加入。
- 我不知道你说的“别人要你说清楚你和达赖集团的关系”所指为何,希望不是User:Hanteng#辟谣里面提及的以下不实人身攻击误导了你:
“作为老维基人我要告诉大家,这次维基管理员出现的问题,并不是所谓上海人和YP的斗争,这个是自2年前开始的海外势力对维基中文权限争夺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背后支持这2个YP的ID:hanteng本名:廖汉腾,参与过袭击英国和法国奥运火炬和...”
- 至于你指控的“和达赖集团的关系”,我也已User:Hanteng#辟谣中说明,那是不实的匿名指控。连新浪微博都言论审查删除了,难到中国政府真的认为我有“和达赖集团的关系”,还去删除这些指控?
事实是,本人从未参加过所指控的多项活动(也对实际参加的人没有特定看法),而事件发生当时本人并不在欧洲,而该事件发生后本人反而有参加由中国学生在牛津大学所组织并举办的相关议题非正式的讨论会,和出席的中国及国际学生交换过意见。在此澄清并辟谣。
- 我也在mailing list 说了:
再重申一次,事实是本人从未
- (1)用他们的话:“背后支持这2个YP(管理员)”不太清楚是指谁,但大家也应该知道我在中文维基没那么大的力量去背后支持管理员
- (2)“参与过袭击英国和法国奥运火炬”
- (3)做“达赖喇嘛访问英国的志愿者”
我倒是做过牛津博物馆的志愿者,星期六日帮博物馆办亲子活动。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48 (UTC)
-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记录处理此案的管理员有参与此相关讨论串Special:diff/32789937及
Special:diff/32789230Special:diff/32789932。--❦‽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56 (UTC)- @Hanteng,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双重身份。WP:ADMIN,fyi。另外,您的第二个diff肯定是给错了,要不要再看一遍?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2 (UTC)
- 所以hanteng的意思是,管理员连讨论都不让参加咯?(笑) --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8 (UTC)
- @Bluedeck:感谢提醒,连结已修。
- @Kuailong: 的确用Bluedeck的话“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双重身份”,而Kuailong快龙以编辑身份参与讨论是事实,而事后又对该讨论串中有明显人身攻击的行为做出“拒绝处理”就是没避嫌,快龙“不应该处理”此案。见时间码:
- 1.参与讨论(→请求飞贼燕子与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为中国政府进行有偿编辑”) 2014年9月26日 (五) 13:51
- 2.VIP 拒绝--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 在此额外警告管理员Kuailong快龙,在这页面处理的是封禁权(合法暴力)的实行,对权力的行使放尊重一点,请你要笑在讨论区尽量大笑,在这里行政处理页面好自为之,否则你爽你爽的,硬伤的是管理员这个权力位置。你这次在这页面的行为(指(笑))就是权力的傲慢,不是管理员该有的行为。你失去其他编辑对你的尊重是一回事,但你要让其他编辑对管理员这个权力位置失去可以尊重的理由,那是不可欲的也不对的。--❦‽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6:08 (UTC)
- @Hanteng,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双重身份。WP:ADMIN,fyi。另外,您的第二个diff肯定是给错了,要不要再看一遍?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2 (UTC)
- 记录处理此案的管理员有参与此相关讨论串Special:diff/32789937及
- 虽然说过很多次了,仍推荐您先阅读WP:ADMIN#避嫌。正如您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的,参与讨论和VIP拒绝是两件事。这跟封禁避嫌(不得仅因此编辑与自己意见不统一而封禁)又是两回事,请您理解方针。如果仍有这方面疑问,请往客栈或本人讨论页提问,我将详细解答。
- 在此额外回复hanteng,评判一名管理员是否尊重其手中权利,请着眼于行为。对(笑)的解读,由于我所知的流行文化原因,并非傲慢的表现。如果您认为这可能涉及管理员态度问题,我想请您尽量在善意推定的前提下进行沟通。如果因为文化方面的差异而对您造成了误会,希望您现在能够理解。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07:00 (UTC)
- 这是同一事,117.136.39.213 IP用户在该讨论页/串有留言。我用阿拉拍数字标明的是时间顺序,请查照,(1)是否117.136.39.213及快龙参与同一个讨论串 及 (2)此案实质内容是否出现在该讨论串。--❦‽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09 (UTC)
- (笑)的解读,暂且听信你或有文化误解而非是快龙存有主观犯意,但经本人在此严正抗议后,若快龙或其他管理员在此页面再展示特定文化的幽默的话,则是权利傲慢(我要在这里笑给你看,你不爽又不能拿我怎么样)。简言之,勿在此页再犯。--❦‽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14 (UTC)
- @Bluedeck:你去睬他干嘛……让他一个人发神经去好了,你越睬他他越来劲,这叫做“人来疯”(人类的一种偶发性非病态心理问题,往往易发于高智低能人群)。还有,曾经应该有人建议过您,不要去和某人发生瓜葛。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09:22 (UTC)
- @Bluedeck:合理怀疑IP用户117.136.39.220和213是同一人,而你自己看上面很早的213留言,是否用笑 一句结尾。在这里旁观者会不会认为是快龙和做出人身攻击的IP用户“同笑”(先善意推定非同谋)。IP 213 220在此的先后发言反而证明了我对快龙在此多余一笑的疑虑,快龙大可暗爽在心里,但这理做出不处理的决定后再笑,则是非常不当。--❦‽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46 (UTC)
- 笑尿,廖汉腾除了“合理怀疑”就没别的招数了?反正,无论我廖汉腾怎么重伤别人,都是“合理怀疑”,别人只要质疑我达赖集团志愿者廖汉腾任何东西,都是“人身攻击”或者“中共花钱派来的”,哎……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0:23 (UTC)
- hanteng阁下,不知道我说到几时您才愿意浏览一下admin方针,什么处理适当什么处理失当是有标准的。此外关于笑的解读,我虽然能理解您遇到未见过的用法时需要适应,但一个没有广泛争议的用法在我向您解释之后仍将其相关行为以“再犯”“暗爽”“非常不当”“权力傲慢”描述,并禁止他人继续使用这个词,我想您同时也需要浏览WP:善意推定了。希望您在下一个回复(如果有的话)之前确实地阅读一下这两个方针和准指引,否则我们的对话恐怕沦为用不同的语句重复相同的内容,变得没有意义了。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13: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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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百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IP用户数次无故清除条目内容,已在讨论页留言依然持续疑似破坏行为。该条目已因此被半保护过了
- 发现人:--Boc 2014年9月28日 (日) 14:22 (UTC)
- 处理:条目获保护;222.63.72.81因为最后警告后仍破坏,获得封禁一日。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15:18 (UTC)
- 人类发展指数,福建台湾省
- 持续进行细微破坏
- 发现人:薰衣草毒药※Werran 2014年9月28日 (日) 17:53 (UTC)
- 处理:这位ip只分别在次两处进行过一次编辑,暂不认为其进行了持续破坏。不过其行动仍值得监视。Bluedeck 2014年9月29日 (一) 01:00 (UTC)
- 占领中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Ds950524身为反破坏小组成员,不尊重事实,多次违反客观中立原则,不顾建议和回退,多次删除占中支持方的观点,撤销回退!次数已达3次,请管理员介入。谢谢!
- 发现人:罗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51 (UTC)
- 处理:
(!)意见<可能是在恢复原先版本中的反对意见时手滑了,把占中支持方的内容删了。以后会多注意,谢谢>--Ds950524 2014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意见那也算是我误解你那冲动的举动了~好吧,请撤销本人报告的破坏。罗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6:01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无理删除他人发言(包括在下的和AS阁下的),警告无效。并且歇斯底里地屡屡无理污蔑他人人身攻击。
- Special:diff/32814004--❦‽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9日 (一) 06:14 (UTC)
- Special:diff/32814037,此处IP用户更进一部明确违反WP:人身攻击,并波及不相干的其他用户“对别人进行恐吓”、“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而且该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亦不实。--❦‽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9日 (一) 06:25 (UTC)
- 发现人:117.136.40.176(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6:12 (UTC)
- 处理:
Jarodalie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二次对Chinuan12623人身攻击]]
- 1.举报6+第一次骂Chinuan12623 ,骂本人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但未获处份。2.6+再骂的更凶,骂说: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3.本人基于第三者建议要我与6+做自清,而6+也说:(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2014年9月12日 ) ,本人事后已答没有,但我没有要刘嘉天诛地灭或反过来骂他的诸亲友吗?6+的品格论调很诡异。再次举报人身攻击恶行。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9:34 (UTC)
- 发现人: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9:34 (UTC)
- 处理:
- 1、阁下和另一位用户很长时间以来,都在不间断地攻击和污蔑我,说我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反过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收外快,不知你无端端地发什么誓说自己没收外快,如收天诛地灭有什么意义;2、阁下不断在讨论页、at、ping烦烦我也就行了,User:cobrachen也要被你烦,真是给50几岁的黄埔人争光啊;3、只准你污蔑我,要求我以什么立誓,不允许我要求你要以什么立誓?上面已经说过,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收外快,是你一直在不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无端指责。所以我觉得,既然要立誓,立毒誓,那就越毒越好。我只不过是说,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没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么深信我有,那你亲人朋友肯定没事。--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0:07 (UTC)
- 胡扯:1.你如能找到我有说过(6+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的话,那我向你道歉,如没有,你诬蔑我应道歉。反倒是6+影射我赚外快(: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7)。2."天诛地灭"这词是6+创出,还在后面追加说:(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2014年9月12日 ) ,故我要他兑现自己创的此"天诛地灭"誓词,而我也在E君与社群见证下率身自清,反倒6+龟缩了,让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3.6+再强调我50几岁的黄埔人也无妨,黄埔人重"诚信",我履次到他6+讨论页留言,就是要他兑现承诺,有何不对?4.在QQ群里,七海花音回你说对誓是人身攻击,自誓是对自己负责,你干麻牵骂无关之人;而七海花音不是也回你"你不是有偿编辑吗?"这有意思了。5.如尔后发现6+有违自己的誓词,甚而公然说谎,我会要6+退出维基,莫让谎言谎人污染维基。6.6+骂人是累犯,请速惩处。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25 (UTC)
- 阁下公然说谎的本事的确让人忘尘莫及,首先是你于协调世界时2014年9月10日3点51分提出这样的质问: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然后我不过引用你的话,“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这样的话”,我下面已经明确讲,我没有觉得任何人,在维基百科写任何一个条目就是会有经济利益,也没有觉得任何管理员又会有什么经济利益,你自己反复加粗“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有或没有?”说什么“就此,我不评论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请他摸心自问有或没有?会以魁儡造票来获取推优特的人,你跟我说他不利用优良特色条目换取名声,很难让人信服,而我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他还未覆,烦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赚取外快,那我更无语了!”你从头到尾没有列出任何的证据,反过来,我并没有说过自己觉得有任何人在维基赚外快,你这样自誓又有什么意义。我同时鄙视那些要把自己在维基写条目当成功德来讲的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写,一样的没有收入,有什么了不起。你这样毫无证据的指责就是诽谤!--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10 (UTC)
- 我是问你有或没有写维基来赚外快?就同QQ群里,七海花音回你说"你不是有偿编辑吗?是提问句,非(6+有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肯定句;而我已自清,但你在后面自追加说:(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2014年9月12日 )后 ,却一直不自誓,再重申,你如说谎而背地里是有偿编辑,请自退维基(我亦同),请管理员注意,讨论再如何激烈,骂人就是不对,6+骂人事证明确,应封处。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45 (UTC)
- 阁下公然说谎的本事的确让人忘尘莫及,首先是你于协调世界时2014年9月10日3点51分提出这样的质问: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然后我不过引用你的话,“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这样的话”,我下面已经明确讲,我没有觉得任何人,在维基百科写任何一个条目就是会有经济利益,也没有觉得任何管理员又会有什么经济利益,你自己反复加粗“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有或没有?”说什么“就此,我不评论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请他摸心自问有或没有?会以魁儡造票来获取推优特的人,你跟我说他不利用优良特色条目换取名声,很难让人信服,而我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他还未覆,烦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赚取外快,那我更无语了!”你从头到尾没有列出任何的证据,反过来,我并没有说过自己觉得有任何人在维基赚外快,你这样自誓又有什么意义。我同时鄙视那些要把自己在维基写条目当成功德来讲的人,大家都是一样的写,一样的没有收入,有什么了不起。你这样毫无证据的指责就是诽谤!--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10 (UTC)
- 胡扯:1.你如能找到我有说过(6+通过编辑维基收取外快)的话,那我向你道歉,如没有,你诬蔑我应道歉。反倒是6+影射我赚外快(: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7)。2."天诛地灭"这词是6+创出,还在后面追加说:(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2014年9月12日 ) ,故我要他兑现自己创的此"天诛地灭"誓词,而我也在E君与社群见证下率身自清,反倒6+龟缩了,让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3.6+再强调我50几岁的黄埔人也无妨,黄埔人重"诚信",我履次到他6+讨论页留言,就是要他兑现承诺,有何不对?4.在QQ群里,七海花音回你说对誓是人身攻击,自誓是对自己负责,你干麻牵骂无关之人;而七海花音不是也回你"你不是有偿编辑吗?"这有意思了。5.如尔后发现6+有违自己的誓词,甚而公然说谎,我会要6+退出维基,莫让谎言谎人污染维基。6.6+骂人是累犯,请速惩处。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25 (UTC)
- 向其他人表示很抱歉,在这个页面回了几次话,我应该去做更有价值的事。如果有兴趣了解的,请自行查看相关页面,这其中还涉及其他一些用户的讨论页,就可以了解来龙去脉,也不需要在这里再来说什么谁对谁错了。封建时代的律令说,污蔑他人XX罪的,以XX罪论处,可惜。上面提及QQ群的聊天记录,有兴趣的,也可以联系这个QQ群的用户,看完前言后语,看看到底说的是什么,是不是就是像谁说的那样。我因为3RR被封禁过,管理员不过按规则办事。我只是觉得自己发了个誓,如果自己有如何就怎样,如果没有,那么污蔑我的人就要怎样而已,如果违反了规则,我认账,不会像有些人那样被封就一定是管理员滥权,然后想方设法处心积虑地等他人出什么问题再跳出来说当年我就是让这样的人陷害了的。可惜,小乌还是心灰意冷离开了。--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4:00 (UTC)
- 就是!乌拉冲在一线,把反对我们的人都干得差不多了,我们必须为他正名!223.104.1.52(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5:25 (UTC)
- 真是奇闻!Jarodalien二次被举报人身攻击,连上次优良条目候选[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都未受任何处份?Chinuan12623在6+讨论页要他兑现承诺自清,而6+连带骂人,此骂人的没事,C君举报反被Jimmy Xu封禁扰乱?Jimmy Xu可以这样乱搞吗?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01:3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IS〈Infinite Stratos〉中的Special:diff/32634140/326401964,于2014年9月13日 (六) 05:55编辑,Special:diff/32617642/328224324
- 现代九频道中的Special:diff/31212298/326509734,于2014年9月14日 (日) 04:23编辑,Special:diff/32822432/328261834
- 现代九频道中的Special:diff/32650973/326510034,于2014年9月14日 (日) 04:27编辑,Special:diff/32826183/328261984
- 泰国第5电视台中的Special:diff/32651070/326510934,于2014年9月14日 (日) 04:37编辑,Special:diff/32826198/328262354
- 泰国第5电视台中的Special:diff/32651093/326511074,于2014年9月14日 (日) 04:40编辑,Special:diff/32826235/328262544
- 发现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1:38 (UTC)
- 处理:
- 香港警务处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编辑战
- 发现人:114.81.255.37(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5:34 (UTC)
- 处理:未过3RR,最后一次用户已自行撤销。--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6:38 (UTC)
- [[埃及、台湾]]
- 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Formuse(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23:09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2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