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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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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必删?

最近见很多有条目的youtube连结遭删除,请问连结犯了什么方针?—Iflwlou [ M {  2008年4月2日 (三) 15:04 (UTC)

虽然我也不大同意这理念,但...唉...还是要接受吧。下方的折叠对话框引用了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11月,其中“国学大师”即本人。WeltanschauungHoi1nap9bak8tsyn1 2008年4月2日 (三) 21:42 (UTC)
说到底,即无任何方针支持吧。—Iflwlou [ M {  2008年4月3日 (四) 14:59 (UTC)
Wikipedia:外部链接#文件媒体,但未是正式方针。最近侵权的youtube连结大部分都是我删的,但并非逢youtube必删,官方上载或和条目有直接关系的连结也有留下。—Eky- 2008年4月3日 (四) 15:49 (UTC)
阁下如何分辨是否侵权?—Iflwlou [ M {  2008年4月3日 (四) 16:23 (UTC)
官方上载(如[1])或网友自行制作/拍摄(如巴士阿叔)以外的一般都是侵权。—Eky- 2008年4月4日 (五) 06:24 (UTC)
有些youtube连结内容为年代久远的新闻纪录片,既无可能再有自由影像版本又不可能重拍,可否因合理使用而保留呢?相片图像都有合理使用因由而获得保留,为何影像连结就没有合理使用呢?—cychk (留言) 2008年4月4日 (五) 06:37 (UTC)
请先想想‘年代久远’是否有久远到著作权失效的程度?根据摄影机之类动态影像记录设备的发展历程,今日要找到版权已经失效的新闻纪录片,似乎可能性不高……—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4日 (五) 14:18 (UTC)
我想,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使用问题,首先,youtube非维基,其二,维基有权管制维基以外的版权状况吗,单单连结会使维基侵犯版权吗?其三,如何获知它是不是官方上载或网友自行制作/拍摄?其四,无任何自由影像版本的影片,必须引用时,或本身是介绍那片子时,连结也不可?其五,“今日要找到版权已经失效的新闻纪录片,似乎可能性不高”只是假设一种,“可能性不高”未必不可能,如有又怎办?—Iflwlou [ M {  2008年4月4日 (五) 14:23 (UTC)
避免加入侵权连结是英文版和日文版的方针(en:Wikipedia:External linksja:Wikipedia:外部リンクの选び方,其他版本不清楚)。
一般上在影片简介中也会写明是否官方上载或自行制作、拍摄,特别是官方上载,而且不认为条目要介绍该片时需要加上侵权的影片连结,以正当途径观看该片的方法有很多,没必要用一个可能犯法的连结向读者解释条目。—Eky- 2008年4月6日 (日) 11:45 (UTC)
始终Wikipedia:外部链接#文件媒体于中文维基里还未是正式方针,而且当中亦有指但本页指引容忍部分罕见的连结,并未全面取缔。再者有一些新闻影片相信从正常途径再次观看相当困难,如六四事件当时的电视新闻片段,相信已无法从正常途径观看。止于电视戏集或电视节目的侵权连结,我绝对支持移除—cychk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15:00 (UTC)

顺带一提,现时中文维基有大约1500个youtube连结:[2](这特殊页面是以连结数而不是条目数计算),前几天则是约2000。—Eky- 2008年4月6日 (日) 11:45 (UTC)

相信youtube连结减少,是阁下和与您同意见的编者努力成果。不过我也有我意见,中文归中文,英文归英文,日文归日文,英文维基日文维基怎样,不关中文维基事,正如中文维基的事,跟英文维基日文维基无关。“一般上在影片简介中也会写明是否官方上载或自行制作、拍摄,特别是官方上载”,曾看过一段报导,一名看不过侵犯版权短片充斥youtube的少年,冒名官方公司去信要youtube删除侵犯版权短片,youtube删除之,结果真的官方公司看到youtube删除短片,质问youtube为什么删除,这些是公司咐吩上载的云云。以上的,我只想表示官方公司真的会否写明“官方上载或自行制作、拍摄,特别是官方上载”,有多一般?您怎知道?“以正当途径观看该片的方法有很多”,去youtube看很正当,全球最大提供短片网站之一,“可能犯法的连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证实侵权才说(岳飞死于莫须有),“有很多途径”又有几多?您怎知道?—Iflwlou [ M {  2008年4月6日 (日) 16:07 (UTC)
请先看看这则旧新闻,每天上载至youtube的影片数目高达一亿,当中含大量的侵权片段,您认为有可能一个一个去慢慢的查吗?youtube说很困难。幸好维基百科每天增加侵权连结不是像上述那般离谱,查证不是问题。影片说明、上载者页面的介绍,甚至影片的来源连结也可以作为辨认因素。又看到您能说走去youtube看侵权影片很正当,相信您的版权意识薄弱。如果您辛苦制作一部作品推出市场,却被人非法上载供人任意免费观看,自己收不到一分一毫,您会有甚么感受?再反转身分,如果您是观众,会选择寻找侵权影片还是好好的付钱购买?可能您会“很正当”般上youtube观看,但有一天官司告上身,您又会怎样选择?再请看另一则旧新闻,2007年youtube曾经因被用户上载侵权影片被告上法庭,控方要求赔偿十亿美元,您想维基百科步后尘吗?你想看到世界知名的维基百科被骂是个引人犯法的地方吗?—Eky- 2008年4月7日 (一) 18:19 (UTC)
对,就是一个一个去慢慢的查,不用人手查,侵权短片会自动消失?维基不也是用一个一个去查的方法找到侵权吗?难道用莫须有的罪名,查也不查把疑似侵权条目和连结删死?若阁下把它证实侵权,我也无怨无悔。youtube说很困难,但是他说不可能吗,他那里不是有举报侵权,正如维基一样,有侵权删除页,正如这报道,版权持有人自已先查检,才够敢大大声声叫被侵权,叫逐一删除,如果阁下没有查证它是不是侵权,就断定它是侵权,很抱歉这样难听的说,这样做和秦桧之流无异。另一点,若说版权意识薄弱,想怕阁下是其中之一,可见“上载”一词没有,某用户上载侵权影片到youtube,是上载的人侵权,不是浏览的人侵权,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北韩和老大哥看著你的国家除外)把浏览的人视作侵权犯,如有提供证明,何况连是否侵权也不加查证,妄视连结作侵权,这样实为异想天开,挢枉过正了。“你想看到世界知名的维基百科被骂是个引人犯法的地方吗?”不想,我也不想维基百科变成强加莫须有罪名之地。—Iflwlou [ M {  2008年4月8日 (二) 16:40 (UTC)
作为参考来源的传统媒介亦有可能作出侵权行为又应如何取舍呢?照Eky所言又应否删除有关的连结?—cychk (留言) 2008年4月8日 (二) 18:43 (UTC)
假若该传统媒介的文章是侵权,条目列出的参考来源应是原出处。—Eky- 2008年4月9日 (三) 03:12 (UTC)
若是片商之类的内容提供者(如前文列的角川动画),应该是会和YouTube签约,以共同行销的方式把预告片之类的放上YouTube。另外前阵子在某网站看到说日本有业者在研究影片比对技术以使用电脑自动抓出非法上传到YouTube的动画,该技术还用《凉宫春日》的片尾曲做为测试。—Ellery (留言) 2008年4月18日 (五) 17:27 (UTC)

电视剧内容里,大家觉得可以放各集内容吗?(当然这里指的,并非从其他网站抄过来的内容)-Cheese〈talk〉 2007年11月21日 (三) 02:49 (UTC)

英文版做得多系统!而且又有收视、所讨论的文化问题等……—Whhalbert 感谢各位支持 2007年11月21日 (三) 02:54 (UTC)
是不是应该按照电视剧的播放进度更新内容?不过有时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星马各地并非同时播放,这倒成问题了。P.S.应该可以放上该集的 youtube 连结。大家可多给意见喔。—国学大师 2007年11月21日 (三) 03:03 (UTC)
建 议最好不要这样思考问题,别忘了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电视剧资料库。英文版之所以会有细到ㄧ季ㄧ条的程度(ㄧ集一条的似乎还没意到过),但至少那是因为影 集母条目本身的内容已经丰富到放不下的程度,所以才细分为更多的子条目(类似的状况还有歌手/乐团条目细化到ㄧ张专辑ㄧ条目)。中文版往往都是颠倒过来, 母条目没内容(或根本不存在),过份细节的内容却收录ㄧ堆,完全失去百科全书先是全盘综观之后,再进ㄧ步解释细节的基本功能,实在是很本末倒置!—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1日 (三) 07:52 (UTC)
没有母条!?那么这建议还是搁置好了.... =.=' 想不到中文维基会是这样子。我们还是先弄好母条好了。其他更细致的可以迟点再想。—国学大师 2007年11月21日 (三) 08:48 (UTC)
英文维基的Star Trek便是一集一条,中文维基目前为止好像也只有Star TrekVoyager细化到了每集一条的情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7年11月21日 (三) 10:07 (UTC)
斗牛,要不要这条目,之前有人写了第一集的内容,开始只是短短几行,我觉得可以接受,怎知现在越加越长,占了整个条目的一半有多,现在只是第一集就这样,很难想像之后会怎样。我又怕一旦一个条目做了开始,其他的都跟著这样做。泅水大象说得对,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电视剧资料库。—Cheese〈talk〉 2007年11月22日 (四) 03:04 (UTC)
还不够这个厉害。回国学大师,加youtube连结一般上会被回退。—Eky- 2007年11月22日 (四) 03:59 (UTC)
现在连在英文那边对分集条目是不是违反知名度原则也还有争议呢,这种老虎屁股还是别碰的好。--Samuel Curtis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05:05 (UTC)
本来这种流行事物的条目就是容易流于ヲタク化,但从好的一面来说,这类条目也只有其fans才有动力和毅力来完成。像斗牛,要不要这条目,如果这种Power能持续到最后,那我也佩服了。总之暂时静观其变,视其完成度如何。--百楽兎 2007年11月22日 (四) 06:11 (UTC)
不如先考虑这些条目是否符合维基百科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方针吧。--18164 (留言) 2007年11月22日 (四) 06:13 (UTC)
为何加 youtube 连结不行呢?当作是外部链接罢了嘛。没有侵犯版权呀。国学大师 2007年11月22日 (四) 08:24 (UTC)
维基百科不鼓励(或说是倾向禁止)加入版权有疑虑的网址之外连结。上传到youtube网站上的许多(或根本是大部分)影片都是没有合法授权的,因此会被列到不欢迎名单之内。—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2日 (四) 17:38 (UTC)
不是吧,我汗了。直接连向该 video 在 youtube 的连结是倾向禁止,那么在“外部链接”附上该 video 在 youtube 的搜寻关键字又行不行?(youtube 首页不算得上加入版权有疑虑的连结吧) User:S19991002国学大师 2007年11月24日 (六) 02:39 (UTC)
与 其问能不能这样做,不如问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少了这个连结,读者就会看不懂条目内容在介绍的主题是什么吗?(如果答案是‘是’,表示这条目写得 不够好)难道不靠这连结,有兴趣想要看看实际影片内容的读者,不会自己去google或youtube找吗?对于版权的尊重是必要之恶,纵使有时会稍稍影 响到便利性,还是不能破例的,在youtube首页上的关键字连结纵使本身不是侵权的连结,但是它连往的目的档案仍然是侵权档案,这样做的意义跟直接加侵 权连结有啥不同?只是拐个弯想要规避规则而已,不是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4日 (六) 04:25 (UTC)
嗯。那么我们总不能乱说该用户上载的档案是侵权的吧。况且 youtube 自家也说会删除侵权档,维基百科这样做岂不明著向 youtube 投不信任票?你说:难道不靠这连结,有兴趣想要看...的读者,不会自己去google...找吗?这样说“外部链接”一项也不用写了。读者自己搜寻就行嘛。纽约市这条目又何必附上纽约市政府的连结,在yahoo/google打“纽约市政府”第一个结果就是了。还有,你可能误解我“在外部链接附上该 video 在 youtube 的搜寻关键字”的意思。我意思是如该影片的标题是“维基百科绝对不接受任何侵权内容”,那么可以在外部链接附上以下内容:
影片在 Youtube 的关键字:维基、不接受、侵权
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4日 (六) 12:43 (UTC)
除 了作者自己拍摄后上传的影片之外,Youtube上面有多少影片是有合法授权的?(难道那些电视影集或电影的clip,单曲的MV,都是有合法授权的?) 我认为您的想法一直无法跳出‘能不能这样做’的圈圈,而没有思考到更深入一层的境界,那就是维基百科鼓励的是著作权的合法授权与分享,因此如果在维基百科 上放上一段侵权影片的外连结,哪怕是用间接的连结方式(例如上面提到的,只放搜寻关键字而不放连结本身),也是在讽刺维基百科当初最引以为傲、且奉为圭臬 的版权政策。上面举的例子中,纽约市政府的官方网站里面是纽约市政府自己拥有合法版权的资料,因此直接连结完全没问题,拿Youtube上那些由第三者 (非版权所有者)所上传的档案来跟某个城市的官方网站相提并论,是犯了错误类比的逻辑瑕疵。相反的,我倒觉得您的主张有点像是前一阵子在台湾演艺圈发生、 艺人Makiyo在观看碧昂丝的 演唱会时私下用手机将演唱实况录下,事后还放到个人网站上,结果被媒体揭露、人人喊打的情况——毕竟唱片业长期以来一直在对抗盗版猖獗的情况,结果自己人 竟然犯了这种不尊重版权的作为,非常丢脸。同样的,维基百科长期以来一直在抨击其他的类似百科网站直接复制维基的内容却没有使用相同方式开放版权、不尊重 版权的作法,因此纵使使用规避的方式可以不担心侵权问题,基于对版权的尊重,我们也应该避免让维基与版权来路不明的资料发生关连,这也算是创作者自身的一 种操守道德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5日 (日) 06:24 (UTC)
你说:纽约市政府的官方网站里面是纽约市政府自己拥有合法版权的资料,因此直接连结完全没问题,拿Youtube上那些由第三者(非版权所有者)所上传的档案来跟某个城市的官方网站相提并论,是犯了错误类比的逻辑瑕疵。是你再次不理解我的意思。我并非论述“外部链接与版权谁属”的关系,而是针对你这句话难道不靠这连结,有兴趣想要看看实际影片内容的读者,不会自己去google或youtube找吗?作出论述。你这样说即是指出“读者会自行在搜寻器找连结,所以外部链接都是无用的”,所以我才不同意。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5日 (日) 06:50 (UTC)
您 这根本是只看到末节的小地方,却忘了关键的根本!注意我先前的发言曾提到‘对于版权的尊重是必要之恶,纵使有时会稍稍影响到便利性,还是不能破例的’,因 此,我并没有全盘否定外部链接的便利性(因此那句‘所以外部链接都是无用的’是您自己妄加的推理或错误理解,并不是我的意思)。我只是说,在尊重版权的重 要性排在第一的前提下,有时有些便利必须被牺牲、让读者自己去google或youtube搜寻也是没办法的事。我并没有无法理解您的意思,只是,我认为 您关注的焦点根本是较不重要的琐事,对于版权的尊重这种关乎维基百科立足基础的关键,您却不是很重视或是不很理解,所以我才想把话题一直往这头拉。这样您 能了解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5日 (日) 07:25 (UTC)
那么回到问题根本。你说:除了作者自己拍摄后上传的影片之外,Youtube上面有多少影片是有合法授权的?就如我想加一位歌手唱歌的youtube 连结,我会连向该歌手开 show 的影片。开 show 的影片都是歌迷自行拍的吧?又例如亚洲电视在 YOUTUBE 开了一个官方帐户 (hkatv),专门上载电视台的节目到 YOUTUBE。那么介绍那些节目时连向该台的连结又如何?我举此例子是想说明维基百科总不能一刀切,假定在外部链接连向 YOUTUBE 连结都是侵权。
请 注意看我上面举Makiyo为例的事件,几乎所有的演唱会都是禁止录音录影的,因此纵使是歌迷自行拍摄的影片,因为是在禁止拍摄的场合所拍下的,因此并不 会因为作者是上传者本人而就地合法,看来您跟Makiyo一样,对于著作权的概念还有待加强。我并没有一竿子断言Youtube上的影片都没有合法授权, 但是请摸著良心讲,其中有合法授权的占了多少比例?未经授权而复制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就是因为合法比例者占太少数,所以维基百科对于Youtube这种网 站的外连结政策,是宁可错杀也不能让有问题的连结偷渡成功。某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不得以的作法,如果上传Youtube网站的资料都能经过跟维基百科一样 的版权审核,相信我们就不用在这里讨论这些、这么伤脑筋了!(话说回来,假如是可以合法授权或甚至已经开放到PD或GFDL领域的影片作品,根本可以上传 到WikiCommons直接引用,干嘛要靠Youtube?)—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5日 (日) 14:50 (UTC)
再回到基本的问题:附上版权有疑虑(或者直称为侵权)连结,维基百科就是侵权了吗?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6日 (一) 13:29 (UTC)
百度因为炼结侵权MP3才刚给罚了款(我所知道的如是--即使不是,亦肯定是给人告了)。难道维基百科可以自外?--Samuel Curtis (留言) 2007年11月26日 (一) 13:48 (UTC)
等一等。百度和我们的情况不同,不能相提并论。一,百度提供的是下载 links;二,百度特设一个专页用来放置那些 links;三,它提供搜寻功能让用户轻易找到 links;四,百度的目的就是很简单---让用户下载那些歌。这些我们都不是。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7日 (二) 12:33 (UTC)
再回到更基本的问题:我们到底只是怕被罚想规避侵权问题?还是衷心地想维护版权、支持自由版权的共享理念?—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6日 (一) 13:49 (UTC)
我们的目的应是尽可能以不侵权的方法,让读者知得更多,了解得更深。亦想问:假如维基百科外部链接连去 A 网, A 网又有一个连结连去 B 网,但 B 网有内容是侵权的。好了,那维基百科会被拖下水吗?—User:S19991002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7日 (二) 12:33 (UTC)
看 来您还是一直在‘这样做会不会侵权’、‘这样做会不会害维基百科被罚’这种表面的问题上徘徊,却未能深思更深入一层的意义,让读者知道得更多并不一定要透 过一个有侵权疑虑的连结来做到。如果维基百科竟然要靠这种方法才能发挥想要的作用,其实也是个蛮可悲的情况,与其花心思争论这些,不如想想如何透过深入浅 出的文字介绍,来达到同样的功能吧!(别忘了这毕竟是百科全书,不是网路连结集)—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7日 (二) 13:27 (UTC)
与其不断强调某歌手的歌喉有多好,不如附上一个他唱歌的连结,不是更好吗?当然读者可以自己找,但维基百科这样做可节省他的时间。不过行了这个方便后,可能会惹来侵权。所以我才追问这样做会不会害维基百科被罚。如果这样做是 ok 的,那么为何不做?国学大师2007年11月27日 (二) 13:47 (UTC)
为 什么要让人了解一个歌手的作品好坏,一定要靠网路上一个来路不明极有可能侵权的连结?难道不能提供该歌手的唱片名称、歌曲资料与相关的得奖、销售记录等, 让有兴趣的读者自己去买唱片来听,或是去有合法授权的音乐网站(例如iShop、KKBox等)下载?纵使是下载试听好了,像是Amazon.com那类 的网站上也有提供歌曲片段试听(虽然通常只有几十秒),是完全符合授权合法的,为何不多利用?说穿了您根本缺乏尊重著作权的素养,所以从头到尾只有一直在 思考要怎样回避规则避免被罚,却不是认真思索有什么方式可以找到合法资源来利用,或是鼓励读者去使用合法著作品,这就是我说的‘根本问题’,建议您真的应 该要多想想,而不是只是想找法律漏洞钻而已。—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11月27日 (二) 19:16 (UTC)


另外一个问题?关于资料来源连结致报章的网上版又或者youtube影像,又会否牵涉到侵权呢?而需一刀切禁用呢?—cychk (留言) 2007年11月27日 (二) 16:51 (UTC)
重点:拍电视剧与演唱会放上youtube一定是侵权的。--Onsf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7:26 (UTC)
  • 看了前人的讨论,发现问题在于“无法\难以区分侵权影片”;虽然这些影片是外部链接,但不加管理似乎也说不过去,可反过来讲,现实上又难以评估是否真的侵权。个人建议把可疑但无法确定是否侵权的连结加上注解——可能侵权或其他警告标语。——我想,当我们无能为力做决定时,该做的事不是勉强下定论,而是将决定权保留给别人。—林雪凡 (留言) 2008年4月22日 (二) 04:00 (UTC)

参数设置→数学公式→推荐为新版浏览器使用

如题,请问这一选项实际是干甚么的?Help:参数设置里的说明实在很含糊。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0日 (日) 11:48 (UTC)

指的是建议使用IE6或Firefox 2(或更新的版本)的用户可以勾这选项。(旧版浏览器可能无法正确解析数学公式的HTML)—Ellery (留言) 2008年4月21日 (一) 06:50 (UTC)

请问Wikipedia的其它语言旁边有个星星是什么东西?

问: 美国

请看一下其它语言

മലയാളം 和Tiếng Việt 前面那个星星

还有English 和Svenska 前面那个黑方块

到底是什么? —巴哈姆特

这问题还是放在这边吧 而且这问题和片子本身关系不大,请大家看我的讨论页 有新用户就战舰资料扩充问题提出异议(相关已被回退的编辑历史也可查阅),现在我的问题是,这算不算原创研究或者不可靠来源?因为把握不准,所以只能暂时先回退到安全版本。另外 个人的IE6在显示各话标题的部分表格的时候,发现表格有点变形?(而两天前没有的 很正常)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相同情况?—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21日 (一) 15:14 (UTC)

  • 您的研究应该属于整理部分,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并不反对这种资料,相信加入应该没问题(fans向也没什么不好,资料总是越细越好,但如细节资料过多不便查找可另开子条目)。来源要注明清楚,不过贴图可能会侵权……另外Firefox 2 下表格一切正常。—林雪凡 (留言) 2008年4月22日 (二) 06:10 (UTC)

问:如何检举过大的图片?如萧敬腾宣传照占 3.5MB。

Zanhsieh (留言) 2008年4月22日 (二) 03:29 (UTC)

答,不用检举,维基没有限制图片大小。—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2日 (二) 05:02 (UTC)

不过他说的File:Choleclipone.gif这张3.5MB的萧敬腾GIF动画确实会造成页面载入时的负担。--百楽兎 2008年4月22日 (二) 05:41 (UTC)
是很慢,不过我翻看了相关方针也没有限制这个大小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2日 (二) 11:48 (UTC)

--asano (留言) 2008年4月22日 (二) 10:18 (UTC)王侠军是一个在台湾很有名的艺术家,他的年表是我自己整理的,版权绝对没有问题,这跟帮贝多芬整理年表是一样的,何来侵权呢?

Panhandle

建议译为“狭地”好吗?还是“走廊”好呢?“狭地”可能会与“地峡” (Isthmus)混淆,而走廊已经有Corridor了 (如波兰走廊)……—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4月22日 (二) 10:05 (UTC)

查过字典,译“狭长的土地”,简单点叫“狭长土地”就好,另建“狭地”重定向至“狭长土地”,再在“狭长土地”加otheruses即可。YunHuBuXi 2008年4月22日 (二) 10:15 (UTC)
我也帮助查查。--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4月23日 (三) 02:26 (UTC)
美国第51州中是有译成走廊的例子。不过我觉得照字面译为“锅柄地带”也很好,因为本来就是象形借喻的。--百楽兎 2008年4月23日 (三) 05:40 (UTC)
阿拉斯加狭地是译成狭地的例子。--百楽兎 2008年4月25日 (五) 01:03 (UTC)
商务印书馆的《地理学词典》有这个词,译成“(柄状)狭长区域”。并且注释:“只有美国使用这一说法”。绝对不能译成地峡,因为我发现这个词描述的并非地貌而是行政区划造成的犬牙交错。--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4月25日 (五) 01:08 (UTC)
就是你这句话。—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16:51 (UTC)

他叫Daniel Radcliffe,查过《英语姓名译名手册》译“拉德克利夫”,不过网上多误作“雷德克里夫”,在g.cn搜下后者多前者9倍。究竟他的译名是啥?YunHuBuXi 2008年4月22日 (二) 11:55 (UTC)

较真的应作拉德克利夫,不过很多与流行文化相关的译名都是胡来的,过份执着的话哈利·波特也要变成哈里·波特。—Quarty 2008年4月22日 (二) 12:48 (UTC)
那是出版社的官方译名嘛,没法子。但外国人的译名是有一套标准的...YunHuBuXi 2008年4月22日 (二) 13:10 (UTC)
不标准的译法通用过头了,就应该按约定俗成来处理了。(不过话说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是大陆的标准,港台音译并不遵从这一标准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3日 (三) 05:03 (UTC)
该页面用了繁简转换,zh-hans使用“丹尼尔·雷德克利弗”,但我有点怀疑。想问中国大陆最通用的是否“丹尼尔·雷德克利弗”?YunHuBuXi 2008年4月23日 (三) 13:27 (UTC)

最通用?是“拉德克利夫”,你要知道 在国内 官译版经常是没市场的(不过适合小白 因为人口基数多,所以销量和利润很不错 至于资深人士嘛...又要被人说是小圈子了),我记得CCAV都是这么译的 小说官方版,是人民文学出版社还是少年儿童出版社我没注意(完全不看这系列的东西)—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03:51 (UTC)

出版社为什么对演员的译名有权威?对小说角色译名有权威还说的过去。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21:21 (UTC)

译名标准问题

请问,军事行动的“Operation”应该怎么翻译?包括对等语系的。除了极少数约定俗称的外,既可以翻成“行动”,还可以是“作战”,还有诸如“计划”一类的。我感觉译名似乎不很统一,而且基本上比较随意。统一一下这个译名是否具有可行性?—Pagan (留言) 2008年4月23日 (三) 12:50 (UTC)

至少“行动”和“计划”不可能统一,因为是两个性质。另外,一个行动在付诸实践前,确实可以叫“计划”啊。不过有什么例子把“Operation”译为“计划”吗?那为什么不直接用“Plan”呢?另外,“作战”的说法在大陆非常罕见。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例子是《兵器知识》上的“滚雷作战”,不过该刊物同时也使用了“滚雷行动”的说法。--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4月23日 (三) 13:13 (UTC)
我觉得一般是用“行动”吧,计划主要是指plan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3日 (三) 13:41 (UTC)
我单独指的就是“Operation”的翻译。港台貌似倾向“作战”,大陆似乎倾向“行动”。很多条目都是Operation一类的源,结果一个成“作战”,一个成“行动”……还有诸如“agreement”、“treaty”、“pact”一类,“协议”、“协定”、“条约”……头痛啊。—Pagan (留言) 2008年4月23日 (三) 14:51 (UTC)
视为同义就好了。一个字有两个译法也很正常。--百楽兎 2008年4月24日 (四) 01:08 (UTC)

奖助金的申请

现在每个页面上都有一个关于奖助金申请的通知,但是既然截止日期4月21日都过了,这个模板是不是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请管理员除去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4日 (四) 04:22 (UTC)

已移除。—Ellery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07:06 (UTC)

连结至条目

问:若有一词尚未有条目,但它与另一词意思相同,要如何将该词连结到另一词的条目? —Patrick830606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12:10 (UTC)

采用语法[[BBB|AAA]]。—Isnow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12:16 (UTC)
同时在AAA重定向到BBB,这样对未来其他的用家都方便。参见:Wikipedia:重定向Help:重定向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02:59 (UTC)

星战名词的繁简转换

我最近创建了Star Wars繁简转换模板Template:StarWarsTA,将用于规范中文维基百科的星战人名及名词的中文译名;但无奈在下对大陆香港台湾的官方译名都不太熟悉,也不知道去哪里找这些资料,还恳请大家协助修改完善此模板,谢谢 —迷走SuiDreamまきますか?まきませんか? 2008年4月24日 (四) 18:31 (UTC)


首页要闻

这头条新闻 没管理员权限似乎不能修改 要求补回沪深股市因为印花税下调 大涨9.29%的新闻,昨天发现都上了BBC中文网头条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03:43 (UTC)

我的 LocalSettings.php 在那里?

问:我想自行设定条目的字体大小,于是参考Help:用户样式一文,却不明文中提及的 LocalSettings.php 在那里,希望有人指教一下。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17:36 (UTC)

不是用LocalSettings.php,而是用你自己的monobook.css来设定。--百楽兎 2008年4月27日 (日) 02:52 (UTC)
那就奇怪了,根据Help:用户样式#概述,有这么一句:
'''注意:'''在默認配置下,所有的用戶樣式代碼會被忽略。
要啟用它,先得在LocalSettings.php裡面寫這樣兩行:
$wgAllowUserJs = true;
$wgAllowUserCss = true;
是我的理解有问题?还是那段文字错误?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7:38 (UTC)

完成 已自行解决了,原来是在User:Quest for Truth/LocalSettings.php里加那两句。让我到Help:用户样式#概述那儿写清楚一点。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14:40 (UTC)

User:Quest for Truth/LocalSettings.php是无效的。--百楽兎 2008年4月28日 (一) 02:32 (UTC)
的确是这样,我发现把那两句删除了也不影响,究竟是甚么一回事?\

内容扩充

问:为什么中文版维基关于nVidia的nforce 700的资料竟然是没有?这点比英文维基做得不好!虽然受很多方面的限制,但我们可以通过手机Opera来浏览资讯。希望中文维基尽量更新快点,尤其是电脑方面! -Lam2888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8:20 (UTC)lam2888

与其命令别人做,不如自己动手帮忙做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27日 (日) 08:40 (UTC)
(+)支持Nice point!大家一起贡献速度才会快啊。—林雪凡 (留言) 2008年4月28日 (一) 03:01 (UTC)
这样“命令”,感觉实在很差!很多人可是贡献自己宝贵的时间及精神无偿来维基百科编辑呢!—Ellery (留言) 2008年4月28日 (一) 03:52 (UTC)

艺人模板

不知道又怎么了 今天发现 模板上很多数据 填了 但是条目中是不显示出来的,比如身高 血型等等,请问,这有什么问题?再说,下次有人更改模板之前 能不能先通知大家一下?—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05:17 (UTC)

我在讨论页问过,是因为那些被归类为追星内容—Altt311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13:38 (UTC)
是谁?有问题 真是有问题,官方公布资料居然被人认为是追星内容。—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18日 (五) 02:53 (UTC)
有问题的是你吧?请问身高 血型加在条目中作用何在?User:albeit 2008年4月18日 (五) 12:13 (UTC)
日文版 身高 血型在模板都有 英文版 模板也收录有身高 还收录有眼睛色 发色等(并且模板上都是收录予以公布的) 中文这边 模板存在也不是一天两天 之前为什么没人提?大家都瞎了?你别告诉我,一个常用模板上有问题,大家都看不见 于是等等N久之后的某天 有人突然就改了 而且还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这种事情算是对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19日 (六) 05:51 (UTC)
即使是官方法布的东西也不一定要全部收录的。--泽田弘树Freely I Fly 2008年4月18日 (五) 13:34 (UTC)
虽然是官方公布,但是否有必要巨细糜遗的都收入进条目内是很有疑问的,倒不如把该演艺人员的生平充实得完整些。—Ellery (留言) 2008年4月21日 (一) 06:54 (UTC)
如果艺人今天减肥,明天增重,那么岂不是需要不停维护这些内容。再说众所周知,官方网站的身高的数据作假的成分太大,不足为信。—木木 (发呆中) 2008年4月24日 (四) 07:45 (UTC)
先不论资料应不应该显示,突然修改模板而不告知确实有问题,上次突然要把配音员模板转过来就已经够突然了—Altt311 (留言) 2008年5月1日 (四) 22:49 (UTC)

台湾官方译名手册

台湾有没有官方译名手册?我在巴巴多斯各行政区划见到很多类似台湾译名,但又不很合理。st. philip译“圣飞利浦”,st. lucy译“圣露西”,st. thomas 译“圣汤玛士”,st. andrew译“圣安得鲁”,st. joseph译“圣乔瑟夫”....这些都是台湾译名吗?另外巴巴多斯的parish行政区划,台湾是否译“教区”?因为查过《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大陆都简作“区”就算了。YunHuBuXi 2008年4月23日 (三) 22:22 (UTC)

与中国大陆的习惯不同,台湾并没有官订的译名标准,但仍然有例如国立编译馆之类具有官方背景的单位,有在提供译名资料库供各界谘询参考,但译名运作主要还是以惯例与共识为主。关于上面提到的地名,以台湾人的角度来说,看起来并没有不合理之感,感觉上只是把常用的人名翻译法前面加上个‘圣’字而已,推估可能是台湾用户添加的。至于Parish,字典上的确明确写著‘教区’,并没有特别提到应在地名用途时简化……—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24日 (四) 01:32 (UTC)
其实不对,因为性质不同:一个是宗教分区,一个是行政单位,当然二者很可能地理重合。当一个乡村地区为了管理方便而直接把原来的教区做为一个基层行政单位后,并不意味着两者地位一致,因为宗教负责人是当地的牧师,而行政负责人是地方官员....我的英语字典是译为“行政堂区”的,为了区别所以加了行政二字,以免被人以为是教会直接统治的神权国家.....--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4月24日 (四) 02:16 (UTC)
其实中国大陆与台湾在译名上的习惯差不多,虽然有一些译名标准(但似乎并非国家标准),但是是否遵守那就看各家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24日 (四) 03:06 (UTC)
实际也有很大的区别,尤其在人名上,例如上述大陆翻译成“菲利普”、“汤姆斯”、“露茜”、“约瑟夫”等。--方洪渐 (留言) 2008年4月24日 (四) 03:49 (UTC)

在国语编译馆检索,Andrew→安德鲁(而非),Joseph译→约瑟(而非),Thomas译→汤母斯(而非托马),Philip译→菲力普(而非飞利浦)。这和我在第一段引述的译法完全不同,究竟谁恰当?YunHuBuXi 2008年4月24日 (四) 08:42 (UTC)

台湾人看来合理是因为台湾人不知道什么是合理,大象非不承认这一点。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20:38 (UTC)

请问您这句到底是要挑起族群冲突还是人身攻击?建议这种没建设性只有挑衅意味的话,最好少说为妙。—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26日 (六) 03:24 (UTC)
楼上Mukdener是来吵架的吗?久不来客栈,不知维基水准沦落如此。—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12:21 (UTC)
假如没有台湾人反对的话,我将会以“原创译名”为理由快速提删相关页面。YunHuBuXi 2008年4月26日 (六) 05:37 (UTC)
提删?我从没听过译名不够精准曾被列入条目被删的标准之一。何况,与国立编译馆的译名不同并不表示就是错误的译名,该单位所列出的译名表里面,也常出现过很多别处根本没在用的译法(所以才说只能做为参考,但不是遵循的标准)。举例来说,Thomas翻译成‘汤母斯’并不常见,与其说是台湾习惯的译名,不如说比较像是香港译名的风格。在上述的译名里面,大概只有Philip被翻译成‘飞利浦’算是很明显的错误译法,因为‘飞利浦’其实是某荷兰家电品牌的注册译名,一般人名不会这样翻译。—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26日 (六) 14:14 (UTC)
“汤母斯”香港亦少用,Thomas多译为“汤玛士”。大陆搞的译名标准化,跟他们很多政策一样,上面在搞,下面有自己一套。英国wigan,维基用维甘,大陆刊物及电视中却用“威根”,不知两名是否合乎《外国地名译名手册》所载?—hose'neru(Talk) 2008年4月26日 (六) 15:04 (UTC)
p.816“威根”。但似乎两者皆用...YunHuBuXi 2008年4月26日 (六) 15:13 (UTC)
连族群冲突都上来了,译名标准化台湾不搞也就罢了还不让别人批评吗?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14:49 (UTC)

你们心态挺逗的,维基百科是什么,它是百科全书啊,是个严肃的东西,不是街边儿小报。大陆的译名标准固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大陆的严肃资料还是以此为标准的,正经搞翻译的也都参照它。你们台湾香港不喜欢遵守也就罢了,不要把大陆的译名标准拉到你们胡译乱译的层次好不好。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17:29 (UTC)

像你这种态度,我想想,不屑与言也。—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18:46 (UTC)
应该受到指责的不是我的态度,我完全是就事论事。无标准的胡译乱译比我的态度要恶劣的多。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0:26 (UTC)
大陆译名虽有《中型本英语姓名译名手册》为标准,但有些译名依然有几个版本。比如paul rudd在手册p.347译“保罗·拉德”,但cctv的央视国际译“保罗·路德”,在google搜一下cctv的版本多前者n倍,在创建条目时该取哪个译名?YunHuBuXi 2008年4月27日 (日) 02:25 (UTC)
太简单了,当然以译名手册为准啊。有译名标准的好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能知道央视国际也会犯错误,而不是象大象一样认为这没什么不合理。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2:50 (UTC)不过有一点你要注意,拉德路德发音可差得挺远的,这个人是不是美国人,他的名字到底如何发音你还是要研究一下。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02:58 (UTC)
“路德”发音差太远,“拉德”才是正解。但可保留“保罗·路德”作为重定向。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01:07 (UTC)
德语姓就是路德,所以要先清楚这是哪国人。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06:15 (UTC)
Paul Rudd,美国演员,祖上是英格兰移民犹太人,家族原姓“Rudnitzky”,他的祖父顶著这门姓氏在伦敦找不到工作,遂改姓“Rudd”。这的确有点不好判断。—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5月1日 (四) 08:26 (UTC)
对于某些用户无谓的挑衅作为没啥兴趣回应,反正个人作为自有公评。但是想要提醒一下,维基百科的译名标准是“以最广为使用的译名为主”,而非用来正名的场所。有些人喜欢被人箝制思想,有些人喜欢以讨论或共识来寻求最中庸的平衡点,维基百科的精神是哪一种,让大家自己选择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4月27日 (日) 04:34 (UTC)
建议要改条目的译名,可以先和原创条目者讨论一下,也许有不同的出处根据也说不定。中文维基百科对于各种不同的译名,除非是有误导读者之嫌,不然只要有部分中文使用者使用,都应该至少保留重定向便于查询,只因为和国立偏译馆不同就视为“原创研究”要删除,是跳得太快了点。--ffaarr (talk) 2008年4月29日 (二) 07:26 (UTC)
国立编译馆的译名常会和台湾常用译名不同,使用的时候请小心...。举个例子,Watson、Crick平时都称“华生”和“克里克”,他们偏要翻“瓦生”、“克立克”。而且对同一个名子可以有好几种翻译 (而且好像打算要人家免费帮忙他们纠正错误)。—bstle2 2008年4月30日 (三) 00:44 (UTC)
有一点很确定的是,Thomas在台湾民间“汤姆斯”有之,“汤玛斯”有之,“汤玛士”有之,就是没人会用“汤母斯”。—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01:03 (UTC)
Watson在台湾不是译“华森”吗?YunHuBuXi 2008年4月30日 (三) 13:15 (UTC)
受福尔摩斯作品影响,有时也译“华生”。— WiDE 怀德  留言  2008年5月1日 (四) 08:29 (UTC)
澄清一点,台湾政府还是有官方的标准译名(可称国家标准吗?),不过散见各处,例如:“行政院公报双语化标准用词词库”“研考会双语词库”等等。个人认为,这些参考词库,除了要翻译使用者“因时地应用”外,于“公家机关”范畴外,亦没有强制约束力。另外,台湾官方公文制作对“古文”或“和制汉字”的白话文(字)相关对应也称翻译,且翻译原则似乎与现今中文维基有些差距--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11:25 (UTC)

关于漫画的版权问题

问:请问关于把漫画的剧情完全转换成文字叙述算不算侵犯版权,如果算的话请看这边的剧情简介ONE PIECE,后面那边完全把剧情详述在本文中—一级神二类非限定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23:51 (UTC)

关于女佣条目

最近我正在重写女仆的条目(原本的 重写的,未完成),因为原本条目有写关于中国婢仆的剖份,于是我也试著去写了。但是越写越不对劲,已经觉得婢女根本不像是职业!好像不太应该写在条目之内,但是当我去搜寻奴婢和奴婢制度时,均被重定向到奴隶制度,然而奴隶制度讨论看来又对中国本身有没有奴隶制度而有大争议,而我所写条目内的奴隶制度又与奴婢制度并不相同,我怕写在奴隶制度中也不适合……但是重定向的页面应该无法写入了吧?想问问熟悉维基百科的编辑者的意见,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做?都保留著写下去,看看要否分割?还是另起条目比较好?还是就这样写也没问题?另外亦值得注意的是,对应其他语言的版本也多描述维多利亚时期的女仆,条目分类亦为英国文化,但是女仆页面也被重定向了……--小琛儿讨厌英语 2008年4月27日 (日) 19:38 (UTC)

重定向页也是可以编辑的,请到奴婢。—Isnow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21:37 (UTC)
感谢解答,但我更想知道的是好不好分条目……--小琛儿讨厌英语 2008年4月28日 (一) 04:44 (UTC)
你认为言之成理的话,就在该条目的Talk page写下你的理据,有人反对才算吧!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9日 (二) 21:51 (UTC)


照片上载问题

嗯,我想把这张在意大利WK的照片上传到中文WK,因为看叙述似乎不能上传到WK COMMON。那么,如果可以在中文WK用,请问应该怎么填写license呢?—Pagan (留言) 2008年4月28日 (一) 10:01 (UTC)

就用public domain来表示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8日 (一) 14:28 (UTC)
可以搬一个{{PD-Italy}}来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9日 (二) 21:43 (UTC)
根据那边的描述,已经干了……—Pagan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03:04 (UTC)

食品的这种描述方法有没有问题?

最近发现维基百科有不少食物条目都喜欢用四字形容词来描述某种食物的口感与气味,譬如“绵甜松软”“入口即化”“香酥可口”“甜而不腻”等等([5])。我个人觉得这些形容词富含感情色彩,可能会导致不中立表达的出现。希望各位也来发表一下您的评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9日 (二) 11:35 (UTC)

这些条目都挂上NOPV吧。YunHuBuXi 2008年4月29日 (二) 12:12 (UTC)
( ✓ )同意,WK不适合作出过多而且不必要的个人主观判断,顶多加上简单的“酸甜苦辣”一类常识性判断。—Pagan (留言) 2008年4月29日 (二) 14:14 (UTC)
(-)反对,例如入口即化一类就是一种客观描述啊。有些东西确实入口即化嘛...—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9日 (二) 17:47 (UTC)
你说得也是,并非全部都有问题,但那些可口不可口实在太主观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9日 (二) 21:49 (UTC)
( ✓ )同意,在口中几秒钟不见,才算入口即化?另外,不知其他实体百科中文版(如大英百科中文版)内的食物条目中,会不会出现“绵甜松软”或“甜而不腻”等形容词字眼?这些实体百科中文版是否会在内文引用描绘事物的“常见成语”?--winertai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11:03 (UTC)
这类形容与描述合不合理是“常识众观”层次的问题,没有办法一概而论。--百楽兎 2008年4月30日 (三) 01:48 (UTC)

版权问题

最近我处理到一般篇侵权文章,有点争议。

关于水产/temp条目,现在有两个外部版本,一个网页是[6],这个网页应该是首先发布的内容,授权的协议是cc-by,另一个网页是百度百科,以前讨论过,百度百科的内容不能够直接引用,并且此网页的出现可推断晚于前一个,而作者似乎是同一人。请问一下比较懂版权的人,这是否代表该作者将版权授权授予了百度百科?该文字能否直接加入维基百科?—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3日 (三) 04:45 (UTC)

cc-by的话,可以单向转换到GFDL或其他更严格的授权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3日 (三) 05:05 (UTC)
1. 维基百科只收GFDL授权,该文章作者是否已用GFDL释出,直接问他本人比较快。
2. 那么一点文字不值得费心去研究与讨论其授权方式,直接用自己的话撰写一篇比较有效率。
--百楽兎 2008年4月23日 (三) 05:10 (UTC)
cc-by确实可以单向转换到GFDL或其他更严格的授权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该作者已经提交至百度百科了,不知道这个会不会就限制了版权?—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3日 (三) 05:24 (UTC)
首先,我并不认同维基百科应该收录这篇文章的观点。但从版权的角度来看,维基百科除了收录GFDL授权外,还可以收录版权限制弱于GFDL并不产生冲突的其他内容:比如PD的内容。而cc-by的版权限制同样弱于GFDL,而且cc-by允许进行授权协议的替换,这就使得cc-by可以单向地转换成GFDL。此外,虽然这篇cc-by的文字被提交到了百度百科,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原文的cc-by授权。正如同维基百科收录了大英百科全书1911年版的PD内容,同样不会改变其原文的PD性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3日 (三) 05:42 (UTC)
原来说的是cc-by,不知为什么心里一直解读为cc-by-sa(汗)--百楽兎 2008年4月23日 (三) 06:56 (UTC)
懂了,呵呵,我也不认为这篇能收录,因为参考资料是一个Blog(笑),我开始在该文的讨论页已经说过这个问题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23日 (三) 08:09 (UTC)
我晕@_@:《百度百科》Vs.《维基百科》CB上也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4月24日 (四) 14:22 (UTC)
在维基,普通会员提交数据后,会由资深会员负责审核,或指导提交者作更进一步的修改。看似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但执行起来却非常融洽,凡是有争议的问题都会提交出来讨论。这样的结果是,一切问题都会得到最民主的解决方法,但加入内容耗时长一些。
— 《百度百科》Vs.《维基百科》
咱们有这种制度吗!?YunHuBuXi 2008年4月24日 (四) 14:37 (UTC)

百度不是非常融洽,而是非常和谐。  Mu©dener  留 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20:42 (UTC)

真是无敌蝌蚪团(以上为本人今日在百度百科某条目的留言 记得是伊藤静那边吧),本来是因为连日文版也查不到各版本漫画的详细ISBN(不高兴开代理嘛 当时在做事) 偶尔就转到了那里,呵呵,我还真不得不佩服了,居然和wiki的版本几乎一字不差!(排版和后期小fix都是我做的 我怎么会不知道),也许 像田中理惠那样,列出参考资料来源是zh wiki或许是态度最好的了(这叫参考?照搬啊)。钉宫那条目更好,连注释中语法自动形成的向上的指向箭头都有...其他就不说了 内容和图片大量侵犯原作版权 而且内容既不像中文版也不想日文版的内容...再多看一眼 我估计迟早有一天血管会被气爆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你不用连wiki语法箭头也照搬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4月27日 (日) 16:43 (UTC)
我觉得我们有没有必要集体给百度百科发邮件声明版权啊,毕竟维基百科还不是public domain,GFDL百度百科是不能随意用的啊。—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8年4月30日 (三) 03:30 (UTC)
百度百科的版权声明是可以使用GFDL的文章的。他的恶毒之处是我什么都可以用,但是你用我的就不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5月6日 (二) 16:12 (UTC)


Act

译“法案”还是“法令”(例如Local Government Act 1958)?字典说法案通过才是法令…有点迷惘。YunHuBuXi 2008年4月29日 (二) 12:12 (UTC)

英文的“Act”应如何翻译,好像不是那么单纯的是与非,其中一个因素是两岸三地用词有异,你提到的法案与法令的差异,很可能较适用于台湾,香港有不少已经落实的法律的正式名称是“XXX法案”的。要是你真的希望编写en:Local Government Act 1958的中译时,在没有其他有参考价值的资料的情况下,我觉得可以用Template:noteTA去解决各地译法差异。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4月29日 (二) 21:46 (UTC)
aabb Act应该也可以翻成《AABB法》就好,不用加“令”或“案”字了。—bstle2 2008年4月30日 (三) 00:59 (UTC)
aabb Law 译成《AABB法》则没有异议,但一切“Law”的近义词都这样译则不妥。试想想你会将 XY City, XY Town, XY Metropolis, XY Municipality, XY Conurbation, XY Megalopolis, XY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等等一律用“XY市”命名吗?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04:07 (UTC)
实际情况远比 CLITHERING 所说的复杂。
根据香港政府律政司设立的 双语法例资料系统,“Statute”对“法规”“Bill”对“法案”,而另一方面香港媒体报导英语世界的“Act”时,往往不约而同地译作“法案”,似有共识,随便找些在Yahoo!新闻报导过有关法案的新闻,那些法案大多数都是指原文的“Act”。
在台湾情况又有点不同,“法案”对“Act”或“Bill”的例子都有“法令”对“Ordinance”或“Act”亦可,同页亦指“Act”可译“法令”或“法案”。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01:56 (UTC)

请问如何观察一个条目已经被编辑的确切次数?

问: 1 在页面的哪个位置可以看到本词条截至目前所经过的准确的编辑次数呢?? 2 wikimedia是什么概念? 谢谢

海河老五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07:43

毫州?亳州?

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州”?还是都是“州”的笔误?--百楽兎 2008年5月1日 (四) 09:27 (UTC)

我认为很有可能是笔误,我用灵格斯词霸并加载“康熙字典”也查不到“”是地名,反而“”有注明是地名。不过以维基的可供查证标准来看,虽然䙳证明一切都是笔误会有点困难,除非你能找到那本讲错别字的书或网页,有中文 / 中史 / 古中国地理专家指出这一定是笔误。但是若要修改那些疑似有笔误的条目,也大可以指出“州”并不符合可供查证。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02:58 (UTC)

哈,这个lingoes还真不错,谢谢提供信息啊。唯一缺点是不支持linux,感觉国内开源软件对linux支持都不太好,遗憾。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6日 (二) 01:27 (UTC)

问,为什么最近编辑的时候经常出问题

每次登录后点击增加页面或编辑本页的时候,就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让我下载页面什么的。而匿名登录则不会弹出此对话框!我试验过en的wiki,没有问题,只有中文wiki登录后会出现此情况,很不解!跟浏览器应该无关,因为测试了多种浏览器。 图片见这里。[7]Synyan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02:15 (UTC)

Wiki 学术调查问卷

各位台湾维基朋友们好

我是台湾 国立中正大学,资讯管理研究所硕士生,目前正在做一份Wiki系统相关的学术研究,有一份调查问卷非常需要各位的帮忙,题目并不多,个人填答资料绝不公开,诚心感谢各位愿意拨空帮小弟填答。

问卷主旨:Wiki 知识分享之影响因素

问卷网址:http://www.my3q.com/home2/215/skyworm/wikiwiki.phtml

问卷有效时间:2008/4/20~2008/6/20

希望此研究能够对Wiki系统在学术和营运上有所贡献,帮忙推动Wiki系统在台湾的成长和普及,如对小弟或问卷有任何意见,也欢迎寄信至小弟的信箱:[email protected]

在此对各位提供的意见和付出献上十二万的谢意。

祝各位有个美好愉快的一天!谢谢各位 :)

skyworm (留言) 2008年5月2日 (五) 18:13 (UTC)

Friedrich Hayek是奥地利出生的英国知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根据《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德语姓名译名手册》:德文Friedrich译“费里德里希”,英文译“费里德里克”;Hayek德文译“哈耶克”,英文译“海克”。而则现在条目名用了“弗里德里克·哈耶克”,明显是英德译法混用。Friedrich Hayek应译为什么?Hayek译“海耶克”还是“哈耶克”?YunHuBuXi 2008年5月2日 (五) 14:11 (UTC)

一般而言翻译是要用其本国语来做的。—Zhxy 519(联系) 2008年5月8日 (四) 17:23 (UTC)

哈耶克有两个祖国,而且在英国很可能也被叫做弗里德里克,条目名也不能说不对。但是用全名的时候最好还是叫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哈耶克。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10日 (六) 14:53 (UTC)

关于庾信条目

本人昨晚有意改正及增补庾信条目,并已参考了有关文学史对他的分析进行增补.在当中,全文是经过剪裁,编排,改写,并已加入了注解,表明出处.该文并非一字不漏的从网上复制.很可惜,该文竟被此人百楽兔加以封杀,说什么从网上抄袭;他在封杀同时只凭一己之意,并未有听取本人的解释.就算后来本人主动解释,也是一句“non-sense”带过,未有清晰地指出全文是否及怎样一字不漏从他的webpage中抄袭.他这种行为,是一种很霸道,很不文明的行为,以自己的意思作判断,未有请众人一起讨论及本人作出解释,本人对该人的行径深表不满.在此,本人希望大家一同对这个问题进行公开讨论,看看是否真的犯下完全抄袭的问题,以防某人黑箱作业;另外,本人也想在这里对该人的野蛮行为作出投诉,希望众大大能主持公道.Sense2000 (留言) 2008年5月3日 (六) 03:46 (UTC)

你虽然有自己的编辑,但我以为仍有一些地方很明显有原来的痕迹:例如总结里“难怪”一句,很明显语气不正常。还有一些对于庾信的心理描写,我个人认为其存在是不妥当的。如果你真的想做好这篇条目,建议你再进行大一点的修改,按照正确格式注释(你的注释方法不正确,请再仔细查阅维基的格式指导一类),并让更多维基人来看一看。欢迎你有问题随时提出来。—Zhxy 519(联系) 2008年5月8日 (四) 09:02 (UTC)
不要紧,反正从此以后我也不会再写任何与中国学术有关的条目,就让外文版写得比中文版更正确,更详细罢.不过,多谢你的意见,有回应总比某人自以为是,黑箱作业地封杀他人文章而又十问九不应的好.--Sense2000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6:41 (UTC)

关于版权的问题

请协助查核真实性

请协助查核以下条目名称或内容的真实性:

--百楽兎 2008年5月6日 (二) 06:56 (UTC)

  • 前3个乃虚构,且User:KO.2曾3次被封禁,KO.135因疑似傀儡亦已被封禁,为慎重起见,该等用户加入的可疑且无出处的内容可移除。--Mewaqua 2008年5月6日 (二) 07:11 (UTC)
了解。--百楽兎 2008年5月6日 (二) 08:27 (UTC)

艺人照片

我想上载李君筑的照片,但因很难找到一般的李君筑照片,可否以唱片封面代替?又应用什么标签?—Tombus20032000 (留言) 2008年5月10日 (六) 15:34 (UTC)

唱片封面只能在唱片条目合理使用。—木木 (发呆中) 2008年5月10日 (六) 15:58 (UTC)
没有例外情况?—Tombus20032000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4:57 (UTC)
有,就是除非她已经死了……—Computor (留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11:51 (UTC)

Sturmbannführer

请教熟悉二战的维基人,德国军衔en:Sturmbannführer应翻译成什么?谢谢!—木木 (发呆中) 2008年5月10日 (六) 15:58 (UTC)

意思是冲锋队党卫军少校。你是要问命名吗?--百楽兎 2008年5月10日 (六) 16:16 (UTC)
谢谢,我是翻译别的条目碰到这个词的。—木木 (发呆中) 2008年5月10日 (六) 17:21 (UTC)

问:请问我编辑的内容为何只能显示上半部..下半部的内容都无法预览也无法显示?? —Bravekyoko (留言) 2008年5月10日 (六) 16:52 (UTC)

奥运圣火被盗?

我刚看过了196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火炬接力条目一文,文中交代到:“[1964年]圣火传递曾发生圣火失窃事件。负责守卫圣火的一名工作人员,擅自盗取圣火在家燃点,事隔20年至1984年被其家人不小心弄熄才被揭发”,另外亦附上“北京新浪网”作为资料来源。

但我对于有关文容的真确性却非常怀疑,第一,我从来没有听闻过;第二,资料来源的内容非常可疑,也没有交代“被盗圣火”如何能够在平常人家中长燃20年之久,须知,真的圣火一般都会很快熄灭;第三,有关事件的资料来源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非主流媒体为主,而且各媒体的报导内容相近,很可能来自一个来源,再被互相抄袭;第四,在英文维基及其他网上媒体找不到有关事件;最后,搜寻过一些资料记录的网站,1984年的新闻剪报中没有提及有关事件。

因此我的结论是,这很大可能是一篇伪造的报导,再被引用入维基百科之中,不知各位有何看法?—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10日 (六) 16:59 (UTC)

不是伪造的,你可以查找当年的报纸,当时是比较轰动的新闻,是日本方面媒体公布的,所谓圣火并不是火炬,只是在家中点的一个长明灯,据说是将火种灯提回家中一直没有让它熄灭。--方洪渐 (留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02:13 (UTC)

显示字数

问:我编辑的内容好像有显示字数的限定...前半部的内容可显示...后半部的内容都无法显示...请问是否有字数限定...还是因为我有设定标题....编辑画面里都有所有的资料但是预览都只有前半部的资料有出现...请问是什么原因 —61.220.24.202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1:02 (UTC)

发现明显错误但不知道正确答案应该怎么办?

例如在火烈鸟的描述中,“卵的大小78-90厘米”肯定是错误的,估计应改成毫米,但我没有资料不敢确认。 这种发现错误但不知怎样修改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64.62.138.97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2:52 (UTC)

若是常理可知很明显的错误(通常是笔误),可直接修改。不然可在该条目的讨论页提出来。—Ellery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4:07 (UTC)

看了就知道那是错的,那么大的卵阿?那部比鸵鸟还猛阿?现实吗?壹笙鎍懓 2008年5月13日 (二) 01:07 (UTC) —壹笙鎍懓 (留言) 2008年5月11日 (日) 04:07 (UTC)

请关注这些条目

以上这些条目因为一位浮动IP用户不断加入定调式批评,我已申请半保护。尤其是司法独立条目的发展很糟糕,我已先全数删除针对台湾司法批评的段落,也希望大家特别关注该条目。--百楽兎 2008年5月12日 (一) 01:30 (UTC)

请问香港维基人 有关圆桌骑士团

想查一下粤语音译出来的译名 看看和现有译名有没有差别 实在差的多 会考虑再做NoteTA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03:05 (UTC)

我是关注外国演艺界的用户。想问格温妮丝·帕特罗斯佳丽·约翰逊是大陆译名吗(在网上结果多如繁星)?它们和《英语姓名译名手册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的译名完全不同(格温内思·帕尔特罗、斯卡利特·约翰松)。我知网上极不可靠,但新华网也用这些译名。是约定俗成吗?YunHuBuXi 2008年5月12日 (一) 13:12 (UTC)

Johansson是丹麦后裔,手册里不可能有的,其他以手册为准。另外Paltrow我也没找到。  Mu©dener  留 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15:04 (UTC)
Pal译“帕尔”是很自然的吧,trow译“特罗”在《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p.2805。YunHuBuXi 2008年5月12日 (一) 15:34 (UTC)
关于第一个,我可以保证《环球银幕》上的姓氏用的是“帕尔特罗”。帕特罗实际是很少见的。至于本名,那真是五花八门。--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5月13日 (二) 02:34 (UTC)

添加中文条目

问:请问如何在一个没有中文的词条添加中文的内容比如 Shephard's Lemma目前就只有英文和越南语的,我想编写中文的,谢谢—86.72.161.206 (留言) 2008年5月12日 (一) 16:03 (UTC)

在左手边“搜寻”你要写的条目,然后“创建这个条目”便可。──S M Lee (留言) 2008年5月13日 (二) 10:08 (UTC)

“黎克特制”在港澳繁体变成“黎克特”了。请管理员修改YunHuBuXi 2008年5月13日 (二) 10:17 (UTC)

完成。—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5月13日 (二) 14:23 (UTC)

关于獒犬条目

个人认为多数人搜寻獒犬是想连结到西藏獒犬而不是该艺人,就另一方面而言,绰号似乎也不应该优先被重定向。原想编写獒犬 (消歧义),无奈因为是新手,不知如何取消对[獒犬]的重定向,烦请先进予以指导,多谢 —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5日 (四) 21:35 (UTC)

马上发现是敖犬獒犬不同,让大家见笑了-_---Morrigan (留言) 2008年5月15日 (四) 21:39 (UTC)

关于引用

南方狸藻条目中的注释引用目前有错误,我该怎么修正?—章·安德鲁交流一下吧!┼愿赐你平安,从今时直到永远┼ 2008年5月17日 (六) 08:01 (UTC)

完成。ref name用的代号最好加引号,如:<ref name="夏">。YunHuBuXi 2008年5月17日 (六) 08:05 (UTC)

英文人名缩写

例如en:John W. Foster全写John Waton Foster,中文条目名应是“约翰·W·福斯特”(W后没有一点)、“约翰·W.·福斯特”(W后有一点)、“约翰·沃森·福斯特”?YunHuBuXi 2008年5月18日 (日) 03:39 (UTC)

是否可以先撤下唐宋与吐蕃关系史

有没有人能帮忙设计一个哀悼页面?

去掉音标?

瓶子草属的历史修订中,将拉丁学名这种“死语”的发音标示去掉不知是否恰当?之前曾和食虫植物的爱好者讨论栽培狸藻的方式时,就曾面对“该种类没中文名而我又不会说拉丁语”的麻烦状况,最后只好将字母一字一字念出了事。有辅助性的音标的确有帮助。章·安德鲁交流一下吧!┼愿赐你平安,从今时直到永远┼

修改帐号

问:我可以把我的帐号Jackon改成Jackie吗? —Ji-Hong Chen (留言) 2008年5月21日 (三) 18:52 (UTC)

请在Wikipedia:更改用户名写申请,如果用户名Jackie没有被占用的话,行政员会帮你修改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5月21日 (三) 19:05 (UTC)